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4

政府要在大武山設立自然保留區,固然是立意良好,但那是漢人文明的保育方式,強調隔離不干擾,但原住民本來就是大武山裡其中的一份子…

編按:本文為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整理記錄,族人耆老說明了許多傳統領域與文化的關連說明,因原文較長,分為4篇刊登,本文為系列4,閱讀其他文章請點選文末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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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自然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為政府保育自然

許多部落耆老們提了許多想法,除了希望,在特別節慶儀式時,能夠放寬申請狩獵次數的限制及減短申請狩獵的時間,增加可以狩獵的物種,可以回到自己的傳統領域狩獵,原住民應可以自由回到自己的傳統領域,不受自然保留區之限制,而在主權與狩獵的議題之外,部落族人也紛紛提出了建議: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提到:

文化資產保存法,裡面為什麼沒有我們的文化?」難道原住民的文化不算文化,不值得保存?這樣的忽略代表了政府怎麼樣的態度?金峰鄉嘉蘭村部落會議主席李文彰也說:「應該把大武山移託給原民會管理,這是主權關係的問題。

的確,讓不了解原住民文化的林務局來管理,可能只會加速原住民文化的殞滅,大武山千年以來就是原住民的傳統棲息地,本來就應該讓原住民委員會來統籌管理,斐家騏教授也回應道:「原民會應有傳統領域的管理責任,而文資法應納入保存原住民的文化。

而面對許多部落長老越來越年邁,要徒步前往舊部落,回家的路,是越來越不容易,因此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頭家的長子勒馬力子‧耶勒滿說到:「如果政府把我們的傳統領域劃為自然保留區,那政府是否能回饋甚麼,我們很多耆老走路不方便,政府是否可以提供交通工具方便老人家回舊部落尋根呢?」

金峰鄉新興村鄉民代表胡召清也提到:「我們很感謝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土地,我們新興,也都會到舊部落尋根,但災後,路不方便,我的爸爸這次就沒有回去,他很難過,但我也像黃友信(正興村保我目里部落耆老)的想法一樣,希望有一條路到舊部落,希望山上的(舊)部落,可以還給我們。上次我們祭祖,因為不能狩獵,我們還自己帶一頭豬上去…。」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也說:「設立道路到包盛社!」議員宋賢一也補充:「其實包盛社的舊址還是非常完整,明年他們回去修建,是否可以在交通上補助他們,像內本鹿(延平鄉的布農族的舊部落)的老人家就可以坐直升機去,所以剛剛大家才敢提出這個意見。」卡拉達蘭部落長老陳秋輝則提到:「是否可以編運算給部落,讓我們自己維護舊部落、道路?

耆老們希望有一條通往舊部落的便道,道路直接通往包盛社,沿途也嘉惠其他舊部落的族人,方便回到舊部落。(參見下圖,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正興派出所所長也提到:

「野生動物保留法對原住民的保障是不夠的,申請祭儀的時間,是不是可以縮短到一個星期(要不除喪狩獵難以進行),是不是能夠開放自然保留區,不是只有原住民保留地可申請入山的狩獵,希望從寬請求處理,是不是申請狩獵、進入保留區的窗口,可以在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17]申請,不用跑那麼遠(到台東市),希望能夠跟政府共管(自然保留區)的機制可以建立,不要祖先的土地,我們這麼有距離,提出參考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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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與金峰鄉各村的位置關係。(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也說:

「你們是公僕(對林管處官員說),但權力有限,除非我們政府有反思的力量,進而到國際憲章,擺脫殖民的態度…第一,何謂大武山的經營管理的辦法?我 們的政府,所有在台灣待過的主人(指各個殖民政府),都沒有合法取得的地位,當然在國際上,台灣沒有國際地位,我們原住民就像一個漂流木…人人都有主權, 擁有自己的棲息地,但台灣,沒有,如果能夠讓原住民在國際發聲,那台灣加碼的力量就很大

第二,在聯合國國際憲章,在台灣的主權發聲上,最有資格的應該是原住民,回到美國的印地安人、紐西蘭的毛利人上,政府就不給他們繳稅,他們從被殖民的開始到後來繳稅多久,就給他們多久的時間不用繳稅,那台灣,應該也要給原住民一個回饋,給予他經費管理山林、管理河川

你們進來服務者有多少人跟我們學母語,你們也有99%是平埔族的血統,當人權不平等,就是戰爭的起源應該要歸還原住民的傳統領域,統治多久,就用多久的時間補助他們,建立自治的法律地位,中華民國有宗主國的地位,而原住民各族設立自治區,建立適合部落議會的管理法律,建立部落教育,原住民自主選舉權選自己的領袖。」

面對族人的憤慨感言,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副處長劉瓊蓮表示:

「今天聽到各位的發言,對我的衝擊很大,有非常多刺激,就我來看,公部門的期待,和原住民的期待,最終是沒有衝突的,我們設立保留區,就是為了自然 資源的永續利用,但聽到各位的想法,我其實沒有立場對各位的訴求作回應(沒有權力),我只能將我所聽到回報給上層機關,講到祭祀及狩獵的事,法令其實也漸 漸向原住民的訴求在接近,若之後在保留區我們有任何工程與計畫,我們一定也會雇用當地的居民。」

最後,金峰鄉正興村卡拉達蘭部落頭家暨金峰鄉衛生所主任高正治醫師作說道:「以前,嘉蘭村的耆老曾被台大教授拜訪,老人家只說:『我只想把我們所失去的還給我們。』」

高醫師向專家學者和官員說明,原住民是如何的與平地人不同,除了與自然一體的自給自足的生活,沒有文字的語言,有太多不一樣的價值觀、習俗及禁忌,原住民強調分享、強調彼此依賴、強調團體生活、強調活在當下,長期在被殖民壓迫之下,他們有著永遠訴說不完的心聲。

政府要在大武山設立自然保留區,固然是立意良好,但那是漢人、是文明的保育方式,雖然強調隔離不干擾,但原住民本來就是大武山裡其中的一份子,原住 民在被政府強迫遷離、不平等對待後,又忽略其文化性及歷史主權性,設立種種扼殺其文化的法律條款,既不尊重過去身為土地主人的族群,也不尊重其族群文化的 生命,

政府的政策應有文化敏感度,雖然以前做錯事情了,但也應該一步步的尊重在地的主人,讓他們回歸傳統的榮耀,理想上,最終應該讓在地的主人回到家園、 祖靈地,自己管理曾經屬於他們的傳統領域,但目前,開放限制,建立一個彈性的政策,除了能夠正確取締盜獵、濫捕的人,讓原住民能夠安心進行祭祖、尋根、狩 獵、歲時祭、除喪等活動,才是迫在眉睫,讓文化延續首要得做的。


[17] 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於2006年啟用,官方定義功能為①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人文及自然生態展示②規劃辦理環境教育主題活動、研討會等③自然、人文生態環境 等相關資料之蒐集展示④提供各級機關辦理各項員工訓練活動⑤結合當地社區,發展生態旅遊路線。但似乎與當地原住民居民沒有文化上的良好交流?(系列結束)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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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3

原住民的保育,跟政府的保育不一樣,以前,一、二、三月,有毛蟹、禿頭鯊,我們吃他們,四、五、六月,動物多了,我們狩獵,之後颱風來了,動物少了,我們就休息。

編按:本文為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整理記錄,族人耆老說明了許多傳統領域與文化的關連說明,因原文較長,分為4篇刊登,本文為系列3,閱讀其他文章請點選文末連結。

自然保留區劃定讓我回不得自己的老家

而除了申明過去的土地所有權,現行的法令規定,也確實的限制了原住民文化傳承的可能性,例如,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2條第1項:『…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8條第3款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將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原住民不得狩獵法令所訂之保育類動物,也不得隨意進入不久以前還是他們土地的“自然保留區”,而這樣的限制,又帶給他們甚麼困擾呢?

金峰鄉壢坵村鄉民代表羅忠早說到:

「我們原住民的生活在山上,在過去的生活是非常有組織的,我以前在部落也聽老人家說過自己的智慧,我們本來就有一個最好的在地自治法,一切就是就地取材、在地利用(與自然保持平衡),但政府一出現,很多東西變成一半不屬於我們的,很多東西(法令規則)不是我們訂定的,

以前,山是我們的,我們有自己的獵區,有自己的河川,(政府來了,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老人家很辛苦去採愛玉子(為了賺錢為生)[10],但被抓到還要被罰錢,但要吃的也不是我們原住民[11],我們要去山上砍木頭蓋房子(他們以往的生活方式),但土地變成又是林班地、又是國有地的(他們也不得不花錢蓋房子)。

講到(莫拉克)風災,我們以前的祖先尋找的土地,都是很安全的,但現在…(現在所居之地大都是政府迫遷的,那可以申請國賠嗎?)到底是誰造成這些天災?就是林務區開了路、砍了木頭,山才會鬆垮。講到打獵,我們原住民在台灣生活了幾千年,有少了甚麼東西嘛?請尊重我們的在地文化。」

金峰鄉正興村卡拉達蘭部落長老陳秋輝說:

「現在是乞丐打廟公,我們才是老闆吧,像我們打獵填一些申請書,但一定要到非保留區才能打,譬如在包盛社就沒辦法狩獵,就一定要到介達(卡拉達蘭另一稱呼,日本人統治時所命名)去,但那是別人的舊部落,這在以前,一定是要戰爭的!」

以前部落還在山上的時代,都有自己的勢力範圍,若是隨便侵入對方的領土、獵場,嚴重則引發戰爭,而因為有些部落的傳統領域被劃定自然保留區,無法狩 獵,造成有些部落族人只能到其他部落的傳統領域去狩獵,例如陳秋輝長老所提,這在傳統上是嚴重的侵犯。法令上引發原住民族群這類的困擾,再再反映了現行法 令沒有文化的敏感度與適切性。

台東縣議員,金峰鄉正興村比魯(viljauljau)部落頭家宋賢一也開玩笑說:「其實我們越過別人傳統領域,是要出草[12]的,現在的政府是一直逼我們出草,但還好我們已經是文明人了,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頭家的勒馬力子‧耶勒滿說到:

「現在我實在很納悶,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祖地被畫成自然保留區,一昧的禁止我們不行做那個、限制我們,我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樣做,像我們每年都有回舊部落祭祖的活動、及年祭狩獵[13],進去不容易,出來更難,進去要申請,出來要更小心,要注意有沒有陌生人在盤查[14],政府冒然進去我們的傳統領域劃定自然保留區,狩獵時我們也不知道那是違禁品,政府就直接抓了,也沒教我們自然保留區是甚麼、限制甚麼,就直接處罰。

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保護法,對我們有很大的限制,我們的祖先留下來給我們的文化及活動,都不知道要怎麼去進行,但我本人並不反對自然保留區,可以保護,不讓不好的人進入山林去破壞,在我們進行活動當時,政府單位可以給我們回饋,因為我們的活動都是遵照祖先的文化去進行

其實飛鼠根本不算獵物,不能向祖先、頭家、長老報戰功,只有山豬、山羌、山羊、山鹿,還有熊、熊鷹、和人頭等,才能算,但現在我們原住民的共識是熊、熊鷹不能打(因為發現數量減少許多),人頭也早就沒有了,那政府,可以讓我們這一年一次的祭祖狩獵,順利進行,要不然這樣的限制,根本沒辦法報戰功祭祖,連報戰功的歌也沒有辦法唱出來了…。」

政府的各項限制並不是不好,但要防範的應該是居心不良、過度獵捕的人,而不是沒有文化性的一以概之,而一年只進行兩次狩獵,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微不足道,最可怕的反而是平常偷偷入山的盜獵者,及破壞動物棲息地的盜木者、貪婪的土地開發者。

呼應保我目里(paumuli)的頭家長子勒馬力子‧耶勒滿所說,保我目里(paumuli)耆老黃太一說到:

「雖然沒有豐收物,我不知道怎該怎麼唱歌[15], 但我還是唱歌給你們聽,我們老人家唱歌不是好玩的,(耆老黃太一唱歌,黃進成牧師翻譯)這首歌是在唱:『我們是誰,我人在哪裏,我屬於哪裏的人,翻山越 嶺,單單是山羌,我就打過三百隻,在陡峻的峭壁,山羊,我打過三百隻,穿過層層的山脈,山豬,我打過五百隻…山鹿…熊鷹…』但今天有很多官員在這邊,我就 不能講太多(打到甚麼)了(黃太一打趣的說)。」

而金峰鄉嘉蘭村部落青年陳建台更為憤慨的說:

講到主權,我們原住民本來就可以管自己,根本不用政府,過去傳統領域被政府劃保留區,實在莫名奇妙,民國77年元月就變保留區,用你們漢人的語言,這是強暴,在我們的母語,叫白浪[16]一個部落申請狩獵的時候,不能在自己的舊部落狩獵,那就是叫我們去別人的傳統領域狩獵,叫我們自己在裡面互相殘殺,我可以叫你們(漢人)去大陸打獵,或是叫台東縣長去花蓮縣拿東西嗎?

在法令裡面,我們一年只能申請兩次狩獵,我們一次年祭上去,一次尋根時上去,但喪家的狩獵,希望可以被允許,要不我們不知道人甚麼時候會死阿,是在 詛咒人死嘛?(議員宋賢一補充:有人過世,喪家就要馬上做除喪狩獵,但狩獵又得事先跟林管處申請,所以說要事先申請,等人死去,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而政府稱呼我們尋根,我們怎麼會是尋根,外省人才要尋根,我們只是回家。回家的路,比誰都遠,因為法律擋在那邊。

所謂的文化,應該是從人民實質的與他們的生活空間互動而細緻緩慢的發展出來且環環相扣的,文化即由最日常的生活中產生,而傳統上原住民長年與大自然 和平共處,並沒有認為自己所謂金字塔的頂端的傲慢態度,而是成為自然中平衡循環中的一份子,和各式各樣的物種平起平坐,敬天敬祖敬萬物,習於都市文明生活 的人,不應用自己保育的觀點強加在原住民身上,

而金峰鄉歷坵村長老楊總明也說到:

「原住民的保育、跟政府的保育一點都不一樣,以前,一、二、三月,有毛蟹、禿頭鯊,我們吃他們,四、五、六月,動物多了,我們狩獵,之後颱風來了,動物少了,我們就休息。以前我們管理自己的河川,一年只補一次魚,適時的讓山林、動植物休息,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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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鄉歷坵村長老楊總明,右邊順序為台東大學理學院院長劉炯錫教授及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盧道杰教授(攝影:胡人元)

面對狩獵的爭議,議員宋賢一也補充:「應該是說,祭儀時可以用獵槍,但平常的狩獵,就是用陷阱狩獵,以保護彼此的獵場。」

為了一年兩、三次的祭儀活動,獵槍帶來快速、有效率獵取動物的成果,但若是狩獵次數頻繁,的確有威脅到動物種類生存的可能性,但回到較為傳統的陷阱 的狩獵方式,獵人放置陷阱,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運氣,也不一定會奪去動物的生命,更能體現捕捉動物時所展現的生命與生命間的抗衡,則不失為一平衡狩獵文化 與保育動物的可行方法。

原住民早就學會與山林相處的智慧,根本不用專家學者去教育,但政府再繼續使用各種法令禁止原住民進行傳統活動,也就是禁止了其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活 動,等於是抹滅了其文化的延續及發展,也讓老人家的智慧無法傳給下一代,原住民的文化漸漸有了斷層,使的新一代的原住民對山林與祖靈地變的陌生,文化漸漸 被消滅,這等於是變相的滅族。

[10]本來原住民沒有金錢觀念,也不需要金錢,一切倚靠自然、以物換物,但政府來了逼迫他們改變生活方式、使用金錢,進而從富足的自然生活進入“貧窮”的文明生活,進入沒有錢就活不下去的生活。

[11] 這是原住民典型的窘境,種植、採集的各式“經濟”作物,都不是自己要用,而是漢人所需,原料被大量地價剝削收購,換取微薄的收入,再被漢人加工做成產品高價賣出,像是金峰鄉的洛神花就是一例。

[12] 割取敵人之首級,以示懲罰。

[13] 傳統上,祭祖時,會配合狩獵的活動,將獵物用來祭祀祖先,並且分享給部落的人,而每年小米豐收之後,也一定要進行儀式性的狩獵,配合豐收,分享給全部落的人。

[14] 雖然林管處讓他們申請入山及狩獵,但卻還會派警察等他們下山時盤查是否有獵取保育類。

[15] 原住民的古調吟唱,不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唱,而要配合特殊的場合、環境,像耆老宋太一所唱的古調,就是報戰功的時候唱的,所以沒有打到特定的獵物,是不能唱這首歌的。

[16] 「白浪」,為排灣族對閩南族群的母語稱呼,陳大哥適用此話諷刺漢人與強暴一詞劃上等號。

(系列待續)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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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1

寒冷的冬夜,半山腰上細雨飄盪,一位年邁的原住民老vuvu,騎著自己的陳年野狼,載著好不容易獵到的dakec,騎到一半,幾個警察攔截載將他逮捕…

緣起──文明殺手殺了自然民族的狩獵文化

寒冷的冬夜,半山腰上細雨飄盪,一位年邁的原住民老vuvu(老人家),騎著自己的陳年野狼,車上載著好不容易獵到的dakec(搭可子,排灣語,意為山羌),車燈打照著絲絲的雨滴,緩緩地沿著山路往家前進,雖然妻兒早已離去,孤身一人生活已久,生活也頗為拮据,但好不容易打到的山所賜予的禮物,也稍稍溫暖了孤寂的心靈,帶回去過過年[1]

但沒想到騎到一半,稍稍雀躍的心馬上沉到谷底,幾個警察攔截載回家的路上,依法將他逮捕。老vuvu帶著惶恐迷惘的心情想著:「我做錯了甚麼?犯法?保育類?動物保護法是甚麼?」

1988年1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實行細則公告了「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範圍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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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李玉琪)

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比玉山國家公園大很多,生物多樣性高、物種均勻度很高、,優勢種很明顯,植物多樣性高,中低海拔植物相豐富,是為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雖然林務局設立保留區的目的打著保護天然的生態系統、維持區內生態多樣性、保護豐富的遺傳資源、維護自然和文化景觀、保存歷史和自然襲產,但實際上則配合著文化資產保留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大大的限制、甚至逐漸扼殺了原住民延續其傳統文化生命的可能性。

傳統上,倚靠山林而生的原住民,自然而然長出與自然間達到微妙平衡的生命智慧,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幾千年,生態並沒有因為原住民的狩獵文化而影響其豐富性,適可而止、樂天知命,對這個世界敬畏並感恩,一直是原住民認知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一份子的生活態度。

直到日本人來了、漢人來了,為了其政權、民族的利益,漸漸的,強迫原住民照著他們的遊戲規則去過生活,強迫他們離開祖先辛苦開拓留下來的土地,禁止他們回到山林狩獵的分享文化,原本在山林中自給自足的團體生活,變成在平地單打獨鬥、被歧視壓迫的生活,從充滿尊嚴的部落王國,變成失根的流浪者,一切生命的榮耀、對山林土地的依賴與敬畏、族人間緊密的情感,看似就漸漸地瓦解、變質了…。

而於2010年10月1日,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受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委託,由盧道杰、斐家騏等教授主持,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副處長劉瓊蓮及課員黃群策也參與其中,於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目的是讓金峰鄉的太麻里溪流域及金崙溪流域的居民了解林務局對於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經營理念跟實際作為[2],也希望聽取當地居民對林務局管理的感想,營造一個改善、邁向更好的經營方式的座談會,

而與會的在地原住民居民,則積極的報告、反映在政府毫不了解原住民之文化的政策的管理下,是如何的一個扼殺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生命,讓原住民遠離了他們的家、他們的祖靈、他們生活千年的土地。

[1] 原住民本來就沒有過年的習俗,但被漢化(文明化)久了,也漸漸成為中活中的一部分。

[2] 林管處所提之經營理念共分為三點:①保護保留區內生態系之永續生存,保存其生態平衡及生態系之完整;②保存保留區之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生態系自然演替過程;③提供自然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之場所與機會。

(系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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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中營造─關山社區中興國小

關山社區內原有中興國小,因兒童人數少,被迫廢校至今。但因校址地勢較高,社區希望將廢置校園規劃為一個安全避難所,並打造成社區美麗公園。

關山社區內原來有一所國民小學-中興國小,因村內兒童人數越來越少,被迫廢校,廢校之後,荒廢至今。莫拉克風災來襲時,中興國小校園位於社區之北,地勢比公路略高,在村落裡是比較安全的位置。最近幾年遇風雨災害時村民都避難在這裡,尤其是運動場可供飛機起降,適時提供物資及救援。目前已規劃為緊急避難、物資存放所、雨季雨量觀測所。

關山社區希望藉由此次規劃將廢置校園做為一個安全避難所,也希望透過社區居民的創意合作將環境整理綠化,讓居民有一個安全避難所外,也把校園打造成社區美麗公園。平時可在這悠閒的散步聊天,有遊客來時亦可提供開放空間供短暫歇腳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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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行完成的中興國小營造草模型。

在高雄縣甲仙鄉的新住民中,有一位相當與眾不同的人,她是柬埔寨籍的蘇美玉。蘇美玉曾經是小學老師,嫁來台灣後,跟著丈夫辛苦下田工作;但是莫拉克風災改變了她的命運,原本種田的她,因為文建會重建專案,投入甲仙鄉的社區重建工作。中興國小的社區營造,蘇美玉是第一線的執行人員。

一方面必須克服語言與文字的限制,一方面必須帶動社區的討論。還好有甲仙愛鄉與南橫三星等社區組織與旗美社大莫拉克重建團隊的陪伴,蘇美玉一步一步在摸索中,嘗試建立社區重建營造的模式。

在七月二十二日的社區重建會議中,重建的伙伴在現地勘查中,給了關山社區第一階段的意見回饋,於是在整理相關資料後,七月二十九日,社區成員與居民也透過自主研習與社區會議,將社區營造理念,進一步討論與磨合,八月十七日,社區成員再度至現場進行現勘,進行第二次討論與意見整合,九月四日透過社區空間營造進階課程提出中興國小營造的概念圖,九月十八日則完成中興國小空間營造的草模型。

在這個過程中,中興國小社區營造的雛形漸漸浮現,這是一種難得的經驗,社區透過共識會議,居民參與,重建區其他夥伴組織的情義相挺,讓原本空間營造的專業知識,從學院中解放開來,回到社區實作的手感,這樣的經驗,相信不只關山社區在社區空間自主營造跨出了一大步,對於其他重建區的社區重建員也有相當的啟發,重建之路雖然漫長,然而重建的軌跡確實如此鮮明,得以辨識,而也令人欣慰與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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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山國小七月二十二日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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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二日的社區重建會議中,重建的伙伴在現地勘查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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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九日社區成員與居民自主研習與社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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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九月四日提出中興國小營造的概念圖(下)重建社區其他夥伴,藉由模型給了更多實質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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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祭典─小林夜祭

一場難得沒有官員致詞,沒有政客拜票的地方活動,一場不是表演觀光化的祭典,一場被風雨吹殘過後,又在風雨中舉行的祭典,一場因為在地人期待傳承且從中獲得勇氣的祭典,在風雨的山區裡,展現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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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彎彎曲曲爬繞過山路,來到小林村時已經接近黃昏,準備下班離開的校工很熱情的幫我打開平埔文物館,從館內走出來邁步到學校操場,五六個黑黝的小朋友尖叫嬉鬧著,面對我的鏡頭,大方不害羞的湊近,我將相機拿給其中一個小朋友,請他幫我拍張照片,很可愛的他接過相機,竟然是拍起他的同夥們。

很幸運的,我有了好幾張在地觀點的照片,在地小朋友眼中小林村的照片,隔年的夜祭,我找到了一各小林國小的老師,問他認不認得照片中的這幾個小朋友,老師一邊笑一邊數著這些小朋友的名字,就也順道請老師幫我把照片轉交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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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在台北一邊整理著回鄉入伍的行李,一邊看著新聞報導風災的畫面,一個插播的快訊,小林村恐滅村的跑馬燈,逐漸被我泛著淚水的眼眶給糊了焦距,心裡掛念著那些,那些給我在地觀點的小朋友們,掛念著那些把酒言歡的平埔族親們,新兵訓練是在九月份,第二個禮拜是小林災後第一次的夜祭,許多消息要靠著搶公用電話才可以片斷的得知,一個好友告訴我,他會去參加,一定會跟我說他說看到的,那天晚上,我偷偷的哭了,不知道是因為入伍的不適應,還是惦念著小林。

前幾天,重建站外的走廊逐漸被風雨給佔領,撥了通電話後得知,夜祭今年會照常舉行,老天爺總是要讓大家糾結擔心去期待小林夜祭,但小林人總是會給予最堅韌的鼓舞和決定。

跟著幾個伙伴一樣彎彎繞繞的上山,也加上了許多的顛簸震盪,這是我災後第一次進去甲仙,路旁的山林不是因為天色昏暗消失,而是災後之今陸續的惡劣氣候,抑制他們有節奏的重生,不斷潑打在擋風玻璃的泥濘和雨水,加上手中緊握的那袋檳榔和香菸,真的是風雨生信心,接近五里埔,陸續出現了許多停在路旁的車輛,還有沒有加上門窗的永久屋,廣場布棚和燈光閃爍,這些就是我說的,小林人堅韌的鼓舞。整個山區佈滿風雨,小林人硬是要來點歡樂分享的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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佇立在泥濘當中的布棚,塞滿了許多人,有穿著傳統服飾的婦女們,有頭髮濕透的工作人員,和幾個興奮的小朋友們,當然少不了背著相機的學生和研究者,我發現沒有半個人急著清洗著身軀衣物上的泥垢,倒是有許多差點滑倒不斷揮手保持平衡後的驚險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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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整各祭典開始的立向竹,在幾個長者冒雨行動中開始,短暫的十幾分鐘,男性合作把向竹頂天而立,準備迎接太祖從天來到,吆喝著拿木片和石頭要把立向竹的洞,塞的更緊實,以免天雨造成的土石鬆軟讓向竹倒下,細心的小林人在向竹前,佇立了一把黑傘,讓米酒、檳榔、香菸祭祀品不置於淋到雨,祭典當中重要的儀式之一牽曲,還依稀的記得,是風雨強硬的將房屋帶離小林,是泥濘將小林不眨眼的覆蓋住,今天我看到小林人,小林人雙腳堅硬的踏穿泥濘,臨著風雨把向竹頂立,重新恭迎著太祖降臨,重新用勇氣讓周遭的人看見,小林依然有著力氣。

牽曲,在婦女們緊湊的領裝換裝當下準備開始,空出場地,祭拜秉告完太祖,小林人兩兩交錯牽著手圍成圈,踏著熟悉的步伐,在臨時公廨前的布棚下,追尋著屬於自己族群故有的傳統,跟其他平埔部落不同的是,小林的牽曲總是多出許多歡樂和分享喜氣的元素。

記得自己災前參與的小林夜祭,就是如此,被熱情的小林人硬牽著手,踏著生硬陌生的步伐,他們還是用笑容渲染你的陌生,河床邊的廣場,數百個人不知道有幾層圓圈,在歡樂的氣氛下悄悄的參與了夜祭。

尪姨和幾位佈著白髮的長長,口中喃喃吟唱著熟悉的曲調,展開牽曲的儀式,廣場另一端的喇叭,渾厚的傳出先前準備好的牽曲錄音,擁有記憶的長者,攜帶著學習的年輕一輩,緩緩的踏著相同的腳步,

因為風災帶走幾乎全部的老一輩,夜祭前的幾個月開始,小林人四處找尋任何牽曲相關的記錄,用日文、用注音拼譜出牽曲的曲調。並透過數位化加以錄製,縱然會有些許的偏差,縱然會不全然的熟捻,縱然在祭典的當下,每個人都可以自己開口吟唱出全部,但不允許有人用跟過去傳統不一樣的標準來評論,因為這些是小林重建的一部份,這也是背負著傷痛去累積出來的努力,重要的是,這些是小林人自己選擇的生命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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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臨時公廨前的布棚下,仍然滲透出歡喜,少了公部門和媒體的關注,但是在圍成圈的小林人,手握著身旁的人,眼神注視著面對面的族人,他們在曲調之中,不時穿插著呼喊,規律的向前後退的腳步,不時會沾染泥濘,但沒有人滑倒更沒有人卻步,太祖的庇佑和團結虔誠的心,把風雨凝結在布棚之外,廣場黃澄的泥濘,佈滿他們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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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難得沒有官員致詞,沒有政客拜票的地方活動,一場不是表演觀光化的祭典,一場被風雨吹殘過後,又在風雨中舉行的祭典,一場因為在地人期待傳承且從中獲得勇氣的祭典,在風雨的山區裡,展現著自己。

(作者為旗美社大重建站實習生)

【黑潮書寫15】潮界線上的對話

置漁場是他的家、他的工作,也是賴以維生的地方。他的成熟世故是在這裡磨練出來的,因為面對的不是浪漫的海洋想像,而是生存戰場。

「不要拍我,我的身分特殊。」他酷酷地、正色對著我說,年輕而黝黑的面容清朗卻嚴肅,搖著手迴避攝影機試探著的鏡頭。他是我田野中的好朋友,照他的說法應該是「交到壞朋友」,面對我百般無賴的要求,他總是摸著頭無可奈何地「不拒絕」,然後在緊要關頭現身助我一臂之力。

我是身在俗稱「環保團體」的海洋非營利組織工作者,而他則是東岸定置漁場的小老闆;我們兩人在生活角色中隱隱約約的矛盾與對立,正是所謂「環保人士」光環式、精英式敘事與第一線生產者以「維生」、「營利」為導向思考──兩者之間微妙的對話關係。

以致於當我向他提起,我想用(至少)一年的時間來記錄東海岸老漁民的口述歷史時,他對我投以一種不可置信又充滿興趣的眼神:「這裡已經沒有漁村啦,也很少人在抓魚了,你要怎麼紀錄啊?」

15圖一 定置魚場網具
定置魚場網具

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見面,在我們狹小、雜亂的基金會辦公室,晚上七點多,一屋子的人還燈火通明、不分晝夜地在加班。而他從崇德過來,正要去花蓮市附近的一間廟「顧爐」,臨時起意繞到基金會辦公室來「了解」一下── 他來瞧瞧,所謂的「海洋保育組織」到底都是哪些人、在唱什麼高調。

年紀相仿的我們,很快就聊了起來。但從第一次的見面之中,觀察得到他的小心翼翼、老成世故,完全看不到七年級生的單純、熱情;而是試探式的發問、對話,有禮而保留,明顯與一般同年紀的年輕人不同,超齡得令人訝異。

即使如此,仍掩不住他對我們的好奇。

於是在一個寒流來襲的冬夜,他冷不防地突然造訪,捧著一個鐵製臉盆和一袋海鮮,敲著我們緊閉的落地玻璃門,向一室縮著脖子埋頭加班的我們打招呼:「天氣冷,大家喝個魚湯擋一擋吧。」一邊說便逕自走向我們那百年未曾開伙的廚房,乒乒砰砰大展身手了起來。

沒多久,一「盆」熱呼呼的鮮魚湯上桌,我們張羅著碗筷向這突來的溫暖靠近,他語帶神秘地說:「妳們吃吧,然後猜猜看這是什麼魚?」除了蔥、薑,與羅美菜之外,大盆裡佈滿了細長如雞脖和魚頭狀的肉塊,嚐起來十分清甜,肉質緊緻,但卻不像魚。

「是青蛙肉嗎?」,同事A問。他搖搖頭。

「海鰻?」同事B加入戰局,他又笑了笑。

「水針?」我自以為專業地猜,他一邊笑,一邊搖頭。

轉念一想,我們異口同聲地說,該不會是…「河豚喔?」

「答對了!哈哈」他樂了。「這應該不算魚啦,但是有時候我覺得牠比魚湯好喝,很多人不知道河豚肉很甜很好吃,就是處理起來比較麻煩。」

「河豚不是有毒嗎?」同事A用一種非常事後諸葛的「先知」語氣提起這個問題,即使如此仍然沒有嚇到在場的其他人,因為我們知道,他是對海鮮極有經驗的定置漁場主人,他的料理當然不會讓我們七孔流血。

「河豚的品種有二十多種,其中只有三種是沒有毒的,這是其中一種。」他慢條斯理地說。

在以前,海洋還是很豐盛的時代,討海人一下網捕到河豚,通常會將牠們丟回海裡,以避免膨脹起來的河豚佔掉網裡面漁獲的空間。對以前的漁民來說,河豚因為處理甚為費時,可食用的部位又不多,根本就不算是漁獲,相反地還會被嫌惡;然而現在因為海洋資源越來越枯竭,從事近海漁撈業的漁民幾乎抓不到魚了,有時收到的漁獲量根本連下網的成本都不夠。

沒得選擇的情況之下,漁民現在也願意把從前視如廢物的河豚捕抓上岸,花時間把他們膨脹的肚皮刺破、剝除、清理內臟、分類處理之後販賣,多少補貼一些船費。

不過,如果有鮮美的海魚吃的話,誰會想要啃瘦巴巴的河豚呢?

魚越來越少,海越來越「薄」,漁民無法再像以前一樣以討海維生,而在地的定置漁場大多雇用價格較低的外籍漁工,漁民們只能紛紛轉行,討海已經無法餵飽他們的肚子。

望著海,從小學六年級就開始在定置漁場做事的他有些沉默。

定置漁場是他的家、他的工作,也是他賴以維生的地方。他的成熟世故是在這裡磨練出來的,因為他面對的不是浪漫的海洋想像,更不是無憂無慮的海鮮童年,而是生存的戰場。

15圖二 七星潭定置魚場漁工收網
七星潭定置魚場漁工收網

出生在蘇澳的他,從小跟著家人一同到花蓮來開定置漁場,花蓮的海域對他而言不比蘇澳的豐厚;因為又是後來移民的關係,要在花蓮的漁場立定腳步,他們需要比在地人更加強悍。

漁場之間的競爭與互助關係,讓他早就磨練出一套待人處世的模式。同齡的同伴大多數早已外出他方另謀出路──如同台灣所有舊產業凋零的鄉間,青年人口外移的情況仍然相當頻繁──但他選擇待在這片海邊。

「為什麼不想出去看看呢?」我問他。

「出去?我要做什麼?」他手一攤,理所當然地說。

外面多采多姿的城市生活,對年輕的他來說不是心之嚮往的所在,反而會因此為了未知的生存方式感到怯步。

從小就在漁場學習、幫忙的他,還是習慣在海邊、與海洋為伍,熟練地辨識著各種海鮮,告訴我哪一種魚怎麼處理最好吃。

現在,他的生活裡最難掌控的大概就是我們這些「壞朋友」──年紀相仿、一群過著與他截然不同人生、以熱情支撐理想的NGO組織工作者,隨時為了「進田野」耍賴地一直探他的底限:「我要找誰問這個問題啊?」、「那裡有哪個老漁民可以交我們補網?」技巧性地要他「供」出幾個人選,好讓我們進行探訪;而保守謹慎的他總是抝不過我們的苦苦哀求,摸著頭大叫:「我真是說不過妳耶!」然後硬著頭皮拋出幾個「線索」,讓我自己去追。

如同警察跟線民之間的對話老是在我們之間上演,(當然,除了我不會動用武力『來硬的』之外),而他老是興味盎然地避到一旁看我怎麼進行田野調查。

在漁民和「環保團體」之間,我們期待有更近、更緊密的關係,唯有貼近他們的生活、理解他們的需求,暫時停止呼喊,謙遜地聆聽──我們想要「保護」的才不會是被知識架空之後的口號。

從這裡開始,也許,就是一個太晚開始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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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兒有信』紀錄片發表

即將整建重新復曬的「洲南鹽場」是一塊「文化鹽田」,而緊鄰的新厝仔社區(含龍江、新厝里)是「文化鹽村」,正好可以從人文與日常生活的角度,來呈現布袋鹽業的歷史縱深、地方脈絡與生活情境。

曾經,布袋的由來是「漁鹽滿布袋」……

1784年,布袋出現第一塊鹽田「大田場」。

1824年,清代鹽商吳尚新在新厝仔開闢「洲南場」鹽田,奠立布袋鹽業的基礎。

1899年,日籍資本家野崎武吉郎殖墾了95甲新式鹽田,布袋鹽業全面發展。

2001年,布袋鹽場廢曬,「無鹽的結局」讓老鹽工們離開了鹽田。

廢曬之後,鹽田、陽光、海水、海風仍然具在,當炙熱的太陽再次灼熱這片遭海水淹沒的土地,風中吹拂的盡是潛藏在鹽民子弟潛意識中鹹鹹的回憶。作為一個關心地方歷史文化的民間團體,這幾年,布袋嘴文化協會始終沒忘記一個承諾、一個想像與一個小小的堅持:讓我們重新把鹽田整建回來吧!

機會,需要耐心等待,更需要積極爭取。2006年8月文建會公佈「產業文化資產再生計畫」補助要點,協會與嘉義縣政府達成合作共識:由縣府向國有財產局辦理土地撥用,再委託協會負責整建、經營管理鹽田,以及向文建會提出「布袋心鹽村、文化新鹽業」計畫書。經過整整14個月,協會終於收到文建會正式核准公文;然後,我們又花了將近半年的時間進行空間與活動的整體規劃,這一切點點滴滴的努力不斷累積,於是2008年5月,足足等待了七年我們終於可以回到鹽田了。

即將整建重新復曬的「洲南鹽場」是一塊「文化鹽田」,而緊鄰的新厝仔社區(含龍江、新厝里)是「文化鹽村」,正好可以從人文與日常生活的角度,來呈現布袋鹽業的歷史縱深、地方脈絡與生活情境。

換言之,鹽業文化資產必需伴隨著實際的產曬勞動才能完整呈現,「洲南場」鹽田就是老鹽工與遊客們互動的最佳舞台;而新厝仔社區營造多年的成果,正好將鹽村作為文化展場,凸顯鹽民勤奮的勞動精神與時代新鹽村的活力。在這裡,遊客不只是觀眾,也是各種鹽田、鹽村體驗活動中的參(展)演者。

「洲南鹽場」要在文化、旅遊、環保及生態等多重觀點下發展,為了傳達與推展這一份最原始的鹽田故事,協會在重重關卡下徵選出四位不驚死活的大學生在今年暑假展開一系列的推廣活動。這四個青年自稱一不小心踏入了「布袋嘴」這艘地獄般的海賊船,一個半月舉辦了七場大大小小的活動,包含紀錄片的拍攝、兩場暑期營隊活動的策畫與執行、兩場校外教學、社區廟埕電影院-成果發表。

十月的第一個星期三(10.6)他們要來洪雅分享到底他們如何接受煉獄般的折磨與挑戰,十項全能的踏進來,無所不能的離開……

時間:2010年10月6日(星期三)晚 上 19:30

地點:洪雅書房–嘉義市長榮街116號(近忠孝路)

主題:痛快(痛苦/快樂)的暑假

分享者:

短片導演兼後製-蕭景宇(中正大學中文系二年級)

生活輔導員-蔡仕霖(嘉義大學景觀學系四年級)

活動策劃執行-黃婉蓉(嘉義大學管理與資訊學系)

實習生-黃偉強(雲林科技大學文資系四年級)

ps:這四位學生是青輔會二處的暑期工讀學生計畫在布袋嘴文化協會這單位進行工讀~ 而我榮幸擔任暑期工讀委員,這群學生在成果發表時深獲個人非常喜歡,但因評審們認同與喜愛度有差異!因此這組學生未能獲得獎項肯定~

在遺憾之際,特別想藉由洪雅書房的平台邀請這群青年來進行講座分享!讓大家一起來發覺這群青年的熱情與有心~

從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談地方知識的建構

這條對於台灣四百萬客家人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法律條文,對於三百年來總是默默為家鄉耕耘、為傳承自身文化努力的客家人,打了一劑強心針,再也不會有一種猶如妾身未明的移民情懷,可以很大聲、自豪的說聲「我是客家人」……

六堆客家公共論壇4 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與新六堆客家人—

從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談地方知識的建構

想要成為客家公務人員嗎?想通過客家認證,成為客語薪傳師嗎?想參與制訂全球第一個客家日、出席全國客家會議,為台灣客家發展提出建言嗎…,這些都是今年一月施行的客家基本法,專屬於客家人的第一條法律所含括的內容。

客家基本法是繼「原住民基本法」後,台灣第二個族群事務專法,象徵意義與實質影響都十分具有代表性。當所有的移民來到台灣,最早的住民(原住民)與人數少的移民(客家人),現今都因為弱勢而成為被保護的對象,客家基本法的制訂是客家人長年努力的結果,也是當政者落實多元文化主義基本價值的重要方向。

但不論如何,客家基本法之制訂,仍給予台灣的客家人獨步全球的文化保障。如台灣的國家考試增訂客家類科—新增客家公務人員、實質推動客語傳承並獎勵、建立客語資料庫、制訂全國客家日與召開全國客家會議、依照客家人口訂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區公務人員客語能力,並予以獎勵、推動客語無障礙環境,並予以推廣有功人員獎勵、獎勵客家研究、保障客語傳播與媒體近用權,獎勵製播客語節目等。

客家基本法的重要突破,除了實質政策推動層面的影響外,最大的突破也在於,相對於「原住民基本法」的血統主義定義,凡是具有客家血緣、客家淵源,或是熟悉客語、客家文化,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都是客家基本法中所定義的「客家人」,可享有法案中規定的相關權益。

這項「客家人」定義打破傳統以血統主義認知族群的概念,也具有打破東方文化父權主義思維的功效,讓客家認同向上提升,從血統主義認知轉變為文化認同主義,更符合客家移民遷徙台灣及世界各地所發展出的族群文化與地方認同。

這條對於台灣四百萬客家人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法律條文,對於三百年來總是默默為家鄉耕耘、為傳承自身文化努力的客家人,打了一劑強心針,再也不會有一種猶如妾身未明的移民情懷,可以很大聲、自豪的說聲「我是客家人」,更不用害怕自己的文化漸漸流失,因為有政府一同來為傳承及發揚客家文化努力。

而這樣與你我密切相關的法律,究竟為客家人規範了什麼、定義了什麼、保障了什麼,如何與一般生活扣合發展,需要你我共同來討論,歡迎大家蒞臨六堆生活學院第四場次公共論壇,一起來討論客家基本法對於你我的意義。

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指導、屏東縣政府主辦、社團法人屏東縣深耕永續發展協會承辦的六堆生活學院,將於99年10月16日(六)下午兩點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舉辦「六堆公共論壇」最後一場次「客家基本法與新六堆客家人」,由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員徐正光召集,召集客家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與地方研究者參與論壇分享,本次主題引文如附件,歡迎對客家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報名參與討論。六堆生活學院

電話:08-778-9395、08-778-5118

傳真:08-769-4721

地址: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門路97號(客家文物館)

部落格網址:http://liouduei.pixnet.net/blog

六堆生活學院計畫主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屏東縣深耕永續發展協會

尋找「金剛霸藤」的故事

由於以前沒有吹風機,洗頭通常要選在中午,將水煮開置入金光霸藤,將髻髪鬆開洗淨後,讓太陽曬乾,剩下的水再拿來淨身。加上木浪子效果更好

多年前,南隆國中的生物老師劉孝伸從耆老古德福口中聽聞美濃人拿來洗衣服的不只是木浪子(無患子),還有「鴨屎卵袋」(木虌子),以及一種叫做「金剛霸藤」的植物,口傳的植物到底長什麼樣子?這個好奇開啟了劉老師的尋找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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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溪裡的金剛霸藤

鍾惠滿,一位土生土長在九芎林茅窩的婦女,婚後因為照顧家庭的關係,仍住娘家,因為上生態解說班的緣故與我們相遇,對民俗植物的研究相當熱忱,因為這些都是小時候的記憶,她曾說,一定要把小時候接觸過的這些植物拿到孩子的面前,讓他們都親眼看見親手摸到。

二條平行線的交叉,加上不久前認識了美濃蝴蝶研究者金山大哥在上庄劉公壇擔任廟祝的老父親而讓金光霸藤的面貌逐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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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滿與廖伯伯特別投緣乃因她好奇、窮追不捨的個性:「那可以帶我們去看嗎?」事事常請教,久了廖阿伯覺得生活經驗備受重視的感覺真好,態度從淡漠慢慢轉為熱忱,有一天他向阿滿說:「你真的那麼想看嗎?我去山上找吧。」不放心老人家隻身上山的阿滿卻說:「我不放心你一個人,若發生意外怎麼辦?」上山這一天阿滿在小漢五金行是排了班的,於是拜託了孝伸老師在劉公壇與廖伯伯一同前往黃蝶翠谷著(客語「取」之意)藤。

今年八月,多年來的疑惑終於解開,原來「金剛霸藤」就是「鴨腱藤」呀!

鴨腱藤是種子最大的豆科植物,取其種子刨光後當作刮痧版或者吊飾是大家對它最熟悉的用途,但美濃卻是取它來洗衣服。

「以前,著藤是男人的工作,我還有印象姐姐小時候跟阿公上山「著」藤時把它的藤當作鞦韆來盪呢。」阿滿說,藤取回來後要馬上劈成一塊一塊,然後敲碎去曬乾,不然就會爛掉了。要用的時候就取一塊搓揉,因為顏色偏紅只能拿來喜深色衣服,若要洗白色的衣服就要用「鴨屎卵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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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小插曲喔,我阿公上山著藤時忘了把笠嬤(斗笠)帶回來,跟他上山的家狗不敢下山,在山上守了一夜,等我阿公翌日上山時才一起下山,所以我們如果做錯事,阿公都會罵我們不如他的狗那樣忠心。」

七十多歲從南隆吳屋嫁到山下黃家的二伯母則說「以前洗頭髮是一件大事。」一個月洗一次頭髮有時候都會被長輩責罵:「頭髮那麼常洗做什麼!」誇張者甚至一年才有一次洗頭機會。

由於以前沒有吹風機,洗頭通常要選在中午,將水煮開置入金光霸藤,將髻髪鬆開洗淨後,讓太陽曬乾,剩下的水再拿來淨身。「金剛霸藤加上木浪子效果更好。」「茶子粉也不錯啊,最近茂雄伯頭長了爛瘡,用什麼都沒效,沒想到用茶子粉治好了,二伯母再次強調:「那時候化學品哪像現在這麼多、這麼方便啊。」

【世界遺產客棧01】911.世界遺產.文化多樣性

台灣的新版文資法與日前正式實行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皆反映著珍視台灣文化多樣性的努力。國際公約對於台灣現有715個古蹟…

編按:本文作者為德國布蘭登堡工業大學世界遺產研究所碩士生,正以世界遺產學為窗口,窺探世界。未來將持續在小地方進行世界遺產與台灣經驗互相關照的主題寫作,本文為系列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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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啟示

911剛過,午後雷雨逼人,這個數字與氣候況味,引我重新闖入對美國911事件的記憶柵縫,還連帶想起了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WH,世遺)。

從1972年《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問世,1978年正式產出第一批名單,至目前為止,聯合國體系中唯一執掌文化領域的教科文組織(UNESCO)其下的世界遺產委員會,正式列名的世界遺產數量,正巧已達911個[1]。

最簡單的計算告訴我們,「32年來,一年平均誕生28.5個世界遺產」。

從某種榮耀加身、觀光翻身或拜物晉身的觀點來看,可以理解這數字是問鼎渴望的化身—各會員國對轄內具普世傑出價值的實體遺產的破表推薦意圖。對整體而言,目前規則暫訂一年至多可審核45個世界遺產提案[2],可推論整份名單最快將有機會於2012年攀達數字1000的高潮(如果連續兩年的業績,都能直衝上限45個),已可稱為一種顯著的全球文化現象。

在這波趨力之下,台灣亦不落人後地設立了17處世界遺產潛力點,將空間關懷逐步扎根。

911個實體世界遺產,也延伸至對無形文化的關懷

在世界遺產名單上,文化遺產、自然遺產或複合遺產皆僅限於有形的「實體」。但是,從一個實體資產被列入世界遺產名單的那一刻起,處理範疇就不僅僅侷限於「物」的注視,必須將居民共識、各權益關係人、管理法規與體系…等諸多變數控制妥當,於在地化的基礎上,將視角提昇至全球高度,擴大責任至國際參與。

因此,911個世界遺產,運化著人與實體空間的互動,當我們肯定了對「物」的保存維護能力的重要性,那我們更應注意到,其背後的推力正緊咬著人與文化兩大因素。

就因為對於世界遺產的討論,難免延伸至對無形文化的關懷,就常常被人誤會,而與非物質文化遺產(ICH,非遺)相互混淆。其實這兩種都是UNESCO一系列文化保護舞台上的重頭大戲,後者根基於2003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列名對象針對為口頭傳說和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傳統手工藝等無形文化。兩者由不同委員會各自運作,在實體和非物質兩塊板塊,分別著力,涇渭分明。

對於「世遺」和「非遺」,其實都關心著文化,都關心著人,只是透過不同的形式和工具去呈現。那在有形與無形的形式之外,在字元意義之後,是否有更宏觀的思惟精神可一統江湖呢?有的,答案就在UNESCO於2005年制定的另一項公約。

以人為本,2005《保護文化多樣性公約》集大成

2001年911事件發生後,UNESCO迅速通過了《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到了2005年,正式制定《保護文化多樣性國際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期求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的多樣性,鼓勵不同文化間的對話,讓世界上的文化交流更廣泛和均衡,也促進不同文化間的相互尊重與和平文化建設。

「文化多樣性」並不是新創思惟,而是促成一個如此多采多姿世界的本質,具備如同生物多樣性般的顯著意義。

2005公約一出手,就填補了前兩個公約未竟全功的精神層面論述。我們可觀察到,一路行來,從專注於實體有形之物的世界遺產,到關懷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再扣連到文化多樣性的宣示,進化序列裡,這個2005年公約堪稱扮演了集大成的良善詮釋。

到頭來,在國際文化公約論述中,歷來各種保護有形或無形文化的作為,就此匯流至「以人為本」的主幹上,重新體認、完整、再定義了人與文化的關係。

小結

或許,巨觀至對於推動世遺或非遺的國際動作,微觀至對於各種在地文化在身邊的點滴呈現,其趨力與魅力可說是來自多樣文化對於人們的深層吸引,其實我們早已跨越國界,不自覺地頻頻追逐、認識與著迷於自己與世界互動的各種方式。

台灣的新版文資法與日前正式實行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皆反映著珍視台灣文化多樣性的努力。談及UNESCO的國際公約與行動,或可稱為舶來品,未必適用在地經驗,但對於台灣現有715個古蹟、900個歷史建築和未來文創產業的願景、發展與管理,仍有其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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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至2010年九月,共有911個世界遺產,包括704個文化遺產,180個自然遺產和27個複合遺產。

[2]: 據《實施世界遺産公約操作指南》2008年版第61條,每年至多提名45個候選世界遺產,這個上限擬於2011年另行檢討。

參考資料:

UNESCO世界遺產網站:http://whc.unesco.org/

UNESCO非物質文化遺產網站:http://www.unesco.org/culture/ich/index.php?lg=EN&pg=home

文建會世界遺產中文網站:http://twh.hach.gov.tw/Taiwan.action

世界遺產協會網站:http://www.what.org.tw/heritage/

林志宏《世界遺產與歷史城市》,臺灣商務印書館

(作者為德國布蘭登堡工業大學世界遺產研究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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