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魯村兒童的寒假(2)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孩子們的世界是可愛的、單純的,他們勇敢的說出心中的喜怒哀樂,毫不掩飾;他們也許不明白因為土石流,而必須學習分離的抉擇,但是他們當下最在乎的還是,『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沒有衝突的互動應該是最沒有樂趣的世界;孩子們的衝突會產生什麼後果?

以前與五歲的小mai不熟悉,看見小mai長得好可愛的模樣,總是想抱抱她或是捏捏她的小臉蛋;近日走訪營區,第一次看見小mai發怒的樣子,一個小小的觸碰,小mai不客氣的將小拳頭直接飛出,這樣的結果當然是有人哭、有人罵、有人幸災樂禍(活該…..)!

上次談到那幾位台北來的歐巴桑老師們,堅持小朋友要有『三不運動精神』,不打架、不罵人、不說髒話,我在旁邊看著這些老師會如何處理?

老師抱著小mai問:「可愛的小mai你為什麼打人?」

小mai說:因為小吉碰到我沒說對不起!

親愛的小吉:「請問你碰到小mai了嗎?」

小吉認真的說我碰到了,但是我忘記要說對不起。

喔!原來如此!那麼小mai你要小吉用什麼方法表示道歉呢?

小mai說:「我要小吉去拔一根草,然後把那枝草丟掉就可以了!」

一根草就可以解決了?我驚訝的說不出話!

卻見小吉快快衝向操場拔了根草,再把草丟掉!小mai可以握手嗎?

小吉與小mai就這麼容易解決了二人的碰撞衝突。

而小勳與文文又會如何解決他們的衝突呢?

他們說:我們喜歡說三聲「對不起」就可以了。

這一天平日表現沉穩的小姊姊(小一),坐在地上放聲大哭;既痛苦又生氣,只因為小慧要跟他搶車子來騎,卻不小心碰到她的舊傷口,這是二度傷害的痛,看來這二個小朋友要和平解決應該很難吧?卻見小姊姊哭著說:「只要三聲對不起!」

雲雲老師說:「小姊姊平常總是扮演著成熟、穩重的大姊姊模樣,決不輕易掉眼淚訴說委屈;今天小姊姊藉由被撞到發洩心裏的情緒,其實是一件好事。」

原來,小姊姊四歲的妹妹88水災時與外婆一起經歷土石流;雖然毫髮無傷,但是只要爸媽不在身邊,妹妹卻無時無刻都要姊姊在旁邊才可以。三天前大專返鄉哥哥姊姊們結束活動預備搭車回家時,小姊姊沒有先向妹妹說明,就衝向哥哥姊姊們的身邊想向哥哥姊姊說再見;沒有安全感的妹妹立刻瘋狂哭著奔向姊姊身邊,一邊捶打姊姊,一邊苦喊著:不可以走、不可以走、……….。

妹妹毫無理性的將姊姊頂在牆角,「不可以走、不可以走、……….」,只見姊姊無辜又無奈的說:「姊姊已經沒有路可以走了,怎麼走?姊姊不會走!」眼睛一下看著哭泣的妹妹,一下無奈的望著即將離去的哥哥姊姊們。

這是一道該如何說明的場景?

雲雲老師說:「沒有經歷過生、離、死、別,你很難讓一個四歲或七歲的孩子去說清楚,他們曾經經驗過的生命歷程。」其實每一個孩子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哭,我第一個念頭就是將他們緊緊的抱在懷裡。我什麼也不想做。

小姊姊自從那天的哭泣之後,常常會向老師撒嬌說:「老師抱我,因為我的腳會痛!」雲雲老師說:「事實證明,姊姊雖然沒有實際經歷土石流,但是姊姊也需要有人好好擁抱她。」

最會跑步的小志,總是喜歡邀喝大家一起來賽跑;不清楚小志的明白,這群返鄉哥哥們熱心配合小志的邀約,眼看一個又一個哥哥超過小志,快到終點線的小志忍不住失敗的現實狀況,也留下傷心的男性眼淚。這下贏了面子的哥哥們可真的嚇壞了,怎麼辦呢?大家合起來買一瓶飲料可以嗎?只見小志眼淚流滿臉的答應了。

孩子們的世界是可愛的、單純的,他們勇敢的說出心中的喜怒哀樂,毫不掩飾;他們也許不明白因為土石流,而必須學習分離的抉擇,但是他們當下最在乎的還是:

『對不起!我們可以握手了嗎?』


玩在一起,讓我們很容易就會忘記剛剛的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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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木頭人,其實我們都是想做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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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鞋子只要二個正面都朝上就算是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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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喜歡擠在一起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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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賽跑,誰是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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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馬打仗會摔倒,拍拍泥土站起來就可以繼續玩了。


我喜歡爬到樹上,有一種回到山上的感覺


我們雖然有吵架,可是我還是想與你生活在一起。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抓不住你的手─南沙魯村年輕人的痛

小恩從來不想說在那一瞬間,他抓住了幾個比他年紀還小的孩子;可是他一直記得那一個他沒有抓住的堂弟!小恩心中的痛看在我的心裡,難過萬分之外我還能說什麼?

從莫拉克88水災之後,每次見到小恩,心都忍不住痛了起來!

12月26日大清早小恩兄弟分別從花蓮、霧峰,一起回到南沙魯村過聖誕節;同行的還有其他親人,包括媽媽、阿姨、姑姑、其他堂表兄弟姐妹們。

過去這些年紀相仿的年輕人,雖然分散在台灣各地求學、工作,但是只要是假日大家都盡量排除萬難回家聚聚。以聖誕節來說吧,一回到家放下行李後都會先探尋哪些人已經回家了?小恩的習慣是一回到家,會先幫忙父母整理家中的雜物,再去找小二歲的堂弟一起切磋吉他樂理,因為他們想在未來學校畢業後,要在家鄉組織一個屬於自己的樂團。

去年(2009年)8月2日這一天我們在新店龜山教會做完禮拜,小恩還主動與我打招呼說:「阿姨,我要回南沙魯村採麻竹筍打工了,一天1,000元的工資喔!」原來是小恩從暑假前就不斷尋找打工機會,投遞了大專青年返鄉工讀履歷沒有訊息,眼見暑假就過去一半了,與父親商量想要返鄉白天跟著舅舅到山上採麻竹筍,晚上在教會一起幫忙青少年、兒童夏令營隊做輔導員。

上山麻竹筍還沒有完全成熟,所以小恩一顆麻竹筍都還沒有機會採收,就遇見莫拉克颱風要登入的訊息。聽部落的老人家說:「最嚴重也不過是大約十多年前的一個颱風,山上大約有一個月的時間不能對外聯絡,那時資訊也不發達,那瑪夏鄉就像一座孤島一般,無人聞問。」這些年來每每遇見颱風天,雖然偶有土石流亂亂竄,不過都還沒有太大的損傷。

8月9日這一天,大雨不斷偶爾停歇一下下;但是這並不影響小恩堂兄弟的吉他練習,反覆再反覆、不斷嘗試用不同的感覺去詮釋一首歌;突然間大水來的又快又急,還來不及應變「發生了什麼?」那直衝而來的大水,將二人沖散開來,小恩說:「想要抓住堂弟,但是堂弟的手卻被濕滑的泥水帶走;我為什麼抓不住呢?」

小恩從來不想說在那一瞬間,他抓住了幾個比他年紀還小的孩子;可是他一直記得那一個他沒有抓住的堂弟!小恩心中的痛看在我的心裡,難過萬分之外我還能說什麼?

12月26日,我們像往年一般回到那瑪夏過聖誕夜;早上大家陸陸續續回到南沙魯村都忙著清掃家園,下午堂姐小茹說:「帶我走一趟那幾天的逃亡路線!」因為小茹堂姐當天還在台北工作。

小茹說:「南沙魯村的民族國小曾經辦過民族舊社平台越野賽,就是從民族國小順著旁邊的山路跑到平台來回一趟;我還曾經是越野賽的選手喔!」

好不容易等齊了要走一趟「回到88水災現場之路」的成員,但是才走到登山口,小恩卻痛苦的說:「我要回家了!」看著小恩連頭都不回就轉身離去的背影,就像小恩爸爸說的:「給他時間吧!」

88水災迄今已五個多月,期待返鄉的村民都希望自己能夠快快走出陰霾,但這「抓不住你的手的痛」,何只是小恩一個人心中的痛;小恩的爸爸說:「信仰在我們家是很重要的力量,但是小恩一個人在花蓮讀書,離開事件現場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陪他、關心他、給他時間他會走出來的!」

是的,再次看見小恩應該會是寒假吧!什麼都別說,一起討論我們未來的夢想吧!

以下為2009.12.26.聖誕節,記者隨青年人返鄉,重回逃難路線之旅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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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路台21線道變的好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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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拋錨了還是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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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辛苦我們還是要回鄉,要回家過我們山上的聖誕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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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片空地曾經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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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張照片)南沙魯村年輕人勇敢回到逃難時的舊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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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小恩離去的背影,讓人忍不住心痛。

附註說明:

那瑪夏鄉內竹林處處,每年的八至九月是麻竹筍的生產季節,那瑪夏鄉大部分的居民多以麻竹筍的收入來維持生計。麻竹筍是一種低熱量、高纖維蔬菜,可促進腸胃蠕動、幫助消化。因此,自古以來就是一種天然健康食物。麻竹筍經過去菁、浸泡、燒煮和密封發酵,最後曬乾成筍乾,過程雖複雜但清淡、爽口頗受遊客歡迎。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南沙魯村一致決議:我們不劃定特定區域

陳振川副執行長強調,「劃定特定區域」不會影響「想回山上的人」權益,不劃定則會影響「想申請永久屋的人」資格。但居民們一致表示,南沙魯村想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幾乎都已取得房屋毀損證明,所以大家都不明白…

1/8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陳振川副執行長會同政府各部會官員,來到工兵營區向營區內的那瑪夏鄉南沙魯(民族)村民舉辦劃定特定區域說明及諮商會議。

南沙魯村是高縣受災區中,災情僅次於小林村的地區,村子毀損嚴重,是目前唯一不在高縣政府規劃的「1/21返鄉日」當日返鄉的村落,目前多數村民仍集中住在工兵營區,趁有空閒時回山上的家看看。

南沙魯村因受災慘重,曾在災後第一時間與小林村一樣,被重建會認定為危險區域,幾乎各戶人家都取得房屋毀損證明,並因而獲得了申請永久屋的資格,其中多數都在受災之初就申請了永久屋。因當初申請永久屋的條件是必須放棄山上的房子、不得回到原居地,導致災民強烈反彈,於是政策法令一變再變,永久屋切結書版本也跟著「推陳出新」,讓有意申請者一簽再簽,說明會當日已經簽了第三次。

陳振川副執行長反覆強調,「劃定特定區域」不會影響「想回山上的人」權益,不劃定則會影響「想申請永久屋的人」資格。但居民們一致表示,南沙魯村想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幾乎都已取得房屋毀損證明,所以大家都不明白「為什麼還要劃定?」陳副執行長聞言錯愕,後來居民以鼓掌方式,全體同意通過「不劃定特定區域」的結論。

以下為當日會議記錄,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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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魯村與別村不同的,多數人一進會場就先排隊簽永久屋切結書。據村民表示,為了申請永久屋,這份切結書已簽了三次。

申請永久屋要簽下的「切結書」(最新版本)。

陳:汛期前要完成安置、不劃定就沒有安置

陳振川副執行長首先為大家說明,劃定特定區域是為了方便政府界定「誰是災民?哪裡是災區?」他並表示劃定後「會尊重土地上一切自主權。」也不會強制徵收土地,「如果有人說,家被沖走了,可以徵收嗎?我們才徵收。」

劃定特定區域後,不剝奪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只是會「限制居住」。但若劃定之後又申請到永久屋,就算特別條例三年失效,「限制居住」的規定也會因和政府簽訂的永久屋契約書而繼續生效。除非放棄永久屋,仍不能回到山上自由居住。

他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不是共產黨,憲法高於特別條例,尊重遷徙自由。」請大家不要擔心。但他也表示,一旦劃定特定區域,「災防法有這個法律,災難來了要撤離。」汛期來臨時,平時不願下山接受政府安置的居民,必須配合警報發布暫時撤離。並表示政府也會盡量在山上設置避難屋、安心屋供留在原居地的村民使用。

最後他向災民們說:「我們現在有很大壓力和挑戰。一個就是汛期,若這之前未完成安置,大家一定怪政府。二是外面的老百姓的眼光,會說怎麼重建這麼慢。」他認為現在「外面的老百姓動不動要對政府算帳,所以希望重建安置,要在4/30前完成。」


村民到場關心會議。但是大家都不明白,「劃定」和「取得永久屋安置」有何必然關係。

居民與政府官員的對話

副執行長說明結束後,留下時間讓大家發言提問。

呼頌鄉長怕族人對冗長的說明不夠了解,此時用布農母語簡短扼要的再為族人做一次補充說明:

(1)重建會這次來說明,就是要取得村民同意。

(2)如果不同意,就沒有永久屋。

(3)如果劃定的話,村落將受限制,房屋只能放農具,能不能就住不知道了。

(4)劃定的法律,三年就沒有了,那三年後有沒有其他條例也不知道。

(5)如果有其他條例,那到時會不會降限也不知道。

由於陳副執行長表示,劃與不劃,道路使用都不會降限,並會盡力維護水、電等基本設施。有疑慮的居民進一步詢問,「產業道路包括在基礎建設裡面嗎?」原民處谷縱處長說,這方面原民會有編預算做基礎建設,包括路、簡易自來水等。

「那電話、網路會不會盡力維持?」陳答說會盡力維持,「我們不會說不人道啦,你還是要看電視、要網路嘛。」

另有問及村子現用的水是山水,用水管到山裡接出的,是否有人把關衛生?政府不強制遷居,會做好汛期時的警監系統,那麼明年梅雨季前可否完成?陳均表示,相關單位應會做好,政府也會注意。

關於「限制居住」問題,副執行長沒有明確解釋限制範圍,只舉例「白天能住晚上不能住,那也算限制居住。」因此有村民詢問到底標準為何:「有人說可以回去午睡,有人說只能放農具……?」陳副執行長說:「那你就自行斟酌。」

村民有不少人兄弟姊妹都登記在同一戶籍之下,其實已各自成家,其中有的人想取得永久屋,也有的想留在原居地;因此不少村民都十分關心申請永久屋的戶籍問題。「我戶籍跟我哥放在一起,我哥要下來我不下來,怎麼算?」谷縱處長回應:「那就是申請到的(永久屋)面積扣除你那邊的人數,你可以留在原鄉。」

「我弟弟的戶口有我妹妹的名字,我弟弟要申請永久屋,那我妹妹要去哪裡?」

副執行長回答:「她可以在山上,尊重她。」

村民進一步確認:「我弟弟可以住永久屋,她留在山上?」副執行長表示「可以。」

村民們對於劃定仍充滿疑慮,關於取得永久屋的資格,有村民詢問:「沒劃定可以申請永久屋嗎?」陳表示:「房子沒壞就不行。」

村長希望重建會可解釋:「到底我們民族村安不安全?既然我們不安全要劃定,為什麼好的家(未通過屋損認定者)就不能取得永久屋?」認為既然政府已經認定了民族(南沙魯)村不安全,就應予適當安置,為何還設立「要劃定才有永久屋的」門檻?

村民們也認為村子是否「安全」,界定模糊不清,「和孫主委的不一樣。原民會第一時間帶專家去看,就和小林一樣說不安全,那時就可遷居永久屋。」

陳副執行長認為「安不安全是專業的問題。」所以要請專家學者來,「這不能用大家投票或再那邊喊就決定,所以這就是要諮商。」

村民表示「族人可以自己評估。」「你說的『尊重』,是尊重個人意見,還是多數人意見?」

陳回答:「我們說共識,就是尊重每一個人。」並請農委會說明水保局說明村子將被劃定特定區域的部分。

水保局祝簡任正工程師投影南沙魯村空照圖,指出經專家勘查村子多數範圍為不安全,詢問大家是否同意。村民們上前圍觀,對空照圖指指點點,認為專家提出的不安全範圍與村民自己所認知的都不相同。記者詢問祝工程師,這算是向大家說明,或算是與大家諮商?她含糊表示:「我們是要看大家同意不同意……同意的話,就看要不要是諮商。」

陳副執行長則一再強調「劃了還是很有好處的……劃了沒什麼不好,反而可以自由選擇,幫助你的同胞。」認為這樣可以協助想取得永久屋的村民如願。對於現場村民表示堅決反對劃定,他的回應是:「別這麼就說反對,大家要相信政府,幫助你的同胞。大家要對自己有信心,換個角度看,在美國,黑人都可以當總統了。」


村長:如果村子是經政府認定不安全的,為什麼要劃定才能讓居民有永久屋?


簡報南沙魯村空照圖,用紅線圈出專家擬定的劃定範圍(順便諮商村民的共識?)


此時村民都離座上前為觀,對專家的認定議論紛紛。

村民:我們已經可以申請永久屋,因為我們有屋損證明

村民們表示對於劃定的範圍不認同,無法達成共識。自救會幹部打亥質疑:「除了劃定,政府就不會幫我們做事嗎?你說要取得共識,我們不同意劃定你還是要劃,那就是違反條例。」陳避而不談:「這就不再去討論。」

由於取得永久屋的條件,是:一、災區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二、劃定特定區域的遷村、遷居戶。村民謝老師問:「那如果不要配置永久屋,就沒有這個(劃定)問題?」在場自救會幹部提出:「房屋毀損的可申請,未毀損要通過劃定,那為什麼不用屋損申請就好?」原民會劉世傑秘書答:「如果有屋損證明,就不用劃了。」

於是村民表示:「我們每一戶都有屋損證明。」

陳副執行長並不鬆口,表示:「我們就是擔心有人沒拿到屋損證明。」並詢問現場:「有人沒拿到嗎?」在場村民沒有回應,無人表示未拿到屋損證明。

呼頌鄉長發言:「我們都拿到了。」並認為:「難道我們不是中華民國的一份子,要劃才有照顧?我身為鄉長,希望政府不要劃定也要照顧我們災民。」村民們全體鼓掌表示認同。

陳副執行長並不知曉南沙魯村多半已拿到了屋損證明,因此表示要先與其他政務官討論。

有村民在台下說:「你看看,沒有搞清楚狀況就跑來了,來幹什麼的?」

最後陳副執行長向大家宣布:「那大家還有沒有意見?沒有就通過了,謝謝大家。」

村民認為到此就表示南沙魯村不會被劃定了,紛紛回答「沒有意見」,歡呼鼓掌散會。


自救會幹部打亥:堅決反對劃定。沒有劃定,政府就不會照顧我們了嗎?

回鄉村民:不劃定對我們比較有保障啦

因南沙魯多數村民都已申請永久屋,並簽下永久屋契約書,大家對於似乎「不用再劃定區域」都感到相當滿意。認為這樣就可以放心進住永久屋,不會失去山上的房子和土地。

至於「限制居住」、「山上的房子不能住、只能放農具」的規則 ,會藉由入住前與政府簽訂的「永久屋契約書」永久持續生效,同樣申請了永久屋的村長微笑說:「我們都知道,不用講了。不能居住,但偷偷住是可以的嘛!他們都說了(指政府官員及在營區服務的慈濟志工)」

而希望回山上居住的少部分村民表示:「這次他們規定改很多,有水電、有避難屋、有路,我們很開心。不劃定,對我們(想回山居住的)比較有保障啦。」

這位村民表示她的房舍已經倒塌,一開始也想申請永久屋;但因逐漸對政府所說的入住永久屋條件產生疑慮,最後還是決定回山上的家。「我山上沒有房子,我還是要回去。回去自然就有得住了。」

厚厚一疊、密密麻麻的「房屋毀損戶證明書」清冊,有了這個就可以申請永久屋,而不需被劃定為特定區域,限制子孫將來的土地使用權。

(本文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基金會贊助)
樹谷基金會LOGO

停工就是最好的調查─那瑪夏鄉民抗議二度傷害

此次說明會鄉民僅有寥寥數人,在場媒體與關心此事的法扶人員總加起來明顯超過鄉民人數,但是鄉民發言多數明白表示反對試炸,正反雙方纏鬥至天色昏暗,結論僅為「會將意見反映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前言:

去年八月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甲仙鄉重創,發生小林村滅村、南沙魯村幾近全毀、荖濃溪、楠梓仙溪河床墊高、上游各鄉鎮交通中斷及土石橫流的慘況。

地方鄉民咸認為除了40-50年來林務局在林班地不當的伐木與人工造林政策、與內神通外鬼的放任山老鼠盜林挖樹根牟利等問題,為災難遠因之外;近年來政府執意進行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橫越阿里山與玉山山系,炸山開通引水隧道、破壞地下水文與岩層結構,是造成嚴重災情的近因。風災後受迫輿論壓力,馬英九總統宣布越域引水工程暫時停工追究責任,並啟動監察院調查機制。

由於風災造成幾個主要水庫嚴重淤積,缺水議題甚囂塵上,除了興建美濃水庫之議再起,越域引水工程也在責任歸屬上未明確之下,數度傳出行政院內部有意復工的消息。

在此敏感時刻,以「針對高雄縣三個鄉在這次莫拉克嚴重致災的原因作研究」之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跟國科會颱風災害防治中心共同委託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預計在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的「西引水隧道東洞口」進行鑽炸試驗,引起了各界關注,居民擔心,不知這場實驗,是否會帶來二度傷害,以及這是否為政府重啟「越域引水工程」的預備行動。

以下文章為1月5日下午在那瑪夏鄉進行「鑽炸說明會」現場內容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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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域引水工程西引隧道東洞口

對政府產生信任危機,鄉民不願出席、簽名

那瑪夏鄉場次到場村民極少,扣掉由桃源鄉過來關心者、與媒體記錄片工作者,在場鄉民人數(含馬雅村與打卡魯瓦村長)僅僅六名。全場說明會沒有準備書面資料,也因為露天難以投影簡報檔,整場說明會由發言人李咸亨一人進行達五十分鐘演說。

李咸亨指出,超大雨量、大規模山崩(指小林村)、鑽炸震動、伐林、河道土石淤積、施工單位碎石堆積、堰塞湖、土石流等八大影響,可能都是造成災害原因,今天希望以鑽炸尋找「科學證據」,希望找到越域引水工程影響的答案。

然而由於在場的零星鄉民顧忌被用來背書問題,一開始都表達拒絕簽名,經助理一一請求,在「請讓我們知道發言者是誰」的說法下,才有鄉民勉強簽下姓名與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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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參與說明會,即被視為同意鑽炸實驗,那瑪鄉民少人參與,會場媒體多於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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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鄉民擔心簽名會被視為對鑽炸實驗同意的背書,不願簽名,工作人員拜託在場的桃源鄉參與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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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表

「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工作計畫書」大致情形

根據中國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才「出台」的「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工作計畫書」內容,該計畫於98年12月底開動,1月中執行現場試爆、1月底完成分析報告,便可結案。短短一個月執行期,預計花費230萬作「振動試驗測試及分析」與「數值分析振動模擬」,另有100萬的隧道鑽炸費委用,由越域引水工程的負責單位水利署出錢;振動測試及分析共花費150萬;加上數值分析共花費80萬,整個計劃總金額為560萬。

日前已經完成一份期中報告,但為內部資料,不能提供給外界參考。該份計畫中的災民參與部份,主要是將小林村代理村長與小林村村民自治委員會理事長、南沙魯村、瑪雅村、打卡魯瓦村等三個村的村長列為諮詢委員之內,受邀開會領取出席費;並規劃在進行試炸實驗時會請地方村民在每一個觀測點協助專業者監看儀器,會比照臨工方案給付一天的津貼。

據稱,該「研究團隊」的計畫主持人是台大土木系陳清泉教授,專家包括中華民國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全聯會第二屆理事長陳國華碩士、台灣營建研究院吳泰慶碩士、曾於榮工處三十年鑽炸經驗的謝處長,以及「六大技師公會」代表等。另外,多年前曾經為台北貓空纜車的安全性大力背書、當時也是該學者專家團隊發言人的李咸亨教授(台灣營建研究院長),擔任發言人。

李拍胸表示他是專門研究震動的,並提出艱深的理論說明,表示他可以幫大家尋找到爆炸振動有無影響的理論來做科學驗證。他說「請求你們的同意的話,我們一起監督」,並向在場居民宣稱「我們也要取得你們的同意」。

該計畫預定在1月18日進行試爆(李咸亨表示,也有可能提早幾天,但大概那時候可以把炸藥申請準備好、擺好),但是在試爆執行之前,為了表示對地方民意有所徵詢,需趕在12月底之前,分別在重災區的小林村、桃源鄉勤和村、那瑪夏鄉辦理一次說明會。其中小林村與桃源鄉的場次,已經於12月26日的上下午分別完成。前兩場次都吸引了環保團體與小林村重建委員會、勤和自救會等鄉民到場,表達試炸必要性與執行技術層面的疑慮,

但是該計畫執行發言人李咸亨表示,「經過學者專家努力說明之後,沒有人(對於試炸提出)反對」,據此認為桃源鄉跟小林村的人都認為應該試炸。所以,今天來那瑪夏場說明,也是希望鄉民提出正反意見,如果大家不同意,「我們也會記錄下來給業主知道,但是希望你們在發言的時候要說某某人認為應該怎麼樣」。「但是我要告訴你們,我們在桃源鄉在甲仙鄉碰到的都不是反對的意見,只是技術的說,認為應當怎麼做…」。那如果大家同意作試爆,「說不定有很多人想要參加嘛,我們就要請村長來決定怎樣參加,會比照臨時工的費用付給大家」。

李咸亨並且引述小林村說明會中到場抗議的環保團體的發言:「連魯台營老師都說,我(指魯台營)是全台灣第一個提出應當要作鑽炸試驗的人,政府今天終於要做了」。李咸亨公開跟村民表示,「所以我跟各位報告,不是所有有意見的人都反對,他只是說怎麼現在才要做,應該早一點作」「所以我跟大家報告,魯台營老師,高師大的老師,他根本認為說,應該要早一點作,怎麼現在才要做」。針對裡咸亨該項引述,魯台營先生稍後已透過電話表達嚴重抗議,表示要求李咸亨教授收回其發言,否則將委託律師提告。

南沙魯村民:應還原當年工程記錄,而非再度傷害國土

李咸亨教授發言結束後,來自傷亡慘重的南沙魯村風災自救會會長李長榮,首先質疑專家團隊的調查立場,強調鑽炸工程進行了快三年了,且長久的鑽炸與隧道由勤和到南沙魯挖了起碼兩公里多,因為還沒有挖通,造成大量荖濃溪的水、土石流灌入引發氣爆,造成南沙魯與小林的山開始滑動。

針對該項意見,李咸亨教授表示,為什麼選擇南沙魯這邊的洞口呢?西邊隧道4.3公哩,東邊隧道(通勤和段)9.6公哩,東邊隧道已經掩埋了,中間有4.6公里還沒有挖,西邊這邊全部都是鑽炸的,所以選擇做過的再做一次。

對於有人提問,有什麼標準來説什麼是危險?李咸亨表示:「在1920年德國就已經有研究成果了,可以分出是一次震動還是好幾次振動,我會用好幾次振動的標準來看…到了1971年開始,才開始有美國、英國加入研究…我們會做一次,算三年的影響,這樣列入會議紀錄裡面喔…你說的內部氣爆問題,我們可以去研究…」。

不過李會長質疑,專家團隊中所謂「挖洞挖了三十年」的謝處長,應當沒有碰到過挖一半被漲水淹進去的問題。李咸亨笑稱,「所有分析模擬的因素,我們都會記錄下來,所以,加列第九項…呵呵」。瑪雅村長也同意應當列入氣爆為第九項因素,不過李大教授說:「可以做實驗,我們一定去做實驗,不過,有點難」。

南沙魯鄉民打亥質疑,為何不是拿越域引水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監測紀錄出來給鄉民看?「如果沒有監測紀錄,代表水保局明顯違法」「現在這個地方就是要休養生息,療傷止癒,怎麼還來給你炸下去咧?」他形容這是對被強暴者的二度傷害,是那瑪夏鄉民不能接受的。「這是感受的問題,我們已經受害了,你們還來炸?給你打一拳受傷了,要不要再來打架看,看當初是怎麼弄傷?這是什麼道理啊?」

他同時質疑,所謂專家學者拿的是政府的錢,「不用在這裡演戲了啦,演習喔,所有的歹徒都被抓到;實際搶銀行,很少歹徒被抓到,因為它都是在控制的狀態之下、美好的預備之下,一定做得好嗎,這個我們都知道」。

另外,因李咸亨教授曾經幫貓覽背書,說安全沒問題,打亥也請教李咸亨,「請問那個地方現在還安全嗎? 出過包現在又來這裡做這個,沒有公信力」。更指出,試爆研究違反漢人用漢文寫的原住民基本法,未經原住民同意就決定到原住民的區域作鑽炸試驗,「請你先在自己的家裡炸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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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瑪夏鄉南沙魯村居民打亥表示,去你家炸炸看要不要?

居民表示:最好的監督就是停工

上述村民的說法,被專家表述成是「政治的說法」,「口水之戰」。「我們是專業的技術團隊,請大家尊重我們」。主持人陳清泉並再度表示,前面兩次座談都沒有反對意見,「在那瑪夏鄉的村民意見會寫下來,今天希望針對技術層面,若涉及法律與政治層面比較困難,無能為力啦」。

李咸亨並補充表示:「我們是中立的,都可以理性的溝通啦」。對於背書貓纜T16號墩柱的問題,李表示,他是被台北市政府委託的「四大技師公會」推出來做發言人而已,所以,他只是把技師公會彙整給他的資料跟記者做說明而已,「貓纜安不安全,跟我一點都沒有關係」。

對於拿政府的錢做調查的問題,李咸亨回應,調查本就是要被告出錢,調查需要錢,就是較可能做錯事情的人出錢,「法官從來都是這樣判的」。「如果現在不做,以後再做,大家就等吧」,「有意見請去跟政府做回應」。

鄉民林民傑發言指出,「最好的監督就是停工」,並且憂慮在場村民人數過少,「不能拿來背書說我們同意試炸」。他指責當初政府做越域引水工程之前的環評並未依法公告、登報告知族人,「你環評偷偷只做了兩年,但是我們的祖先祖靈明明在這邊過了3000多年,早就知道,這兩條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就是不能打通,就是不能斷,因為它是我們的手臂。現在斷了,好,那水利署應該負責」。

另指出諮詢顧問應當鄉民推派,這樣才有公評啊。「當初越域引水為什麼會過?就是找我們的村長、找我們的鄉長…我們還能找他們嗎?」更質疑小林後面山頭垮下來距離南沙魯的洞口直線距離不到一公里,與方才李咸亨所言「理論設定三十幾公里」有差距,會導致研究結論的失準。

林民傑沉痛指出:

「曾文水庫已經快要死亡了,要用越域引水來救嗎?救不起來。要救就要把越域引水拿掉,因為越域引水,中間的利益有多少?主體工程100億,實際的發包聽說240幾億,為什麼不停工?停工才是最好的監督」。

「南沙魯村在西岸炸動口的時候,其實房屋的瓷磚都會剝裂,但是在反應的時候,給他們的訊息就是這個沒有辦法,因為是國家重大政策,就是一定要做,管你磁磚裂不裂掉」。

因此他要求專家反應「停工是最好的監督啦,叫政府不要話唬爛,我們五百多條人命不想再犧牲啦」。

關於「停工是最好的監督」,李咸亨回應,「這是人生哲學的問題,如果每一個人都認為這樣,那我們就停工啊」並且譏諷鄉民是反科學、拒絕現代社會的汙染,指出美國也有至今拒絕電視的社區。他說:「當你提到人生哲學的問題,通常我們就不會回答,因為我們要尊重不同人的人生觀。」

結論:

此次說明會鄉民僅有寥寥數人,在場媒體與關心此事的法扶人員總加起來明顯超過鄉民人數,但是鄉民發言多數明白表示反對試炸,正反雙方纏鬥至天色昏暗,結論僅為「會將意見反映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至於在鄉民反對之下,仍然要進行18日的試炸嗎?已經十分疲倦的計畫主持人陳清泉教授表示:「距離結案日期1月30日已經很近了,而且炸藥申請都已經完備,根據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簽訂的契約,試炸仍要進行,只能將鄉民反對聲音反應上去。」,居民聞言表示,若無論居民是否反對,鑽炸實驗都將進行,那今日說明會不過就是為「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走一場既定程序而已,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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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調查的期中報告,目前不對外公開,僅露出外皮讓居民看一下。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山下的南沙魯─杉林大愛村

南沙魯村在園區的最右、且偏北邊的地方,工程進度與桃源鄉、小林村、漢人村相比,真的相差很遠,未來南沙魯村居民何時可以安心入住?誰有資格入住?沒有符合入住資格者,但是山上也沒有房屋的人是否可以入住?

12月24日這一天抽空到杉林鄉的月眉農場,我想看看姐妹淘們未來的家『慈濟大愛村』。聽說,所有要住在大愛村的災民們,在農曆年前都要搬遷入住大愛村內。

在莫拉克八八水災的百日(11月15日),我曾參與大愛村的動土典禮儀式。這一天慈濟人至少動員了近二十台的遊覽車志工參與。當天還邀請那瑪夏鄉布農族災民以八部合音、桃源鄉的布農族災民獻唱詩歌做為動土典禮的獻禮。但是沒有邀請原住民頭目代表為土地、為祖靈獻上小米酒,沒有關係吧!慈濟人為大家募款興建永久屋。

相隔一個半月再次探訪,心理已有準備因為是施工重地,猜想應該只能坐在服務中心聽志工做解說吧!

沒錯,我真的只能聽志工做詳細的簡報說明。二台攝影機、二台相機的鏡頭對著我,用心紀錄著我認真聆聽解說的表情。過程中我發現實際接觸慈濟的志工們,原來這是一群信念堅定的志工們,他們可都是個個都耐性十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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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的南沙魯村在山下將成為紙面上配置的聚落。

怎麼辦?我真的非常想看到大愛村內的南沙魯村房舍進度!或許是耐不住我的哀求,我有幸得到慈濟師兄的允許,隨著他的帶領進入正在大興土木的慈濟大愛村。就像是慈濟大愛村興建的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碧玉小姐所說:「來自52各國家的愛心,慈濟只有用心將大愛村規劃為國際性的示範村,否則還真的很難對所有捐出愛心的人交代!」

慈濟人的大愛,在大愛村處處可見其細膩與用心之處:慈濟人的標章、慈濟人的微笑、原住民(泰雅族)的圖騰、滾滾河流上的大石頭、漂流木,都盡心的呈現在園區之內。不知道是否因為是國際示範村,所以在趕工程進度之際,還看見許多參與施作的臨工們,拿著鐵刷、提著水桶,一顆顆的清洗著石頭;這一幕鏡頭至今我不能理解,石頭上的泥土遇到雨水的沖洗自然會消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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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蓋房子,只能清洗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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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泰雅族的圖騰用在大愛村以布農族居多,且無泰雅族人的地方,就是怪嗎?

六百戶的建築工程,總共由四家營造公司分別趕工興建,針對之前考古學專家劉益昌教授所提的,大愛村決定興建時,他就提供遺址資料,並一再提醒施工單位開挖時,務必有考古人員在場。但十二月十四日團隊趕抵工地時,工程已開挖,且挖掘到重要遺址文物,文物最後下落不明,劉益昌十分火大,立即依文資法相關規定向文化局舉發。

我在接受師兄熱誠的導覽過程,未曾聽見隻字半語的相關說明,其實我想大家若要苛責慈濟人不懂所謂的『文化資產保護法』,是真的有點為難慈濟人了,因為慈濟的專業是在於緊急救助,遺址文物?距離慈濟人文化太遙遠了吧!

南沙魯村在園區的最右、且偏北邊的地方,工程進度與桃源鄉、小林村、漢人村相比,真的相差很遠,未來南沙魯村居民何時可以安心入住?誰有資格入住?沒有符合入住資格者,但是山上也沒有房屋的人是否可以入住?關於這些問題,大家也都不需要再問慈濟人了,因為慈濟人只是負責興建大愛村給大家永久居住的人。法令與資格還是政府的管轄範圍。

雖然屬於南沙魯村的建築進度落後,是不是會影響到南沙魯村的居民,可以在農曆年前順利搬遷入住,我想我在南部的災區陪伴時間裡,應該可以協助一些老、弱、無依靠的災民,參與搬家吧!當然,每一位關心災區居民的朋友們,你也可以伸出雙手投入未來的協助搬家行列喔!

南沙魯村的回家路

南沙魯村與別的村最大的不同是,大家都知道無論我的親友做了什麼決定,我們都有不得不的理由。所有關心我們重建之路的外人(包括自己族人)實在無須多做評論,因為山上、山下我們永遠有不能切割的血緣關係。

編按:

本文作者為文山社大志工社、原住民社團(文山實驗社)長,莫拉克災後長期投入那瑪夏鄉南沙魯村(或稱民族村)的陪伴工作。自2010年1月開始,作者將定期提供那南沙魯村的訊息,讓關心南沙魯的朋友有更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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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2009年莫拉克八八水災的世紀大災難,在台灣可能還有許多人不認識那瑪夏鄉的位置?

沒有2009年莫拉克八八水災的世紀大考驗,在台灣可能還有許多人不知道南沙魯人的韌性!

莫拉克八八水災已經離開台灣了嗎?

八八水災已經是第139天了,滿頭白髮的喜妹阿姨,看著我收拾行囊要到山上過聖誕夜,口中喃喃的說著:「不敢回家,不敢回家,因為山上有土石流」!

不願回家,是因為記憶太深刻!

不想回家,是因為內心太痛苦!

阿姨說:總是看見那驚恐的時刻畫面!女兒在洪水夾雜著如亂馬奔騰般的石塊之中,從此再不能聽見一聲「媽媽」!來到燕巢工兵學校後,阿姨不太與族人互動,總是習慣一個人慢慢的走向餐廳、一個人坐在樹下看著遠方山上的家;阿姨在工兵學校雖然有兒子、媳婦、孫子陪著生活,但是阿姨就是無法擠出一絲笑容。

小幸是我的姐妹淘之一,問他要回山上過聖誕嗎?小幸卻冷冷的回答:「不回家!再說吧!」家雖然沒有了,但是家人都健在,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小幸也不願與任何人討論未來該何去何從?但是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的長期工作,是小幸的願望,會有一份長久的工作嗎?水災過後小幸更明白不管先生是否在水災之後,能夠振作重新找到生命的意義,沉重的想望,卻也是甜蜜的期盼。小幸說:二個孩子平安才是唯一一件有意義的話題。

相較於阿姨的落寞與小幸的無奈,每個晚上浴室的兒童聖歌就溫暖許多;天真浪漫的孩子們說:「我們要回南沙魯的教會獻詩喔!」信仰在南沙魯村是像呼吸一般自然的習慣。與幾位村民討論八八水災逃難時,大家在逃難時帶了哪些物品時?竟有許多人不約而同都說:「一本聖經」。

阿真也是南沙魯村民族教會的忠誠信徒。八八水災的時候,雖然先生生病,但是一家四口還能順利連滾帶爬,相互扶持到舊社平台等待救援。他說:「你知道嗎?逃難時,我只帶了一個籃子,裡面裝了先生的救命藥品與一本聖經。現在這本聖經是我家的傳家之寶,由小兒子保管」。

水災之後阿真從未想過要回家看看!因為家只剩下一堆廢鐵。阿真說:「誰說我不想回家?但是家沒有了,又沒有田地可以種植,要如何生存?」阿真說:先生多年前合併中風與糖尿病,左半邊行動不方便,靠著阿真四處接不同的零工,你相信嗎?我還可以把一家人照顧得好好的!

阿真得意的笑容後面卻又不得不面對現實:「你說以後我在山下可以做些什麼工作?我什麼都不會?讀國中的二兒子、讀大學的大兒子、行動不方便的先生,想都不敢想下去,我真的很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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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魯村內除了廢鐵一堆,什麼都沒有的家,不只是阿真的家如此,大家都面臨相同處境。

在山上多次遇見打死都不做下山居住考量的青山教會趙牧師,水災之後是唯一一個每天都住在山上的人;山上固然有許多房舍遭到莫拉克八八水災嚴重的破壞,但是我的家只有大水走過,沒有理由要我遷居到山下!

趙牧師的堅持,固然讓許多官方人士想到頭就腫一圈;但是,我們真的忍心用我們的關心,取代對少數民族居住空間的執著?少數族群文化的特殊性,不正是因為環境讓文化更顯特色嗎?

吃完南沙魯的聖誕愛宴,阿芳靠著我的肩膀說:八八水災的時候,媽媽帶著一本聖經,我帶著一台相機與手機,我想打電話給在旗山消防隊工作的男友,但是電話總是撥不通,只好用簡訊告訴男友『快來救我們!我們在民族舊社平台!』

直升機來了又走了,走了又來了;還來不及整理生死ㄧ瞬間滅絕的驚恐情緒,立即得到八八臨工的工作看似讓自己忙碌,卻發現獨自莫名哭泣的時間越來越多了;三個月後因為連續狂哭二天不能停止,被送到醫院才發現自己得到「急性壓力症候」;休息了一個月,現在我又回到工作崗位上。

阿芳說:我們南沙魯的災後重建之路,真的有點複雜吧!但是我現在比較關心的是,我要如何過我未來的人生?離村?留村?對我們所有見證過大洪水的村民而言,山下關心我們的社會大眾,你真的忍心現在不斷的問我要答案嗎?

南沙魯村與別的村最大的不同是,大家都知道無論我的親友做了什麼決定,我們都有不得不的理由。所有關心我們重建之路的外人(包括自己族人)實在無須多做評論,因為山上、山下我們永遠有不能切割的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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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崩地裂,原來我們也像堅硬的石頭經不起大自然的撼動。

高雄縣府規劃的返鄉時刻表

那瑪夏、桃源災區道路、水電陸續搶通,縣府評估已符合災民返鄉標準。十五日縣府宣布,明年1月21日為原鄉災民返鄉日,屆時剩下已不適合居住的那瑪夏鄉民族村、其他村落少數無房屋可住災民,共計不到四百人…

根據報載,原住民鄉那瑪夏、桃源災區道路、水電陸續搶通,縣府評估已符合讓災民返鄉標準。十五日縣長楊秋興宣布,明年1月21日為原鄉災民返鄉日,屆時仍安置在營區將剩下已不適合居住的那瑪夏鄉民族村、其他村落少數無房屋可住災民不到四百人,等候進住永久屋 (中國時報2009/12/16,新聞內容附於文末)

然而,高雄縣受災境內含桃源鄉的寶山村、勤和村、樟山村與阿之巴部落、梅山口村,以及那瑪夏鄉的民權村都尚在等待原住民委員會規劃行程報告部落安全複戡結論;多處需求原鄉重建的中繼屋、永久屋之興建作業,也都還停留在等待官方做遷居地安全評估結論的階段,縣政府要求災民返鄉的政策宣示,是否表示縣府認為上述該等部落都已經是安全無虞了呢?

縣政府原民處長谷縱表示,上述部落雖由中央評估其不安全,但是經由族人於11月19日縣府抗議,與11月25日上抗議之訴求,可以知道部落的人民想要回鄉的需求;況且部落鄉民對於中央政府所安排的「學者專家」會勘部落安全性的反彈顯示,族人認為自己的部落其實是安全的、或是經過補強後可以安全;

同時,桃源鄉、那瑪夏鄉兩鄉鄉長都向縣府表達希望縣府協助鄉民返鄉投入重建的意見,因而縣府認為應可以擬定配套措施協助鄉民返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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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和平台遠眺(攝影/柳琬玲)

所謂的配套措施,縣府打算運用善款備妥農特產品加工設備,以及協助運送、行銷農特產品,並且將多多舉辦農特產市集,以協助災民恢復生計。然而具體作法呢?原民處長谷縱表示,他會運用自己也是縣政府民間善款委員的身分,建議農業處輔導原鄉成立農產品產銷班。另外谷縱處長也提出,只要道路的條件許可,將盡速協調高雄客運恢復原有的大眾運輸服務。

關於幾間災區的學校,由於三民國中、桃源國中與樟山國小都積極訴求返鄉復校,縣府已經考慮採納校方意見,進行返鄉復校的準備,但是教育處長李戴華表示,最後的拍板定案必須是下週(日期未定)待縣長親自上山確認安全無虞之後方可宣布。

至於僅有15名學童、目前寓居於六龜國小的寶山國小復校問題,由於並無積極爭取復校的民意,教育處長李戴華雲淡風輕表示,寶山村被宣布不安全,沒有1月21日復校的可能性。

由於目前山上災區的道路修復作業中,斷路斷橋都是以臨時性的便道涵管橋便宜處理,其中通往那瑪夏鄉的台21號省道小林段路基尚未穩定;通往桃源鄉的台20號省道的路也僅完修到桃源村路段,勤和村以上路段都還在搶修中,主要依靠壓平的河道行走;至於連接部落至農地之間的農路,也陸續在運用挖土機搶通中;遑論幾乎全數柔腸寸斷的斷橋,儘皆尚未處理。

其中,那瑪夏鄉公所於12月7日才正式遷回原鄉;然而,「中央1200億重建經費還沒下來,原民會也未撥款,『再慢,一旦進入雨季,災情又要來,政府不能等閒視之』」(聯合報2009/12/09)。

顯示縣政府的返鄉政策宣佈的同時,原鄉道路修復、防災作業等事務必須趕在明年汛期來臨之前提早做好準備,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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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床上的路((攝影/土豆)

(下)怪手與砂石車業者是目前山上最炙手的行業(攝影/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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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八八再造聯盟工作者)

附錄:原鄉災民 下月21日返鄉 文/ 中國時報 鄭緯武 2009-12-16

原住民鄉那瑪夏、桃源災區道路、水電陸續搶通,縣府評估已符合讓災民返鄉標準。十五日縣長楊秋興宣布,明年一月廿一日為原鄉災民返鄉日,屆時仍安置在營區將剩下已不適合居住的那瑪夏鄉民族村、其他村落少數無房屋可住災民不到四百人,等候進住永久屋。

縣府指出,目前陸軍官校、鳳雄營區安置中心災民僅剩桃源鄉勤和村、復興村、寶山村、梅山村、拉芙蘭村等五村八百廿人,另外,仁美營區有那瑪夏鄉瑪雅村、達卡奴瓦村三百六十六人。

社會處長吳麗雪表示,安置在營區年輕人大多回鄉整理家園,有的災民考量孩子就學問題暫時滯留山下,但本學期將於明年一月廿日結束。因此,建議廿一日就讓災民返鄉,關閉鳳雄、陸官、仁美三營區安置中心,只留工兵學校繼續安置不適合居住的那瑪夏鄉民族村村民,以及因房屋毀損未能返家的民眾,人數不到四百人。

原民處長谷縱喀勒芳安指出,原住民部落大多已符合返鄉標準,且安置各營區鄉民大部分已回鄉工作及整理家園,原民鄉鄉長也盼能帶族人儘早返回部落重建。

楊秋興宣布,陸軍官校、鳳雄營區、仁美營區的災民,原則於一月廿一日返鄉,他同時指示相關單位運用善款備妥農特產品加工設備,並協助運送、行銷農特產品,以及多舉辦活動或農特產市集,協助災民恢復生計。

(原文網址如下: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12+11200912160012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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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學生回來的樟山國小(攝影者:土豆)

他們的三不一沒有:不能怕、不能哭、不能選擇;沒有家

我們習慣出門前對家人說:「我出門囉」,在夕陽西下返回家中時說:「我回來了」。「回來」,「回」到原「來」的地方,一個有象徵意義、有實體物、有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地方。家的定義與價值,並不是來自於坪數裝潢…

前言:

本文作者為輔大生命力新聞網的記者,在民族村進行的訪談,在本文中,作者刻意隱去受訪者的名字,因為部落內已經有太多的爭議,作者期望單純的紀錄「人」的感受,因此採取這種模式,與關心部落的朋友分享。

如果組成家庭是每一個人生命歷程必有的章節,有個家,象徵的是什麼?

我們習慣出門前對家人說:「我出門囉」,在夕陽西下返回家中時說:「我回來了」。

「回來」,「回」到原「來」的地方,一個有象徵意義、有實體物、有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地方。

回家,就像呼吸一樣自然,不必多加思考,無庸置疑的,家的定義與價值,並不是來自於坪數、裝潢、設計,是歸屬感,透過這份歸屬感,定義出自己,分出族群,凝聚群體,看見文化。

住在燕巢陸軍工兵學校的民族村的居民,人口組成以布農族為主,族人說,與其說是民族村,不如說是民族部落。

88水災至今,族人們從家裡逃往平台,當救難人員與物資開始進入之後,又被安排到臨時安置所,現在的工兵學校,是族人們的中期安置所,卻在安置所內找不到安心,因為他們必須在這裡決定以後的「家」要在哪裡,以後的「生活」要怎麼繼續下去、孩子的教育、部落的文化……,

更重要的是,「未來」在哪裡?又或者,未來該以什麼方式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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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一步怎麼走,根據10/29在營區內召開的會議統計,大概有八成的族人希望到永久屋居住,也已經簽了切結書,一張薄薄的A4紙上,簽了名、蓋了章,就是確定了要離開相伴幾十年、甚至一生的山林,而其他的決定要回山上的族人,談起那一晚簽切結書的會議,他們說,「我們說好要互相祝福」,無論是離山而居,或是與山相伴,都還是自己的族人,不會變。

無論要到山下住永久屋的族人,或是想要回山上的布農人,橫亙在心上的考量都是「生計」。

過去在山上習慣的耕作方式適用於平地嗎?在有一處可以「安身」之後,族人們必須開始思考「立命」的問題,對於房子、生活、文化,一位族人這麼說:

「給屋子非常的簡單,但有沒有考量到文化?我們人數少,下山很容易被同化掉,產業方面,我們在山下要靠什麼?原住民做農比較怕投資,所以我們種出來的農作物比較差,所以我們比較適合在山上做有機,鴻海有說要收購,我也相信,可是價格問題呢?」

在沒有人可以保證收購價格是合理並且穩定的之前,下山的生活充滿了更多未知數,他們感謝提供這些方案的企業、團體,也知道各界都有心想幫助他們站起來,但他們想了解更多,希望得到更確定的答案,

如果最後政策拍板定案的是,山上可以繼續耕種,但在住進永久屋之後,山上的房子就必須放棄,那族人們勢必得在永久屋與山上來回往返,這對族人而言,又是一筆開銷,如果作物的價格不如預期,這筆開銷就從「投資」變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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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山上的人,考量的也是生計,原住民的生活很簡單,「在原鄉,你有看過乞丐嗎?」一位族人在與總統接觸時,直接問了總統這個問題。原住民重視分享,也習慣分享,整個部落的族人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看到這家生活比較有困難,大家就會開始幫忙想辦法,絕不會讓族人生活無以為繼。

到平地之後,生活開銷一定會比在山上大:

「在原鄉一個月收入兩萬塊,一個家庭就可以過很好的日子,我問過一些在平地工作的年輕人,一個月三萬塊是勉強打平自己的生活,如果有家庭有小孩的,多的都要留給小朋友,在原鄉的話很多地方都可以省很多,但到了山下,三萬塊能不能維持一個家庭的開銷?」

當自己的家庭生計都成問題時,又怎麼有餘力去顧及其他族人?

事情發生的那天,根本來不及穿鞋

問族人們,土石流來的時候,他們正在做什麼時,一名父親說:「我們都在準備過父親節啊,準備烤肉」,災難來得又急又快,這個爸爸一手抱一個孩子,拔腿就往上頭的平台跑,那一個瞬間,孩子的體重、房子裡有多少家當都不是他所考慮的,

身為一個父親,一個兒子,腦中只有一個念頭:「保護家人」,跑到民族平台之後,才發現自己沒有穿鞋子,將懷中兩個孩子放下之後,才感受到雙臂以抽筋來表達抗議,才開始意識到,家,變了。

民族部落中,至今仍有十多名族人下落不明,土石流瞬間帶走一切,留下的,是一片殘破,連痕跡都找不到,族人們只能透過記憶,憑藉著對那片土地的依戀,逐漸找出家「原本的位置」,問他們:親友們目前還好嗎,

一位族人這樣回答我:「我親戚他們家現在在小港」

我以為,是到小港與親友同住,但布農人接著補了一句「房子被沖到小港去了啦!」,我們才意會到,這句話的背後代表著多沉重的失去,接著又是一句「我嬸嬸一家人都沒有逃出來」,一句又一句的失去,在對談之中卻聽不到太多的情緒,失去的悲傷,就這樣從山上,一路帶到山下,當然,還有恐慌。

一開始聽到政府的承諾,我好高興我是中華民國的老百姓

帶著一身的疲憊與哀慟,布農人開始往山下撤離,身上有傷,心裡也有,來不及跟失去的親人告 別,也來不及好好地跟山說再見,很慌、很亂,天災來得突如其來,現實問題也來得又急又快,不僅僅是必須思考自己失去哪些,更大的未知數是:「我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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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去,是因為生活模式跟過去一樣」,一位想回家的族人這樣說,對於重建,他認真地說:「社會大眾會幫助我們,也會看著我們不足的地方」。無論是選擇回山上,或者是永久屋,大家都想靠自己的力量在社會的關注下站起來,

但莫拉克風災至今,將近三個月的時間,每天都有不同的消息傳出,甲得知A資訊,乙得知B資訊,丙知道的是A+B。

根據部編版字典上的解釋:「政策,泛指某一團體組織為達到設定目標所採取的方法、策略。」

三個月下來,目標、方法、策略,就跟月亮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外界各有解釋,受災的人們也像看著頂著喜帕的新嫁娘,特別的是,這個羞答答的新嫁娘叫「政策」,姑娘不下轎,迎娶當然也無法繼續進行。

「我直接問縣長,今天如果我們住進永久屋的話,我們會不會失去山上任何一塊東西,縣長說不會啊!都還是你們的,那時候,我很高興我是中華民國的老百姓,之後來的意願書要我們簽,我覺得很奇怪的是,在我們還在恐慌的時候就丟這些給我們。」

頭七那天,族人們拿著布條,總統的隨扈問他們有什麼事,他們問總統一樣的問題,「總統說:ok啊,都還是你們的,院長也說,當場我們都很高興」,之後的幾次場合,也都得到這樣的答覆,卻沒想到中央重建條例公布後,一切又開始充滿變數,回家的路愈來愈難走。

來不及怕,也來不及哭的族人們,驚魂未定的同時就必須同時思考:意願書、調查表、中繼屋、永久屋……這些連相關單位都還沒有統一說法的名詞,充斥在他們的生活中,想不想回山上變成「我們能不能回山上」,回家,變成疑問句,而且,這個答案必須讓別人來定義。

政府官員你要很清楚,要下來跟我們聊,聽聽我們的意見想法

「還在不明確時,我們應該是要先知道先清楚了解住進永久屋的好壞得失,清楚了解,回家是不是會比較好,我們會失去什麼得到什麼,在非常了解情況下再做選擇也不遲。」

在回家與否之間,每一個布農人心中都面臨這樣的拉扯,對山上都還有思念與記憶,有些人因為小朋友教育的問題而選擇下山,也有人被這次的災難給嚇壞了,卻也同時存在著「三五年後可以回山上」的想法,

目前的資訊是,山上可以回去,但土地會被降限使用,「第20條說:建地所有權都是我們的,但會遭受很多限制,但沒有明確說明,如果我們住進去了,之後才說限制,那我們一點反應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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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你要很清楚,要下來,跟我們聊,聽聽我們的意見想法,互相溝通,達成最好的共識,而不是說條文就這樣,然後要我們直接這樣作。」

有一棟房子可以住,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但除了住之外,還有許多面向是應該被思考、討論的。族人們其實清楚條文跟政策並不能夠真的面面俱到,也無法同時兼顧所有人的需求,但在這個政策被訂出來之後,有許多細節應該要再被檢視,透過對談之後達到共識,無論是想回山上或者是要住進永久屋的人,都有自己的考量。

他們可以選擇要不要回山上,卻一直得不到一個肯定的說法,縣府人員到營區內作永久屋的居住調查時,手上拿的名冊,很多名冊上的人名都是這次災難者往生者的名字,在有關單位都還沒有「同步更新」所有資訊與資料時,誰也不能肯定的告訴大家「是或不是」,一個部落的年輕人說:「我們比較喜歡是跟不是啊!」

一個肯定的答案,卻是誰也都給不起的。

我常講,我先回家啦,我希望三五年後你們也能回來

最近一次針對居住的問題開會時,最後的決議是多數人要搬到永久屋居住,他們說好了要相互祝福。決定回山上的人,就像是先回去幫大家守著山、守著家,然後,在山上等著族人們,「回家」。

想回家或是想要中繼屋的族人,不希望自己被定位成是政府的「麻煩製造者」,願意住到永久屋去的族人,也都還把山放在心中,在想家的時候,有個寄託,可以回憶。

想回山上的人則說,「今天如果這整個村莊遷離到永久屋,山上沒水沒電,政府不會供應,政府也不會開山上的路啊!」而這也是他們目前所想到的辦法。

「只要想回家,一定可以找到方法」。

山上會斷水斷電嗎?高雄縣災後重建委員會第6次會議紀錄

原本原民會對永久屋的解釋:「接受撤離獲配永久屋之民眾,仍可保有其原鄉土地所有權,惟不得住人,僅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其用途得由部落討論決定。」但高雄縣府傾向「凡被劃入危險區內的部落,採取斷水斷電措施」

前言:

最近那瑪夏鄉民族村民想回山上的族人,聽說一個訊息:如果部落中多數人要遷居山下,那麼山上的房子就會斷水斷電,房屋上封條。

原本原民會對於永久屋分配的解釋是:「接受撤離獲配永久屋之民眾,仍可保有其原鄉土地所有權,惟不得住人,僅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其用途得由部落討論決定。」,但縣府認為,原民會的說明,讓山上房屋的使用權陷於模糊,亦有分配到永久屋的居民認為,如果可以有人不下山,還能使用部落的房屋,對搬下山的人「不公平」,縣府目前則傾向,「凡是被劃入危險區內的部落,山上採取斷水斷電措施」。

但這樣的決定,也等於封鎖了想要回部落的族人的機會,也與中央原民會原有的政策設計並不相同,而按照重建綱要計畫中的分區圖,幾乎所有的部落都被劃為「危險區域」,原本原民會是採取「居民自主投票」,「表決認定危險或遷村與否」,現在縣府若打算依綱要計畫中的範圍劃定,那麼部落的命運恐將會完全不同。

以下先刊出「高雄縣災後重建委員會第6次會議紀錄」,提供所有族人參考,我們也將繼續瞭解各級政府對這部分的具體解釋與作為。

高雄縣災後重建委員會第6次會議紀錄一、時間:中華民國98年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

二、地點:縣府大樓3樓簡報室

三、主席:楊 主任委員秋興(縣長) 記錄:郭玉梅

四、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名冊

五、主席致詞:略

六、本縣重建委員會工作總報告:略

主任委員裁示:

(一) 永久屋係由政府提供,其興建經費高達一、二百萬,故永久屋分配條件之訂定以及取得永久屋者,其原居住地的土地與房屋等處理原則,必須謹慎處理,中央於作成正式決定前,應與縣府充分溝通,請原民處向中央相關部會反應本府意見。

另基於保護鄉民安全之立場,對於原居住地房屋雖未毀損,但因位於不安全區域,而配有永久屋者,本府認為其原居地房屋之土地所有權仍可保有,惟房屋所有權不應再歸私人所有,否則無法避免民眾於領得永久屋後,仍又回到原居住房屋居住,造成不安全性依舊存在之問題,本事項亦請原民處向中央表達本府立場。(原民處)

(二) 河川區域外已流失之私有農地,若政府於附近進行堤防或護岸復建或新建工程時,可協助無償背填回復,若政府未進行該項工程地區,民眾可向公所提出自行回填回復之申請,經公所審核同意,縣府原則上亦會同意。(水利處、農業處、各鄉鎮公所)

(三) 有關農地流失者,可否比照休耕給予補助,請農業處查明,若中央尚未規範此部分之處理方式,請建議中央速予規定。(農業處)

(四) 高屏溪及旗山溪河道因土石淤積而縮減,應強制疏濬,惟河床涉及私人土地部分,中央係以地上物補償或比照休耕給予補助,請水利處查明。(水利處)

(五) 因道路尚未搶通而無法提報災損之鄉鎮,請公所針對道路已搶通之村里,於一週內將災損調查提報縣府,俾利縣府呈報中央核撥相關補助金。(各鄉鎮公所)

(六) 本縣重建綱要計畫請計畫處辦理委外作業,並請各局處先行草擬部門重建計畫,以利後續整體規劃。(各局處、計畫處)

七、專案報告:略

主任委員裁示:

(一) 小林國小之重建位址原則上擇於甲仙鄉關山村中興國小舊址。(教育處)

(二) 考量那瑪夏鄉民生國小仍有潛在危險,請鄉長協助就遷校事宜考量可行性。

(三) 有關那瑪夏鄉民族村設置紀念公園案,請專案呈報文建會研議辦理。(文化局)

八、重點工作報告:略

主任委員裁示:

(一)有關杉林鄉月眉農場永久屋之開發計畫,先行審核圖說,俟土地變更完成再核發建照。(建設處)

(二)下次會議邀請公路總局第三工務段及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列席本縣重建委員會議,分別報告本縣省道修復及河川砂石疏濬辦理情形及預定進度,請工務處及水利處聯繫,往後之會議公路總局第三工務段及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均請列席。(工務處、水利處、計畫處)

九、提案討論

(一)提案單位:工務處

1. 案由:本處辦理莫拉克風災租金補貼,有關房屋座落於危險區域內案例能否適用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租金補貼條件仍以符合安遷救助資格為原則。

2. 案由:有關本縣重建推動委員會第3次會議紀錄指示向中央反映租金補貼發放之道路搶通日後一週為止之規定不合情理乙案,經內政部營建署函釋,研提方案請討論。

決議:

提案報中央重建會有關因道路中斷無法返回自有住宅者,租金發放期限延長至道路搶通後次月為止。(工務處)

3. 案由:小林村申請月眉農場組合屋,經核有5戶戶籍不在小林村之受損房屋,能否配予組合屋乙案,提請討論。

決議:

本案5戶如經查核於他處確無房屋,且組合屋仍有名額,原則上同意配予組合屋。

(二)提案單位:建設處

1. 案由: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戶現勘申請機制因已過88水災2月多,再加上房屋毀損證明書有效期限為99年2月28日。為使房屋毀損戶申請流程更為簡政便民且縣政更有效率,建請同意本案所研擬申請流程並訂定申請截止期限。

決議:

(1) 毀損戶現勘申請期限為98年11月30日,12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請,但道路不通地區排除在外,另案提送本縣重建委員會個案處理

(2) 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戶現勘申請流程如下:

(階段一)由各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

發文公告週知限於98年11月30日截止收件,12月1日不再受理申請。

(階段二)由各鄉鎮(市)公所將受理申請案件整理造冊交由縣政府建設處辦理現勘。

(階段三)建設處現勘結果統一造冊資料函送公所公告(含毀損戶及非屋損名冊),不再另函個別通知所有權人現勘結果。

(階段四)建設處開立毀損證明書,俟【永久屋審查機制】啟動後,於審查當時發給各建物所有權人,且現勘房屋無毀損者不再開立或發文通知。

2. 案由: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戶永久屋申請聯合審查機制

內政部營建署業於98年10月20日假本府召開「研商『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相關事宜」會議,俟會議紀錄核定後,速啟動辦理本府聯合審查機制,請相關單位屆時配合辦理,俾利推動本業務。

決議:照案通過,並請嚴謹辦理。

十、委員提建

(一) 沈 委員茂松:

屏東縣政府針對配有永久屋者,要求其原居地房屋不得居住,僅得作工寮使用,並限制所有改建,且不提供水、電,此項作法建請參考。

主任委員回應:委員提建與本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二) 許 委員中立:

1. 農地流失可否自行回填部分,仍請考量通水斷面之需要,預留相當寬度之洪水與土砂流動使用。

主任委員裁示:

河川區域外已流失之私有農地,由政府於進行堤防或護岸復建或新建工程時,無償背填回復,若政府未進行該項工程者,則可向公所申請自行回填,請公所於審核時,參考委員提建妥予審核。(各鄉鎮公所)

(書面意見)

2. 縣府開發之土地適宜性查詢系統相當好,建議多供大眾使用或府內多加應用。(請計畫處參辦)

3. 高、中度環境敏感區辦理演練或宣導,可同時向中央相關單位爭取經費辦理。(請農業處、消防局參辦)

4. 各級政府有關重建需求,請重新彙整(要先檢示確實需要),並統一列入重建委員會辦公室,以利向中央爭取經費。(請專案辦公室參辦)

(三) 林 委員錫耀:

1. 有關行政院重建會作成決議:「經鑑定為危險地區,如經溝通後仍不願撤離者,則應告知該危險地區亦不得供人居住,土地並降限使用。」既已限制居住,溝通只是手段,最後目的就是一定要居民撤離,另居民若不願意入住政府免費提供之永久屋,亦不可能花錢於他處購買房子,所以可能又回原居地居住,此項決議效用未能真正顯露,屬不實際及不可能之作法。

2. 有關行政院重建會作成決議:「接受撤離獲配永久屋之民眾,仍可保有其原鄉土地所有權,惟不得住人,僅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其用途得由部落討論決定。」,此項決議執行不易,原房屋可能名義上為工作室,實際上仍為居住之用,萬一再釀災,誰應負起責任?

善心人士捐款及政府花稅金興建永久屋之目的,是為讓重建區民眾遠離危險,若配有永久屋者仍回到位處危險區域之原居地居住,違反安全立場及公平原則,會引起社會很大爭議,所以縣府堅持原居住地房屋未毀損,但因位於不安全區域,而接受撤離配有永久屋者,原居地房屋所有權應拋棄之原則是正確的,縣府意見應充分讓中央了解,並尋求一致做法。

社會處回應:

呼應委員提建,如:民族村目前有10~20%堅持不入住永久屋者,因行政院重建會所作上述決議,而認定不申請永久屋者,仍得回原鄉居住,並獲得包括申請永久屋者資產在內的所有原鄉資產,鄉親的過度解讀需要釐清。

主任委員裁示:

重申原居住地房屋未毀損,但因位於不安全區域,而接受撤離配有永久屋者,雖得保留原居地房屋的土地所有權,惟房屋所有權應拋棄之原則,另行政院重建會所作上述決議執行上會有漏洞,請原民處向中央相關部會反應本府意見,有關永久屋分配條件,中央於作成正式決定前,務必與本府溝通及研議。(原民處)

(四) 盧 委員友義:

1. 學校興建者,除環境及硬體合乎生態、環保、綠建築外,軟體內容除在地文化外,應加入森林小學之內涵,以合乎原民重視自然環境之精神。

主任委員回應:

將依委員提建,朝森林小學方向興建,作為生態典範學校。

2. 未來重建會要求公路總局及七河局代表列席,希望重建會能先行彙整道路及水利的問題,提供給上述單位研議,能於重建會提出解決方案。

主任委員裁示:

可以的話先行彙整道路及水利的問題,提供給上述單位先行研議,委員如有任何意見亦歡迎提出。(工務處、水利處)

3. 居住永久屋與山上住居的問題,縣府應強力要求中央政府決策前要與縣府充分溝通,否則未來執行出問題時,原住民會歸責於縣府。

4. 建請各單位之提案,應以政策性為主,執行性之提案請另由其他會議討論。

主任委員回應:

因考量經縣級重建委員會議通過之提案,中央較能予以重視,故若涉及向中央建議之執行事項,仍宜提出提案,但若屬本府可自行協調事項,請另由其他會議討論。

(五) 徐 委員力平:

天台山組合屋已完成50戶,請縣府多加宣導,以使有需要災民能申請入住。

主任委員裁示:請加強宣導。(工務處)

(六) 丁 委員澈士:

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決議之「全國治水會議」第(八)項:有關斷橋重建,採取山路河橋共治之原則,本原則無異議,惟跨越河川之任何結構物【可能有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農田水利會、鐵路局、高速公路工程局、文建會(如高屏溪鐵路橋)、台灣中油、國防部(如左營軍港在高屏溪取水)】,涉及那麼多單位,在河川上建構,最主要的是,河川是一體系,上游設施會影響中、下游河防安全,下游設施亦會上溯而影響上、中游之水流,為避免如后豐大橋之落橋,而涉及水利署之河床堤防安全,與自來水管線在河床設施而造成互推責任,建議應由「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或「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協調、審議、諮詢及追蹤管考功能確保成效。以上建議建請提到本會第7次委員會之結論追認。(書面意見)

(七) 王 委員立人

本會議提案如:永久屋申請聯合審查機制案,卻未見該機制之說明,建請各單位考量提案提出之必要性。

主任委員裁示:

往後之提案,如涉及向中央建議之事項再予提出,請各局處於提案時務求周延。

(八) 那瑪夏鄉鄉長伊斯坦大.呼頌委員:

1. 依行政院重建會作成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原則,協助居民於原居住鄉內經鑑定之安全地區,協助其興建永久屋之決議,建議是否可於那瑪夏鄉內尋求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

主任委員裁示:

請提供地點以供勘查,但若於那瑪夏鄉內興建永久屋,則需考量交通問題,農作物無法順利運輸,恐影響生計。(建設處)

2. 請原民處向勞委會爭取擴大就業計畫,提供鄉民以工班方式整理農田及農作物之工作,而不要只是打掃清潔環境。(原民處)

原民處回應:

目前原民會之專案計畫仍有名額,請公所提報計畫以便向中央爭取。

(九) 茂林鄉代理鄉長許 委員正忠:

1. 建請儘快針對居民選定的2處興建永久屋地點進行安全性鑑定。(建設處)

2. 若夫妻擁有並分別設籍於相鄰2戶房屋,如何配住永久屋?

主任委員裁示:個案處理。(建設處)

(十) 六龜鄉鄉長代表昝 秘書希三:

1. 有關本鄉提報興建永久屋地點,六龜鄉不老段0935-1地號及土壠灣段0479-01等10筆土地之安全性鑑定,敬請儘速核定。(建設處)

2. 另該10筆土地內有土壠灣段0479-01土地之9筆為私人土地,是否可請中央及縣府補助價購,供慈善團體(法鼓山)興建永久屋,以安置災民。

主任委員裁示:

若提報興建永久屋之地點經鑑定安全,並取得中央重建會同意興建永久屋,請公所負責協調地主,而由縣府配合價購,另法鼓山願意興建永久屋,縣府樂觀其成。(地政處)

3. 有關新開設置紀念公園或紀念碑由內政部核定5,000萬之經費辦理,惟土地是否得由5,000萬之經費內價購,否則該地區實無公有土地可供興建。

主任委員裁示:

假設於崩塌原址設立紀念公園或紀念碑應無徵收土地問題,惟如何設置,仍請文化局與文建會研討,另居民對本案如有其他想法可讓縣府了解。(文化局)

4. 如奉核定購置私人土地興建永久屋及紀念公園,敬請縣府協助本所辦理土地變更。

主任委員裁示:

本案如取得中央重建會同意,縣府將協助公所辦理土地變更。(建設處)

(十一) 甲仙鄉鄉長代表曾 秘書海星:

1. 本所贊同小林國小於中興國小舊址重建,惟五里埔至中興國小交通車經費應逐年編列。(教育處)

2. 建請於鎮海軍公墓上方土地建蓋公祠。

執行長回應:

日前已作成決議,請居民選定適當地點後,由縣府協助建蓋。(民政處)

3. 建議以石磯谷入口處作為永久紀念碑設置地點,並將再與居民溝通。

主任委員回應:尊重居民意見。

(十二) 桃源鄉鄉長謝委員垂耀:

1. 建議公路局至本委員會議報告。

主任委員裁示:

由工務處連繫邀請公路總局南區工程處,於下次會議針對道路修復,包括目前進度、預算編列及重建期程,作一專案報告。(工務處)

2. 目前七河局正進行桃源鄉勤和村之河川疏濬工程,建請七河局順便利用河床土石施作蛇籠。

主任委員裁示:

提請行政院重建委員會辦理。(水利處)

3. 本所於8月下旬提出的重建需求項目,包括吊橋、部落安全基礎建設及簡易自來水等,中央何時可以核定,建請儘速給予回覆。

主任委員裁示:中央預算尚未通過,俟通過後才會陸續核定。

(會後聯繫鄉長表示,本案係為建議縣府將歷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附於會議資料供參,計畫處就此案已答覆鄉長,自本(第6)次會議起,業依其提建辦理。)

十一、居民代表提建

(一)那瑪夏鄉民族村代表林清章先生:

1. 是否未申請永久屋者,仍能於原居地居住或興建,且土地不須降限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並不公平,另有關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建議依各部落需求個別辦理。

主任委員回應:

未申請永久屋者,位於危險地區之原居地,政府不同意興建房屋,然若位處安全區域者,因係屬民眾權利,得依法申建。另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與縣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2. 有關獲配永久屋之民眾,其原鄉房屋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問題,建議私人產權回歸私人所用。(原民處)

3. 感謝縣長為民族村爭取設置紀念公園,惟設置地點若涉及私有土地,請縣府考量徵收問題。(文化局、地政處)

4. 本村接獲公文指出,配有永久屋者,其原鄉房屋將進行拆除,是否確有此項決議?

執行長回應:

貴村所接獲公文係本府函轉內政部公函,而有關原鄉房屋必須拆除之規定業已修改。

主任委員回應:

獲配永久屋者,原則上原鄉房屋所有權必須拋棄,不得居住,至於是否拆除,政府會裁量,或考慮徵收,但不會強制徵收。

(二)六龜鄉新開部落莫拉克災後重建協會潘理事長星貝:(書面意見)

1. 營建署已於98年10月14日請專家學者會勘,已納入安全考量新開分址不老段9035、9035-1、不老段1005、1005-1、1007、1009地號等土地,提供作為永久屋之興建田地,請重建委員會及專家學者現地會勘第2次,儘快讓新開居民有安全的家。88水災至今兩個多月,居民徬徨,請楊縣長及重建會委員、專家學者幫忙。(建設處)

2. 133道路請儘快協助完成。(工務處)

3. 新開部落居民因農地流失無法耕作,又政府之職訓及就業名額未保留給新開居民而影響生計,建請協助解決。(勞工局)

(三)桃源鄉勤和村重建關懷自救會劉總幹事行健:

1. 建請水利處立即為本村進行河川護堤、護岸修復補強工作,自本村桃源國中段至本村曾江清水理事長住屋段進行堤岸修復補強工程。(水利處)

2. 建請農業處立即進行本村「東川溪」整治工程,以確保本村之安全,及水土保持國土保安之工程。

主任委員裁示:請農業處會勘評估辦理。(農業處)

3. 本村預備道路及相關民生設施復建之作業

(1) 建請儘速協助本村恢復交通、水、電等基本民生設施。(工務處、建設處)

(2) 建請加強本村未來避災之措施作業,以及預警系統設置、演練。(農業處、消防局)

(四) 桃源鄉梅蘭村代表張新華先生:

建請儘快針對彰山部落作安全鑑定。

原民處回應:

業已提報原民會辦理,惟因道路尚未搶通,仍未排入勘查行程。

主任委員裁示:

行文行政院重建委員會,請公路總局儘速搶通道路,俾利進行安全鑑定作業。(工務處)

(五) 甲仙鄉小林村自救會徐梓潔女士:

1. 建議位於五里埔興建永久屋地點上之古厝不列入土地徵收範圍。

地政處回應:古厝已排除於土地徵收範圍內。

2. 請提供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資料供參。

主任委員裁示:請計畫處提供資料。(計畫處)

十二、臨時動議

社會處提案

案由:有關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經建設處比對64戶於申請永久屋恐無法有相關證明文件,後續處理情形,提請討論。

(編註:永久屋申請後於10月29日進行,僅有40幾戶通過申請)

決議:

(一) 提請中央重建會同意採本府以下建議辦理。

目前情形 戶數 建議協助方案
1. 尚未繼承或為向國有財產局承租之土地,且有水電證明 26 協助民眾儘快辦理繼承或請國有財產局出具土地同意使用或租賃證明。
2. 為親屬提供土地或向國有財產局租地,無電費證明者(係向鄰居接電) 26 *土地所有權部份:1.國有財產局租賃者請國有財產局出具土地同意使用或租賃證明。2.親屬提供者請民眾出具土地使用同意證明(建請營建署制定統一格式)並向法院公證。*電費證明:

鄰居親友提供者請出具證明並向法院公證。

3. 只有電費證明(1人表示向人購買未過戶資料都遺失;1人表示土地是兄所有,但兄已過世;1人表示沒有) 3 1. 土地世兄所有但是其兄已過世,仍可向現有土地所有之親友出具土地使用同意證明(建請營建署制定統一格式)並向法院公證。2. 另兩人無法提具證明恐無法申請。

(二) 請法制處協助設計法院公證之格式或協助民眾前往法院辦理相關公證。(法制處)

十三、散會:下午7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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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munch,引用自作者部落格。未來民族村是否會成為荒煙蔓草,目前還不知道。 )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

那瑪夏大逃亡─奔逃的部落人生

跑回山區的那瑪夏大逃亡,不斷展開,政府該悟澈,山下無能遷村安置,就該將重心移回山上,協助山區的部落,找到安全的居住位置,進行永續和諧的山居型式,讓原住民不只是文化的代表,更是自然生活的世界楷模。

作者為資深線上記者,從九二一至今對偏遠鄉鎮及部落特別關注,本文為八八災後的系列報導,特別針對還有很多村民沒下山的那瑪夏鄉民權民生兩村,以及想回家的族人未來將面對的情勢,感謝作者提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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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通,可以回家了!」

一句話語,在二個營區流竄,工兵學校的民族村民,以及仁美營區的民權、民生村民,開始興奮起來,找來各種可以上山的交通工具,在光輝的十月,逃出營區。

一個多月的軍營生活,沒有不好,三餐專人煮食,不時安排電影播放,甚至還有熱心人士前來關懷捐款,被供養的生活沒有不好。但是以鐵櫃隔間的營房,失去隱私,簡單的換洗衣物,算是全部家當,就算再好的生活照顧,任何人也住不習慣,因為那不是家,不是有著生活記憶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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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孩子住在營區的媽媽,在黑板前粉筆槽放著盥洗用品,一個提袋就是全部家當,簡易的折疊桌讓孩子寫功課,累了就到軍床上休息,一早醒來就是告訴自己要堅強,然後等待八八專案分發工作。看在眼裡心裡傷悲,那一位媽媽不是希望讓自己舒舒妥妥、漂漂亮亮,當了災民卻就一切無力。時間久了,她覺得像寵物鳥,關在一個舒適的牢籠裡,日漸失去力氣。

另一棟大樓的村民,父親生著病,從一下山就落寞無語,唯一的言詞就是問著,「什麼時候可以回家?」,但是父親想上山,孩子上學在山下,他在走與留之間,難以選擇。

當路通,可以回鄉!在官員帶著媒體前來宣布居民回鄉重建之前,許多那瑪夏的村民,已經開始陸續回鄉。媽媽帶著孩子回去看看,村民則送爸爸回到山上依親,更多的人帶著行李,離開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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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鄉的路,相當遙遠,一條從甲仙繞南化走山區產業道路,進入那瑪夏,走過的村民說那是一條魔鬼的路,路小又陡相當危險。

另一條則是從嘉義大埔進入茶山,再由茶山接往那瑪夏,道路情況相對良好,但是依舊要通過二個河床,以及二個崩塌地和一個連續髮夾彎的陡昇坡,更重要是路很遠,原本從那瑪夏到旗山只要一個鐘頭,現在從高雄到嘉義進那瑪夏,繞路走足足要四個小時,

但是,許多村民要回家,因為他們知道山下再也住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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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村的議題,一開始講了很久,大家想山上景況很慘,鄉公所都毀了,大概那瑪夏鄉註定要遷村,整個鄉會消失在台灣地圖之上。但是一連串的高高低低官員來訪,大大小小會議之後,原本還在擔心遷村地點如何選擇,山上產業如何處理,到後來才發現根本沒有遷村一詞,官方文件上精確的名詞是「災民安置」,只有受災的居民才能接受安置。

災民,必須以家屋毀損作為認定標準,一些天真的那瑪夏鄉民,以為當初搭直昇機下來,被登記收容就算災民,但是面對認定程序的一堆表格,才發現那只是當初配合官方救援統計人數的媒體大戲,在災民認定的法定程序上,根本不具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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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山裡的逃難大戲,民生村民回想起來都想笑,民族村受災嚴重,災民不斷被接運出來,但是民權和民生村受災並不嚴重,許多村民原本不想走,但是斷水斷電、物質缺乏,大家才想下山,卻發生山下官員要求無災別下山的事件,到後來耳語不斷,山下有的吃,還能分捐款,以及搭直昇機才算災民,大家心想當災民才有補助,一窩蜂的搶上直昇機,下了山就沒路再回去。

到現今才瞭解,原來不是所有人都是災民,為了簽與不簽吵成一團,甚至部落感情嚴重撕裂,根本是一場荒謬的鬧劇。

因為不是下山的所有人都能接受安置,甚至受害最嚴重的民族村民,擔心山下永久屋的安置問題,在一連串簽署意願書的風波後,歷經幾場討論會,最終解決方案漸漸明朗,慈善團體蓋的永久屋區,只能收容一部份災民,更多的災民,政府鼓勵領取生活補助去依親或是租屋,甚至還有絕對優惠但是還不起的低利購屋貸款,成為解決災民安置的終極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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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村行動的集體遷村,切割成一部份的災民安置,再分散成個別家庭找出路的災民處理,這種集體、部分到零散的消失手法,九二一震災後用過,政府只是將責任分段卸責,其中一個潛藏的指導原則,就是盡早讓災民離開消失,別在收容所、組合屋讓媒體聚焦報導,當災民不見,災害就成歷史。

永久屋還在吵,時間又得拖,但是宣布族人可以回鄉政策會很快,桃源鄉的居民,已經敲鑼打鼓送回鄉,接下來就是那瑪夏鄉,再接續應該是霧台鄉,隨著部落安全說明會的判別,區分出居民安置的分界線。

劃為不安全、無法居住的部落,算是政府難以逃避的責任,將會被認定為災民,安排住進永久屋,或是鼓勵依親、租屋。其他地區,無論安全或有條件安全,只要道路修通,山上房舍沒有問題,大概都是鼓勵回鄉,再依照後續頒定的土地使用原則,規範住居以及農作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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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旬,原民會孫大川主委親自主持的說明會,明白宣示政府的處理態度,一些擔心山上不安全的居民,還希望政府能審慎評估,讓有條件安全的民權村,也能劃為災區,讓居民也能接受安置。主委好意的想辦法爭權益,但是身分認定、道路修通、以及地區劃定,早已不是原民會的權責。他委婉的告知,在部落安全說明會之後,接著就是災區土地審定劃分的問題。

災後二個多月,山區不斷被清理,損害狀況日漸明朗,民族村緊鄰野溪旁的三個鄰,房屋嚴重毀損,民權村在公路靠山一側,堆積大量土石,民生一、二村則是沒有損傷,依照房屋損害的認定標準,民生村、民權村,甚至民族村的一個鄰,都還可以住人,但是現在可以住,未必代表未來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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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村受災戶一直希望,村落上方的民族平台,能夠作為遷村考慮地點,甚至擔心上方土石堆積的民權村,也希望遷往高處平台,但是目前完全不在考慮之列。簡易的家屋清理,以及道路搶通工程,不斷在山區進行,但是那只是給居民一條回家的路,以及能住的房子,至於存在的危險,依舊存在。

受災的居民想辦法安置,沒受災的居民回山居住,已經是清晰的災後政策。近三個月來,政府的重心一直放在山下災民的處理,對於山上部落的重建,根本沒有計畫,甚至在一開始想像性的讓部落離山、讓山林養息,卻發現根本無力集體遷村後,乾脆讓居民回山,一切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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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婦女說,山上的人都很認命,前來幫助的人,她們都會記得。災後不久,曾有一群國軍上山清路,沒多久媒體說國軍搶災民食物吃,嚇得整個部隊不敢再吃居民的食物,啃乾糧吃罐頭每日上工,居民看了傷心,氣起來國軍不吃,居民也不吃,那一晚山上部落裡,掉著淚水一起吃飯。居民說,災後的冷與熱,她們都知道也感激。

到了現今,山下的居民發現政府根本沒有遷村打算,開始回山清理房屋,準備回鄉居住。但是新的問題開始出現,留在山上的居民,不滿住在營區的居民吃飽喝足、獨享捐款,住在營區的居民,認為不能遷村,就是山上居民一直抗拒,猜忌相疑的氣氛,在居民回鄉的時刻瀰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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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山上的居民,發現山上行政、生計、教育整個停頓,居民靠接濟物質生活,賺的也是八八專案的零工錢,山上的產業,在許多連接果園的道路坍塌中斷後,根本無法採收,就算採收運出來,也是不敷成本,大家忽然發現,政府沒辦法遷村,要居民回鄉,但是對回鄉之後的重建,根本沒有對策。

這是政府矛盾所在,也是長期的山林治理的問題。面對山區部落,早就沒有長期的規劃,重心始終放在風景區、商業集中地的觀光建設,部落就是建造一些消耗預算的景觀平台、文化館、農產中心,形成少數人有錢,多數人困頓的部落樣貌。

一旦災害發生,根本不分災害之因,一股腦就是要大家下山,不願附近找地遷村,改善居住環境,或是從根開始輔導居民從事護山的農耕、造林或休閒產業,問題是離鄉遷村困難重重,政府作不到,又只能消極的讓居民回鄉,再以道路不修或慢慢修理的方式,變相脅迫居民下山。

中橫梨山是一個例子,十年來不修路脅迫下山的方法無效,如果未來看不見願景,誰願背井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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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族村,已經有居民上山整理房子,就算屋後就是河床充滿大石,也是打算搬回來居住,因為許多人說不會年年大雨,還有心想颱風季先躲開就好,更重要是就算分到永久屋,也不知道山下能夠作什麼工作。這樣的決定,讓人擔憂,為何沒有較好的對策,就讓居民用生命和自然對賭?

三個月來,政府只是忙碌山下災民的安置工作,所謂災後重建,根本看不出對於災區,一套長遠而完整的政策,除了端著山區保育的禁止、限制管理政策之外,根本沒想過如何讓山與人共生共榮,陪伴一些有想法的原青社團,創造新的山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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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目前重建中最糟的問題,政府只醉心山下結合企業、慈善團體的終極屋重建實驗,打造一個完美的災後收容新市鎮,卻忽略更多不想或無法參加實驗的居民,陸續回到山上,等待下一步的生活開展,一旦所有重建資源集中在政府劃位、慈善團體建設的空間裡,真實災區所在的部落,就像轟炸後的巴格達城,居民開始苦悶,這裡是不是已被國家遺棄的廢墟。

於是,逃亡成為部落的季節景觀,災難逃下山,災後逃回山,年復一年,從這個部落到那個部落,倖存的部落,就作為台灣的原住民文化特色,歌照唱、舞照跳,然後等待下一次的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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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區裡,跑回山區的那瑪夏大逃亡,不斷展開,能走的大概都會回鄉,畢竟再好的三餐照顧,不會是生活的實景。到此時,政府也該悟澈,山下無能遷村安置,就該將重心移回山上,開始去規劃協助山區的部落,找到安全的居住位置,進行永續和諧的山居型式,讓原住民不只是文化的代表,更是自然生活的世界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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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瑪夏的歸鄉路上,看見來往的車隊,載著村民,逃下山,跑回家,開始一個奔逃流離的部落人生。

(本文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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