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河?枋山溪現場會勘『見聞錄』

搶救河川,真的需要你!11月11日檢舉枋山溪生態危機,山崩路斷河毀。今天11/23公部門才安排現場會勘。原本應於98年12月底就到期的河川租約,竟在10天之內被用筆直接塗改成101年到期,看到這裡幾乎讓人腦充血。

11月11日檢舉枋山溪生態危機,毛蟹迴流路慘遭掩埋,山崩路斷河毀的現場,至今天11/23公部門才安排現場會勘。 (閱讀當日情形,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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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1/11現場將自然河道掩埋的慘況

來的單位有屏東縣政府原民處、水利處、環保局、獅子鄉公所、水保局等五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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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寫下來與朋友分享今天的『見聞錄』吧

現場公務人員的表現可說是為勘查而勘查,光是要區別管理單位就花了許多時間,水利處與獅子鄉公所對於何處歸誰管轄河段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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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既是會勘,竟然只有水利處關河段有圖籍可查,雖然明顯超挖,張姓『河川駐衛警』竟然說,業者只要補申請即可。天啊!我們的公務人員『愛民親民』到這樣的地步耶。真該頒獎給他:屠殺河川不遺餘力獎。而且,這是有差別待遇的哦。今年有合法承租業者,未申請整地即開挖,還被被水利處告發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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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鄉公所總共承租約80公頃,但是不知何處誰租?不知何處誰違法開挖?(因為沒有地籍圖!???)承辦說不知他們怎麼會改變河道?承辦人員一幅無辜樣的說:有要求他們不能改變河道阿。『會要求他們改善啦!』這是公務人員面對嚴重破壞河川生命的『最溫柔』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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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圖分別是11/11與11/23的對照,因為公務人員的推託。原有毛蟹返鄉之路又慘遭全斷。我也不知如何控訴了!可憐不會講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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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付出的生態、環境代價。就是這般公務人員心態的傑作。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11/12向原民處承辦檢舉時,他明明統計出,有20位左右是今年12月到期,只有3位是明年到期。

(就是因為90%今年12月到期,輝祥才向承辦表示:如果縣政府、鄉公所需要這筆錢,我們會籌來將承租權拿下,但不開發。希望縣政府不要再承租出去。)

結果書面資料竟然呈現出98年 12月到期的全部改為101年12月到期。將原來98年的字樣槓去,用筆直接寫上101年到期日的字樣。

看到這裡,我幾乎要腦充血而死。立即開罵。縣政府承辦才緩頰說:這是鄉公所報上來的,縣政府還沒批准。(但是矛盾的是,承辦說過這一段是現政府授權給鄉公所決定的)。我立即回應:今天我們來現場會勘,都見證了河川的慘況,重機械好像在支解大自然一般,如果縣政府將來真的核准,我們就將矛頭對準縣政府。

(檢舉後,在這十幾天時間內,書面資料竟然已經補足了程序,將98年12月到期改為101年12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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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圖分別是11/12與11/23的對照,地點在新枋山溪橋,為枋山溪中的一條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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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官』字兩個口的意思嗎!這現場就是最好的解釋吧。

一路上,獅子鄉公所承辦一直說:只租到那裡啦,上面沒有了,可以寫會勘紀錄了吧!但是我一直堅持要看完全程。也一路不斷向上游證明違法開發的慘狀,沒有任何一個獅子鄉管的河段是不被開挖的。也不只是承辦人員說的『那裏而已啦』。

看來,自己審查自己是永遠不會有錯的啦。錯在於我們環保團體吃太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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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11/11與11/23對照。左邊是林務局回收的部份,右邊是獅子鄉公所管的河段。這就是執法的差異!

屏東縣政府、獅子鄉公所,應該不缺區區50萬吧!公務主管大人啊!看了今天的情況,你們是否還睡的著!

最後帶到上游處歸林務局管河段。也是勘察的盡頭。一張現場11/12日貼的公告給大家看(當天也是媒體播報相關消息日)。是我今天唯一堪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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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林務局接受我們的檢舉,早於2007年6月就將其管轄的河段收歸,不再出租。自然河道與生態正在復原中。中下游段呢!同樣是公務人員不是嘛!哪ㄟ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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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河道與生態恢復中的上游景觀。我們期許『光復河川』能讓他一直延伸到出海口!朋友們!救河川,真的不能沒有妳(你)!

(本文轉載自「屏東環盟」部落格)

在〈退耕還河?枋山溪現場會勘『見聞錄』〉中有 6 則留言

  1. ken,我之前也響應屏東環盟參加集資租回枋山溪河床以讓河床回復自然,因為你可能沒看到河裡的眾多生物會因種西瓜的農藥而死,或因整地而被毀家或死亡,你也可能沒看到業者鋪塑膠袋在河床卻又不收拾乾境,那些塑膠袋就留在河床或流到海裡,你看過擱淺的海豚被解剖後胃裡充滿塑膠袋嗎?你知道夏威夷和北美間的海上有相當於9個法國大的漂浮垃圾群塊嗎?
    這些都是屏東環盟為何要檢舉,為何要租回河床回復自然的原因。
    至於你的小時候,我真羨慕你,我是六年級生,卻只看到臭水溝,可惜現在更大規模的農藥、化肥、機械整地…都讓你的童年記憶不再。你的子孫還能不能看到你的童年重現?看你囉!

  2. 枋山溪~是一條無利可圖的河川,所以即使有南迴鐵路經過,卻基本上,還保留著原貌,是條十分乾淨漂亮的河川.
    剛剛很仔細的看過文章,有一件事情很不解,很想問一下板主的訴求是,1.把所有瓜田撤除,任何農耕行為都必需停止.還是,2.可允許農耕行為,但必需留下毛蟹可通行上溯的河道.
    我是1960年代出生的人,不要說乾淨的河流,連乾淨到小魚游來游去的小水溝都見過,那在我的童年時代是很普通的事.
    國小三年級,我讀的是枋寮國小,旁邊有條不見經傳的小河,生態十分的豐富,你可以輕易的在河裡面看到鰻魚苗,成群的豆仔魚,毛蟹,河口是個像四重溪出海口一樣的封閉沙洲,只有一到寬約兩公尺的出海口,每年你可以看到剛孵化的小毛蟹,成千上萬的行進著.
    這條小河流經枋寮市區北側,經過一堆農耕的稻田,但是他依然很完美的跟與人們的生活拹奏著,在當時並沒有因此變成一條骯髒的河流.
    所以我相信枋山溪的瓜田,並不會破壞生態,跟當地放牛與養蜂的人家一樣,構成了當地獨有的人文特色,畢竟以上三種行業,都需要有好山好水的大自然,才能繼續經營.
    雖然我相信無利可圖,對自然來說才是最大的有利可圖,但是對於從事農耕的瓜農,適度的開發,與完善的管制,是否才是環保工作,該積極進型的事業,而不是一味的批評禁止.
    再說你門人員去勘查時,前段經過的,不就是破壞山林生態,而得來的南迴便道,難道大家是沿溪行,走過鵝卵石河道到達的,如此想來,在這件事上面,就會有雙重標準了.
    就像福山植物園,在經過完善的規劃,適度的開放,反而讓大家認為那是一個該好好保護的地方,這樣的思考才是將計就計的方式.
    在大自然的無利可圖之中,開發出讓人們以為有利可圖的部分,才是環保工作該做的吧.
    如果你們反過頭來,跟農政單位合作,強調枋山溪的西瓜因為乾淨的水源,無污染的環境,培育出什麼不得了的東西,那就是可以取得共識的,而對環保有利,對農耕也有利的方式,到那時你們都不用去稽查,恐怕瓜農拼了命,也要去保護這個特色,因為台灣只有枋山溪有甜瓜吃,有毛蟹可看,有沒有被砍伐的山林可遊.
    那樣不是很好嗎.
    最後希望四驅車,不要在開進枋山溪了,這些自以為是的遊客,對台灣山林破壞的程度,不亞於農耕,希望你們也去關切吧.

  3. 很令人震撼的一篇,以後大概要隨時相機帶著,隨時拍照存證,以免政府及官員亂搞。戒之!這些違法破壞生態的人,有沒有良心?

  4. 『光復河川』運動–12/26不能沒有你(妳)!

    http://www.wretch.cc/blog/tail2006/20717932

    河川的記憶聯繫者許多人對土地的情愫。沒有河川蜿蜒的流水、晶瑩的躍動,與充滿生命力的河域,我真不敢相信這個民族會是有靈性的。

    自從工業化以來,我們將乾淨的水讓渡給工業區;將寬廣的河面送出去給砂石業者、河堤、與怪手。
    最後,留下後代幾千億都治不了的『惡水』。

    『河川』好像變成取水站、攔河堰、排水溝的等同義,或者稱之為大家不要的東西的最終處理場。

    你可以想像,這樣對待河川的民族會是什麼下場嗎?

    台灣人如果還有環境倫理,應該是表現在對待土地的行動上,否則只是夢裡的囈語罷了。

    一條被肢解的河川樣貌如何?

    靠政治人物? 靠法律保護? 靠公務人員?

    這些努力都嘗試過了,現在要靠你(妳)一起來!

    展開公民的行動,發揮你的河川願景。

    化抱怨為實踐。起點是12/26日,從屏東縣枋山溪開始吧!

    歡迎願意為『光復河川行動』的人

    名額只有40名(場地受限)

    屏東環盟/洪輝祥/2009/12/01

  5. 大家發揮點公民精神 一人一信 (可否匯整提供相關單位的email)選後(才有人理你)給屏東縣政府或水利處、環保局、獅子鄉公所、水保局等五單位 先造成輿論壓力 再看迫使收回或終止租約可行否?

  6. 這個實在太誇張了。我非常生氣!怎麼會有這樣的承辦人員跟政府官員呢?明明黑紙白字都可以改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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