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禮部落對社會大眾的呼籲

阿禮部落災後推出二天一夜部落預約遊程,除了汛期停止接受遊客預訂外,乾季期間也時密切關注天候,各項活動皆針對災後現地環境及天候問題加以考量,請各地的朋友如要到阿禮,請盡量透過地方安排行程,減少旅行風險。

編按:

5月下旬開始的梅雨季節,讓留在原鄉發展的部落,面臨88災後新生的嚴峻考驗。屏東魯凱族阿禮上部落居民,選擇在原鄉重建,並發展生態旅遊,523豪雨後,傳出自行上山的遊客困在山上,最後出動直昇機撤離的訊息。

為了釐清事實,長期陪伴阿禮社區的屏東科大副教授陳美惠,特別撰文如下,希望讓社會大眾知道,阿禮部落面對汛期的因應模式,以及部落發展「生態旅遊」如何兼顧安全問題,希望社會大眾能夠瞭解事實,繼續支持原鄉重建。

籲請民眾勿任意出入災區旅遊‧政府應訂定災區出入管制辦法

文/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陳美惠副教授

霧台地區在八八風災過後,其聯外道路台24線至今尚未完全恢復,5月23日梅雨鋒面帶來豐沛的雨量,其聯外的便道遭到沖毀,霧台地區的交通再度中斷。

位在霧台最深山的阿禮部落,卻在22日有來自台南市的8名遊客上山露營,25日上午天氣放晴,空勤隊直升機上午九時入山撤離困在阿禮的遊客和村民,霧台鄉鄉長顏金成表示,經歷這次的豪雨,汛期間只要有颱風或豪雨警報,一定清空所有路基不穩的危險部落,不讓任何人留守在部落裡。

這次在已經發布豪雨特報的情況下,遊客仍自行前往阿禮部落,絲毫未能察覺自行前往山區部落的潛在危險性。所幸在這次的豪雨中未造成遊客的傷亡,不過豪大雨卻造成部落的交通中斷,聯外道路中斷也造成自行前來阿禮部落的遊客受困山上。

災區目前百廢待舉,許多安全機制都尚未完成,請遊客近期勿自行上山旅遊,若想要上山旅遊,可參考由在地居民全程帶領的生態旅遊行程,並視天候與路況進行較為安全的生態旅遊。

阿禮部落在經過八八風災的復舊重建之後,推出二天一夜部落慢活預約遊程,遊程內容係經過阿禮社區發展協會與輔導團隊縝密的規劃設計,除了汛期停止接受遊客預訂外,乾季期間也會隨時密切關注天候狀況,只要天候不佳即取消預約行程,嚴格管控執行各個活動項目內容,因此各項活動皆已針對災後現地環境及天候問題加以考量

此外,阿禮部落也為報名參加生態旅遊套裝遊程遊客,全程投保旅遊平安險,並自三德檢查哨集合後,在二天一夜的生態旅遊遊程中皆有專人陪同服務。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現在要上霧台鄉都有管制,不論團體或個人都要申請,這次豪雨後,將考慮汛期間,強制不讓遊客上山。在此同時我們也要支持政府能嚴格把關,並呼籲想要上山的遊客,能體會重建過程的諸多不便與可能的安全疑慮,並轉而支持在地的生態旅遊行程,以實際的行動支持在地的生計與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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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汛期的阿禮,十分美麗(圖片來源:sumuku’s blog)

長治分台進度:慈濟興建156戶,7月底完工。

魯凱族人遷往長治分台的重建案,進度如下:第一期由慈濟基金會興建156戶,預計7月底完工。還卡在申請資格的其他族人,預計9月份處理第二期,將由其他NGO團體興建。未來長治分台劃歸霧台鄉,仍然屬於原住民區域。

前言:

長治分台在4月26日動土儀式之後,除了基地現場外觀可以看見施工現況外,對於實際規劃進度與溝通窗口沒有對口的狀況下,5月20日記者採訪慈濟基金會,詢問有關部落重建的對口機制,當天截稿前,雖然尚未得到慈濟的來電,但後續有接到慈濟志工來電表示,會在5月27日向屏東縣政府做一個工程簡報,並且邀請各界媒體前往採訪。

5月27日當天,由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一起陪同屏東縣長曹啟鴻,參觀工程基地以及部落族人在長治分台協助工作的情形。以下則是當天關於工程進度以及魯凱族人災區處理相關問題的整裡報導。

一、長治分台工程進度與族人關心的問題

(1)家屋戶數

當天的行程,首先由客家委員會事務處的古秀妃簡單說明長治基地的執行期程,而對於未來的永久屋戶數,她說,長治分台基地目前是計畫第一期要蓋154戶,因為設計是雙併的關係,會蓋到156戶,所以會比原來的多兩戶,而完工時間是預計7月底完成。

負責長治基地工程的慈濟營建處黃鎮生主任,也簡短的介紹目前工地的施工近況。他表示,永久屋的鋼構都已經成形了,所以現在趕快加蓋屋頂部份的工程進度。基礎工程的部分,阿禮部落會在5月27日當天完成,而長治分台全部鋼構的工程,全部要在6月15日以前完成。

屏東長治慈濟大愛園區永久屋進度管制表的簡報中,也詳細列出各部落預定戶數,阿禮51戶,吉露24戶,佳暮44戶,谷川20戶,三地門鄉共15戶。總計154戶(上述為第一期核定戶數,其他尚未通過審核的家戶,並未列入本期興建戶數)。

(2)以工代賑

慈濟志工也表示,目前長治分台的工地尚未有部落以工代賑的族人進來幫忙,因為目前永久屋工地內正在進行專業的施工工程,未來景觀工程以及鋪地磚的工程時,才會邀請族人進到施工的現場工作。

而目前在長治基地的族人是部落之前八八專案的族人,現在分配在活動組、以及香積組等單位,協助工地伙食的炊煮。

屏東縣長表示,長治分台的工程雖然之前遭遇到一些誤會,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大家也會更加了解慈濟,錢都是花在刀口上。他說,「看到工地井然有序,也非常有進度,慈濟對原住民關懷的態度非常用心,也非常感謝慈濟的用心。」

(3)工地積水問題

對於幾日前的大雨使否會造成工程的延宕,縣長表示,「這個地區以前是隘寮溪的舊河床,所以下一點雨,滲透率很快,所以不會積水,這個地方工程上,不會造成麻煩與延宕。」

(4)族人的耕地區域在長治分台

而當天現場的媒體記者也問到,「未來部落有耕種的田地嗎?」縣長則表示說,「土地有了。」記者再繼續追問,「在哪裡?」縣長說,「這裡就夠用了。」他表示,「這裡的用地有29公頃,我們這裡只能蓋多少?蓋不到一半。」

(5)長治分台的行政區域仍屬霧台鄉

未來遷下山來到長治鄉的霧台鄉民又將隸屬在哪個行政區域?縣長表示,將來這裡的行政區,也不會因為它在長治鄉的基地,它仍然是屬於霧台鄉。未來族人的身分證上一定還是屬於霧台鄉,行政區域有點類似現在瑪家鄉的三合村,仍然是屬於原住民鄉。

(6)第二期的永久屋住戶在九月處理,將由其他NGO協助興建

而目前族人最擔憂第二期入住戶的問題,縣長則說,「第二期,我們謝謝慈濟,好事大家一起來做,第一波慈濟做完基礎工作,第二波就是請其他NGO團體準備來接手,原則上,我們是希望是在9月底,9月30號左右處理。」

(7)政府將與族人溝通墓地用地

不過,對於過世而無法將親人埋回部落的墓地問題,縣長則表示,墳墓的部分,現在還要跟部落討論,第一個,各村跟各村的狀況不一樣。有些地方,雖然部落說是遷下來,可是原有的墳墓用地還是可以用的,可是現在目前有些還是災區,不能回到山上葬。

縣長表示:「不必擔心墳墓,像好茶村,雖然是整個移到瑪家來,他們在新好茶那邊的墓地,還是完整,還很安全,所以,我們需要個別討論。我們慢慢溝通,溝通完之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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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曹啟鴻,嘉許慈濟執行效蓄非常快且僅然有序,上圖為5月27日工程基地區域,目前已有鋼骨結構工程正在進行,同一基地(佳暮)在5月7現場只有部分的基礎處工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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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與慈濟的共同理念

結束工地現場的踏勘,慈濟也在室內對施工過程做了更詳細的施工簡報。縣長也再度嘉許慈濟在整個工程進度非常有條理,他說,「原住民的朋友非常有福氣,可以在這裡工作。也再次表示,慈濟在協助過程,遭受到許多的誤會,未來大家會一起共同努力」。

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也表示,感謝縣長發願做志工,用雙手一起打造部落。他說,「一個家是用愛去打造,慈濟在建造過程都是用愛去打造。慈濟在這裡也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跟屏東縣合作,那我們有我們的想法,我們的原則。」

他也感謝慈濟做不到的地方,有縣府來協助幫忙,好事大家做,這是我們共同的理念。他也提到,一方面有一些地方,也有一些是政府不方便做的,讓我們NGO團體來做,我們感恩有這個機會來為部落服務,來奉獻對部落的關心。」

三、族人的想法

除了政府與NGO的想法之外,即將要遷至長治分台的魯凱族人,內心真正的想法又是什麼?在5月27日結束完長治基地的拜訪後,當天晚間7點,原住民電視台也在屏東榮家的安置中心,舉辦了一場針對目前屏東地區災區部落族人問題的現場節目,各村的族人與自救會以及遷建委員會的代表都前來表達各部落的意見。重建會執行長陳振川也親自前往現場一起聆聽族人的想法。

記者也會繼續將當天晚上,對於即將在八月入住長治分台基地的魯凱族族人所提出的擔憂與問題,後續再做完整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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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長治基地工程的慈濟營建處黃鎮生主任,表示長治分台鋼構工程,全部要在6月15日以前完成。(圖左一藍色上衣者為慈濟營建處黃鎮生主任,左二身著深紫色上衣者為客家事務處處長古秀妃。)

重建條例與部落生活的法令衝突(3)永久屋申請的慈濟條款?

災民申請永久屋的新增條款,政府說是協助災民申請永久屋的「放寬條款」,為何變成是屏東災區部落申請永久屋的阻礙?而「部落生活」與「慈濟條款」產生的衝突,未來要如何解決,族人們正與律師群商討如何與政府對話。

編按:5月19日,由「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邀請法律界關注八八風災後關心重建特別條例的律師群,共同協助屏東災區解決申請上的法律衝突,本文為當日系列報導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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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沒在土石流中的好茶村魯凱族人,受到「慈濟條款」的影響,而無法通過申請永久屋的族人,面臨了不知道未來要住在哪裡的無奈。

前言

災民申請永久屋的新增條款,政府說是協助災民申請永久屋的「放寬條款」,為何變成是屏東災區部落申請永久屋的阻礙?而「部落生活」與「慈濟條款」產生的衝突,未來要如何解決,族人們正與律師群努力商討中如何與政府對話。

對於政策與部落生活衝突的問題,賴中強律師表示,目前政府的法律制定上,還有很多模糊的空間,還可以繼續跟政府溝通。並且也提到政府另一個不合理的規定──政府若是要求災民一定要有所有權才能申請永久屋的話,目前重建條例裡並沒有提到一定要有所有權,只要災民是居住者,就可以申請。

而對於5月19日部落災民提到的個別問題,也都很重要。因為目前內政部重建住宅分配辦法,不是立法院訂的,是內政部訂的,但是內政部訂的這個辦法跟立法院定的法律是有衝突的。

政府內部在制定法律上就已經產生衝突,又如何將「有衝突的法律」在生活價值觀不同的原住民部落中解套?部落災民申請永久屋的受限,除了在資格認定上的受限,另一個更深的影響層面又是什麼?以下是5月19日當天災民提出的相關整裡報導。

一、新條款的新限制

屏東八八災區申請戶權力所受限的影響,在排灣族以及魯凱族部落普遍著都有同樣的問題。

大社村的遷建委員洪麗菁表示,回到較大的問題,目前部落災民面對在外地貸款購屋,以及夫妻不能個別申請永久屋的狀況都是最新辦法提出時,才發生的問題。

她說,「在這邊也很抱歉講這麼重的話,其實這些都是『慈濟條款』」。對於蓋房子的間數部分,展望會一直是很願意幫我們蓋,目的也是希望先將住在營區部落的人安置下來。

對於這個新建的條款,洪麗菁說,「就是因為目前申請條款裡最新的辦法,也就是前幾個月才修正的,這個條款的影響,變成政府這邊如果審核災民資格可以,但NGO團體不願意核配,就不能核配給災民,『夫妻條款』就是因為從這裡才有的。」在瑪家農場的部分,世界展望會都是很願意幫部落蓋房子,就是因為慈濟不肯,不肯給夫妻各一棟,只有慈濟很有權力跟中央對話。所以我很抱歉說,這是「慈濟條款」。

二、「慈濟條款」的影響

對於新條款內容中,「以上核配原則,縣(市)政府得與民間認養興建團體協商,斟酌實際情形後調整之,若經雙方協商確認有不宜核配之情形,得不予核配永久屋。」對於部落申請的影響又是哪些?

(1)在外地辛苦打拼貸款買房子,不能申請永久屋。

佳暮村的調委員柯正光表示,目前佳暮部落的問題很多,到目前都還沒有辦法整合部落的遷村問題。

他說而政府當初告訴族人,如果覺的住在山上不安全,可以提出申請。可是現在申請永久屋最大的問題就是,族人若在平地也有購買房子,就不能申請永久屋。

他也表示,「佳暮村決定要遷下山的族人,反而受限制於這個狀況,難道我們要回去山上等風災嗎?」

他也說,「若是平地也有購買房子,就不能申請永久屋的,那些貸款買的房子,也是族人自己辛辛苦苦打拼來的。如果因為在外地有房子,就不能申請永久屋,在部落遷村的立場上,也說不過去。」

(2)是夫妻關係者,不能共同申請永久屋。

好茶村的杜冬振也提出相同的問題。他表示,由於當時孩子尚未成年,所以家屋的名子掛在妻子的名下。結果政府寄來公文說,因為夫妻財產共有制的原因,所以只能申請一棟永久屋。「因為申請人是夫妻的關係,只能申請一棟房子,而失去辛辛苦苦打造的房子,這合理嗎?」

陳再輝也對此做補充說明,政府來文中的公文表示,「夫妻關係為一核心家庭,雖各自設於不同戶籍且持有房屋所有權,仍宜擇一申辦並核配1戶永久屋為限。」

但是,在部落裡孩子尚未成年,所以房子掛在母親的名下,是很普遍的現象。政府卻來文說因為是夫妻關係,而只能申請一戶,表示實在是不合理。

對於新條款對部落的限制,楊中強律師表示,「可不可以分配永久屋,法律有一定的規定。如果照政府訂的這些辦法,災民實質上就有權力可以申請,那慈善團體如果說,按照申請條件災民可以,但是跟政府協商過後,決定災民沒有申請的資格,那這個就是違法,那違法不是說慈善團體違法,是政府違法。

他也表示NGO團體在協助的立場中,「慈善團體只是來幫助政府在法律上應該要做的事。

三、災民沒有發言的機會

好茶村遷建委員會的會長對於災民的權利,也提出他的看法。他說,「新辦法的制定變成是他們兩個去協商我們的事情,這個協商的人一個是政府,一個是民間團體,能不能把這個被協商的部落族人,成為共同協商的人。變成是他們兩個人去協商我們的問題,反而變成我沒有發言的機會。

他也對目前政府在決策權的矛盾提出疑問,他說,「如果說慈善機構說認為可以,有沒有可能說政府也是可以認同,因為目前的狀況是,展望會說可以,可是政府說不行。」

黃智慧也對政策的決定提出看法,表示政府在政策制定的立場中,欠缺部落的思維,原住民部落是一個群體的組織,政府應該要重視這個部分,並且也語重心長的說,「沒有立委的魯凱族,要在國會爭取族人的權益也很難。」

四、從法律的角度,政府站不住腳。

對於當天,魯凱族以及排灣族人所提出的個案問題,律師群們也紛紛提出他們的看法。首先,楊大德律師即表示,在政策的規劃上,漢人政府就只是給部落「住」,就這個部分來看,本來的規定就不符合部落的需求。

而對於族人參與權力的立場,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的孫迺翊教授也表示,「部落參與程序的問題,還有許多空間可以爭取,部落的族人,才是權力的主體」。而對於重建過程參與人的權利被排除掉,是個有問題的決策程序。

最後賴律師也向在場的族人說明重建條例跟部落申請的衝突點,在分戶的問題,本來就有所有權,就是可以申請,若從法律的角度,政府站不住腳。

他也表示,永久屋的申請有很多的問題,那問題點在哪裡?也是接下來,律師群們要持續去做的。讓目前申請永久屋的問題能夠讓更多的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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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德律師表示,在政策的規劃上,漢人政府就只是給部落「住」,就這個部分來看,本來的規定就不符合部落的需求。

重建條例與部落生活的法令衝突(2)好茶的壓力

「重建條例」對好茶魯凱族人帶來的傷害,不只是當初政府違約的「遷村承諾」,無視於族人生命延續的困境,更讓族人對政府失去信心。同時面對遷村以及生存問題,好茶村的魯凱族人,面對的壓力是什麼?

編按:5月19日,由「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邀請法律界關注八八風災後關心重建特別條例的律師群,共同協助屏東災區解決申請上的法律衝突,本文為當日系列報導之(2),閱讀系列(1) 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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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即將遷至瑪家農場的好茶魯凱族人,遷村觸及最大的問題中,最基本的求生存都無法解決,談發展又何其容易?

前言:

重建條例」對好茶魯凱族人帶來的傷害,不只是當初政府違約的「遷村承諾」。政府無視於族人生命延續的困境,更讓族人對政府失去信心。

好茶村的魯凱族人,即使風災被迫離開辛苦經營的家園,為了維持基本的生存,族人還是想盡辦法在隘寮營區的安置中心,尋找一塊延續生命的空間。

而同時面對遷村以及生存問題,好茶村的魯凱族人,所面對的無奈與生活壓力是什麼?以下是5月19日當天與會的魯凱族人提出各項提問的整理報導。

一、基本生存面對的困境

當天在場的好茶村的魯凱族人也表示,好茶部落不應該跟其它的地方比較,好茶村安置在瑪家農場,限制很多,目前有很多人都沒有申請通過家屋,這些人我們要拿到哪裡去?

「政府應該看地方的需要,再來制定政策,這樣比較正確阿。」族人憤怒的說。

有些族人確實是沒有房子,卻又因為工作與孩子教育的需求,在外面有租房子,卻無法申請永久屋。

族人也表示:「部落族人為了小孩有更多的學習資源,才到都市暫時租房子求學,為了生存,才將戶籍遷到都市,如果遷村沒有把這些人算在這裡面,那這些人怎麼辦?以後你叫他們回部落,回到哪裡去?

政府必須要深入了解到地方來幫助,是不是部落真正的需要?族人申請永久屋受到法律的限制,並且好茶村都已經滅村了,為什麼政府不優先考慮這個部分。

族人也的到耕地的問題,他說,部落的族人就是靠在鄰近田地農耕,維持生活。以前居住在新好茶時,耕地就在部落後方的山上。好茶人未來部落到了瑪家農場沒有農田可以耕地,難道要叫部落的人每天待在家裡,都不出去嗎?沒有耕地去工作,那政府叫部落的人怎麼生活?

二、不合法就永遠被遺棄

霧台鄉代表副主席柯連登也表示,不知道政府是用什麼角度來制定重建條例。他也說,「從舊好茶遷村到新好茶30年來,族人沒有得到房屋的所有權,當初是集體遷村,應該是階段性的去變更土地作業,從這個角度去看政府的責任,政府的措施造成部落的損失,也使得族人淪落到不合法的就永遠被遺棄的情況。」

三、政府的發展政策是否符合原民部落?

政府政策制定,牽制族人本來在部落生活的秩序,破壞的層面不只是魯凱族人生活思維的秩序,也讓族人在面對新法令的制度後,得同時承擔政策改變對部落造成的生活壓力。

舊好茶部落30年前遷村到新好茶部落,從無到有一點一滴,接著為了孩子的教育到都市打拼,為的都是等到累積到足夠的財富以及能力時,再回部落打造自己的家屋。

兩年前的813風災已危及部落族人的生命,始族人面對不得不遷村的選擇,而八八風災又再次奪走,30年前下山後,一點一低打拼的部落。

政府重建條例的遊戲規則,讓好茶人輸掉一輩子辛苦打造的部落,好茶部落又要再一次面臨從無到有的遷村命運。

而目前部落遷村所觸及最大的問題中,連最基本的求生存都無法解決,再談發展又何其容易?

未來不管投入多大的資金發展與培訓計劃,最基本的需要耕地維持基本生存的問題都無法解決時,族人是否還有多餘的力量與心思來與政府的政策同步發展?是否又會演變成累死部落族人,卻肥了計劃者口袋的畫大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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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制定,限制族人發展的機會,無形中更增加災民遷村後的生活壓力。(圖為好茶村隘寮安置中心,族人開墾的耕地)

重建條例與部落生活的法令衝突(1) 屏東災區難題

屏東災區部落,目前申請永久屋最大的問題是,多數的部落的實際生活現況,與政府制訂法令條例的建立觀點不同,造成在原住民部落的申請永久屋資格上,有許多矛盾點與衝突出現,也使得被安置的災民失去了應有的權益。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NGO組召集人黃智慧表示,目前的安置與重建最大的問題是,「人民被安置的權益沒有被妥善的照顧」。在5月19日邀請法律界關注八八風災後關心重建特別條例的律師群共同協助屏東災區解決申請上的法律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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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NGO組召集人黃智慧表示,目前的安置與重建最大的問題是,「人民被安置的權益沒有被妥善的照顧」。

一、立場顛倒的政策擬定方式

屏東災區部落,目前申請永久屋最大的問題是,多數的部落仍有許多戶數,因為部落實際生活現況,與政府制訂法令條例的建立觀點不同,而造成在原住民部落的申請永久屋資格上,有許多矛盾點與衝突出現,也使得被安置的災民失去了應有的權益。

在5月19日,擔任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NGO組召集人黃智慧,安排在隘寮營區好茶村安置所,邀請了賴中強 、楊大德、 顏華歆等律師以及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的孫迺翊教授暨研究生,共同為部落申請與現行法律衝突的問題,提供解決之道,並向族人說明永久屋申請資格的法律爭議情形。

而黃智慧也表示,八八水災之後,當天邀請的律師群團隊,都非常關心國家處理災難的問題,不管是行政法律,還是重建條例上的問題都非常關切。

她也說到,「發現目前的安置與重建最大的問題是,人民被安置的權益沒有被妥善的照顧。」並說,政府是先擬定政策,再來給部落,往往忽略到部落的立場。而使得政策的制定,變成不是從部落的角度來制定條例。

二、原住民部落申請永久屋的問題

(1)「房屋所有權」的觀點

接著好茶遷委會會長陳再輝也先跟在場的律師共同溝通瞭解好茶村申請永久屋狀況,陳再輝表示,從政府擬定申請的三個重要條件來看,災民只要有1.受害事實2.房屋的所有權3.居住的事實,就可以申請永久屋。

若依照目前好茶村災民申請的案件,將近有71戶很可能不會過,而其中一半的理由是無房屋的資料。

賴中強律師也表示,如果好茶村沒有遇到八八風災,按照之前的遷村定案早就遷村了。而且依照目前好茶村的受災狀況是淹沒區,第一個條件,受害事實是沒有問題的。

而就目前無法通過申請的案件資料中,大概一半不會過的理由是無房屋資料,那簡單來說,就是縣政府認為在新好茶淹沒的那個地方,族人大部分在那裏沒有房子。

「若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漢人的法律跟原住民的法律未必一樣。」他說,在漢人的法律,如何認定你在那裡有房屋?比較容易認定的是,你有房屋所有權狀。

但在部落裡的家屋現況,有些房子,在漢人的觀點叫做違章建築,他說,就房屋所有權的立場來看,只要當初房子是我出錢蓋的,就是我的。」因此,即使部落裡蓋的房子,沒有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但是只要這個房子當初是申請戶自己出錢蓋的,申請戶就有這個房子的所有權。雖然目前有房子但確提不出證明,是可以請透過法院來協助認定。

(2)「半成品」家屋的矛盾

陳再輝也舉出目前部落的一個例子說明,其中一戶姓蔡的申請戶,在風災前蓋房子時,蓋房子蓋到一半,還沒蓋好,八八風災就來。變成是一個「半成品」的房子,也造成了無法申請的矛盾問題。

賴律師也補充說明,如果房子蓋一半,可以提出一些證據來證明,這也是一個方法。

(3)「在外地租屋」的爭議

瑪家村村長董文明也提出瑪家村目前遇到最大的問題,雖然申請資格說,8月8日之前有戶籍在山上的都可以申請永久屋。不過現在申請遇到的狀況就是,有土地,有稅籍證明,不過沒有錢蓋房子,但是在外面租房子,就無法申請通過。

(4)「一家多戶」的申請限制

另外,一個家中,有2戶到3戶的戶口名簿,而所有的家人一起住在這個家中,就只能申請一戶。這是目前申請永久屋最大的問題。

賴律師也舉例解釋說明,若按照政府的規定,一個戶口名簿裡,裡面住15個人,照政府的辦法可以分到34坪,其他的人,則可以再分配到28坪,意思是一個戶口名簿有15人可以分到兩棟房子。

但是同一個房屋裡面,有兩戶,也是15個人,但是只能有一戶,有資格去申請,另外一戶的戶口名簿就沒有資格去申請。他說,「這個在法律上講不過去,所以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是政府的疏失。」

對於上面講述的情況,政府應該是想辦法來溝通解決。賴律師也強調說,「在法律上有一個原則,就是要平等,而前面舉的例子,變成是沒有這個道理,只讓一個家屋中的一個戶口申請房子,而第2個戶口名簿就無法申請家屋,我也認為這個講不過去。」

他也表示,同一個房屋所有權,在那個房屋所有權裡面,本來就有兩個戶口,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並且在已經有戶籍,就代表有居住事實的狀況下,政府應該要來認真面對。

(5)「人數限制坪數」的問題

好茶村頭目柯光輝也提出,家裡有4個人口,落成之後沒幾天就遇到八八風災,在原來的部落本來有50坪的房子,到最後又用人數來限制分配房子的坪數。

賴律師也表示,以戶口人數來計算的政策限定未必合理。

黃智慧針對「永久屋」用人數分配的不合理性,也舉出小林村的案例,小林村目前可以申請永久屋的戶數,也沒有辦法公佈。

其中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會長蔡松喻,遭遇風災後只剩下他一人,本來在風災之前有150坪左右的家屋,如果按照政府規定可申請的家屋坪數,要叫他如何傳宗接代?建構一個家庭?所以用人數來算的時候,的確有它的不合理性。

三、未來如何解決?

立法者的觀點與部落的生活型態,在族人提出的各項問題中,發現了許多的不合理性與衝突點。就如同賴中強律師說的,就法律的基礎公平原則,部落在申請的遊戲規則中,就已處在不公平的立場來處理,也讓災民再次承受另一種無奈的權力災難。

會議結束後律師群團隊也表示,之後會再進一步跟族人連繫,詳細了解個案的申請問題,並協助寫文章,向政府來反應部落申請永久屋所面對的各項爭議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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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中強律師表示,「若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漢人的法律跟原住民的法律未必一樣。」重建條例的制定上有些在法律上是講不過去的,並且也表示是「政府的疏失」。

魯凱族人:「溝通」,只是政府下來摸摸頭。

重建過程,各單位都發現「溝通」的確有問題,4月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到部落,允諾會有溝通機制,至今逾月,仍未出現溝通機制,族人認為當初的溝通只是摸摸頭,而且部落仍舊有許多問題不斷發生。

4月23日,在屏東榮家開協調會時,行政院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表示,那樣的溝通不會是最後一次。歷經一個月之後,部落的族人觀察,不但認為當初的溝通只是摸摸頭,而且溝通窗口就算成立也沒用。長治分台各執行單位目前也沒有明確的溝通窗口,未來部落的問題要如何透過溝通解決,族人仍究摸不著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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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長治分台谷川部落工地現況,後方已有基礎工程在進行施做。但是重建會允諾的「溝通」,卻尚未發生。

前言-開始溝通了嗎?

重建過程,各單位都發現「溝通」的確出了狀況,但從4月14日的「共識會議」以及4月23日,陳振川副執行長到屏東榮家,這兩倆次部落有較多空間發言的會議後,至目前快1個月了,部落族人,不但認為當初的溝通只是摸摸頭,也沒有新的溝通機制,但是目前部落仍舊有許多申請永久屋資格,以及生活問題的不斷發生。

這些災民的聲音要如何被溝通?以及進行下一步的解決。4月23日在屏東榮家的會議,陳振川表示,那樣的溝通不會是最後一次,但根據記者近日的個別採訪後,瞭解到目前的溝通況似乎停留在動土儀式,部落要用自己的方式為外來的新部落祝福祈禱外,似乎沒有其它的任何進展。

一、 長治分台三方溝通進度

(1)魯凱族人部分

4月14日「共識會議」中,表示支持「遷建委員會」的霧台鄉長顏金成表示,關於當天提的遷建委員會,當然是可行的。他也說,「因為中央的政策跟辦法都很明確,但是到了地方就不對。」對於遷建會的成立,他也說,「我不會有意見,反而是偏向鼓勵,然後將問題呈現給縣政府,鄉公所除了做基本工作以及協調工作外,絕對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場。」

而霧台鄉柯海燕代表也說,對於之前「共識會議」提出部落要組織的遷村委員會,他表示,「剛好目前是逢選聚期間,大家都忙翻了,所以目前還沒開始執行。」

他也認為,遷建委員會一定要成立,對外窗口一至,就不會有外面的雜音。而且大家答覆初來的問題也不同,應該要先凝聚共識,對外表達部落真正的想法。

當初,部落曾經辦過魯凱重建聯盟的組織,但因為牽扯到立案的問題,一拖就拖到現在,而目前是停止運作的狀態。

他也提到組織的一個問題,這麼多的自救會,不一定會將部落的聲音,全部處理好。所以應該要由霧台鄉公所來組織,未來不管是宗教也好,部落領袖也好,都要一起參與。霧台鄉的重建委員會,會陸陸續續執行,而且因為當初在屏東榮家的「共識會議」已有初步的共識,應該會成立。

杜勇雄神父對於「溝通」的機制,他則表示,「重建會,他只是摸摸頭,這是政府常做的事。我不認為他們會真的去做。如何去溝通?他只是要完成原來的計劃。我不認為重建會會去做溝通,而且鄉公所也只是被會知的角色而已。

他也表示,4月23日,地方與中央重建會的溝通協調會議,也只是去聽一聽,可能會有更多的說法。而他也表示個人的看法說,即使成立,也不會改變什麼。有一個窗口,基本上只是大家去那邊談談情,也沒有做什麼。而且慈濟已經在做了,只是沒有更深的平台可以溝通。

鐘思錦牧師對於知道目前的工程進度,是已經在進行的第 一期工程,但是目前執行的層面,教會的訴求沒有在裡面,第二期才會有教會的訴求在裡頭。

他也說,「既然已經動土了,第一期長治分台的部分就是政府、營建署以及慈濟的工作。那第二期就不是慈濟。政府也要聽我們的意見,因為慈濟不可能改變他們做事的方法。上次的『共識會議』族人也很清楚的表達,慈濟蓋完就走。」

(2)屏東縣政府

而在記者這段時間與屏東縣政府接洽時,負責承辦相關連繫的陳秋香表示,「政府與慈濟跟部落的溝通窗口,目前都是由重建會來發文連繫,她也表示縣府這邊沒有慈濟在長治分台負責人的連絡窗口。」跟慈濟的連繫,是透過重建會來主動跟部落以及縣府這邊連繫。

(3)慈濟基金會

屏東縣政府以及霧台鄉公所都無法得知長治分台的狀況下,5月19日,記者試著跟慈濟屏東分會聯繫,接電話的慈濟志工也回應,負責長治分台工程的負責人正在開會,也請記者留下連絡方式,他們會先討論,再跟記者連繫。至截稿前因尚未接獲回覆電話,因此目前長治分台的進度仍究是停留在不清楚的狀況下。

二、目前部落的溝通障礙

長治分台的溝通窗口目前沒有著落之外,部落裡也還夾雜著不同的溝通障礙。杜勇雄神父對於目前溝通的狀況也表示,「不知道,鄉公所的態度是真的還是假的。連4月26日那天的動土儀式還是我們告訴他們的,那個溝通窗口的成立只是自我安慰。可能也是魯凱族的個性,聽天由命,也不知道怎麼做,才能讓大家高興的去做。」

對於慈濟的立場,他也表示,他們有他們的本錢與理想,以及他們自己的願景,這個部分部落也干涉不到。

而對於部落下山之後面對文化衝擊的部分。他表示,

文化是當建築完成了,接著思考如何將文化深耕。你說,哪一個NGO蓋的很原住民?硬體只占10%,90%是人要去營造的。就如同好茶村早期遷村的模樣,是後來人才加入元素的。

「如果單看家屋建築,沒有權利說慈濟不好,基本上,也不是慈濟要蓋那麼小,是政府的規定。國外一些開發新的屯墾區案例,會用很多的綠地去規劃,你說慈濟錯嗎?他們用的是那種思維的規劃方式。但是那邊蓋的房子有不堅固嗎?建築材料上的差別能跟其他地方的永久屋比嗎?」

「既然已經請他們蓋了,建築物未來會如何變成魯凱族的樣子,部落自己慢慢的用心做,相信未來會更好。」

「假如一個真正有愛心的人,應該是給他一個安居的條件,這樣的帶領是需要的。假設為了宗教是非排斥別人,我們的信徒被影響,去信別的宗教,那就去被影響,我們應該反而要回頭看自己的狀況,別人做的到,為什麼我們做不到。」

「我們如果有這麼多財力,還有人說話嗎?也感謝慈濟去衝撞一些問題出來,因為若是自信心不夠,人也就自己先保護起來。宗教界不只如此,人也是如此。」

以上是鐘思錦牧師對於這個過程的感想,針對目前的溝通狀況,牧師表示,八八重建,政府提供土地,然後用較寬的方式處理救災問題,不是很簡單嗎?救災步驟亂掉,NGO也亂掉,被救助的人也亂掉。政府讓NGO來幫助災民,為何不是用法令去救濟,而是用法令去限制?第一期先蓋好,申請通過的人先進去,那第二期的人去哪裡?這不是國際笑話嗎?

他表示,也希望未來NGO不要以你的方便、能力、想法去做。應該是依災民的想法,除非改善這個。

鐘思錦牧師與杜勇雄神父也不約而同的都表示,4月23日的溝通會議只是中央的人來摸摸頭。他說,「我認為沒有改變什麼。」而且當天他也沒有承諾什麼,那個溝通只事一個型式,隔天就要動土,你能改變什麼?他也表示慈濟來協助的立場跟看法,他說,「那些善款到NGO,怎麼會是按照NGO的意思,災民被幫助的立場,不是NGO來幫助我,然後就掛你的牌子。然後,每次人家來,就說,我們去大愛,那住在大愛裡的是誰?

牧師與提到,上個月慈濟與縣政府在文化處辦的「說明會」上,是想要提出這些想法,但礙於當時的時間與狀況,根本無法做這樣的討論與提議(台邦撒沙勒整理了當日來不及發言的完整意見,請點選這裡閱讀)。

三、誰來溝通?

在4月份的「共識會議」中,共同要成立霧台鄉遷建委員會的想法,由於在部落目前忙碌於6月選舉的情況下,尚未有進一步的進展。而魯凱族人也不信任「溝通」窗口建立後的作用,是否真的能夠幫助族人解決問題時。未來政府該如何協助災民?

若是在問題發生後才被搬出來溝通解決,那是否還來的及?目前在佳暮村因為族人面對災後遷村,在山下的生活不適應問題,而發生危及生命的事件。如果這樣的情形,要等政府發公文下來溝通,而族人沒有一個可以直接訴求的管道,那還來的急解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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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長治分台吉露村區域工地現況。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好茶村族人:哪裡才是我的家?

遷村工程浩大,族人不但要處理遷村的問題,未來的生活也要顧慮。在台大城鄉的學生協助下,「跨世代的討論」也協助部落開始踏出文化重建的第一步。而另外從規劃面也可隱約看見,政策立場與設計定義的矛盾…

前言:

好茶部落遷村問題的複雜度,使得居無定所的好茶人,生活核心仍究周旋在遷村問題的思緒中,面對複雜的生活困境,也沒有多餘的時間去想像未來的生活。而政策立場與設計定義的矛盾,也使得「永久屋」的真實面貌,仍然懸在尚未完稿的設計藍圖上。

台大城鄉的研究所團隊,從去年八八風災後,到目前一路的觀察,對好茶村提出了生活地圖的構思,從中也看到一些外界聽不到的聲音。

他們提到最初在協助過程,一直碰不到核心的問題。每次下來,就好像只能做一些觀察跟訪談,好像也沒辦法去改變什麼樣真正的事情。

於是同學們發起「走,回家」的概念與長期用相機記錄好茶村的王有邦共同合作,並透過生活地圖的方式,在遷村的過渡期間,透過訪談,將部落裡的問題彙整起來,提供給規劃團隊以及部落的意見領袖參考。

台大城鄉所賴慧勳也表示,部落需要喚起這樣的記憶,再次團結再一起,協助文化重建這一塊。她說,例如部落生活編織空間這一塊,就可以透過討論去影響設計,替部落爭取真正想要的「生活空間」。而未來到瑪家農場,可以凝聚的文化空間,也不一定是教室。

在台大城鄉所同學提出的「走,回家」的構想方式中,族人看見什麼樣的未來生活藍圖,而未來族人又期待用什麼方式「走,回家」?以下報導是採訪台大城鄉所研究生程廷以及李毓青的訪談整理以及這群學生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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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沒的好茶村現場,只剩逃過土石流淹沒的土地界標與家屋的「頂樓」。

「走,回家」發現的問題

(1)遷村後的文化斷層

好茶村30年前「遷村」對部落文化影響的發現是什麼?程廷同學表示在探討環境空間的部分發現,不但年輕一輩的族人,沒有「舊好茶部落」的生活經驗,而年輕人感覺「新好茶」就是他們的生活。

在部落互動的過程他們也發現,從舊好茶到新好茶的環境,生活方式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轉變。而且現在又面臨未來搬到瑪家農場,房子都是均一化的,而且不是部落傳統的那種樣貌與型態。

而族人也反應目前的狀況,連安身都是一個問題。因此城鄉所的同學,雖然發現長遠來看會直接影響到的是文化的問題,但是現在也沒辦法想那麼多。不過至少,先找一個地方可以是大家聚在一起,住在一起的地方。那剩下的事情,等以後有辦法的時候,再來一件一件解決。

他們也表示年青一輩的好茶人,對舊好茶不是那麼的熟悉。都是要靠長輩口述,或是偶而帶他們上去舊部落才能夠延續舊好茶生活記憶的部分。不過上去也無法有長時間性的累積在舊好茶生活的經驗。

從空間的探討中除了發現舊好茶與新好茶「空間記憶」的斷層之外,另外在部落裡不同年齡對「家」的記憶落差,也逐漸浮出檯面。

他說到,比較老一輩的族人有舊好茶的經驗,但年輕一輩的沒有舊好茶的經驗。這樣的關係,在部落發生的一個現象是,有的人認為舊好茶是他們的家,而有另一部分的人覺得新好茶才是我的家。

他也表示,若是目前安置的問題影響部落的族人,沒有心力去想那麼多的話,未來文化斷層會越來越嚴重。

(2)重建政策影響部落文化重建

除了對部落的長期觀察訪談外,同學們也親自拜訪謝英俊建築師團隊,共同探討在空間規劃的議題。他們表示之前跟謝英俊建築師團隊討論的過程,理解到建築師團隊對瑪家農場的規畫其實是有很多的想法,但是礙於重建進度,一定要在8月8日之前做完,很多的規劃就無法實現。

他們也表示之前也問過建築師,如果目前在瑪家農場設計的永久屋,在使用上會不會有年限的問題?規劃團隊表示,也是可以當作永久屋。但是他們設計的概念是中繼屋的型式,所以就是用低造價的方式去蓋。

雖然規劃團隊定義為中繼屋是希望讓部落先暫時安定下來,然後接下來再去想未來要如何發展,以及未來要遷到哪裡。但他們同時也提到這中間的矛盾是,政府的政策上,希望就是永久屋,但是規劃團隊的想法是中繼屋,因此設計的基礎上是以中繼屋的型式去思考。

城鄉所的同學也表示之前跟老師的討論,目前瑪家農場的永久屋,不太適合排灣族跟魯凱族的傳統家屋。他們也同時表示,斜屋頂太斜,沒辦法放石板,石板會掉下來。

但是礙於在設計上的協助,因為沒受委託,因此想出透過訪談好茶村族人的方式,找出族人對未來家屋的想法,把部落族人的意見彙整起來給規劃團隊提供參考。

(4)階級制度的矛盾

不僅在不同世代文化差異影響族人對家的記憶,甚至在魯凱族階級制度的傳統社會背景,也看到另一個溝通上的矛盾。

他們表示,部落裡除了傳統階級制度外,還有教會跟牧師以及村長等不同的組織共同組成,因此有一些聲音難免不容易被聽見。所以也期望透過跟居民找尋生活地圖的過程,將部落實際生活面的問題,提出來討論。

「走,回家」的方式:跨世代討論,建構生活地圖

由於現在好茶村已經確定遷去瑪家農場,但是現在看到瑪家農場的規劃內容,主要的建築就是家屋跟教堂以及活動中心。在與部落討論過程間,其實也發現到以前的部落內部,還有一些公共空間跟聚會場所。

但到了瑪家農場之後,早期部落居住空間以及巷道的紋理,在這個規劃裡面看不出來,而又因為當初整地的方式,是直接將樹都砍光了。目前的規劃平面圖上,就只有一棟一棟的房子。所以同學們提出了一些想法:

(1)跨世代的討論

但雖然目前的規劃現狀是這樣,而李毓青同學也表示做訪談調查中,族人的反應是,先搬進去在說。因此同學們後來討論的結果,是想如果可以用模型,去跟部落的人討論。

不但是創造機會把人聚集再一起討論的,那也或許是一個「跨世代的討論」。老人家也有機會跟年青人討論,這樣子不同世代的價值觀也可以透過這樣的討論場合交流。也許短期不會有共識,但是至少瞭解彼此的想法。

對部落來說,部落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價值,他們的傳統。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部落內部的問題其實是很複雜的。很難去取決於用一個單一文化價值的觀點,然後套用在他們身上。然後跟他們說,這個就是傳統。

(2)生活地圖的建構

政策上,政府期待是「永久屋」。設計理念上,規劃團隊確是用「中繼屋」的概念去定義設計。兩者不同立場的方式規劃「永久屋」,部落的想法又是什麼?

城鄉所的同學表示,生活地圖的記憶與建構,讓族人逐漸展開跨世代的討論,找回對部落空間的記憶,之後,會再將訪談的意見也會整起來,跟部落的頭人討論,也給他們做意見的提供參考。

三、「永久屋」的真實樣貌

遷村工程浩大,族人不但要處理遷村的問題,未來的生活也要顧慮。在台大城鄉的學生協助下,「跨世代的討論」也協助部落開始踏出文化重建的第一步。

而另外從規劃面也可隱約看見,政策立場與設計定義的矛盾,使得「永久屋」的真實面貌,仍然懸在尚未完稿的設計藍圖上。「永久屋」的真實樣貌,長的是什麼樣子?而部落期待的「永久屋」又是什麼樣貌?

台大城鄉一系列的生活地圖記錄,將分別繼續在5月23以及5月30日做不同方式的紀錄,記者也會做後續的系列報導,將王有邦長期透過鏡頭記錄好茶生活的影像以及生活地圖中,好茶村魯凱族人對「永久屋」的面貌與期待,做一個完整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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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所的同學透過生活地圖,協助部落找尋,魯凱族人想要的生活樣貌。圖為城鄉所同學,協助場地佈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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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所的同學表示,對部落來說,部落的生活,就是他們的價值。外人很難去取決於用一個單一文化價值的觀點,然後套用在他們身上。然後跟他們說,這個就是傳統。(左為台大城鄉所同學程廷,右為李毓青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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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肉李最近開始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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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sala步道是新的監測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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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的羊,八八之後,常常在大崩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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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更多阿禮訊息,請點選這裡)

78天須完成319戶─瑪家農場永久屋的時間壓力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的永久屋,負責現場的陳組長表示,政府要求7月底完工,不僅壓迫到當初規劃團隊與NGO讓部落參與協力造屋的美意,也壓破了族人參與過程的「空間」。

瑪家農場「永久屋」,中央指示7月31日的完工日期,距離今天只剩78天,要完成三村319戶的永久屋數量,謝英俊建築師團隊的設計師洪明裕表示,7月31日的完工日期是近兩個月才接到的消息,工程期限的「時間壓力」大過部落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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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麟洛工作站的獨棟家屋模型與施工現場。

目前瑪家農場規劃的好茶115戶,大社119戶以及瑪家85戶永久屋,在3月18日瑪家農場舉行完動土儀式後,瑪家農場永久屋工程即在中央指示的時間壓力下,不斷的趕工,為的就是完成7月31日,319戶的永久屋完工目標。

以下是對於負責瑪家農場工地現場陳組長以及設計師洪明裕的採訪整理:

一、 瑪家農場「永久屋」施工進度

(1)目前整體進度

根據瑪家農場負責現場的陳組長表示,目前好茶區域都在進行營建署下水道的工程,但是已有部分區域可以開始進場施工,處理組合鋼骨結構的部分。而瑪家部落開始做擋土牆,但營造廠還沒進入,大社部落預計約下禮拜可進場施工。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的永久屋,面對這樣的完工進度。負責現場的陳組長也表示接到七月底前完工,是這兩個月才接到的消息,如果要8月8日以前入住,的確是不容易。目前就氣候變化雨季的問題,是無法掌控的。

而對於目前整個工地進場施工的狀況,5月底可以完成到哪個階段?陳組長也表示需要公共工程先完成,因為公共工程沒有完成,就會影響道路,間接也會影響進場施工的進度。

(2)「永久屋」的數量問題

另外,陳組長也表示,「永久屋」的工程進場施工,關鍵是基礎什麼時候完成。也說到5月底前,好茶部分區域的基礎是可以先完成的。也就是說,在目前最先可以進場施工的部分是好茶部落的區域,可以盡早進場組裝「永久屋」的鋼骨結構部分。

而對於「永久屋」的數量問題,洪明裕表示,目前的關鍵是縣政府的意願,在世展會的立場是願意全部蓋完,但是縣政府這邊擔心的卻是蓋了太多,而呈現類似高雄月眉永久屋「空屋」的狀況。

他也表示,世界展望會的態度是全部蓋,但目前縣政府不敢同意,洪明裕也提到規劃過程,戶數」早就是存在的問題,卻沒被認真去討論。這套重建機制本來就有問題,應該被當作議題被解決。

他也提到,甚至從規劃立場看「遷村」機制,也不是從遷村的邏輯來看待,仍然是用「安置」的方向思考。

二、「重建機制」與「遷村課題」

規劃團隊看見「重建機制」與「遷村課題」之間相互衝突的矛盾,而對部落帶來相對的問題又有哪些?

(1)部落參與的「空間」有多少?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戶永久屋,工程品質如何掌握?洪明裕表示,為了趕工程進度,三家承包廠商必須要選擇自己熟悉的工班,才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這樣短期的艱鉅工程。

如果選擇「熟悉工班」的方式來趕工,相對當初部落族人可以協力造屋的目標與精神,卻也大打折扣。營造廠以及建築團隊的確都提供族人可以進場協力造屋的名額。但根據洪明裕表示,因為工作期程的壓力,在讓部落參與的限制上,也的確受到人數的限制。

只剩78天的工期壓力,不僅壓迫到當初規劃團隊與NGO讓部落參與協力造屋的美意,也壓破了族人參與過程的「空間」。

(2)「滅村」的好茶村,「空屋問題」從何發生?

好茶村的「遷村」課題,尚未解決,還有71戶停留在不知安置在何處的問題,通過永久屋申請的族人更不捨「又得留在」隘寮營區的族人,115戶蓋完,是否好茶族人真的可以順利遷村?暫時到一個新的環境安置下來?

好茶村整村淹沒,無法回去重建,族人除了遷村,別無選擇,最期待的是有個安定的家,「空屋」的問題又從何發生?

瑪家農場如果順利在7月31日前完工,是否所有的族人都能「順利入住」?三個村又會如何繼續協助尚未通過申請的族人,再次向政府陳情?記者將會持續做追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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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瑪家農場建築規劃團隊,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位於屏東麟洛工作站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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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左側為瑪家農場雙併家屋模型與施工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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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指示的7月31日工程期限,要在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永久屋,工程品質如何掌握?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屏東縣府:永久屋非「分批入住」是「申請條件限制」

瑪家農場「永久屋」的申請,仍有部分族人尚未通過,屏東縣府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的限制。 目前要遷居的三村已共組「聯誼會」,對無法通過資格的族人再度提出陳情的共識。

瑪家農場「永久屋」的申請,仍有部分族人尚未通過,因而部落內部形成了分期入住的說法。對此,屏東縣政府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的限制。在面臨無法與原部落共同遷居的處境下,瑪家、大社、好茶,三村共組「聯誼會」的運作機制,對無法通過資格的族人再度提出陳情的共識,也有村長表示,如果族人沒有全部通過申請,就拒絕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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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瑪家農場舉行動土儀式現場。

一、瑪家農場居民與政府溝通的新窗口:「聯誼會」

由即將搬入瑪家農場的三個村落共組的「聯誼會」主要的訴求是什麼?擔任此次「聯誼會」的臨時召集人,同時也是霧台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柯連登表示:

瑪家農場新的部落基地,好茶、大社、瑪家三個部落將是這裡的新居民。而目前三個村所推動的「聯誼會」,最主要有一個共同的發現跟訴求就是,政府在部落申請戶數上的審查標準,有很大的落差。並說到,既然是以遷村的立場來蓋「永久屋」,卻看不出政府用永久安置的一個方式去處理審查資格標準落差的問題。並認為,「遷村」是要有有規劃長期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遷村。

二、 三村的立場與主要問題

(1)瑪家村

瑪家村長董文明也表示,如果族人沒有全部通過申請,就拒絕進駐。他說,如果有房子的人先住進永久屋,其它沒申請通過的族人怎麼辦?

對於外界的協助,他也表示非常感謝,民間團體善盡協助的角色,而世展會也很快的跟建築工程團隊簽約進場施工。但是,對於政府的審核部分,他也是認為太過嚴格,並且也沒有達成當初部落所提出的共識。而使得不同時期入住的安置方式,也相對影響部落族人對移居到瑪家農場的想法。

(2)好茶村

而好茶村又與瑪家村跟大社村受災的情況不同,對此,柯連登也特別補充說明,在813風災發生之後,好茶村族人就已經達成遷村共識的總戶數186戶。但因莫拉克風災而成立的重建條例限制因素,造成其中9戶族人,因為只有土地權狀,沒有居住事實,就被排除在申請資格之外,也讓族人感到無法理解。

他也表示,若是政府是「依法行事」來處理遷村的問題,目前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問題不勝枚舉,又怎麼可以用「重建條例」來牽制部落共同訴求的遷村方式?

(3)大社村:

對於三村「聯誼會」的共識,大社村的村長白春香表示,她也非常認同這樣的方式來協助部落的人解決目前申請資格的問題。而對於審查資格,她也提到一個申請沒通過的案例。

她說,在八八風災之前,族人因計劃要重新建蓋房子,因此就先將原有的房子拆除,寄住在親戚家中。不料,要興建之時,遇上莫拉克颱風,縣政府派人到場拍照存證時,成了確實沒有家屋的一個情形,但屋主又確實有稅籍證明的資格。

三、縣政府的回應

而針對三村聯誼會的訴求以及各村的問題,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處長曾智勇表示,縣政府的立場與策略,當然是跟部落一樣的,都是大家團結的立場,來協助部落近駐瑪家農場。他還說,「當然,不要有族人是這樣被安置的,如果知道族人沒房子住,這樣,簡直自己不能原諒自己。」

而他對部落目前因申請無法通過的狀況提出以下說明──

(1)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

部落內因為申請永久屋而造成有第一期以及第二期進駐的狀況,曾智勇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那是因為審核永久屋資格條件的限制,是內政部訂出來的申請條件」。才會有這樣的問題。
不管是鄉公所承辦人,或是縣政府也好,都沒有人敢說,沒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就可以搬進來住,一定是要符合資格才可以的。而對於申請戶無法通過的案件,是中央重建會那邊做的決定。

(2)申請資格條件已經非常寬鬆
另外,對於好茶村的特殊情況,他也提到,好茶村是不能跟其他部落比的,從813風災後,處理好茶村的「遷村」問題,限制上就已經特別寬鬆了。而目前尚未申請通過的族人,我們的立場當然也是盡力的協助部落的人處理這些申請上的問題。

四、「審查資格」的認定標準,差在哪裡?
永久屋之申請資格的認定標準,又該從何依據?營建署管理組組長劉田財表示,在申請永久屋的資格上,的確已有再作放寬條件的修改。
他表示,根據目前最新在99年2月9日修正的「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第三條條文中,「三、以上核配原則,縣(市)政府得與民間認養興建團體協商,斟酌實際情形後調整之,若經雙方協商確認有不宜核配之情形,得不予核配永久屋。」
在這個條文的說明中,劉田財表示,因為各災區狀況不同,因此,營建署也給予地方縣市政府以及民間團體認養的NGO組織來做申請上適當的調整。
對於好茶村「滅村」的狀況,他也表示,如果要全部的村民都通過,就要用「特案」的方式處理。因為好茶村是放在八八水災專款專案的方式處理,所以才會有部分居民仍就因為重建條令上的限制,而無法取得申請永久屋的資格。

因此,目前「聯誼會」三村最初會議所達成的共識,是先將各部落的狀況與問題,做整合與資料的準備,後續會再繼續召開會議,對部落裡無法通過審查資格的族人向縣政府提出陳情。

而在好茶村遇上風災的特殊情況來看,在處理「遷村」議題流程的始末,並不是從莫拉克颱風才出現的問題,為何用「重建條例」來壓制申請的資格。而這也是好茶村遷村問題中,族人所提出最大的質疑。

莫拉克釀造的災害,已讓族人對「遷村」之事倍感疲憊奔波,而「重建條例」的限制,又再次讓族人遷村一事,蒙上一層更沉重的陰影。

好茶村「滅村」的情形,該如何在「八八重建」條例下,順利「遷村」?是否可用「特案」的方式來處理?的確有待各方部會的再次協調以及對災民的實際狀況問題再做溝通。記者也將持續做追蹤報導。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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