永久屋計畫系列(1)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

行政院於9月6日公布,將由慈濟與鴻海在高雄縣杉林的月眉農場興建組合屋,還有其他的永久屋興建計畫正在進行中。在國土規劃尚未提出,重建綱要計畫預計的調查尚未完成,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出爐的情況下…

0908補記:

作者撰寫之「永久屋計畫系列2-瑪家農場與屏東部落的難題」已經刊出,請點選這裡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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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行政院於9月6日公布,將由慈濟與鴻海在高雄縣杉林的月眉農場興建組合屋,還有其他的永久屋興建計畫正在進行中。

在國土規劃尚未提出,重建綱要計畫預計的調查尚未完成,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出爐的情況下,政府卻將重建的主軸定調在「配合慈善團體快速的興建永久屋」,但是關於永久屋的所有權取得,舊有家園的產權,以及原居住山林是否維護保育等內容,似乎都沒有清楚的答案。

下文為公民記者Summer,針對永久屋計畫進行的的整理與訪調,首篇整理行政院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進行模式,我們期待能聽到更多來自現場的聲音,也請大家持續關注,確保重建能夠在尊重居民的前提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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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劉兆玄(右)6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災區大愛村永久屋計畫,向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左)、慈濟慈善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中)表達感謝。中央社記者鄭傑文攝 98年9月6日(圖文來源:中央社)

一、行政院定調:以慈善團體主導,政府配合的永久屋興建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在八月底宣佈,災後重建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政策之後,9月初終於宣佈三大項永久屋計畫,都是以受災原住民部落遷村案為主。被主流媒體忽略的重點是,劉閣揆強調這是永久屋的興建是以慈善團體來扮演主導角色,整合災民、政府和企業三方的平台。

劉兆玄對永久屋的行政操作,真是極大的轉變,值得好好思考和討論。

這是劉兆玄多次政策宣導時,不斷強調的新嘗試,他也不斷強調,這是搭建一個永久屋平台。

所謂「平台」,就是政府先敲定可行的土地之後,找慈善團體來主導受災部落的遷村重建工作,以慈善團體作為主體,慈善團體要做三項工作,一是要負責協調災民、二是引入企業認養工作,三是對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窗口。政府的角色是:就在幕後擔任推手,掃除行政障礙,以最快速度進行重建。

慈善團體縣政府 選擇地段 部落 計畫
慈濟 鴻海+高雄縣政府 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 民族村 58公頃可建800-1000戶分期、分區興建
世界展望會+屏東縣政府 瑪家農場 好茶部落大社(達瓦蘭部落) 93.4公頃
紅十字會 五里埔 小林村 9月23日公告,10月底可取得用地。災民原居地或遷居地的土地鑑定問題,將由經建會作最後的鑑定,最慢在3個禮拜內結果就會出爐。

表格:三大永久屋計畫。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局、中央社

二、值得思考的點是:

1. 政府應該採取以受災部落為主體的模式。

行政院選擇以慈善團體為主導,這是考量到慈善團體的高效率,也希望借用慈善團體手中掌握資源,行事客觀公正,因此認定慈善團體能夠協調災民、掃平行政障礙、引入企業。這卻忽略掉受災部落為主體的可能性。

政府應該要增加以受災部落為主體的行政模式,這是讓受災部落透過部落會議、成立自救會等機制,凝聚重建共識,以部落需求、部落文化、部落思維為出發 點,並且得到政府充分的國土規劃、土地安全鑑定、交通恢復情況等充份資訊,再決定遷村或不遷村的選項,決定遷村土地地塊。同時,也以受災部落為主體,去引 入慈善團體協助、去引入企業資源,中央和地方政府同樣可以在背後協助部落主體,掃平政策障礙。

因此,行政院有必要宣示以受災部落為主導的重建平台,有必要多加鼓勵和宣示,給受災部落加油打氣,鼓勵他們自己趕快站起來,共同凝聚部落共識,邁向 重建之路。行政院僅片面宣導和推動這三大永久屋計畫,會讓許多受災部落很惶恐,擔憂自行主導,難以得到官方行政奧援、難以引入企業和慈善團體資源。

2. 政府不能缺席,不能只躲在幕後

三大永久屋計畫,果真的是讓慈善團體主導嗎?實際上,以三個永久屋計畫的前提是,中央政府拿出土地,在既有土地的規劃和安排之下,地方政府以中介資訊的姿態,讓慈善團體出面去找受災部落溝通和協調。

然而,災民當前遇到的問題卻只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能夠回答,都牽涉到政策和公權力的執行。受災部落的疑慮是:對政策資訊掌握不清楚,缺乏國土規畫、安全鑑定等行政資訊,質疑跳過安置、反對永久屋只能繼承而不能持有,害怕是永久屋和原鄉土地二選一。

這些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應該挺身而出,做出政策決定,以及透過公共資源應進行的國土規劃等行政作為。

目前在這個平台計畫,部分地方政府偷懶懈怠,慈善團體積極挺身出面,慈善團體淪為政策執行者,災民得不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策解決和說明,陷入無所 適從、資訊焦慮的狀態,慈善團體其實也無法去「說明」或「釐清」目前混亂的永久屋法律和政策(請看系列二),甚至無法站在災民立場,去挑戰政策的不合理 性,反而成為災民莫大壓力。

這是慈善團體必須要謹慎的地方,慈善團體必須要反應災民對政策的看法,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不能迴避,出面解決政策的問題。

3. 慈善團體應跟災民站在一起,而不是跟地方政府

興建永久屋的計畫,慈善團體要明確認知到,這是跟受災部落一起重建,合作的對象不是地方政府,應該是站在受災部落的立場,去協調政府、去引入企業和外界的資源。

慈善團體不應該是站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立場,去貫徹施政的政策,更不應該是直接拿出慈善團體自己構想的建築規劃書版本,直接要遷入的部落,接受其計畫書。必須要讓部落逐漸凝聚共識,之後共同參與規劃。

以永久屋計畫為例,其實許多部落都是八八水災災變,首次面臨到遷村議題,目前部落都還身心尚未安頓,對重建和未來惶惶未知,亟欲知道舊有部落土地和山林的情況,無法直接跳入永久屋的計畫案。有必要加以尊重,協助其先進行安置,而不能著急著要說服部落接受永久屋計畫。

4. 以部落為主體的模式,其實法律依據,卻沒有被落實到行政裡面。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是強調原住民災區要以原住民基本法規定辦理,不能忽略掉以原住民為主體的思維。引述原住民基本法的相關條文,包括:

第 14 條 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及環境資源特性,策訂原住民族經濟政策,並輔導自然資源之保育及利用,發展其經濟產業。

第 20 條 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

政府為辦理原住民族土地之調查及處理,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其組織及相關事務,另以法律定之。

原住民族或原住民所有、使用之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第 21 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

第 23 條 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習俗、服飾、社會經濟組織型態、資源利用方式、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5. 跳過安置過程的永久屋計畫,真的可行嗎?

三大永久屋計畫就要馬上啟動,行政院已宣示將在兩到三週之內,進行土地徵收和變更程序。然而,除了好茶部落早在七月底作好遷村具體計畫和準備,其他部落幾乎都是初逢災變,還在身心不安的階段,政策資訊不清。

最上位的國土保育計畫,原鄉的安全鑑定計畫尚未出爐,部落對重建遷村的討論尚未展開,更談不上有任何重建的想像。跳過安置程序,就馬上要部落開始進入永久屋計畫,真的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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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行政院長劉兆玄針對永久屋興建的政策宣示影片與資料

(1)閣揆劉兆玄宣布0828:重建的大案子定案,會趕緊做出政府+慈善團體+企業界的組合,災民會有重要的發言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5Cwv1-fozc

980828-劉院長主持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記者會2009/8/23

新聞內容摘要:

這次開會的重點是民間參與重建構想,重建委員會要提出四大方案,一是經建會要提出國土保育和區域計劃,這是上位計畫。第二是基礎建設的重建計畫,要由交通部和經濟部來提出。第三是家園重建,第四是產業重建,這兩項民間參予有極大的可能和必要性,因為民間團體都有很高的意願。家園重建計劃是對政府拿出土地,地上讓民間團體和公益機構來興建永久屋或組合屋。

產業計畫怎麼加入?重建工作不是只有組合屋或永久屋,生活和生計、文化保存的問題,比過去更安全、更有特色的環境,才是重建目的。

發動企業界來做,捐很多善款的企業界,用他們已經捐的錢,請他們再認養,捐出企業的能量和創意,把錢發揮得更好。讓企業餐與使用這筆錢,加入家園重建和產業重建。

重建是政府+公益團體+企業界的組合,組合已經成為複雜,一些大案子定案,就會開始組成這些組合,當然,災民的參予是必然的,災民會有很重要的發言權,推動家園重建和產業重建,更有多樣性,更符合災民需求。

(2)閣揆劉兆玄0905:說明山杉林國中月眉農場永久屋計畫(2009/9/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sbPZwoyZxI

新聞內容摘要:

規劃最成熟的是在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土地有58公頃,規劃中有800-1000戶,還有足夠的空間在附近發展產業。要發展成一個平台,裡面有好幾個界面,一是興建者慈濟,慈濟有完整的規劃。二是後來要進來,做產業或教育或高科技服務提供的是鴻海,鴻海有自己的規劃。政府在後面,協助他們突破法令規章,窒礙難行。

災民意見是主要因素。

將來在農業的發展當中,台糖,不只是土地提供者,也可以做為參與者。

這個計畫非常樂觀,也有初步往下推動的雛形,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景象、完全不一樣的理念,讓住進來的朋友有完全不一樣的未來。

(3)閣揆劉兆玄0905:說明世展會瑪家農場永久屋、紅十字會五里埔永久屋計畫(2009/9/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dvpYvyz1Cw

新聞內容摘要:

紅十字會負責五里埔永久屋計畫,這是小林村遷村案。世界展望會要做瑪家農場永久屋計畫,目前已確定遷入的是好茶部落和達瓦蘭部落,接下來的工作是參加企業就其專長,全力配合。

我做了決定,要建立兩個平台,分別由紅十字會、展望會負責來召集這兩個平台,他們接下來有三個工作,一是繼續跟災民和部落溝通,二是會後跟相關有興趣的產業來協商,看他們怎麼加入,做遷建後的認養工作,三是繼續要跟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窗口溝通,要確定以最快的程序,突破所有行政瓶頸。

三個計畫加在一起,企業對興建好之後,災民後續的生活、生計、教育、就學、就業等,都能做出貢獻。政府完全是在幕後,推動協調解決行政上的問題。這是新的嘗試,根據我的經驗,會做出很不一樣的成果。

(4)劉揆0829:災民安置將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 (行政院新聞稿2009/8/29)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今(29)日於高雄旗山八軍團召開第5次災後重建工作小組會議,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現在採取的災民安置策略將以「永久屋為主、組合屋為輔」。

劉院長強調,救災要快,重建要細,但對於臨時安置的災民也要讓他們在比較舒適及安全的地方, 如果決定遷村,也希望將災民安置到永久屋,對於有特殊需要的地區,組合屋也可以繼續進行,將正在興建的組合屋繼續完工。未來若有新組合屋的需求,必須向地方重建委員會報准,並轉知中央重建委員會後方能建造。劉院長進一步解釋,若只從供應面不考慮到需求面,每個熱心的公益團體都有興建數千戶的能量,如果未加協調,屆時會發生組合屋過多但無人居住的問題。

在〈永久屋計畫系列(1)以慈善團體為主導的永久屋計畫〉中有 7 則留言

  1. 害怕是永久屋和原鄉土地二選一

    想請問閱讀小地方的法律專家
    憲法不是有保障人民有遷徙的自由
    這意願書有法律效用嗎?
    再則

    查證到
    高雄縣政府的 版本 已改為:

    除全力配合基金會與政府部門外
    並承諾未來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
    除繼承外 不移轉他人
    且其所有山地保留地
    不得從事破壞水土保持之使用

    台灣已經沒政府了!
    執政黨黨主席的不沾鍋主義
    落實的狠徹底!
    中央交基金會接管 那縣市長選舉要選嗎?

  2. 是的!
    很贊成盛穎說的擔當!

    但是
    如果連國際傳媒反諷的恭維
    都可以成為拍馬屁的大旗
    愚蠢的揮舞
    這樣的泛藍群體
    真的讓台灣人很憂鬱

    這藍色幽谷何時邁出ㄚ?????????????

  3. 我覺得這次政府在重建過程中定調,要由慈善團體主導,政府配合的這個部分,真的是有點奇怪,因為我們用選票選出來的是政府,而不是慈善團體,慈善團體不論做好作壞,我們都無法監督,這不是說他們一定作的不好,但是這樣真的很奇怪,因為政府在某種程度等於是躲在慈善團體後面,不但免責,又免承擔,迴避了和居民互動討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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