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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開發條例 – 小地方新聞網

東部土地一斤30兩

花東地區有高達87.5%是公有土地。在「公有土地」這名詞還沒出現前,在漫長的歲月裏,其實一直有許多人民在台灣墾荒、建屋、耕種。不論是漢人、原住民的孩子,都在土地的滋潤下,一代繁衍一代。但是,國家形成了…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本文為系列前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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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嗎?在花東地區,即將展開史上最大規模的土地變賣!

土地是人民賴以生存與立足之本,失去土地就像失根一般失去安身立命之處,而古諺「有土斯有財」更真切道出土地之於人的重要性。然而,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啊,卻仍然不斷重覆著流離失所的命運,因著不同的國家、政權、法令等等而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著這齣蒼白的暴力劇碼。

花東地區有高達87.5%是公有土地。在「公有土地」這名詞還沒出現前,在漫長的歲月裏,其實一直有許多人民在台灣墾荒、建屋、耕種。不論是漢人、原住民的孩子,都在土地的滋潤下,一代繁衍一代。但是,國家形成了,國家的政策卻不見得照顧這些人民,使得許多人民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從日據時代的土地登記制度到國民政府的國有土地劃定,不分族群,人民都曾遭受無法擁有自己辛苦開墾出的土地,必須花錢向政府租地或買地的遭遇。這樣的情形在花東兩縣市特別明顯,雖然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卻也是政府長期漠視人民權益的偏遠地區。

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開宗明義聲稱將以「資源永續」方式大幅促進花東的發展,但作法卻是排除大量土地相關法規,便於將國公有土地快速釋出給財團利用,強勢趕走社區居民,罔顧人民權益及環境成本。此法勢必將加劇東部的觀光產業發展爭議,最著名的例子便是花蓮的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案及台東的杉原美麗灣飯店。

這些故事,不僅透露了東海岸的未來,也預告了你我將見證的,花東人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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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潭對你而言是……(攝影/張泰迪)

東發條例全文下載:

民進黨版 http://0rz.tw/BfsAF

國民黨版 http://0rz.tw/4BNrL

與花東人民息息相關的東部發展條例草案摘要簡介

土地相關條文比對

兩黨的東部發展條例草案第一條,皆明文說明會依據「永續發展精神」辦理。

國民黨 民進黨
第一條 為推動東部區域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增進居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推動東部區域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增進居民福祉,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但是,兩黨草案對於公有土地釋出的條文,卻都忽略了如何避開環境敏感區域的開發。土地法規限制大開,僅是做到財團的發展卻沒有做到永續,和草案第一條的精神不符,國民黨版更排除了相關土地法令規範之限制,亦即突破國家現有制度,加速開發花東高達八成以上的公有土地。

國民黨 民進黨 民間團體意見
第八條 經行政院東永小組認定有助於東部區域永續發展之重大建設投資計畫者,其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自申請人送件至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完成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前項重大建設投資計畫之認定標準,由行政院東永小組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土地使用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 1. 土地使用變更茲事體大、牽涉層面廣,訂定一年之審議期限,機關難免為趕進度而草率行事。2. 應刪除「重大建設投資計畫其土地使用變更由縣()政府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此項目。◎評論:此條文將大幅破壞「國土計畫法」制度。
第九條 前條經認定之東部重大建設投資計畫所需用地,屬公有土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信託或以使用土地之權利金或租金出資方式,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第七條 經行政院「東部地區永續發展政策推動小組」核定有助於東部發展之重大計畫,其所需使用土地,屬公有土地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信託或以使用土地之權利金或租金出資方式,提供民間機構使用。 ◎評論:國民黨排除土地法第二十五條,意指土地租賃不再經過民意機關(縣議會)同意。許多公有土地位於環境較敏感區之土地,如森林地、土石流潛在區、海岸…等,土地釋出排除相關法規,又無區位限制條件,後果不堪設想。
第十條 為發展東部重點產業,在兼顧環境保育條件下,使國公有及公營事業土地達到有效利用,區域內國公有及公營事業土地,必要時土地管理機關得委託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或縣(市)政府辦理規劃及招商作業。 ◎評論:國有財產法中,國營事業、軍隊、機關、學校等「國有公用」土地不可有其他營收,但此條文卻將這部分土地也納入可釋出給財團的範圍,恐徹底破壞「國有財產法」之制度。

◎土地法25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國有財產法28 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但其收益不違背其事業目的或原訂用途者,不在此限。

排除土地法25條後,未來土地開發案不須經過民意機關同意(縣議會),決定權將交給政策推動單位「東永小組」。此小組成員,是由行政院副院長邀集地方政府、學者專家組成,但未說明政府官員及學者的組成比例為何,決策過程也沒有民眾聽證會等配套措施,完全不須透明作業,可說是地方政府獨攬大權。

國民黨 民進黨 民間團體意見
為推動東部區域永續發展,行政院應成立「東部區域永續發展政策及推動小組」(以下稱東永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邀集地方政府、學者專家等人員共同組成,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定之。(摘自第四條) 為推動東部地區之發展,行政院應成立「東部地區永續發展政策推動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邀集地方政府、學者專家等人員共同組成,其設置要點由行政院定之。(摘自第四條) ◎評論:未來此小組,恐將由花蓮、台東兩縣地方政府獨攬大權。

結語

部分土地開發建設或有所助益,但需經過整體規劃,否則環境資源被破壞,無助於此區域的建設發展,因此土地保護法令應更細緻、嚴謹,政策決定過程亦應透明。粗糙的東發條例草案,將使全民共有的珍貴公共財–土地,快速地被財團私有化,管理上也更加困難,這是我們所不樂見的。

花東兩地民間團體目前已持續集結,將聯合要求修改東發條例草案條文,誠摯邀請您,共同來瞭解這個攸關花東未來的法案。

(閱讀「東部發展條例」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溝仔尾風華一現

溝仔尾,大排水溝牽起多少花蓮事,居住三十多載的溝上房舍面臨拆除風暴多年,自十二月中鄰近的花蓮市圓環拆除風波後,坊間盛傳,下一個要被拆的就是「溝仔頂厝」……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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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仔尾,大排水溝牽起多少花蓮事;自日據時期闢建,這兒是城市發展的重心,烙印著多少豪氣干雲,多少風花雪月。

溝上人家,矮房平舍築起多少花蓮夢;自民國40年代溝上加蓋,商家與住民聚集,鄰近火車站又處市中心,爾後隨拆除事件與百貨公司搬遷,見證繁榮與落寞之興衰。

居住三十多載的溝上房舍面臨拆除風暴多年,自十二月中鄰近的花蓮市圓環拆除風波後,坊間盛傳,下一個要被拆的就是「溝仔頂厝」……

歷史的痕跡

位處花蓮市自由街大排水溝的溝仔尾,是民國40年花蓮大地震,地方政府為籌措賑災基金,核准花蓮縣商會在自由、明義街間之水溝上,建造74間店面兼住家之二層樓木屋出售。溝上住戶於是花了大把銀子,把這些房舍買了下來。

而住進房舍的十八年後,為了配合當時政府疏濬政策,溝上人家在沒有任何補助的情況下,顧全大局自行遷離、拆除房屋,待疏濬政策完成後再自費重建起。民國66年一把無名火將41戶燒毀,居民與當時的市公所簽立切結書,雖然第一條產權屬市公所,但第三條有明載「先建後拆」之住戶權益。而今大多的商家就是此時開始進駐溝仔尾,轉角間名產店的阿嬤說:「我就是那時候來賣歐咪押給的,青春攏底家……」

爾後溝仔尾繁華一時,名產店、冰果室、麵攤、撞球間、西服店、茶室、酒家、戲院等均坐落於此,小小的兩條街道擠滿了花蓮生活,如同廣告所說的,多種願望一次滿足,就在溝仔尾。百貨公司的興建更帶動了整體的發展,來一杯飲料店的阿姨說:「以前光遠東百貨裡面的小姐訂飲料生意就做不完了…」

然而隨著舊火車站廢站、市中心移轉,溝仔尾已風華不再。除了鄰近中華路兩端的店面,裡頭的生氣也日漸凋零,96年拆除了後段的49戶後,戲院歇業,前段的店面也逐漸搬家;百貨公司搬遷後更將人氣帶走,曾經最亮眼的黃金地段也逐漸沒落,名產店老闆大嘆生意難做「說景氣好生意也沒好,那些大陸客更是殺價殺的亂七八糟!唉~還要逼我們走,真不知該走去哪裡!」老闆如是說。

拆除風暴

民國94年,花蓮市公所對於當地發展開始有不同的構想,公所預計花八年時間拆除溝上人家,重整溝仔尾,打造屬於花蓮的清溪川計畫成形,這些屬於公有的「河川用地」將過去的歷史居住記憶抹滅,打著發展、綠化環境的大旗,96年時拆除了「溝仔尾」後段部分的49戶人家,兒時的金城冰果室、正品蚵仔煎、大嬸婆麵店離開了溝仔尾另立門戶,而那些西服店、茶室則已不知去向。

剩餘72戶的拆除流程因為居民群起抗議,更多次用肉身擋怪手的壯烈方式而暫時保留下來,但因地權屬花蓮市公所,前市長對於這批「合法違建」仍表示了必定拆除的決心。另一方面,溝上人家認為雖然地權屬市公所,但地上物為居民自費興建,有門牌,且居住50多年來早已在這裡安家落戶,現在政府沒有任何的補償安置作業,就要強制拆除這個充滿歷史記憶家園,實難讓人接受。

未來在哪裡?

自救會的陳大哥說:「他們當初後面49戶補償金就領了1100萬大家分,啊我們前段什麼都沒有就叫我們走!」補償金的爭議確實是眾多城鎮徵收土地時面臨的最大問題,無論打著都市更新、清沙疏浚、城鎮發展的名號,徵收土地無所不在!

然而,只要有徵收就有補償金的疑義。社會大眾往往也認為這群人吵不過就是為了自己拿到多少錢而已。不過陳大哥又補上一句:「他們離開的49戶前陣子也跑去親民時間陳情,說想回來溝上重新發展!那些錢看怎樣也沒關係!」是呀!那畢竟是一個居住過四五十年的「家」不單純只是用錢就買的到的。

當我們聊到是不是有很多補償金就願意搬遷時,陳大哥沈思了一會兒,「有補助當然很好,但如果怎樣是最好,我們還是想要重新繁榮溝仔尾,畢竟這裡是家」要怎麼做呀?「我們花蓮缺一個很大又多元的夜市,花蓮就沒有夜生活呀!所以應該要好好發展這一塊……」鄰近的友人一起加入討論,好像那幅門庭若市的景象就浮現在每個人眼前,陳述著屬於溝仔尾的未來……

徵收與發展

訪談過程中,幾個居民提及了花蓮市區有一堆徵收案,除了溝仔尾與已經拆除的中華、中正路圓環,大禹街也曾要徵收做鐵道公園。花蓮有太多的國有地、公有地,據老一輩陳述,只要當年期限內未登錄成私有地,通通收編,偏偏登錄過程對於一般民眾又要負起一堆舉證的資料,戒嚴時期政府說不!民眾也不能爭取些什麼,於是最後都成了住在國有地上的私有戶。

然而為了城市發展,整頓市容、道路拓建、環境美化是常見的名詞,歷史成了負擔,「都市之瘤」成為老舊建物的共同名字,除非能劃歸成歷史建物,否則都難逃被徵收的命運。確實,要是能有遠見的城市規劃,汰舊換新可能是必然的趨勢。

但現行狀態中,無論是私有、公有、國有,只要政府一句:「我要徵收」百姓似乎就只能在補償金上努力,忽略了與居民、住民「生活、生命」上的尊重與討論;有更甚者,把

百姓土地徵收後交給財團作開發,繳了五十多年的房屋租金無法買地,卻輕易給外來的人買走,這是何等令人難過的事情。

溝仔尾剩下的72戶仍然在抗爭中,希望能夠為自己的生活留一個空間。但逆來順受的他們也說,如果政府願意給一個與居民共同討論出好的配套與輔導,他們也只能犧牲自己成全城市。如何製造雙贏?如何去尊重城市中每一個生活的人,有賴更大的智慧與寬闊的遠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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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仔尾今昔之別(圖片提供/凌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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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我家廣場是國有地

這樣的狀況,在東部屢見不鮮,台東的關山鄉長與代表,也曾來南華向村人要自救會的資料。同樣的移民問題,在花東兩地上演,政府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兼顧移民權益,而不至給老百姓剝削感,是一大考驗。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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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村,是中央山脈東方山腳下的村落,夏天溝圳裏的水仍是冰的,因為水源來自山上融化的雪水,乾淨而富養分;曾經在日治時代,因為土壤水質的獨特,而生產著只供日本天皇才能食用的米—吉野一號「天皇米」。或許因為這樣好的條件,許多自西部來的移民在這裏落腳生根,從亂石堆裏開墾出供妻兒子女溫飽的田地,但卻由於日本與國民政府的政權交替帶給村莊裏的百姓許多的困擾。

「我在這裡出生。」民國三十四年生的林先朝先生這樣說,「我的父母因為躲避大戰的空襲,從桃園大溪先逃到高雄,再來到這裡(花蓮縣吉安鄉南華村)。」「你看到這樣平坦的土地,以前不是這樣的,是以前的人一顆顆石頭,一堆堆土整理填平的。以前沒有機器可以整地,都得花錢請人整理;而且凹凹凸凸的田地,水流會不均,沒辦法耕種。」

林大哥,國小畢業後學過做餅乾,當兵完後種了十年的田,後來到鐵路局當了二十幾年的工人,現在在開早餐店。他說,這裡的土地都是前一代的人從荒地耕作出來的,日治時代的時候有土地登記調查,後來大戰之後過了許多年,國民政府來了,卻沒有做土地登記的工作,很多人民開墾的土地都收歸國有。雖然說後來有登記的機會,但農人的知識程度不高,也沒有那麼多的錢可以繳稅,所以在八十多年的時候,很多人就收到國有財產局「竊佔國土」的警告,必須補繳稅加罰金。

即使有做土地登記的也是有遭遇很多問題,旁邊的一位大哥說,農人沒有田地就什麼都沒有了,小時候家裏有田地物質很豐裕,每天田裡都有好幾十包的農作生產出來,阿婆有錢了會給小朋友錢,小時候還能買糖吃,但是七歲的時候,土地被政府強制徵收走了,什麼都沒有,後來每天吃地瓜,吃到現在都怕了。

林先朝先生

林先朝大哥(攝影/潘建任)

南華村這邊的老百姓,開墾的範圍頗廣,而遭遇到的問題也不少。例如現在「君達香草世界」的「五十甲地」,是一開始被國民政府以「國防部靶場」為由,強制徵收走的,後來並沒有做靶場,反倒是分配給一些退伍軍官,以至於後來還賣給財團做開發。

「而且我們的土地也很難買賣,三千坪一張所有權狀,沒辦法分割來賣。不像外省人,一小塊地就一張。」

還有現在的「光華工業區」、「花蓮監獄」、以及木瓜溪沿岸的農地,都是給政府強制徵收走的,補償金沒有多少,甚至完全沒有。像木瓜溪旁的農地,原本因為木瓜溪的泛濫,土地面積難以確認,所以農民沒有進行登記,「水一來田地就沖走啦。」林大哥這樣說,後來政府蓋了堤坊,竟把這些農人費時費力整理的的田地都收為國有了。

收回國有的河川地,在數十年後的今天,有的則以極低的價格租給熟悉門路的人耕作,數甲的收益可至上百萬。

不只農耕地的問題,包括住家也是一樣,同樣因為戰時交替產生的土地登記問題,讓居住在這裡的住民,沒有自己住家土地的所有權。林先朝大哥的家,有兩百一十坪,同樣被視為國有地,國民政府來了以後,要求他們要付租金,但租金的調幅很大,讓林家人很困擾。後來,民國八十九年,有機會能買,林大哥便想抵押自己的農地來買住家的地,當時政府要求要承租三年才能購買,而且購價保密,由台北的審議委員會公告,後來,也因為委員會出的價格過高,所以林大哥家並沒有決定買下來。

一直到後來修法,村裏也成立「國有財產地爭取自救會」,因此才能以比較便宜的價格購買下自己的居住地。林大哥家由於是兩兄弟一起買的,所以把整塊地買全了,但其他人家,由於政府規定每人只能買一百五十坪,所以很多人家只能買了自己屋子裏的地,沒辦法買前頭的廣場,形成了自己家有一半是國有地的特殊情況。

這樣的狀況,在東部屢見不鮮,台東的關山鄉長與代表,也曾來南華向村人要自救會的資料。同樣的移民問題,在花東兩地上演,政府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兼顧移民權益,而不至給老百姓剝削感,是一大考驗。

*後記: 由於採訪了林先朝先生,所以對於台灣光復之後的土地登記問題產生了許多疑問,因此查閱資料,發現民國九十二年時,政治大學李志殷先生的碩士論文《台灣光復初期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之研究》,第六章即提到光復後國民政府來台的土地憑證繳驗問題,相信是理解東部移墾問題的重要參考之一:

『……光復初期,政府急於接收日資、開徵土地稅;所以在未有完善先期規畫下,即匆促實施權利憑證繳驗,並且將其擬制為依土地法所辦理之土地總登記。又,在光復初期,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不考慮台灣經日本統治五十年之事實,竟舉行全省漢奸檢舉及禁止使用日文。因此,在此資訊不完全及正值台灣社會動蕩之情形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所辦理之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產生了許多問題。」

……光復前的台灣土地問題研究會報告書提到:「台灣土地調查,日人於一八九七年開始,至一九○四年完成,土地台帳全部編峻,一份存總督府,一份存各地土地登記所。」事實上,已有錯誤之認知。因為,依本文第二章所敘,土地調查完成後,台灣地區之土地台帳尚未全部編峻。之所以會有如此之情況,乃因台灣總督府所舉辦之土地調查,係針對台灣西部人民私有耕地為主,並非針對全台灣地區,其他如台灣東部、台灣西部部分原野、北部山嶺茶地及部分耕作地、山林原野等未登錄於土地台帳土地面積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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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不是不耕,而是無以為立–大海的孩子與土地的故事

花蓮港口土地的爭議懸而未決,如今東部發展條例若未經修改直接通過,將大開民間企業BOT東部「環境敏感區域」的大門,東部地區許多原住民所擁有的傳統領域將等著宰割,完全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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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的蘆葦為什麼長得這麼快,我都看不到田了,而我的駝背也沒辦法伸直了。這些孩子再不回來,我根本看不到前面的海了。孩子們再不回來,我走過的路,你根本也找不到,因為都是被草蓋住了。回來吧!部落的孩子們……。我的歌聲是因為我的腳步順著礁岩,我看海浪使我學會了舞蹈……你可知道我們的舞步來自海浪,你可曾見過海浪停止拍打。歌聲與舞蹈讓你的生活更踏實。你已經擁有一切,為什麼還要更多……

港口部落老頭目Lekal Makor

土地孕育文化,失去土地的民族,一百年也換不回失去的文化。

迤邐蜿蜒的東海岸上散布著許多部落,因著海岸山脈和太平洋的夾擊,這些部落緊鄰著台11線公路上的小小腹地呼吸著。不似花東縱谷的廣大耕作腹地和鐵路運輸等建設,海岸線鮮少有人駐足,加上開發較少,因而孕育出這些部落依山傍海的獨特生活個性。

港口部落地處秀姑巒溪與太平洋交界出海口北側,包含石門、石梯坪、港口、大港口四個區域,距離台東市或花蓮市兩個小時的車程,幾乎就在台11線公路的中心地帶。這裡的阿美族人稱其部落為 Makuta’ay(馬古達愛),意思是「河水混濁」之意,部落的人每日望著大海,看著秀姑巒溪出海口時而渾濁時而清明的海水,展開一天的生活。

記得部落裡的老人家和我說起當年求學的事,交通不便的年代,學期的開始,十幾歲的孩子得在天還未亮時徒步行走至豐濱後,穿越海岸山脈到達縱谷上的光復住上一宿,次日再搭六個小時車程的煤炭火車到花蓮市區上課;即便現在穿越海岸山脈的光豐公路、瑞港公路已有建設,但是路程崎嶇,少有人行,地處偏遠的港口部落卻也因此保留了非常完整的文化傳統和歲時祭儀。

失去部落傳統領域,多年抗爭無疾而終

幾百年來這片山海孕育了港口阿美族人的文化,聯繫著一代又一代港口人的情感,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台灣政權的轉移,本來就擁有這塊土地的港口部落族人卻被指控侵占國土,進而造成文化流失的情況。

以現今石梯坪一帶的土地為例,日據時代,石門段和秀山段一帶的旱地被劃為傳統領地,因為港口部落的人早已在此處種植地瓜、芋頭、高粱,並蓋有工寮和石頭堆疊的地界。國民政府來臺後, 這些傳統領域卻逐漸為林務局、國有財產局、花蓮縣政府、東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拿走,改成露營區、觀光服務處……。民國62年到83年間港口阿美族人還必須向國有財產局承租才得以使用這些土地。

在此期間,政府公告原住民土地可增補編劃保留地,於是79年起部落的人便向政府申請,並以為傳統領地就可以拿回來,沒想到七年後,豐濱鄉公所寄來一張公文:「由於當時保留地的承辦人員流動性太大,所以從79到82年間登記的所有資料全部遺失。」其後部落族人四處陳情,國有土地財產局對71年申請原住民保留地的回應是,「國家沒有經費,你申請,我沒有辦法辦理」。

東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在奪走這些旱地做為觀光建設時,竟無視於地面上已興建超過五十年的工寮和地界,並表示:「那個地方完全沒有開墾的痕跡!」在此耕種數百年的港口部落族人便不明不白失去了土地……,此後經過部落一波波的抗議行動,政府雖然受理補辦增劃編保留地的申請,但是目前仍然卡在行政院原民會與國產局間,沒有進展……。

一直記得部落阿嬤的眼淚,那天是部落族人準備上山砍竹子蓋活動中心的日子,出發前,Lafay姐從花蓮打電話回來,電話的那頭是Poton阿公的靈位,Lafay姐先到靈位前向父親說明部落即將要做的大事,以及向政府要求償還傳統領域一事的進度,電話的這頭則是阿嬤用母語向過世的阿公訴說的心心念念……。被政府侵占的傳統領域是Poton阿公生前奮鬥十幾年、到死還記掛在心上的事,也是許多港口人心裡的痛,沒有土地和文化的民族,無以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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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部落為台灣少數還保有完整祭儀的古老部落之一。傳統一旦中斷,則傾全力也難以挽回流失的文化。

部落無價文化資產與公部門的商業情結

港口部落的美讓公部門一直想在港口的土地上大肆發展觀光事業,因此繼承父志的Lafay姐對於被侵占的傳統領域一直積極地想要回來,因為這些土地是公部門極想用作觀光建設的地方。民國82年國有財產局將石門段的823、592地號無償撥用給東管處,計畫興建「多功能公園」,希望規劃農產品展示區、樂舞展演場、花卉區、停車場,甚至希望港口的豐年祭樂舞能搬至園區表演;東管處也曾計畫在秀姑巒溪左岸的靜浦外環道規劃民宿區,將派出所及旅遊服務中心遷至該處……;而月洞早以為豐濱鄉公所編收營運,鄉公所想將月洞更名為蝙蝠洞來吸引更多的遊客以利地方觀光事業……。

可是,有誰想到與秀姑巒溪和太平洋潮汐俱為一體的月洞,是自古以來港口阿美族舉行祈雨祭的地方?有誰想到規劃農產品展示特區美意的背後,應該先做好農產品的輔植?當港口豐年祭的歌舞不在其獨特的空間與時間上展現時,那腳步下的舞蹈、口裡吟唱的祭歌便不再有意義。而我們確實已經擁有一個九族文化村了,何必再有一個!

豐年祭的夜晚,就著公路旁的雜貨店和港口青年聊起部落的故事,對許多港口的孩子來說,離開部落到都市工作是一條必經的離家道路,部落的就業機會幾乎沒有,教育水準不高的他們只得向都市尋找發展,可是說起故鄉,部落青年堅定的說:「老了一定會回家!」這裡有太多他們的回憶了,也許是小時候家族的換工經驗,在石梯坪的附近,好幾戶人家在自己的土地上輪流幫忙、耕作,爸爸用傳統農具轟轟作響打著稻穀;也許是典型的海洋性氣候,下過雨的傍晚,在農忙完的田裡遇見大黃蛇而躊躇不前,媽媽輕聲哄著:「別怕!別怕!」;又或者是物資缺乏的鄉下,收割完稻米後,有智慧的長者留下幾塊沒有施藥的田地,夜晚,孩子們就在此起彼落的呱呱聲中捉田雞,回家加菜……。

這些港口的孩子說:「這塊土地從我阿公的阿公的阿公的……就養育了我的阿公的阿公,我的阿公又用著這塊地養大了我,一代接著一代,早就串起了我們的記憶和情感……」

文化、血脈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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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片土地孕育了港口阿美族人的生命觀和歲時祭儀,也承載著部落孩子對自身文化的認同和血脈。

相較於在部落長大後才到都市工作的港口青年,或是很小就離開部落而不再回鄉的都市原住民孩子,我問十歲就被父母帶到台北生活的Diway:「即使可能丟掉工作為什麼每年還是回來參加辛苦的豐年祭?」Diway說:「因為從小就看著我的阿公、爸爸跳啊,而且還有對部落的責任。」對港口的孩子來說,腳底下踩得每一個舞步、每一塊土地都乘載著文化和接連不斷的血脈,是對祖先的懷念,是對萬物的崇敬,是自身對部落責任的體認!

海風輕拂,等待第二天祭典到來的漫漫長夜惹人困倦,以為公路旁的寂靜就是整個世界,部落的青年卻道:「你聽,那山頭很熱鬧!我們的弟弟正在某處接受試膽的考驗!」我尋著青年手指的方向看去,卻聽不見任何聲音,夜色裡,只留龐然的一抹重墨靜靜矗立在路旁,那是港口祖先的長眠之地,在都市生活如我的漢人早已失去與大自然連結的本能,但對港口的孩子來說,即使年紀輕輕就離家工作,並沒有失去對山野的敏銳,山林裡的動靜清清楚楚,更不用說他們提起早年接受試膽考驗時,一開始非常害怕,但到後來已能感受來自祖先和山林的善意。

後來,我才知道除了對土地的認同和情感,每個港口的孩子還有自己對海的記憶,那是從小跟著阿嬤撿拾貝類和海菜的海岸,是與同伴相約聚集跳水的黑洞,是兩次差點丟掉性命的暗溝,是徹夜站在秀姑巒溪出海口撈捕魚苗的冰冷海水。祖先對大自然的敏銳觀察,讓這裡的孩子很早就知道秀姑巒溪、海和月洞裡的水是一體的……,

住在大灣的Lekal說:「小時候農作收穫時節,家裡的長輩會將收穫的稻穀和地瓜以簡單的竹筏載運,然後從大灣沿著海岸游回大港口,途中累了便在礁岩上休息,有時順便也抓幾條魚,而部落的祖先早已為這一路上經過的礁岩取了名字……。」這些礁岩是梵梵口裡要成為阿美勇士試煉的巴克力藍、是爾嬈的家族世代守護有著勇士遺落項鏈傳說的項鏈海灣、是……

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精神的東部發展條例

如今,港口部落的土地問題懸而未決,東部發展條例卻已箭在弦上隨即將進入立法院審議。國民兩黨的東部發展條例皆明訂「公有土地者,目的主管機關得辦法撥用後訂定期限以出租、設定地上權、信託或以使用土地之權利金或租金出資方式提供民間機構使用」,國民黨版本更直指不受相關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的限制,土地使用審議變更程序以不超過一年為限,且必要時可下放至(縣)市政府辦理規劃及招商作業。

此項發展條例若未經修改直接通過,則大開民間企業BOT東部「環境敏感區域」的大門,東部地區許多原住民所擁有的傳統領域將直接交予政府部門宰割,完全違反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也無從保障諸如港口等原住民部落的土地議題。

當我們以為政府部門獨自或與民間企業合作規劃的大型觀光事業可為地方的原住民族帶來利益時,可否想過其替地方文化和環境生態所帶來的衝擊及傷害?而原住民就業機會及經濟收入真的因此而增加嗎?還是又是個用它者的角度觀看,以為嘉惠當地發展實際上消費在地文化的剝削行為?台東三仙台部落和都歷的阿美族文化中心就是最好的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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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部門未加考量部落的文化、歷史和民情而強佔土地,並執意推展觀光事業,真的能嘉惠當地居民嗎?

不是不耕,而是無以為立

沒有土地的民族,便沒有文化,因為土地是孕育文化的母親。當已逝的老頭目心底呼喚著部落的孩子回家,可是田蕪耕草漫生,部落的孩子又怎麼能傳跳著海浪的舞蹈?

(閱讀「東部發展條例」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先有政府還是先有百姓? ─ 東部發展別忘了人民土地權益

靠捕魚維生的陳家人雖然期待政府再次開放公地放領,能夠買回阿公辛苦開墾出的土地,卻也不免擔心在財團與房地業者的炒作下,恐怕會買不起現在市價一坪5萬以上,自己住了將近一輩子的土地。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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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的時候,這若沒先做好,風大一點,整個屋頂都會被掀開。」

陳阿公指著圍繞自家房子周圍的繩索和石堆,說那是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後,每到夏天必定要做的重要防颱措施─綁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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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攝於梅姬颱風過後的七星潭陳家門口)

大風吹,宜蘭農民變花蓮七星潭討海人

阿公會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也和颱風脫不了關係。

今年88歲的陳耳敢額阿公,小時候和父親陳錢來在宜蘭向地主租地種稻,每到要收成的時候,就遇到颱風,連續三年颱風不斷,種的稻繳給地主都不夠,根本養不活一家人。

家境拮据之際偏逢第二次世界大戰,阿公也曾被日本人拉去當軍伕,遠渡馬來西亞、菲律賓,等戰後回到台灣,家中稻作收成還是不好,聽聞幾位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討海的親友們生活過的不錯,便乘坐載運煤炭的船來到花蓮一探究竟。

七星潭,擁有黑潮經過所帶來的豐富漁獲資源,一直以來都有人在沿岸從事漁撈行為,日據時代開始就有不少宜蘭移民前來,自然形成一個小漁村。

當時的人口並不多,海岸佈滿林投、草海桐原生林,阿公邊跟著親友學討海,邊靠著雙手和簡單的工具一點一滴的開墾土地,種植花生、地瓜等作物,還學會用曬乾的甘蔗葉當屋頂,混著芒草的泥土當牆,蓋起能遮風避雨的小屋,等到一切準備就緒,才放心地將遠在宜蘭的父親和其他家人們接到七星潭一起生活。

辛苦墾荒,光復後一切收歸國有

光復後,阿公辛苦開墾出的房子與土地,都被國民政府劃為國有,不但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還得跟政府租地才能保有自己原本就蓋好的芒草屋。

七星潭風大,颱風、東北季風來襲的時候更是恐怖,經常連續兩個月不能出海捕魚,芒草屋越來越抵擋不了強風豪雨的侵襲。民國50年左右,阿公眼看孩子陸續出生,為了讓家人們住的安穩,在親友及左鄰右舍的幫忙之下,合力將芒草屋改成木造屋。

好不容易等到民國七十幾年政府開放公地放領,阿公到處籌措資金,耗費所有的積蓄,總算買下一小塊原本耕種花生,及自宅所屬的一部分土地,可惜笑稱自己口袋空空的他,仍得繼續向政府「承租」大部分自己過去開墾的土地與房舍。

戶籍地籍不同調,居民權益無人曉

樂天知命的阿公,一直靠著捕魚耕種養活家人,從小在七星潭出生長大的兒子陳中乙目前也在鄰近的定置漁場擔任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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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近定置漁場工作的陳中乙先生)

對於向政府承租自己父親辛苦開墾的土地本來無太大怨言的陳大哥,卻在自宅不知何時被劃入花蓮市政府美崙都市計畫區的環境保護區以後,開始對政府土地政策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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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以北地籍為新城鄉公所管轄,以南為花蓮市政府管轄,陳家即在此區內)

陳大哥表示,花蓮縣政府進行土地重劃時並無在社區裡公告,陳家原地籍資料屬於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轄區,民國89年因家中親友過世到新城鄉公所申請地籍資料時,才發現自己家不知何時開始被劃入美崙都市開發計畫中的環境保護區,成了戶籍在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地籍在花蓮市公所的怪異處境,同時有著房舍禁限建的相關規定,即使屋舍遭颱風摧殘後也只能在原有建物上進行維修,不能整個拆掉重建,只好年年颱風,年年綁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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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向政府承租土地的地籍資料圖)

陳大哥說:「現在跟政府租的地有三代人住在這,禁建又不能加蓋,原本有兩間房間空著,牆壁都是自己用木板補的,現在只能當倉庫,三個小孩出生全部擠在一個房間睡,房子變的很小,每次到夏天就煩惱颱風快來了,房子會飛掉;屋子破大一點,又不知道要找哪個單位申請補助,新城一下說你是花蓮市的,花蓮市的又說你是新城的,與其耗時間申請補助,不如自己買個木板釘一釘就好。颱風季我們也不能出海捕魚,就跟孩子一樣放暑假,連續兩個月沒薪水領,花在颱風後的房屋維護費用都要上萬塊,九月三個孩子開學要繳學費,每年這樣也是對心理和經濟上造成很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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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身後的這面牆全部是自己和家人四處撿木板、買材料補起來的)

東部要發展,居民權益應優於財團利益

相對於陳家買地修屋的困難,大型財團要在七星潭買地建屋卻容易許多。

自花蓮縣政府積極發展觀光,在七星潭廣設自行車道、賞星廣場等觀光設施,吸引大批飯店、旅館業者大舉向村民買地進駐後,不但對社區帶來噪音干擾、交通危險、垃圾污染等影響,七星潭地價也隨之逐年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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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台九線順著四八高地、花蓮空軍基地之間的大斜坡進入七星潭社區,到處都是用水泥磚造的民宿與飯店。)

靠捕魚維生的陳家人雖然期待政府再次開放公地放領,能夠買回阿公辛苦開墾出的土地,卻也不免擔心在財團與房地業者的炒作下,恐怕會買不起現在市價一坪5萬以上,自己住了將近一輩子的土地。

在梅姬颱風後,和傅縣長一起上台北爭取蘇花改的陳大哥表示:「縣長說花蓮以後不要讓財團進來七星潭、太魯閣、壽豐這些觀光地區,不要讓財團買居民的地,要讓輔導居民發展商店街,讓社區發展的更好。」

他也希望政府如果有公有土地買賣的相關政策,能夠讓像他們這樣在七星潭住了三、四代的老住戶以較便宜的價格優先承購,不要讓在地人買不起自己的家,最後土地全被財團買走,還得被迫搬遷。

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游煌明大哥表示:「在縣政府應該可以進行權責主導,邀請兩地的公所修正既有的都市計畫,將兩百多戶、四五百個人口的社區全部歸到其中一個主管單位底下,同一區來規劃,不要一村兩制,花蓮市公所這邊的公告地價較高、租金相對較高,又有禁限建的規定,限制上較嚴苛,以前有開放的時候居民有能力蓋穩固一點的水泥建築,被劃入保護區後都不能再蓋,房子早已不堪使用,地租繳的貴、又不能改建,政府的政策不能利於財團,要利於整個民眾,應該要不怕麻煩,進行政策或管理上的修改。」

在七星潭,仍有多數居民像陳家一樣,向政府承租著長輩在光復前辛苦開墾出的土地,並憂慮著要如何改提升孩子們的生活環境。未來政府在推動東部公有土地利用、觀光發展政策之前,是否應回頭看看人民的實際處境,以「給人民一塊安居樂業的土地」為優先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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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一天颱風過後,阿公不用再爬高綁屋頂)


耳敢,手寫為耳+敢,電腦輸入法沒有這個字,唸敢。 (閱讀「東部發展條例」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誰聽見「都市之瘤」的心聲?—記99/12/21花蓮市圓環強拆屋事件

抗拒拆遷的有些是老商家、有些是老舊屋舍,外界觀感上或許是容易導向「都市之瘤」,但仍都是人民的「家」。傅縣長下令執行拆遷後,居民亦到每週三上午的「縣長親民時間」去領號排隊見縣長….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政府背棄的承諾

繼大埔農地事件及各地諸多徵收案後,花蓮市這兩天也發生了一個極具爭議性的強制拆遷事件。這是中華路口圓環建設案,預計拆掉約35戶人家,許多是歷史悠久的古老日式木造屋。在政府背棄協議書的情況下,99/12/22的報紙報導了吳阿嬤被警察架上救護車強制驅離的心酸事件(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8×112010122300076,00.html),

今天繞去現場看,張家阿嬤那間房子怪手尚在挖除,老人家的生活用品散落一地。女兒們表情木然地在收拾殘局,顯然還未從震驚中恢復,她們表示父母親昨天情緒崩潰後仍在醫院靜養,但家裡現在卻一團混亂連健保卡都找不到。(一位網友在強拆第一天有拍到照片http://tinyurl.com/35tow2o)

張家置放祖先牌位的神桌,只剩下一面牆,四週都拆掉。家人擲筊兩次都未果,直到第三次詢問「一點點慢慢拆好嗎」才勉強獲得可移位的答覆,於是懇求工人不要用怪手挖那部分的木板。台北趕下來的女兒說,能趁著父母還未出院處理也好,這種痛不要由父母來承擔,說著說著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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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過去曾經營陶瓷鍋碗瓢盆生意,是頗有歲數的日式建築(德興商號),當天挖到只剩下祖先牌位還留著,迫不得已只得在僅剩一面牆矗立的情況下繼續擲茭請示,直到祖先願意離開老家。

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花蓮市中心的黃金地帶,卻彷彿很普通、無人聞問,地方報紙除了第一天的抗爭事件,接著很快就開始粉飾太平。殺雞儆猴向對街抗爭已有二十年的人家請教後,才弄清楚居民措手不及、家園被毀的原因,向來注重民意的傅崐萁縣長,這次頗有殺雞儆猴、教訓抗爭民眾的意味。

前一週,縣府冷不防地公告這一區將於四天後(12/21)凌晨4點開始,強制執行拆除工作。居民錯愕下,緊急連日奔走陳情、協商緩拆,終於趕在12/20 晚上7:30取得公路總局的同意,約定延緩至明年2/10再行拆除,至少讓大家好過年。於是,12/21凌晨4點,公路總局來發切結書給大家,除了自願搬走的幾戶會先拆之外,其他人可以等早上8點上班時間,一起帶切結書至法院公證。由於數日疲於奔命,於是大家安心地去睡。

誰知淩晨5點,傅縣長來了一通電話說仍須「全部拆」,於是尚未公證的切結書,形同廢紙。縣府動用大批警力與憤憤不解的拆遷戶對峙好一段時間,拉著白布條的居民,最後仍被迫在凌晨如逃難般緊急撤離家園,許多物品根本來不及打包跟房屋一起毀了。其中,張家八十多歲的老夫婦睡到一半被叫醒說要拆房子,對於政府毀約相當錯愕,阿公氣到高血壓,阿嬤不肯離家,死守祖先牌位抵制拆遷,但是最終,仍雙雙被警力強制架上救護車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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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拆除花蓮市中正中華路口圓環用地地上物,拆到只剩一戶8旬吳阿嬤不願搬遷,遭員警驅離。照片來源:2010-12-23 中國時報/洪祥和報導【花蓮圓環徵地拆屋 8旬嬤拖延戰】

此一事件中,政府作法出爾反爾、卻把工期延宕責任推給老百姓,連拆屋的工人都表示不滿。受災戶更是憤怒地說,要展現行政效率,也不必用如此粗暴的手法對付民眾,傅縣長曾替花蓮人爭取一條平安回家路,但現在卻以「延宕工程」、「都市之瘤」之污名將人民驅離家園,我們要回的「家」在哪?

誰聽見「都市之瘤」的心聲

強勢主導執行拆除的傅崐萁縣長說:「本案公路總局空轉了廿二年,形成都市之瘤,拆除後將重啟生機,中正路、中華路口將展現新風華,今天不拆,明天就後悔,我絕不屈服任何壓力,我願扛下所有拆除的民怨與責任,都市之瘤不能濫下去。」相較於歷任縣長無人敢做,地方媒體<更生日報>在事後報導讚許縣長的行政魄力,在政府壟斷資訊情形嚴重的花蓮,儘管住戶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仍有民眾肯定縣長作為,指責拆遷戶為了私利而延宕公共工程二十年。

中正、中華路口俗稱三角窗或金三角,是花蓮市黃金地段,而這次的強制徵收,是為了路口的圓環規劃案。這是在將近一百年前(民國2年)提出的三個圓環構想之一,另外兩個早已被取消,唯獨中華路的圓環仍存在現行都市計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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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路上整排的木造老屋,挖毀的建材中有不少是珍貴的巨大檜木

私人土地的強制徵收制度,本身就存在著不符合民主精神、漠視基本人權的問題,住戶無論是否領取徵收補償都不能拒絕迫遷的命運。花蓮縣政府於民國77年起開始辦理圓環案私人土地徵收,即引發住戶的抗爭而一直未執行。這個案例中,花蓮縣政府分成三次才完成圓環案的私人土地徵收,但公告地價卻逐年高漲,導致三批徵收補償費標準不一。

77年徵收戶的補償金一坪只有9萬,住戶指出若是現今進行地價查估,將提高近三倍。99/12/16縣府所張貼五天後拆除的公告中,有幾戶甚至還未查估,可見徵收程序的紊亂。其中一位太太表示,許多住戶都拒領補償金,但由於法律規定超過十年期限補償金需充公,住戶在期限將屆滿時,仍然無法得到不拆的保證,長期抗爭的疲憊下不得不去領了補償金,憤怒地說「這是政府強迫你領錢走人」。

社會對於徵收戶的抗爭時常存著偏見,認為住戶「早已領取補償金、他們只是要錢」。這樣的指控筆者認為並不全然公平。何來不肯拿錢走人就是阻礙公共建設的禍害?人民並不會事先知道,自己的祖厝位在國家需要的土地上,「家」是無法以金錢來換得的,何況政府的補償僅是公告地價四成,不是被迫遷的人,恐怕不會懂這樣的無奈心情。抗拒拆遷的有些是老商家、有些是老舊屋舍,外界觀感上或許是容易導向「都市之瘤」,但仍都是人民的「家」。

傅縣長下令執行拆遷後,居民亦到每週三上午的「縣長親民時間」去領號排隊見縣長,然而當天縣長打斷他們的陳情,直言「請你們相忍為花蓮。」,接著大談他的花蓮商業發展夢及上任後極具魄力的政績。過了幾天,令人措手不及的毀約、強拆事件就發生了。這些浮華的夢想,用消音、壓迫民眾的手法取得,真正嘉惠市井小民的究竟會是什麼?街坊傳聞下一個要拆的釘子戶,就是中華路口旁的溝上人家,希望溝仔尾不要成為下一個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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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茭問祖先的張家姐妹,與殘屋旁「花蓮不能輸」的旗幟形成諷刺的對比

中華路圓環拆遷相關新聞民視影音新聞http://www.youtube.com/watch?v=AAStMF2a9Z0&feature=player_embedded

中正、中華路口建物 拆! (凌晨4時左右的拂曉攻擊)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6048627.shtml

以為保留到明年2月10日 突被叫醒說要拆 老翁氣到送醫<更生日報> 2010-12-22 記者李書綺/報導

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昨天凌晨出動三部怪手,進行花蓮市中正路、中華路口地上建築物拆除,若干住戶徹夜未眠,駐守家園,有的則搬遷供拆除。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高揚昇也到場關心。

花蓮縣警察局長周威廷、花蓮警分局長莊新章率領一百多名員警,於凌晨三四時,在中正路與中華路口機動封閉車道,禁止人員、車輛進入,並在拆除路段旁,豎起一整排橘紅色交通三角錐為封鎖線,以防民眾發動抗爭,干擾工程進度。

一名男性居民反映:「年關將近,原本高高興興迎接新的一年,現在為了拆遷的事情搞得大家心情低落,我們也不是不願意搬遷,只是不能等到年後再動工嗎?」並已有居民代表跟隨立法委員王廷升北上陳情協調後已達成共識,住戶簽下切結書,延至二月十日自行動工拆除,但切結書沒有用,繼續照拆。

張姓夫婦原本以為家園能暫時保留至明年二月十日,便安心上床睡覺,沒想到上午七時許,一陣急促的敲門叫喊聲,將兩人從睡夢中驚醒,才得知公路總局「說話不算話」,無視切結書的白底黑字,執意拆除,突如其來的噩耗,更讓張姓老翁的血壓一路飆升,昨天中午緊急住院觀察。

張婦說:「切結書上明白寫著,拆除工程要延到元宵後才進行,我們可以慢慢收拾東西、慢慢搬,結果才隔不到幾小時,政府官員就翻臉不認帳,說拆就拆,手忙腳亂之下,有些金子、存款都找不到,連先生都被氣得住院,若有什麼三長兩短,誰要負責?」

(註:下面更生日報的評論只讚揚行政效率,此即縣長的一言堂)

看問題>傅崐萁強勢主導 解決陳年老案新聞日期:2010-12-24 更生日報

花蓮市中正、中華路口的建物,能順利拆除,花蓮縣長傅萁的態度是關鍵。這一處廿二年沒有敢動的拆除工作,張宇博昨天也承認比預期中的順利,沒有激烈抗爭與阻撓,除了歸功這些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被拆除戶的大義,最重要的是縣長傅崐萁的態度堅決,在他強勢主導執行下進行拆除。

傅崐萁說: 「本案公路總局空轉了廿二年,形成都市之瘤,拆除後將重啟生機,中正路、中華路口將展現新風華,今天不拆,明天就後悔,我絕不屈服任何壓力,我願扛下所有拆除的民怨與責任,都市之瘤不能濫下去。」這個觀念是他強勢介入的元素。

土地所有權屬中央的「需地機關」,執行機關也是公路總局,本非縣府的事,為何傅萁介入,因拆除的過程要地方政府派出公權力等行政方面的支援與配合,去年花蓮市公所要拆除漥下人家,當時的縣長謝深山硬是不支授援及配合,市公所一籌莫展。花蓮是觀光都市,這一處被稱為「都市之瘤」的地方,延宕廿二年,歷屆縣長不敢碰、不敢動,這一次,傅萁強勢主導,不屈服任何的壓力的政治個性在本案史格外十分明顯,他解決了陳年老案,歷史會紀載這一段。(記者/田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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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領略新涼驚骨透,流傳故事總魂銷」─側記莿桐部落利本家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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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臺東市北延臺十一線上行,左側巒嶂纚連,高低抑揚。右望浩海淼漫,柔浪撫岸。天陰時微雨涳濛,薄霧盤山,景緻異趣,逕不讓仲夏豔陽。

山海之間,美麗灣飯店肆踞莿桐部落,正是利本一家祖居之地,漢名方順興,阿美族,與妻育有三女,平時外地從事建築業,趁休假歸家團圓。提起外力外資硬建之龐然大物,村落人人自有一套觀感,利本表示「飯店我不喜歡」直言污染廢水為最大隱憂,再說雨量充沛時周遭野溪四處穿鑿切割,原可直奔入海,依著共三期工程示意圖,給擋掉大半。或許對開發單位而言只是工程枝節,然而建築恆久銅牆鐵壁?利本言未殆及,且部落恐未了然者,工法粗糙尚在其次,該開發案取巧闖關,歷環境影響評估五場,與臺東環盟來回興訟最後敗訴,依然執意營運,有恃無恐,方是罪惡所在。商人以牟利為其基本教義,縣政府帶頭玩法。居民抱怨建築截溪拒海,只能說太客氣了。這一切利本表示持家工作,實在無力顧及。再者地權、法規、判決、行政云云,都是漢人語彙。強制植入概念,其殺傷力亦不下實體工程。「部落族人也是會擔心」,利本續道,私下聚會會聊起,卻因不善表達而卻步。「我們知道,但是要怎麼講?」用外來語言挑戰絕對優勢,艱難可知,即便反對也不知如何反法。

莿桐居民林淑玲目前在部落抗爭最力,是利本從小玩伴,記得兒時沙灘外展,面積甚大。村童畫沙為戲,赤足馳騁。而今潮線近迫,徒賸碎木紙屑、工程廢土與不美麗灣飯店。憶昔童趣,利本眉飛色舞興致甚昂。如今挺身而出者依然屹立,而居民大抵觀望居多,不是不會操心,但畢竟有所顧忌。世局丕變,政府與資本家早已組成掠食聯盟,然部落正值傳統漸衰,公民意識尚未進駐之際,多數人還莫能即時對應現況。若無直接衝擊,如何點燃行動火焰?僅賴一二家庭出面抗爭,不只是利益之辯,更是爭公義存亡興廢。

「最近我家房子才申請到丙種建地執照」,家後院在跑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程序,但是官方說法卻是與飯店預定地重疊,眼下尚未決定撥交與誰。財團與當地居民爭地,連協商知會都免了,反正買辦才是地方政府真實身份,真箇輕輕巧巧,取人於無形。相較於原民在行政體系內突圍,委實詭異之極。「本來就在土地生活,為甚反要證明自己存在?」

阿美族土地觀本不如「文明社會」公有私有等等饒舌名目,族人審地良莠,可則張羅定居,否則游覓淨土,天地便是法則。怎知現代國家介入,平白多了「管理單位」,轉瞬土地貼上所有權,而所有權卻非公器,於是乎此「權」之標籤牌位成為巨獸爭食對象,端的肉肥味美,啖嚥不盡。是為一次剝剝。等到分食完了,再惠與原住民所謂保留地,給與不給,生殺大權仍在政府,給是恩惠,不給是現實,此為雙重剝削,一魚二吃。說到雙重剝削,實為現代公私專權最擅長把戲。首先截取地區資源至匱乏,居民因此生計困頓,無以為業,次而引進重大建設,美其名為提供就業,絕口不提原初正是因為有此「資金」、「管理」、「建設」才惡化聚落生態。先前外力擾動正好眼下替吞噬計畫舖路,雙重剝削於焉完成。所謂就業,替頂層掙錢,淪為奴工事小,從此依賴體系過活、無得脫身才是套牢人生、魔鬼契約。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道德經如是說。情況惡劣處,受壓迫者出面替雙重剝削辯護,渾然忘卻是誰讓工作機會憑空消失?

利本希望海灘如故,以後小孩還可以定居莿桐,轉述長女意見:「飯店蓋了以後我們下海怎麼辦?不會給擋住?」大人只是笑笑,,飯店群與公路背腹夾擊部落,連安靜度日也成奢望。「也許大家想說子女多住都市,這裡萬一待不得了還可以依親。」但願只是多事人無謂憂慮。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十二月十八,明日便是踩街遊行,緊接美麗灣渡假村基地新建工程說明會。說明會在臺灣,尤其涉及環境衝突者,場面可想而知,台上醉語喤諠,瓦釜雷鳴。永遠羅織建設如何美好,對於破壞前例之質疑,保證本次絕對妥善照顧各方需求,維護生態完整,照顧居民生計。直到下一開發案,自己成為失敗前例為止。

是夕,朔風稍歇,層雲流靄,清明臺東,索䚕未得,聊記一二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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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後,飯店地下室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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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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