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高雄的產物-城鄉情.心體驗

年底高雄縣市即將合併,我們可用更開闊的思維,不一樣的角度互相了解彼此。透過各鄉鎮的物產、歷史,瞭解互相的風土民情。

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作為一個都市型的社區大學,除了提供市民多樣性的學習管道之外,每學期更透過公共參與週,以共同討論的方式,讓更多民眾能夠掌握社會脈動,進而積極參與發生在我們周邊的各項大小事務。

高雄市第一社大自成立以來,致力作為城鄉之間交流的平台,透過共同購買,農村參訪,辦理農學講座與城鄉交流研討,除了讓都市端的民眾能更近一步了解我們的鄰居,彌平縣市長久所產生的落差,而年底縣市即將合併,高雄縣市居民更應該用另一種更開闊的思維,用不一樣的角度互相了解彼此。因此,我們將透過公共參與週,介紹各鄉鎮的物產,歷史,以及實際的活動體驗,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高雄市民更能了解當地的風土民情,深度探訪當地的人文與歷史。

時間:11月15日(一)~11月19日(五),晚上7:00~9:30

地點:校本部-前金國中後棟(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8號)

星期一(11月15日)19:00~21:30講題:重現甲仙文史過去的美好

講師:游永福(甲仙文史工作者)
體驗:朮米與焿水的愛戀-焿粽
講師:鄭名淑老師(裹粽達人)
內容簡介:文化,簡單來說,是生活的累積。
那麼,台灣的先住民到底擁有什麼樣的文化?又是如何來過日呢?我們邀請到踏查甲仙等內山地界多年的地方文史工作者-游師兄來與大家聊聊我們的先住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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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名淑老師(圖右)與地方一起製作的焿粽,攝影/鍾梅蘭。

星期二(11月16日)19:00~21:30講題:從綠色生活~談人與土地

講師:邱靜慧(高雄美濃愛鄉協進會總幹事)
體驗:米食體驗(有機米VS一般米)
講師:葉杏珍(農家小舖負責人、高雄縣微風市集顧問)
內容簡介:在台灣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過程中,農村從提供生產剩餘以及青壯勞動力的角色,慢慢成為城市居民假日消費的去處,不變的是,農村依然只是一個邊陲或附屬的角色。大部分時候,對於食物的來源,我們常常是毫無意識的,這場講座我們將從人跟土地的關係談到糧食自己率與綠色的生活方式,邀請大家共同來關注。

星期三(11月17日)19:00~21:30 講題:走找彌羅港的文化與特色

講師:張哲男(岡山社大榮譽校長、彌羅港文史協會創會理事長)
體驗: 皮影戲紙偶製作與教學
講師:蔡志華(彌羅港文史協會現任理事長)
內容簡介:十月的季節,是高雄縣海洋系列文化活動的開始。由於彌陀鄉早期盛產虱目魚,因此;就以虱目魚文化活動命名…..「虱想起」。彌羅港文史協會成立於2002年成立,並積極於2003年的虱目魚文化系列活動進行規劃「文化列車」,祈望能將彌陀鄉的傳統產業:皮影戲、虱目魚丸、斗笠…等,透過行銷的技巧,將每一種產品的活動,巧思一個令人記憶深刻的活動名稱,同時注入新生命。

星期四(11月18日)19:00~21:30講題:細說岡山(文史與產業)

講師:劉天賦(高雄縣綠繡眼發展協會理事長)
體驗:真假蜂蜜辨識與蜂蜜醋體驗
講師:賴姬杏(養蜂達人)
內容簡介:岡山三寶(羊肉.蜂蜜.豆瓣醬)家喻戶曉,籮筐會則是全省碩果僅存的傳統交易市集,至今仍每年固定舉行3次,吸引懷舊的民眾成群結伴而來,親身體會特殊的民俗文化,萬頭鑽動,熱鬧滾滾。雖然已逐漸轉型為大型商業趕集活動,現場仍處處充滿濃郁溫馨的鄉土氣息,以及歷史傳承的風味,是全省唯一從傳統過渡到現代的市集,淋漓盡致的表現岡山商業性格強烈的特色,代代相傳,歷久不衰;11/18我們邀請到在地的文史工作者也是地方的民間領袖來與我們談談岡山的文史與產業發展。

星期五(11月19日)19:00~21:30 講題:從金煌伯談六龜產業發展

講師:王鵬字(六龜觀光課課長)
體驗: 山城李子醋與品味藤枝山茶
講師:王鵬字(六龜觀光課課長)
內容簡介:在六龜鄉研發出金煌芒果的黃金煌先生,現年75歲。因體位辨認的問題,25歲才當兵。到金門遇到823砲戰。後來調回台南東門看守油庫。存油處在農業改良場的隔壁,閒閒無聊又不能到處跑,所以就在改良場看技術研究人員做配種的工作,這樣的經歷留下了金煌芒果出現的種子。縣市合併在即,六龜會因為合併後增加其產業收入呢?這次我們邀請到六龜鄉的觀光課長來與我們分享他對於六龜產業的觀察。

養生廚房提早開跑:

感謝『高雄市自然保健協會』晚上六點半~七點
進行教學與試吃活動,每天限量50份,邀請大家提早到校參與~

星期一: 花生米糕     星期二:古早味鹹飯
星期三:另類浮水羹   星期四:黑松蜜
星期五:梅子甜椒

※大高雄的產物市集預告

農家小舖(有機蔬果):11/15~19(星期一到五)
岡山產物(蜂蜜):11/18(星期二)
六龜產物(山城李子醋、品味藤枝山茶):11/19(星期五)

※感謝本校自主性社團與班級的中場成果發表。

星期一: 東方舞社
星期二:歌仔戲班、南台灣志工社
星期三:非洲舞班、自然生態社
星期四:高雄公民新聞寫作社
星期五:非洲鼓班

指導單位:教育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
執行單位: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協辦單位:高雄市原住民部落大學、高雄市社區型長青學苑、甲仙愛鄉協會、美濃愛鄉協會、彌羅港文史協會、綠繡眼發展協會、農家小舖、山城花語美好生活促進會、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

違背正義的造林政策─以水保之名,抓部落小農祭旗

梅樹、無患子、橄欖、土芒果等大樹都不能算是造林樹種,但是無患子樹根系抓地緊,長在植土不多的陡坡懸崖邊,是隨處可見的原生樹種,只因會有人來收購無患子,就說這樣不能算造林,要求砍除長草,這樣有利水土?

傷害災民生計的徹查林地超限利用政策

最近桃源鄉各村村民陸續收到高雄縣政府公文,主旨是勘察其名下所有的林地超限利用(林業用地從事農地使用),要求引導勘查;隨後多人接到勘查結果,指出其現地尚有種植農作物(梅子、紅肉李、水蜜桃、苦茶油…等),已屬超限利用,要求依照水土保持法第22條規定,將農作物移除改行造林,若9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改正,便將依照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裁處。

由於族人對於公書文件不敏感,以為只是尋常勸導造林,擱置一旁,或者將之丟棄;等到縣府官員來現場會勘,才被告知種了三、四十年的果樹違反規定,必須在年底前砍掉移除,否則將會收到罰單。

鄉長坦言,去年八八風災之後,鄉公所就收到上級指示,要求徹查鄉內土地超限利用問題,其性質被列為中央重點施政,「整個台灣各縣市都受令調查」。然而當時鄉公所撤到旗山去,無法執行,所以拖到今年才辦理

。桃源鄉公所農業課表示,本鄉經縣政府來文列管要現地勘察的林業用地,幾乎每一村都有超限利用的情形,主要集中在建山村、高中村、勤和村、梅蘭村與梅山村,全鄉共有140多筆的土地被清冊列管,縣府要求鄉公所清查,把使用狀況往上呈報,已經荒廢者解除列管,若尚使用中就列為超限,會要求今年12月底以前改正。

族人大感不解,明明手上有白紙黑字的合法所有權狀,卻被限制用途。「梅子、水蜜桃樹全部砍掉,我們怎麼生存」?「政府是不是故意要把我們趕走到平地去流浪啊」?


令人不安的公文

林地可以拋荒長草不可留果樹?

根據規定,山區的坡地使用,依照坡度,凡是傾斜度大於45度者,一律規定為林業用地;傾斜度居於15度至45度之間者,列為農用保留地;小於15度者,則列為旱地,可以種田或者是申請為建地。林業用地,必須用以植樹或種竹子,種植經濟作物如果樹、苦茶、無患子等都屬超限利用。

「我們以前哪有在分林地旱地?我們布農族沒有水田,都是旱地啊。政府訂了法令,就把林地變成旱地啊。以前我們住在中央山脈,也有平原,是海拔1200公尺以上的平原,都是我們的土地,政府把它變成林務局的,把我們移下來」。

Tama Chiang質疑,「這是變相侵占我們的土地,以前把中央山脈土地變林地,後來林地界線又往下,又變林地,我們子孫怎麼辦?後來發生『還我土地運動』,我們越來越有立場,所以政府用法令要先限制我們,把土地接過去」。

縣政府水土保持科承辦人員蘇振得先生表示,林業用地不可以從事農業使用,果樹算農業的一種,一般果樹砍掉之後要造林或是種竹子,如果不造林,建議地主「可以『拋荒』或變為『草生地植草』都可以,就是果樹不行」。

他進一步表示,「雖然原住民保留地屬私有地,不能強制造林,但是不可作違規用途;這屬於農委會(水保局)業務,那邊文下來一定要開罰,根據水保法規定,可罰六萬到三十萬」;另一個途徑是申請變更編訂,向農委會水保局台南分局申請變更使用類別,水保局會派人來審查現地坡度,然而桃源鄉很多地方坡度陡峭,恐怕難以過關。


琳瑯滿目的林地超限利用名單,要求砍除的都是已經種植多年的梅子樹、紅肉李、油桐、龍眼等

不沾血的政策殺人

林地的造林補助,新植造林者第一年每公頃每公頃12萬元,第二至六年每年補助每公頃3萬元,第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公頃2萬元;二十年後得以申請伐木計畫,將植被上的造林樹種砍掉賣掉,重新進入新的植造林的循環。

多年以來,山區植造林補助過低,遵守規定造林者難以依靠此補助維持生計,以致政策吸引力不大;以及政策執行方式,砍大樹種小樹,或者種植抓地力不佳的竹子,實際上對於水土保持不利等,種種問題,一直引人詬病,但都未受到政府單位的重視。

村民也表示,「造林一年每甲地補助二萬元,連雇工砍草的錢都不夠」。「如果一甲地造林補助十萬以上,我們就造林啊,現在一甲地補助二萬元,叫我們吃什麼?叫我們餓死喔?」有村民表示,「這是聰明的殺人耶」。

村民杜拉隆指出,「那些大官學者以為山上都是平地嗎」?Tama Chiang表示,「山上哪有平地?我們的平地就是山啊,我們(布農族)上山,都是直線上去,叫布農族在平原工作,腰會很痛」。

這一波來勘查的縣府官員每次蒞臨,由鄉公所的人帶著,直接要求族人帶到園子去勘察,「連名片都沒有」,許多園子仍舊因為汛期農路毀損無法上去,就口說透過衛星影像看到林地上種了果樹,要求移除。Tama Chiang氣憤表示「有如詐騙集團」。村民哀嘆,「八八風災後,生活已經夠苦的啦,政府沒有幫忙我們,反而一下子要把我們劃定特定區,一下子又要我們把果樹拿掉,沒有一天安靜的生活」。

由於許多被歸為林地的園子,事實上是鄉民生計的依靠,在八八風災大雨的洗禮中,這些果樹緊緊抓住土地沒有被沖失,如今卻將面臨另一波「要求依法砍樹造林或拋荒」的政策土石流,對於未來生計的茫然,帶給村民全體,不分去永久屋者與留地重建者極大的不安與痛苦。

造林政策真的保護水土?

其實,傳統的部落生活,沒有區分林地與旱地,都一樣種植芋頭、小米、地瓜等生計作物;村民手上被政府編列為林用的保留地,「國民政府還沒有來台以前我們就在種了,那是我們的傳統耕地」。後來政府輔導大家種植經濟作物,才開始一窩瘋,產生青梅價格好的時候,全鄉種梅子。「70年代鄉公所還曾經發給大家梅子樹,每一戶150棵,鼓勵我們種植」。

官員所談的禁止之列的經濟作物樹種,例如梅樹、無患子、橄欖、土芒果等等,早年也曾是造林樹種;「民國50幾年的時候,無患子也是造林樹種,後來因為有人會來收購無患子,又變成不是造林數種了」,其實無患子樹根系抓地很緊,性喜生長在植土不多的陡坡懸崖邊,是隨處可見的原生樹種,居然不在造林的核可之內;

顯示官方對所謂造林樹種的擇選,並不是根據在地水土適宜性為第一選項,僅是粗糙地以平地思維將經濟作物剔除;以水土保持之名,防堵原住民使用祖傳土地維生,無視民生經濟。部落中有的林用地中保留有老梅樹林,是祖父時代就種下的,已經是生態系的一環;如今被一紙公文要求一律砍除,寧可拋荒長草,村民不解,「這樣有比較利於水土保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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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山梅樹砍除拋荒較利水保?

去年的八八風災,桃源鄉荖濃溪上游的部落族人親眼看到,林務局專管的林班地整山整山地大片崩塌垮下;連比較接近六龜的建山村上方的林班地,也因為林務局讓人去佔地建廟,造成建山村後方坍方,危及部落安全。

災後百廢待舉,至今尚未恢復道路、用水、用電機能尚未完全復原,部落村民除了努力恢復生計重建家園之外,無瑕顧及其他,卻猛然又接獲這樣的公文要求砍除園子中的果樹,本身也是布農族人的桃源鄉公所農業課長坦承,「水土保持問題的根源是林班地,土石流不完全是因為原住民保留地的超限利用,但是現在卻把徹查林地的移農使用列為重點施政,是搞錯對象」。


林務局轄下林班地大片崩塌致災問題未聞政府檢討

從日本政府到國民政府,一樣的殖民政權

排灣族耆老,同時也是文化工作者的薩古流有感而發,「中央山脈的原住民過去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幾千年,山上的土地並未漠化,例如木材是很重要的能源,是燃料,卻一直砍不完,因為我們有祖傳的伐木倫理,我們會去注意林相,可不可以取、怎麼取,都有規矩;取用木材也是只採橫生枝幹的『借手臂』,不會連根拔除,還要培養注意種植『孫子樹』給子孫未來蓋房子用」;

以種植來說,「我們也有累積的祖傳智慧教導我們土地使用的倫理,例如1-3月較沒有雨水,是整地、播種的季節,到了4月份,開始下雨,小米已經長出根系足以抓住土地,讓珍貴的土壤不會被水沖掉;到了5-6月小米結穗,是趕鳥的季節;7月份就可以把小米收成入倉,確保一年的糧食」,原住民族自有的敬天畏地的生活知識,在外來的宗教與殖民政府統治的教育政策之下,被連根地剷除,薩古流坦言,「台灣原住民沒有文化主體性,喪失了發言能力」。

對於政府以公權力之名,在原住民領域行使統治權的過程,歷經日本殖民與國民政府再殖民的經驗,高雄縣布農族也是充滿心酸。「祖先哪有權狀?祖先就是站在哪裡哪裡就是我們的土地啊」Tama Chiang指證歷歷:

「日本人來的時候,就把中央山脈劃成公家的,當時原住民抗爭,也不懂文字,土地變成日本政府用;國民政府來台灣,就把以前日本人的土地接管,改為林務局;原住民一樣不懂林務局是什麼,再不久,又把林務局的土地擴張往寶山,把原住民移走,馬里山流域又被劃為林務局的土地。像我們勤和村本來住在山頂Tasibar,被日本人遷移下來,Tasibar被列為農墾署,國民政府來台灣,把農墾署直接接收成為林務局;現在再把我們的保留地編成林地之後,就不能耕種,我們就沒有土地了」。

在自己保留地上種植無毒水蜜桃的Tama Chiang說:「我們是靠山生活吃飯的人,按照政府的規定,這個坡度不能做宜農地,要變成超限利用,那我們怎麼規劃原住民的未來?我們就不能生活了!政府應該看看我們民族的特性,我們就是生活在這樣的地方的人」。

延伸閱讀:查地不實 監院約談 投縣喊冤(聯合報2010.11.03報導)

看不見的「旗山區」或「美濃區」原住民族

「旗山區」或「美濃區」的劃分,似乎象徵著民主國家的進步,其在居民從爭執中和平達成共識。然而,其背後卻隱含著許多霸權主義下多數人決定少數人命運的悲慘故事。

高雄縣市合併,旗山與美濃的居民為了爭奪其「區」的名稱,雙方各自表述其理由並堅定其立場。不論是黃昭順、楊秋興或是陳菊當選,原鄉地區(那瑪夏、桃源鄉、茂林鄉)終究會被併為旗山區或美濃區體制下的一個小民族。殊不知在所謂當代民主國家的台灣,「多數人決定少數人的命運」、「霸權主義凌駕民族自決的封建制度」再度浮出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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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聯合國通過原住民權力宣言、2004陳水扁簽署「台灣原住民族新夥伴關係」,且中華民國憲法承認並且保障原住民族之權力。1763年加拿大「皇家宣言」承認原住民族的土地權,紐西蘭承認並且保障原住民族之獨特性等,原住民族獨立性的普世價值在國際社會早已不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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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台灣,政府似乎只把「優惠殖民政策」當做其對原住民族最佳的德政,卻忽略了原住民族的問題並非僅止於「補助」,而是更深層的「社會文化」問題。2010年「加拿大原住民族權利保障」國際研討會中,對於原住民族所謂的「自治」,強調其並非是一種國家獨立的表徵,而是在現行體制下讓原住民族享有其自決的過程,由民族決定自己的命運。然而,台灣原住民族在「內部」(文化危機)與「外部」(國家強權)雙重挾持下,顯示了孫大川主委所述的「夾縫中的民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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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災後,原鄉地區(那瑪夏鄉、桃源鄉、茂林鄉)遭受無情的泥水淹沒,對於重建之路一片茫然之際,卻又要面臨縣市合併的威脅。三參選人(陳、楊、黃)正如火如荼的成立誓師大會,對於原鄉地區的政策,似乎早已有所安妥。然而,對於原鄉地區是否願意被整併為「旗山區」或「美濃區」,卻刻意忽略其原住民族獨立性的特質,忽略原住民族自決、詮釋的權利。

「旗山區」或「美濃區」的劃分,似乎象徵著民主國家的進步,其在居民從爭執中和平達成共識。然而,其背後卻隱含著許多霸權主義下多數人決定少數人命運的悲慘故事。

(本文作者為茂林魯凱族青年,台南大學生態旅遊所研究生)

「童話」故事裡的茂林部落

不論是權力不均所造成的文化改變,或是遷村所造成的內在文化轉變,都應該依循其文化深層意涵的脈絡發展。否則茂林村之文化意涵很有可能因為同化,最後只能在童話故事裡片段的提及茂林部落的傳統文化。

高雄縣茂林村,族名為「delidega」,中譯為「得樂日卡」。人類學分類上為「魯凱族下三社群-茂林支」。從文獻歷史來看,遷村共五次,而每一次的遷村所意涵的是文化的轉變與改變。然而,當我們試圖深入探討在地文化重構的同時,我們卻又要以何種時間、空間與文化背景做切點,探討delidega部落所謂的「傳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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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義的角度來說,文化含括了社會、經濟、政治、宗教、族群的影響,進而產生內在的轉變。譬如蘭嶼島上沒有生產鐵器或含有鐵的礦物,但戰帽(鐵器)卻變成達悟族神聖的物品,此種文化內在的轉變,似乎牽扯不了某族群對於某事件集體產生的「認同感」。然而,人類學術研究推測,很可能是因為荷蘭時期的船運在蘭嶼島附近遇難,達悟族人因此獲得的鐵器。這是相當有趣的問題,外來物品最後演變成當地族人神聖的物品,在文化的認知上是否可被認定為在地文化,學術界上引起了些許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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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在地族人來說,似乎人類學家也太大驚小怪了,畢竟文化被建構的前提,是必須被部落族人所認同,方可實質轉變成地文化。但現今原住民族所面臨的問題:原漢在絕對權力不均的前提下,原住民族為了面臨現實主流所發展出來的在地文化,似乎其內在本質的改變已悄悄變成了另類的童話(同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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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村一共五次的遷村,每一次的遷村象徵著文化內在的轉變。然而,在最後一次的遷村中(從美雅谷遷移至茂林村現址),似乎儼然變成耆老們一致認同的在時空與空間的文化切割點。當然此種切割點屬於內在認同的文化轉變。

相對於現今茂林部落所發展出來的文化,確實有許多在文化意義上的差異,譬如現有的殺豬儀式與過去傳統殺豬儀式的意涵差異、過去青年會與現今青年會所的功能轉變,或者教會的功能從稟棄在地文化到接受並融合在地文化等,都是依其文化脈絡而發展出來的在地文化。

然而,不論是權力不均所造成的文化改變,或是遷村所造成的內在文化轉變,都應該依循其文化深層意涵的脈絡發展。否則茂林村之文化意涵很有可能因為同化,最後只能在童話故事裡片段的提及茂林部落的傳統文化。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4

政府要在大武山設立自然保留區,固然是立意良好,但那是漢人文明的保育方式,強調隔離不干擾,但原住民本來就是大武山裡其中的一份子…

編按:本文為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整理記錄,族人耆老說明了許多傳統領域與文化的關連說明,因原文較長,分為4篇刊登,本文為系列4,閱讀其他文章請點選文末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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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自然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為政府保育自然

許多部落耆老們提了許多想法,除了希望,在特別節慶儀式時,能夠放寬申請狩獵次數的限制及減短申請狩獵的時間,增加可以狩獵的物種,可以回到自己的傳統領域狩獵,原住民應可以自由回到自己的傳統領域,不受自然保留區之限制,而在主權與狩獵的議題之外,部落族人也紛紛提出了建議: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提到:

文化資產保存法,裡面為什麼沒有我們的文化?」難道原住民的文化不算文化,不值得保存?這樣的忽略代表了政府怎麼樣的態度?金峰鄉嘉蘭村部落會議主席李文彰也說:「應該把大武山移託給原民會管理,這是主權關係的問題。

的確,讓不了解原住民文化的林務局來管理,可能只會加速原住民文化的殞滅,大武山千年以來就是原住民的傳統棲息地,本來就應該讓原住民委員會來統籌管理,斐家騏教授也回應道:「原民會應有傳統領域的管理責任,而文資法應納入保存原住民的文化。

而面對許多部落長老越來越年邁,要徒步前往舊部落,回家的路,是越來越不容易,因此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頭家的長子勒馬力子‧耶勒滿說到:「如果政府把我們的傳統領域劃為自然保留區,那政府是否能回饋甚麼,我們很多耆老走路不方便,政府是否可以提供交通工具方便老人家回舊部落尋根呢?」

金峰鄉新興村鄉民代表胡召清也提到:「我們很感謝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土地,我們新興,也都會到舊部落尋根,但災後,路不方便,我的爸爸這次就沒有回去,他很難過,但我也像黃友信(正興村保我目里部落耆老)的想法一樣,希望有一條路到舊部落,希望山上的(舊)部落,可以還給我們。上次我們祭祖,因為不能狩獵,我們還自己帶一頭豬上去…。」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也說:「設立道路到包盛社!」議員宋賢一也補充:「其實包盛社的舊址還是非常完整,明年他們回去修建,是否可以在交通上補助他們,像內本鹿(延平鄉的布農族的舊部落)的老人家就可以坐直升機去,所以剛剛大家才敢提出這個意見。」卡拉達蘭部落長老陳秋輝則提到:「是否可以編運算給部落,讓我們自己維護舊部落、道路?

耆老們希望有一條通往舊部落的便道,道路直接通往包盛社,沿途也嘉惠其他舊部落的族人,方便回到舊部落。(參見下圖,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正興派出所所長也提到:

「野生動物保留法對原住民的保障是不夠的,申請祭儀的時間,是不是可以縮短到一個星期(要不除喪狩獵難以進行),是不是能夠開放自然保留區,不是只有原住民保留地可申請入山的狩獵,希望從寬請求處理,是不是申請狩獵、進入保留區的窗口,可以在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17]申請,不用跑那麼遠(到台東市),希望能夠跟政府共管(自然保留區)的機制可以建立,不要祖先的土地,我們這麼有距離,提出參考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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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與金峰鄉各村的位置關係。(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也說:

「你們是公僕(對林管處官員說),但權力有限,除非我們政府有反思的力量,進而到國際憲章,擺脫殖民的態度…第一,何謂大武山的經營管理的辦法?我 們的政府,所有在台灣待過的主人(指各個殖民政府),都沒有合法取得的地位,當然在國際上,台灣沒有國際地位,我們原住民就像一個漂流木…人人都有主權, 擁有自己的棲息地,但台灣,沒有,如果能夠讓原住民在國際發聲,那台灣加碼的力量就很大

第二,在聯合國國際憲章,在台灣的主權發聲上,最有資格的應該是原住民,回到美國的印地安人、紐西蘭的毛利人上,政府就不給他們繳稅,他們從被殖民的開始到後來繳稅多久,就給他們多久的時間不用繳稅,那台灣,應該也要給原住民一個回饋,給予他經費管理山林、管理河川

你們進來服務者有多少人跟我們學母語,你們也有99%是平埔族的血統,當人權不平等,就是戰爭的起源應該要歸還原住民的傳統領域,統治多久,就用多久的時間補助他們,建立自治的法律地位,中華民國有宗主國的地位,而原住民各族設立自治區,建立適合部落議會的管理法律,建立部落教育,原住民自主選舉權選自己的領袖。」

面對族人的憤慨感言,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副處長劉瓊蓮表示:

「今天聽到各位的發言,對我的衝擊很大,有非常多刺激,就我來看,公部門的期待,和原住民的期待,最終是沒有衝突的,我們設立保留區,就是為了自然 資源的永續利用,但聽到各位的想法,我其實沒有立場對各位的訴求作回應(沒有權力),我只能將我所聽到回報給上層機關,講到祭祀及狩獵的事,法令其實也漸 漸向原住民的訴求在接近,若之後在保留區我們有任何工程與計畫,我們一定也會雇用當地的居民。」

最後,金峰鄉正興村卡拉達蘭部落頭家暨金峰鄉衛生所主任高正治醫師作說道:「以前,嘉蘭村的耆老曾被台大教授拜訪,老人家只說:『我只想把我們所失去的還給我們。』」

高醫師向專家學者和官員說明,原住民是如何的與平地人不同,除了與自然一體的自給自足的生活,沒有文字的語言,有太多不一樣的價值觀、習俗及禁忌,原住民強調分享、強調彼此依賴、強調團體生活、強調活在當下,長期在被殖民壓迫之下,他們有著永遠訴說不完的心聲。

政府要在大武山設立自然保留區,固然是立意良好,但那是漢人、是文明的保育方式,雖然強調隔離不干擾,但原住民本來就是大武山裡其中的一份子,原住 民在被政府強迫遷離、不平等對待後,又忽略其文化性及歷史主權性,設立種種扼殺其文化的法律條款,既不尊重過去身為土地主人的族群,也不尊重其族群文化的 生命,

政府的政策應有文化敏感度,雖然以前做錯事情了,但也應該一步步的尊重在地的主人,讓他們回歸傳統的榮耀,理想上,最終應該讓在地的主人回到家園、 祖靈地,自己管理曾經屬於他們的傳統領域,但目前,開放限制,建立一個彈性的政策,除了能夠正確取締盜獵、濫捕的人,讓原住民能夠安心進行祭祖、尋根、狩 獵、歲時祭、除喪等活動,才是迫在眉睫,讓文化延續首要得做的。


[17] 大武山自然教育中心,於2006年啟用,官方定義功能為①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人文及自然生態展示②規劃辦理環境教育主題活動、研討會等③自然、人文生態環境 等相關資料之蒐集展示④提供各級機關辦理各項員工訓練活動⑤結合當地社區,發展生態旅遊路線。但似乎與當地原住民居民沒有文化上的良好交流?(系列結束)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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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2

這個大武山自然保留區它不應該是一個經營管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議題,我們要講到這塊地的歷史定位,1850年以前,我們一直都住在山上,現在,原住民像個失根的蘭花,飄在國民黨的天空…

編按:本文為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整理記錄,族人耆老說明了許多傳統領域與文化的關連說明,因原文較長,分為4篇刊登,本文為系列2,閱讀其他文章請點選文末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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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的獵區成為只可遠觀的自然保留區?!那是我祖先的生活領地

面對這次林務局及專家學者來討論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經營管理,得先回到原住民在這塊土地的主權問題,與會的當地居民質疑,幾千年前他們就住在這裡, 但外來的政權來了,就逼他們下山,這就好像把這塊土地的主人趕走,搶了他們的地,禁止他們回去,還要跟他們討論不久以前還是他們的土地要如何處置,情何以 堪?而又這次的座談會,是否作為政府願意改過向善的一個契機?

當天與會的當地原住民,大部分是金峰鄉正興村的耆老,而正興村內的四個部落[3],正是當年住在太麻里溪上游的山坡上,被日本人和國民政府為了自身利益強迫遷撤下來的,正興村的耆老在會場上的發言都相當的發人省思,由於語言溝通的障礙,由金峰鄉正興村部落長老黃進成牧師擔任族語翻譯,以下呈現部落紀錄:

金峰鄉嘉蘭村部落會議主席李文彰說到:

「這個大武山自然保留區它不應該是一個經營管理,而是一個非常嚴肅的議題,我們要講到這塊地的歷史定位,1850年以前,我們一直都住在山 上,政府對我們主權並不尊重,希望教授能夠把我們意見帶回去,給高層聽到。像這樣的座談會,是不是可以透過分區的座談,原住民像個失根的蘭花,飄在國民黨 的天空,是不是可以針對各部落的遺址,透過分區的座談,探討給予各部落地權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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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鄉五個山地村位置,大部分居民都來自金崙溪及太麻里溪流域的舊部落。(圖源:台東縣金峰鄉衛生所主任高正治醫師)

金峰鄉正興村卡拉達蘭(kalatalan)部落長老陳秋輝:

「我們很痛苦談到這個題目,應該先把這個定位、歷史的定位提出來,雖然目前原住民的處境是歷史的使然,但要看一個國家的偉大和文明度,就看他有沒有尊重原住民的自然文化原住民對土地的態度,老人家說土地是我們母親、我們的愛人,但我在讀書的時候所受到的漢人教育,好像是說,有土地就有財…所以請你們放心,永續發展我們應該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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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興村四部落在太麻里溪上游的傳統位置,及保留區範圍,可從途中看到只有卡拉達蘭部落有部分落在保留區外。(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頭家的長子勒馬力子‧耶勒滿:

「別人稱呼我是頭家,但我不敢這樣講,因為我的父母還健在[4],所以我說我是包盛社[5]的長嗣,我只講我的部落舊址在保留區,大武山是我們排灣族、魯凱族的聖山是我們的母親,我們包盛社也從屏東繞過大武山到金崙溪上游的kinilaljan[6],那個時候,就連武力強大的卑南族來侵犯我們,也鍛羽而歸,不敢再來侵犯,

大概兩百年前左右不知道為什麼,部落分崩離析,有的就到金崙、溫泉、賓茂、多良、台坂、土坂[7],有的還回到屏東,兩百到一百五間,有部分到舊包盛社,日本那時候還在幕府,中華民國還未出生,我們的那個年代,有很多的傳統和習俗,都延續到現在,沒有間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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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頭家的長子勒馬力子‧耶勒滿(攝影:胡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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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山與保我目里(paumuli)舊部落位置,及保我目里(paumuli)前部落kinilaljan。(圖源:Google Earth)

金峰鄉正興村比魯(viljauljau)部落青年陳進興:

「我的父親在舊比魯(viljauljau),母親在舊斗里斗里(duliduli),所以我每年尋根[8]都要去兩次,有時候時間會衝突,我就輪流去,我大概一歲多的時候,部落就就從山上遷下來,我依稀記得當初從太麻里溪走下來,

我記得,我爸爸告訴我,比魯(viljauljau)和斗里斗里(duliduli)是小部落,總是會有一些傳統土地,一個部落的完整性是包括土地、獵區、住區、河川,有頭家、有子民,後來政府把大武地區設一個自然保護區,原來舊部落被迫遷前就在那邊,現在政府設了法,禁止了很多東西,有人說是消滅了我們(因為消滅了我們的文化),我們還在舊部落的時候,那邊(山林)就已經被保護得很好了啊…我們在山上本來活比較久的,但下來以後平均壽命就降低,

我小時候,被政府強迫搬下來,沒有補助我們,下來了,我們還要自己回去舊部落搬木頭來正興蓋房子,為什麼我要講這個,你們政府定了一大堆的法令,不跟我們商量,也不是先跟我們講,限制我們一堆,要我們幹嘛,又不給我們飯吃…我知道政府單位也很辛苦,但給我們這次機會,把心裡面的話講一講。」

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長老老村長黃友信:

「這次你們來,我覺得林務局跟政府是有陰謀的,但首先,我先把包盛社(保我目里)跟我的關係說明一下,我是民國三十年在包盛生下來的,並在民國四十四年下來,我在那邊活了十三、十四年的樣子,

我看到了包盛社的狀況,跟我的關係說明一下,包盛社有上下部落,叫kalapayan,部落總共分成三個部份,我們是下部落遷徙到正興村,我的祖先 叫luma,曾經在大武山做過祭祀,他在樹上等動物,一天見到有一百多隻,太多動物了,還打到一萬多隻的鹿茸,沒辦法算,太多了…保我目里(paumuli)的意思就是,有很多鹿茸,用太陽去曬,曬到太陽都改變了,動物多到遮掩了太陽,形容動物豐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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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長老老村長黃友信(攝影:胡人元)

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長老黃太一也說:

「排灣族從盤古開天,就存在於大武山,大概兩千年左右,在東部發生大洪水,那時動物都跑到大武山,經過天、人的祭典,送了幾百隻的山豬,洪水下降,排灣族開始分別從東西方山上下來,我們本來就會生火,我們也會從海水裏面煮水提煉鹽巴,不是從交易而來[9],我們原住民在台灣不被尊重,但應該慢慢會達到理想境界,

本來台灣是犯人放在這裡的地方,鄭成功後開始跟平埔族通婚,這裡是不被重視的地方,但我們本來就住在這裡,現在尷尬的,我們要納稅,政府變主人,但應該是政府要養我們,不明白為什麼反過來(因為政府正用了他們的土地)。排灣族本來有自己的組織,但現在都被(殖民政策)瓦解的,有天、有頭家、有祭司的平等,有一個天地人平衡的倫理本來頭家與在地耆老去解決部落的問題,但現在卻有了政府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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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鄉正興村保我目里(paumuli)部落長老黃太一(攝影:胡人元)

種種的發言,都在在向與會的專家學者及林務局官員說明,「你們現在在談論的土地,正是我們已經失去的家園。」

註釋:

[3] 分別是卡拉達蘭(kaladjalan)、保我目里(paumuli)、比魯(viljauljau)和斗里斗里(duliduli)、

[4] 排灣族以頭家家族長嗣有優先繼承部落頭家的繼承權。

[5] 日據時代部落舊稱,為日本人所音譯命名,原發音為paumuli(ㄅㄠˇㄨˇㄇㄨ ㄌ一ˇ)

[6] 此為一地名,排灣族看到一地有何特色,便會以其特色命名,在此形成部落,便以此地名稱呼其部落。

[7] 當時皆是位於現在的台東縣的排灣族部落。

[8] 每年回去舊部落祭祀祭祖的活動。

[9] 長老黃太一強調,排灣族很多在自然間生活的智慧是自己長出來的,而非透過外來文明的教導與賜予。

(系列待續)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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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1

寒冷的冬夜,半山腰上細雨飄盪,一位年邁的原住民老vuvu,騎著自己的陳年野狼,載著好不容易獵到的dakec,騎到一半,幾個警察攔截載將他逮捕…

緣起──文明殺手殺了自然民族的狩獵文化

寒冷的冬夜,半山腰上細雨飄盪,一位年邁的原住民老vuvu(老人家),騎著自己的陳年野狼,車上載著好不容易獵到的dakec(搭可子,排灣語,意為山羌),車燈打照著絲絲的雨滴,緩緩地沿著山路往家前進,雖然妻兒早已離去,孤身一人生活已久,生活也頗為拮据,但好不容易打到的山所賜予的禮物,也稍稍溫暖了孤寂的心靈,帶回去過過年[1]

但沒想到騎到一半,稍稍雀躍的心馬上沉到谷底,幾個警察攔截載回家的路上,依法將他逮捕。老vuvu帶著惶恐迷惘的心情想著:「我做錯了甚麼?犯法?保育類?動物保護法是甚麼?」

1988年1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實行細則公告了「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範圍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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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圖:李玉琪)

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比玉山國家公園大很多,生物多樣性高、物種均勻度很高、,優勢種很明顯,植物多樣性高,中低海拔植物相豐富,是為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雖然林務局設立保留區的目的打著保護天然的生態系統、維持區內生態多樣性、保護豐富的遺傳資源、維護自然和文化景觀、保存歷史和自然襲產,但實際上則配合著文化資產保留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大大的限制、甚至逐漸扼殺了原住民延續其傳統文化生命的可能性。

傳統上,倚靠山林而生的原住民,自然而然長出與自然間達到微妙平衡的生命智慧,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幾千年,生態並沒有因為原住民的狩獵文化而影響其豐富性,適可而止、樂天知命,對這個世界敬畏並感恩,一直是原住民認知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一份子的生活態度。

直到日本人來了、漢人來了,為了其政權、民族的利益,漸漸的,強迫原住民照著他們的遊戲規則去過生活,強迫他們離開祖先辛苦開拓留下來的土地,禁止他們回到山林狩獵的分享文化,原本在山林中自給自足的團體生活,變成在平地單打獨鬥、被歧視壓迫的生活,從充滿尊嚴的部落王國,變成失根的流浪者,一切生命的榮耀、對山林土地的依賴與敬畏、族人間緊密的情感,看似就漸漸地瓦解、變質了…。

而於2010年10月1日,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受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委託,由盧道杰、斐家騏等教授主持,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副處長劉瓊蓮及課員黃群策也參與其中,於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目的是讓金峰鄉的太麻里溪流域及金崙溪流域的居民了解林務局對於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經營理念跟實際作為[2],也希望聽取當地居民對林務局管理的感想,營造一個改善、邁向更好的經營方式的座談會,

而與會的在地原住民居民,則積極的報告、反映在政府毫不了解原住民之文化的政策的管理下,是如何的一個扼殺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生命,讓原住民遠離了他們的家、他們的祖靈、他們生活千年的土地。

[1] 原住民本來就沒有過年的習俗,但被漢化(文明化)久了,也漸漸成為中活中的一部分。

[2] 林管處所提之經營理念共分為三點:①保護保留區內生態系之永續生存,保存其生態平衡及生態系之完整;②保存保留區之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生態系自然演替過程;③提供自然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之場所與機會。

(系列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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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潮書寫14】山海BOT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這是「海角七號」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

「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

這是創國片最佳票房的「海角七號」內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不再只是電影內的台詞,更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沙灘、礁岩、海洋,構成台灣海岸最美的風貌,但在臨海工業區、垃圾掩埋場、漁港建設等大肆開發之下,台灣已經沒有多少未開發海岸,這些美麗且尚未開發的地方,大多屬於國有地,令人驚豔的天然景致讓財團看見了龐大商機;另一方面,財團也看見了政府對於經濟開發的渴望,依循「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所條列的OT、BOT、ROT等開發模式,配合政府用「增進國家財政收入,創造公共利益,協助地方發展」等字眼來美化每個開發案連帶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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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壯麗的天然礁岩地形著稱、海岸阿美族人豐饒的海──石梯坪──也已成為財團覬覦的對象。(陳雅芬/攝)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令人失望的發展結果,往往指向──讓財團藉此得以低廉的價格取得土地(每年租金幾十萬元、加上淨收入百分之一到二點多的營運權利金,計算起來一年也不過是一百多萬)、甚至在政府部門的漠視或護航中層層通過環保法規的規範(以『開發面積低於5公頃』而規避環評),另一方面也讓政府把國家公共資產(例如美麗沙灘)化為財源,藉以掩飾政策及財務狀況不佳的窘境!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築起了一道又一道的圍籬,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

當這些濱海祕境一一開發完成,到時候想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縱使現在政府已經宣示沙灘隸屬於公共領域,這些因OT、BOT、ROT而取得經營的財團業者不能壟斷;但是這些標榜「開放」的區域,卻無法保證民眾能不受阻攔、輕易地找到前往沙灘的入口。要玩沙灘、享受海岸,不再是免費或酌收50、100元的門票或清潔費,而是一次收上6,000、10,000元以上的高級豪華旅館住宿費用!

財團行銷的重點往往強調提供遊客自然景觀及「個人獨享」;但,BOT不是針對公共建設投資嗎?怎可讓一個公共領域,變成一個以金字塔頂端為消費訴求的私人賺錢樂園?相對來說,一般平民老百姓,在政府部門委外給民間經營的渡假村及旅館,實在很難消費得起。

與其將這些濱海祕境交給財團蓋渡假村、建樂園賺大錢,為何不能換個角度,讓在地居民自已來管理這些祕境呢?地方發展難道就只有豪華、大型的渡假村這種選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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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起造一道又一道金錢與水泥構築而成的圍牆,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幾乎已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賴威任/攝)

回歸到居住權的角度來看,長年在當地居住的社區居民應該是優先於財團被考慮的元素;而政府的角色,則是應該引入守護鄉土的社區營造理念,協助社區居民自己找尋在地的創意,友善並且溫和地經營這片他們熟知的土地,並藉此發現別具意義又富有深度的社區景點,進一步引導遊客參與體驗,讓旅遊的過程除了欣賞美景外,更能導入在地的生活文化與歷史發展脈絡,因而使得旅遊過程更加生動深刻,在參與的過程中得到情感的相互交流。

反之,一味斥資建設豪華渡假村而捨棄小而美的社區或部落,所得到的結果,就只是在光鮮的外貌下,硬生生將鮮活的人文,變成泛黃照片裡的回憶──這真的是觀光發展嗎?這些像是摧毀景觀、文化然後重新建設的OT、BOT、ROT開發案,卻是人與海岸、海洋文化最大的疏離。

在台灣的觀光發展紀錄中,山被BOT、ROT早已經不是新聞,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晶華酒店(現已改名為晶英酒店),以B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5年;位在花蓮富源森林遊樂區內的蝴蝶谷溫泉渡假飯店,以R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0年。

而海呢?情況似乎半斤八兩,目前通過的開發許可年限甚至更長。像是位於東海岸的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而標榜「東海岸唯一五星級飯店」、由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與六福集團簽約的三仙台旅館區BOT案,開發許可更是長達52年。

這些案例僅是「現在進行式」,然而不知有多少未知的規劃案會在何時突然冒出來,那些被列入「可能開發」的自然海岸線,會不會因此多出幾個需要高額消費才能享受的「無敵海景」、或是突兀的人工建築體?這些,都值得我們持續去關注。

如同電影畫面般唯美,推窗面海的渡假夢,事實上只滿足了金字塔頂端的消費階階層,大多數金字塔底端的老百姓只能望著圍籬流口水。

位在墾丁的夏都酒店因電影「海角七號」爆紅,酒店外牆上斗大的門牌「恆春郡 海角七番」卻像是在暗示著消費不起的民眾住不了夏都、享受不到原本屬於大家的沙灘;臨近的出入口告示牌上標示著「本出入口限夏都沙灘酒店房客及員工進出…請務必配合以維護園區安全」的字樣,似乎也在宣告「此路不通」!

遙望這一片美麗的沙灘,在未來的30幾年,都將淪為財團私人的營利工具,等到和林務局的租約到期,以筆者現在的年齡推算起來都已經邁入古稀之年,不知道到時候的風景,是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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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當地刺桐部落的人前往總統府表達反對心聲。(媽祖魚保育聯盟陳秉亨/攝)

備註:

OT=Operate-Transfer=民間營運-移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間興建-營運-移轉

ROT=Rent-Operate-Transfer或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租用(更新)-營運-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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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的原住民族自治區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原住民自治法草案」,由於沒有行政轄區、失去土地附著,形同只是一個負責原住民族文化事務的人民團體,地位不如一個基金會,難怪原住民族團體群起表達強烈不滿…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原住民自治法草案」,由於沒有行政轄區、失去土地附著,形同只是一個負責原住民族文化事務的人民團體,前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瓦歷斯.貝林更是認為地位不如一個基金會,難怪原住民族團體群起表達強烈不滿。

原住民族運動推動二十多年,基本訴求有三項,包括正名、還我土地、以及自治。其中,正名運動有初步成果,憲法增修條款已將污名化的「山地同胞」改為「原住民族」,自治運動則因為與山林土地的歸還糾纏不清,又與因此,政府部門迄今裹足不前,甚至於有些部會視為毒蛇猛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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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為了履行對於原住民的競選承諾,先後草擬了兩個自治的版本,姑且稱為A版、以及B版,分別有實質法、以及程序法的精神。可惜,因為國會席次朝小野大,最後功虧一簣、功敗垂成。

馬英九總統在大選期間,也有試辦自治區的政見,給族人帶來一絲希望。國民黨上台後,黨籍立委認為執政黨應該有自己的版本,因此,把原來的草案退了回去,希望另起爐灶。在章仁香主委任內,大體是原地踏步,或許是因為她出身平地,對於山地原住民的土地感情,缺乏相同的熱情。

孫大川走馬上任,因為與原住民族運動、以及本土陣營互動良好,因此,眾人殷切期待。到目前為止,新政府的原民會也提了兩個草案,暫時稱為C版、以及D版,前者是A、B版的綜合、中規中矩,後者對於自治區的定義竟然是「自治團體」,儼然就是連主機板、以及硬碟都沒有的空殼仔,當然要被譏為是虛擬的自治政府。

根據孫主委的說法,原住民不一定要一步到位,最好是先上一壘就好,再慢慢地努力。這樣的說法,聽來似乎是相當合理,只不過,看了草案的內容,發現是永遠不可能得分的,也就是說,一旦法律訂定以後,除非有強大的政治力量作後盾,想要再修法,幾乎是比登天還難。原本是可以保送十四分的(十四族),現在,連要上二壘都困難重重,族人當然要義憤填膺。

我們也了解,作為行政團隊中最弱勢的部會首長,孫主委應該是面對來自內閣排山倒海的壓力,因此會有如此權宜的做法。不過,我們也要提醒主委,社會上可以看到夫妻為了種種原由,不得不進行假結婚,不過,到頭來,如果一方假戲真做,所有財產付諸流水,再後悔也來不及了。

以加拿大的經驗來看,原住民族的自治可以有三種模式。首先,如果是在傳統領域,因為族人聚居,當然是可以採取民族自治,這是最理想的境界。第二種情況是區內有外人混居,不過,族人的人口還是居多數,因此,仍然可以透過一般的公共政府,來達到實質的民族自治。最後是組合式的(corporate)自治,是在族人散居各地的條件下,不得已,只好採取屬人的方式,沒有土地、也沒有資源可言。

以現有的行政區劃來看,平地原住民族鄉鎮市有二十五,山地原住民族鄉鎮有三十,前者或許是多元族群居住犬牙交錯,譬如花蓮市、或是台東市,不過,至少在山原部份,傳統領域大致完整,包括賽德克族的仁愛鄉、太魯閣族的秀林鄉、以及鄒族的阿里山鄉,民族自治其實是遊刃有餘。如今,全盤讓步、割地賠款、喪權辱國,又違背「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無言以待。

(作者為東華大學民族發展暨社會工作學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原文出處:
http://www.twtimes.com.tw/html/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22284

吉貝嶼–消失的海平線

來這島嶼才十多天,便聽到許多離鄉背井又歸巢的吉貝人述說著:小時候這裡曾經是多麼的美麗…我們都需要多一點的傾聽、理解與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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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琪(化名)今年六歲,住在海岸邊,看我在拍怪手他也好奇的爬上半個人高的堤岸來(對他來說是一個人高)。他用帶點生氣與埋怨的口吻說:「笨怪手、笨怪手」。我問他原因?他氣呼呼的回我:「這樣以後就沒辦法下去玩了」。

以前拍片的經驗讓我下意識的察覺到小琪將給這報導帶來意料之外的力道。當我還在盤算該如何”循循善誘”時,他已經跑到黃色怪手的前頭,試圖要用一己之力把怪手抬起,一邊抬一邊氣喘吁吁的說:「怪手太重了……太高了……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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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著內心的抽痛幫他拍了幾張照片,講不出話來,只能看著他跑到更前頭去抬那怪手斗上的鐵鉤子。等他放棄後,我陪著他到堤岸上拿起到處都是的咾咕丁(珊瑚殘骸)丟那怪手,我一時出了神,小棋還認真的提醒我:「一起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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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二次來到吉貝,平常若想就近吹風看海或想跟朋友安靜的聊聊天,我就會繞過這二三十年來被大量水泥化的港區(社區)慢步往東走,途中經過一個畫著燈塔與海景,有兩三層樓高的堤防後,拐個彎就會視野大開的到達這片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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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圖:水泥化的港區)

沙灘旁連綿一兩百公尺的矮提就像加長版的板凳一樣,可以坐著看海也可以躺著數星星。這種矮堤相較於小時候在台南海岸得爬上兩層樓才看得到海簡直是天壤之別!而我也喜歡看著居住在矮堤旁的阿桑包著頭巾準備在水乾時(退潮)走進前方寬廣的潮間帶撿拾貝類或尋著石滬裡的魚。她們可以邊撿著老天爺的禮物邊看著家,回程只需跨過矮提再過個馬路就回家了。在我心裡,這排海岸民居擁有天賜的好景色與自然資源。

但五六天前,當我與來訪的朋友吃完飯想來這沙灘敘敘舊時,我簡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才幾天沒來,這裡已被怪手堆置一整排的大石頭。綿延無垠的海,如今僅剩下海聲與五公尺外的石牆。而我也從來沒意識到有一天,這樣一個簡單看海的心願會被剝奪,因而沒拍下一張她完好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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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施工中的沙灘)

當天離開前,我看到有個男子坐在屋外發呆,上前攀談才得知這片消波塊為的不是減少沙灘的沖蝕而是為了降低冬天東北季風或夏季颱風來臨時,海灘上的咾咕丁被大風吹到路上的機會。而近二十年來,這已經是當地第三次施放消波塊了!前兩次(第一次為肉粽,第二次為大石頭)的消波塊皆因地質柔軟而沒入地底。距離上次沒入約十年後的現在,施工單位索性疊上兩層石頭以延長使用年限。

我問他那要下去尋(石)滬或撿拾貝類該怎麼辦呢?他無奈的表示那就只好繞遠一點過去了。而當我詢問是哪個單位負責的時候,他則搖搖頭說他也不知道最近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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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在冬天或颱風天會吹到路上的咾咕丁)

後來我又陸續與附近居民聊天才得知現在矮堤旁的馬路在二十年前都還是汪洋一片,當時海岸線比目前要內縮二三十公尺。直到近二十年前填土造路後才變成當今的樣貌。而與海爭地的結果便是當地住戶向村長陳情,進行消波塊的施作。

對我與小琪而言,這些消波塊硬生生的切斷我們與海的連結,但對某些人而言,這卻是減少生活不便的必要手段。我這幾天常在想,難道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我們知道(或被告知)其他的替代方案嗎?這是附近居民經過討論後所決議的嗎?海岸,是誰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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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案?有的。關注在地生態多年的莊先生表示,那片海灘外側四五百公尺內全為岩岸地形而非一踩就碎的珊瑚礁海域,因此當地的咾咕丁是十多年來緩慢堆積的結果(消波塊沒入地面後約十年咾咕丁才累積至矮堤邊可資證明),若以目前堆置消波塊的工程款來算,可供當地每隔幾年進行一次咾咕丁的挖掘工作,並將多餘之咾咕丁用作社區低窪地的填補基材,可同時兼顧當地的海岸景觀與咾咕丁吹落路面的問題,可說是一舉多得。

來這島嶼才十多天,便聽到許多離鄉背井又歸巢的吉貝人述說著:小時候這裡曾經是多麼的美麗……小琪才六歲,他不應該在這個年紀就失去看海的權力。挖土機並非萬惡的淵藪,它可以挖走我們對海的情感也可以挖走蓄積的咾咕丁。我、小琪與其他促成此項決策的居民都非海洋地質專家,我們都需要多一點的傾聽、理解與想像力。

希望下圖的這兩位孿生兄弟長大後還能驕傲的跟朋友述說家門前的這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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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小琪,謝謝你,讓我感受到真誠的可貴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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