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鄉後,民權村的小孩在那裡上學?

民權國小本身的土石堆了三層樓高尚未清,無法原地復校,但縣府決定1月21日為返鄉日,回山上後,孩子要再哪理念書?如果學校留在山下,但是政府始終不願意興建中繼屋,這些家長該怎麼辦?

八八風災之後,那瑪夏鄉的民族、民權、民生三所小學,分別安置在旗山的旗山國小、觀亭國小、鼓山國小內。縣府指示1/21為災民返鄉日後,除了民族村,那瑪夏鄉的民權、民生村都要回到原鄉,學生與家長的安置如何配合成了亟需討論的問題。

民生國小的情形較為單純,已經由家長會議決定原地復校,不過民權國小遭土石掩埋,校園已毀,是否復校、如何復校需詳細探討。1/4,學校銜教育處之命,前往仁美營區,舉辦民權國小家長會議,並請家長們填寫意見調查表,表示會將家長意見呈報給縣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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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主任、家長會長等前往仁美營區舉辦家長會議。


家長們都到場關心。

回山上,校地著落是問號

民權國小現有七十多名小朋友,加上十多名幼稚園學童,目前安置在觀亭國小念書。當日與會的有吳庭育校長、學校主任、家長會長、鄉代副主席。校園目前已被土石掩埋,要原地復學已不可能,每周末都會與爸媽回山的小朋友說:「土石都淹到三層樓高,沒有人去清。」

校長表示,目前討論的範圍都只是下學期在何處上課,不會影響學校長久的未來,民權國小一定會再回到山上。台達電子已提供經費,認養了校園重建的部分,只是缺少一塊合適的地塊,希望鄉公所能盡快出面協助找到合適的地,就可盡速蓋好新校園。且就算現在馬上找到地,要蓋校舍,至少也要半年,下學期一不及完成,仍須討論學校的暫時安置問題。

校方提出若回到山上復學,共有三個方案:

(1)與民生國小合併,兩個老師帶一班。

(2)若三民國中將在山下的普門中學留置到下學期,就可借用國中校園上課。

(3)是使用村辦公室或教會場地。

但是由於三民國中去留未定,村辦公室及教會為鄉公所使用當中,可討論的只剩下與民生國小暫時併班的選項。

民生國小到民權村的距離約有三十分鐘,每天通勤,家長們擔心災後路況,天雨容易打滑,危及孩子們的安全。「現在路那麼差,不只下雨,還怕起霧。」另外也擔心「合併到最後就廢校了。」,居民表示,怕政府因為合併,就不再蓋新的民權國小。

另外,孩子們的適應問題也是家長主要考慮之一,「好不容易適應了觀亭,現在又要到民生。」民生的教室不夠用,來自民權的外地老師,住宿也成問題。

那瑪夏鄉的對外交通不佳,道路都是臨時搶通,不僅怕汛期會再斷,平時只要下雨,路就危險難行,若學校要上山,家長擔心跟上去生活會有諸多不便。

綜合以上種種考量,多數家長在意願調查表都表達不願立即回到山上的意見。

毀損嚴重的民權國小(系列照片由徐嬋娟小姐提供)



留平地,家長安置成兩難

然而學校若要留在平地,家長們的安置就必須考量。不少家長詢問是否有平地中繼屋,或者租屋補貼可補助。就業也是問題,要陪伴孩子留在平地,就必須放棄山上原有的工作,「求學和經濟會造成兩難。不是每個家庭都有兩個家長都在工作,為了照顧小孩,有的家長甚至沒有工作。那下學期是不是可以提供短期就業?」

校方回應會將家長面臨的問題向縣府反映,並將當日與會的33位家長的意見調查表全數回收。校長表示,不公布意見調查票數,「這樣做好像我們已經決定了一樣。」但可透露,不同意回去的過半數,會將數字提供給教育處參考。

家長在會後說,「每一次來開會,都講重建重建,很少提到學生,其實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部分。」希望這次政府能夠看見家長們的意願。


居民表示:沒有完善的配套,就學和經濟會陷入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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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上就為孩子們課輔的原鄉團體「女窩」,在營區持續照料孩子們的課餘時光。但這暫時穩定下來的安置,是否又將有變動?

(本文作者之工作費用,由樹谷基金會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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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就是最好的調查─那瑪夏鄉民抗議二度傷害

此次說明會鄉民僅有寥寥數人,在場媒體與關心此事的法扶人員總加起來明顯超過鄉民人數,但是鄉民發言多數明白表示反對試炸,正反雙方纏鬥至天色昏暗,結論僅為「會將意見反映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前言:

去年八月莫拉克風災造成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甲仙鄉重創,發生小林村滅村、南沙魯村幾近全毀、荖濃溪、楠梓仙溪河床墊高、上游各鄉鎮交通中斷及土石橫流的慘況。

地方鄉民咸認為除了40-50年來林務局在林班地不當的伐木與人工造林政策、與內神通外鬼的放任山老鼠盜林挖樹根牟利等問題,為災難遠因之外;近年來政府執意進行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橫越阿里山與玉山山系,炸山開通引水隧道、破壞地下水文與岩層結構,是造成嚴重災情的近因。風災後受迫輿論壓力,馬英九總統宣布越域引水工程暫時停工追究責任,並啟動監察院調查機制。

由於風災造成幾個主要水庫嚴重淤積,缺水議題甚囂塵上,除了興建美濃水庫之議再起,越域引水工程也在責任歸屬上未明確之下,數度傳出行政院內部有意復工的消息。

在此敏感時刻,以「針對高雄縣三個鄉在這次莫拉克嚴重致災的原因作研究」之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跟國科會颱風災害防治中心共同委託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進行「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預計在那瑪夏鄉南沙魯村的「西引水隧道東洞口」進行鑽炸試驗,引起了各界關注,居民擔心,不知這場實驗,是否會帶來二度傷害,以及這是否為政府重啟「越域引水工程」的預備行動。

以下文章為1月5日下午在那瑪夏鄉進行「鑽炸說明會」現場內容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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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域引水工程西引隧道東洞口

對政府產生信任危機,鄉民不願出席、簽名

那瑪夏鄉場次到場村民極少,扣掉由桃源鄉過來關心者、與媒體記錄片工作者,在場鄉民人數(含馬雅村與打卡魯瓦村長)僅僅六名。全場說明會沒有準備書面資料,也因為露天難以投影簡報檔,整場說明會由發言人李咸亨一人進行達五十分鐘演說。

李咸亨指出,超大雨量、大規模山崩(指小林村)、鑽炸震動、伐林、河道土石淤積、施工單位碎石堆積、堰塞湖、土石流等八大影響,可能都是造成災害原因,今天希望以鑽炸尋找「科學證據」,希望找到越域引水工程影響的答案。

然而由於在場的零星鄉民顧忌被用來背書問題,一開始都表達拒絕簽名,經助理一一請求,在「請讓我們知道發言者是誰」的說法下,才有鄉民勉強簽下姓名與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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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參與說明會,即被視為同意鑽炸實驗,那瑪鄉民少人參與,會場媒體多於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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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鄉民擔心簽名會被視為對鑽炸實驗同意的背書,不願簽名,工作人員拜託在場的桃源鄉參與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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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表

「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工作計畫書」大致情形

根據中國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才「出台」的「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工作計畫書」內容,該計畫於98年12月底開動,1月中執行現場試爆、1月底完成分析報告,便可結案。短短一個月執行期,預計花費230萬作「振動試驗測試及分析」與「數值分析振動模擬」,另有100萬的隧道鑽炸費委用,由越域引水工程的負責單位水利署出錢;振動測試及分析共花費150萬;加上數值分析共花費80萬,整個計劃總金額為560萬。

日前已經完成一份期中報告,但為內部資料,不能提供給外界參考。該份計畫中的災民參與部份,主要是將小林村代理村長與小林村村民自治委員會理事長、南沙魯村、瑪雅村、打卡魯瓦村等三個村的村長列為諮詢委員之內,受邀開會領取出席費;並規劃在進行試炸實驗時會請地方村民在每一個觀測點協助專業者監看儀器,會比照臨工方案給付一天的津貼。

據稱,該「研究團隊」的計畫主持人是台大土木系陳清泉教授,專家包括中華民國應用地質技師公會全聯會第二屆理事長陳國華碩士、台灣營建研究院吳泰慶碩士、曾於榮工處三十年鑽炸經驗的謝處長,以及「六大技師公會」代表等。另外,多年前曾經為台北貓空纜車的安全性大力背書、當時也是該學者專家團隊發言人的李咸亨教授(台灣營建研究院長),擔任發言人。

李拍胸表示他是專門研究震動的,並提出艱深的理論說明,表示他可以幫大家尋找到爆炸振動有無影響的理論來做科學驗證。他說「請求你們的同意的話,我們一起監督」,並向在場居民宣稱「我們也要取得你們的同意」。

該計畫預定在1月18日進行試爆(李咸亨表示,也有可能提早幾天,但大概那時候可以把炸藥申請準備好、擺好),但是在試爆執行之前,為了表示對地方民意有所徵詢,需趕在12月底之前,分別在重災區的小林村、桃源鄉勤和村、那瑪夏鄉辦理一次說明會。其中小林村與桃源鄉的場次,已經於12月26日的上下午分別完成。前兩場次都吸引了環保團體與小林村重建委員會、勤和自救會等鄉民到場,表達試炸必要性與執行技術層面的疑慮,

但是該計畫執行發言人李咸亨表示,「經過學者專家努力說明之後,沒有人(對於試炸提出)反對」,據此認為桃源鄉跟小林村的人都認為應該試炸。所以,今天來那瑪夏場說明,也是希望鄉民提出正反意見,如果大家不同意,「我們也會記錄下來給業主知道,但是希望你們在發言的時候要說某某人認為應該怎麼樣」。「但是我要告訴你們,我們在桃源鄉在甲仙鄉碰到的都不是反對的意見,只是技術的說,認為應當怎麼做…」。那如果大家同意作試爆,「說不定有很多人想要參加嘛,我們就要請村長來決定怎樣參加,會比照臨時工的費用付給大家」。

李咸亨並且引述小林村說明會中到場抗議的環保團體的發言:「連魯台營老師都說,我(指魯台營)是全台灣第一個提出應當要作鑽炸試驗的人,政府今天終於要做了」。李咸亨公開跟村民表示,「所以我跟各位報告,不是所有有意見的人都反對,他只是說怎麼現在才要做,應該早一點作」「所以我跟大家報告,魯台營老師,高師大的老師,他根本認為說,應該要早一點作,怎麼現在才要做」。針對裡咸亨該項引述,魯台營先生稍後已透過電話表達嚴重抗議,表示要求李咸亨教授收回其發言,否則將委託律師提告。

南沙魯村民:應還原當年工程記錄,而非再度傷害國土

李咸亨教授發言結束後,來自傷亡慘重的南沙魯村風災自救會會長李長榮,首先質疑專家團隊的調查立場,強調鑽炸工程進行了快三年了,且長久的鑽炸與隧道由勤和到南沙魯挖了起碼兩公里多,因為還沒有挖通,造成大量荖濃溪的水、土石流灌入引發氣爆,造成南沙魯與小林的山開始滑動。

針對該項意見,李咸亨教授表示,為什麼選擇南沙魯這邊的洞口呢?西邊隧道4.3公哩,東邊隧道(通勤和段)9.6公哩,東邊隧道已經掩埋了,中間有4.6公里還沒有挖,西邊這邊全部都是鑽炸的,所以選擇做過的再做一次。

對於有人提問,有什麼標準來説什麼是危險?李咸亨表示:「在1920年德國就已經有研究成果了,可以分出是一次震動還是好幾次振動,我會用好幾次振動的標準來看…到了1971年開始,才開始有美國、英國加入研究…我們會做一次,算三年的影響,這樣列入會議紀錄裡面喔…你說的內部氣爆問題,我們可以去研究…」。

不過李會長質疑,專家團隊中所謂「挖洞挖了三十年」的謝處長,應當沒有碰到過挖一半被漲水淹進去的問題。李咸亨笑稱,「所有分析模擬的因素,我們都會記錄下來,所以,加列第九項…呵呵」。瑪雅村長也同意應當列入氣爆為第九項因素,不過李大教授說:「可以做實驗,我們一定去做實驗,不過,有點難」。

南沙魯鄉民打亥質疑,為何不是拿越域引水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監測紀錄出來給鄉民看?「如果沒有監測紀錄,代表水保局明顯違法」「現在這個地方就是要休養生息,療傷止癒,怎麼還來給你炸下去咧?」他形容這是對被強暴者的二度傷害,是那瑪夏鄉民不能接受的。「這是感受的問題,我們已經受害了,你們還來炸?給你打一拳受傷了,要不要再來打架看,看當初是怎麼弄傷?這是什麼道理啊?」

他同時質疑,所謂專家學者拿的是政府的錢,「不用在這裡演戲了啦,演習喔,所有的歹徒都被抓到;實際搶銀行,很少歹徒被抓到,因為它都是在控制的狀態之下、美好的預備之下,一定做得好嗎,這個我們都知道」。

另外,因李咸亨教授曾經幫貓覽背書,說安全沒問題,打亥也請教李咸亨,「請問那個地方現在還安全嗎? 出過包現在又來這裡做這個,沒有公信力」。更指出,試爆研究違反漢人用漢文寫的原住民基本法,未經原住民同意就決定到原住民的區域作鑽炸試驗,「請你先在自己的家裡炸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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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瑪夏鄉南沙魯村居民打亥表示,去你家炸炸看要不要?

居民表示:最好的監督就是停工

上述村民的說法,被專家表述成是「政治的說法」,「口水之戰」。「我們是專業的技術團隊,請大家尊重我們」。主持人陳清泉並再度表示,前面兩次座談都沒有反對意見,「在那瑪夏鄉的村民意見會寫下來,今天希望針對技術層面,若涉及法律與政治層面比較困難,無能為力啦」。

李咸亨並補充表示:「我們是中立的,都可以理性的溝通啦」。對於背書貓纜T16號墩柱的問題,李表示,他是被台北市政府委託的「四大技師公會」推出來做發言人而已,所以,他只是把技師公會彙整給他的資料跟記者做說明而已,「貓纜安不安全,跟我一點都沒有關係」。

對於拿政府的錢做調查的問題,李咸亨回應,調查本就是要被告出錢,調查需要錢,就是較可能做錯事情的人出錢,「法官從來都是這樣判的」。「如果現在不做,以後再做,大家就等吧」,「有意見請去跟政府做回應」。

鄉民林民傑發言指出,「最好的監督就是停工」,並且憂慮在場村民人數過少,「不能拿來背書說我們同意試炸」。他指責當初政府做越域引水工程之前的環評並未依法公告、登報告知族人,「你環評偷偷只做了兩年,但是我們的祖先祖靈明明在這邊過了3000多年,早就知道,這兩條山脈(玉山山脈、阿里山山脈)就是不能打通,就是不能斷,因為它是我們的手臂。現在斷了,好,那水利署應該負責」。

另指出諮詢顧問應當鄉民推派,這樣才有公評啊。「當初越域引水為什麼會過?就是找我們的村長、找我們的鄉長…我們還能找他們嗎?」更質疑小林後面山頭垮下來距離南沙魯的洞口直線距離不到一公里,與方才李咸亨所言「理論設定三十幾公里」有差距,會導致研究結論的失準。

林民傑沉痛指出:

「曾文水庫已經快要死亡了,要用越域引水來救嗎?救不起來。要救就要把越域引水拿掉,因為越域引水,中間的利益有多少?主體工程100億,實際的發包聽說240幾億,為什麼不停工?停工才是最好的監督」。

「南沙魯村在西岸炸動口的時候,其實房屋的瓷磚都會剝裂,但是在反應的時候,給他們的訊息就是這個沒有辦法,因為是國家重大政策,就是一定要做,管你磁磚裂不裂掉」。

因此他要求專家反應「停工是最好的監督啦,叫政府不要話唬爛,我們五百多條人命不想再犧牲啦」。

關於「停工是最好的監督」,李咸亨回應,「這是人生哲學的問題,如果每一個人都認為這樣,那我們就停工啊」並且譏諷鄉民是反科學、拒絕現代社會的汙染,指出美國也有至今拒絕電視的社區。他說:「當你提到人生哲學的問題,通常我們就不會回答,因為我們要尊重不同人的人生觀。」

結論:

此次說明會鄉民僅有寥寥數人,在場媒體與關心此事的法扶人員總加起來明顯超過鄉民人數,但是鄉民發言多數明白表示反對試炸,正反雙方纏鬥至天色昏暗,結論僅為「會將意見反映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至於在鄉民反對之下,仍然要進行18日的試炸嗎?已經十分疲倦的計畫主持人陳清泉教授表示:「距離結案日期1月30日已經很近了,而且炸藥申請都已經完備,根據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簽訂的契約,試炸仍要進行,只能將鄉民反對聲音反應上去。」,居民聞言表示,若無論居民是否反對,鑽炸實驗都將進行,那今日說明會不過就是為「越域西引水隧道鑽炸振動量測」,走一場既定程序而已,毫無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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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調查的期中報告,目前不對外公開,僅露出外皮讓居民看一下。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山下的南沙魯─杉林大愛村

南沙魯村在園區的最右、且偏北邊的地方,工程進度與桃源鄉、小林村、漢人村相比,真的相差很遠,未來南沙魯村居民何時可以安心入住?誰有資格入住?沒有符合入住資格者,但是山上也沒有房屋的人是否可以入住?

12月24日這一天抽空到杉林鄉的月眉農場,我想看看姐妹淘們未來的家『慈濟大愛村』。聽說,所有要住在大愛村的災民們,在農曆年前都要搬遷入住大愛村內。

在莫拉克八八水災的百日(11月15日),我曾參與大愛村的動土典禮儀式。這一天慈濟人至少動員了近二十台的遊覽車志工參與。當天還邀請那瑪夏鄉布農族災民以八部合音、桃源鄉的布農族災民獻唱詩歌做為動土典禮的獻禮。但是沒有邀請原住民頭目代表為土地、為祖靈獻上小米酒,沒有關係吧!慈濟人為大家募款興建永久屋。

相隔一個半月再次探訪,心理已有準備因為是施工重地,猜想應該只能坐在服務中心聽志工做解說吧!

沒錯,我真的只能聽志工做詳細的簡報說明。二台攝影機、二台相機的鏡頭對著我,用心紀錄著我認真聆聽解說的表情。過程中我發現實際接觸慈濟的志工們,原來這是一群信念堅定的志工們,他們可都是個個都耐性十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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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的南沙魯村在山下將成為紙面上配置的聚落。

怎麼辦?我真的非常想看到大愛村內的南沙魯村房舍進度!或許是耐不住我的哀求,我有幸得到慈濟師兄的允許,隨著他的帶領進入正在大興土木的慈濟大愛村。就像是慈濟大愛村興建的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碧玉小姐所說:「來自52各國家的愛心,慈濟只有用心將大愛村規劃為國際性的示範村,否則還真的很難對所有捐出愛心的人交代!」

慈濟人的大愛,在大愛村處處可見其細膩與用心之處:慈濟人的標章、慈濟人的微笑、原住民(泰雅族)的圖騰、滾滾河流上的大石頭、漂流木,都盡心的呈現在園區之內。不知道是否因為是國際示範村,所以在趕工程進度之際,還看見許多參與施作的臨工們,拿著鐵刷、提著水桶,一顆顆的清洗著石頭;這一幕鏡頭至今我不能理解,石頭上的泥土遇到雨水的沖洗自然會消失,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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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蓋房子,只能清洗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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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泰雅族的圖騰用在大愛村以布農族居多,且無泰雅族人的地方,就是怪嗎?

六百戶的建築工程,總共由四家營造公司分別趕工興建,針對之前考古學專家劉益昌教授所提的,大愛村決定興建時,他就提供遺址資料,並一再提醒施工單位開挖時,務必有考古人員在場。但十二月十四日團隊趕抵工地時,工程已開挖,且挖掘到重要遺址文物,文物最後下落不明,劉益昌十分火大,立即依文資法相關規定向文化局舉發。

我在接受師兄熱誠的導覽過程,未曾聽見隻字半語的相關說明,其實我想大家若要苛責慈濟人不懂所謂的『文化資產保護法』,是真的有點為難慈濟人了,因為慈濟的專業是在於緊急救助,遺址文物?距離慈濟人文化太遙遠了吧!

南沙魯村在園區的最右、且偏北邊的地方,工程進度與桃源鄉、小林村、漢人村相比,真的相差很遠,未來南沙魯村居民何時可以安心入住?誰有資格入住?沒有符合入住資格者,但是山上也沒有房屋的人是否可以入住?關於這些問題,大家也都不需要再問慈濟人了,因為慈濟人只是負責興建大愛村給大家永久居住的人。法令與資格還是政府的管轄範圍。

雖然屬於南沙魯村的建築進度落後,是不是會影響到南沙魯村的居民,可以在農曆年前順利搬遷入住,我想我在南部的災區陪伴時間裡,應該可以協助一些老、弱、無依靠的災民,參與搬家吧!當然,每一位關心災區居民的朋友們,你也可以伸出雙手投入未來的協助搬家行列喔!

不安的國土

國土保安與復育,牽涉到土地中所有的物種、元素、資源、糧食,以及在其上生活的全體國民,政府應積極與人民對談,並在創立法條之前,依法進行聽證,而不是讓法條轟然輾過人民之上。

「如果蝴蝶消失了會怎麼樣?」

「最終人也會跟著消失,這是遲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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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國土計畫」與「國土復育」兩大影響未來台灣土地利用的法條,持續在各界發酵,並引發諸多爭議的此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亦不甘寂寞,悄悄端出了《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草案》(以下略稱保安復育計畫)。

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保安復育計畫其實僅停留在「政策」層次,不及法條有其約束力量,基本問題亦與國土計畫法相去不遠,因此無須對此感到過度焦慮。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執行秘書陳依雯(大白)也認為,該計畫並沒有編列任何預算,預定推動平台又是沒有任何實權的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就算不是玩假的,其實也沒有多大力量」,她說。

然而,無論保安復育計畫有多少成分是玩真的,其條文間無處不流洩出對少數族群的偏見與差別待遇、重工鄙農的迷思、整體流域整治計畫的空洞,以及水資源政策的錯誤心態,因此仍值得詳讀,以作為未來持續監督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的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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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管理治標不治本?

保安復育計畫泰半篇幅,都在闡述「整體流域治理」概念,並檢討現今對於河川上、中、下游管理分權,導致治理成效不彰問題。因此,本文將先就流域治理問題進行討論,後續再評析該計畫內容中其他國土利用問題。

水患治理聯盟易淹水地區召集人徐蟬娟認為,如果沒有認真檢視台灣各河川肇生土石流與泥沙淤積、不足的原因,提再多計畫都是空談,最後也只是浪費更多納稅人的錢,蓋更多沒用的水庫,和干擾河川自然狀態的建設而已。

保安復育計畫中一再提到,「河川輸砂能力不足」是造成上游泥沙淤積,下游土砂不足的主因;「但河川輸砂能力並不是不足」,徐蟬娟說,「台灣山勢陡峻、河谷狹窄,輸砂能力其實很旺盛,但因為政府蓋了那麼多攔河堰、攔砂壩還有水庫,造成泥沙都淤積在上游了,下游當然就會土砂不足」。

「保安復育計畫不檢討攔河、引水工程對河川輸砂能力的影響,把土石流失都推給地震和豪雨,對上游淤積問題又只能搬出『加強水庫淤砂營運管理』和『改善壩體設計』這種對策,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徐嬋娟說。

現行河川流域管理權責機構,包括農委會林務局、水保局、內政部營建署、經濟部水利署、地方縣市政府等單位(見表1),管制權責及法令則多達14項法規(見表2),但卻無法進行全面合作,反倒導致各單位互踢皮球,無法對河川流域進行整體規劃。

「當前國土空間規劃無法發揮指導國土開發與管理功能…因職權分散、任務片斷,且易遷就行政疆界而簡化問題內涵及範圍…另地方政府限於經費、人力,常有應作為而無作為情形…」(原文P.12)

「缺乏流域整體性規劃與管理之思惟,導致流域內各種資源使用與環境管理,未顧及水文循環與內部生態機制係為一個獨立而完整系統,往往個別考量,未將流域上、中、下游視為一整體單元。」(原文P.12)

「為確實達到流域整體治理目標,整合水資源利用、水質保護、治山、防洪、海岸防護與國土復育等相關工作,未來建議宜將現有河川管理、水庫管理、防洪治水等機關整併納入整合性流域管理機構,配合組織改造環境資源部下設流域管理機關。」(原文P.40)

表1 河川流域治理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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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草案;2009/12/31)

表2 河川流域涉及相關管制權責及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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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草案;2009/12/31)

徐蟬娟表示,保安復育計畫雖然「終於」提出整體流域治理的構想,並建議成立統合管理機關,值得肯定。「然而」,徐蟬娟表示,「過去政府並非沒有成立過類似的機構,例如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就是一例,但因為該委員會沒有實權,也沒有法令作為強制施行後盾,個別權責單位最後也只是派代表去開會,沒有進行真正的合作,遑論對流域進行整體規劃」。

李蟬娟認為,政府如能通過上位國土計畫法,成立流域管理機構才會有推動改造的力量。她舉例,2006年政府通過8年800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就像是有了一台好車,駕駛人能力也不錯,但就是開錯了方向,如今保安復育計畫內容雖然還有不少問題,但整體流域管理這個大方向算是走對了,未來有沒有好車和好駕駛配合,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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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蟬娟表示,過去因為河川管理職權分散,導致留置在河床上的砂石,多年沒有被清理,大雨一來,大量泥砂土礫奔流而下,才會造成土石流。

誰的水資源?

廣義而言,整體流域管理不但涉及河川本身,周邊的疏洪管理、水源地保育、土地水資源涵養、地下水及各方面的水資源運用也是重點。流域管理幾乎涵蓋了台灣本島全部的「國土」管理,因此不僅水土保持、災害防制等任務相當重要,水資源的分配與管理,更是攸關全國民生大計。然而,細探保安復育計畫,經建會對於水資源的分配規劃,卻有啟人疑竇之處。

在【現況分析】一章中,經建會輕描淡寫地提到「由於工業、畜牧與家庭污水污染,造成水體品質不良…」,然在通篇計畫書非但沒有為上述問題提出檢討對策,還在後面章節中特地提到「氣候變遷導致氣候異常,水資源調蓄設施容量不足因應緊急調度…屬缺水忍耐度低之高科技產業群聚地區,除需水量大外,枯旱時易造成調度窘境」(原文P.25, 26),並在稍前章節提到政府應「推動水資源多元化,加強水庫淤沙管理」(原文P.16)…

該計畫不只一次提到高科技產業非常仰賴穩定的水資源供應,並據此強調「推動節水及水資源再利用措施,改善自來水管漏水率…」的重要性,卻絲毫沒有檢討高科技污染產業對水資源的耗費,也沒有提出應有的相關管制作為,更沒有呼籲高科技產業應該要「苦民所苦」,不免讓人覺得經建會的水資源政策,有偏厚高科技產業的疑慮。

那麼,農業呢?最需要穩定灌溉水源的農業呢?經建會當然也沒有忘記農業,在前述「推動水資源多元化…」方針的後二段,經建會提到:

「調整農業耕作機制,提升灌溉效率,並研究推廣耐旱作物。調整農業耕作機制,規劃水旱輪作機制,旱季時鼓勵種植旱雜作,減少水資源之耗用。雨季時鼓勵種植水稻及水生植物,以發揮蓄水及補注地下水功能。」(原文P. 16)

水利法第18條之規定,各標的用水的優先順序是「家用及公共給水」、「農業用水」、「水力用水」、「工業用水」(轉引自:李根政 – 旱澇交迫下,台灣的水資源政策)。然而,現行國家政策經常以農田休耕方式,保障科學園區石化、鋼鐵工業用水,近來又傳出苗栗縣政府鼓勵農地休耕,農民掏錢協助興建的大埔水庫用水,卻全部流向竹南工業區的新聞,不免讓人對台灣現行水資源分配,重工鄙農的現象感到無力。

然而,理當翻轉現行不當措施,對未來國土與水資源運用,提出前瞻思考的保安與復育條例,卻又通盤未檢討水資源分配不均,僅消極鼓勵農民在缺水時轉型種植耐旱作物,恐怕也只是在承認現狀的前提下,讓農業問題在未來繼續擴大。

撇開保安復育計畫在水資源分配的「偏心」問題,該計畫雖提到要「推動水資源多元化」,但並未在後續計畫內容中多所著墨,僅片段提到要推廣節水及水資源再利用措施,同樣是捨本逐末的作法(延伸閱讀:洗澡洗再快也不夠:為甚麼個人改變不等於政治改變)。近來引發眾多爭議的「越域引水」工程復工傳聞甚囂塵上,行政院又分別編列260億與80億預算給曾文水庫和南化水庫;即便不細心探究,也不難發現保安與復育條例,僅是現行水資源政策的延續,並未提出任何改善計畫。

由種種線索看來,政府就是在為科學園區找水,幫越域引水工程復活找理由,也沒有認真檢討『水庫』對台灣到底有沒有好處!」徐蟬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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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分配涉及民生、糧食與產業,茲事體大,政府不應明知全球氣候極端,各國日後恐出現糧食危機,卻還一意將水資源優先配予工業、科學園區。

部落的「原」罪

日前國、民兩黨發表《國土復育法草案》,條文中充斥對原住民族的不利條例,隨即引發各界譁然(詳見: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同時,台大土木系教授陳榮村在立法院的草案公聽會中,談及「環境教育」重要性時,更以「原住民雖然住在山上,不代表就瞭解環境生態」,暗示政府應拿出魄力,將住在山上破壞山林的原住民部落遷下山。國土計畫法草案、國土復育條例草案中對於原住民族的偏見,同時也複製到稍晚提出的保安復育計畫中。

「目前山坡地中約十分之一劃為原住民保留地,因此原住民保留地利用與原住民權益問題,攸關山坡地保安及復育,對於違規轉租、轉讓及違規使用問題不能忽視。」(原文P.18)

「原住民保留地私下轉租或轉讓給非原住民,管理不易、現行原住民保留地利益無法由原住民族部落共享、原住民保留地開發及使用,未有整體永續發展構想。」(原文P.19)

「在超限利用未處理前禁止原住民保留地產權之移轉。」(原文P.22)

由前2段的內容可看出,經建會並非不知道實際在山坡地超限利用的人,其實是「非原住民」。然而,第3段的意見,卻可看出政府僅拿原住民開刀,彷彿原住民只要進行土地移轉行為,就是在開國土保育後門,而不去思考嚴懲破壞山坡地元兇的辦法。

潘翰聲直言,「說穿了,那些在山上大搞開發的漢人,哪裡知道要找哪些原住民租地?實際上,漢人通常是透過民代仲介,才有辦法租到這些保留地,再進行於法不符的開發行為…可是今天你去禁止原住民轉租、轉移土地,把他們污名化,這些民代、開發者,不但不會有事,甚至還在議題中隱形了」。

八八風災過後,過去環保團體一直呼籲政府早就該進行的「全國國土資源環境調查」,意外地在「莫拉克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勘查」獲得部分實踐。主持該計畫的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在受訪時曾表示,「過去地質學界對於南部山區一直缺乏瞭解,這次風災結束,許多學者都認為應該幫點什麼忙,所以很踴躍、自發地加入調查工作,也讓我們現在對台灣南部山區多了很多瞭解」。

然而,一筆又一筆的「安全堪虞」結論,導致近來一樁又一樁的「阻擋劃設特定區域」行動,間接讓受災部落的重建腳步緩了下來,也讓各界開始思索「專家學者意見 V.S 部落生存主張」,應該如何拿捏分寸。可惜的是,保安復育計畫未納入受災部落心聲,仍以「國土復育」之名,主張受災部落如經評估「安全堪虞」,政府應協助遷居。

「經選定國土優先復育地區,其中已有之聚落或建築設施經評估安全堪虞者,政府應優先協助該地居民遷居,必要時得限制居住,強制遷移。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者,應與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共識後辦理。」(原文P.22)

雖然該計畫中,導入了《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第20條中,「應與原住居者諮商並取得共識」的概念,但以去年12月30日最新修正的《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為例,決議「原民會及經建會等已完成現勘,其中經評估結果不安全,若於辦理現勘作業時已邀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等參與者,得由特定區域劃定機關評估採認,毋須重新辦理勘查作業」,未來保安復育計畫很可能也會循此模式,略過與原住居者的諮商程序。未來,原住民很可能只能像啞巴吃黃蓮一樣,有苦也難伸。

對比同樣是國土超限利用區,經建會對於保留區山坡地濫墾的態度,和沿海發展養殖漁業,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的漢人族群,態度則略有不同。

「基於國土保育及產業管理需要,考量水資源及地層下陷問題,劃設適於養殖漁業經營之地區,研議透過土地使用規劃管制及訂定補助輔導措施等方式,規範養殖漁業之經營方式。不適養殖漁業經營之地區,政策引導養殖漁業離開。」(原文P.35)

「基於國土保育及適地適用原則,魚塭面積及養殖漁業地下水用量不再擴張,輔導養殖漁業轉業。」(同上)

「調整產業結構,發展海水養殖,減少淡水養殖比重。」(同上)

「加強地下水非法抽用之管理。」(同上)

「調查並規劃地下水補注區域,研發補注應用工法,加強推動地下水補注;地下水補注機制納入都市計畫檢討或變更審議參考。」(原文P.36)

「辦理教育宣導,強化民眾對地層下陷防治之認知。」(同上)

對比山區原住民與沿海養殖業者,政府的確是用不一樣的心態、標準在進行「管理」工作。原住民違法轉租,政府就粗暴地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將所有原住民都視為嫌疑犯。當然,一直沒有法,也就沒有違法問題,但養殖業者超抽地下水,政府難道可以因為地下水長年無政府狀態,所以就不積極,而僅是「加強管理」、「辦理教育宣導」嗎?

同樣是居住在受創國土之上,同樣是面臨生活問題,為何政府可以「政策引導養殖漁業離開」、「輔導養殖漁業轉型」、「調整產業結構」,卻連和原住民「諮商」的程序都可以選擇略過,就粗暴、輕率地要原住民遷村,永久改變部落生活、文化方式與樣貌呢?

倘若以上的質問都過於棘手,難以回答,那麼政府未來應該扮演的角色,應是積極與人民對談,並在推行計畫,創立法條之前,依法進行聽證,而不是讓問號仍然是問號,而法條已轟然輾過人民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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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於原住民的歧視、差別待遇可說無所不在。也許仍是那句老話,「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吧!

已死的環評 / 無法再生的農村

撇開政府對於不同族群的差別心態,略讀保安復育計畫,亦不難發現只要政府有意推動開發,不管是山林水土復育區,還是沿海地層下陷區,,保安復育計畫都已經留下後門。首先就山區而言:

「原則禁止高山農業新開墾及各類新開發行為,惟相關法令容許及公共設施、公用設備、國防設施及生態保育設施經環境評估無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原文P.21)

「經選定國土優先復育地區,應以保育為限,除行政院專案核准者之公共設施或國防設施之外,禁止任何開發行為及設施之設置。」(原文P.23)

潘翰聲指出,上列第1條規定,若不是經建會疏漏,就是故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法律用語,企圖混淆視聽,迴避環評;至於第2條,則連「環境評估」用語都省略了。

即便上列2條規定,都是因為經建會出於疏漏,而沒有加上「環境影響評估」用語,但徐蟬娟強調,「環評跟死了沒兩樣,那麼多環評委員拍胸脯保證不會有問題,後來就算出事,有誰會被追究責任」,直指在條文上與政府計較,最後往往也是沒輒。(註:近來許多開發案,即便環評過程充滿爭議,部分環評委員認為有開發風險,最後仍是有條件通過。)

其次,就沿海地層下陷地區而論,經建會在保安復育計畫的「優先行動方案」中提到:

「推動地層下陷地區地貌改造及土地利用轉型,結合治水、產業及土地開發等多元目標,推動減少產業用水、多功能滯洪池、排水工程、地貌改造及造林,由政府依法取得土地或配合農村再生之整合型農地整備、補助休耕、改善土地利用等方式,結合產業轉型、設置濕地生態公園,發展生態觀光。」(原文P.37)

原文中所謂的「依法取得土地」,在現實生活中常是以「國家重大經濟建設」為由,「強制徵收」土地。以近來鬧得滿城風雨的中科四期為例,政府就是強制徵收台灣最嚴重的彰化地層下陷區,並在園區中規劃原文中所謂的「多功能滯洪池」、「濕地生態公園」等,但當地原住居者往往已無法「享有」這些建設。潘翰聲簡單明瞭地表示:「農村再生條例,就是政府協助財團取得用地的手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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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滯洪池」?「生態保育區」?「環保造林木移植綠地」?日前開工破土的「中科四期LoHas科技園區」中,可說是應有盡有,但地方真的能享受到這些成果嗎?

捨本逐末的造林政策

保安復育計畫中,經建會一再強調未來將以「造林」手段促進減碳效果。然而,這樣看似再正當不過的主張,亦有其問題存在。

「推動企業碳補償機制,以供民間參與造林與保護區復育工作。」(原文P.17)

「由農委會林務局進行造林,6年後交還原土地管理機關,以加強都市林建造,提昇都會區生活環境品質,改善都市城鎮生態景觀。並於農村聚落周邊廣植林木,建設生態緩衝之綠帶。」(原文P.28)

「設置3個1,000公頃之大型平地森林遊樂區。」(同上)

「用造林減碳是有問題的!」潘翰聲指出,碳補償機制事實上就像是企業開發的贖罪券,政府不應該以為讓民間參與造林,就能有效解決問題。他表示,讓企業自主造林,最後往往就是僅種植具有經濟價值的樹種,企業日後把樹砍掉後,就又能有一筆收入。「此外」,潘翰聲強調,「樹木成長到一定年份後,吸碳效果就會下降,種樹吸碳根本不是就不是治本之道。如果真的要種的話,就算把台灣種滿,種到台灣海峽去也不一定有用」。

徐蟬娟則認為,在平地種那麼多樹根本就沒有道理。「今天山上那麼多樹,你政府不要去動不就好了」,她認為,「照政府的標準,山上要復育,海邊要復育,台灣能用就只有介於之間的平地,這都是土地利用的精華區段,政府應該作的,就是設法把山區的林相保存好就夠了,平地造林,而且是弄成森林遊樂區,根本就是捨本逐末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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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靠造林,就能有效減碳嗎?

以國土保安之名,行廣開財源之實?

保安復育計畫破綻重重,除上述缺失外,OURS執行秘書陳大白亦指出許多不合理之處。

例如「建立土地開發利益平衡基金,作為部分國土保育經費來源」(原文P.17),就被視為僅是政府對財團開發所課徵的建設捐,對於減緩不當開發根本沒有實質效益;「鼓勵私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優先申請容積轉移到其他地方」(同上),在如今缺乏容積總量管制,且已立法通過將「容積轉移」改為「折繳代金」制度的狀況下,只會讓偏遠地區的容積全部被轉移到都市精華地段,讓偏鄉更沒有發展機會

從以上兩點來看,政府對於國土復育沒有多所用心,反而對於未來要以「國土保安」之名,行廣開財源之實,想得非常長遠。

表3. 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之協調及推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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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

陳大白也強調,保安復育計畫雖出自經建會之手,卻在最後將權責機關推到不具實權的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頭上,不但不負責任,未來計畫推動也不會有執行力。「別的不說,光是看這計畫的協調推動機制(見表3)就知道」,陳大白說,「雖然說計畫是掛在永續會之下,但12組工作中,內政部就包辦了10組,代表最後在做事的,依然是沒有實權的內政部,這和國土計畫法的毛病是一樣的」。

徐蟬娟強調,「政府這種開發、工程至上的心態不改,擬再多國土計畫也不會有用」。陳大白則一針見血地總結:「簡單講,從執掌組織規劃以及一些小地方就可以看出,這份計畫根本就是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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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保安與復育,牽涉到土地中所有的物種、元素、資源、糧食,以及在其上生活的全體國民,環環相扣,牽一髮則動全身。然而,透過經建會這份「玩假的」的保安復育計畫,實在無法看出政府對國土規劃、復育,還有土地、河川、人民,有其用心之處。

潘翰聲在受訪時以生物鏈舉例,表示無論是低位階的蝴蝶,還是高位階的白海豚,無論哪一個物種消失,都是對人類的警訊;因為生物鏈是環環相扣的,一個物種的消亡,對於所有物種來說,都是很嚴重的警訊。真心希望,我們的政府也能以這樣的心態來面對國土規劃與保育,還有所有會受影響的人民,而不是隨便丟出一份計畫,就宣稱已經對國土盡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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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政府無罪,罪在蕃人?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傲慢與偏見 

回首觀霧-災後的山林開發政策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面對太平洋的臨時別墅─嘉蘭中繼屋進住

迎接2010年的金峰鄉嘉蘭村受災戶,族人己經陸續住進中繼屋裡, 由世界展望會興建的中繼屋一共有五十戶,一戶都是兩層樓建築,三十一坪大的空間,有大武山依靠又能看到太平洋,有如高級別墅區。

告别2009迎接2010年的金峰鄉嘉蘭村受災戶,自從去年12月17日中繼屋正式交屋後,在新的一年年初族人己經開始陸續住進中繼屋裡, 由世界展望會發起興建的嘉蘭村中繼屋一共有五十戶,地點就在附近正興村的山坡地,有大武山依靠又能看到太平洋,有如高級別墅區。

完工的嘉蘭村中繼屋,一戶都是兩層樓建築,三十一坪大的空間,家俱和家電用品都是民間團體捐助,他們不必再添購,不過還有部份受災戶的室內裝璜還沒有完成。有些住戶趁著假日或空閒時間,趕忙進行趕工裝潢,全家大小都一起來幫忙。中繼屋室內外的佈置,有人畫上排灣族原住民圖騰,也有人掛上小米,每一戶都是原味十足。

而有些住戶己經完成裝潢的族人,就在住戶外的廣場或站或坐,聊天嘻鬧,將風災難過的心情暫時拋去,用快樂心情迎接新的住家,雖然只是暫住而己,但樂觀的原住民個性讓族人們都己經很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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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每棟中繼屋有31坪,比政府規劃永久屋的坪數還多。
(下)族人開心的坐在廊下,享受家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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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展望會支援志工石靖瑋表示:目前規劃的中繼屋雖然己經正式交屋,而且總共有44戶己經搬遷至中繼屋,並且還有兩位志工協助,但是中繼屋只規劃兩年的時間,時間一到,族人又要搬遷至永久屋裡,而嘉蘭村自救會與族人協調後,也希望能夠回到嘉蘭村蓋永久屋,因為那裡才是他們真正的家園,即使房屋與土地都被沖毀了,但是只要家人平安,就可以另外尋找土地重新生活。

兩年的時間裡,世界展望會主要的工作是利用展望會的資源,讓族人以工代賑領有薪資的方式自力造屋,另外還包括了兒童資助計劃,除了給予經濟資助外,家庭教育、學生的課後輔導以及受災戶心靈支持;最重要的是還要發展新的社區產業,讓沒有外出工作留在中繼屋的族人可以在家裡自力營生。

根據當地族人表示,大約民國28年,部落族人開始從山上陸續搬遷至現在的嘉蘭部落,族人的生活就與太麻里溪息息相關,但從上一次的強烈海棠颱風,嘉蘭村受到了從以前到現在,不曾發生的洪水,很不幸的被無情的洪水沖走了14戶,而2009年的莫拉克颱風更讓部落內房屋被水沖走的戶數增加,部落雖然在海棠颱風後己加強了太麻里溪的洪水防護工程,但莫拉克颱風的大風大雨仍然將防護堤給沖毀,所以這次才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進入部落前就可以看見河床寛度擴大,沖刷下來的土石讓河床增高,族人的房屋有的就在河床旁邊相當危險,有的房屋己經被土石掩埋,甚至風災時被沖毀的房屋依然倒在原來的地方沒有變動,可以想像到當時的洪水是多麼的無情,將部落辛苦建造的房子就這麼輕易地給沖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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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蘭村的河道被衝寬,房屋被沖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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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蘭村村長說:為什麼那些被沖毀的地區與房子都沒有被搬走,因為現在自救會提議要將該地區做為一處紀念公園,但是台東縣政府卻有不同的看法,縣政府將規劃一條河川治理線,然後再興建堤防,至於被規劃內的房屋, 包括了現在還有族人居住的房子都在內,都將搬遷。雖然族人大都持反對的立場,但目前卻沒有辦法做出一個更好的辦法。

新的一年到來,嘉蘭部落的受災戶族人們住進中繼屋的期望雖然己經實現了,但是兩年後他們將面臨再一次的搬遷,所以他們更期望,未來的日子裡,規劃中的永久屋土地問題能夠儘快解決並且搭建房屋,讓族人們可以住進他們期盼己久的新家園。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好茶部落遷村,指日可待?

期盼了兩年遷村的好茶部落,可以說是歷盡天災與人為的磨難,終於在2010年有了一道希望的曙光,預定1月17日瑪家農場規劃案開始執行,8月底完成第一階段的工程,並分批入住。

期盼了兩年遷村的好茶部落,可以說是歷盡天災與人為的磨難,終於在2010年有了一到希望的曙光,預定1月17日瑪家農場規劃案開始執行,8月底完成第一階段的工程,並分批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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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家農場之展望會永久屋示範屋)

在2006年的8月13日因聖帕颱風帶來的豪雨,造成了好茶部落第一鄰土石流的淹埋,也讓好茶部落的族人開始面對遷村的議題,經過部落會議的討論出來的共識,於是決定遷村,遷村的預定地,就是現在所選擇的瑪家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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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歷經磨難的好茶遷村規劃案

在八八風災前,好茶部落在瑪家農場的規劃案,規劃案的內容有耕地以及未來部落擴建面積,是一個完整且完善的部落規劃,雖部落族人需負擔部份遷村經費,但至少土地所有權為自己所有,且建坪比照原有部落,因此部落當時預定遷村地有者美好的夢想。

八八風災後,好茶部落全村滅頂,族人無法想像部落的毀滅,幸好全村已撤離到隘寮營區安置,這次八八風災更讓族人想要搬到所預定的遷村地中,但因這次水風災重創台灣南部,所以政府對這次風災擬定了政策,頒行的重建特別條列,所以有受創的部落均要受此條列規範,因此原本的好茶部落遷村規劃案,被併入這次的規劃中,因此瑪家農場的規劃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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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二次的瑪家農場有兩部落一起規劃,左邊為大社部落,右邊為好茶部落,兩個部落在瑪家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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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三次的瑪家農場規劃,因當時阿禮部落也是八八風災受創的部落,居民當時也決定遷村到瑪家農場;瑪家部落雖不是八八風災受創的部落,但因居民認為聚落長期受風災的威脅下,部落已不堪居住,有必要遷村的可能,因此要求政府讓瑪家部落遷到瑪家農場的規劃中;

北葉部落可以劃入瑪家農場是因部落已建地不足,且瑪家農場原為北葉的傳統領域,按照原住民基本法,開發使用原住民傳統領域需要這擁有傳統領域的原住民族族人同意,且可使用,雖瑪家農場為台糖所有,但還須受此規範,因此北葉部落要求政府畫入一部分土地,但這樣的要求政府還未答應,只先預留這部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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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瑪家農場規劃圖)

第四次的瑪家農場規劃,有了變化,因為阿禮部落對於八八重建條例遷村條件,有很大的意見,於是遷村的規劃停了下來,而北葉部落的問題還未解決,所以瑪家農場的規劃暫時有四個部落來規劃。

好茶遷村案的執行,部落都在看

瑪家農場規劃案中,很確定先執行的部落為好茶部落,而好茶部落也是屏東縣第一個要執行八八重建條例規則下遷村的部落,雖然有很多部落,因為八八重建條例的苛刻條件下,而打消申請永久屋的念頭,可是好茶部落,在漫長的兩年的等待,只希望趕快有個安身立命的地方,才選擇接受這樣的遷村規範。

也因為有好茶部落身先是卒,許多原住民部落想看到好茶部落的建立,來看到政府的誠意是否很美,但好茶部落的族人其實很明遼,如果還有其他的選擇下,是不會用八八重建條例來遷村,因為條列下的遷村,放棄了很多權利,也無法擁有很多權益。

在政府眼裡,好茶部落是八八重建條例的最後一道貞節牌坊,同樣滅村的小林部落決定不用八八重建條例來建村,而好茶部落是要執行的,如果好茶部落也不八八重建條例來遷村的話,勢必對八八重建條例是很大的衝撞,因為政府的政策,居然沒有一個人民要接受,表示這個政府在施政上有很大的問題,而這樣的問題如同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狀況,完全不能體會基層的人民。

好茶部落除了面對遷村的問題,還有面對政府與外界處理的大小眼,因為好茶部落是二次受創,因此政府與民間團體在處理上,都忽略了好茶部落,在兩年的等待的煎熬下,好不容易快撫平的傷痛,又因八八風災把那傷疤掀了起來,受傷的情況又更大,可是所受的安慰卻如此的小,難怪好茶村的族人認為自己不是災民,而是難民。

因為兩年前到現在,沒有一個民間團體長期住點服務,伙食的費用自己出,水電自己出,生活賑助金、租金補貼在八八風災後才說有資格申請,因此好茶部落族人更能體會,如果沒有白紙黑字下的福利,是沒有保障下的承諾。

南沙魯村的回家路

南沙魯村與別的村最大的不同是,大家都知道無論我的親友做了什麼決定,我們都有不得不的理由。所有關心我們重建之路的外人(包括自己族人)實在無須多做評論,因為山上、山下我們永遠有不能切割的血緣關係。

編按:

本文作者為文山社大志工社、原住民社團(文山實驗社)長,莫拉克災後長期投入那瑪夏鄉南沙魯村(或稱民族村)的陪伴工作。自2010年1月開始,作者將定期提供那南沙魯村的訊息,讓關心南沙魯的朋友有更多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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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2009年莫拉克八八水災的世紀大災難,在台灣可能還有許多人不認識那瑪夏鄉的位置?

沒有2009年莫拉克八八水災的世紀大考驗,在台灣可能還有許多人不知道南沙魯人的韌性!

莫拉克八八水災已經離開台灣了嗎?

八八水災已經是第139天了,滿頭白髮的喜妹阿姨,看著我收拾行囊要到山上過聖誕夜,口中喃喃的說著:「不敢回家,不敢回家,因為山上有土石流」!

不願回家,是因為記憶太深刻!

不想回家,是因為內心太痛苦!

阿姨說:總是看見那驚恐的時刻畫面!女兒在洪水夾雜著如亂馬奔騰般的石塊之中,從此再不能聽見一聲「媽媽」!來到燕巢工兵學校後,阿姨不太與族人互動,總是習慣一個人慢慢的走向餐廳、一個人坐在樹下看著遠方山上的家;阿姨在工兵學校雖然有兒子、媳婦、孫子陪著生活,但是阿姨就是無法擠出一絲笑容。

小幸是我的姐妹淘之一,問他要回山上過聖誕嗎?小幸卻冷冷的回答:「不回家!再說吧!」家雖然沒有了,但是家人都健在,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小幸也不願與任何人討論未來該何去何從?但是有一份可以養活自己的長期工作,是小幸的願望,會有一份長久的工作嗎?水災過後小幸更明白不管先生是否在水災之後,能夠振作重新找到生命的意義,沉重的想望,卻也是甜蜜的期盼。小幸說:二個孩子平安才是唯一一件有意義的話題。

相較於阿姨的落寞與小幸的無奈,每個晚上浴室的兒童聖歌就溫暖許多;天真浪漫的孩子們說:「我們要回南沙魯的教會獻詩喔!」信仰在南沙魯村是像呼吸一般自然的習慣。與幾位村民討論八八水災逃難時,大家在逃難時帶了哪些物品時?竟有許多人不約而同都說:「一本聖經」。

阿真也是南沙魯村民族教會的忠誠信徒。八八水災的時候,雖然先生生病,但是一家四口還能順利連滾帶爬,相互扶持到舊社平台等待救援。他說:「你知道嗎?逃難時,我只帶了一個籃子,裡面裝了先生的救命藥品與一本聖經。現在這本聖經是我家的傳家之寶,由小兒子保管」。

水災之後阿真從未想過要回家看看!因為家只剩下一堆廢鐵。阿真說:「誰說我不想回家?但是家沒有了,又沒有田地可以種植,要如何生存?」阿真說:先生多年前合併中風與糖尿病,左半邊行動不方便,靠著阿真四處接不同的零工,你相信嗎?我還可以把一家人照顧得好好的!

阿真得意的笑容後面卻又不得不面對現實:「你說以後我在山下可以做些什麼工作?我什麼都不會?讀國中的二兒子、讀大學的大兒子、行動不方便的先生,想都不敢想下去,我真的很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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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魯村內除了廢鐵一堆,什麼都沒有的家,不只是阿真的家如此,大家都面臨相同處境。

在山上多次遇見打死都不做下山居住考量的青山教會趙牧師,水災之後是唯一一個每天都住在山上的人;山上固然有許多房舍遭到莫拉克八八水災嚴重的破壞,但是我的家只有大水走過,沒有理由要我遷居到山下!

趙牧師的堅持,固然讓許多官方人士想到頭就腫一圈;但是,我們真的忍心用我們的關心,取代對少數民族居住空間的執著?少數族群文化的特殊性,不正是因為環境讓文化更顯特色嗎?

吃完南沙魯的聖誕愛宴,阿芳靠著我的肩膀說:八八水災的時候,媽媽帶著一本聖經,我帶著一台相機與手機,我想打電話給在旗山消防隊工作的男友,但是電話總是撥不通,只好用簡訊告訴男友『快來救我們!我們在民族舊社平台!』

直升機來了又走了,走了又來了;還來不及整理生死ㄧ瞬間滅絕的驚恐情緒,立即得到八八臨工的工作看似讓自己忙碌,卻發現獨自莫名哭泣的時間越來越多了;三個月後因為連續狂哭二天不能停止,被送到醫院才發現自己得到「急性壓力症候」;休息了一個月,現在我又回到工作崗位上。

阿芳說:我們南沙魯的災後重建之路,真的有點複雜吧!但是我現在比較關心的是,我要如何過我未來的人生?離村?留村?對我們所有見證過大洪水的村民而言,山下關心我們的社會大眾,你真的忍心現在不斷的問我要答案嗎?

南沙魯村與別的村最大的不同是,大家都知道無論我的親友做了什麼決定,我們都有不得不的理由。所有關心我們重建之路的外人(包括自己族人)實在無須多做評論,因為山上、山下我們永遠有不能切割的血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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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崩地裂,原來我們也像堅硬的石頭經不起大自然的撼動。

另類災區-漂流木撞擊莿桐部落

除了傳統上認知的災區外,八八風災還造就另一種未直接受災,卻被嚴重影響的灰色區塊;莿桐部落即是這樣的例子。風災後大量的漂流木進入杉原海灘,對既有的捕魚、食物採集與附近珊瑚礁群,都造成衝擊。

除了傳統上認知的災區外,八八風災還造就另一種未直接受災,卻被嚴重影響的灰色區塊;莿桐部落即是這樣的例子。傳統上阿美語稱這裡為「Fula- fulak」,指的就是位於部落後方的美麗沙灘。過去幾年,這塊原來是杉原海水浴場的沙灘,近年來經歷許多風風雨雨;包括杉原灣禁漁區的劃定及美麗灣渡假村違法開發案(該案目前仍在行政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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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後方的美麗海灘阿美與稱為Fula-fulak,是部落最珍貴的資產。

莿桐部落出現危機,卻也促成部份人的覺醒。開始有人回到部落,開始有人認真面對海裡珊瑚礁的重要性,也開始與外界合作,努力推展含有阿美文化特色的生態旅遊。一切似乎不是那麼確定,但似乎有了希望。

8月7日晚上,當山上正為豪雨侵襲準備的同時,美麗的海邊非但無雨,甚且無風。除了海浪比平常大些沒有其他異狀。「那天,我剛好去莿桐,晚上一堆人還在沙灘上玩咧!」南島社大總幹事劉錦美說。

幾天後,隨雨水及土石流沖刷而下的漂流木進入大海,隨洋流而上,大量的漂流木擠進海灣,當然也被海浪堆上珍貴的沙灘與珊瑚礁石區,數量之大令人心驚。我們聽部落的老阿嬤說,年輕時就來此落腳,從沒有看過這種景象。幾年來以生態旅遊為主軸的學習與規劃,為保護部落範圍內自然資產所作的抗爭和努力,在漂流木進入後彷彿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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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許多地方災情慘重,政府的資源和能力也有限,不可能第一時間處理漂流木的問題。同樣是漂流木,杉原禁漁區與富崗漁港對政府來說也有更大的效益,那些地方會優先處理。但當時是夏天,對部落的海洋活動來說是最重要的時間。另一方面,漂流木隨著海浪浮沈,打壞很多珊瑚,我們當然很心急。

一開始問林務局,林務局說沙灘不歸他們管,要我們問城鄉發展處。城鄉發展處又說這邊是BOT出去的區域,要我們問美麗灣。」

富山社區發展協會成員,也是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的林淑玲如此說。

當時仍是傳統的捕撈季節,漂流木造成無法下海捕魚的窘境,新的觀光事業也不能進行,部落生計受到嚴重影響。然而,困擾的不是只有這些。

林淑玲說,「還有一些看起來很兇,不知道是不是黑道的人想來檢漂流木,想從部落借道讓重機具進沙灘。怎麼可能?我們自己的怪手都沒辦法走了。不給他們過,就三天兩頭來威脅部落裡的人。每天都在處理這些事。再說,這些人不是來淨灘,是來搶木材的。一級木林務局都做了標示登記,不見了誰要負責?那一陣子我們每天都在海邊巡邏,怕木材不見。結果,他們還是從加路蘭那一頭進沙灘,直接輾過珊瑚礁石進來。」

大家等不下去,決定自己動手。能用人力的地方靠人力,除了部落的人以外,還有一些義務志工。但有更多雙手搬移不了的大型漂流木,必須要怪手來幫忙吊起。部落裡面大家分攤,每天光租金要兩千五,加上油錢超過四千塊。小部落能力有限,撐不了幾天,還是要靠林務局幫忙。

林淑玲還無奈的說,怪手要進沙灘清漂流木,部落沒有路可走,想借美麗灣旁的道路,他們不肯,因為他們認為莿桐部落是BOT的敵人。

目前在南礁北端還有一片漂流木擱淺區尚在清理中,記者向林務局承包商詢問,才知道這個工作大約11月中才開始,距離漂流木入侵已經三個月的時間。開怪手的大哥說:「我到今天(12月21日)清了一個月又八天,一路從知本那裡清過來。」這只不過是諸多承包商的其中一家,還有其他許多這樣的包商在整個東海岸的各個地點進行著同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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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近的南礁不只是美景,也是平時部落居民採集食料的好去處。

目前杉原灣海灘清理工作看起來已進入最後階段。莿桐段的大型漂流木,因為運離海灘不易,經過與林務局協調後決定大多數留置原地。

部落居民打算利用這些材料建立一個漂流木紀念公園。但是走在沙灘上,仍然有數不清的小漂流木散落各處。與居民生計最息息相關的沙灘與淺海珊瑚礁群,受創嚴重程度或許不是努力就能恢復。莿桐這個另類災區是否能往原先規劃的方向前進,或者有其他的轉折,仍然需要更多的關注與進一步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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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經過清理,堆積在沙灘邊的漂流木看來依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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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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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區跨年,部落心情大不同

98年對台東來說是一個難忘又傷痛的年份,因為八八風災帶來的創傷,讓很多族人無家可歸,必須暫住在安置所,而98年的最後一天,當大家還忙著歡樂渡過跨年晚會時,其實許多災區的部落族人卻有不同的心情。

98年對台東來說是一個難忘又傷痛的年份,因為八八風災帶來的創傷,讓很多族人無家可歸,必須暫住在安置所,而98年的最後一天,當大家還忙著歡樂渡過跨年晚會時,其實許多災區的部落族人卻有不同的心情。

期望趕走災難的大鳥部落

尤其是台東大武鄉大鳥村的十四戶民宅的族人,因為風災帶來大量的土石流,造成部落上方的住屋遭土石流掩埋,因此現在還在部落的聚會所暫住在帳篷裡。

98年的最後一天雖然有許多族人趕著去市區或別的部落歡慶跨年夜,但是還是有族人選擇在部落裡甚至是在暫住的帳篷外等到倒數的那一刻,由於天氣寒冷,所以族人在聚會所裡煮了熱湯,圍在一起聊天。

族人表示:因為大部份的族人都己經搭車去市區看跨年晚會,感受歡樂的氣氛,來忘掉這次的傷痛,不過也有族人留在部落裡,等到倒數時誠心的許願,期望未來可以找到安家的地方,同時也希望部落在新的一年裡可以更健康平安。即使現在住在帳篷裡,仍不忘對未來感到希望。

大鳥村唯一慶祝新年的方式,就在1月1日的早上5點30分,在部落的東南西北方四個角落,由六位部落青年點燃火把, 同時必須以喊叫的方式來象徵趕走今年不好的運勢,接著再到部落的大頭目墓地祭祀,告知要進行己消失73年重新舉辦的五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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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外出的大鳥居民,在帳棚外煮湯圓過年。

排灣古調與韓曲nobody一起來的土坂部落

同樣也是災區的土坂部落則有不同的感受。因為每年的跨年晚會都由國小來舉辦,這次也不例外。晚會一開始就有許多族人帶著全家大小一同來參與,擠滿了教室外的整個空間,每年的跨年晚會每個年級,甚至是家長們以及部落族人都會準備不同的表演節目,不管是跳舞、唱歌、演戲都不會少。

特別的是今年非常受到歡迎的韓國歌曲nobody,不只是國小學生跳得精彩,家長委員們跳得也不遑多讓,同樣都吸引族人的眼光及引起全場的尖叫聲。

土坂國小家長委員會會長黃國瑋表示:今年是特別的一年,雖然經歷了難忘的八八風災,但是族人應該懂得感恩,因為在部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要謹記這次的教訓及經驗,未來也希望部落及族人都可以平安。

這次的部落跨年活動也邀請了大鳥村的族人參與,大鳥村的青年會會長也高唱一曲排灣族古調,同時也希望可以與土坂部落青年會連盟,一起為災區族人努力。跨年活動進行到十二點前,倒數十秒後馬上點燃絢麗的煙火,就在族人的歡呼聲中來迎接新年。

台東縣以南是這次八八風災中受創較嚴重的地區,包括了金峰鄉,達仁鄉,大武鄉的原住民地區,不過在新的一年到來前卻有著完全不同的跨年方式,即使是以不同的心情來面對,但都抱持著一樣的想法,就是希望未來的日子裡,都可以平安的渡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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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坂部落居民參與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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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土坂部落家長委員們跳nobody舞
(下)土坂國小四年級學生也一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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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土坂國小國幼班(下)臉上彩繪的土坂國小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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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期望有一個平安的2010年。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一定要看─圖解 [劃定特定區域]

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種種,本文「圖解」勾勒政府想法,看看在「尊重」的言詞以外,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政府將採取那些措施。

莫拉克颱風重創南臺灣,造成人民生命與財產重大損失。災後,「國土保育」的呼聲四起,情景與過去幾次災害沒有兩樣:遷村,再度成為解決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問題的「上上之策」。

過去,因「遷村」涉及原住居者「異地」後的重建,非政府機制所能及,因此,多數「遷村」計畫常流於口頭說說而已,即便完成,也是歷經千辛萬苦。

88水災後,在民間捐款大量匯集下,慈濟基金會等慈善團體承諾興建「永久屋」無償提供給遷住者,化解政府辦理「遷村」的關卡,也為「遷村」的可能性提供強力的背書,「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列入「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就不值為奇了。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自2009年8月28日公布施行後,「特定區域」如何劃定?劃定程序為何?劃定後對原居住者的影響如何?眾說紛云。一下子是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工作小組」的說法,一下子又是「委員會」的決議,官員、災民與民間團體的解讀總是不相交。問題,就出在資訊的不透明。

2009 年12月31日,不小心從網路取得「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帖(草案)」(請點選這裡閱讀),細讀之後,總算找到幾個月來相關傳言的「輪廓」。為方便災區及關心災區的朋友了解劃定「特定區域」的種種,試著以圖解方式,將政府的想法給勾勒出來,看看政府在「尊重」之餘,對於不同意或沒共識的「特定區域」準備那些作為,以及經劃定為「特定區域」者,將採取那些措施。

圖解中,將不難發現其中仍有待釐清之處,包括:原住民部落「凝聚劃定特定區域共識會議」的共識要如何定義?以及不同意徵收、撤離者,要如何處置?

目前為止,政府一方面在新聞稿中承諾「對於劃定特定區域後,仍不願接受政府安置,且不願意離開原居住地者,則尊重每一位民眾之意願,在諮商取得原住居者同意接受安置前,不會強制遷離,政府亦將維持該區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等之基本功能。」另一方面在說帖中強調「限制供應及修復維生系統」。看來,只有將政策走向全面托出,對話的基礎才會更健康。

※1/3更新內容:

就在《圖解【劃定特定區域】》上網後,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官員來電,表示:「『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已於2009年12月30日第9次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通過後的內容與說帖草案有些出入。」

為善盡言責,我再度細讀說明書內容,重新解讀後,再就【劃定特定區域】予以圖解。

再度的圖解,發現修正後的說明書除刪除原說帖(草案)中的警示性文字,並強調劃定「特定區域」後,不會影響原住者依現有法律規定的任何權益,也不會強制徵收 災民的土地及地上物。對於「無法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即原住居者不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時,該如何處置的棘手問題,絕口不提。

加上,「二、如何劃定特定 區域?(三)」的說明:「原民會及經建會等已完成現勘,其中經評估結果不安全,若於辦理現勘作業時已邀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等參與者,得由特定區域劃定機 關評估採認,毋須重新辦理勘查作業。」來看,

是否意謂著劃定機關會同專家學者評估不安全或危險、並建議劃為「特定區域」者,只有接受劃定「特定區域」一 途?或者如官員所稱:「正向看待劃定『特定區域』,藉由劃定『特定區域』才能依法有據的協助災民。」

再觀察吧!?

(更清楚的圖檔,請至作者部落格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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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依據(皆可點選閱讀)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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