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力造屋」落實「部落自主」

八八水災後,不少人一再呼籲要尊重部落的主體性,但至今似乎離此主軸甚遠。樂見小林村民勇敢的踏出第一 步,由受災者自主徵詢專業團隊,研擬重建籃圖,也從921災後「災民自主」、「自力造屋」的經驗,呼應…..

呼應「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

八八水災後,不少人一再呼籲要尊重部落的主體性,而倉促間制定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也有模有樣的將「尊重」兩個字放入條文中,並強調「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

要如何才能落實尊重部落的主體性?實踐社區參與?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聽聞卻似乎都因「快快快」的承諾及「趕趕趕」的要求,環繞在「要不要接受永久屋」、「需不需要組合屋或中繼屋」、「要不要同意被劃定為特定區域」、「劃定為特定區域後衍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等議題上打轉。

加上中央政府有意無意的模糊、地方政府似強非強的態度,以及政府企圖透過單點切入,以能在最短時間內端出「示範性」案例的習用政令推動模式,讓不少有志之士因此陷入泥淖。

在前景看似悲觀之餘,卻在災後百日前夕隱然見到曙光露出雲端。

首先,88災後第一個在地成立的「社團法人高雄縣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在11月8日發出了第一份《荖濃溪望》社區報,啟動在地發聲的管道;隔天,眾所矚目的小林村也在11月9日宣布解散「小林村自救會」,成立「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並以「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作為訴求,決定自主徵詢建築規劃團隊,研擬重建家園籃圖。

受災者為再造家園,自主徵詢專業團隊,研擬重建籃圖,已經不是「新」聞。然在當前慈善團體將無償提供「永久屋」的微妙氛圍中,小林村民願意勇敢的踏出第一步,絕對是88災後重建的「新」聞。樂見之餘,特別從921災後「災民自主」、「自力造屋」的經驗,呼應「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的訴求。

由災民自主來重建家園的經驗

921震災後,不管是原地重建、易地遷建或另行購屋,受災者雖可獲得補助,但總因補助款「杯水車薪」,絕對多數是必須要負擔額度不等的重建經費。因此,「災民自主」重建家園,在當時是很自然的一個原則,沒有人會去質疑或提醒政府與協助重建的民間單位。

連帶地,以「災民自主」作為原則,透過「自力造屋」方式辦理家園重建,更是再自然不過的一種方式。也因為太平常,太自然,大多數受災者與社區很少去強調它,因為「本來就該如此」。

什麼是大家習以為常的「自力造屋」?

以921災後許許多多的集合住宅與社區更新重建為例,或者像和平鄉三叉坑部落、中寮鄉清水村頂水崛社區與信義鄉潭南部落等的遷建計畫,都是由受災者或遷居者,自主籌組「更新會」或「遷建委員會」等組織,自己遴選規劃團隊或建築師,進行家園重建規劃與設計,討論建築圖樣,決定建築材料,然後辦理工程發包,遴選營造廠商,辦理工程監督,最後聘請代書,處理產權移轉登記事宜。

這種靠自己的「力量」,透過社區內部意見整合,打造家園的方式,當然就是另一種層次的「自力造屋」。

不管是「災民自主」的原則先行,或者是「自力造屋」的方式先行,當時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協助,都是順著家園重建的流程,提供各階段所需的經費補助與行政協助,包括辦理研習營隊、補助社區委任規劃團隊或建築師的服務費與辦理家園重建事宜相關的行政費用、提供合約範本與作業手冊等,甚至是委請建築經理公司、銀行從旁協助社區辦理重建工程、經費與產權的控管。

時空不同,環境背景有異,未來走向或許得因地制宜並適時調整,惟經驗來自在地學習。不論小林村民「自力造屋」的企圖心將來會如何發展,能在「政府或經政府認可(參考《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1條第2項)」之外,學習走出自己的路,絕對值得嘉許。

在期待因此引領風潮,創造另類臺灣災後重建模式之餘,更期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慈善團體能共襄此舉,樂見其成。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教授,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

981112-30_46c23d4c74-400.jpg

( 攝影/munch,部落團結,自主討論,就可以編織自己的未來。圖中人物為當時住在旗山禪淨中心的布農婦女。 )

還有很遠的路─嘉蘭與歷坵的安全評估說明會

原民會巡迴召開的安全評估說明會,今天(10月14日)一開始是由專家學者報告嘉蘭村與歷坵村的安全評估,分別報告了這次災害的各種成因、之後可能還會面對的災情、及面對的因應方式,之後,由災民表達對報告的想法…

原民會巡迴召開的安全評估說明會,今天(10月14日)一開始是由專家學者報告嘉蘭村與歷坵村的安全評估,分別報告了這次災害的各種成因、之後可能還會面對的災情、及面對的因應方式,之後,由災民表達對報告的想法,官員再給予回應。

image001image003

安全評估報告

專家學者報告,太麻里溪的出海口,在這次風災過後,由原本的300公尺拓寬到933公尺,大約多了三倍­­,而嘉蘭村旁的河道,由原本的117公尺拓寬到213公尺, 嘉蘭村共1.6公頃被沖掉,而太麻里溪的上游,包盛社旁,因大武山土石崩落,而形成巨大的堰塞湖,對將來的安危有淺在的危機。歷坵村旁的河道,則由原本的36.2公尺變成103公尺 。

兩村的所要面對的共通點是,也許在野溪所造成土石流處,還可透過工程做防護,但由於這次風災雨量極為龐大,使的兩處溪流的上游山林都崩塌的極為嚴重,只要下雨河流都會挾帶大量的土石,河床將會不斷升高,尤其是嘉蘭村,未來可能會面臨越來越多的危險,而崩塌的山林,則不知道要多少年才會復原。

image005

風災前太麻里溪出海口(圖由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提供)

image007

風災前太麻里溪出海口(圖由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提供)

image009

風災後太麻里溪出海口(圖由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提供)

image011

風災後太麻里溪出海口(圖由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提供)

image013

風災前太麻里溪上游包盛社處,藍色細線為溪流

風災後太麻里溪上游包盛社處,紅色線框圍堰塞湖

image017

公部門在行政上的報告

安全評估報告結束,由各公部門報告目前安置政策與進度。

行政院財政部:

中繼屋的部分,於8/11暫時選定正興的1-15、1-16、1-17及3號地,共1.76公頃,並進行測量,用以安置65戶的災民,但唯恐用地不足,之後,又選了介達段的4、4-1、4-2、4-3地,共四分多,而在永久屋用地勘選的部分,暫選新富社區的左、右側,9/30時自救重建委員會透過鄉公所與地主協談土地問題,但因到場的地主不超過二分之一,無法達成決議…

台東縣原住民行政處:

中繼屋的進度緊迫,展望會將會尋求國軍幫助,調派一百個兵力協助造屋,希望可以在10/30之前完工(先完工34棟,目標65棟)

永久屋勘定的部分,目前好像找不到更好的地方,會勘金峰鄉三處,新富段東側較安全…預計向地主購地將花一千八百萬,並納入特別預算,新富段西側(若做為永久屋用地)則有風險,整體會勘與土地的取得大概是沒有問題,現在等特別預算過了,再跟地主溝通…

內政部營建署:

有關永久屋的部分,目前鄉親較急的,是安遷過去以後,房子要怎麼選,另一個是,遷過去以後,原來住的地方要怎麼辦。這次碰到風災雖然很不幸,但也看到社會資源是很豐富的,有許多慈善團體、宗教團體、企業願意協助、提供永久屋,但儘管永久屋是用送的,仍有資格審核的問題…

有關新富社區東側的永久屋選地,我們第一步就是對他做評估,第二步是鑽探(意思是對那塊土地會做完善的安全評估)…雖然它被稱做永久屋,但沒有房子是可以永久存在的,怕到時候發生什麼事情,民眾又會抗議說這不是永久屋嗎,應該把它稱為「長期安置住宅」比較適當,但它採用的工法,是可以抗風十七級、抗地震七級的…

營建署協助地目變更後,可能再交由世展會去蓋永久屋,我們也會加快居住永久屋的資格評估…要整個遷村是很困難的,土地難尋,遷太遠又擔心交通不便,有些人還要照顧自己的農地,盡量以原居地旁的安全區域,以五戶、十戶、甚至十五戶為單位去做遷移的考量,

現在最麻煩的,還是資格認定的問題,若符合資格的,依戶內人數分發不同坪數的房子,一到兩人的為十四坪,三到五人為二十八坪,六人以上為三十四坪…。

災民們針對公部門報告的想法

災民李先生:

這次救災充分反映老百姓的痛苦、及政府的無能。希望可以炸掉隘口(依圖所標示),讓河流順利去出海口,就在要治標又治本,治本就是局部遷移,一到十一鄰都遷走(紅線以上)

image021

image023

另外,蓋永久屋的地方,公共設施也希望一併被考量進去…我希望防災、救災、善後,不是多種版本,能夠確定…還有我覺得很奇怪的,現在的善款,是用莫拉克的名義募到的,但卻不接受嘉蘭村的監督,善款的運用應該也是由我們監督才是…

還有受災資格的認定,應該要從中央一條下來,當中央變更法令時,鄉公所不要還在用舊規定…有關河道治理法線,擋土牆和堤防應該要一體成型,而且那邊不應該建道路。

災民黃先生:

希望遷村時用複製的方式遷村,用原來行政劃分的方式換到安全的地方,左右鄰居還是一樣的…另外,鄉公所有沒有要提供拉冷冷山區做永久屋的評估…不要按照說什麼受災戶什麼的(指受災戶的條件),大家的建屋地坪要一樣,但建坪可以依戶內人數變更…。

image017

災民:

有關安全地(永久屋)的選址,應該包含全嘉蘭的附近,現在選址在新富的兩邊(東西側),人口增加會有排擠效應,拉灣和拉冷冷應該也包含進去選址。

第二,不管是哪個慈善團體來做(永久屋)建設,但之前希望一定要跟居民做溝通,建屋的配置、建型、公共設施,都要考慮進去(符合文化性),營建前一定要跟地方做充分溝通,避免文化落差造成不滿。」

image023

image026

災民胡先生:

嘉蘭村到底安不安全?直到現在五十幾戶被沖走,才會被關注,從海棠到莫拉克,從沒有關住我們的安全,沒有做堤防防護,整個河川只有疏濬兩次,嘉蘭橋到拉灣橋只疏濬兩次,沒疏浚,才會被沖刷,為什麼這個地方很多漂流木…

鄉長之前跟我們說河川很安全,不用擔心,現在專家說不安全,到底誰乎巄我們?如果一到六鄰(在紅線以上)以後有危險,是不是要一起規劃做安遷,不要等以後(下一次風災)也變危險區,又再規畫第二次…

土地沒有了,是不是可以規劃農地給我們農民耕種,這樣我們才能夠生活下去,另外,是不是可以知道,到底什麼時候會遷村,要不一直等…太麻里溪下游已經疏濬一段時間,為何嘉蘭村這邊還沒有疏濬

也希望可以雇用我們成為我們自己的家園的國土保護人士(做水土保持等),這樣就有工作就業機會,這也是與我們的生活地息息相關的事情,讓我們保護自己的家園…

也希望將隘口炸掉,讓河水能夠通暢,不會淤塞反彈…也希望能重新開發金峰溫泉,發展我們這裡的觀光,再從金峰溫泉那裏造橋連到拉冷冷,這義樣交通也比較方便…。

image019

災民胡大哥

災民:

嘉蘭本來不危險,現在卻很危險,不知道為什麼,專家(工程)越做水流越快,政府不知在幹什麼,專抓打獵,水土保持都不做,從海棠到現在總共七十幾戶被流走,那中央到縣政府都不用負責嗎?為什麼每次專家做堤防傷害越做越大?

其實嘉蘭村百年來有什麼危險,結果海棠後做了一個堤防,我們就衝了五十幾戶…當然傷害減到最低還是寄望專家,希望上帝能夠讓專家變得很有神力。

image028

災民:

馬路(縣道東64)要修好,這樣之後有災難我們逃的比較快,還有那段路有個地方很暗,是不是要有人受傷才會放(路)燈…

嘉蘭外側可以做堤頂道路讓族人可以上山、可以回家,但從海棠到現在都沒有做,是不是原住民的地方可以做比較慢,或是是要我們自己在山上生活?看了剛才的(安全評估)報告,好像在恐嚇,要我們離開家園,但卻沒有說政府到底要怎麼整治!

也有災民表示:「聽完報告,覺得待在這邊實在太可怕,請長官可以提供我們一個安全居住的地方!

公部門對災民擔憂的回應

工程師:

治水的處理的方面,我們可用兩個手段去處理,一個是工程手段,如果工程手段沒辦法的話,就只好用非工程手段,在嘉蘭的話,那就是搬遷,像是如果在都市裡面的話,就是用保險,譬如像屏東這樣的平地遇到風災淹水很恐怖。

但如果像是山上的崩塌地,可能是原住民比較弱勢,都往山上住,這種問題就比較多,如果要做源頭整治,花費很多(工程車要開到上游很困難,運輸沙石也很困難),而災民遷到都市的話經費較低…而如果打掉隘口,舊香蘭就很危險,所以說,在河川工程的部分施力,幫助不大,另外,如果要做通往拉冷冷的橋,那也是高難度的工程…

image030

內政部營建署:

我們會將受災戶的資格放寬,至於細節是什麼,今天將會由中央重建委員會所召開的會議決定(請連結http://www.88news.org/?p=591)

再次跟大家說明…有關長期安置住宅的部分,不只是考量現在的大家,還有大家的後代子孫,蓋房子不是問題,而是住進去的生活該怎麼規劃,我們要蓋之前,一定會跟大家溝通,裡面的公共設施、屋內設置要怎麼做,這些一定會溝通,我們一定會做,甚至行政配置、鄰居、信仰、教堂都會考量…

流失的土地被沖走怎麼辦,會依地籍資料做補償,會依地價的四成做補償如果土地被規劃在不安全區,政府就會做降限使用

為什麼政府做了提防還會被沖?現在全球氣候變遷,導致雨勢非比尋常,南部幾天就下了2900毫米,幾條河川一次匯集會承受不了,真的要做工程去做到完善的防護,任何一個城市,都不可能用這麼高規格,相當的昂貴…

未來的政策,會將各位聘為國土守護者雇用你們去保護自己的家園…我沒辦法保證,找到的土地,是絕對的安全,但相對而言,與全國比較上,一定是安全的…

剛黃先生說的,拉灣和拉冷冷,透過專家評估,若是安全,就納入會勘,做為永久屋用地的考量

房屋的部分,若是一戶本來有五人,因災難剩下兩個,房子有29坪的,還是會給它28坪,若是子女在外的,也就是一戶有兩個加上在外的子女三個會回來住的,也給28坪永久屋的給予,若是一個門牌五六戶的,經審查後確認,每一戶都有房子

另外,若災民不是居住於合法房屋,但有水電證明、有戶籍證明、或有村里幹事認定,也有永久屋

危機戶(房子未損,但處於危險區的家戶)的話,依重建特別條例,如果被劃定為危險區,請大家不要跟天來賭,劃定後將會發出公告,並限制居住房屋政府會以公訂價格加四成收購農地若被評為危險區,則會降限使用,並提供補償…那若被劃定為危險區後,遷出時間,就看政府什麼時候公告就什麼時候遷災民的貸款,由政府負擔、銀行概括承受

我們也絕對沒有恐嚇大家的意思,我們要去客觀分析,考慮風險問題,因為全球氣候變化劇烈,我們不會知道下一次到底是怎麼樣,尤其上游的崩塌這麼嚴重,以及對於野溪的整治,工程也就沒有太大效用,所以才會希望大家可以遷離不安全區…。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新復段(新富社區旁的土地)的永久屋用地,將會找兩個估價師來估價,而永久屋的分配,海棠颱風的十五戶災戶也會納入考量,目前嘉蘭村災戶認定為58戶,已有8戶決定租屋…永久屋配置部分,依災民需求,會按照原頭目家族的分配位置或是隨政府安置…而劃定特定區,由農委會和經濟部水利署負責

而此時金峰鄉鄉長似乎有些不耐煩的回應,有關縣道東64的安全問題:

如果照你剛才那樣說,那縣道東64,要不然就封道好了,我們工程已經去做過了三次了,但那個路段就是會一直下陷,現在是50公分持續下陷,不是我們不做,是做了它還是會下陷,要不我們就封道嘛,利用另外兩台產業道路,做為出入使用,雖然大家比較麻煩,但就是這樣比較安全嗎,要不到時候有人出事又要怪…。

公務員與災民長期的辛勞、溝通不良,以及行政上的困難,導致彼此間誤解、埋怨,失去了互相理解的耐性與空間,許多的委屈的情緒在會議上浮現出來。

災民也馬上回應:「可是孩子們上學用的巴士沒有辦法走那兩條路…」,鄉長接著說:「為了你們的安全沒有辦法啊…」

重建會代表也馬上回應:

現在的狀況很多,無法符合民眾的需要,那是因為從中央到地方,面對這次風災,都是處理未曾面對到的問題,而重建委員會則是要不斷扮演各部會協調的身分,一種跨部會的協調者

十月十六號的跨部會協商,已經有個初步的共識,原住民的遷村原則為,如果政府已公布為不安全地方,經過部落決定遷村並取得永久屋,原來的土地和原來的住屋,依照重建條例20條,對於被專家學者認定的危險區域,農委會會對農地做重新的鑑地,也會讓實際的地主參與認定,若危險,可能就會降限使用,本來是農地,可能會變林地,農地是可以蓋農舍的,但林地就更嚴格了,

若評估為危險,住民願意離開,就會提供住屋並協助輔導就業若不走,政府無法強制離開,但政府會公告這個地方不適合人居住,也有人會開玩笑說,那就像是有的河流旁有標示牌說「水深危險,不得戲水」一樣,但要不要去玩水就看個人…

另外,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建屋,並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協助其建造永久住屋,還有,原居住地僅為做為文化資產,使用上得由部落做決議,政策得與部落做溝通才能決定,最後,河川管理的部分,將會統一由一個單位去管理。

講到遷村,我也聽過一個說法,還滿有道理的,那個人說,我們原住民遷村絕對不能到平地,因為30年後,海水位上升,平地就沒有啦!…

因為專家對嘉蘭這塊土地沒有感情,並沒有大家對土地的那份愛,所以反而可能提供更客觀的建議,因為重建會是跨部會協調的單位,我們不會讓大家有碰到縣政府、鄉公所的那樣的感覺…。

原民會許副主委也說:

我們絕對不會強制遷離大家,要在相對安全下尊重居民意見,但要快速,還是要溝通、要做出決定,要不案子一直拖,大家的安全持續受下一次災難的威脅,河川整治就交給水利署,而我們也會讓自己的家鄉、造林護土上做出貢獻,政府將會承租原住民的土地,再雇用原住民自己護土造林。

從這次的會議,與之前比較起來,更能感覺到政府的善意,對於災民的需求,大多都有給予正向的回應,也可以感覺到官員們的努力,只是還不清楚,那些善意的承諾,在具體實施上到底會是怎麼樣子呢?

image032

原住民委員會許副主委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

尊重被助者的價值與文化─世界展望會會長杜明翰專訪

現在,重建的討論充滿「永久屋」的迷思。什麼叫做「永久」?重點不應是屋的「永久」而在「家」的概念。讓居民的家人能住在一起,部落親人能聚集,家庭功能可以發揮,才是應該考量的。「屋」不可能是永久的,只有部落…

編按:

本文為世界展望會會長杜明翰先生,莫拉克災後的重建方式,以及對中繼屋、永久屋等援助模式的想法,感謝聯合報資深記者梁玉芳,義務協助訪問。

───────────────────────────────────────────────────────────

重建,需要時間討論

大災難後的重建,絕對不是光要求效率的科學及技術而已,還有人道及尊重,是個安撫的過程,要讓時間在這過程中發揮作用。(人道救援原則 c.f. the sphere project)

失去親人、土地的人,如何可以面對未來、找到自己,恢復希望,都需要時間。

台灣世界展望會的工作,原本就長期照顧原住民部落,幫助原鄉孩子和他們的家庭、社區,許多社工員就是當地部落居民,原本淵源就很深。

八八水災之後,我的想法是我們必須看見原住民和祖先土地、文化切不斷的關係,這是核心價值。很難要求他們馬上選擇,如果缺乏沈澱、思考,在很短時間內逼迫他們選擇,這是很殘酷的,現在馬上決定要不要永久屋,這像是零和一百二選一的是非題,而不是一個開放的選擇。

世展會對中繼屋與「中繼安置」的想法

展望會從沒有放棄「中繼屋」概念,而是「中繼」的定義現在混淆了。原本中繼屋是謝英俊建築師提出來的,是「mid-way」概念,在材質上用的是永久的建材,不像組合屋那麼簡陋;九成的建材都能在重建時重複使用,規格上也比組合屋大得多,就像正常的家一樣大。最重要的,是讓災民參與興建,參與非常重要,這是讓他們打造自己想要的未來。

災民雖然遭遇災難,不見得就得被動接受外界給予的一切。

在做最後的決定,不論是遷村或在哪裡重建之前,先有個相對穩定的中途安置。但政府現在執行上把租屋、暫居軍營等等,都當成是「中繼安置」,這和我們所提的中繼屋概念不同。租屋對於漢人沒有問題,但是對於原住民族而言,會造成部落的分散,即使是短期,也是行不通的。這與原本的概念不同。

住在軍營裡,沒有隱私,家庭的功能也被取代,不是長久之計。如果為了趕快解決問題,用各種方式要求災民快速決定未來何去何從,並要求選擇他原本不想要的方案,冒著可能失去認同的風險,這是非常殘酷的。

即使要遷村,該如何遷,原住民的認同、文化藝術價值,都要很細膩地處理,讓居民自主討論;不論是空間和時間,都要給他們餘裕。

在國際救援的準則裡,如何讓倖存者、難民一樣保有尊嚴,是非常重要的;尊重被助者原有的價值和文化。原住民朋友關切山上原有的房子,有官員回應:「就是拆掉啊!」真的讓人擔心。就算因為安全因素回不到原居地重建,那也應該留下原建築,作為部落的紀念,不應急著拆掉、鏟除一切。

原鄉的信仰,是他們生命賴以維繫的根,這些都必須考慮在內。

現在,重建的討論充滿「永久屋」的迷思。什麼叫做「永久」?重點不應是屋的「永久」而在「家」的概念。讓居民的家人能住在一起,部落親人能聚集,家庭功能可以發揮,才是應該考量的。「屋」根本不可能是永久的,只有部落文化與家庭的價值才能永續發展。

「永久屋」、「中繼屋」、「組合屋」,不應該是放在一起,同時要決定的選項,彼此也不該是互斥的,重建問題不該是「三選一」,而是一個過程;問災民要「永久」或「中繼」,根本是問錯了問題。即使他們現在需要中繼安置,也不代表從此就不要永久的家園。

政府突然宣布不鼓勵組合屋與中繼屋,可能是怕重蹈九二一之後組合屋衍生的問題。原本九二一之後的組合屋是很成功的經驗,但數年後政府擔心,有人住在組合屋不願走了,它變成是個問題!但問題不組合屋,而在於後來沒有以部落精神為本的重建。

又有一說是因為土石流災難無法原地重建,所以應該一步到位,直接蓋永久屋。但是遷村重建要考慮的問題非常多,不是找地蓋房子那麼單純的問題,缺乏了足以維繫部落意識與文化的中繼過程,特別是讓鄉民充分的參與,否則、一步是很難到位的。

所以,策略上該做的是協助災民在安置期間,創造一個機會,讓鄉民能夠齊心協力重建自己想要的家園,在文化上、族群上、情感上都符合他們的想像和需求。

九二一之後,因為沒有顧及受災戶的需要,至今仍有一些當時蓋了但是乏人問津,難以處理的房子,至今仍然棘手。

世展會對永久屋的想法

展望會也計畫蓋永久屋,或者更貼切的稱為「長久屋」,但並沒有放棄中繼屋,比如在台東嘉蘭部落,除了因為遷村土地因素外,中繼屋的興建讓居民有充裕的時間對於永久遷村進行完整的規劃與思考,特別是文化與部落產業的考慮,而且在中繼屋的建造過程中,居民組隊以工代賑,協力造屋,部落社區意識與凝聚不中斷,一起創造「走過風雨、攜手重建」的故事。

至於大武的大鳥部落因為政府找到的地,就是適合蓋永久屋,距離原居地也不遠,所以直接就為居民興建能長久居住的房子,設計與興建一定也比照嘉蘭,都讓住民參與社區營造,住屋設計,讓部落文化保存下來。其實,而參與的過程也是療傷止痛!

重建的過程就是要創造故事,這是部落重建成功的必要條件,讓居民未來能告訴他的孩子,家園是如何在經歷災難的痛苦,透過流汗、流淚,團結努力重建的。

我還是強調,資訊不充分,就無法讓人安心;現在重建現場的資訊紛亂,所以人心不安,這是非常遺憾的。

image003
(世界展望會會長杜明翰向大家說明進行永久屋的計畫,攝影/楊念湘20091003)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

家,應該回到記憶中的樣子

目前慈濟大愛屋的規劃與配置,是家家戶戶都長成同一個樣子,「整齊劃一」,那是軍營與國宅的設計方式,不該是定義「家園」與「文化」的方式。我們被迫搬去陌生的土地,已經很孤單,因此我們想重建「記憶中的家園」…

前言:

莫拉克災後,關於遷村與永久屋選擇的議題引發許多爭議,小林社區災後重建自救會長蔡松諭日前公開表示,除非慈濟能夠依各族群特性設計永久屋並區隔社區,否則小林村民堅持不住大愛村。

在中秋節前夕,蔡松諭先生接受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專訪,詳細說明小林村民希望能「重建小林村」而非「住進大愛屋」的原因,並且公開呼籲,災後重建應「以災民為主體」,包含世界展望會、紅十字會等慈善團體,均願意等待居民形成共識,並以尊重不同族群文化的前提下協助興建永久屋,先前若因資訊不充足而簽下「遷居意願書」的居民,有權力將意願書撤回,重新討論後,再決定適當的重建模式。

下為蔡松諭先生口述,記者記錄整理。

一、我們想重建的家,是回到記憶中的樣子

儘管我們的村民對於要搬遷到哪裡的地點,有兩種不同的選擇(五里埔、杉林),但是我們對於重建的想法是一致的,也就是堅持「重建小林村」而非「進住大愛村」,主要的原因是:

有情感連結的家園重建,才有家的靈魂

目前慈濟大愛屋的規劃與配置,是家家戶戶都長成同一個樣子,「整齊劃一」,那是軍營與國宅的設計方式,不該是定義「家園」與「文化」的方式。

我們被迫搬去陌生的土地,已經很孤單,因此我們想重建「記憶中的家園」,讓未來的居住仍能保有情感的連結,而不是住進去一群規格化的房子,那樣的家沒有靈魂。

現在慈濟大愛屋的規劃,除了家戶沒有單獨特色,在配置上,是像集合住宅一樣的,表面上不同的族群分住不同區域,或許也會象徵性的放置個別圖騰,但是仍必須共用所有的公共設施與空間,這忽略了長久以來,我們每個村落都有自己習慣的互動模式和領域區隔,強制性的把不同族群配置在一個土地上,這不是真正的重建,只是另一種形式的軍營。

這就像是假設歐洲發生災難了,然後你把德國、西班牙、英國的災民都搬到奧地利去,然後蓋完全相同的房子給他們住(頂多象徵性的在各自的區域劃上國旗),這應該是全球罕見的荒謬場景。

每個聚落都有自己的文化與區隔

以前,以前上國中的時候,那瑪夏的小孩都要經過我們這邊去上甲仙國中。我們都是搭不同的車上學,那瑪夏的人是搭6點50分的,我們是搭6點30那一班,回家的時候,我們也很自然的會搭不同的車,我們都搭第一班車到小林,第二班車才會開往那瑪夏,

那不是因為我們討厭彼此,而是習慣產生的文化,你一上車,就會看到都是自己同村的人,跟你看到都不認識的人,感覺是不同的,有時候,彼此有點微妙的距離,大家會相處的比較好。

而且,台灣有很多優秀的建築師,如果每個部落的聚落,能夠與不同建築師合作,一起重建具有文化特色,又有建築特色的聚落,相信會讓重建後的家園更美好,也會讓世界各地的人對台灣重建經驗刮目相看。

還有一點,我們的村民有很多都是建築工人,他們都知道,目前大愛屋規劃的的輕鋼架作法,其實就是高級的組合屋,不是長久之計,如果要作為傳家之寶,大家對於品質是會存疑的,畢竟那是以後永久的家。

所以,我們希望能以下面這四個大方向來重建:

1、維持平埔文化建築的獨特性

2、明顯區隔各部落空間感

3、讓部落參與重建設計與協力造屋

4、保有「小林村」原有村名

我們這樣的想法,其實已經透過很多管道,向慈濟表達心聲,可惜到現在都還沒有任何回應,所以我們才會公開說明,雖然政府提供給我們的土地選擇,同樣是杉林月眉農場,但是我們要重建的是「小林村」,而非「住進去大愛屋」。

二、我們要團結,才有力量

其實小林村民從現場逃難出來之後,我們就一直堅持要住在一起,堅持要爭取組合屋來作中繼安置,而不是被打散搬進軍營,包含堅持用小林的方式來重建,這一切,是因為我們團結,才會有力量。

就像其他地區,我們每一戶的村民,先前就接到慈濟挨家挨戶打來的電話,他們說:「如果你們沒有趕快簽意願書,以後就會沒有機會住房子」,大家也一直聽到謠傳,說如果現在不簽,就會失去住永久屋的權力,這些話語都會讓居民很緊張,因此我發了簡訊告訴大家,「永久屋不等於大愛村,政府並沒有要求大家限期簽署意願書,請大家不要簽署任何法律文件,自救會會保障大家的權益」。

重建一定要有災民參與

當村人互信基礎如果夠的話,是可以產生很大的力量的。現在我們已經正式向內政部申請成立了「重建委員會」,正在跑程序,災後重建條例的條文中,明訂要「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但是現在的重建模式都不是用這種方式來進行,例如災民都還沒參與家屋重建的討論,也還不確定是誰要遷居,房子就已經決定好地點和樣式,這樣如何尊重多元文化?

前幾天,我在重建委員會上有提議,要求重建要真正做到「災民參與」,請內政部召開會議,邀請各地災民代表(不只是現在幾個代表,而是更廣泛的參與),以及三大慈善團體(慈濟基金會、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一起開會,一起討論要蓋成什麼房子?行政院長當場裁示同意,希望這件事情能夠順利進行。

我知道不同部落內部,對於重建、遷村,都有很多不同的意見,也會擔心如果政府不提供土地,或慈善團體撤守,我們就無法順利重建,但是其實社會大眾都願意幫忙,也有很多慈善團體仍然耐心等待,不論是政府提出來的土地選項、既有的永久屋模式…,都應該要開放災民的參與權,這樣簽出來的意願書,也才會有真正的效力。

我們有權力拿回意願書,決定安置與重建的模式

因此,我在這裡公開呼籲,如果有災民以為「此刻(當初)不簽意願書,就不會有房子住」,那麼你可以將意願書拿回來,這是我們的權益,這張意願書在法律上並沒有締結什麼約定(我是從事法律相關行業),除非各位確定,你就是要住「大愛屋」,否則,你都可以去把意願書拿回來,重新討論出適合你們部落的重建模式,再來尋求資源共同重建。

除了意願書之外,包含中繼安置的模式、長期重建的方式,只要我們團結,我們都有權力走出適合自己的道路,不需要受限於政策!

例如,如果大家不想再住軍營,我們可以要求政府興建組合屋來進行短期安置,如果政府沒有回應,或者說沒有土地,我們可以一起去租地找地,而世界展望會、紅十字會都有承諾,只要居民有需要,他們都願意興建組合屋來協助安置工作。

同樣的,在長期重建部分,除了政府提供的土地選擇,我們也可以自己去找地,可以邀請其他的慈善團體一起來協助,包含局部購置土地與興建家屋的費用,反正政府現在提供的土地,並沒有所有權,如果我們自己找地蓋房子,不但可以每個村都擁有屬於自己的重建風格,蓋出自己想要的房子,還能同時擁有所有權,這是我們的權力,而不是政府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們可以自己來!

總之,不論在哪裡重建,都必須要讓「將來會住在那裡的人」有機會參與,才可以做出最後的決定,無論是面臨遷村或原地重建的災民,我們必須要團結起來,才會有機會重建出「真正的家」。

jiaxian-1.jpg
以上是小林遷村案之「中五里埔聚落」的重建規劃,是由族人、紅十字會與長期研究平埔文化的簡文敏教授一起討論完成的,這樣的模式與成果,都讓大家很開心,滿心喜悅的期待完成。如果在杉林月眉農場不能有這樣開放的參與模式,那麼我們只好「感恩慈濟,感謝成全」,捨棄大愛屋,請成全居民走出自己的重建之路!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

從日本復興基金,談台灣災後重建基金之準備

日本地方政府於重大災害後,透過地方交付稅制度設立「復興基金」支援災後重建,已行之有年。最早,可回溯至1991年長崎縣為雲仙普賢岳活火山爆發災後重建而設立之「財團法人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之後,又有因阪神…

前言:從921官民合作經驗討論「重建基金」制度

日本地方政府於重大災害後,透過地方交付稅制度(註1)設立「復興基金」支援災後重建,已行之有年。

最早,可回溯至1991年長崎縣為雲仙普賢岳活火山爆發災後重建而設立之「財團法人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之後,又有因阪神・淡路大地震、新潟縣中越大地震石川縣能登半島地震及新潟縣中越沖地震,依序成立之「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基金」、「新潟縣中越地震復興基金」、「能登半島地震復興基金」與「新潟縣中越沖地震復興基金」。

重大災害後,利用既有制度由地方政府成立「復興基金」補充行政之不足,並提供長期性、安定性與機動性之支援,已成為日本政府處理災後重建之重要手段。

921大地震後,政府除透過特別預算之編列,設置官方之「社區重建更新基金」外,另為統籌運用「行政院九二一賑災專戶」及「內政部九二一賑災專戶」之民間捐款,成立「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其績效、功過與成敗留待歷史評價。惟彼此間之功能互補,不僅解決集體住宅遷建、重建與修繕之難題,且資源分享之運作模式,確也提供各級政府、災民(組織)與民間團體申請資源及參與重建之平台,成為921災後重建之特色。

相較於日本因地制宜、與時俱進之復興基金,臺灣何不深入檢討921災後官民基金之運作經驗,進而備妥災後重建基金機制,以便逢災啟動運作?

980929-munch3d29-360.jpg

平時準備好災後重建基金的制度,遇到災難就可搭起協助的橋樑(攝影/munch,引用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一、日本復興基金

(1)概況介紹

財團法人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

1991年6月3日位於島原半島中央之雲仙普賢岳活火山爆發火山碎屑流,造成44人死亡、12人重傷、1,399棟住家毀損。

同年9月26日,長崎縣為支援災民之重建、提供農林水産業之災害救濟,並促進促進工商業和旅遊業之復甦,出資30億圓(基本財産)成立「財團法人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並透過地方交付稅制度,於取得中央政府舉債與支付利息許可後,向金融機構貸款1,000億圓作為運用財産,以其孳息及60億圓之捐款投入「災民自立復興支援事業」、「農林水産業災害對策及復興事業」、「商工業及觀光振興事業」及「其他災害對策復興振興事業」等共73項計畫,累計使用經費約275億。

「財團法人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於2002年9月解散,剩餘財產約12億7千萬圓,交給島原市深江町。

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基金

1995年1月17日阪神・淡路大地震後,兵庫縣與神戶市為大地震後之早期復興,救濟並協助受災者自立,共同出資200億圓(基本財産)成立「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基金」,並援用地方交付稅制度,由兵庫縣與神戶市以2:1之比例,向金融機構貸款8,800億圓作為運用財産。

至2007年底,利用其孳息投入之事業計畫共114項(包括住宅對策事業34項、産業對策事業33項、生活對策事業32項、教育對策事業11項、其他總合復興對策事業4項)、累積使用經費達3,550億圓。2006以後,因事業規模縮小,基本財產由200億圓縮減為1億圓,10億圓作為事業必要之財源,移至運用財產中,其餘189億圓,則贈與兵庫縣及神戶市。至2009年3月底,運用財産已降至29億圓。

2007年3月25日石川縣能登半島地震及2007年7月16日新潟縣中越沖地震後,石川縣與新潟縣又分別成立「能登半島地震復興基金」與「新潟縣中越沖地震復興基金」。因此,近20年來日本政府於大規模災害後,設置之復興基金共有5個。如表一。

表一  歷年來日本成立之災後復興基金
基金名稱 成立日期
基本財產
運用財產(利率)
事業計畫 事業經費 災損情形
雲仙岳災害對策基金 1991. 9.26 30億 1,060億6.3、5.5、3.0%) 73項 275億 死亡44人、重傷12人、屋損1,399棟
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基金 1995.4.1 200億
8,800億
(4.5、3.0%)
114項 3550億 死亡6,437人、重傷43,792人、屋損639,686棟
新潟縣中越地震復興基金 2005.3.1 50億
3,000億

(2.0%)

131項 600億 死亡68人、重傷4,795人、屋損121,495棟
能登半島地震復興基金 2007.8.20 0.3億
500億

(1.5%)

28項 35億 死亡1人、重傷338人、屋損29,381棟
新潟縣中越沖地震復興基金 2007.10.17 30億
1,200億

(1.5%)

71項 90億 死亡15人、重傷2,316人、屋損43,006棟

(2)財源

依據復興基金之設置與財源來看(圖一),運作之財源雖由地方政府向金融機構舉債取得,稱為「運用財產」或「事業基金」,無息借予復興基金,再由復興基金存入金融機構,以金融機構之付息作為推動各項事業計畫所需,然地方政府支付舉債之利息,卻由中央政府透過地方交付稅措施予以支付。

其中,「運用財產」並無實際用於事業計畫,只是作為取得推動事業計畫資金之本金,最終必須由復興基金歸還給金融機構。除了「運用財產」外,地方政府於設立基金時,必須捐出一筆資金作為「基本財產」,用於復興基金運作之基本開銷(人事費、辦公費等)。若有民間捐款,則併入復興基金,稱為「取崩型財產」,直接用於事業計畫所需。

(3)運作與特色

從復興基金之運作來看,復興基金之理事長為縣知事(或市長),副理事及理事成員皆為地方政府人員,各項事業計畫之受理申請與審核皆循申請者、市町村、復興基金之程序辦理,再於核准後由復興基金直接將補助款交付給申請者。

為避免復興基金成為地方政府之「私房錢」,除明訂復興基金不得挪用於政府應為之業務外,亦規定用途限於「補充政府行政之不足」及「對受災者之直接支援」。

復興基金運作之年限,雖無明確約定,然自阪神・淡路大地震後成立之復興基金來看,「十年」似乎成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默契。

事業計畫是復興基金依據安置、復原與重建階段之不同需求,彙整擬定之計畫,從「受災戶住宅重建資金利息補貼」、「緊急公營住宅入住支援」「受災住宅用地修復調查」、「受災兒童學生之學區外通學支援」,到「地區自來水設施等之修復」及「社區FM電台轉播站設置支援」等,

每項事業計畫除列出事業名稱、事業期限、事業目的外,也詳列事業內容(補助對象、補助經費、補助率、補助上限)、申請方法與申請窗口、作業(撥款)流程。瀏覽其內容,就不難看出歷年來之經驗累積,已使事業計畫具備因地制宜及與時俱進之特色,且幾乎到達「題庫化」之程度,受災者、民間團體可以從中找出適當之切入點,提出需求並獲得持續性之支援。

980929-caiyuan1-450

二、臺灣經驗

921大地震後,政府透過《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特別預算之編列,設置「社區重建更新基金」,規範基金之用途:

(一)補助災區社區開發、更新規劃設計費。(二)撥貸辦理災區社區開發、更新地區內土地取得及地上物拆遷補償,並得補助必要性公共設施之用地取得、地上物拆遷補償及工程經費。(三)撥貸辦理災區社區開發、更新地區開發興建。(四)投資社區開發、更新有關重要事業或計畫。(五)補助災區個別建築物重建規劃設計費。(六)撥貸辦理災區個別住宅重建…(九)生活重建相關事項…等。

另,為統籌運用「行政院九二一賑災專戶」及「內政部九二一賑災專戶」之民間捐款,成立「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運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辦理:

(一)災民安置、生活、醫療及教育之扶助事項。(二)協助失依兒童及少年之撫育事項。(三)協助身心障礙者及失依老人之安(養)護事項…(五)協助社區及住宅重建之相關事項。(六)協助成立救難隊及組訓事項…等。

其中,「社區重建更新基金」由官方負責,於2006年12月底完成清算;「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由民間負責,於2008年7月1日解散。

存續期間,分別從官方及民間之角度,透過各項重建計畫(專案或方案)之推動,提供各級政府、受災者、民間團體或災民組織(如都市更新會、遷建推動委員會)申請協助(補助)之管道與投入重建之平台。

過程中,兩者在既合作又競爭之關係下,透過功能互補,不僅讓集體住宅遷建、集合住宅(社區)更新重建與修繕補強等計畫得以順利推動,且所建立之資源分享模式,不僅讓民間活力得以持續投入,也讓社區參與及社區自主蔚為921災後重建之特色。

三、備妥災後重建基金機制

921大地震後,官方與民間基金之互動關係與運作模式,並非一蹴而成,而是透過摸索學習而得,其績效、功過與成敗留待歷史評價。然而,深入檢討921災後官民重建基金之運作經驗,並參酌日本復興基金之精神,臺灣應有機會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為基礎,備妥具有臺灣特色之災後重建基金。

因臺灣地理環境與行政區劃特殊性,鮮有重大災害僅止於某一直轄市或縣(市)範圍,加上地方政府財源籌措不易,災後重建基金可定位為全國性。

災後重建基金除備妥與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賑助計畫或方案外,亦應針對災後臨時安置、生活重建、住宅重建、産業重建、教育文化重建、社區重建等需求,規劃完善之重建計畫或補助專案(方案),詳列計畫目的、計畫對象、申請單位、補助標準、補助上限、申請條件、作業(撥款)流程等。

在完善準備下,逢災即可以民間之捐款及政府之預算挹注作為運作財源,適時適地於災後重建基金下成立專案基金,提供各級政府、受災者、災民組織及民間團體申請資源(補助)及參與重建之平台。

註1:自1954年開始實施之地方交付稅制度,是現今日本地方財政調整制度之中樞。地方交付稅制度是一種為確保地方政府自主性,平衡各地方政府財源之制度,由中央直接向都道府縣、市町村二級政府之一種交付款。在交付時,不得附帶條件或限制其用途。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教授,前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2000-2008))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88news.org」共同刊登)

嘉蘭部落目前難題0928

本文為「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記者在與安置於介達國小的嘉蘭村全倒戶災民相處一段時間後,將嘉蘭村目前面臨的問題整理如下,後續將陸續整理台東災區,如有任何訊息希望回報,請email至mail@88news.org

編按:

本文為「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記者,在與安置於介達國小的嘉蘭村全倒戶災民相處一段時間後,將嘉蘭村目前面臨的問題整理如下,後續將陸續整理台東災區,如有任何訊息希望回報,請email至mail@88news.org

DSCI0159

一、嘉蘭的安置現況與問題

(1)短期安置:

在短期安置部分,政府提出依親、租屋與安置(於馬蘭榮家)的三選一方案,選擇依親與租屋的災民,都會發放生活補助資金,而選擇馬蘭榮家的,雖沒有生活補助,但在那邊吃、住、用都是免費,

因為「馬蘭榮家」離原來的部落太遠,所以嘉蘭的災戶,寧願繼續待在設於介達國小的帳篷區,這樣小孩上學比較方便、老人家也不適合不斷遷移且得重新適應環境,最重要是原住民喜歡群居在一起而非隔間分離,因為與都市文明生活的不同是,原住民的日常生活互動是以部落整體為單位,而不是以個人或家庭為單位。

另外,許多戶的災民,平常都有在自己的農地耕作,若是選擇了安置於馬蘭農家,與自己的家鄉有段距離,要照顧自己的農地與牲畜是相當不便的。

嘉蘭居民沒有接受政府的短期安置的三選一方案,使得他們的處境落於法令之外,什麼補助也就拿不到了,這是災民目前想跟政府極力爭取的其中一塊。

雖然政府對於這次災難造成許多人有經濟上困難,甚至失業,提出了八八水災多元就業方案,申請到此方案的災民可維持半年的工作,日薪八百,但似乎有名額限制,例如有一位災民林先生即表示,有申請,但並沒有獲得此工作。

(2)長期安置

目前政府提出的長期安置(也就是住中繼屋兩年之後)的三選一方案有:「租屋補助」、「自費購屋,政府讓災民可有350萬的貸款,利率自己跟銀行協商」、以及「永久屋:由慈濟提供,但不可轉賣。」而流走的房屋的剩餘貸款政府是否全額負擔,雖然有馬總統口頭答應,但結果還是未定。

在嘉蘭村,有許多的災戶是共用同一個住址,也就是一個住址可能有二至三戶的住戶,而政府分配資源的標準是以地址為準,而非以戶為準,像是中期安置的生活補助、租屋補助,共用一個地址的兩戶,就只有其中一戶可以拿到補助,如果兩戶有經過溝通,通常就會選擇人數較多的那戶接受補助,因為這樣會拿到較多的錢,之後兩戶再去分,但若兩戶關係惡劣,其中一戶可能會搶先去拿補助,而另外一戶就什麼都拿不到。

而公務員也會怕擔責任、怕被指責發放資源不公平或圖利他人,通常會叫領取補助的人簽切結書,表示所有的一切紛爭都要領取人負責,在長期安置部分,不管是選擇政府建的永久屋還是政府補助自行購屋,也都只能補助到其中一戶,住戶間,會有到底房子所有權要在誰的名下的困擾。

另外,有些屋主因為得出外討生活,不常住在嘉蘭村,所以房子雖被流走,但卻不符合災情發生時人待在嘉蘭才得領取補助的法,而領不到補助,又或是戶籍不在嘉蘭村,房子雖然在嘉蘭村,也因不符合法令而領不到補助。

若是政府要制訂「人在,戶籍不在」可以領取補助,或是「戶籍在,人不在」也可以領取補助,卻面臨到另一個狀況是,有的人雖長期居住在嘉蘭村,房子是父親的,但父親去世後,房子被戶籍在外地,且在外成家立業的哥哥拿去,房子流走後,反而是哥哥可能拿到補助,因為和哥哥的關係不好,而自己無家可歸。

總總複雜難解的問題,是無法使用簡略單一的法令,去符合每個災戶的需求,但政府不知是否也無法放心的下放資源,讓瞭解實情的基層公務員去分配資源。

其實,最初的名冊是最接近實際狀況的,那是了解每戶居住情況的鄰長,在第一時間做出來的。不同於政府,慈善團體發放資源則是各戶發放,而不是以地址為依歸。某個角度來看,政府的政策不當,也一再造成部落內部、甚至親屬間的分裂、鬥爭。

DSC01167

二、嘉蘭的疏浚與整體重建問題

(1)對疏浚的擔心

在嘉蘭村的疏浚與整體重建部分,嘉蘭村民擔憂且不信任政府,因災區的工程是塊大餅,村民害怕地方、中央政治人物、專家學者與建商不法合作,默默的進來災區評估,默默的寫出報告定案動工,做出許多不適合部落的工程,甚至是為下一次的災害鋪路。

於是村民得積極組織,團結起來,靠自己的力量或找信賴的專家學者,來評估自己的家園需要什麼,自己寫出計畫報告給中央政府。

村民目前希望太麻里溪上游的疏濬工程能做好,而不是將大多數的精力放在下游出海口的地方,因為上游的疏濬沒做好,下游的堤防再怎麼弄,到時候都還是會潰堤,但是目前反而是下游配置了三十台挖土機,上游只有三台,這讓村民質疑地方政府與專家到底在想甚麼。

DSCI0196

(2)目前對重建的擔憂

村民也會擔心,地方有心人士,會以金錢利益分化村民,私底下收買未團結起來的人,甚至是村內組織領導人物,讓那些被收買的人,私下去簽條約、做決定,在對外,是這是全體村民的聲音,這也是在這以法令文字為依據的社會的一大缺點。

正興部落會議主席高醫師曾建議,政治力與外面的資源不應該太快介入或進入部落,部落應該要有自主能力去組織,看見自己需要什麼,甚至以傳統方式利用山林的資源,合力建屋、重建,之後,若有需要,再向外界提出需求。

但受主流文化價值影響已久的部落,可能結構瓦解,權威分散,難以組織,難以統合意見,少有部落能像太麻里鄉新香蘭的拉勞蘭部落一樣,充滿團結、行動力,能抵抗外力強勢介入的信念。

(作者為「莫拉克獨立新聞網」記者,本文轉載自「莫拉克88news.org」)

高雄縣桃源鄉3村災民 最快下周回家

離開家園超過了一個半月,災民都很想回家看看家園的情況,可以的話將家園整理後安居下來,不再過流浪在外的日子。搶通災區聯外道路是災後重建首要工作,經過工務單位日夜趕工,部分災區的道路通了,水電供應漸漸恢復,縣府開始規畫送災民返回家園,但強調災民回家先決條件是環境必須安全。

「我們要回家!」這是總統馬英九、前後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和吳敦義面對災民時,必定會聽到的話。高雄縣部分災區聯外道路已搶通,縣府決定廿七日先實地勘查桃源鄉高中、建山、勤和三村,只要確定居家環境暫無危險性,最快下周就可以安排村民返回家園。

縣府統計,目前災害地區仍有八百餘戶、兩千六百餘人安置在鳳雄營區、工兵學校、仁美營區、陸軍官校和岡山榮家,另有近八百戶、兩千五百餘人領取生活賑助金,暫時在外租屋居住。

環境安全與否 縣府明勘查

離開家園超過了一個半月,災民都很想回家看看家園的情況,可以的話將家園整理後安居下來,不再過流浪在外的日子。

搶通災區聯外道路是災後重建首要工作,經過工務單位日夜趕工,部分災區的道路通了,水電供應也漸漸恢復,縣府開始規畫送災民返回家園,但縣府強調災民回家先決條件是住家環境必須安全。

道路搶通 小型車可以行駛

縣府工務處長陳存聰表示,住家環境是否安全的基本判斷,若是住在河流旁必須沒有沖刷氾濫的問題,若是住在山地附近則必須沒有山崩、土石流的危險。

縣府指出,桃源鄉高中、建山、勤和三村的聯外道路都已經搶通,一般小型車可行駛抵達,因此,縣府預定廿七日實地勘查,只要確定居住環境沒有危險,就會協助以交通工具載送村民回家。

據瞭解,災民對於居住環境是否安全,信任鄉長、村長、長老或牧師的認定,因此,縣府明天實地勘查,除了會同桃源鄉長謝垂耀,還希望最好有地方長老或教會牧師到場。

(本文轉載自2009-09-26中國時報)

重建路迢迢─原民與主委的對談

孫大川說,如果演變成族人分裂那很不好,應給個人一點空間,有人要留、有人要走、中繼屋變永久屋,這些都是可能的、都是選項。至於族人指控慈濟作法不當,孫大川說,將請慈善團體說明他們的想法,「可能有一部分道理。」

八八水災重建工作已陸續展開,但重建的主角,原住民,在重建過程中卻缺乏參與,變成重建的邊緣人,充滿被迫離鄉的無奈與惶恐。尤其,行政院在9月21日公布「莫拉克颱風災害部落原居地安全初評結果」,評估的64個部落中,有33個不安全、10個經工程補強才能轉為安全。也就是說,初步評估結果有33到43個部落必須遷村,報告公佈後引發原民更大的疑慮。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重建行動聯盟20多人,今(24)日前往原住民委員會與原民會主委孫大川會面,提出10大訴求。包括在「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前提下,充分討論遷村地點與遷村後的配套措施。應暫緩永久屋建設,保障原民土地,建立一套具有原住民觀點的重建計畫綱要。

針對原民對初評結果的疑慮,孫大川強調,「總要有個起頭」,報告是提供一個到部落溝通的基礎,「這是大事,不是一個人的意願而已」。原民會表示,已規劃從月底起三周,與縣政府以及鄉公所到各部落溝通、說明。

980925-yuan2ming7660-360.jpg

重建應以原民為主體性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星‧歐拉姆表示,以色列最大的痛苦是失去土地,如果用立法院通過的條例,原民可能比以色列失去土地的痛苦還大。「你只要下去聽人民聲音,就知道上次通過的條例是不正確的。」

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牧師Palri指出,「重建條例」是我們最大的疑惑,未來應以原民為主體多方溝通。部落初評報告已引起很多隱憂,對原鄉來說非常不公平,現在政府都在做「植入式的遷村」,由上而下,只是告訴我們,用強硬行政手段。

「遷村不只是遷村而已,歷史、文化都要顧慮到。」Palri強調,這些不是外面的人可以理解的,「除非你帶著檳榔、小米酒,還要來跳舞、longstay。」

image

部落評估要複勘,且有真正懂傳統領域的人參與

聯盟在會後討論提出,部落初評結果一定要複勘,而且要有真正懂部落傳統領域的耆老參與。原民會在之前發出的新聞稿中雖強調,「每到一個部落都有當地族人陪同」,但聯盟指出,陪同的人不見得真的懂部落。要求未來複勘時要有真正的專家參與,且不只是村長,而要由部落會議推薦人選。

部落變危險,是天災還是人禍

鄒族行動聯盟發言人陳友福說,阿里山道路不通,族人無法到山上去採集,經濟敗壞,且愈來愈空洞化。土石流非常危險,最大兇手是林務局、水保局,一直在建攔砂壩,河床泥沙不斷升高,既不疏浚也不拆攔砂壩,才會造成嚴重土石流。「不要動不動說這裏是危險區,把族人瓦解掉。」

image

陳友福重申反對阿里山興建纜車,「這是趁人之危」。他說,八八水災至今,族人吃飯都有困難,還要受害,「錯誤政策不要在繼續在鄒族上演。」他當場要求孫大川以原民會主委立場表態贊成或反對纜車,但孫只說,「我對不了解的事不敢回答,如果我不是政府官員,我立刻跟你說我反對。」

高雄縣原住民族部落再造聯盟牧師理斷說,「要追究造成部落不安全的原因,但現在都不談了。」他表示,曾文越域引水工程每次炸山,整座山都會晃動。

民族村林南吉說,災後許多人指責原民是破壞山林的原罪者,要破除這種不當的說法,原民才有力量去爭取重建。「我們怎會變成山林破壞的原罪者?原民在這裏萬年,與大自然追來追去原民依然存在,原民不應揹黑鍋。」

重建‧讓原民承受二度傷害

牧師理斷說,現原民受的是二度傷害,政府在很匆促情況下與慈濟扼殺原民命脈,政府應重新檢討法令,「如果不是要滅族不會定這種法令」。

他質疑,慈濟要百姓遷去住永久屋,埃家埃戶敲門,是因為原計畫在山林創造2000戶永久屋,現只有700戶,不能達成目標,才會不斷打擾族人生活,讓人無法思考。「還要我們放棄產業,這很不道德。」

理斷說,已經有部落族人因對重建看法不同差點打架。許多部落分兩派,有人想在山上,有人想跟慈濟走,「情何以堪」。他說,再這樣下去,有一天會暴動,應阻止慈濟在營區繼續打擾族人生活。

孫大川說,如果演變成族人分裂那很不好,應給個人一點空間,有人要留、有人要走、中繼屋變永久屋,這些都是可能的、都是選項。至於族人指控慈濟作法不當,孫大川說,說明會時將請慈善團體說明他們的想法,「可能有一部分道理。」

另外,台東縣大武鄉大鳥村重建小組代表沙勒冷,請原民會關心災民災後生活。她說,許多災民無法撤離,缺乏物資,洗澡、吃飯都有問題,有人身體慢慢出現疾病,還有部落在火車鐵軌旁成立自救會。「台東最近三不五時打雷下雨,我們累了、跑不動了。」

做對原民真正有用的措施

台東縣金峰鄉嘉蘭村代表胡雅各說,縣政府要花3000萬做1200個消波塊,但族人認為消波塊並不安全。從縣府到鄉公所都沒說要如何整治河川,建議應用港口防波堤來做標準,河堤安全了,就不會有遷村的問題。

他也提到漂流木應留給原民,因為漂流木對原民來說是很好的重建材料,不需要再貸款來蓋房子。另外也可以讓村民學做木雕,變成重建基金,根本不用再花1200億。「漂流木是我們嘉蘭村的,不了解為什麼要開放民眾去採。」

請用法律承諾保留原民土地

針對原民要求保留土地,孫大川強調,政府不會把原民土地徵收回去,「除非總統要賠掉他的政治承諾,請大家放心。」

不過牧師理斷覺得這是空口說白話,「政治人物的話都要回到法律面」,一定要白紙黑字,因為政府官員實在已說了太多承諾,最後都不算數。

(感謝獨立記者朱淑娟20090924於原民會報導,本文轉載自「 我還會留在地球」部落格)

重回 [未走之路] 謝英俊建築師專訪

當多數人視災難為摧毀時,謝英俊視其為重生。「建築在很久以前,就像人和一件非常貼身的衣服那樣密合」,謝英俊坐在工地建材上,緩緩傾訴:「可惜人在之後賦予建築太多『七情六慾』,我們就和它距離遙遠。」

編按:

本文為作者進行之莫拉克災後系列報導,本文專訪正在台東嘉蘭與族人一起興建中繼屋的謝英俊建築師。更多災後系列報導,請移駕至「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閱讀。
980924-futureimg8770-1-360.jpg

戴著帽子、T恤短褲、腳踩球鞋,一身輕便平凡帶點塵土的建築師謝英俊,「又」到災區裡工作了。10年前的921大地震,讓謝英俊重回多數建築師「未走之路(the road not taken)」。歷經921重建、川震重建,謝英俊現在在台東太麻里,和嘉蘭村民一起蓋房子。他說:「我想讓建築,回到人的生活。」

921大地震後,謝英俊在邵族人請託下,進入當時被重創的日月潭德化社,開啟自力造屋的實驗。但與其以「實驗」形容當時謝英俊在做的事,「學習」二字或許更為恰當。

一場地震,讓曾經蓋出豪宅的謝英俊「學習」突破主流建築思維,回歸初心;也讓習慣水泥磚造的普通人,「學習」房屋與生活的意義。問及謝英俊從事建築多久?他細長的眼一瞇,鈍鈍地說:「很久。」細算之下,是1977年至今。「太久囉,建築對我來說就是生活、生命,分不開了。」

分不開。因而當多數人視災難為摧毀時,謝英俊視其為重生。「建築在很久以前,就像人和一件非常貼身的衣服那樣密合」,謝英俊坐在工地建材上,緩緩傾訴:「可惜人在之後賦予建築太多『七情六慾』,我們就和它距離遙遠。」

遙遠的距離正是購屋的價格。要華麗、要美觀,「買房子不再為了安棲,而是為了面子。」謝英俊以壓迫形容現今人與建築的關係,進而語鋒銳利地說:「災難後,需要立刻安身立命,不再『有能力滿足(面子)』,就會實事求是。」

於是他帶著實事求是的思維進入災區。因921震後不少部落重創,需留存文化,加上災民急需經濟來源等考量,謝英俊開啟「以工代賑」及「自力造屋」的建築模式,將技術工法降到最簡單卻安全無虞的層次,教導災民如何蓋自己的房屋,並藉著建造自己房屋的薪水,獲得生活重建的基金。

image

面面俱到的想法是謝英俊在大陸川震發生後,被邀請前往協助重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今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政府在重建方面卻忘記參考謝英俊藉建築重建生活的典範。

88 風災過後,「組合屋」首先進到政府的腦袋裡,但因大陸贈送的組合屋難以組裝、有空氣品質不良疑慮,又誘發統/獨爭議,組合屋不到2周就被判出局;在輿論壓力下,政府對於重建步調要求快速,因而幾乎完全跳過「中繼屋」階段,結合企業與慈善團體推出「永久屋」,但卻涉及複雜遷村議題。

風災重創的多為原民部落,其文化對於土地與居住的思維都與漢人大相逕庭。就以排灣與泰雅族為例,都是以世族為社會核心的族群,就連工作都以姓氏做為區分,族人並不習慣漢人隨意安置的模式。

謝英俊直指:「遷村等同生活領域跟生活方式的巨大改變。」他以一位成年人要改變生活習慣都很困難做為比喻,「遷村若不經適應,可行嗎?」謝英俊以川震為例,震後需要遷村的數目驚人,「生態移民的狀況是很慘烈的!」

「恢復生態需要上百年,但人的生活周期只約20年」,謝英俊認為,遷村涉及人類生活經濟模式,保育與人類生存應可拿捏輕重急緩,「要遷村,但要有時間讓災民慢慢遷、緩緩轉移生活方式。」

沒有討論空間,正是慈濟基金會在高雄山區推動「永久屋」遭原住民激烈反應的原因;但一般人不知道的是,在年底選舉壓力下,台東縣政府原有意在台東直接推動永久屋、由慈濟承包。幸虧企業家嚴長壽向總統府建言,謝英俊才有機會推銷他的建築理念,促成第一批中繼屋。

只是不同於921重建,謝英俊進行首批中繼屋的施工前,其實也沒有機會和部落詳談。訪問當天工地比平常多出許多工人,謝英俊透露,這是台東縣政府另聘的工人,「因為總統要來視察。政府希望住在帳篷的災民趕快住進中繼屋。」時程壓力不言自喻。

目前開工的基地約65戶,謝英俊採用輕鋼架、木板等綠建築建材,擋土牆也採生態工法,用大礫石取代水泥牆讓水有路可走;整片中繼屋除整地用到的混凝土外,在部落找到永久屋土地後,都可全部搬走、不會浪費。

工地班長、嘉蘭村民吳道義說,取用傳統建材較能反映文化特色,但因中繼屋只是暫住,謝英俊提供的建築工法環保且可變化,居民對一時無法反應文化特色沒有抱怨。

「文化來自所有人的生活、來自對土地跟環境的認同,更明確地說是要有自信、對自己的東西有信心,文化才能保存。」謝英俊直指:「如果房子樣貌可由部落參與想像,由居民親自蓋房子,等建築成形後,就已建立最起碼的自信。」目前嘉蘭村民有30位在謝英俊的團隊,適用88臨工方案,世展會另外補助7百元,讓居民生活獲得基本保障。

此外,謝英俊在設計上重視部落的天然環境與傳統,包括風向跟日照的考量、建築依原部落排列方式設計、4棟為1戶(以家族為單位)、設計閣樓方便放置東西,甚至考量到颱風總從太麻里登陸,因而設計天頂為尖頂,降低受風可能;重要的是,還預留部落習慣形塑社會關係的前陽台約7.5坪。

謝英俊說,慈濟至今沒有提出很詳細的永久屋方案,他不便評論;但建議慈濟以人頭做為分配永久屋坪數的條件需要調整。「既然要永久居住,至少要能夠允許一個家庭的基本功能。要考慮這戶人家的孩子可能會結婚甚至領養小孩。」

值得一提的是,謝英俊的中繼屋在永久地找到後幾乎可完全移植成為永久屋,解決921震後曾發生,而88水災之後將面臨的大問題。

921 震後,資源進駐災區,災民手中握有不少錢,因受創又住在臨時地,這些錢很容易被花掉;等到1、2年後,永久居住用地取得了,災民手上卻沒錢。當時重建基金會提供災民低利貸款,因建築思維沒有改變,居民多半蓋鋼筋水泥的房子,之後卻繳不出來錢,房子被法拍,再度流離失所。

謝英俊表示,在資源弱勢的原民部落裡不該推動「過度消費」,可惜台灣的重建思維一直是「獎勵過度消費」。以低利貸款為例,弱勢無法貸款,就無法享用優惠,但因低利貸款只做利息補貼,稍有能力的人借貸後就成為過度消費,「這是沒有弱勢者的基本人權思維。」

對謝英俊來說,建築是專業,但專業在於設計,施工的部分被工業化、商業化後,變成封閉體系,「這一行的人為保護『我的』工作權,讓房子變商品、只考慮值不值錢,好不好賣…都讓建築的價值扭曲。」

因此,重建對他來說是讓建築人「做有限的事」,提供架構,內容則由居住其中的人填充。謝英俊望著工地,語帶可惜地說,首批中繼屋尚且無法做到,但他已開始勤跑其他災區溝通,未來瑪家等地將與此不同。

話語甫落,世展會的工作人員對他說:「馬英九不來了。」謝英俊瀟灑一笑,語帶雙關地說:「那很好,回復正常步調!」他站起身走入細雨,沒有拂落身上灰塵、步入工地。謝英俊,和部落族人,正站在一起。
image
(本文轉載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格)

生態民主與地方知識-談災後重建

生命是什麼?生命就是民主相互對待的建立,當我們兩個把對方都當成主人時,這就是生命的一刻。在災後重建的過程中,這是基礎。嘗試把這個民主的概念從人與人的層次,延伸到我們如何面對一個土地…

編按:

本篇演講記實是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李丁讚教授,於2009.9.4於台南成功大學一場「生態民主與地方知識:談災後重建」演講,本文為作者阿蘭妹的現場即時筆記。

作者在本篇紀錄中暫時刪除了主持人與現場提問的部分,僅先就李丁讚教授的發言整理,並保留李教授演講的脈絡與說話語氣及詞彙,希望讓大家如臨其境。

【第一部份:災難社會】

我(以下『我』皆是指李丁讚教授本人)個人研究的主題是「民主」,邀請我來的單位是「地方學」,「災後重建」是當前重要的議題,我今天得要試著把這三個連在一起來談。我先從災後重建開始談起。

救災、安置、重建是災難發生後的三個階段,但目前八八水災的災後處置,好像把重建跟安置都放在一塊。如果用謝英俊的話,安置應該是「中繼屋」的概念,一年到八年都有可能,一定要有安置的計畫才有重建,沒有安置的話,馬上救災進入重建,那就只有硬體工程,一定要有安置才有心緒、有餘力去進行重建。

現在好像重建只是一個「永久屋」的概念。重建是一個整體性,絕對不只是有屋子的概念,它牽涉到生計、文化、生活。不只是安置,住下來之後生計的問題、社群鄰里關係、社會經濟文化、物質生態問題等,都必須整合起來好好規劃。要嘗試在重建階段整合所有的問題,一次解決。這與安置不一樣的,「重建」其實是一個面向未來的過程,而不只是重建過去。

所謂面向未來,就是說要思考到為了什麼而重建。八八水災是「災難社會」的一環。整個社會從「金融危機」到「八八」到「H1N1」,這十幾年來已經可以看到全世界都進入了災難社會,整個系統隨時都可能變成一個「大崩壞」。

八八是災難社會的案例,從政治經濟到生態,越來越頻繁的發生。人類社會已經進入災難社會,我們的精力、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政府,每個人每天都在面對危機、都在求生,每天都在危機處理問題,而不是在好好、有餘裕地、從容地規劃我們的未來。我們的時間資源都會被災難吸住,每個人都為在為了生存解決危機。

整個社會型態處在為了「生存」下去而過日子,而不再是為了「生活」。不再是由「我」這個人來當主體,而是為了生存,每天要面對困境在掙扎。這就是所謂「災難社會」的一種處境,生活變成一種生存、一種掙扎,危機出來後不得不一直處理、一直處理。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要怎麼思考?

「重建」的意義不是過去的重建,重建隱含著一種「透過重建的過程,讓人類的生存獲得解決」。我們唯有透過災難的解決,去面對社會的難題,透過這個難題的解決與重建,來面對人類的問題。

以金融危機為例。很多人從金融危機後的復工、消費力提升等指數,來評估整體經濟狀況,好像經濟復甦後,災難就過去了。但是,其實類似的災難還是會一直發生,因為我們沒有在這之中學到東西,我們對於生產體系的問題沒有解決;像是消費層面,如何去發展更生態的消費方式?如果沒有更細緻地去面對每一個環節與看到環節在實踐上的意義,而且不斷地實踐、調整、實踐,「學習」是不可能發生的。

面對金融危機的重建也是如此,不是在恢復過去的消費力與生產力就好了,這樣子的話,大結構還是在,大結構的災難也會一直出現,結果危機還是沒有辦法徹底被解除。經濟重建就是應該要包括日常生活方式、消費方式、生產方式等所有環節的重新整理。

「重建」隱含的是對過去的整合,才有能力面向未來,讓危機不再發生、讓危機減少,那才是真正的重建。

從災難社會的角度來看生態浩劫、氣候暖化等所引起的天災,很明顯地重建要面對的不只是「永久屋」的建造而已,所牽涉到政治經濟文化範疇,要我們透過每一次、每一次的重建,一次又一次的犯錯,錯到又變成危機時,人類才會開始論述;當論述出來之後,一次再一次地,人類才會學習。

人類會越來越辛苦,苦到不能再苦的時候,才會看到整體重建的契機。以臺灣來說,現在關於災難社會的論述還是沒有成形,人類只有真正透過災難的遭遇、存活,才會學習,我很悲觀地說,要變成一個政策,還要再幾次災難。而我們只能透過重建,一次一次地把問題解決,才有機會。

九二一災後重建的歷史經驗中,看可否得到學習。最近回顧了全景一系列的影片,我想要以達觀村的「共同廚房」來談,一個重建較理想的層面。

共同廚房真正發展出來是2003左右,最主要的精神是從「共同生產」到共同廚房。現在參加共同廚房的還是有現實的問題,目前仍有二十幾個家庭參加,運作的層面除了共同吃午餐外,他們有一些土地是共同的,有一些是別人認養的,共同耕作廚房裡面的菜。

部落的經濟以及產業、工藝、傳統的食材、香料、醃漬品、釀酒、或新發展出來的,都在這個共享、共做、共食過程中都慢慢發展出來。他們也利用共同廚房的營運,照顧部落的老人,送便當過去,去幫他們做居家服務,也利用課餘的時間去課輔部落的學童,發給他們獎學金,支持他們繼續升學。

這個背後是泰雅族文化背後「共享」文化。現在也開放三百多位的農地認養(市民農園),一個月六百元,住宿半價。

回過頭來看目前八八災後關於杉林鄉「永久屋」的安置。永久屋是一種原經濟社會文化網絡的喪失,不能夠再維持從山林粗放耕作與生活中創造的那一種社群,當土地不再是耕作意義的土地時,人會失去與土地的連結,社會關係意義也會失去。

在《三叉坑》裡我們看到,當原住民沒有自己的土地時,整個生計、整個生活方式都會改變;當自己與土地慢慢失掉關係時,就算一樣都是打零工,整個社會關係都已經變化了。把土地還給土地,這是沒有議價的空間,但山地裡面還是有土地可以用。

遷村也許是不該回到河床地、河階區,但是還有一些可以重建、可以建地、可以耕墾的,這個東西應該是重建裡面要找的。原住民的文化扎根於土地,離開土地就等於離開文化,只要離開土地,這個儀式、生產,文化社會方式一定就是會喪失掉。所以,重建要在一個「生態」的基礎上,面對一個社會的文化傳統與社會組織整個融合起來。而我認為,這就是民主。

【第二部份:生態民主】

我所談的民主不是政治性民主,而是社會與文化層面的民主。每個人可以被以主體對待,每個人的意見、想法、處境都能被傾聽、凝視。這是什麼意思呢?生態民主是我的一種嘗試:相互平等的對待、相互寬容,這就是軟民主,一種相互尊重溝通對話,跟主張監督對抗的硬民主是一體兩面。

大家都看到《生命》紀錄片中有五個故事,有些是個人的,有些是夫妻關係的,有些是得到變成憂懼症,有些則是獲得重生。兩個重生的故事就是在災難之後存活了下來,而且活的很好。《生命》告訴我們怎麼樣能活得下來,其中就包括了人與人親密關係的重建,也就是一種對話的重建,一種民主。

為什麼親密關係是一種民主?存活下來的,就是因為在災後有一種親密關係的建立,也就是相互傾聽、相互凝視,我的苦難有人聽,你個苦難也有人聽,一種相互的面對,互相安慰。這是軟民主的基本型態,我們都是主體,但是我們會相互傾聽、相互凝視,一種在日常生活中願意把對方當成一個主體,他的意見、他的聲音、他的處境都會被考慮、被聆聽。

民主關係不僅是政治力的問題,民主關係是一種活水泉源。讓這個人有力量!當你被民主對待的時候,你就會有力量。最powerful的力量就是傾聽。

你凝視他、你傾聽他,你開始對他有親密關係,就會產生生命的力量,也就是人類學說的mana,一種神秘的力量,雖然其實這一點都不神秘。當你跟人發生一種內在的連結時,整個生命就會出來。你被深深地同意,就會進入一種合一、identity的狀態,你馬上有力量。這是《生命》裡面兩對故事(好的)案例。

生命是什麼?生命就是民主相互對待的建立,當我們兩個把對方都當成主人時,這就是生命的一刻。

在災後重建的過程中,這是基礎。但不只是人與人的相互對待,從「生態民主」來看,嘗試把這個民主的概念從人與人的層次,延伸到我們如何面對一個土地、一個社會文化與產業等,一個社區、一個地方,我們談重建真正面對的是這個問題,要把土地當成一個人,去看他、聽他的表情。

把人延伸到生態,生態不是狹義地指環境,生態這個概念包括社會生態、人文生態,隱含著文化的層面,所以,生態民主不僅指土地倫理,而還包括尊重當地的文化、人文,以對方為主體,從這個地方慢慢地跟它對話。

重建不是指傳統的恢復,而是包括所有的政策、改革、重建,都必須先建立在傳統、文化、土地之上,透過生態民主,傳統與重建再造才不會斷裂。

生態民主的概念,對抗的就是創造性毀滅。資本主義基本上是創造性毀滅。資本主義是不斷地生產,但生產不是反映人的需要,是反映科技發展,這已經跟人、社會、土地、生活脫離,這是毀滅性的。

目前我們談到災難社會,災難社會的發生,其實是延續著過去的「發展」,那種「發展」並非在生態民主、傳統文化上演化出來的,所以就是會發生問題。現代科技不是反映生活,而是造成生活的混亂,當科技脫離這個綜合的「生態」,它就會變成一種毀滅的力量,這就是災難社會的根源。

所以,在「生態民主」的概念之下,我們談「重建」,就必須在災難社會的脈絡下來看。

【第三部分:地方知識】

從這裡我嘗試帶入地方知識的概念。好的民主也不是民粹,好的民主是把對方看成主人,可是自己也是主人,在相互中安慰成長,一起前進。最近幾年來我都在看《易經》,我從《易經》中學到,一條好的河流是彎彎曲曲婉轉慢慢地流,與旁邊的土地親密對話的,河中的生態也會很豐富。一條太湍急的河流,兩岸是找不到什麼東西的,那不是好河流。

河流是一種力量,是一種陽的力量,任何力量是很婉轉地跟土地去孕育出對話,太急太湍的水,一定沒有辦法孕育。所有激烈的改革,要回到土地與人民,這是一個坤(承載,才能孕育)的概念。只有陽、只有改革,沒有真正回到土地、轉陰,去承載,這樣改革是無法持續的。

「坤」是一種母親、孕育,一個緩慢的過程。重建,一定要慢下來,一定要跟土地對話、跟人民對話,跟文化制度上的對話,慢慢地跟「陽」會合,才能回到土地、回到人民、回到生態。否則,就是斷裂,會變成一種創造性的毀滅。

我們講到地方知識,其實是民主構成中,面對土地、人民,在相互主體對話出來的知識,這個知識不是傳統,可是是從傳統出發的一種知識。

所有的傳統也都要開放要演化,一斷裂就是一種災難,災難社會就是來自於斷裂,地方知識就是在重新凝視對方的過程中那個「陰」的過程,任何往前的力量(「陽」)都一定要往後退、停下流,像河流一樣,不是一味往前衝,一定要停下來、慢下來蜿蜒、停留、滲透、轉圜,跟土地對話,在這中間產生「地方知識」。

地方知識在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地方知識一定是從地方、土地、文化、經濟、產業裡面,從它出發,一起往前走,不能原地踏步,還是要往前走,一定要「陽」的力量。這個過程不只是重建,包括法律、任何改革、任何政策運用在任何地方,展現出來的一定都是獨特的。

只有生態民主,那個改革、重建,才是有力量的,而不是一條直衝大海的河流。生命的建立是靠親密關係的建立。人類如何跟傳統的制度文化產生親密關係,讓傳統重新獲得生命。當你開始聆聽它,傳統就會有mana,一種生命的力量。這也是我最近在談的emergence,浮現。

【第四部分:對話】

我個人覺得這些從九零年代開始轉向社區,這應該可以說是生態民主的開始。也就是轉陰,承載之後才能孕育,生命才能出來。我們不再只是在街頭示威,而是在社區開始生根。未來重建是否做得好,就看這個東西過去做得好不好。

重建牽涉到整個生活,我認為過去就是有十多年來的耕耘,對土地的生根,慢慢孕育出來的一種力量,這個東西還是要繼續前進。比較不一樣的是說,過去是在一種穩健邁進的狀態,但我認為面對災難社會,我們越來越沒有時間走穩健的路,很多時間與精力都被分割,當災難變成頻繁時,我們將被迫每天面對災難以及災難帶來的問題。

災難社會的誕生是一種艱困,苦難,但也是一種契機,災難中有人好好去引導重建的方向的話,與過去公民社會的方向沒有相反,反而災難社會讓我們有機會看到公民社會的成果。

運動者要如何融合原來的目標、穩健的方法,跟災難社會比較急迫的需要,在穩健的狀態下原本沒有辦法契合的資源,災難社會反而有機會去「看到」「聽到」,運用這個災難的時機,好好把資源使用,去看到災難的結構,背後斷裂的東西。論述要有效(被聽被看到),一定要有災難、危機的背景和基礎。捉住這個改革契機,讓大家看到。

穩健的社區運動是培養人的方式,進入災難社會時,這些都是關鍵的人力。目前的工作者一定要好好利用這個時候,讓老百姓,讓論述有效,這是關鍵的時刻。

關於災難的社會學、災難要開成一門課的話,要怎樣來實踐。社區工作者要知道如何利用災難,不是把頭鑽進去,要跳出來、說服政治、說服民眾。

我初步想到,包括災難社會學的定義概念都還沒好好去處理。過去風險社會是對一種未來可能性的壓迫威脅,災難就是進入每天日常的一種實務面對。這之中當然有地方知識,過去十年來有很多大的災難,這些東西如何建構成為新的學問,變成一種經驗,地方知識的具體實踐。每一次的救災都會產生新的知識出來,從地方到方法,

我歸納了今天現場的提問與分享者的經驗,歸納了以下六個想法:

第一,關於安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一定要趕緊說出來,沒有好好的安置,就不可能有好的重建。

這中間是很細膩、很複雜的問題,「中繼屋」的概念要先出來,讓重建成為可能。所以這個一定要推。重建是未來解決災難的關鍵,因為平常小規模的改變有限,我們必須透過重建,一步步來解決過去沒辦法解決的問題。

重建不能用效率來看,重建好比交班費,交四次比交一次好,透過每一次集合、收集、統計,每個人都輪流在其中學習民主、學習作主人。教育不能用管理、效率的觀點來看,很不效率沒錯,紛爭、糾葛、衝突、溝通,都有很多學習的東西在,正是效率的觀點扼殺了民主。

要讓居民在討論過程中有不同的意見,練習去討論去辯論、去辯護、去接受被說服。要效率只是用一個管理者的角度,不要怕很多問題、很多對立、很多衝突,我們要有耐心,學習如何面對、如何對話,一次、兩次來帶,慢慢地學習,就是不能快。不要害怕不要擔心很多衝突,衝突正是學習,看到問題正是面對自己的機會。

第二,是關於災難經驗的傳承,與災難學教材要怎樣的編製等。

教材在哪裡,上課的地點在哪裡。如何讓災難變成社會共同的學習,這個東西是很深的問題,紀錄片在某個意義上就是這樣,每一種人類經驗都很有價值,只要我們好好記錄下來,沒有紀錄就會忘記,忘記是來自於沒有紀錄,記憶一定要有記憶。我們如何傳承經驗,尤其是寶貴的經驗,紀錄才能記憶。

記錄的方式很多,大家的教學,實際的經驗回饋到上課的過程中間,這些東西都是記錄的一部份,很多東西都是用這個方式記錄下來,這是記憶的基礎。所以,如何透過教學、紀錄片、小說、電影、戲劇等進入,讓老師親自到現場去蒐集材料,讓這些體驗支撐來整理一套屬於災難社會的適應學習教案。

第三,為什麼這個社會沒辦法傳承經驗?

是不是因為沒有紀錄?這牽涉到整個公共系統,災難社會下這些東西要怎麼重構?災難在國家社會中要怎樣納入教育系統?不只是社區大學、政府的大學裡面,這個社會才能整個面對災難。災難社會學裡面要重新改組的很多。不管怎樣,重建一定要發生,我講的重建是讓機制扭轉,以及不要讓重建是跟不上毀滅的速度,重建做得好的話,社會的再生才有辦法浮現。

第四點,關於地方存在經驗與地方知識的東西,在安置的過程中,地方對話的儀式要進來。

地方知識要真正浮現出來,是生態民主的過程,這不只是地方內部就可以弄出來的,要一種外在的、陽的東西來牽引,民主最怕變成民粹,並不是居民同意就好,甚至沒有討論的同意,怎樣的討論很重要,而不是簡單的同意,這是誕生地方知識的重點。

存有(being)要出來,兩方面要互為主題才會出現,要互為主體,在兩個人都在的情形下,才長出來的東西,存在是同時跨越兩個系統,這是辯證的問題,這是兩個人互為主題。單單只有一個老師或一個學生是沒辦法互為主體,唯有兩個人互為師生才有交換性、互換性,才會存在,只有在這樣的情形下在彼此的基礎上長出新的東西,才是地方知識。我用你的話來談我的需要,你用我的話來談你的需要,這是很多「口」的場域。

第五點,生態民主與一般公民社會的民主有什麼不同。

目前公民社會最被挑戰的就是把每個人都當成一致的公民,裡面的異質性就不見了。生態民主將對所謂的自由,提供重新的思考。

第六點,國家沒有把災難當成一種角色,針對災難這個長遠的議題,探討它的文化性與教育性。

所以,我們必須在災難社會學底下,重新定義國家,就是要讓國家放入災難的救災系統裡面,把國家的角色、法令體系放進去。災難社會學要「重構」國家、教育的定義,讓國家與教育回到災難社會學的核心,沒辦法處理災難就沒辦法處理重建,沒辦法處理重建就會讓災難不斷發生。

政治本身不會處理這個問題,因為看不到成績,這是政治的侷限,這個不改的話,這個東西是沒辦法重構的,也不會真正重建。

(註:引用概念請註明來源)

(本文轉載自「農村是一所學校─旗美社大部落格」)

980923-zainanimage001-360.jpg
 重建過程需要許多的知識對話。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