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一年(4)「回家的權利」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在重建政策沒有非常明確之下,有族人不斷的收到要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這樣一個要求。不管是從地方政府或是從慈善團體都都造成一個這樣的困擾,而這個部份就產生了很大的法律上面的疑惑.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4),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前言:

重建政策訂定之法令問題在災後一年仍有多方的問題不斷的在重建的災區出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業律師林三加表示,受災的民眾基本上對於重建的法律上面有相當的困惑,一開始是在「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問題。

他也表示,「因為當時政府對於這個莫拉克風災重建將來要怎麼處裡的模式其實當時還沒有非常的明確。」但是就在重建政策沒有非常明確之下,有族人不斷的收到要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這樣一個要求。不管是從地方政府或是從慈善團體都都造成一個這樣的困擾,而這個部份就產生了很大的法律上面的疑惑。

許多災區的族人至今仍未安置到穩定的居所,在重建政策仍有著許多法律上的疑慮之下,災區的族人又該如何進行後續的遷村或安居方式,以下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對於重建政策在法律上產生衝突所提出的問題與建議相關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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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基金會、執業律師林三加表示,安置的過程中,族人的心理狀態都還沒有平安下來,對於將來重建的問題應該怎麼樣來處裡根本沒有辦法仔細的思考。 (上圖左一為林三加)

一、問題的成因:「永久屋」跟「劃定特定區域」有太密切的連結。

林三加首先提出解釋說,重建條例二十條有關劃定特定區域的規定,基本上要有三個要件,(1)原住居基地是安全堪虞(2)要取得族人的共識(3)要提供適當的安置。而他也表示,劃定特定區域跟永久屋的這樣一個連結認為是不妥當的。

他說,「如果認為說一個部落有危險性的話,政府應該要負一個責任提供一個救難安置的地方,但是回家的權利,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1)安全評估沒有納入族人的意見

他提出第一個問題就是安全堪虞的部份。在去年的11、12月份開始,就有很多陸續到各部落去調查這個安全堪虞的問題,但是安全評估其實一開始卻沒有納入族人的意見。

所以這個部份其實有很多部落對這個安全評估的結果有很多爭執。他也接著說,當時部落族人的困擾之一是,「如果這個安全評估的結果是部落族人所不同意的,在法律上面原住民可不可以做相當的主張?」

林三加也對上面的問題提出質疑表示,當初我們對這個部份也做研究,這個安全評估的結論是不是本身是一個行政處份?

而也因為後續政府的做法都是用「認定是特定區域」後才做相關的救濟,也因為在這整矛盾個過程中,大部分的族人對於要不要採取法律行動,其實都相當的猶豫。

(2) 重建工作的政策明朗度不夠

而在協助災區部落釐清重建所發生的問題,他也發現到,很多族人認為說其實政府有在做這些重建的工作,但因為重建工作的政策有時候也不是非常的明確。明朗度不夠,所以到底要不要採取法律行動。因此再這的評估的過程族人就會有一些猶豫的一個情形產生。

他也提到,劃定特定區域也是一樣的問題,有的族人同意有的族人不同意,同意的族人大部分都是因為劃定特定區域跟永久屋有做一個連結。

他說,「就是說他(政府)希望你(原住民)遷永久屋意願書,然後希望你(原住民)同意劃定特定區域。然後將來才可以取得這個『永久屋』這樣的一個政策。」因此他表示,這樣的一個做法其實就造成很多族人的一些紛擾,有的人贊成有的人不贊成。

「大部分的部落是比較希望是一個整體性的思考。族人有不同的意見的時候對各部落造成一個很大的一個問題,然後一個部份是如果是進駐到平地的永久屋的話,會不會導致部落文化的喪失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林三加分析著與部落討論過程在部落所看見的問題。

(3)重建政策條文與原住民族語沒有相似的辭彙

林三加表示,分析以上的問題之後發現這些問題產生的來源,大致上有幾點,第一個就是說大部分的族人沒有充分的管道去了解重建的法律跟政策,特別是有的族人其實對於國語其實也不是聽的很懂,而中文很多詞彙在翻譯成原住民族語時,其實也有很多詞彙是沒有相似的辭彙。

所以這個部份族人在暸解整個重建法律跟政策的時候會產生相當大的一個落差。甚至包含是漢族災民的原居地被「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一個詞是什麼意思,恐怕也有很多的不了解,更何況還要翻譯成族語。

第二個問題點是文化程序的問題,在這個救災過程裡沒有被看重。重建的過程中政府花了力氣在怎麼救急救災,但是就急救災的這個東西的過程中,忽略了一個文化的一個問題,所以產生了後續相當多的這個後續的問題。

(4)中繼屋的部份被取消

林三加表示,當時其實有很多部落都要求政府都必須要提供中繼的選項,就是應該要提供中繼屋然後是永久屋。但是在重建的過程中政府本來是預計有安置的三階段,短期安置,然後中繼安置,然後再永久重建的三階段。

但是後來有一個部份,這個中繼屋的部份就被取消了!所以這邊也就產生了很大的問題。就是說在安置的過程中,族人的心理狀態都還沒有平安下來,所以沒有辦法仔細思考將來重建的問題應該怎麼樣來處裡。所以這個部份也是我們認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5) 忽略災民才是重建的主體

另外重建的部份忽略災民才是重建的主體,這個也是相當嚴重的一個問題。因為如果沒有把受災的民眾當做主體來看,有時候他們都變成客體,然後被要求說「你應該怎麼樣」。所以說,這個部份也是很大的問題的來源。

他表示,族語也有部落的人來翻譯,這個翻譯也非常的重要。過程中我也聽到的確是有一些東西很難翻,這個部份真的是必需要被認真的一個思考。

去年從風災過後政策也多次的改變,這個部份其實也造成族人的困惑,因為會有很多到各災區的政府官員本身所講的東西就不一致,那這個部份其實也會造成族人的困擾。

(6) 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

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他表示,「對這個部份有很多應該是原住民族比較重要的一個權利被忽略,比如說今天要劃定特定區域,那有沒有考慮到這個傳統領域的問題,還有原住民族對於這個傳統領域的自然資源的權利問題會被忽略到。」

他表示,重建政策與政府去年簽署《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裡提到的「適當住居權」產生矛盾與衝突。他說,「『回家的權利』國際法上是不可以被剝奪的,所以這個部份都是訴訟一個重要基本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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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加表示,甚至包含是漢族災民的原居地被「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一個詞是什麼意思?恐怕也有很多的不了解,更何況還要翻譯成原住民族語。

二、重建政策後的建議

在整個思考法律的問題之後林三加也提出幾個法律上的建議。

(1) 政府應該要落實資訊公開。

比如說在蓋永久屋的時候跟慈善團體所簽的這些約,到底是怎麼約定的?有沒有侵害到各部落族人的利益?他表示,這部份其實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為依照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的規定,簽了一個公法上的契約如果侵害到相關第三人的利益時,這樣的一個公法契約的合法性是有問題的。

他表示,個部份如果沒有公開的話,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辦法真正的了解,自己的權益有沒有受到影響!

(2) 相關的法令跟政策應該要用各部落族人所了解的語言去讓族人了解。

林三加表示,不只是要有翻譯,而且要用最淺顯易懂的族人可以了解的語言,讓很多族人都可以了解,那族人才有辦法進行相關的溝通跟討論。

因為如果說沒有辦法,很清楚的了解這個政策跟法令的話,族人可能就沒有辦法有充分的溝通,如果沒有充分的溝通就會造成誤解,或者是甚至不同意見的情況。

(3) 應該要落實原住民族的基本法

最後林三加也不斷提出表示,「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應該要落實原住民族的基本法,相關原住民法令的權益必須要落實並且應該要依照不同族群的性質需求來進行修法。」

災後還有什麼「辦法」能保障?!

法扶基金會的林三加也表示,重建政策所產生的法律上的種種問題,很重要的原因是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原住民基本法」在莫拉克風災中嚴重失靈,更在八八風災之後面對「法力」無邊的國家政策下嚴重受創。

除了重新思考災後族人的生命安全保障還有什麼「辦法」之外,林三加也提出,重建應該以災民為主體用這樣的一個方式來追求環境的保護跟族人在傳統領域裡面的永續發展。

以及部落遷村搬進去永久屋之後,大部份族人的生計大部分都是在山上,這個部份遷村之後怎麼樣維持生計?這個恐怕也是一個非常大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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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加表示,目前正在協助屏東縣霧台村阿禮部落部份的族人提起一個劃定特定區域的一個訴願,目前是一個行政訴訟的一個狀態。

後山的狼群─Lalauran (拉勞蘭)青年會

lalauran青年會作為一個整體,沒有外來經費補助、沒有計畫支持,自成一個生生不息、循環不已的部落生命體。它是一個家,一個「另類學校」,培養「獵人與勇士」的地方。

 台灣的原住民族群,在經過一個又一個的政府殖民下,自身的傳統文化逐漸凋零流失。儘管近二十年來,原住民的自我文化意識與認同逐漸抬昇,但是在非原住民自治的整體環境下,在政府持續表面多元實質殖民的教育、生計體制下,年輕人必定得往大都市,尋求個人、甚至整個家庭至家族的生存。作為一個傳統文化根基: 與土地山林緊密連結的「生活方式」,無法持續下去。在社會大眾看不到的地方,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可能令人擔憂的、正實質的一點一點的消逝…。

面對這樣的隱憂,近幾年在屏東、台東的排灣族,許多部落紛紛再度成立了那流失已久的「青年會」(cakar),試圖找回失去近百年的部落凝聚力。傳統上,cakar是由部落未婚之男子、青少年所組成。部落各種大小事、粗活、戰爭、節慶儀式,都需要cakar。部落cakar的凝聚力與戰鬥力,決定了一個部落的興盛。

而在這許多的排灣族cakar中,有一個特別引人注目,那就是台東縣太麻里鄉香蘭村的lalauran(拉勞蘭)部落(lalauran有人口眾多的意思)。這個部落的cakar,有甚麼特別的地方呢?舉一個例子來說,在八八風災過後,它是筆者所知道的唯一有能力救自己、及援助他人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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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中的行動力量

Lalauran的青年之父: sakinu提到,在八八水災後的第二天,lalauran 青年會即成立自救組織。就像作戰指揮似的,在斷水、斷電、斷路的情況下,架設電視牆,讓民眾可接收最新資訊;成立供電中心,讓手機充電;成立中央廚房、全村共用糧食。高中以下的青少年,負責村內的修繕;大專以上的青年,負責當對外的志工。幫助許多災區的同胞,重建家園;除了自救,甚至擔起幫助同胞的責任。

讓Sakinu更為驕傲的是,在風災期間,道路阻斷與外界隔絕,當全村的米快吃完、長輩們猶豫不決時,青年們卻自告奮勇出資、出力,徒步十餘公里,走到金崙買米,屯糧以備不時之需。多出來的米,還可以分給村里的獨居老人。甚至在災後,青年會又北上到台北,為台東的災民募款、募家具。

Sakinu說:「現代的人,太強調知識、文字與頭腦。變的頭重腳輕,而忽略的親身的經驗。使得真的面對災難時,無能為力,只能依賴別人的救援。比起那些回部落的大學生,搞不好那些刺龍刺鳳的青年,還比較好用呢!是不是部落能在每一次碰到困難,不要只想著跟別人要錢、要物資;而是怎麼救自己!」他甚至還說:「我們拉勞蘭復原的相當快速,還有能力去幫助其他的同胞。就算是馬上有下一次的風災,我們也已經準備好了!」

Lalaulan青年會的起源

雖然這樣講未必適當,但大多數部落在面對風災時,因為種種因素、資源條件的限制,只能等待政府及慈善團體的救助…但無論正、反面的評價為何,那lalauran,又是如何成為如此有能量的部落呢?

十幾年前,lalauran與台東其他部落,並沒有太大的差異,人口只有僅僅三十幾戶(lalauran人口眾多之稱,可是百年前的事了。而且三十幾戶裡面,還有包含阿美族的部落)。部落同樣面對在長期漢化、文明化、殖民下,文化、倫理分崩離析。原本倚靠山林的生活方式,被迫朝向都市工作。傳統祭儀文化消失,變的豐年祭要學阿美族。青少年飆車、肇事、酒醉鬧事。父母親找不到工作,在家酒醉。無奈的部落族人,只能在教會祈禱上帝,改變這一切。

那時剛任職警察的部落青年Sakinu Yalunglung,不忍心這樣下去;就開始試著學習組織青年會(cakar),凝聚部落的青少年。當然這是一件極需要耐心、謙卑、學習及能力的工作。部落的青少年,一開始也不理採sakinu。但sakinu的堅毅與無止盡的陪伴,漸漸讓孩子們感受到他的溫暖與真心;讓孩子們信任他、愛上他,也看到他攝人的威嚴與能力。樹立榜樣,建立會所倫理,漸漸讓孩子們心服口服的聚在一起。跟隨sakinu大哥學習,並為部落服務。

但是長久以來,部落傳統文化的流失、斷裂。有鑒於當時的排灣族文化,在部落並不明顯,sakinu就去向部落的老人家一一請教;同時也帶孩子們遠到屏東,去向傳統文化較完整的部落,虛心求教。sakinu說:「一開始,衣服穿得不得體的地方之類的,還會被屏東的人笑。但到了現在,沒有人會笑了。甚至當初我們去學習的部落,現在還會過來跟我們學習。」

一開始,也會有青少年們的家長質疑sakinu的做法。認為: 孩子們被這位大哥哥給利用了,跟著他不知道在幹甚麼,不如去工作賺錢。但是sakinu不畏族人的耳語。因為時間證明了: 孩子們在cakar裡,彼此學習成長,替自己的文化與自我,重新找到(或是創造)一個新的認同與歸屬感;而從中萌生了自信、尊嚴與信任感。這些也實質的表現在青少年們對學業、工作,及對家人、族人與部落的態度上。

sakinu說:「青年會成為我們的第二個家。可以在這邊互相訴苦、陪伴。我們過的是狼的生活(而都市裡的人過的是熊的生活;男人只要會賺錢,並只顧著鞏固好自己的勢力範圍);是群體、團隊、彼此環環相扣的生活。我們可能有做板模的、做有醫生。但在會所裡面,大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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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摘自獵人學校~Hunter school,圖中央為Sakinu

Lalauran之所以為lalauran

在青年會,他們認為男人的生命,共分為幾個階段。第一階段:雕塑期。只要聽話、服從,學習哥哥們做事的方法與態度。第二階段:服務。開始有想法的在做事情與學習。第三階段:服事。已經有想法的在做事情,並且知道該怎麼把事情做好。第四階段:完整。知道怎麼帶領及教導弟弟們。第五階段:LIKU(榮耀)。在這階段,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希望得到祖先的讚美。第六階段:生命。可以回憶、品嘗、述說自己這一生,所經歷的種種生命故事。

而在青年會裡,就建立起這樣嚴謹的倫理制度。約可分為三個階層:

小學生的小刀幫,就是在所謂的雕塑期,必須遵守哥哥們教導。國中生與高中生的斧頭幫,則是在服務與服事。除了學習與工作,並要認識與實踐:青年會是一個整體、團結。而在經過了完整的訓練之後,經過哥哥們(青年階級)的嚴酷考驗與認同,就可以晉升到青年階級-kanzan,也就是「完整」;這同時也是部落青年等了十幾年的成年禮。成為kanzan的意義與責任非凡;這不只是一種榮耀與榜樣。他也得負責教育整個青年會的弟弟們。

kanzan裡的大哥哥:約翰,曾對斧頭幫成員所說:「不要以為kanzan很屌、很厲害。kanzan沒有你們,我們什麼都不是。但你們也不能沒有我們。我們必須教育你們,我們是一體的,是彼此緊密結合環環相扣的!」但是青年一旦只要結婚,就得離開cakar,成為青少年們的精神領導;進入「榮耀」與「生命」的人生階段。

青年會成員,從小就接受哥哥們的磨練,練就一副好體格與吃苦、「撐住」、嚴謹的意志力與態度、以及十八般武藝。像是一般部落在辦豐年祭,大都是由長輩在籌備。但是lalauran的豐年祭,許多的場地布置、裝飾、遮陽架、入口意象,都是由青少年們自己動手、上山取材。

在這個過程中,cakar、長幼間的默契、團結、經驗的傳承,就給落實了。sakinu為了磨練青少年們,也要求上山取得的竹料,得徒步從山上扛回部落,而不是用貨車載。sakinu說:「雖然這樣很辛苦。但這是我能想到磨練人、讓一個人的身心靈,都能達到我理想狀態的境界的方法。」

Lalauran青年會,還有一個特別之處。不同於其他的部落的青年會,只有部落自己的青少年,lalauran還廣納不同部落、甚至不同族群的人(包含漢人),來加入青年會。在青年會中學習、接受磨練,及服務於lalauran。他們把手張開,接納任何人進入青年會;只要你堅決認同lalauran,並願意成為狼群中的一份子。

sakinu說:「我有一個夢想。我們要這個文化,能讓更多的人去參與、去認同。這樣大家就會覺得這個東西是對的!青年會,就像是個大聯盟的球隊。球隊比賽,就像是舉辦豐年祭;來看豐年祭的,就是球賽觀眾。我希望這個比賽大家能夠共襄盛舉,能多一些球隊,能夠互相良性競爭。已經有太多研究怎麼投球的人(指文化研究者、學者),但會投球的人太少了。我希望能有越來越多的人,來當投手,一起來打這個大聯盟!」

為此,sakinu也常常帶領青年會去屏東、台東各個排灣族部落拜訪,慰問,結盟!讓別人看見:他們是這麼有力量;也同時刺激思考: 那自己同樣也是排灣族或是原住民,是不是也可以、或是也應該要這麼有力量!

lalauran青年會作為一個整體,沒有外來經費補助、沒有計畫支持,它自成為一個生生不息、循環不已的部落生命體。它是一個家、一個「另類學校」、一個培養「獵人與勇士」的地方。在青年會裡,沒有誰比較厲害;有的,只有對青年會及部落的使命與榮耀。

而lalauran青年會,除了作為一個凝聚自身部落力量的存在,更重要的,是它也同時影響著、刺激著各個排灣族部落、甚至不同的民族,開始思考自己是誰? 是屬於哪裏? 要如何成為一個有尊嚴的人與民族? 進而行動。讓排灣族,成為排灣族!讓多元文化,不再只是口號,而是實質的生活著!

災後一年(3) 生活重建中,唯一沒有被重建的就是「部落」。

王增勇表示:「災後的重建並不該是社會福利來擴大版圖的一個過程,而應該是回來問,在這個過程裡面到底有沒有讓在地的部落更有力量。」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3),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前言:

災後重建在國家角色消失的狀態之下,慈善團體所建立的「生活重建中心」只能解決個人的問題,而這個生活重建中唯一沒有被重建的就是部落。所以看到這樣的一個過程,社會福利組織必須要重新的回到尊重原住民自治的一個原則裡面來自我自治跟約束。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王增勇表示,「進去到原鄉組織只是陪伴的角色而不是一個發展的重點,換句話說災後的重建並不是社會福利來擴大版圖的一個過程,而應該是回來問在這個過程裡面到底有沒有讓在地的部落更有力量。」

但他也表示,在那個過程裡面,社會福利組織必須非常自覺得進行組織型態的調整,但讓在地力量出來是社會福利組織最容易迷失的地方。因為在那個裡面大家很可能進去只為了搶資源只為了發展自己組織的更多組織。而卻忘了說讓部落有更多的參與。

「生活重建」幫助了誰?是增強災後部落族人自我復原的能力,還是壯大社會福利組織的架構?以下是國立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王增勇觀察災後重建現象的相關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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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勇表示,災後的重建並不應該是社會福利來擴大版圖的一個過程。

一、災後重建的福利問題與現象

(1)「福利殖民」現象

王增勇表示,從災後重建以及社會福利的角度來看,不是只是針對重建而是八八風災的重建的現象去理解。從原漢的一個角度來看,社會福利已經成為外來福利機構一種介入部落生活方式的一種殖民現象。並且他也表示,姑且把這個現象稱為「福利殖民」。

他也表示,透過經濟型態的改變與介入,社會福利變成文化殖民上的一種殖民的型態。而這種文化殖民的形態其實它的改變是更深層,因為它改變的是原住民對於自我認同的問題產生。

所以這樣的福利行為,表面上它是一種助人的行為,但是實際上更深層改變的是原住民的價值觀跟信仰,而且更否定的是原住民過去這幾千年延續下來的集體族群的認同。

(2)「八百壯士」與「福利街」

他也更進一步說到,從九二一的就業大軍到現在的八八臨工,可以發現原住民部落現在進入的這些社會福利經過這一連串災難打造出來的一個現象就是現在在部落裡面可以看到的所謂的「八百壯士」。

王增勇從過去的觀察表示,這個助人的歷史其實也不是只有在九二一之後才慢慢的發生,從基督宗教進入到原鄉,用麵粉搭配著福音傳教來助人,進行了信仰上面根本的改變。

而90年代之後,有了原民會以及各式各樣的社會福利方案開始進行,進入原鄉去推動。其實這樣的一個過程其實都根本的去改變原住民傳統的一種對於勞動的看法,而讓八八零工改變了原住民對於工作對價關係後面的價值觀。

除了各式各樣的生活重建中心成立,從這次莫拉克風災政府開始委託各個民間團體進入各個受災鄉鎮成立生活重建中心。形成災後整條街都是外來各個團體所成立的生活重建單位,而演變成部落裡有所謂的「福利街」的現象。

他也表示,這些社會福利的進駐其實背後都是有一個共同的邏輯,第一點就是把集體的社會問題變成個人的問題來解決,所以在這個過程裡面部落消失了。

二、生活重建中,唯一沒有被重建的就是「部落」。

所以王增勇也表示,「在這種強調個人,國家角色消失的狀態之下,慈善團體所建立的生活重建中心只能解決個人的問題,而這個生活重建中唯一沒有被重建的就是部落。」

那個集體性部落在這個裡面是消失的,從「永久屋」的例子來看,部落在這個裡面是被拆解的,甚至於是因為資源的介入,分配的不均而讓部落產生更大的衝突。

原來有的一些在地組織在這個重建裡面,反而都被瓦解。所以換句話說重建並沒有把部落當成是一個要重建的一個對象。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大愛屋」並不是一個個案,它是延續過去四百年原住民在跟漢人之間這個關係的不斷重複出現的一個現象。

在這個現象裡面原住民主體性的消失,原住民永遠成為一個受助者,然後只能夠接受外來的專業人員以及外來社會福利組織的重建方法。

三、在「福利殖民」的運作方式下,原住民的文化無法延續跟傳承。

他也提醒到,現在大量的社會福利組織進入到原鄉從事重建的時候,部落是要小心這些狀況。

他表示,「事實上在原鄉重建裡面大家會不斷的看到生活重建中心的工作人員,只要有人潮聚集的地方,就會去照相。大家不斷的在搶人,不再問說所辦的活動到底對部落有沒有幫助。」

因為社會福利組織要負責的是給錢的單位,給政府單位,給評鑑的學者。但是社會福利組織唯一不負責的就是他所服務的部落。所以是這個關係要根本的被改變,不然的話那個重建到底是在重建誰?重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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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鄉重建裡面大家會不斷的看到生活重建中心的工作人員,只要有人潮聚集的地方,就會去照相。大家不斷的在搶人,不再問說所辦的活動到底對部落有沒有幫助。

部落自主重建的權利?!

王增勇表示,國家在災後「生活重建」的過程裡面極小化政府應當承擔的角色,委託給民間團體辦理,而無形中讓民間團體之間產生一種競爭的關係。

因此政府可以選擇聽話的民間團體來進行辦理,所以這些民間團體接受了政府的委託,其實它能夠掌握的自主性是相對的少。所以國家可以在這裡面,又進行操控但是又隱身在這些團體的後面。

「生活重建」政策讓政府隱身在慈善機構的背後操控,而當部落重建的問題不斷發生的同時,部落災民的權利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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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勇表示,慈濟大愛村反應的是助人者的世界觀,而不是受助者的觀點,這種文化殖民代表著長久以來原漢關係中漢人中心的思維,表面是一種助人善行的表現,背後實則代表對劣勢族群文化點的否定。

災後一年(2)重建,錯在哪裡?!

圓桌會議主持人之一的林益仁表示,災難是台灣的一部份,我們必須要學習跟災難相處。這場論壇邀請原住民以及NGO、政府代表找來,希望促成對話的開始。希望能從「三方彼此不理解」到「一個對話的窗口建立」。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2)。

前言:

圓桌會議主持人之一的林益仁表示,台灣本身是一個災難的島嶼,這不是說台灣比較倒楣,而是災難是台灣的一部份,我們必須要學習跟災難相處。他也表示這場論壇邀請原住民以及NGO、政府代表找來,其實希望是促成一個對話的開始。希望能從「三方彼此不理解」到「一個對話的窗口建立」。

這場由靜宜大學生態系助理教授林益仁、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共同主持,有族群代表:鄒族陳有福、魯凱族李金龍;NGO代表: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伍杜;行政院重建會家園重建處長邱啟芳、綜合規劃處張恒裕處長共同參與進行對話。

在圓桌會議的討論中,NGO表示,災民變成只要符合NGO救助的資格才有可能被救助,在這樣的救災邏輯下,還有多少災民在這場救災資格中的「揀選」過程被犧牲掉應有的權益?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土地,卻還是做了。重建,錯在哪裡?!,政府、NGO、災民對話的開始為這場論壇劃下的不是圓滿的句點,而是更大的問號。

一、族群代表、NGO、政府的對話

(1)族群代表:你們又不是真正的受災戶你們能夠懂我們嗎?

鄒族代表陳有福表示,遷村跟遷居要考量到鄒族的一個傳統文化,教育國家的人民防災或是減災的知識,並不是困難。為什麼要花那麼多的錢把鄒族原住民幾千個人從山上遷下來?

魯凱族好茶部落李金龍也表示,被土石掩埋的好茶村有證據可以證明是人為因素。他也提出一個重建最大的問題表示,「你們又不是真正的受災戶你們能夠懂我們嗎?」

對於重建的問題他也提出建議表示,希望政府去理解現在災後的重建不是「遷村」是「安置」,什麼是遷村?真的值得大家好好去思考。

NGO與災民與政府的三角關係問題,族人紛紛表示政府不能理解災民的困境也表示這是重建政策中一個很大的問題。

(2)NGO只是提供一個選項,其他的部分還是由政府決定。

對於永久屋的概念以及政策,是不是有值得要檢討的部份。林益仁表示因為這次慈濟主要也是執行永久屋的政策,也請慈濟發言人代表何日生說明這個過程的複雜度。

何日生表示,慈濟在一開始提出永久屋,這一個思維過程,在很多災民裡面,我們是希望提供一個永久安居的地點。

他說,「我個人也跟世展會負責主管也跟紅十字會主管多次談到,我們很尊重其他NGO的提案,慈濟世只是一個救助者,讓符合慈濟方案的人來接受我們的幫助。」慈濟只是提供一個選項,其他的部分還是由政府決定。

(3)政府:將災民的問題在帶回去重新思考。

行政院重建會家園重建處長邱啟芳也表示,政府處理的方式,也許不是災民期待的方式,中央橫向聯繫的部份是因為重建會的成立才能夠做政府部門的橫向聯繫,他也表示會將災民的問題在帶回去重新思考。

二、學者:用問題養問題,越養越大。

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表示,政府代表提到部落不願意遷村是可能因為土地、文化的問題,才導致許多成見的問題。可是政府卻忘記真正的原因是把「永久屋」跟「遷村」的是綁在一起才造成今天這樣的一個問題。

她也表示,重建一開始的選項,就只有「永久屋」,並沒有中繼屋或其他的安置方式。她說,「只有永久屋一個選項,請問你一無所有的時候,你會選擇去或不去?要或不要?」

她也提出質疑表示,重建法條裡面寫的非常清楚,災民的原居地就是會限制居住,而且可能會有強制徵收的問題,政府也說不會。她說,「我(政府)現在沒有限制你(災民)。我(政府)現在沒有強制徵收你(災民),如果你(政府)永遠都不會限制災民回原鄉,不會強制徵收原住民的土地,請問你(政府)法律為什麼這樣寫?」

林益仁則提出表示,政府的永久屋措施又是如何?重建政策有很多的問題,就是繞在一個對「家」的想像。而安置過程的公平性,遷村以及遷居背後複雜的經濟面向影響著安置減災的部份是不是一定要強制遷村的問題。

他也表示,重建過程在進行一個這麼大的搬遷,有沒有進行公平的分配?以及資源分配公平性的問題。而災害發生後,族人有沒有因為資源進入而得到幫助或受阻?

林淑雅最後則表示,從大家的回應,一年的災後政府沒有正面的回應災民的問題,一年後我們還是在這裡談這些問題。她說,「如果部落遷村只要有房子的話,政府即使說的再好聽,以人為本、按照原住民基本法,可是結果仍然是失去土地!! 」她也表示,政府用問題養問題,越養越大。

三、與會者的提問

國家對於治理想像的貧乏與對原住民文化的不了解,間接造成重建機制反而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共同關心災區原住民的重建問題還有哪些?與會者也提出以下不同的看法。

(1)那種愛即使是我們自己的爸爸媽媽要給的,我們都還有可能會反抗!!

現場與會的阿美族人表示,「事實上不管在怎麼弱勢的人,他所遇到困難的時候,很需要的是力量需要的是協助,但是並不要幫我做。」

她也提出疑問表示,「永久屋的議題是不是做過頭了,因為那個所要決定的樣式以及格局都已經被決定好了送到你面前來。」那代表這個過程當中就把信任感跟力量交給了NGO,忘了弱勢也有自己的力量。

她也表示,雖然族人自己蓋的房子沒有那麼好,但是很舒服。為什麼溪州部落那麼多阿美族人要住在那邊?「就是那個自己(部落)要起來的力量」。政府應該要思考的是要怎麼樣去「尊重」他!!

永久屋政策的「愛」變成是一種「我要全部給你」,那種愛即使是我們自己的爸爸媽媽要給我們這樣的「愛」,我們都還有可能會反抗!!她也表示,我們都在學習,我們都在進步,這個過程的對話可能大家都要彼此了解。

(2)「永久屋」:這種選擇好像很自由,但是其實它是不自由的。

接著現場也對「永久屋」政策表示質疑的與會者也表示,國家對於治理想像貧乏的問題。她說,對於處裡災難的選擇只有你「要」永久屋的選擇,還是「不要」永久屋!?這兩種選擇的答案。這種選擇好像很自由,但是其實它是不自由的。

她也表示,用漢族的定居思考的方式來思考原住民遷居的問題,已經與原住民傳統遷村方式相背離。為什麼原住民不能按照他自己的選擇方式,選擇自己的居住地來定居。

(3)強制徵收土地:造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

嘉蘭部落的重建執行者蘇雅婷提問表示,嘉蘭的重建政策是離災不離村,可是現在蓋永久屋的土地是徵收部落族人的土地。她說,「很多地主不願意自己的土地被徵收,因為那是他們在部落裡剩下一塊唯一安全的土地,政府的整各政策是非常荒謬的。」

她也提出質疑表示,台東大概有百分之8、90的公有土地,為什麼安置受災戶不是用找公有地的方式,而是要一般的人民搶奪他的土地、搶奪他的財產,結果造成受災戶與地主的對立。

而地方政府也將問題丟給中央,說這是中央的政策,那現在台東縣政府決定要強制徵收,這個問題也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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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表示,政府不能理解災民的困境,是重建政策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圖中站立者嘉蘭部落災區執行者蘇雅婷表示,政府的重建機制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族人道德壓力的問題。)

小結:重建,錯在哪裡?!

政府與NGO提出對永久屋質疑的問題與災區現場的真實情況,部分問題有所出入也讓在場與會人員提出重建政策的質疑。而可以符合資格卻無法配得永久屋的災民,永久屋的配住「資格」,誰才有權力可以揀選?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部落的土地,這個問題卻也在台東的嘉蘭部落災區發生。

當災民變成只要符合NGO救助的資格,才有可能被救助的救災邏輯下,還有多少災民在這場救災資格中的「揀選」過程被犧牲掉應有的權益?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土地,卻還是做了。重建,錯在哪裡?!,政府、NGO、災民對話的開始為這場論壇劃下的不是圓滿的句點,而是更大的問號。

災後一年(1)各方通力合作,重建工作為何仍艱難不順?

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系列報導之一。

前言:

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

主辦單位表示,災後各方通力合作,重建工作為何顯得艱難不順?而這也正是目前重建機制顯露的困境。政府儘管強調原住民族自主自決權,極力推動原住民自治,卻在重建上無法彰顯主體性及永續性而使得重建工作可能變成壓迫被動的老戲碼。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汪明輝表示,在辦一年災後研討會的過程當中並沒有什麼經費,這個計畫也至少跟10個單位來要經費辦這個活動。他表示透過申請經費個過程,更突顯出原住民的一個重建議題是一個跨部會的事件。

因此他也表示,此次研討會讓所有與會者在這樣的一個空間當中來進行對話互相了解,也期待這個會議有某種程度的共識,進一步推動重建,導引到一個更正確的方向或者是一個更順利的進展,而這也是這個會議最主要的目的。

原民會:主要是做一個溝通橋樑的角色。

原民會企劃處處長表示,原民會主要是做一個溝通橋樑的角色,擔任政府部門還有民間以及原住民的需求之間的一橋樑。在謀合的過程也發覺政府部門越來越能夠尊重原住民的需求,所以在重建的原則指導之下,原民會要兼顧到部落的安全還有原住民的民意。

企劃處處長也表示,在災後重建的工作裡面還是需要原民會來扮演一個溝通的角色,希望後續的重建工作能夠更符合原住民的一個需求。

而災後重建引發出來的一個原住民自治的議題,希望原住民族自治在災後之後發揮一定的功能,讓原住民能夠在自己的土地上面,讓台灣的一般社會更能夠尊重原住民族的文 化。

重建會:有很多抗議跟抗爭這是合理的情緒。

接著重建會代表陳振川也在會中表示,這次的災難其實有很多狀況都是台灣沒有發生過的。阿里山的災情是最嚴重的,公共設施、環境等以及有很多孤島以及堰塞湖的行成。

災害是不是濫墾造成破壞?他說,「真正大的破壞是大自然的力量。但是大自然的力量,我們只能順應。」部落受到很嚴重的災情,河川變成幾十倍的擴大,其實莫拉克三年政府還有許多要做的,其實跟居民實際的想法是有落差的。

他也表示,重建進度快慢之間的問題變成行政體系要去面對的一個挑戰。但是毫無疑問的,豪雨災情不斷的發生,我們絕對沒有辦法慢慢的去處裡應對,所以我們要快速的重建到安置。

對於災後受災居民的情況,他也表示,「特別是災後有災民症候群,社會的輿論包括政治的介入等等,所以有很多的報怨。」所以這個部份,民眾的期望當然特別高,尤其是在台灣這樣的一個民主社會。

「政府在20天就通過特別條例,94天通過特別預算,在9月6日開始推動重建機制,他也表示要先去了解整個災情與問題,才能來進行救助。所以這是一套程序,政府一定要經過,今天政府沒有辦法說,這個錢拿出來,然後到現場在花,這是不可能的。」

他也表示,重建其實不是只有住的,還有生活產業、教育等其他的問題。重建原則會以安全為考量,尊重當地居民的意願來進行。

面對災後很多不同抗議的聲音。陳振川也表示,有很多抗議跟抗爭這是合理的情緒。這是一個正常反應的過程,特別是對災民來講。政府推動事情,沒有充分的時間沒有辦法達成完全的溝通。

特別是原住民對土地的強烈感,原住民不願意離開,希望就近安置。原住民也擔心劃定特定區域會影響原住民的權益 。

因此他也表示,「我們還是尊重原居住者的意願,假如這次NGO沒有提供永久屋,這個阻力應該更大。因為原住民要離開他的故鄉,如果沒有地方住,如果還要買房子,或者是像921一樣,用很貴的租金去租房子,那原住民他是沒有辦法負擔的。」

但雖然是這樣還是有一半的原住民要留在原鄉,但是這些地區,我們認為是危險的,所以應該要加強該地區的緊急撤離。

他也表示,現階段的重建進度也有管控,要在災滿兩週年的時候完成。在民國100年的時候,就可以讓學生就讀。老實講,住的部分沒有安定下來,沒有辦法去談文化的事。這個部份也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來擬定永久屋居住地永續社區的規劃與執行。有22處生活重建中心,未來會增加到28處。

最後陳振川也提出政府的重建有著國際觀,他說,「有50幾個國家來關心我們莫拉克的災情,我們跟企業結合、跟NGO結合、跟災民結合,我想我們這個重建模式應該是在這個世界上最新的模式,充滿愛心,絕對會建立一個讓大家學習的一個模式。」

原住民災區的困境,很多的機制在原住民部落是失靈的。

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科長浦忠勝也表示,重建地區位於原住民地區者,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相關辦理,這會看到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這裡會有一個問題就是說,這些法令定義執行在「重建地區」,但條令中並沒有指定哪些地方是重建地區。

但相對的,在這個條令中也常出現一個名詞叫做「災區」,災區的範圍由行政院來指定。什麼叫做「重建地區」,什麼叫做「災區」?重建地區是沒有被定義的名詞,但是在重建過程當中,我們一直用這個名詞來使用。

再來就是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規定是什麼?他也表示,要進行遷村或是要進行劃定要尊重災民的意願,要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這個規定是多餘的。因為根本沒有明確的說明。

原住民災區的困境,很多的機制在原住民部落是失靈的。莫拉克風災最嚴重的原住民部落地區,我們會發現台灣的法律只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就是都市的層次,第二個層次就是鄉村或市農村的層次,第三個層次就是荒野的層次。

政府就把整個原住民的地區包在荒野區域這個裡面,所以不管是林業法規或是國土保持法規,都是在荒野的角度來進行台灣的國土管制。政府其實沒有注意到其實裡面住著一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文化,有部落有傳統法。這是過去法律所沒有注意到的地方。

所以在莫拉克災後重建的過程當中,為什麼原住民地區的重建會這麼慢?要怎麼來彌補這樣的法律「真空狀態」與「空隙」,怎樣去建立國家的機制?

重原住民自治的角度來看,莫拉克風災不只是家園的重建,也是一個原住民族傳統力量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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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企劃處科長浦忠勝表示,「政府其實沒有注意到其實裡面住著一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文化,有部落有傳統法。這是過去法律所沒有注意到的地方。」

原住民自治是一個「停損點」

會中浦忠勝也轉達主委孫大川的想法,「原住民在面對外來者,不管是幾百年前,他是一路潰敗到現在,我們的文化我們的領土不斷的在退敗,所以他認為說依定要一個停損點,才能停止一個不斷退縮的一個過程。」

原住民自治是一個「停損點」雖然有人質疑原住民自治是一個領域重疊的法規,是不是會有一個權限矛盾與衝突的發生,或者是財政來源並不充裕。這些問題確實都存在。

但浦忠勝也認為,在原住民地區真正發揮政府機制效益的是鄉公所,但是原住民地區鄉公所人力與組織架構都非常的小也很缺乏,並沒有辦法在行政權上扮演一個很好的角色。

縣政府雖然也管轄原住民的區域,但是縣市政府投入到原住民地區的人力以及資源是非常稀少的。

他舉出一個實際舉個例子:「台東縣政府全部都是原住民地區,但是政府每年編給原住民行政處的經費是多少?大家曉得嗎?200萬!!就只有200萬是編給原住民地區的。台東縣政府一年的預算是100多億,只有200萬是編給原住民行政處。」

研討會的開始,政府橫向溝通之間彼此矛盾的對話,更突顯出重建政策艱難不順的問題。而「永久屋」的重建政策是阻力還是助力?政府對原住民的想像仍停留在弱勢的想像,忘記原住民有自己復原的能力。這場災民與政府、NGO之間對話的開始,還存在著哪些問題?後續記者將再繼續做相關整理報導。

(系列待續)

小林中秋月餅,產業重建的契機?

我們相信政府是有誠意地要協助災民重建生活機能,也規劃了重建的進程,在操作面上雖多次的修正,但仍顯得零亂。各團體各忙各的,沒有統一的共識和目標,個人認為應就居民的能力與規劃連結…

產業重建是莫拉克風災後,大家所關注的重要議題之一,尤其是家園全毀的小林社區居民感受最深,從農曆過年甲仙農產品特賣會、原住民手工藝品製作、大愛園區假日農產市集,到現在的中秋月餅訂購,這些都是政府和民間對災後產業重建所做的努力,我們應給予肯定。

就中秋月餅這件事來看,由小林村重建協會針對暫居杉林組合屋內的小林村居民擬定烘焙研習班,高雄餐飲學院輔導實施專長訓練,能夠有機會在國人重要民俗中秋節前實際生產、行銷,對於產業的重建是一個重要的模式,但接下來的思考並不是批評,而是個人對於這件事情的作法之觀察和建議。

C三合一

首先是關於質與量的問題。中秋送禮是國人的習慣,以甲仙芋餅來送禮的,每年約有二萬伍仟份的訂量,甲仙形象商圈的店家每年均會有三至五樣芋頭相關的新產品研發,今年小林村重建協會製作的六仟伍佰份產品,約佔三成,但實際受影響的可能還包括喜憨兒和其他的團體等,而對於甲仙商圈的影響佔了進二成。

其次要思考的是永續經營。為了要製作這一批月餅,小林村重建會購置了烘焙的機器,忙完了這一批月餅之後,機器閒置,著實有點可惜,銷售的平台和模式建立後,如果沒有產品持續的推出,可能因閒置過久而人氣消失。

產業重建如果擠壓到原有通路體系的量,不能算是一項成功的策略,同質性過高的產品本來就會相互影響,更何況是一模一樣的商品,產品的創新是打入市場和永續經營的重要條件,應該要以研發來替代同質競爭。購入的機器設備盡可能的不要閒置,平日可利用研習的課程,來精進生產技術,練習不同類型的糕點,利用巡迴車兜售或接受網路訂購,讓這一份成本的投入,真正逹到永續生產的目標。

再者,在這一次月餅製作的過程中,居民參與的結構和分工模式,是否有改進或不足的地方,站在永續經營的前題,應好好擬定下一步的經營方向和方法。民以食為天,在百業中,先將「吃」安頓好,其他各行各業再循研習、訓練輔導實作、生產至開業的模式,循序漸進的前進。先建構內需的民生產業;在建構產業的同時也去思考加入那些元素和措施,就能成為對外的觀光休閒產業的一部份,朝生活、生產、生態的目標前進。

我們相信政府是有誠意地要協助災民重建生活機能,也規劃了重建的進程,在操作面上雖多次的修正,但仍顯得零亂。各團體各忙各的,沒有統一的共識和目標,個人認為應就居民的能力來與規劃中的產業做連結,以杉林為例,邀集大愛園區、小林二村、永齡有機農場、慈濟基金會、紅十字總會、重建委員會、旗美社大等相關機構團體,和莫拉克重建委員會的代表,研討制定整體產業發展藍圖,意即就產業規劃結果先行宣導,再將所需技能給予教育訓練,加上輔導團體的陪伴,一步一步建構安置永久屋的典範。

綜合芋泥餅小奇

吉利芋泥酥葷

各式各樣的芋餅,是每年甲仙業者苦心研發的心血。

長治百合系列(6)永久屋核配爭議,如何才能落幕?

永久屋核配結果不符合住戶實際需求,出現問題卻又無從反應、求助無門的案例,遍佈長治園區兩鄉六個聚落。為何會有這麼多爭議,公部門是如何審核永久屋的呢?

前言:永久屋分配爭議,屢成人球事件

屏東長治百合部落園區,日前傳出因為永久屋核配生變,導致部落老人家病情轉劇離世,身後無家可歸的憾事。長治園區入住以來,永久屋核配爭議層出不 窮,居民反應核配情形不符實際需求,認為審查機制與過程過於草率,進而質疑其公平性。而每當居民對核配結果有疑義時,又常發生求助無門的狀況。

事實上,相似問題在高雄杉林大愛園區也曾出現,公部門與援建單位權責不明、有問題互踢皮球的「人球事件」早已非此一例。

永久屋核配爭議迭起,本應由公權力擔負全責的審核機制,何以委託援建NGO參與審核過程?為何在居民對核配出現疑問時,不斷出現「縣府說要問慈濟、慈濟說要問縣府」的狀況?

政府單位表示現行審查資格是根據公平原則訂立,但居民質疑的則是「公平性由NGO自由心證」認定的問題,導致原本重建條例保障的災民權益,可因NGO個別考量,產生「向下修正」的情形。

在這樣的情形下,集諸方善款建造的永久屋,如何才能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讓真正有需求的災民安居安身,不負各界愛心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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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高雄蔡高利、屏東巴清二事件,均反應永久屋核配爭議 )

政府設計的永久屋審查機制與流程

「我們家有十幾個人,只分到14坪。」、「慈濟的人是有來(做家訪調查),我把所有的(資料)都拿出來。他們只來了一次,我只認得人,不知道名 字。」、「他們(慈濟志工)只來一次(家訪調查),其他幾次都是關心別的事情。有的人是只打了一通電話(即完成家訪調查)。」、「我們去縣政府,縣政府說 要找慈濟,慈濟又說他們只負責蓋房子。」…這些都是在災區時常聽見的反應。

永久屋核配結果不符合住戶實際需求,出現問題卻又無從反應、求助無門的案例,遍佈長治園區兩鄉六個聚落。為何會有這麼多爭議,公部門是如何審核永久屋的呢?

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前審核作業基本過程,是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訂定的「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規定辦理,分別有三個步驟

一、第一階段由縣府進行書面資料審核,包括戶籍、稅籍、或水電表連同土地所有權狀等,由申請戶提供給公部門,公部門據此進行第一階段審核。

二、由NGO派出志工協助家訪,家訪資料呈報縣府做參照,視情況調整房屋核配,取得共識後再呈報縣政府核准,核准後即公告。

三、上述協調過程也會找尋求鄉公所、村長、村幹事意見。

雖然縣府在第一階段的書面審查是依據戶籍、稅籍等資料核配,但還要經過第二階段的調整,調整的依據主要是民間援建單位提供的家訪資料。NGO家訪方式與查核模式部分,公部門並未制定標準作業程序,導致不同NGO查核模式不同,是否做複查也不清楚。

當記者詢問是否能調閱查核原始資料時,蔡文進表示:「慈濟家訪的資料都在他們那裡,我們也不清楚是由誰做訪查,也無法調閱家訪過程記錄。」因此當居民對NGO的認定產生疑慮時,也產生無從查詢的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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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14人,卻只分配到14坪的賴明鳳事件,請點選這裡閱讀。

民間援建單位介入審核的過程,沒有任何標準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訂定的「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規定,核配坪數是以八八風災之前戶籍內人口數目為主(註一),若有疑義,才以八八風災前實際居住人數為準(註二)。但同時,該規定也在99年2月9日修正加列一條以上核配原則,縣(市)政府得與民間認養興建團體協商,斟酌實際情形後調整之,若經雙方協商確認有不宜核配之情形,得不予核配永久屋。

「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中,加入「核配房屋需與援建單位協商」的規定,形同公部門將部分公權力委託援建慈善單位行使,這項條文原來是增加了NGO參與援建的空間,以便解決法規照顧不到的部分族群,

例如原本政府規定4人以下居民,只能核配14坪以下的空間,但紅十字會認為「14坪不符合人性」,於嘉義轆子腳興建永久屋時,就一律採取28和34坪模式,而世界展望會在瑪家農場部分,也是採取「向上修正」模式。

也有其他NGO採取「向下修正模式」,將原本可核配28坪房舍者,變成只能核配14坪,讓居民陷入求助無門、成為人球的窘境。

究竟審查過程,政府、NGO究竟各自擔任了什麼角色?為何要增加這樣的規定?行政院重建會家園重建處處長葉仁博回應,重建過程中,援建單位確實希望,由志工參與家庭訪查

他表示,增加此規定是考慮「永久屋經費是慈善團體勸募所得,考慮對勸募者的誠信問題,(核配出去的永久屋)要有確實需求。」因此,政府委託慈善團體進行家庭訪查,了解各戶災民實際居住需要。

那麼,委託慈善團體參與調查,政府何從把關,確認這些家訪資料確實符合實際居住情況及居民需要?志工的專業素養能否勝任?如何判斷其提供資料的可信度無誤?葉處長認為:「他們的資料比縣府詳細。縣府的資料是民眾提供,可以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志工提供的比較詳細,也有一定的可信度。相信NGO絕對有他們的機制啦!」

雖然核配權在政府,但政府審核過程則參考NGO派出的社工進行的家訪資料,並需與NGO協商獲得共識才能定案,是否意味著最終核配實權在於NGO?對此問題,葉博仁回應:「對。」 他表示:「房子是NGO的,它願不願意核配給你是他的權責。房子是他們蓋的,政府沒有權利要求核配給誰。」

針對政府說法,靜宜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淑雅表示,重建條例就要求政府要提供適當安置、住宅,能力不足的部分才找NGO,這是政府的義務。入住的契約是三方契約,可見政府也有參與,沒有資格說「沒有權利決定」,否則政府大可不必出現在契約中,規定是政府定出來的,就應該負責,若要託付給NGO,就是委託行使公權力,NGO當然有義務要合乎誠實信用平等原則。

而在永久屋核配上屢傳爭議的慈濟基金會,針對長治分台永久屋爭議事件,則回應:「一切都是由縣政府決定」,但對社工訪查過程則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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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愛園區的蔡高利,也核配到低於政府規定坪數,蔡高利事件請點選這裡閱讀。

公部門:政府和NGO求的是一個公平

政府選擇信任NGO自身的機制,但永久屋核配卻又爭議不斷,縣府該如何回應處理?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如此表示:「內政部有這樣的規定,我們就盡最大的力去爭取原住民的權益,但民間團體也是有自己的堅持。」

蔡文進認為,由NGO協助再次評估住戶實際上需求的坪數,其實也是為了符合公平原則:「政府和NGO求的是一個公平性,審核機制主要是在一個公平。 這是民間團體出錢蓋的,當然,它的錢是來自各界的善款。」認為有必要對民間團體和各界的善款負責,將永久屋分配給有實際需求者。

然而諷刺的是,部落族人對於審核機制的疑問,卻正是質疑其公平性。

族人:有太多案例根本不公平

佳暮族人巴家一家6口本應分配到28坪卻只取得14坪,巴秀英表示,當家人前往縣府了解問題時才發現,原來許多風災前在山上未有居住事實者,核配到不合理的坪數;理應核配到房屋的,反而出現未配置到或者配置不符需求的問題。她轉述弟弟質疑承辦人員的話:「那這些人呢?這些人有沒有住在山上?你們看看這些人,一個月、兩個月都沒有住在山上,他們都住在屏東市(巴清二事件請點選這裡閱讀)

部落年輕人Lambo也表示,他曾協助部落長輩向政府單位詢問永久屋核配的情形,竟也發現有一戶人家拿隔壁的建地申請永久屋通過,導致居住其上的真正屋主無法核配永久屋的怪像。

他憶述詢問過程:「我們就問承辦人,他說,我們看他很可憐是低收入戶,就給他通過。」Lambo表示對此難以理解:「我們都覺得很奇怪,他是很可憐,但是屋主沒房子住怎麼辦呢?他(屋主)很生氣想去告那個人,我們跟他說,不要告他,這應該是政府的問題。」

永久屋核配不合理,不僅使真正需要房屋者無法得到安置,也造成部落內部更多紛爭。類似問題一再發生,縣府如何著手處理?

蔡文進表示,審核除了參照居民提供的書面資料、NGO提供的家訪資料,也會詢問了解各村情況的村長、村幹事意見。蔡文進表示:「他們可以不拿鑰匙,遞陳情書。現在都入住了,還能怎麼辦呢?」認為對核配有疑義的村民可以選擇不入住,遞陳情書等待縣府處理。

然而不少居民無奈表示,政府只是叫大家一直不拿鑰匙等待,問題始終未獲解決。吉露村一位婦女說:「沒辦法,就是沒有房子沒地方住啊。」她家裡大小11口人,目前以入住14坪的房子。

居民:總要有人說清楚

本應由政府負責的核配權責,但委託NGO進行家訪,政府卻無機制控管,單方面信任NGO的自身機制;而永久屋的問題並未獲得妥善解決,反而紛爭迭起。在這樣的情形下,據傳第二期的申請將於10/15截止。若仍因循現行核配機制,是否第二期永久屋也將出現問題?

屏東縣府在上周二前來長治園區與佳暮村居民開會,並未對大家的永久屋爭議作出明確回應,卻提出「以部落會議表決遷村」的方式解決現有無法核配永久屋居民的問題,反而為部落製造更多疑問。

村民不解:「難道永久屋已經和遷村劃上等號?」更有族人表示,實際上已為遷村的吉露村,也仍有無家可歸的吉露村民無法入住房屋,留在營區或在外租屋,足見遷村絕非解決永久屋核配問題的方式。

部落族人強烈質疑,「總要有人說清楚!」為了安置八八災民,集各界愛心所建造的永久屋,是否果能不負當初各界協助災民重建自立、安居安身的初衷?居 民認為,政府與參與核配的NGO有義務向居民清楚說明,並針對爭議做出裁決,才不會讓真正需要受助的族人,其權益一再的在「縣府要我們找慈濟,慈濟說要找 縣府」之間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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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希望不要在看到過世時仍無家可歸的「巴清二事件」再度發生。

註一:災前(98年8月8日前)設有戶籍者:依災後現有戶籍內人口數分配,即2人以下配住14坪,3-5人配住28坪,6-10人配住34坪。

註二:未設有戶籍者:依其自有房屋之登記面積分配永久屋,並配住一戶為限,即自有房屋面積14坪以下者配住14坪、自有房屋面積14-28坪者配住28坪、自有房屋面積超過28坪者配住34坪。(資料來源:

http://88flood.www.gov.tw/files/law_dp/253.pdf

舟曲報告(6) 誰來為災民情緒創傷劃開出口?

悲傷終究還是有縫隙的。9月1日傍晚,一名婦人突然在縣城廣場的心理輔導站帳棚前倒地大哭;那一刻,婦人的哭喊聲與周圍隆隆的工程機具聲揉合在一起,圍觀路人臉上的表情,看上去卻比婦人滿臉涕淚的樣子還要無助、狼狽。

9月2日晚間11點多,一名當地志願者蘇紅(化名)才剛結束一整天的工作,坐在縣團委辦公室中準備以泡麵充當晚餐,慰勞自己一天的辛勞。「餐館都開始營業了,怎麼還吃方便麵呢?」我問。

「有些工作耽擱了,沒辦法,也沒關係啦!」蘇紅用一貫的微笑回應著。他說,泥石流剛結束那幾天,他其實一點胃口也沒有,整整2天都吃不下東西,現在能吃方便麵已經很好了。

「泥石流第2天,我們開始動手挖掘遺體,當時我2分鐘之內就挖出了9具屍體…」「有個朋友,我2年沒和他說過話了,前幾天我去辦學校貸款,正巧碰上 面,他還幫忙我填申請貸款的表格,結果泥石流第二天,我就看旁邊的志願者把他從泥堆裡挖了出來,胳膊沒了,腳也斷了…那幾天特別難過,一點都吃不下…」

話匣子一打開,蘇紅一連跟我講了好幾個當地人生離死別的故事,包括他家中長輩被泥石流掩埋、同學與女友最後一通電話、被救出又自殺的老翁等等…幾個故事下來,只見他夾了泡麵的筷子一直懸在空中,連吃都忘了。

「先吃吧,麵都要涼了,吃飽再聊吧。」我叮嚀他。

蘇紅像回過神似地,先是靦腆地笑了笑,正如他在這幾天來給我的印象一般,然後很快地用指節往鏡片後的眼眶一推,抹去可能過於濕潤的痕跡…

第一頓晚餐

當天稍早,我受邀到當地災民家中用餐。家中的女主人在舟曲縣府上班,男主人則是當地公安,兩人自災後就必須在人力短缺的情況下每日加班,甭說領取救援物資,他們甚至連去參加親屬認屍的時間也騰不出來。

男主人楊保(化名)說,8月7日晚間,三眼峪的泥石流直接衝擊警局,同僚連同家屬一共有50多人遇害。然而「國難當前」,即便人力短缺,儘管心情哀 傷,身為公安的他自然也是得不分晝夜上崗。「20幾天以來,這其實是我第2次踏進家門。」楊保說,這段時間以來,他不是在泥堆中協助挖掘遺體、清淤,就是 在管制交通、協助發放物資,連洗澡的機會都沒有,更沒想過能回家休息。

由於舟曲各地用水尚未恢復供應,因此多數人不但已經很久沒洗過澡,一般家庭想要開伙更是困難。當晚,楊家人的晚餐桌上雖然只有炒茄子、青椒肉絲,還有火腿腸、紫菜、蕃茄煮成的雜匯湯,但在非常時刻中,這已屬格外豐盛。

晚餐結束後的閒聊時刻,楊保不經意地對我提起,這其實是他們家災後第一次開伙。當下,我心頭先是愧疚,後來則是難過居多。由楊家眺望泥石流受創區 域,一切看似進展神速,當地災民個個也都一副忙碌樣,但他們的生活其實還沒回復常軌,心底有許多話種種故事千百樣情緒,想來也還不是訴說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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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楊家人的第一頓晚餐,得看著窗外滿城的狼籍下飯。

誰替情緒劃開出口?

在舟曲那幾天,我發覺縣城內每個人都忙忙碌碌地,不論是外來的志願者、解放軍、武警,或是當地準備重回生活常軌的倖存者,每個人都是一樣 – 積極地保持忙碌,彷彿深怕一空閒下來,所有不願回想的過去,細究的將來,會一股腦地湧上心頭。

當然,悲傷終究還是有縫隙的。9月1日傍晚,一名婦人突然在縣城廣場的心理輔導站帳棚前倒地大哭;那一刻,婦人的哭喊聲與周圍隆隆的工程機具聲揉合在一起,圍觀路人臉上的表情,看上去卻比婦人滿臉涕淚的樣子還要無助、狼狽。

一名已在舟曲當了20多天志願者的年輕人說,這是他到舟曲以來,看見的第一名崩潰災民。這話不禁讓我感到納悶,誰來為災民的情緒劃開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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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城的災民忙碌地來去,大夥心頭也許都正盤算著新生活如何開始,並沒太多心思回想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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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症候群恐在半年、1年後湧現

「根據我們以往的經驗,災民的情緒往往都是在半年、甚至1年後才會爆發開來」,一名親身參與舟曲心理輔導治療的工作人員指出。該名心理輔導志工說明,通常災後所有倖存者的心思,全擺在如何回復生活常軌上,因此一般沒有時間回憶傷痛,並對未來有太多想像。

「然而」,她說明,「一旦生活都上軌道,空閒時間多了,悲傷的回憶就會再度佔據他們的腦海,所以天災的自殺潮才容易出現在在後半年至1年的時間」。 她強調,舟曲災民最值得關注的時期,不僅是災後初期的物資援助,後續的心理輔導、治療也非常重要,但經常被相關單位、社會各界忽視。

此外,不僅是災民,協助救災人員的心理輔導、治療也相當重要。心理輔導志工透露,由於此次解放軍投入大量人力救災,許多人沒日沒夜挖掘遺體,心理上 就出現不少焦躁、抑鬱跡象。舉例來說,有名解放軍一個人挖出了117具遺體,據說後續心理狀況就不太穩定。心理輔導志工透露,已有多名解放軍將領向心理輔 導團隊尋求援助,希望他們可以幫忙抒發救災軍人情緒。

舟曲報告(5)孤兒與學童的現在與未來

「呼籲對於教育有真正熱情,且關心偏遠地區教學問題的老師,可以自願到舟曲來教書,這是舟曲最需要的重建資源」,韓樂中呼籲。

image001災後,舟曲縣一中、第一與三中初級中學全部成為災民臨時安置地點。8月25日學校開學,民眾分別選擇返家、依親,或進駐沙川帳棚區後,受災學子的新生活才正要開始。

舟曲孤兒願

泥石流沖毀了上千人的家園,也將許多學齡孩童的學習之路沖得崎嶇難行。根據舟曲第一初級中學統計,至少有7名學生在這次災難中成為孤兒,最小的不過才13歲。

「我們一家八口全被泥石流沖走了,只剩下我…」坐在校門花台邊上,年僅14歲的尚蕊麗看似成熟而堅強,但回憶起泥石流當夜的情景,言談間不免洩漏一 絲哀情。泥石流當夜,尚蕊麗為了幫忙別人照顧牛,離開月圓村到山上工作,因此躲過泥禍。現在的她必須寄住到姨媽家,與另外兩名年記相仿的表姊弟共同生活。

面對未來的求學路,尚蕊麗勢必得走得比其他人辛苦。目前雖有幾家慈善機構與她接洽,也有一些願意資助她繼續學習的善心人士,然而對尚蕊麗來說,未來 的成長之路即便能過上衣食無缺,逝去的親情卻不是其他人能捐贈的。未來,這些孩子還有賴社會各界多加扶持,因為他們需要的,絕不僅是有形的物質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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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月圓村安置名單可看出,「孤苦一人,無依無靠」的倖存者比例相當高,尚蕊麗就是其中一人。

人人有書念?

由於大學招考正巧在泥石流災難前結束,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為讓受災學子受到更好的教育,特別針對舟曲受災學生擬定了照顧政策。據了解, 專科一批考生可享有30分的加分優惠,若考生具備藏民身份,則原本的20分加分同樣適用,因此最多可享有50分的加權計算。另,專科二批學生也可按照文科 220分、理科210分進行投檔錄取。

甘肅省招生辦公室指出,今年實際錄取824人,錄取率99.3%,比未實行錄取照顧政策前,提高24.3%。此外,就連6名根本沒有參加考試的考生,也被安排到普通中專就讀。換句話說,無論受災與否,舟曲學生目前呈現「人人有書念」的狀態。

然而,並非所有人都欣賞這種「人人有書念」的高等教育照顧政策。一位學生家長認為,「孩子的程度實際跟不上,勉強去念了,反而對於自尊會有傷害,受災身份若被凸顯,也會有其他問題」。

惟有人才才能教育人才!

「學校是教育人才的地方,因此最重要的並不是硬件資源,而是軟件,也就是教育人才」,舟曲三中校長韓樂中如是說。

舟曲三中由於地勢較高,距離兩條泥石流也較遠,因此並沒有傳出災情,災後也成為災民、志願者的安置場所。面對新學期的到來,韓樂中表示,學校並不缺什麼硬體資源,但三中因為有4名教職員罹難,讓原本就顯得捉襟見肘的教育資源,頓時出現大缺口。

「政府現在有安排代課教師到舟曲來,不過僅止於這個學期,等新的學期一到,他們走了,我們就得再找人,學生也得重新適應新老師。」韓樂中皺著眉頭 說,教師與學生之間,其實不僅存於教學關係,兩者間的熟悉、信任同樣非常重要,惟有長時間與學生相處,維持穩定的關係,才會讓學生受到最好的教育。

「呼籲對於教育有真正熱情,且關心偏遠地區教學問題的老師,可以自願到舟曲來教書,這是舟曲最需要的重建資源」,韓樂中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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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舟曲的學童教育問題,將面臨更多的考驗。

(本系列文章與PNN旺報同步刊登,系列待續中)

舟曲報告(4)泥石流成因面面觀

舟曲泥石流悲劇,官方認為此乃肇因於突發性暴雨,以及甘肅省特有「陷落型黃土高原」地質所致。然而,不能忽視的是,泥石流有其「人禍」因數存在,究其關鍵,又與中國的「西部大開發」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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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山地,層巒疊嶂,萬山皆翠…50年代縣境森林覆蓋面大,山清水秀,生態環境平衡,空氣清新濕潤…以後由於大面積開荒、毀林…水土流失嚴重。」《舟曲縣誌》

由蘭州出發,一路行經岷縣、迭部縣前往舟曲縣,前兩者大體上都還算是山巒蒼翠,尤其是迭部縣臘子口一帶,風光更是秀麗。然而,巴士一進入舟曲縣境,越往縣城前進,山坡上的植被似乎就越稀疏,白龍江上的階段發電站也越來越多了…

舟曲泥石流悲劇,當然具有其「天災」層面,官方認為此乃肇因於突發性暴雨,以及甘肅省特有「陷落型黃土高原」地質所致。然而,不能忽視的是,三眼峪、羅家峪的泥石流,當然也有其「人禍」因數存在,究其關鍵,又與中國的「西部大開發」脫不了關係。

「濫墾亂乏」的西部大開發政策

從地圖上看,舟曲位於青藏高原東緣與南秦嶺交接處,山大溝深,是典型的「兩山夾一谷」地形,也就是俗話說「依山傍水」型的聚落發展型態。這樣的聚落 型態,就代表居民必須更重視人與環境的共存關係,若環境保護得宜,則不僅秀麗的風光適合發展觀光,環境也能提供居民適度的資源補給。相反地,若開發行為超 過環境負擔,那麼「依山」代表的就是土石流、山崩威脅,「傍水」自然就是無窮的水患。

早在1949年時,舟曲縣就是甘肅省重要的林業基地;當時,舟曲的植被覆蓋率還有80%以上,60%以上的舟曲地表,更為原始森林覆蓋。然而,進入 1960年代後,「西部大開發」政策使得當地政府大舉伐林,不少居民回憶,當時的白龍江上,隨時都可看見被伐倒的雲杉、冷杉成排順流而下,準備提供下游建 設之用。

白龍江林業局成立於1952年,並在成立,由四川、東北等地調入了1萬多名伐木工人,成天像刮鬍子一般,使用現代機具快速伐林。

據白龍江林業局統計,林業局在成立後的35年之間,累積採伐森林面積就高達189.75萬公頃,生產木材276.74萬立方米,平均每年採伐量為 12.33萬立方米。倘若以15棵樹為一立方公尺計算,舟曲縣每年砍掉180萬棵樹,30多年下來,就有4000餘萬棵成材樹木倒在伐木機下。

根據社會學者費孝通所著的《甘南行》考察誌記載,1980年代時,白龍江流域的雲杉、冷杉面積尚有220萬公頃,比起過去已縮減了1/3面積。換言 之,1950年代的舟曲森林面積推估約得330萬公頃。對照林業局資料後可以發現,自1952年起政府陸續砍乏掉189.75萬公頃的森林面積,代表半數 以上的森林被夷為平地,伐木對舟曲的傷害由此可見一斑。

《舟曲縣誌》對於35年間的伐木政策,給了這樣的評論:「亂砍濫伐,盲目生產,採伐量大大超過生產力,加之管理混亂,森林資源遭受嚴重災難。」

1990年代,政府開始推動「退耕還林」政策,不僅開始抑制伐木,也開始獎勵造林。然而,人類對於大自然的傷害來得太快又太深,想彌補勢必得花上更長的時間,因此截至目前,舟曲縣城附近的環境復育工程,成效仍相當有限。

2010年8月7日晚間11時許,三眼峪、羅家峪泥石流挾帶200萬立方公尺的泥石傾洩而下,缺乏植被保護的舟曲山坡根本無從抵擋,人類補償自然的腳步,終究跟不上自然的反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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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眼峪泥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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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性暴雨」真的是舟曲泥石流主因?

很多人都認為,局部性的短暫強降雨,應是造成此次舟曲特大泥石流的主因。然而,這樣的說法非常值得商確。

甘肅省地質環境監測院院長黎志恒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8/7當天的「局部降雨量」很大,是造成此次泥石流的主要原因之一。據黎志恒表示,當天前22個小時裡,降水量僅96.3毫米,但在23點到24點之間的1小時內,降雨量高達77.3毫米。

確實,23~24點的降雨量並不算小,但問題在於,當地災民回憶,三眼峪泥石流的發生時間點,其實是介於22點至23點之間(多數人的說法大概都是23點40分左右),若泥石流真的在這時間點就以奔流而下,那麼最後1小時的強降雨,顯然無法成為山體崩塌的主因。

此外,據當地居民回憶,泥石流發生當下,其實雨量並不大,但因為官方公佈資料顯示為大雨,所以他們才推估雨都是下在山上,間接導致三眼峪、羅家峪下游遭殃,但推估畢竟是推估,究竟山上雨有多大,終究沒人知道。

在台灣人眼中,單日不過200毫米的降雨量,其實很難被認定為「突發性暴雨」,也很難讓人相信這樣的雨量,就能帶來這麼大的破壞。然而,甘南一帶氣 候乾旱,年平均降雨不過400~800毫米間,單日200毫米降雨量,在當地已屬暴雨。弔詭地是,官方所公佈的降雨時間,與災害時間並不符合,因此降雨是 否真是泥石流主因,可能還有待更多查證才能釐清真相。

「天災」+「人禍」=舟曲泥石流全貌

在此,我們有必要回頭探討泥石流的普遍成因,才能繼續探究舟曲的災難源頭。

在一定地形條件下,大量水體浸透山坡或溝床中的固體堆積物,使其穩定性降低,飽含水分的固體堆積物在重力作用下發生運動,就形成了泥石流。

泥石流流動的過程一般不過數小時,大多伴隨山區洪水發生。形成條件包括:一、水源條件。泥石流的水源主要是暴雨、長時間的連續降雨等。二、地形地貌條件。山高溝深,地形陡峻,溝床縱度大,便於水流彙集。。三、鬆散物質來源條件。

泥石流常發生於地質構造複雜、斷裂褶皺發育,新構造活動強烈,地震烈度較高的地區。人類活動如濫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採礦、採石棄渣等,往往也為泥石流提供大量的物質來源。

關於第一點的水源條件,由於已在前文分析,在此就不重述。至於第二點的地形地貌條件,則可由三眼峪的海拔落差之大,窺見一二。

三眼峪流域屬白龍江左岸一級支流,最高點海拔3,828公尺,最低點僅有1,340公尺,落差高達2,488公尺,且兩側山坡坡度大都在50度以 上,是一條災害性稀性泥石流溝。根據記錄,在1992年夏天,三眼峪就曾在短短45分鐘內,挾帶10.6萬立方公尺的泥沙,沖毀了344間民宅。這樣的地 貌與紀錄,說明三眼峪充分符合前文所說的第二點條件。

此外,舟曲一帶其實也是2008年四川大地震的影響地區之一,居民回憶,當時的地震導致舟曲一帶10多間民宅全倒,至今許多房屋上仍有「汶川地震受 損房屋」的噴漆證明。由於地震連帶導致舟曲山區土石鬆動,加上半世紀以來的濫墾濫伐,造成坡面缺乏植被保護,也讓舟曲充分滿足了上述的第三點泥石流成因。

綜此,我們在此可以將舟曲的泥石流成因歸納為以下幾點:一、相對於年平均降雨量來說,異常的單日集中降雨。二、舟曲特有的山高溝深,大落差海拔地形。三、2008年汶川地震導致舟曲山區土石滑動。四、半世紀以來的濫墾亂伐,造成環境脆弱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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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的開發與急遽人口成長,也讓舟曲的環境超過負荷。

隴上桃花源能否成為歷史教訓?

要將舟曲泥禍全然推給「天災」,其實是最簡單,但也最不負責任的論述方式。最要緊的,其實是從舟曲的災難中,看出「人禍」的成分,並從而進行深刻檢討、改進,才不至於讓素有「隴上江南」、「隴上桃花源」之稱的舟曲,在歷史的洪流中逐漸黯淡,而我們卻沒能學到任何教訓。

註:其實舟曲人並非對三眼峪泥石流沒有警覺。走訪當地,不少人都對三眼峪上方的「豆腐渣」攔砂壩工程多所微詞,但200萬立方公尺的泥石流奔騰而下,就算攔砂壩不是豆腐渣,恐怕也難改變結果,因此在本文就不著墨,望請見諒。

(本系列文章與PNN旺報同步刊登,系列待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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