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忙找台中市老樹,讓他們得到保護

我們正在進行「台中市99年度珍貴樹木保護計畫」,請知悉台中市地區老樹資訊的朋友幫忙找老樹,將老樹公告為「珍貴樹木」,得到法律的保護。

藍山負責的「台中市99年度珍貴樹木保護計畫」正在進行台中市的珍貴老樹提報及鑑定列管調查,請知悉台中市地區老樹資訊的朋友幫忙找老樹,將老樹公告為「珍貴樹木」,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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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的老樹列管標準依據「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自治條例」第十條規定:

本市轄區內除國有林班地外之樹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本府公告者,列為珍稀樹木,非經本府核准,不得移除或砍伐:

一、樹齡七十年以上或樹幹胸高直徑一.五公尺以上或樹幹胸圍四.七公尺以上。

二、樹冠覆蓋面積達四百平方公尺以上。

三、其他特殊或具區域性、代表性之樹木。

前項第一款所稱之樹幹胸高直徑,係指離地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直徑。樹幹胸圍,係指離地一.三公尺所量測之樹木周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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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提供資訊:

1.老樹的明確位置,最好有鄰近房屋的地址﹝藍山為了台中老樹已經買了衛星導航,有地址就找得到﹞

2.儘量在9月15日前提供,才能趕得及在9月底前結案。

3.能有老樹的管理人或鄰近人士的電話住址時可以加快調查鑑定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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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延伸閱讀:用5個小時,救一棵百年老樹

【黑潮書寫08】在鯨的墳場邊

丹尼爾先生問我:「妳覺得我愛鯨魚多還是妳愛鯨魚多?」我沒有回答。丹尼爾先生接著說:「我覺得鯨魚愛我們人類比我們人類愛他們還要多很多。妳同意嗎?」我說我同意。

去年秋天,以為只是為了極光遠行,但妹妹在越洋電話那端語帶神秘對我說,要帶我去一個有很多鯨魚的地方。

哪裡是有很多鯨魚的地方?

凌晨五點,從Fairbanks搭最早的一班飛機,途中經過Prudhoe Bay作短暫停留,八點前抵達Barrow。機場電子看板的氣象報導顯示:晴朗無雲,溫度13.5℉。GPS顯示Barrow位於北緯71.20度。根據旅遊指南所寫,這裡是一個貓頭鷹被捕捉的地方,深入北極圈八百多公里,是阿拉斯加最北的小鎮,也是全世界最大的愛斯基摩人自治區。

行程全權交由妹妹事前網路預約安排,據說妹妹只是特別要求想看鯨魚和北極熊,而我們有兩位導遊,一位是萊恩先生,一位是丹尼爾先生,他們都是當地的伊努皮亞特愛斯基摩人(Inupiat Eskimos)。萊恩先生說他們會自稱自己是伊努皮亞特,不喜歡說愛斯基摩,因為愛斯基摩一詞原指「吃生肉的人」,有貶意。

眼尖的丹尼爾先生,才在機場接機時便盯著我脖子上的鯨尾墜子,問我是不是很喜歡鯨魚?我說是。丹尼爾先生熱情地跟我握手,說他也很喜歡鯨魚。妹妹告訴丹尼爾先生,說我在台灣的賞鯨船上擔任解說工作。丹尼爾先生鬆開我的手,刻意做出有點誇張的後退動作,笑說那我和他是「敵人」了。我問他為甚麼。他一臉肅穆地回答,說:「I am a hunter. Kill whale, not Killer Wh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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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kchi Sea海灘上的灰鯨和萊恩先生

這頭灰鯨用牠死去的身體餵養其他的極地動物

於是,接下來的Barrow行程,丹尼爾先生一直領著我們看鯨魚,但不是活著的鯨,是死了,甚至肢離破碎發著噁臭的鯨的屍塊。

第一尾,也是唯一比較完整的是躺在Chukchi Sea海灘上的一尾灰鯨。丹尼爾先生說,這尾灰鯨約莫去年七月中旬上岸,被發現時已經回天乏術。我問,Barrow有擱淺鯨豚的救援嗎?丹尼爾先生說,要看情況,一般灰鯨在這裡上岸,多半是長途洄游後的力竭衰亡,伊努皮亞特不會出手相助,也不會撲殺,留下灰鯨全屍在灘頭,是為了讓這頭灰鯨有機會用牠死去的身體餵養其他的極地動物。

我看著睡在北極海濱的灰鯨,想著他們註定洄游再洄游的一生,仍是忍不住流下眼淚。丹尼爾先生站在我旁邊,用安慰的語氣說:「The whale is the great animal.」

圖二
Barrow隨處可見的弓頭鯨頭骨

沒有偉大的獵人,只有偉大的鯨魚

我當真沒有心理準備,出發前想像一個有很多鯨魚的地方應該是──在汪洋中,這裡有噴氣、那裡有噴氣,而我渴望和大鯨一起呼吸,從中感受巨鯨的生命力。沒想到在Barrow完全不是這麼回事,灰鯨之後,我觸目所及的多是泛著米灰的白色鯨骨。

一具具鯨的頭骨被放在Barrow的市區四處,像是在台北街頭三不五時就會看見便利商店或者咖啡館那樣稀鬆平常。看起來除了大小有別的鯨頭骨,其他都差不了多少,可是丹尼爾先生卻口沫橫飛叨叨說著每一具鯨頭骨背後的故事,內容離不開是誰和誰一同發起那一趟捕鯨,有甚麼人參加,過程中發生甚麼有趣或者驚險的事,或是捕鯨結束後誰家做的菜特別好吃。

他一直要我去觸摸鯨骨,他說那些都是伊努皮亞特最愛的弓頭鯨,是他們族人的母親。我的情緒已經重新調整,但伸手撫摸鯨骨時,粗糙的質地仍給我微微刺刺的痛。

圖四
Barrow海濱的弓頭鯨骨和捕鯨船骨架

萊恩先生看我被死鯨頭骨逼得快喘不過氣了,便開車載我們漫遊他們的故鄉。這一個出現極光和永晝的邊境小城,從11月下旬到次年的1月初,是看不見太陽的黑暗之地。放眼望去,Barrow沒有一棵樹,沒有傳說中愛斯基摩的冰屋,這裡的房子全都長腳站在凍土上,包括醫院、警察局、銀行,還有小學、中學、大學,都是以一所為單位,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萊恩先生說他們是傳統文化與現代生活相互融合的古老民族,他邊說邊掏出他的iPhone手機,指著丹尼爾先生的iPod,說伊努皮亞特的民謠也有mp3。丹尼爾先生則拿出他的數位單眼相機,秀了他前一天帶團時拍到的北極熊母子對,在我們驚呼連連當中,他突然問妹妹,我是不是一個堅強而理智的人。我自己告訴他,我是。丹尼爾先生決定帶我們去參觀伊努皮亞特的捕鯨博物館。售票人員對他格外恭敬有禮,萊恩先生悄悄告訴我們,因為丹尼爾先生是了不起的捕鯨獵人。

果然,我從博物館展示廳的牆上一眼認出丹尼爾先生的照片。一幅幅放大的彩色照片,紀錄他們去年獵殺弓頭鯨的過程,手法傳統原始但畫面血腥撼人。

妹妹跟丹尼爾先生說,沒想到我們的導遊是照片會出現在博物館的偉大獵人。

丹尼爾先生說,伊努皮亞特沒有偉大的獵人,只有偉大的鯨魚。並不是他們獵人有甚麼好本事,而是好心的鯨魚送上門來讓獵人帶回家。

圖五
博物館的相片紀錄著伊努皮亞特肢解獵捕回來的弓頭鯨與族人分享的過程

圖三
伊努皮亞特捕鯨博物館中原尺寸的弓頭鯨模型

鯨魚愛我們人類比我們人類愛他們還要多很多

和北歐和日本的捕鯨完全不同,伊努皮亞特至今仍是駕著手工縫製的海豹皮小船,以小隊的方式出海去獵弓頭鯨。為了捕一尾巨鯨,除了號召訓練有素的獵人們一起出海,還需要動員幾十人甚至上百人分工合作。發起人必須準備所有工作人員的食物和飲水,並做好鯨肉的公平分配。一尾鯨的處理過程往往必要持續十幾個小時,而大功告成後,發起捕鯨的人家還必須招待所有的族人前來吃飯。

我問丹尼爾先生,這麼大費周章,投資這麼多的人力和物力,就為了殺一尾鯨魚,值得嗎?

丹尼爾先生反問我,為甚麼要到海上擔任鯨豚解說員。

我說,我很喜歡鯨魚和海豚,我想和其他人分享我心愛的生命,希望有更多人珍惜他們。

丹尼爾先生說,他們也是為了分享。捕鯨是為了和族人分享食物,也是為了不要忘記祖先、不要忘記弓頭鯨的偉大,所以伊努皮亞特不放棄用古老的方式出海冒險。正因為是一種要去分享的心情,所以伊努皮亞特比任何人都害怕弓頭鯨滅絕。

從博物館出來,丹尼爾先生問我是否準備好前往鯨的墳場。

我當時心想,只要別當下帶我出海去捕鯨就好,白色大地的墳場應該是一處寂靜祥和的地方吧?

但,我沒想到死亡的味道。

鯨的墳場在海濱,遍地腥紅依舊令我於心不忍。丹尼爾先生說,這幾年才刻意留下內臟和部分鯨肉給北極熊當作不得已的備用食物。他們伊努皮亞特不懂甚麼地球暖化的世界議題,只是他們發現北極熊愈來愈少、愈來愈瘦,所以族人開會決議,以後分配鯨肉的時候,也要分一份給北極熊。

死亡的味道噁臭難耐,眾人避之唯恐不及,才幾分鐘,只剩丹尼爾先生和我愈站愈靠近鯨的墳場。

丹尼爾先生問我:「妳覺得我愛鯨魚多還是妳愛鯨魚多?」

我沒有回答。

丹尼爾先生接著說:「我覺得鯨魚愛我們人類比我們人類愛他們還要多很多。妳同意嗎?」

我說我同意。

古老的捕鯨文化不是為了獵殺

離開鯨的墳場前,丹尼爾先生送我一件小禮物,是一枚用獸骨刻出的鯨尾。他要我回到台灣幫他問候花蓮外海的海豚們,他說他也喜歡海豚,又笑著說,要我別擔心,他不是獵殺海豚的獵人。

看了一天的死鯨,當晚最後一班飛機,我和妹妹回到Fairbanks。當我們抬頭看著綠光在夜幕跳舞的時候,彷彿都還聞得到鯨的墳場就在不遠處。

從阿拉斯加回到舊金山,剛好當地電視台在播放The Cove。

影片難免會讓我將丹尼爾先生和他伊努皮亞特的族人,拿來跟大聲疾呼要捍衛食鯨文化的日本人作一番比較。我實在無法從The Cove,甚至從一般媒體報導、書籍資料當中,感受到日本人對食物的一種尊重與關懷。鯨豚對日本人來講只是再普通不過的食物,根本談不上是文化。但,我卻可以從短短十二個小時的Barrow行,體會到伊努皮亞特對鯨的感恩與敬意。

當丹尼爾先生比手劃腳想盡辦法要讓我多了解一些他們的捕鯨文化,我確實感動,來自伊努皮亞特的真性情讓我想到蘭嶼的達悟民族與飛魚。

有誰比達悟更關心飛魚的生與死?

有誰比伊努皮亞特更在乎全世界的弓頭鯨還剩幾隻?

圖六
Chukchi Sea海灘上的鯨魚墳場 ,留給北極熊當作食物。
圖七

(閱讀更多「黑潮書寫」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垃圾會移動─墾丁白沙也遭殃

我觀察了沙灘上垃圾,覺得垃圾並不是遊客留下的(做了三年的海廢監測多少能判斷),我問當地出租陽傘的阿伯,他說是西南氣流帶來的,美國今年出版的海廢年報封面寫著Trash Travels(垃圾會移動)…

身為高雄人,我對旗津、高雄港的髒亂感到習慣,從小到大,印象裡,那裡的海就是這樣。在台南做了近三年的海洋廢棄物監測,我對台南沙灘上的塑膠袋及保麗龍也很習慣,靠近都市的海邊很少是乾淨的。

家鄉附近的海再怎麼髒我都能忍耐,因為我知道,至少還有墾丁的白沙可以去,花二個小時的車程,就可以放心地躺在沙灘上曬太陽、在清澈的海裡戲水,享受海天一色的美麗。

從17歲開始,幾乎每年我都會去白沙,有時甚至一年去兩三次,在恆春半島工作的二年半,休假時我常帶著沙灘椅、咖啡、一本書就到白沙看海看書,這10幾年來,白沙總給我最美的感受及回憶。

上週(8/12)我滿懷期待再去,迎接我們的,卻是滿地的垃圾。我驚訝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來過白沙那麼多次,我從不曾在這裡看到這麼多垃圾。

我觀察了沙灘上垃圾,覺得垃圾並不是遊客留下的(做了三年的海廢監測多少能判斷),我問當地出租陽傘的阿伯,他說是西南氣流帶來的,美國今年出版的海廢年報封面寫著Trash Travels(垃圾會移動),看著沙灘的垃圾,我心中不自覺地浮現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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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白沙第一次如此坐立難安,滿地的垃圾我也放鬆不起來,下海戲水也不時被漁線、垃圾打到…

海洋廢棄物這件事,我們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台南社大的海灘廢棄物監測活動9月份將在19日下午3:30於台南市鹽水溪出海口北岸沙灘進行,歡迎大家來參加~

國際淨灘日將於18日進行,提醒全世界注意海洋垃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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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南社大海廢社社長)

【諾努客行動】環境音樂會.在地市集829

反核運動是一種對於能源政策與環境的反思,是一股堅持友善能源、環境正義的力量,我們都是二十年反核歷史的一部分,這一天我們更邀請你來創造歷史,到貢寮來參加諾努客,成為台灣首次反核人鍊的一份子!讓我們一起向努客先生說NO……

為了抗議核四廠不顧安全趕工運轉,抗議政府計畫延長核一核二廠的運轉年限,抗議政府選擇偏遠的原民部落做為核廢料場—是的,這個政府正在全面地復興致命又威權的核能工業,我們今年除了持續舉辦音樂會與在地市集之外,將舉辦拒絕核能危害的反核人鍊示威活動,希望聚集千人到核四廠圍牆旁排成抗議人鍊,表達「諾努客No Nuke」的非核反對之聲。

反核運動是一種對於能源政策與環境的反思,是一股堅持友善能源、環境正義的力量,我們都是二十年反核歷史的一部分,這一天我們更邀請你來創造歷史,到貢寮來參加諾努客,成為台灣首次反核人鍊的一份子!讓我們一起向努客先生說NO,大聲的喊出: 停止核燃料裝填,反對核工業復興!

時間:2010年8月29日(週日)下午13:00~19:00

地點:台北縣貢寮鄉 澳底 仁和宮前廣場

活動內容:

(1)諾努客之在地環境市集   

(2)諾努客環境音樂會

(3)反核人鍊遊行大集結(下午四點由仁和宮出發)

《什麼是諾努客?》是No Nukes的音譯,即「不要核能」之意。

《什麼是反核人鏈?》

反核人鍊的發想是來自於今年4月24日,德國北部超過10萬人集會反核,他們手拉手圍成一個長達120公里的人牆。這是德國1980年代以來最大的反核示威活動,示威者包括各個社會階層和年齡層,目的是反對核電延役,抗議該國政府為17座運行中核能電廠打造的延役計畫。 類似的反核示威遊行在同時間內也在其他歐洲國家上演。在法國,數百名示威者在多個城市遊行,抗議政府計劃興建新的核電廠。

台灣目前的核能政策正開始嚴重到退,好不容易爭取到的非核家園,竟然在政黨輪替之後被全盤推翻,除了核四廠為了政績,不顧安全而趕工運轉之外,核一、核二也計畫延役,政府更公佈未來計畫新建核能機組,核廢料場卻仍未獲得民眾同意,因此希望能藉由這次活動喚起更多民眾注意,也讓政府得知民間社會的強烈反對。

新聞連結:

一滴水 讓核四連3天跳電 [自由時報] 2010.8.17

核四5月主控室火災 雞毛撢子惹禍 [自由時報] 2010.7.31

全黑28小時,核四測試大當機 [中國時報] 2010.7.14

核四廠大停電 超越8小時上限 [台灣立報] 2010.7.16

● 主辦單位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直走咖啡經營團隊Rules打開當代藝術工作站

● 協辦單位

台灣綠黨、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持續邀請中)

由於諾努客行動經費募集不易,我們特別設計了三個色款(黑、白、灰)的諾努客反核T恤,以義賣的方式協助籌募經費,詳見下方募款T恤預購連結頁面:
2010諾努客募款T-Shirt預購開始!!
活動官網 諾努客No Nukes  http://taiwannonuke.blogspot.com/

請上網google「諾努客」即可查詢

【黑潮書寫06】第五屆國際漁業人論壇觀察

台灣身為遠洋漁業大國,當漁業署每每以漁業產量排名全球前幾名為傲時,卻拋不掉非法洗魚、不遵守國際公約的負面形象…

第五屆國際漁業人論壇(International Fishers Forum,簡稱IFF),2010年8月3日至5日在台北召開,這個結合產、官、學、環境保育NGOs各界的論壇,旨在促進漁業、自然環境與社會經濟的永續。此次論壇由我國漁業署與美國西太平洋區域漁業管理理事會共同主辦,會議主要討論方向為『海洋空間規劃』與『減少漁業混獲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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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空間規劃與管理

不同於以往從保育觀點提出的『海洋保護區』概念,『海洋空間規劃』以更大的尺度將人類所有海域行為納入考量,嘗試訂出更為全面的永續方針。

在第一天的研討時段中,各國漁業專家除了提出相關研究成果,更進一步分享了「西北夏威夷群島國家海洋紀念區」、「澳洲大堡礁海洋公園」、「美國東北海岸新英格蘭扇貝漁場」、「美國西北海岸普吉灣」等地的海洋空間規劃經驗。第二天上午的研討時段由上述各保護區或海域的漁民代表擔任講者,除了新英格蘭扇貝漁場受到業界代表的認同外,其餘案例皆遭受當地漁民的挑戰。

昆士蘭水產協會表示,大堡礁海洋公園的分區計畫(空間規劃)從2004年開始實施,將園區內禁漁區面積從4.6%增加到33.3%;但劃設禁漁區對大洋性洄游魚類的保護作用有限,且提倡者主張的『溢出效益』也還有待驗證。

夏威夷的漁民代表則對於美國政府在劃設「Papahanaumokuakea國家海洋紀念區」的過程中,對傳統漁民的忽視感到不滿,他們認為「小小漁民團體無法對抗龐大的環保NGO、資金雄厚的財團以及複雜的政治活動」。

新英格蘭的扇貝水產品公司是業界及漁民代表唯一給予正面評價的例子,由於扇貝漁業在1990年代經歷因過漁而致漁獲量驟減的情形,1998年起某些區域實施3年的禁漁期後,生物量與捕獲率都有增加,這也讓扇貝漁業管理計畫擴大實行。

這幾年來,在新英格蘭漁業管理理事會與漁民不斷調整、研究與配合下,以扇貝床之區域輪作方式達到雙贏局面,不但扇貝生物量與體型增加,漁民收入與獲利也有所提高。

減少混獲之策略與機制

「混獲」指的是捕獲目標魚種以外的所有生物。此次會議討論了小規模沿近海漁業與大規模遠洋漁業包括鮪魚延繩釣、鰹鮪圍網,對海龜、海鳥、海洋哺乳類、鯊魚(敏感性物種)等生物的影響以及對策。

以海鳥為例,中華鳥會理事長程建中博士與亞洲鳥盟的跨國研究指出,全世界的信天翁族群數量急遽減少,壽命可長達60歲的信天翁得要到十一、二歲才性成熟開始繁殖,而在高緯度地區作業的延繩釣船隊是他們大量消失的主因;但透過改良漁業技術與設備,就能有效減少海鳥混獲的比例。

同樣的,在定置網與蝦拖網中幫海龜設計逃脫裝置、以水中警報器嚇阻海豚接近網具、改良魚鉤與改變作業方式,都對減少鯊魚、海龜的混獲有所助益。

但上述這些方法皆需要漁民的配合,因此國際合作協議與市場機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來自泰國的Bundit先生分享了東南亞漁業發展中心推展海龜逃脫裝置的經驗:「美國進口蝦類禁令」規定捕撈國必須使用不傷害海龜的捕蝦漁法,而泰國為了出口蝦類至美國,特別輔導蝦拖網業者使用合適的設備,就此經驗而論,他認為市場獎勵措施,是達成目標的關鍵。

另一個針對市場機制有趣的討論是,『消費者到底願意多付多少錢購買合乎永續標章的產品?』,因為一些環境NGOs對海豚保育的努力,在歐洲超市中,鮪魚罐頭很早就有「Dolphin Friendly」(意為捕鮪魚時不會傷害海豚)的相關標識。而現在有更多的標章可供消費者選擇,包括「海洋管理理事會(MSC) 」、「Friend of the sea」、「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eafood Foundation (ISSF)」等,但歐洲消費者真的願意花好幾倍的價錢購買具備永續概念的產品嗎?

又,這些獲得標章的商品,可能是用太平洋捕獲的鮪魚,運到泰國加工後,再出口到歐美,所有的步驟真的都符合永續的原則嗎(例如高度碳足跡)?

高度政治性的國際漁業事務

國際漁業事務錯綜復雜,是高度政治性的議題。筆者觀察到維持漁業的永續是各界認同的大原則,但談到策略或方法時,歧見立現。

會議中,一位來自太平洋島國的漁民代表對台上的專家們說:『我不懂現在的討論是否恰當,你們用西方世界的標準在看待、管理漁業事務,但卻不清楚我們實際的狀況,請各位走出象牙塔到我們的漁村來看看實際的情況吧!』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漁業中心主任Rashid博士回應:『象牙塔雖然離地面很遠,但有時候就是得站在塔頂,才有辦法看清楚事情的全貌。』

雖然會議中產業界的觀點與學界不盡相同,但透過這樣的論壇彼此對話絕對是正向的;不過,若真的想從這樣的討論進而發展成行動方案,還是得靠位階更高的會議或協定,畢竟當各團體都想保有自身的利益時,生態環境通常都是最先被放棄的。

台灣的國際責任

台灣身為遠洋漁業大國,當漁業署每每以漁業產量排名全球前幾名為傲時,卻拋不掉非法洗魚、不遵守國際公約的負面形象;而面對近沿海海洋資源枯竭、海域使用衝突時(例如漁業與工業開發),往往也不見漁政單位的積極作為。在海洋環境與國際情勢如此艱困之際,筆者欣見漁業署主辦此次的國際論壇,往永續漁業的方向邁進。

論壇結束後,筆者期待漁業署能落實會議中專家們的建議:

1. 落實遠洋漁業的管理與稽查。

2. 參考國外案例輔導業者改善設備與漁法,減少混獲對生態的影響。

3. 發展以永續為基礎的海洋空間規劃。

4. 積極處理近沿海混獲與不當漁法對海洋資源造成的傷害。

更期待漁業署能投入更多行政資源進行長期的相關研究,真正擔負起台灣海洋資源守護者的角色,為海洋永續盡一份國際責任。

延伸閱讀:大會網址http://www.iff5.tw/

(本文作者為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閱讀更多「黑潮書寫」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中科三期紛爭,學到什麼?

在沮喪中,我們很高興看到臺灣司法的獨立性與進步性,以及法官對環境議題的重視程度;更高興看到環境議題的功防,已從街頭,轉進環評會議,再向法庭挺進。對於公民社會…

前言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簡稱『中科三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2006年6 月30日經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42 次會議決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於2006年7 月31日以環署綜字第0950060540號公告。

台中縣○等七人不服環評審查結論,提起訴願,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決定駁回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於2008年1月17日辯論終結,1月31日判決環保署敗訴,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96年度訴字第1117號判決)。稍後,環保署因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於2010年1月21日判決駁回上訴(99年度判字第30號)。

判決確定後,「中科三期」開發動作仍然持續,行政部門態度依然強悍,環保署採取選擇性的「積極」作與不作為。○等迫於無奈,先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與假處分。

2010年7月30日,峰迴路轉,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假處分裁定:「相對人(環保署)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就參加人(國科會)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行為,逕命參加人自即日起,至「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重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止,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消息傳出,環保署態度依然強悍,發布新聞稿指控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所作的假處分裁定是──

「是一群人(有各路人馬,包括一些環保團體人士,在台灣法學雜誌論述的法律學者,訴訟的執業律師,以及立法院民進黨團部份立委)集體操作結果,渠等刻意忽略行政程序法的作用,忽略專業人士製作的環境影響評估量化資訊,以感性語言及誇大方式形容開發案的環境影響,來製造環保署拒下撤銷開發許可命令、不環保及不尊重司法,鴨霸對抗司法體系的大眾媒體印象,並不惜犧牲當年民進黨政府所積極推動的園區廠商合法權益,藉以強化國民黨政府為無能政府的訴求。」

在強硬的措詞之後,國科會及環保署一方面提出抗告,並聲請暫時停止執行假處分裁定;另一方面,則透過媒體表示將於八月中旬補提健康風險評估,並宣布「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

到底怎麼一回事?是誰讓「中科三期」如此坎坷?紛擾的過程,我們到底看到什麼?學到什麼?

事件的演變從「中科三期」環評結論公告後,○等不服環評結論提起行政送訴訟談起……

時間
事由
文件
2006年7 月31日 環境保護署公告「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環署綜字第0950060540號
2008年1月31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中科三期」環評審查結論。 96年度訴字第1117號判決
2008年4月14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等聲請停止執行案移送最高行政法院。 97年度停字第00032號
2009年12月31日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等聲請停止執行案。 98年度裁聲字第146號
2010年1月21日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上訴案。 99年度判字第30號
2010年5月3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等聲請強制執行案。 99年度執字第39號
2010年7月21日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等抗告案。 99年度裁字第1552號
2010年7月30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等聲請假處分。 99年度全字第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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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誰來判斷?

按照《環評法》規定,第一階段環評為「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第二階段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開發計畫於第一階段審查結論認為「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者,就必須辦理第二階段環評。因此,第一階段環評負有過濾開發計畫是否有「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任務。

何謂「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是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是一種必須經由科技專門知識,或採取評價的態度,始能加以確定的法律概念。基於學理,「不確定法律概念」所涉事項,非得以專業性或經驗性判斷不可的話,則法院在審查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通常會承認行政機關對該等事項所作的決定,也就是承認行政機關擁有「判斷餘地」。

然,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的適用,行政機關作成的判斷,法院是否享有審查決定權?其關鍵在於行政機關的判斷有無「恣意濫用及其他違法情事」?其考量的依據有:(1)行政機關所作的判斷,是否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或錯誤的資訊;……;(6)行政機關的判斷,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中科三期」環評結論,出現什麼問題?

判決書(96年度訴字第1117號)指出,經表決通過的審查結論所列條件第5項既然載明:「五、開發單位於營運前應提健康風險評估,其中必須包含毒性化學物質緊急意外災害類比與因應及針對區內污染正常及緊急排放狀況下,對居民健康之影響提出風險評估及應變措施,送本署另案審查。如評估結果對居民健康有長期不利影響,開發單位應承諾無條件撤銷本開發案。」

就表示「中科三期」開發計畫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的疑慮。加上唯一具有健康風險評估專業的委員,認為「中科三期」應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因此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環保署及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在開發單位未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的情形下,依據不充足的資訊遽然判斷開發計畫對國民健康及安全無重大影響,予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毋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不僅有「裁量濫用」的違法情事,且其判斷是「出於錯誤的事實認定或錯誤的資訊」,於2008年1月31日判決撤銷「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96年度訴字第1117號)。

在明知「開發計畫將對國民健康及安全有影響」的情況下,依然予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應該就是「中科三期」環評結論最大爭議所在。該見解,係以行政機關的判斷為基礎,在認為有「裁量瑕疵的情事」下介入審查所得。

上訴駁回,撤銷環評結論「確定」

環保署因不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判決,提起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於2010年1月21日判決駁回(99年度判字第30號)。

過程中,○等曾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裁定移送最高行政法院後(2008年4月14日97年度停字第00032號),於2009年12月31日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98年度裁聲字第146號)。

紛爭再起

「確定」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後,環保署執意拒絕命令開發單位(國科會)停止開發行為,並於2010年2月10日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聯合晚報、自由時報及蘋果日報等五報刊登廣告,抨擊最高行政法院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無效用、無意義、破壞現行環評體制」。

此舉,引發法律團體發表「法律人要求行政機關尊重法院判決,確保環評行政權受司法監督」聯合聲明,要求環保署應依法先命令「中科三期」開發單位停止實施開發行為。

環保署的「積極」作與不作為

除了刊登廣告抨擊法院外,環保署自2010年1月21日至8月11日針對「中科三期」發布的新聞稿也至少有30篇(詳參環保署新聞專區)。一部分是反駁媒體投書與報導,一部分則是解釋環保署的處理原則與因應措施。

至於要不要命令開發單位停工?環保署強調已經徵詢學者專家及法務部意見並獲致共識,認為「中科三期」環境影響說明書已完成審查,事後由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與《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及第22條立法原旨及法條文義所稱「自始未經完成審查」情形不同,不構成《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第1項所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的情形,也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所定開發單位違反第14條的處罰及「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情形。

對抗官方不作為,再訟

在環保署的「積極」不作為下,○等迫於無奈,先後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與假處分。

聲請強制執行部分,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10年5月3日裁定駁回(99年度執字第39號);俟後提起抗告,又經最高行政法院於2010年7月21日裁定駁回(99年度裁字第1552號)。

其駁回理由約略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1117號)確定判決,係將環保署2006年7 月31日環署綜字第0950060540號公告的「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予以撤銷,是一「撤銷判決」,並不是命令環保署予以一定給付的「給付判決」,因此○等自然就不得以撤銷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而聲請強制執行。

峰迴路轉,再掀波瀾

聲請假處分部分,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10年7月30日作成假處分裁定: 「相對人(環保署)應於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就參加人(國科會)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行為,逕命參加人自即日起,至「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重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時止,停止實施開發行為。」(99年度全字第43號)

消息傳出,除環保署態度依然強悍的指控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外,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則於接獲環保署指示後舉行記者會,並發佈新聞稿:

(1)已著手通知「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公共工程承包商停止施工,另對於新廠商的入區申請,於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亦同時停止受理;(2)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010年7月30日所作裁定的當事人為環保署、國科會及中科管理局,裁定效力依法應不及於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此假處分裁定及停止執行裁定自不及於廠商,當然無廠商應否停止營運的問題。

換言之,環保署及國科會在假處分裁定後,所作的動作,是半套的「停工、不停產」動作。
消息傳出,一片譁然,說法當然也是壁壘分明。

我納悶,到底「停止實施開發行為」的範圍?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4條第1項第1款:「一、開發行為:指依第五條規定之行為。其範圍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答案不是很清楚了嗎?

看到什麼?學到什麼?

故事還沒有結束,一時之間,也不會有結果。

過程中,我們遺憾地看到行政部門對司法部門動輒韃伐的行徑,以及太多為切割「舊政府」與「新政府」的情緒性用詞。

行政訴訟是人民因違法的行政處分或公法上的爭議,導致其權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受到損害,進而向行政法院請求救濟的方法。在此基礎上,人民認為「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果有違法情事,可能導致其權益受損」,因而依法定程序向行政法院請求救濟,其目的正也符合《行政訴訟法》第1條所稱:「行政訴訟以保障人民權益,確保國家行政權之合法行使,增進司法功能。」的立法宗旨。

不論結果如何,雙方都應坦然接受,即便不服,也該於司法體制內進行功防。然,環保署動輒透過新聞稿對法院措詞嚴厲的指控,以及以人民血汗錢買廣告抨擊法院的行徑。怪不得,會有法界人士憂心這種作法不僅挑戰臺灣的司法威信,更將導致憲政危機。

2008年政黨二次輪替,民進黨就是因為失去人民的信賴而下台。「中科三期」也確實是民進黨執政期間因「政策護航」而種下的禍因,民進黨是必須檢討、懺悔,而不該如吳敦義所稱「冷言冷語」。然,國民黨政府在完全執政之餘,能否坦然面對判決,跳出「政策護航」的窠臼,才是庶民的另一個期待。

在沮喪中,我們很高興看到臺灣司法的獨立性與進步性,以及法官對環境議題的重視程度;更高興看到環境議題的功防,已從街頭,轉進環評會議,再向法庭挺進。對於環評主管機關、開發單位、開發計畫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環保團體及公民社會而言,這是一種新的挑戰與體驗。唯有揚棄「開發至上」及「經濟優先」的思維,虛心且嚴謹地檢視開發行政程序的公平、公義與公正性,確保庶民的權益,才能藉由體驗共創「通通贏」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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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昨日為中科三期加速環保審查,拒絕居民與環團進入旁聽,再次引發爭議(圖片來源請點選這裡)

【黑潮書寫05】七星潭日記

七星潭難道不能就是七星潭嗎?是百萬年來立霧溪沖積扇、加禮宛平原、美崙台地和太平洋海流潮汐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月牙灣嗎?而不要成為只有幾十年壽命的人類發展、賺錢的犧牲品。

你去過七星潭嗎?

湛藍的海水,望不見盡頭的礫石海灘,上帝一筆勾畫出的完美弧線,那是島之東岸特有的氛圍與氣味。

七星潭對你而言是……?

是駐足停留的風景區;是私藏的秘密景點;還是可以放鬆心情充電一下的去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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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對你而言是……(攝影/張泰迪)

古老的七星潭

但對於飛旋海豚、熱帶斑海豚而言,七星潭是牠們重要的生活領域。

對於鰹魚、翻車魚等洄游性魚類而言,七星潭是牠們旅程中必經之途。

對於世居於此的社區住民而言,他們靠海吃海捕魚為生,見證大海與陸地的消長,感嘆漁業資源枯竭,英雄無用武之地。

對於觀光業者而言,七星潭的景觀咖啡、海景民宿吸引了大批遊客,創造許多商機,但礙於法令規定,大部分的店家仍屬非法經營。

對於派蒂娜企業有限公司而言,七星潭是投資興建海濱高級度假村的絕佳地點,即使法令與自然條件困難重重,仍不計一切努力爭取。

對於搶救七星潭聯盟的成員而言,七星潭難道不能就是七星潭嗎?是百萬年來立霧溪沖積扇、加禮宛平原、美崙台地和太平洋海流潮汐交互作用而形成的月牙灣嗎?而不要成為只有幾十年壽命的人類發展、賺錢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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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湛藍的海水,望不見盡頭的礫石海灘,上帝一筆勾畫出的完美弧線,那是島之東岸特有的氛圍與氣味(攝影/張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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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飛旋海豚、熱帶斑海豚而言,七星潭是牠們重要的生活領域(攝影/金磊)

出現一個「搶救七星潭聯盟」

到底「搶救七星潭聯盟」是幹麻的呢?由幾個非營利組織和一些學者、窮學生所組成的團隊,對還沒定案的政府計畫大呼小叫緊張兮兮,利用下班、課餘時間聚在一起討論事情的發展,還發起連署,獲得四萬多人響應,也辦了多場活動,瘋了似地到處嚷嚷「救救七星潭」。

他們的活動範圍不只在花蓮,每當有關於七星潭命運的會議在台北城召開時,成員們省喫儉用自掏腰包,請假的請假、翹課的翹課,就為了去開那兩小時的會,可是能怎麼辦呢?就怕七星潭的未來葬送在那些來開會還能領出席費、車馬費,西裝筆挺的人士手上。

有這麼嚴重嗎?為什麼不相信政府呢?

當政治人物與公部門視公眾『知的權利』為洪水猛獸之後,「信任」這件事早就不存在了。

我們如何能夠相信派蒂娜公司因開發建設需要,只能選擇「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相關規定,卻「正好」規避了要求「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應該辦理環評要求的縣政府。

我們如何能夠相信左手鼓勵開發、右手辦理環評,球員兼裁判的縣政府,能夠秉持公正立場,維護公眾利益。

我們又如何能夠相信當七星潭聚落內的民宿飯店、景觀咖啡都是非法設立而成為無解難題時,縣政府卻「有能力」協助派蒂娜公司取得度假村用地,甚至修法來解決開發困境,然後跟我們說「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和度假村的申請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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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七星潭聯盟發起連署,要求縣政府撤銷派蒂娜公司的七星潭度假村興辦計畫,並退回「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申請書」,獲得四萬多人響應(攝影/陳雅芬)

永續發展或是炒地皮?

若是東華大學的專業團隊完成洋洋灑灑厚達366頁的「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時,報告內提到的野生動物只有鳥類、蝴蝶和兩棲類,而完全沒有提到佔計畫面積67%的海域範圍內的所有生物。

若是花蓮縣政府不管海岸侵蝕的現實狀況,不重視範圍內考古遺址與族群文化資產,不在乎環境敏感區和海洋保護區的需求,而只關心如何把農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旅館專用區、都市發展分區,只想要把「非都市計劃土地」變成為「都市計劃土地」。

那麼,有誰能夠告訴我,這個「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是為了永續發展,而不是為了炒地皮?

七星潭就是七星潭

七星潭是大家的,每一個居住在這片土地、海域中的生命都必須獲得尊重。

受人民委託的政府公僕,憑什麼草率決定七星潭的命運而拒絕與公民溝通?

政商關係良好的財團老闆,又憑什麼以發展投資之名,在上帝造就的海灣上打地基、灌水泥,謀取私利?

在看過台東縣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飯店與台東縣政府聯手違法毀滅天然海岸的粗暴手法後,當台灣西部民意代表與地方首長聯手炒作地皮的手法成為眾所周知的事實後,我相信大部分良善的台灣人民應該能夠了解、也能體會「搶救七星潭聯盟」的這些傻子,只是單純地希望讓七星潭保有上帝賦予的面貌。

對我而言,我不要峇里島風格的VILLA,也不要涵碧樓般的頂級飯店,我只要後代子孫能跟我一樣,能看到七星潭湛藍的海水,踩踏望不見盡頭的礫石海灘,七星潭就是七星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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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在七星潭礫灘上拍婚沙照(攝影/金磊)

附錄:七星潭命運檔案

84年

花蓮縣政府辦理「花蓮縣崇德以南至花蓮溪以北海岸風景區規畫」,陳送省政府申請經費,這個計畫的範圍從崇德到花蓮溪口,內容包括原住民主題遊樂園、海之台地公園、海濱中央公園、海濱綠色走廊、景觀道路等五大區塊,省政府要求縣政府要送環境影響評估給環保署。

86年10月

花蓮縣政府陳送「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給環保署,環保署審查通過,並要求區內的開發計畫要符合這個規定──也就是不論大小都要通過環評的意思。

87年4月

花蓮縣政府依「發展觀光條例」,劃定「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

88年1月

花蓮縣政府陳送「七星潭海岸風景區開發事業計畫」給省政府爭取經費補助,省政府轉送交通部後,交通部要求修正後補送,縣政府後來就沒有再送了,就此打住不了了之。

93年

派蒂娜公司要在七星潭蓋度假飯店,問花蓮縣政府要不要做環評的「差異分析」,縣府觀光旅遊局說:『不用』。

96年4月

※ 花蓮教育大學李光中老師投書聯合報,請大家關心企業要在七星潭蓋度假村的案子,並呼籲縣政府能資訊公開,讓公眾意見得以參與決策。

※ 花蓮環保聯盟鍾寶珠請立委賴幸媛協助,要求交通部與環保署介入查明。

※ 環保署現勘後發現,花蓮縣政府已經在七星潭蓋了涼亭、廁所、自行車步道等設施,而這些開發都沒有做環境影響評估,等於違反了86年環保署通過的「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於是開罰縣政府30萬元,縣政府不服,提請行政院訴願。

※ 另,針對派蒂娜公司開發渡假村一案,環保署表示要看這個計畫地點有沒有是否在86年的「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範圍裏、內容是否符合?於是花蓮縣政府與派蒂娜公司為了要讓度假村的開發符合86年的計畫,與中央政府間不斷公文往來,耗時多日直到98年。

97年6月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判花蓮縣政府勝訴,不用罰錢,環保署也沒有上訴,就此確認。

(花蓮縣政府意思是說,在七星潭蓋了涼亭、廁所、自行車步道等設施是依照87年的「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相關規定,不是86年送環保署的「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因為是不同的計畫,所以不用送環評。)

98年4月

花蓮縣政府為了一勞永逸的解決這個問題,於是提出2個辦法:

1. 請環保署廢止86年的「七星潭沿海風景區開發建設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理由是時空背景變遷,那只是個規劃,後來不執行了……。環保署在10月30日初審通過,同意廢止這個從86年開始規範七星潭風景區內所有開發建設的計畫。

2. 陳送「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申請書」和「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給營建署,由營建署轉送環保署審議。

98年10月

搶救七星潭聯盟發起連署,獲得四萬多人響應,要求縣政府撤銷派蒂娜公司的七星潭度假村興辦計畫,並退回「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申請書」。

99年1月

環保署召開「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策環評公聽會

99年5月

環保署政策環評專案小組與營建署區域計劃委會專案小組聯席審查,「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劃申請書」和「新訂七星潭風景特定區計畫政府政策評估說明書」,審查非都市計畫土地變更為都市計畫土地的申請案。

會中因為花蓮縣政府僅派觀光局與城鄉局的承辦員列席,並委託東華大學團隊與營建署城鄉分署代為報告,加上兩案資料數據多有出入,有明顯缺失,縣政府未派局長層級以上官員參與會議,更是敷衍了事,主席裁定開發單位應仔細修訂後再另行檢送。

99年8月

人類繼續幫七星潭寫的日記,故事還在發展中,邀請大家持續關心……

搶救七星潭聯盟的網址http://qi2530.blogspot.com/

(作者為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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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潮書寫04】飛魚卵面面觀

目前全世界的飛魚卵三大產地包括台灣、印尼、秘魯;其中,台灣的飛魚卵因保存及加工技術佳,品質為世界第一,口感和色澤超越其它產區,素有「黃金卵」美譽,絕大多數外銷日本、部份有生產履歷者則銷往歐盟..

7月8日,漁業署規定的飛魚卵採捕期提早結束,原因是限捕量300公噸已超額至320餘公噸,導致較晚至東北角採捕飛魚卵的澎湖漁民血本無歸,群起抗議。

自2008年起,漁業署規定限期限量採捕飛魚卵,限於每年5月至7月(去年至7/15、今年原訂至7/31)採捕300公噸;並於去年起,要求捕飛魚卵漁船必須插上橘色旗子,並在報關出港前簽署切結書。種種作為無非是保護繁殖期的飛魚,基於「有卵才有魚」的理念,保育飛魚卵就是保育飛魚族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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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月飛魚卵汛期,八斗子漁港滿是來自澎湖的捕飛魚卵漁船、及曝曬草包的景觀(圖/蝦冰蟹醬負責人薛麗妮提供)

「海上黃金」飛魚卵

台灣迄今對於飛魚的研究並不深入,依據中研院邵廣昭研究員主持的「臺灣魚類資料庫」網路版資訊,目前全世界紀錄到的飛魚共有81種,而在台灣就發現了26種,佔三成二,有四翼的、雙翼的,成魚有身長近一尺的、也有小到不足半尺的;但對於不同種飛魚的行為、分佈時空等資料,尚處於半知半解的階段。

據漁民觀察,有許多族群會聚集到東北角至彭佳嶼、龜山島海域產卵、也有許多族群據推測是遠離島嶼到大洋中產卵。漁民多以魚體大小來分類,蘭嶼和花蓮的原住民捕捉的是大型飛魚,而會到東北角海域產卵者絕大多數則為小型飛魚,後者因為體型小又多刺,因此東北角只有飛魚卵產業,而不捕飛魚。

目前全世界的飛魚卵三大產地包括台灣、印尼、秘魯;其中,台灣的飛魚卵因保存及加工技術佳,品質為世界第一,口感和色澤超越其它產區,素有「黃金卵」美譽,絕大多數外銷日本、部份有生產履歷者則銷往歐盟,豐收的年頭,單一收購公司一年就外銷40貨櫃。

台灣最大的飛魚卵卸貨點是基隆八斗子漁港,其它依規定可讓飛魚卵漁船進出的港口包括野柳、深澳、梧棲、澎湖。其中,八斗子是採捕飛魚卵最具傳統的漁港,至少從40年前開始已有經濟行為,漁民以「撈」馬尾藻的方式,把飛魚最喜歡的「產房」馬尾藻撈上船,賣給收購飛魚卵的商人。

但由於飛魚卵汛期同樣是小管汛期,因此八斗子現在幾乎沒有漁船專捕飛魚卵,自大約30年前,由來自澎湖的漁船逐漸取而代之,今年到東北角捕飛魚卵的澎湖漁船就有189艘,他們訂作特製的「草包」,串連漂浮在海上,模仿馬尾藻在海面隨浪起伏的特性,引誘母飛魚前來產卵,再回收草包收成成團的魚卵。

澎湖漁民呂先生表示,五、六月份,澎湖海域的魚種不論是高價位的鯛魚、石斑或是低價位的鰹魚和雜魚,大多處於產卵期,放棍(延繩釣)牠們不愛吃餌、放流刺網牠們也不觸網,漁民捕不到魚,迫於生計,才群起航行二百多浬到東北角捕飛魚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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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飛魚卵品質為世界第一,口感和色澤超越其它產區,素有「黃金卵」美譽(圖/蝦冰蟹醬負責人薛麗妮提供)

「捕飛魚卵是仁慈的」

呂先生說,母飛魚不像許多魚種一樣,產卵後即死亡;她們在一地產卵後,會到別處繼續產卵,「我們只採卵、不抓魚,難道不是保護飛魚的方法?!」宜蘭大學動物科技學系兼任助理教授陳永松證實了漁民所觀察到母飛魚會一再產卵的情形,他的研究顯示,母飛魚產卵後生殖線會恢復發育,待下次成熟後再度產卵。

飛魚卵加工業者薛先生也強調,「這種捕撈方式是最仁慈的,因為我們不抓母魚;比起其它漁業抓整尾成魚,讓魚連產卵的機會都沒有,這也許是飛魚卵產業能永續經營這麼多年的原因。」薛先生也透露,在恆春、台東、宜蘭,有少數漁民在飛魚卵成熟到八分左右時,即捕捉母飛魚剖腹取卵,這才是不給飛魚生養機會的粗殘作法。

捕飛魚卵已有十六、七年的呂先生,以及一家兩代從事飛魚卵收購生意的薛先生都表示,如果東北角海域的潮流、水溫適合,兩個月的飛魚卵產期就能捕到上千噸的卵,原料產值近2億元;若是海水環境較差、端午節前後的雨水不多,平均也有六百噸左右的收獲--除了少2006年不知為何,收獲不到二百噸。

因此,對於漁業署於2008年訂出年捕300公噸的限量政策,他們都質疑:評估基礎何在?為什麼是300噸而非500噸或100噸?飛魚族群量的調查資料是否足夠?捕飛魚卵對於飛魚繁殖的影響究竟到達什麼程度?為什麼其它國家都不管制飛魚卵產業,唯獨台灣要嚴格管制?

由於飛魚卵產業從業者「拜託」飛魚產卵都來不及了,自然不願意見到飛魚族群數減少,因此他們異口同聲表示「願意接受管理,但是要合理」。

呂先生認為,政府如果要保護飛魚數量,更應該管制捕捉量,但必須和飛魚卵收購商協調提高收購價,以顧及漁民的生計。

此外,呂先生也指出,近8年來大陸漁船在兩岸的重疊海域、甚至越界採捕飛魚卵的情形非常嚴重;雖然5至7月是中國沿海省份的禁海期,但有許多未接受政府補助的木製小船、或只接受少量補助的小型鐵殼船,蜂擁前來台灣東北角海域搶捕飛魚卵這種「海上黃金」,今年有二百多艘中國漁船,往年更有上千艘的紀錄。

如今台灣年限捕量300公噸,但飛魚卵的產量遠不僅此,其它的等於拱手送給中國漁船,漁民咸認這樣的管制措施不啻於「資匪」。

薛先生則依多年經驗提出「恐怖平衡」的經濟行為理論:漁民看天候和潮流就知道出海能否豐收,如果飛魚卵量不夠,出海一趟不但花時間更要花油錢、草包錢,入不敷出,他們出海意願就不高;而若漁民觀察出海能夠豐收,則會大量採捕飛魚卵,即使量多價賤,也能以數量彌補價錢,直到收購商降價到底線,漁民已無利可圖,自然就會停止採捕。薛先生認為這不妨視為一種以經濟理性促使飛魚卵產業永續經營之道。

要不要吃飛魚卵?

目前飛魚卵除了外銷,國內也有業者研發出飛魚卵創意食品,例如飛魚卵香腸、飛魚卵冰品。八斗子的海鮮創意食品開創者「蝦冰蟹醬」負責人薛麗妮表示,靠海吃海,當人們知道海產可以吃出這麼多花樣時,才會去珍惜海洋資源,進而去保護海洋動物的棲地。

陳永松教授表示,可透過產官學合作,運用「標本船」來蒐集飛魚族群量與飛魚卵捕捉量之間的關聯性資料,因為「現在最迫切的是要取得較正確的科學數據以建立資源管理模式」。

針對飛魚卵產業是否明確導致飛魚產量減少的問題,中山大學海洋事務研究所張水鍇教授也指出,由於飛魚的分布與環境因子有顯著相關性,異常產量的幅度與聖嬰現象的強度似乎有正相關:1997年聖嬰現象較強,2004年較弱,飛魚產量也呈相同關係。

因此飛魚產量的變動,除了和漁捕壓力有關外,也可能受到環境變動的顯著影響;不過,目前我國在飛魚時空分布資料的蒐集及與環境因子相關性研究上還相當缺乏,所以無法有比較明確的結論。

飛魚以浮游生物為主食,有時也吃小魚,牠們是海洋食物鏈裡的低階物種,是鬼頭刀、鮪魚及部份鯨豚的食物。當我們在享用口感Q彈、咬下去「卡滋卡滋」還會「爆漿」的一顆顆飛魚卵時,也應該思考:我們是不是吃掉了飛魚繁衍的機會?是否正在與海洋生物「搶食」而可能導致食物鏈斷層?人類身為食物鏈最高階掠食者,理論上什麼都可以吃,實際上是否需要什麼都吃?

所謂「經濟理性」,是在商言商、「真理性」或「作伙死」──大量採捕導致漁民和收購商都無利可圖、飛魚卵也沒有孵化的機會?另一方面,當大家品嚐海鮮冰淇淋、飛魚卵香腸、淋上飛魚卵醬的果凍等另類海產加工食品時,我們只是用味覺去讚賞食品的創意且想要一吃再吃、還是會因此產生更多友善海洋的思考──

例如:透過創意食品提高海產附加價值及原料產值,以提高漁民收入進而減少捕捉量,讓海洋生物有休養生息的機會;或者,因此了解海洋原本可以提供這麼多樣的生物資源,卻可能被人類利用消耗完,從而懂得珍惜海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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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潮書寫03】一口300元之後?受害是魚還是消費者?

海中的黑鮪魚數量可說是越來越少、體型越來越小──只有售價越來越高。當海鮮美味變成觀光,經由炒作讓價格維持高檔,「海鮮文化」凌駕「海洋文化」,帶來更大的殺戮!

自2001年開始,屏東縣政府首次舉辦的「黑鮪魚文化觀光季」活動,將這進行多年的漁業行為重新包裝,成功地將傳統黑鮪魚產值大大提升,進而帶動屏東整體觀光發展,也造成一口黑鮪魚價值300元的奇特景象。

根據漁業署每年所發佈的「漁業統計年報」,屏東在尚未舉辦黑鮪魚文化觀光季之前,黑鮪魚的價格在1999年是每公斤226元、2000年是265元;而在2001年首次舉辦活動後,黑鮪魚價格較前一年漲幅將近五成,每公斤價格為396元,將近400元;2002年,價格則首次飆破500元而來到503元,往後幾年的價格居高不下:2004年為566元、2005年為568元、2006年為533元、2007年為稍降的485元、2008年為574元……,

在短短幾年間,確實創造了「黑金」傳奇,提升漁民的經濟收入,帶動地方觀光及相關產業的發展;然而短短幾年之中價格呈現倍數漲幅是否合理、是否讓食用黑鮪魚也有了階層及地位象徵──則是另一個可討論的觀點。

除了黑鮪魚價格越來越貴,另一個數字的呈現則不免令人擔憂。在2001年舉辦活動的當年,屏東黑鮪魚的漁獲噸數為1,567公噸,隨著活動年年舉辦,黑鮪魚捕獲的噸數卻是呈現下滑現象,在2006年首次跌破1,000公噸而來到991公噸;2008年甚至僅有764公噸。

研判捕捉漁獲的減少恐怕不是漁民因擔心日後捕捉不到黑鮪魚而少捉一些,而是大海當中的黑鮪魚真的減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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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鮪魚文化觀光季」活動成功舉行,造成一口黑鮪魚價值300元的奇特景象(攝影/金磊)

每當有人質疑,黑鮪魚捕捉數量因活動舉辦而捕捉過多時,政治人物總在媒體前宣稱:黑鮪魚捕捉的尾數都維持一定,並未因活動而增加。但對照此說法,漁業署發佈的訊息呈現捕獲噸數卻越來越低──可想而知,要不是漁業署發佈的資訊錯誤就是政治人物在說謊;另一個殘酷的事實即是捕獲的黑鮪魚體型越來越小。

在2010年的活動中,媒體的報導更證實了這樣的推論,根據2010年5月26日的工商時報指出,截至當時為止,拍賣漁獲數量比去年同期減少六成,僅有292尾。東港區漁會表示數量不及往年的原因,包括了長年捕捉、魚源大減。黑鮪魚數量少,供需市場失衡的情況下,市場拍賣價格每公斤售價在1,200至1,500元之間。

至此海中的黑鮪魚數量可說是越來越少、體型越來越小──只有售價越來越高。

更大的殺戮─海鮮文化凌駕海洋文化

然而這樣的結果,起因卻是一場由政府帶頭的生態殺戮。當總統、行政院長、屏東縣長……等,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傾國家之力或是運用媒體將黑鮪魚塑造成觀光主角,硬是將海鮮文化的殺戮包裝成觀光政策,更加速了黑鮪魚的滅絕。當海鮮美味變成一種觀光導向,經由炒作而讓價格維持在一個高檔,「海鮮文化」最後凌駕了「海洋文化」,帶來的就是更大的殺戮!

而未來可預見的會是惡性循環,黑鮪魚數量愈少、價格愈高、漁民就捕得愈凶,炒作起來就更有價值。想想黑鮪魚何其無辜,因為這場政府帶頭鼓勵、媒體大肆報導誘使人民選擇單一物種的奢侈豪華大餐,最後的結果讓牠的數量急劇減少。

儘管以活動來促銷地方產業和經濟發展是重要的,然而類似的活動難道不能以推廣「海洋文化」的角度來考慮嗎?

台灣四面環海,從基隆鎖管季、桃園竹圍魚?節、石門活魚節、新竹烏魚節、台中梧棲西濱藍帶嘉年華、嘉義東石蚵貝藝術節、高雄永安石斑魚節、彌陀虱目魚節、梓官烏魚節、茄定烏魚節、屏東東港黑鮪季、恆春飛魚季、宜蘭頭城?節、南方澳鯖魚節、花蓮曼波魚季、台東成功旗魚季、澎湖風帆海鱺節、菊島海鮮節、金門海灘花蛤季……等,

各類型觀光海鮮節,大概除了不靠海的南投之外,從南到北、從西到東、從本島到離島,都可以見到政府無不卯足全力,推出各類型美其名讓民眾來體驗漁業文化、實則變相鼓勵民眾不分青紅皂白狂吃海鮮的觀光活動。

試著回想,有多少是您曾經參加過、並因此深刻瞭解各個魚種及其生長環境的生態活動?亦或只是到了現場花了大錢滿足口腹之慾而已!

上述的這些活動為何以就只能停留在低層次的使用漁類資源、消耗自然資源的方法,而不能是強調漁業體驗、讓資源永久延續的活動呢?且若真非得要從海洋生物當中挑選特定物種做為主角,請不要選擇野生的動物,或是食物鏈中屬於較高階的;筆者認為較可行的方式是挑選人工養殖、或是食物鏈中較底層的生物,如此對於生物族群的數量及繁衍所帶來的衝擊也相對較低。

政府真的應該避免再用這種造勢的方式迫害海洋生物!大台中市長參選人於6月6日發布的新聞稿中即表示,要將台中梧棲港塑造成「白鯧魚的故鄉」──根據漁業統計年報的資料,其實白鯧魚漁獲最多的地方是在新竹,並非在台中;而本來就屬高價位的白鯧魚,在經過活動的大力宣傳後,價格會呈現多大比例的漲幅,同樣也值得做後續的觀察。

所以,白鯧魚,祝你好運,也希望我媽下次在攤販前選擇購買你的時候,不會哀嚎怎麼貴得那麼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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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鯧是漁民眼中高價的珍寶。牠,會不會成為下一波海鮮觀光文化下的犧牲者?(攝影/陳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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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評六輕 今日挺身反八輕─中研院士周昌弘

中研院院士周昌弘在院士會議中提案反對國光石化興建案,他在 20 年前曾任六輕環評委員,後來目睹六輕對當地人與環境的影響,因此今天跳出來反對興建八輕(國光石化)。

中研院院士周昌弘在院士會議中提案反對國光石化興建案,他在 20 年前曾任六輕環評委員,後來目睹六輕對當地人與環境的影響,因此今天跳出來反對興建八輕(國光石化)。

占地 4000 公頃的國光石化案令專家質疑,已有540 位教授連署、18 位中研院院士提案反對興建。

周昌宏接受中央社專訪,語重心長地說,「近 20年前台塑六輕建廠案,我是環評委員之一,當初六輕案的環評會議對話,都是肯定科學可以解決所有污染問題,我也信以為真。」

他說,但這 10 幾年來六輕一直有公害問題產生,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教授詹長權應雲林縣政府之邀,就六輕對當地環境與人的影響展開調查與實驗,從科學角度證明公害存在,很多人罹癌及其他疾病。

他強調,「這是事實,不容狡辯;我後悔當初部份同意六輕案。」

周昌弘重申,他當初仍表達反對意見,是因為六輕一天要用幾十公噸水,所以要在濁水溪上做攔河堰,豐水期不會有問題;但 11 月到隔年 5 月是枯水期,連濁水溪都沒有水,是否非抽地下水不可,他不知政府是否做過調查,但從民間所知,地下水抽得很嚴重;就抽地下水的影響而言,他反對建六輕。

他遺憾表示,因為他強調,如果要抽地下水,他反對到底,並主張關掉六輕廠;因此六輕最後一場決定是否興建的環評會議,「不給我參加!」

他試問,八輕會釋出多少碳、一天用40萬公噸的水,都可以算出來;但是用納稅人公款、全民土地供私人公司建八輕,又製造農業問題、環境污染,還讓人生病,「這樣的政策合理嗎?永續嗎?這政策毫無道理可言。」

他並回憶,早在 1980 年他就曾反對在竹圍建國宅,並發起保護紅樹林運動,當時就獲得已故前行政院長孫運璿認同保護棲地的主張,「孫運璿才是高級行政官員」。

周昌弘目前是國際環境科學委員會(ScientificCommittee on Problems of the Environment,簡稱SCOPE)的成員,他將在 7 月底前,也就是國光石化環評大會前召開 SCOPE 中華民國委員會,專案討論八輕建廠案,將八輕案爭議公諸於國際科學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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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環境與白海豚,小孩到國光石化審查會場表達意見(攝影/munch)

(本文出自中央社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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