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村無配套 來義村決定不遷!

來義村長洪嘉明表示,政府的「遷村」只在於解決居住安全的問題,對於居民生計及財產的安全都無配套。另外,入住永久屋後,對於能否返回原居地居住,檯面上與檯面下留了很大的模糊空間…

來義鄉來義村在歷經了莫拉克及凡那比風災的重創後,基於安全上的考量,政府建議「遷村或遷居」,在永久屋的取得上,政府依「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辦法核配永久屋,行事上採「以屋換屋」方式,然而部落內有許多違建戶「有戶籍沒房子」無法取得永久屋,政府又提出了「集體遷村方案」為此解套,然而整個過程中,政府的所有思維都只想解決「永久屋」分配的問題,即便是「集體遷村」也僅於字面而毫無遷村的配套措施。來義村部落會議表決,五成以上的族人表示不願遷村。來義村長洪嘉明表示,政府的「遷村」只在於解決居住安全的問題,對於居民生計及財產的安全都無配套。另外,入住永久屋後,對於能否返回原居地居住,檯面上與檯面下留了很大的模糊空間,眾說紛紜中,又無白紙黑字佐以說明,居民難以心安。洪嘉明說:「來義村要以不遷村的方式來申請永久屋。」

「遷村」無配套措施,有「永久屋」卻無「永久生活」

去年莫拉克風災之後,來義村東、西部落,重建會核定為安全堪虞地區,具申請永久屋的資格。除了房子被淹沒或沖走的居民有安置的急迫之外,大部份的居民都認為自己房子還好好的,並無遷往他處的想法。加上重建條例對於申請永久屋之後,居民擔心的原居地的權利問題,留有很大的模糊地帶,各式解釋及說法流行於部落族人之間。因此當時來義村262戶中,僅108戶申請永久屋。

今年九一九水災,臨時土堤被大水沖破,大水、土石、漂流木在部落內竄流,相較於八八風災,災情更遽,居民也不得不相信-部落是危險的。村長洪嘉明表示,來義村目前約有百分之八十的住戶申請永久屋,但仍表示不願意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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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那比之後,水保局評估來社溪河床每年將墊高5公尺,持續5-6年,建議部落遷村。

「他們(專家)認為不安全的只是我們居住的地方,但是我們的農田在這邊,我們還是要來這邊耕作,如果說像我們一些老人家,來回不方便的,多少還是會在這邊借宿,會住一個晚上,兩個晚上,他們敢保證說沒有安全問題嗎?」洪嘉明說:「即使我們搬到永久屋,老人家還是會住在這裡,因為永久屋的房間不夠住,而且田都還在山上。」

住在來義村的工藝之家木雕師Aikinu莊太吉說:「永久屋後,我的工作室裡的東西要擺在哪裡,永久屋有地方嗎?像我這個年齡,沒有可以工作,比方說菜園,我們老人家會受不了。」莊太吉進一步表示,希望是以中繼屋的方式,提供族人一個汛期可以避災的地方。

申請永久屋為什麼一定要遷村 ?

為了解決「有戶籍沒有房子」取得永久屋的問題,政府提供「集體遷村」的方案,讓這些「有戶籍沒房子」的民眾可以以租用、先租後售或訂價出售等方式核配永久屋。

洪嘉明說:「原民處的講法是說,假設一棟房子(永久屋)是150萬的造價,大概他們會收一點低廉租金,差不多在兩千塊上下,十年之後,就發給住戶房屋所有權。」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於12月6日原視「原地發聲」的錄影現場時更正了這項說法,他表示,縣府會以訂價出售的方式來核配永久屋給「有戶及沒房子」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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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視「原地發聲」節目到來義鄉開講,洪嘉明村長在節目中說:「來義村要以不遷村的方式申請永久屋」

「集體遷村方案」必須有兩個條件:一是必須透過部落會議,取得多數居民同意遷村,一是申請永久屋戶數達到特定區域內總戶數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凡納比之後,來義村申請永久屋的戶數約達百分八十,但部落會議並沒有通過「遷村」。

居民除了擔心毫無配套措施的遷村所造成的不安之外,更擔心有了「遷村」的標籤,山上的家再也回不去了,即使政府信誓旦旦,除了不能居住外,不會損及他在們山上的權利。洪嘉明舉了苗栗大埔事件的例子,說:「政府要強制徵收的話,一般百姓還是會輸。像苗栗大埔事件,土地所有權都還是地主的,政府說徵收還是強制徵收。更何況如果我們是『遷村』,他更可以理所當然地將我們強制徵收。」

另外一方面,居民也擔心,百分之八十的居民遷到永久屋之後,部落內剩下少數幾戶,部落內的水、電、道路等維生系統,政府還會維修嗎?雖政府承諾不會斷水斷電,但在成本以及選票考量下,難保會對其繼續維護。

洪嘉明說:「我現在一直在跟縣政府周旋,看我們是不是以專案的方式(不用集體遷村,也可以租賃或購買的方式取得永久屋),把這些有房子沒有戶籍的,一併把戶數加到裡面去,就是現在我在爭去這個部份,目前府方還未回應。」

謝志誠:「集體遷村」,多此一舉

九二一重建基金會前執行長謝志誠教授認為,「集體遷村」是多此一舉,他說:

「重建條例的立法精神及設計,本來就是個『集體』的思維。只是在劃定特定區域的過程中,有人有意見,所以把一個應該集體作為的過程極小化到以『戶』為單位。而「集體遷村」的思維卻與當初不同,它要解決的是永久屋分配的問題,為想申請但不符合資格的人解套。然而這個問題是可以透過社會福利措施,一樣可以用租或售的方式來安置,並不用再去創造一個『集體遷村』的名詞來讓簡單的問題更複雜。」

「希望縣政府可以支持我們。」洪嘉明說:「如果說可以達成這樣的共識的話,雖說政策上沒有說可以回來住,我們還是可以兩邊跑,這樣的話,汛期來臨時,就不用擔心還要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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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天搏賭以時間換取空間

家,就至親的親人一樣,即使醫生認為無藥可醫,但不到拔管斷氣的那一刻,任誰都不會放棄那一絲可能的希望,縱使機會渺茫,仍會跟命運來賭一把。

「我們就賭了…」洪嘉明說:「八八已經這樣了,九一九更嚴重,萬一明年更嚴重的話,到那時候要找NGO蓋房子都找不到。但如果過幾年,這邊越來越好了,越來越安全了,想要搬回來住,還可以選擇放棄永久屋搬回來住。萬一部落真的不能住了,我們也就很自然遷村。」

然而現在碰上了一個窘境,援建來義鄉永久屋的NGO-紅十字會,只會興建原來核定的戶數,九一九之後再申請的,目前無援建的NGO團體。原住民立委簡東明在國會上詢問營建署是否會接起後續的興建工作,營建署無正面回覆。但居民心中仍有疑問,重建條例如此草率又無配套,修法的時候,原住民的立委們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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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頭是來義鄉的特產,凡那比過後,河床上佈滿土石,惡劣的環境中,它依然冒出新芽,在灰灰死沉的土石中長出生機,格外令人感動。

再度搬家─好茶部落即將搬入瑪家農場

住了三年多的隘寮營區安置所的好茶部落居民終於要在12月遷居到瑪家農場,部落族人也希望遷居到瑪家農場之後,所有的生活條件可以慢慢改善。

前言:即將於12月25日搬入瑪家農場瑪家農場永久屋即將完工,原本預計在11月28日,在隘寮營區舉行瑪家農場入住位置抽籤的好茶部落,因仍有部份討論事宜尚未協商完畢,因此將此活動順延到12月5日(日)當天下午舉行。

好茶村的魯凱族人表示,目前已經得到通知表示在12月25家農場的消息。而即將入駐瑪家農場的瑪家村與大社村也都即將要在入住前的這段時間,舉行家屋抽籤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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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古物、老照片及藝術聞創作品聯展

在即將入住到瑪家農場前,好茶部落舉辦了部落古物、老照片及藝術聞創作品聯展,每位展示者將自己對部落的懷念都掛出來與所有的族人一起分享。

由於並不是所有的族人都住在隘寮營區。因此隘寮營區的族人,假日禮拜完都會留在安置中心與居住在隘寮營區的族人聊天、敘舊。

住了三年多的隘寮營區安置所的好茶部落居民終於要在12月遷居到瑪家農場,部落族人也希望遷居到瑪家農場之後,所有的生活條件可以慢慢改善。

住在隘寮營區的族人表示,隘寮營區的安置中心附近有許多的豬舍,每天到一定的時間就聞到豬舍排放出來的污水味,族人也表示,如果是在夏天的話,難聞的氣味又更讓人受不了。

大部分安置在隘寮營區的族人,面對外面龐大的房屋租金而選擇在隘寮營區安置,其他家庭經濟上有能力的族人都選擇在外租屋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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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族人提供展示之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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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假日隘寮營區安置中心的生活。

隘寮營區的生活

部落耆老尤鶯香因為也要幫忙女兒照顧年幼孫子原因,目前搬到屏東市區跟自己的小孩住在一起,也幫忙就近照顧兩個分別就讀幼稚園以及2歲大的孫子。

但是每到假日,尤鶯香就回來到隘寮營區探望自己的朋友以及做自己愛做的事情。她表示從小就跟在母親身邊學習做魯凱族的傳統手工藝品,因此繡十字繡、利用植物月桃的根製成的生活用品,她在小姐的時候就會做了。

尤鶯香也表示,因為市區生活的空間沒有地方可以提供在製作月桃時所需要的「曬月桃」的空間,所以她將採集到的月桃都曬在隘寮營區,假日或平常有空時,就會過來看自己所曬的月桃是否已經曬好可以被拿來製作。

回憶以前在好茶村的生活,尤鶯香表示家空間做這些東西都很方便,要採集月桃到後面的田裡便可以採集到,現在連採集月桃的植物都已經開始變的不是那麼容易,而曬月桃的空間也有限。

在今年12月就即將入住瑪家農場的好茶部落居民,又要再一次適應新的生活環境。這一次的遷居過程,對好茶部落族人又會遭受到什麼樣的影響?是否會因著遷居環境的改變,而傳統生活的習慣也隨之改變?也或者得到一個發展部落的契機?記者將繼續做相關紀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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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假日尤鶯香就回來到隘寮營區探望自己的朋友以及做自己愛做的事情。 尤鶯香表示,因為市區生活的空間沒有地方可以提供在製作月桃時所需要的「曬月桃」的空間,所以她都利用平常有空時到隘寮營區找尋可以製作月桃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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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桃在被製作前需要一個充足的空間將植物內的水分晒乾,然後才能被拿來製作成生活物品。

一年災後(5) 無所有權之受災戶,請求安置之權力不應被剝奪。

賴中強律師表示,「永久屋」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的政策,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永久屋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5),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前言: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行委員賴中強表示,關於永久屋分配的問題或者更擴大來看,如果把中繼安置考量進去的話,「到底怎麼樣的人」有權力請求政府來提供「安置的住宅」?,或者是更根本的問題請求政府提供一個安置的住宅,到底是不是一個權利?或者災民的安置只是一個慈善團體的捐助或者是說施捨?

他也表示,災民有無權利請求安置這整個問題的出發點,剛開始的時候就注意到政府的一些法規,在定位上不太清楚,因此提出了這個質疑。

他也提出質疑說,「如果你是一個受災戶,但是你在原鄉部落住在那邊,但是你沒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這個時候這樣的一個住民是不是有權利請求政府提供適當的安置?」

接著賴中強也繼續提出一個案例,政府提供的安置如果說這個災民是跟房東租的,而這個房東根本不是住在原鄉部落,他是住在台北。政府反而提供這個永久屋給這個住在台北在部落有房屋所有權的人,這是一個很荒謬的事情!

以下是賴中強針對重建政策中永久屋政策所提出的討論相關整理報導。

一、重建政策與安置災民的衝突

(1)永久屋分配權:是政府在主導,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

賴中強律師表示,即使沒有被劃定特定區域,但是你的房子毀損了,或者是你住的地方是安全堪虞地,你還是可以分配永久屋,這是一個合理的修正。

而針對分配永久屋,按照法規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你有房屋的所有權狀」,跟你「沒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狀」,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那什麼叫做有房屋的合格所有權狀。簡單講就是你的房子有去地政事務所去做登記的有所有權狀的。或者是你雖然沒有所有權狀,但是你有繳房屋稅,他(政府)用這種方式來認定他有房子,這是比較好的情況。

如果說你是這種情形的話,那基本上98年8月8日當天以前的戶籍,如果這個戶籍內有2個人以下可以分到14坪,3-5人可以分到28坪,6-10人可以分到34坪,那如果上面是一個空戶沒有設戶籍的話,可不可以分配到永久屋呢?結果還是可以,這就是剛剛講的不合理的地方。

沒有戶籍即使沒有住在這邊,就看說房屋面積有多大?14坪以下可以14坪,14到28坪可以分到28坪,28坪以上者可以分到34坪。

那再下一種情況就是你如果沒有所有權狀,那政府會要求你拿出繳納水電費的證明以及你可以合法使用土地的證明。

如果沒有戶籍但是有居住事實的時候,可以要求部落會議、派出所、或是村里幹事來提出證明,但是最多只能分配一戶。沒有戶籍的最多只能夠分配一戶。那很多問題就由此而生。他沒有戶籍但是實際上住在這邊,住了很多人,可能住了10幾個人,但是最多只能分到28坪。

從以上的分配,如果民間團體有意見,可以跟政府再協商去修訂前面的原則。這個就衍生出一個問題就是說,這個到底是政府在主導的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如果根據法規居民可以受分配,但是民間團體卻不分配,這樣合不合理?

(2)重建基本的錯誤:跳過了「中繼安置」

賴中強也表示,從以上的分析,政府提供給原住民不精確的消息──「他(政府)說你們一定要劃定特定區域,你們如果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就不能分配永久屋」。這個講法是不對的。因為政府還是有另一個辦法果是安全堪虞還是可以申請永久屋。

第二個要件是要自有房屋,可能是在地政事務所有登記的,或者是違建的但是有繳房屋稅。如果沒有前兩種情況,你就必須提出合法的土地使用證明,加上水電費的繳納證明。

第三個要件居住事實,很多問題都從這裡來,有戶籍的時候照戶籍人數分配,沒有戶籍的時候按照房屋的面積來分配,沒有戶籍也沒有房屋的所有權狀稅籍的時候,那就是說最多只能分到28坪。

他說,「基本上這樣的辦法,它有一個基本的錯誤,第一個是它跳過了中繼安置,這三件事情其實是同一件事,第二個是說,因為它最想提供的就是一個永久屋,那『永久屋』變成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再來是不當連結的問題,在永久屋的授與契約裡面要求切結,不可以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因為這樣的一個根本性錯誤,在「永久屋」的分配上就有些根本以及執行細節上的問題。

要有房屋所有權也要有居住事實,不只是這樣,如果說一個房屋裡面有3張戶口名簿,但是實際上政府只承認只有一家可以申請。老大可以申請,老二、老三不能申請,可能住了10幾20個人,但是他只能分配到一戶,因為這個房屋所有權,只能夠拿來給一戶申請,第二戶、第三戶不能申請。

大社村有一個更離譜的例子,房子是爸爸的,爸爸在八八水災以前已經過世了,那三兄弟就分別去辦繼承登記,每個人繼承這個房子的1/3,形式上看起來符合政府的法令,政府還是說不可以,相對的這個三兄弟只能有一戶可以申請。

水電公司的門牌號碼跟住戶的門牌號碼不一樣,這是發生在大社村的情況,就是因為早年台電遷水電的時候,它規定說你一定要有稅籍號碼才可以遷水電,所以整個大社村的稅籍號碼,都集中在某兩戶人家,後來由於種種的不合理政府已經由原住民集體遷村安置方案,但是這個安置方案就是讓其他無法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可以跟政府承租的方式與部落一起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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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中繼安置,加上部落原本的合法房屋部落,造成整個村子被拆散成個別不同的單位入住,原本的人際關係也受到影響。

二、幾個可能的出路

對於以上在重建發生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與案例,賴中強也提出幾個可能的出路,第一個是說這是民間興建的永久屋,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1)被凍結的中繼屋經費

對此,賴中強表示,重建過程中政府一直不願意推動中繼安置方案,但是在政府所提的莫拉克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做了一個審核決議,原住民委員會災後重建預算裡面「災民就住及安置業務」有21億。

其中被凍結1/3也就是7億指定要來蓋中繼屋,所以其實國家的預算有一筆錢是準備給原住民蓋中繼屋,只是這個後續要行政機關來推動。如果政府不蓋中繼屋的話,這7億的預算是不可以用的。

(2) 民間團體蓋中繼屋並不是一個捐贈

最後,賴中強也特別說明,「我想來釐清一個事實,民間團體來蓋中繼屋,他並不是一個捐贈,他只是協助政府來履行政府應該履行的義務,所以這不是一個單純捐贈,而是政府根據公法上他應該可以履行的義務。」所以災民請求安置是一種權益。而災民在請求政府安置有爭議的時候,是可以透過訴訟來求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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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賴中強表示,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長治百合系列(11)可尋找空地耕作,但有違安全的違建要拆

「嚴格說起來,上面不准我們去耕種」公所坦誠表示,但是因為目前無地可種,可以暫時通融居民耕種農作物,但鄉長也表示,為避免造成各部落紛爭,須做整體的重新分配,並且面積分配要公平

前言:園區住戶會議長治百合部落園區在11月29日舉行住戶會議,根據上次會議結論所討論的議題,在這次的會議中繼續做討論與相關規定的修改。(本次議程請見附錄)

從今年8月入住百合部落已經4個多月的時間,在生活習慣以及居家空間適應的過程,不少居民在自己家屋的四週環境做了一些機能使用上的調整,以便自己生活上的需要。

但由於部分居民的改造過程,有部份住戶的硬體設施是違反建築法規,加上加改的過程影響到族人的安全問題,在會議中現政府以及鄉公所都建議族人拆除。以下是會議相關報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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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

一、尋找空地耕種事宜:可以暫時通融居民耕種農作物

「嚴格說起來,上面不准我們去耕種」公所坦誠表示,但是也認為目前沒有地方可以耕種,所以可以暫時通融居民耕種農作物。但鄉長也表示,為避免造成各部落紛爭,目前須做整體的重新分配,並且耕種面積分配要公平。

而屏東縣政府與鄉公所目前正朝無毒與有機的方向耕種,縣政府已經在規劃2.6公頃的農地給長治百合部落族人做未來耕作用地的使用。

二、可以蓋遮雨棚,但要統一格式

霧台鄉長顏金成表示,搭建遮雨棚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各部落族人需要討論出統一的格式。另外,此項的建造費用是要由民自行負擔,各住戶自行出錢。

對於遮雨棚的案例中,屏東縣政府也表示,部落居民已自行在家屋環境鋪設水泥,對於這樣的情況,屏東縣政府要求居民必須拆除。但是對於家屋前面舖設石板的情況,則表示還要再討論,也將這個問題留給部落自己討論。

百合部落園區內已有居民陸陸續續開設商店及早餐店,屏東縣政府則表示,早餐店一定要拆除,而其他的設施,如魚池的部份現政府也交由給部落去認定是否可以設置。縣政府也不斷提醒部落居民再加蓋硬體設施的過程一定要考慮到安全。

三、臨時動議:長治百合部落第二期進度?!

此次的會議針對部落內生活的狀況提出討論,而在臨時動議中,阿禮部落村長也提出一個目前部落私底下在討論的問題,他表示目前第二期入住的進度都沒有消息,也無法回答村民目前的狀況如何?

屏東縣政府表示,「現在的問題是說,第二階段卡到一個關卡,也一直持續在溝通?建築師遴選也尚未完成。」接著長老教會的陳松德牧師也表示,「等建築師遴選完畢,就會到部落做相關第二期的進度報告。」

第二期工程建築師遴選完畢後就進入第二期的施工階段。魯凱族人在災後的遷居問題是否也即將告一段落而開始進入另一段穩定的生活?記者將再做相關紀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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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簡報,之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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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長治百合永久屋安置基地會議議程

時間:99年11月29日(星期一)晚上7時

地點:長治部落百合園區

參與人員:基地住戶代表

主持人:顏 鄉長金成

列席人員: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屏東縣政府社會課、霧台鄉生活重建中心、基督教長老教會

壹、主席致詞:

貳、業務宣導:

1、居民基地內自行尋找空地耕種(灌溉用水及亂砍芒果樹)事宜。

2、園區內既有建物因不足因應部落居民生活機能設施,故原本規劃各教會辦公室,若用途不符合本所將收回另作他用。

3、基地內民眾搭建遮雨棚及相關建物案,提請住戶討論。

參、提案討論:

一、請討論基地內生活公約,以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說明:基地居民於(99)年8月6日入住業已3個月餘,為有效管理及規範基地內民眾生活,本所特提供其他社區生活公約作為基地參考依據。

肆、臨時動議:

伍、散會。

Savi,妳回來啦!

對部落而言,五都選舉的意涵不僅是縣市合併,還有很多難以言喻的傷痛。莫 拉克之後,部落一分為二,南沙魯的山上山下都有自己的憂愁與悲傷,一位村民說:「每四年,就要分裂部落一次。」

Cina Savi是部落中「阿嬤」級的長輩,但我並不是在山上認識她,在幾次來來回回永久屋後,慢慢的,Cina Savi會和我聊天,問我什麼時候上山,問我山上的路況好不好,問問友人Aziman,「山上的大家好嗎?」

Cina Savi因病而截肢,風災當時,子女擔心颱風可能會影響路況,阿嬤每週有三天必須洗腎,所以先把阿嬤送下山,但這一送,就是四百多天,阿嬤再一次回到山上,已經是一年以後,選舉前一天,我先在大愛村停留了一下,經過阿嬤家前,走進去跟阿嬤閒聊,一如往常地,Cina Savi問我們什麼時候上山?問我們路況好不好。我和Aziman媽媽問:「阿嬤你明天會上去嗎?」

Cina Savi回道:「我不敢上去,因為我一直覺得那個Anuu的Cina還是站在家門前等我回去,以前我每次去洗腎回來,他媽媽看到我就會說:Savi,妳回來啦!我感覺我如果上去,就會像以前一樣,她會站在門口跟我打招呼,想到這個我就會覺得很難過。」

Cina Savi口中的Anuu的Cina就是南沙魯重建會會長李長榮─Tama Nu的媽媽,風災時,她受到土石流的衝撞,雖然被孩子及時救起,一同到了平台避難,但因為身上有傷口,加上可能身體有內傷,最後在平台上,在Tama Nu的懷中嚥下最後一口氣。

27號,選舉投開票的當天,我在山上看到Cina Savi,她坐在輪椅上,坐在空無一物的老家裡,屋裡的溫度有些冰涼,門外,午後陽光正炙,Cina Savi看了看我和Aziman,微笑,不語。

每週都會到南沙魯的我,總覺得在山上的南沙魯有個無形的結界,Cina Savi的家門左側就是這個結界的界線,分開了部落,一邊無人煙,一邊燈火通明,於是我習慣享受南沙魯在深夜的寧靜,看慣了村莊內的狗兒囂張地睡在馬路中間,也習慣看著村莊的小朋友在大馬路上遊戲,孩子的嘻笑聲和大人的:「有車子,先靠旁邊!」成了一曲和諧,投票那一天,村莊的車子多到找不到停車位,我看到過去一年門窗緊閉的家屋,鐵門都打開了,門口停滿了車輛,客廳裡坐滿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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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莊通往投開票所的路上,被居民戲稱為「星光大道」,很多人在這條星光大道上巧遇自己的兒時玩伴,親戚朋友,握手寒暄,或者直接停在路上閒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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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鬧過後,村莊又恢復了過去的樣貌─過去這一年來的樣貌,無論選舉結果如何,對部落而言,這場選舉的意涵不僅僅只是縣市合併,還有很多難以言喻的傷痛。莫拉克之後,部落一分為二,南沙魯的山上山下都有自己的憂愁與悲傷,地方選舉中,家族之間的勢力角逐也因為部落的分裂變得更加明顯,一位返鄉投票的村民對我說:「從國民政府來台之後,每四年,就要分裂部落一次。」

周日,我在山下的大愛村看著候選人挨家挨戶的謝票,一個選擇回鄉重建的青年在大愛村巧遇部落的孩童,小朋友跟著家人遷居到山下,已經許久沒有和山上的人有互動了,青年摟著孩子開著玩笑,但我卻在下一刻聽見他懷抱中的孩童說:

「我忘記你是誰了。」手中拿著玩具的小朋友這麼說著,那瞬間,我覺得一切定格,腦海中閃過的是去年的此時,我在燕巢工兵學校和這個孩子以及他的弟弟玩了兩天,上一回,我在大愛村碰到小弟弟,友人Aziman問弟弟:「你記得這個阿姨是誰嗎?」小朋友搖搖頭,轉身離去。

我以為這是因為我與他們幾乎只有兩天的緣分,被遺忘是正常的,Aziman說,小朋友的記性就是這樣,本來就不容易記得太多,尤其不常接觸。但在謝票那天,我聽見他對看著他長大的叔叔說出「我忘記你是誰了」那句話時,我才知道,Aziman說的意思是什麼。

不常接觸,就不容易記得。

阿其巴部落:一條命才能換一條便道?

阿其巴族人沒有聯外道路,如需外出採買日用品,只能靠步行,涉險沿河岸的山壁走到村子,拉芙蘭居民多次向公所反應希望有便道,都沒有回應。曾涉險多次的67歲族人Vilian,這次掉下河谷,與家人永別。

「他應該是從這裡掉下去的」,阿其巴部落的老人家Tama Dahu遙指眼底一大片險峭河谷描述著:「在那裡有看到他的帽子……下到河那邊,(發現他的)東西、還有一百塊,都在那裡…..」

Tama Dahu 的弟弟,68歲的Vilian,在11月28日,從阿其巴部落沿著河谷山壁涉險出外採買日用品,再背負採購用品原路返回,當晚卻沒回到家。親屬感到不對勁,報請村民和義消出動搜尋,兩天後(11/30)在河岸水中發現老人的遺體,臉朝下,手中抓著草,腳被木頭纏住,早已死亡多時。

家屬推測,可能是老人家因負重涉險行走山壁,不慎從山石上墜落,被水沖走。 一年多以來,拉芙蘭村民多次向鄉公所反應,還有人居住在這個小部落,希望公所修築一條涵管便橋供族人通行,鄉長皆以「鄉公所沒錢」回應,不了了之。今年五月中汛期開始之後,阿其巴的對外道路可說幾乎沒有通行過。

今年五月降雨時,高正德與哥哥Aliavu就曾因困守部落多日,沒有道路、沒有救援,於是只好沿著這道山壁走到村子裡補給食物和藥品。涉險走山壁,儼然成為生活的常態,而這次竟與家人成永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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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其巴部落的對外「通路」–「水大的時候,走山壁,水小的時候,可以走河床。」死者另一位哥哥Dahu。因為有心臟疾病,為了就醫,只能選擇申請山下的永久屋。Dahu認為弟弟是從身後那塊岩壁上墜落的。

阿其巴,桃源鄉又一個孤島部落

死者Vilian,漢名高正德,67歲,沒有妻兒,是桃源鄉拉芙蘭村旁的一個小部落「阿其巴部落」的居民。阿其巴只有不到10戶人家居住,不少房屋都在八八水災中沖毀,高正德是其中之一。失去房子,聯外道路也遲遲沒有修復,多數居民只能選擇離開,入住杉林大愛園區的永久屋,暫時棲身。但高正德和和哥哥Aliavu不慣平地生活,仍決定回到山上,搭建簡陋工寮居住。

八八風災前,阿其巴族人靠水泥橋進出部落,八八之後,沒有聯外道路,如需外出採買日用品,只能靠步行,涉險沿河岸的山壁走到村子,「水大的時候,就貼著山壁走,水小的時候,可以走河床。」死者親友表示,山壁僅夠一人容身而過,連機車也不可能行走,因為「那本來就不是路!」年輕人走一趟都需要一個多小時,更遑論年邁體弱的老人家。死者另一個哥哥Dahu,便是因為心臟病常需就醫,無法如此跋涉,只能去申請永久屋。

一年多以來,拉芙蘭村民多次向鄉公所反應,還有人居住在這個小部落,希望公所修築一條涵管便橋供族人通行,鄉長皆以「鄉公所沒錢」回應,不了了之。今年五月中汛期開始之後,阿其巴的對外道路可說幾乎沒有通行過。

今年五月降雨時,高正德與哥哥Aliavu就曾因困守部落多日,沒有道路、沒有救援,於是只好沿著這道山壁走到村子裡補給食物和藥品。涉險走山壁,儼然成為生活的常態,而這次竟與家人成永訣。

災後一年半,桃源鄉的重建進度?

桃源鄉在八八災後,離主道幹道和本村落較遠的幾個小部落,一直有聯外交通阻斷的問題,造成生活不便,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阿其巴部落是其中之一。除了留居的老人家,部落的平台上還有不少huma(農地),地主遍布桃源鄉各村。

為了從huam運出農作物,地主們自行集資拉設了一條流籠。但村民表示:「沒幾個人敢坐啦!我們都不是專家,機器又都是中古的,現在繩索也鬆了,要重新整理,可是我們也沒錢重新弄。」已有不少人為了到huma務農,乘坐流籠而受傷,甚至有住院者,老人家不善操作流籠,不敢搭乘,進出部落還是靠步行。

桃源鄉的重建會,以及重建會、原民會、縣政府等長官前來鄉公所的舉辦的重建座談上,居民都多次反應桃源鄉工程重建部分百廢待舉,嚴重影響著生活和生命財產安全。

諸如玉穗農路未鋪水泥,導致多次發生車禍事故;多條農路未修復,導致有許多有農地的地主無法耕作,反而要靠打臨工生活;簡易自來水工程沒有動工,各村村民常常無水可用…….等,阿其巴部落、美蘭部落沒有道路,需要架設涵管便橋也是其中之一,但鄉長謝垂耀均以「鄉公所沒有經費」回應。

今年八月初,桃源鄉重建會議上,鄉公所以簡報向鄉親報告,重建一年至今,桃源鄉所有工程中只完成一項「鄉代表會辦公廳舍復健」,八八再造聯盟理斷牧師痛責:「鄉公所沒有辦法做的,列紀錄往上呈報,追蹤進度,這才是為民服務的態度!」但鄉內關乎居民生計生命的工程,多數仍進度遲滯,拉芙蘭多次提起的阿其巴便道自然也無下文。

11月28日,莫拉克災後第476天,阿其巴村民高正德在因為沒有道路而沿山壁出來採買物品後失蹤。據縣府原民處表示,在11月29日「已經」以「開口合約」方式請廠商開始做阿其巴便道,近日將動工;11月30日,高正德遺體尋獲當日,鄉公所才去函原民處要求協助撥款施工阿其巴便道。

對此,原民處說:「這本來是鄉公所要做的,鄉長一直喊沒錢,才報到我們這裡。我們有去看過,知道那裡(阿其巴)有需要……我們其實本來就要做(便道)的,發生這樣的事,我也是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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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鄉居民為了到阿其巴平台務農搭設的流籠。鐵索都鬆動生鏽。對面的阿其巴部落與南橫公路不過一水之隔,但災後一年仍無路可通。

一條命換一條通路?

12月1日,拉芙蘭居民及家屬數人,在安頓好死者葬禮後,前往公所陳情,嚴正要求建造涵管便橋,鄉長回覆,將先行調取公路局堆置在村落的涵管盡速動工。

這是鄉公所災後一年來第一次對阿其巴便橋有「盡速處置」的回覆。但死者家屬聞知這項結果,臉上並無寬慰之色,只說:「這樣就好了,那為什麼不能早點做?我們的命不是命,一條命來換一個通路……」

高正德的遺體尋獲後,因尚無道路可以運回部落安葬,只能由家屬送到拉芙蘭村的親戚家,舉行簡單喪禮。幾位來幫忙的親友默默分割著葬儀使用的豬肉和內臟,死者的姪女端出兩菜一湯招待大家吃午餐。她指著雞湯說:「這隻雞是我叔叔的,我們早上走路進去(阿其巴)帶回來。他就剩下三隻雞,他離開了,一定會想都留給我們……」

高正德哥哥Aliavu以不流利的國語吃力表示,部落的人幾乎都離開,只剩下弟弟與自己相依為命,現在弟弟發生意外,覺得非常難過;然而葬禮結束後,他仍會回到山上獨自生活。「八八的時候都逃過了,偏偏這一劫沒有逃過……」高正德另一位親戚在旁低聲表示。

在災難當下房子遭毀、逃過一劫的高正德,終在重建了一年仍是災區的部落裡,與親人永別。事發後,相關公部門紛紛表示遺憾,但家屬的遺憾,何能彌補?更多的遺憾,將以此事為警惕而被預防,或者,只是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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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置在拉芙蘭村的涵管。涵管為公路局所有,直到12/1村民陳情,鄉公所才答應與公路局協調先調去做阿其巴便道。而拉芙蘭居民表示,涵管從6月份就已經堆置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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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拉芙蘭村陳情書。(下)12/1安頓好高正德葬禮,拉芙蘭村民、阿其巴附近居民到鄉公所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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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在拉芙蘭村的簡單靈堂。由於還沒有道路可回部落,遺體送往拉芙蘭村親戚家辦理喪事,並安葬於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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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死者相依為命的哥哥Aliavu。參加完葬禮後,將獨自返回山上居住。

「土石流不會往上流」-中間路下部落籲政府重新評估

中間路的上部落被劃定為危險區域,永久屋近日落成,而下部落卻未被列入特定區域,居民納悶:「土石流應該是會往下流,如果上方都淹埋了,下方怎麼會安全,難道馬路會自動升起變成擋土牆嗎?」

中間路部落永久屋基地「普力姆」已然落成入厝,但打從特定區域劃定以來的問題,至今仍未獲解決。中間路部落由屏199縣道貫穿,將部落分為上下兩的部份,然而當初戡定的專家們只將部落上方劃入特定區域,下方卻未列入,居民專家們的勘定結果心存質疑,一旦部落上方遭土石流襲擊,下方的部落會安全嗎?今年七月便要求覆戡,至今仍未有結果。(請閱讀:中間路部落:要劃就全部劃,別拆散了我們的部落)image001
圖中中間道路(屏199線)左側為上部落,右側為下部洛。上部落劃入特定區域,下部洛則被排除。居民質疑,土石流會往上流嗎?

中間路部落,在海棠颱風(2005)之前,部落內的地面及擋土牆就已經出現了幾道裂痕;海棠颱風使得這些裂痕持續擴大,當時的中間路部落便有撤村的動作,也開始有了遷村的訴求。去年的莫拉克颱風,造成部落內更嚴重的傷害,以致後來的芭瑪、萊羅克、凡那比等颱風,中間路部落都會執行緊急或是預防性的撤離。

每當颱風來臨必須撤村的時候,部落下方的居民也都必須跟著撤村,但專家們的安全評估結果卻只將部落上方劃入特定區域,將部落的下方忽略,對於這樣的評估結果,居民感到納悶:「土石流應該是會往下流的,如果上方都會被淹埋了,下方怎麼會安全,難道199線會自動升起變成擋土牆嗎?」

「如果有一天,土石流真的滑下來,把我們的房子淹沒了,誰要負責?」中間路居民白明成表示,這樣的訴求,打從評估結果出來之後就有了,但一直等到永久屋蓋好入住了,還等不到任何答覆。白明成希望政府盡快給予答覆,讓下方的居民也可以入住永久屋,免除颱風來時就要撤離的恐懼,可以讓他們安心的去做每一件事情,不再提心吊膽。

中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德行呼籲政府重視部落族人生命財產安全,他說:「土石流永遠不可能往上流,一定是往下流。如果當初專家學者有評估錯誤的地方,可借鏡小林村的案例:下方的部落全部被淹埋,上方還可能有一點生存的機會,建請政府盡快協助居民解決。」

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中間路永久屋共興建45戶,第一批審核通過入住的有25戶,另外,又以與部落協商的方式,通過第二梯的9戶。至於部落下方未劃入特定區域的部份,相關單位已進行重新評估,評估後結果會送至中央重建委員會審議,結果最快將於12月中有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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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撤離,下部落居民要跟著跑,永久屋落成入住,卻沒他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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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劃定特定區域時,與居民取得共識的版本,和後來公告版本不同。

「土石流不會往上流」-中間路下部落籲政府重新評估

中間路的上部落被劃定為危險區域,永久屋近日落成,而下部落卻未被列入特定區域,居民納悶:「土石流應該是會往下流,如果上方都淹埋了,下方怎麼會安全,難道馬路會自動升起變成擋土牆嗎?」

中間路部落永久屋基地「普力姆」已然落成入厝, 但打從特定區域劃定以來的問題,至今仍未獲解決。中間路部落由屏199縣道貫穿,將部落分為上下兩的部份,然而當初戡定的專家們只將部落上方劃入特定區 域,下方卻未列入,居民專家們的勘定結果心存質疑,一旦部落上方遭土石流襲擊,下方的部落會安全嗎?今年七月便要求覆戡,至今仍未有結果。(請閱讀:中間路部落:要劃就全部劃,別拆散了我們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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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中間道路(屏199線)左側為上部落,右側為下部洛。上部落劃入特定區域,下部洛則被排除。居民質疑,土石流會往上流嗎?

中間路部落,在海棠颱風(2005)之前,部落內的地面及擋土牆就已經出現了幾道裂痕;海棠颱風使得這些裂痕持續擴大,當時的中間路部落便有撤村的 動作,也開始有了遷村的訴求。去年的莫拉克颱風,造成部落內更嚴重的傷害,以致後來的芭瑪、萊羅克、凡那比等颱風,中間路部落都會執行緊急或是預防性的撤 離。

每當颱風來臨必須撤村的時候,部落下方的居民也都必須跟著撤村,但專家們的安全評估結果卻只將部落上方劃入特定區域,將部落的下方忽略,對於這樣的評估結果,居民感到納悶:「土石流應該是會往下流的,如果上方都會被淹埋了,下方怎麼會安全,難道199線會自動升起變成擋土牆嗎?」

「如果有一天,土石流真的滑下來,把我們的房子淹沒了,誰要負責?」中間路居民白明成表示,這樣的訴求,打從評估結果出來之後就有了,但一直等到永 久屋蓋好入住了,還等不到任何答覆。白明成希望政府盡快給予答覆,讓下方的居民也可以入住永久屋,免除颱風來時就要撤離的恐懼,可以讓他們安心的去做每一 件事情,不再提心吊膽。

中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德行呼籲政府重視部落族人生命財產安全,他說:「土石流永遠不可能往上流,一定是往下流。如果當初專家學者有評估錯誤的地方,可借鏡小林村的案例:下方的部落全部被淹埋,上方還可能有一點生存的機會,建請政府盡快協助居民解決。」

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中間路永久屋共興建45戶,第一批審核通過入住的有25戶,另外,又以與部落協商的方式,通過第二梯的9戶。至 於部落下方未劃入特定區域的部份,相關單位已進行重新評估,評估後結果會送至中央重建委員會審議,結果最快將於12月中有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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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撤離,下部落居民要跟著跑,永久屋落成入住,卻沒他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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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劃定特定區域時,與居民取得共識的版本,和後來公告版本不同。

劉林惠珍:積極 肯作 才會有生活

劉林惠珍說:「以前在山上,我是作餐飲的,那個我ok,下來之後,第一次擺攤我會怕,碰到平地人的時候,我也怕被殺價、被懷疑,因為我沒有信心,我現在是邊走邊學,再怎麼累,還是要學、要作」

「住進永久屋已經八個月了,我要想辦法走,不走不行,邊走邊學東西,我只能這樣子了。」11月底的午後,劉林惠珍坐在我面前如是對我說,這棟28坪的永久屋裡,擺了一台中古縫紉機,滿滿的一個置物架的手工編織籃,一邊是梅精、筍還有十字繡的面紙盒與工具,門口則停了一台丈夫的電動代步車。DSC04817DSC04805

劉林惠珍是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的村民,丈夫在災前因為中風而不良於行,夫妻倆辛苦了一輩子,用積蓄在山上蓋了一棟國宅,去年夏天,莫拉克在南沙魯捲起的滔天巨浪,帶走了他們在山上的一切,國宅的貸款尚未繳清,丈夫的醫藥費、兩個兒子的學費、生活費,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壓力,再加上突如其來的巨變,懷抱著對山上的思念,劉林惠珍與劉忠康夫妻選擇住進杉林大愛園區。

如同其他許多住進永久屋的人,劉林惠珍也是八八臨工的一員,但這份臨工的薪水仍不足以負擔家中的開銷,「在這裡,一打開門就是要花錢,喝水也要花錢。」於是,她在假日時,會在園區廣場的假日市集擺攤,賣的是手工藝品,來自「吉娜工作坊」的作品。

吉娜並不是劉林惠珍的名字,而是布農語的母親─「Cina」的音譯,大愛園區裡的七個婦女們,都像劉林惠珍一樣,必須面對「一打開門就要花錢」的壓力,劉林惠珍說:「我們這群媽媽,有孕婦、有身體不方便的、有生病的,但都是有小朋友的媽媽」,其中一個婦女,身體出現病變,帶著兩個孩子想投靠婆家,但卻遭婆家拒絕,又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補助,只能住在親友的永久屋中,靠著吉娜工作坊的工作維持家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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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劉林惠珍,這八個月來,從山上到山下,曾經經歷過什麼,她笑了一下,緩緩地對我說:「不管被人家講什麼,我只要我行得正就ok。積極,肯作,才會有生活,要肯學,再怎麼累,還是要學、要作。我現在是邊走邊學,我只能這樣子了。第一次擺攤的時候我會怕,碰到平地人的時候,我也怕被殺價、被懷疑,因為我沒有信心。以前在山上,我是作餐飲的,那個我ok,因為那是我會作的,但是下來以後,這些都是邊學邊作。」

「不要想人家可以,我不可以,要看有沒有心。」劉林惠珍一邊這麼說,一邊指著家中層架上放的包包作品,過去未曾在眾人面前作過簡報的她,也曾在企業、政府官員面前介紹每一樣作品的故事、代表性。11月17日,杉林大愛園區內所有八八臨工都已告終,劉林惠珍和園區內的婦女們,在慈濟志工的牽線下,每個週末都到岡山上烘培課、果雕課程,同時也在慈濟志工的幫助下,上了中國結、西洋結的編織課程。

拿著上課作的作品,她對我說,有時候在假日市集中,也會碰到有客人直接反映:「我也到過其他的文化園區啊!為什麼你們這邊就賣得比較貴?」此時,她會詳細的告訴客人,桌面上的每一個作品的由來,以及作者所費的心思,但劉林惠珍也明白,如果不能夠走出一條「特別」的路,很難成功在手工藝品市場立足,

因此,她和其他在假日市集的設攤的住民共同討論,希望能夠設計「體驗活動」讓遊客到大愛園區時,可以買手工藝品,也可以體驗製作的過程,讓每一項作品的變得更有意義,遺憾的是,目前這項想法卻仍無法實現。

和Cina 郎安聊了一個下午,她拿出手機對著我說:「八八那時候的簡訊,我都有留著」當時在山下的族人,傳簡訊告訴在平台上的他們「我們已經知道你們的狀況了,已經跟政府還有救難單位通報了,要撐下去!」

跟著,Cina 郎安打開手機的通訊錄,指著其中一筆資料說:「這是我們以前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我們在想,他是不是被沖到鄉公所地下室了,所以我們一直沒有找到他。我們被直升機救下山之後,我的手機恢復通話,我打的第一通電話就是打給他,有通,那兩個月我都有打,一直都有通,後來……打不通了,變成空號,我想說要刪掉,但是想一想又覺得不要,因為我知道有這個人。」

郎安的侄兒也在這場災難中罹難,至今仍未找到遺體,每一次回山上,她都會將車停在原本的家的位置,再走到族人們猜測可能是小孩遭掩埋的地方,低聲的對石堆說:「嬸嬸今天有回來,我回來是因為要上來投票,今天你的媽媽他們也有回來,待會兒我會去Tama Dahu家,你如果想看看我們,我們都在那裏。」說到這裡,Cina 郎安舉手擦掉臉上的淚水,微笑地對我說:「我一直都覺得他就在那裏。」

災後一年多,住進永久屋的日子即將邁入第九個月,劉林惠珍和其他居民一樣,都在適應永久屋的生活,但卻從未忘記在山上的一切,但她知道,生活得繼續下去,吉娜工作坊,也要繼續下去。

災後一年(4)「回家的權利」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在重建政策沒有非常明確之下,有族人不斷的收到要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這樣一個要求。不管是從地方政府或是從慈善團體都都造成一個這樣的困擾,而這個部份就產生了很大的法律上面的疑惑.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4),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前言:

重建政策訂定之法令問題在災後一年仍有多方的問題不斷的在重建的災區出現。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業律師林三加表示,受災的民眾基本上對於重建的法律上面有相當的困惑,一開始是在「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問題。

他也表示,「因為當時政府對於這個莫拉克風災重建將來要怎麼處裡的模式其實當時還沒有非常的明確。」但是就在重建政策沒有非常明確之下,有族人不斷的收到要簽署永久屋意願書的這樣一個要求。不管是從地方政府或是從慈善團體都都造成一個這樣的困擾,而這個部份就產生了很大的法律上面的疑惑。

許多災區的族人至今仍未安置到穩定的居所,在重建政策仍有著許多法律上的疑慮之下,災區的族人又該如何進行後續的遷村或安居方式,以下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林三加對於重建政策在法律上產生衝突所提出的問題與建議相關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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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基金會、執業律師林三加表示,安置的過程中,族人的心理狀態都還沒有平安下來,對於將來重建的問題應該怎麼樣來處裡根本沒有辦法仔細的思考。 (上圖左一為林三加)

一、問題的成因:「永久屋」跟「劃定特定區域」有太密切的連結。

林三加首先提出解釋說,重建條例二十條有關劃定特定區域的規定,基本上要有三個要件,(1)原住居基地是安全堪虞(2)要取得族人的共識(3)要提供適當的安置。而他也表示,劃定特定區域跟永久屋的這樣一個連結認為是不妥當的。

他說,「如果認為說一個部落有危險性的話,政府應該要負一個責任提供一個救難安置的地方,但是回家的權利,是不可以被剝奪的。」

(1)安全評估沒有納入族人的意見

他提出第一個問題就是安全堪虞的部份。在去年的11、12月份開始,就有很多陸續到各部落去調查這個安全堪虞的問題,但是安全評估其實一開始卻沒有納入族人的意見。

所以這個部份其實有很多部落對這個安全評估的結果有很多爭執。他也接著說,當時部落族人的困擾之一是,「如果這個安全評估的結果是部落族人所不同意的,在法律上面原住民可不可以做相當的主張?」

林三加也對上面的問題提出質疑表示,當初我們對這個部份也做研究,這個安全評估的結論是不是本身是一個行政處份?

而也因為後續政府的做法都是用「認定是特定區域」後才做相關的救濟,也因為在這整矛盾個過程中,大部分的族人對於要不要採取法律行動,其實都相當的猶豫。

(2) 重建工作的政策明朗度不夠

而在協助災區部落釐清重建所發生的問題,他也發現到,很多族人認為說其實政府有在做這些重建的工作,但因為重建工作的政策有時候也不是非常的明確。明朗度不夠,所以到底要不要採取法律行動。因此再這的評估的過程族人就會有一些猶豫的一個情形產生。

他也提到,劃定特定區域也是一樣的問題,有的族人同意有的族人不同意,同意的族人大部分都是因為劃定特定區域跟永久屋有做一個連結。

他說,「就是說他(政府)希望你(原住民)遷永久屋意願書,然後希望你(原住民)同意劃定特定區域。然後將來才可以取得這個『永久屋』這樣的一個政策。」因此他表示,這樣的一個做法其實就造成很多族人的一些紛擾,有的人贊成有的人不贊成。

「大部分的部落是比較希望是一個整體性的思考。族人有不同的意見的時候對各部落造成一個很大的一個問題,然後一個部份是如果是進駐到平地的永久屋的話,會不會導致部落文化的喪失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林三加分析著與部落討論過程在部落所看見的問題。

(3)重建政策條文與原住民族語沒有相似的辭彙

林三加表示,分析以上的問題之後發現這些問題產生的來源,大致上有幾點,第一個就是說大部分的族人沒有充分的管道去了解重建的法律跟政策,特別是有的族人其實對於國語其實也不是聽的很懂,而中文很多詞彙在翻譯成原住民族語時,其實也有很多詞彙是沒有相似的辭彙。

所以這個部份族人在暸解整個重建法律跟政策的時候會產生相當大的一個落差。甚至包含是漢族災民的原居地被「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一個詞是什麼意思,恐怕也有很多的不了解,更何況還要翻譯成族語。

第二個問題點是文化程序的問題,在這個救災過程裡沒有被看重。重建的過程中政府花了力氣在怎麼救急救災,但是就急救災的這個東西的過程中,忽略了一個文化的一個問題,所以產生了後續相當多的這個後續的問題。

(4)中繼屋的部份被取消

林三加表示,當時其實有很多部落都要求政府都必須要提供中繼的選項,就是應該要提供中繼屋然後是永久屋。但是在重建的過程中政府本來是預計有安置的三階段,短期安置,然後中繼安置,然後再永久重建的三階段。

但是後來有一個部份,這個中繼屋的部份就被取消了!所以這邊也就產生了很大的問題。就是說在安置的過程中,族人的心理狀態都還沒有平安下來,所以沒有辦法仔細思考將來重建的問題應該怎麼樣來處裡。所以這個部份也是我們認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5) 忽略災民才是重建的主體

另外重建的部份忽略災民才是重建的主體,這個也是相當嚴重的一個問題。因為如果沒有把受災的民眾當做主體來看,有時候他們都變成客體,然後被要求說「你應該怎麼樣」。所以說,這個部份也是很大的問題的來源。

他表示,族語也有部落的人來翻譯,這個翻譯也非常的重要。過程中我也聽到的確是有一些東西很難翻,這個部份真的是必需要被認真的一個思考。

去年從風災過後政策也多次的改變,這個部份其實也造成族人的困惑,因為會有很多到各災區的政府官員本身所講的東西就不一致,那這個部份其實也會造成族人的困擾。

(6) 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

另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他表示,「對這個部份有很多應該是原住民族比較重要的一個權利被忽略,比如說今天要劃定特定區域,那有沒有考慮到這個傳統領域的問題,還有原住民族對於這個傳統領域的自然資源的權利問題會被忽略到。」

他表示,重建政策與政府去年簽署《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裡提到的「適當住居權」產生矛盾與衝突。他說,「『回家的權利』國際法上是不可以被剝奪的,所以這個部份都是訴訟一個重要基本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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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加表示,甚至包含是漢族災民的原居地被「劃定特定區域」,這樣的一個詞是什麼意思?恐怕也有很多的不了解,更何況還要翻譯成原住民族語。

二、重建政策後的建議

在整個思考法律的問題之後林三加也提出幾個法律上的建議。

(1) 政府應該要落實資訊公開。

比如說在蓋永久屋的時候跟慈善團體所簽的這些約,到底是怎麼約定的?有沒有侵害到各部落族人的利益?他表示,這部份其實是很重要的一個,因為依照行政法以及訴訟法的規定,簽了一個公法上的契約如果侵害到相關第三人的利益時,這樣的一個公法契約的合法性是有問題的。

他表示,個部份如果沒有公開的話,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辦法真正的了解,自己的權益有沒有受到影響!

(2) 相關的法令跟政策應該要用各部落族人所了解的語言去讓族人了解。

林三加表示,不只是要有翻譯,而且要用最淺顯易懂的族人可以了解的語言,讓很多族人都可以了解,那族人才有辦法進行相關的溝通跟討論。

因為如果說沒有辦法,很清楚的了解這個政策跟法令的話,族人可能就沒有辦法有充分的溝通,如果沒有充分的溝通就會造成誤解,或者是甚至不同意見的情況。

(3) 應該要落實原住民族的基本法

最後林三加也不斷提出表示,「另外一個重點就是應該要落實原住民族的基本法,相關原住民法令的權益必須要落實並且應該要依照不同族群的性質需求來進行修法。」

災後還有什麼「辦法」能保障?!

法扶基金會的林三加也表示,重建政策所產生的法律上的種種問題,很重要的原因是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被落實。「原住民基本法」在莫拉克風災中嚴重失靈,更在八八風災之後面對「法力」無邊的國家政策下嚴重受創。

除了重新思考災後族人的生命安全保障還有什麼「辦法」之外,林三加也提出,重建應該以災民為主體用這樣的一個方式來追求環境的保護跟族人在傳統領域裡面的永續發展。

以及部落遷村搬進去永久屋之後,大部份族人的生計大部分都是在山上,這個部份遷村之後怎麼樣維持生計?這個恐怕也是一個非常大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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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加表示,目前正在協助屏東縣霧台村阿禮部落部份的族人提起一個劃定特定區域的一個訴願,目前是一個行政訴訟的一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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