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營造與農業再生條例

我們希望溪底城聚落的新生命,建立當地民眾的信心與認同感,第三個希望建立人與人,人與環境的新關係,建立聚落產業發展的新契機。落實綠色生活與綠色生產的新目標。農村再生計畫談的是這樣的一個概念。

編按:

這篇文章的內容是公共電視PEOPO在宜蘭舉辦的「當我們再議起」的公民新聞記者討論會中,邀請仰山文教基金會秘書長林奠鴻所談論的「社區營造與農業再生條例」。(原始會議影音檔案,請點選這裡。

感謝作者將演講內容整理成逐字槁,與關心農村的朋友分享。以下為林奠鴻秘書長發表的演講內容。

宜蘭目前的社造結構

目前宜蘭縣政府有個社區營造推動委員會,基本上是由宜蘭縣政府的各級科處室,各局處的一級主管所組成的推展委員會,原來的構想是希望這樣的推展委員會,能夠納入民間的一些專家學者,但是顯然這個階段,宜蘭縣政府完全排除民間專家學者的參與,所謂民間專家學者只能站在顧問與諮詢的角色,不能所謂進入決策。

宜蘭行政部門在推動社區營造基本上還是偏向比較保守的心態,我們是希望在整個宜蘭縣能夠成立整個宜蘭縣的社區營造中心,目前仰山剛好承辦的宜蘭縣政府的社區營造中心計畫,但是以現在的運作機制,仰山的社造中心完全沒有辦法對應到目前的社造推展委員會,因為他們開會從還沒有邀請社造中心來參與,所以等於在這個街段就斷了線了。

因為他沒有往下發展的架構與基礎,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幫宜蘭縣政府架構一個基礎,也就是說透過一個推動委員會下設社區營造中心,而社造中心能夠結合宜蘭的NPO、宜蘭的社區大學,宜蘭社造永續協進會….,組成所謂的社造中心。

另外也能夠因為社造工作與公部門息息相關,我們邀請各局處的二級主管,鄉鎮的一級主管,也就是說一般來說鄉鎮的一級主管對於社造議題來講是比較陌生,真正在推動的是一級主管,向是文發科的科長或是承辦,所以我們是希望說除了科長,還是一級主管我們邀請他進入這個社區營造中心,透過各級課室的的業務呢,結合宜蘭與社造相關的NPO組織,共同啟動中央與地方社造相關業務的計畫,然後對應到各社區的家庭,希望透過這個平台對應到各個議題。

譬如說社造家族,剛剛那個吳會長他談社區教育的就一個角落對應到社造家族,目前農村再生就有一個水牛家族,宜蘭現有個日曆家族,多元家族、文資家族、甚至林業家族。根據不同的議題根據議題本身成立家族,我們邀請到輔導老師來對應這個家族,長期的陪伴,協助社區分點分項執行方案。

在整個架構中的第一個就是決策,這是由縣政府的社造推動委員會形成的決策,由社造中心擬定社造行動方案,提供縣政府的層級作決策,真正在推動是由NPO組織與二級主管跟鄉鎮的一級主管,就他的社造計畫形成一個方案與策略,透過社造中心結合NPO組織共同協助各家族下午的推動工作,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架構來推動宜蘭永續社造的基礎。

大二結的社區農村再生計畫

我以自己的社區二結,提出的大二結社區農村再生計畫,他是一個逐夢計畫,也是針對即將消失聚落,我們希望提出一個活化再生的機會。

為什麼我們要提出這樣的計畫,基本上是在搶救一個即將消失的聚落,這是目前溪底城目前殘破的現況,因為他已經喪失的生產的能力,所以大部分的房舍都是長成這樣子的,第一,因為土地共有他沒有辦法改建,他就沒有辦法在自己的土地上蓋新的房舍,所以就會造成這種破爛的狀況。

第二個,我們想把農村遺失的生態環境找回來,農村再生計畫講比較明白就是說,把現在遺失的東西找回來,我曾經問社區的朋友你們現在看過螢火蟲嗎?沒有。我們是希望透過這個計畫能夠將社區裡面消失的生態、文化、包括聚落,更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把自信,與對土地的認同這個部分能夠找回來。

我們希望透過農村再生計畫,重新打造一個充滿希望與故事的社區。目標就是建構社區綠色生活的概念,早期農村生活,不太知道如何珍惜資源,不斷再污染土地,所以我們要開始建構綠色,包括有機耕作,以前老人家都說,這個菜沒有灑農藥是要怎樣,種不起來,我們怎麼去改變說菜沒有灑農藥怎麼種起來,而且種的比以前漂亮。

我們希望透過一些專業上的學習,灌輸他們一些綠色生活的概念,包含我們怎麼用綠建築的概念重新去打造我們的家園,創造社區民眾公共參與的機會,透過一個由下而下的機制,讓社區的民眾能夠為自給的村長來打造。

第三個就是打造一個優質的生產環境,今天我們的計畫就扣住這樣的一個前提,跟我們生活有關,跟我們的生產有關,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生活環境,我們需要怎麼樣的生產條件與設施,我們希望能夠從這樣優質的想法重新來談農村再生計畫。

今天的策略就是參加水保局的培根計畫,從我投入社造工作十幾年的經驗裡面,我還沒有看過一個中央單位願意花這麼長的時間來培育社區組織,通常我們看到的計畫是錢丟下去了,也沒有輔導,也沒有培育,就是讓社區自生自滅,怎麼樣把計畫在短期執行完畢。

但是呢從水保局的培根計畫,我們有一系列的培根計畫,從關懷班,進階班到核心班總共要經歷四個階段的過程,這個表示參加這個四個課程要有四年的培育,有了這四個課程,才有機會與條件來提農村再生計畫,他是經過嚴密的課程計畫,才讓他的社區有足夠的條件,而且他這個課程是開在社區裡面,不是集中在某個點或某個地方。

課程的內容是跟社區共同把他討論出來的,具備了共識與能力之後就在社區召開說明會,然後組織一個促進會,希望整合多元社區的意見來共同參與這個計畫,他不是壟斷與獨佔,所以才有組織促進會的概念,有了這樣的組織開始做資源的調查、分析與計畫,討論尋求共識,尋找空間,規劃藍圖,完成。

這個時間,不好意思,四年。經過提案申請,發包,或是經過社區自立營造。目前建議一百萬之內由社區協力,但是我們建議說不要有金額上的限制,讓社區用自給的方式一起來打造自給的家園。

所謂社區協力呢,第一個我們要招募志工,分組,教育,實作,管理。例如剛剛提到的有機菜園,就由社區志工自給來打造自給的環境空間,這是我們將來在執行農村再生計畫的策略。將來農村再生促進會會有協進國小,島嶼生機農場負責人,興隆國中?,神鼓隊?在地的發展協會,我們組成的農村再生的說明會,召開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等等,透過這些會議來形成共識。

這個就是溪底城,這個就是劃定的農村再生區,大概面積是54公頃,共有124戶,557人,所以他的範圍不一第要很大,把所有的範圍都納入。

這個整個聚落屬性,人口外流嚴重,沒有產業發展的條件,傳統宅院有些都破損沒有人居住,多數的民眾對於居住的環境缺乏信心,經營對於公共事務的想法有待加強,目前農村的現象大概都是這種狀況,但是我們說他的聚落完整,土地分區清楚,人文與生態資源豐富,行動團對經驗豐富有強烈的企圖心,也就是說在地的組織有強烈的企圖心,要推動農村的再生。

整個願景整體的發展構想,這邊有個自然田野區,因為這邊是蘭陽溪,所以他靠近蘭陽溪的水鳥保護區,所以把他規劃成自然的田野區,這邊是有機農業區,這邊是島嶼生機農場,希望能夠跟他一起合作推動這邊成為一個有機農業區,因為他只有自己在推動這樣有機農業是不容易,我們希望能夠跟他一起合作來發展有機再生區,這邊也靠近二結穀倉,也有一個生活體驗學習區的一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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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有很多難解議題。

社區與農村再生條例

我們目前大家最大的爭議,就是土地利用的這個課題,也針對第三章第22條與第23條,今天其實台灣的農村因為農發條例的關係,即便沒有農發條例,在過去我們10%可以蓋農舍這樣的一個法令規定之下,在我們鄉村中長了很多青春痘,在土地上長了很多農舍。

其實今天農村再生條例是希望把農村中10%的土地作一個整體的規劃放在聚落核心區這個地方,就是集中在這樣的核心區中,不要在我們的良田中,到處蓋農舍。第一可以維持農村的面貌,第二在這個地方要進行公共設施基本上是比較方便的,所以我們才有核心聚落區。

整個計畫想要作什麼,社區入口環境的改善,環境改善不是立了一個什麼路標或是精神堡壘,透過環境的改善,讓人之到來到這個地方就已經到了,第二就是溪底城一些古街道立面的改善,污水的部分也能夠在街道整修的計畫中來完全克服。

這裡面有比較特殊的個別宅院整建,過去政府的計畫基本上是沒有辦法涉入私人的空間,這樣就造成過去許多破破爛爛的房子過去沒有經費整建,政府可以把經費丟進去針對幾個比較破舊的宅院,我們可以進行整個修復跟整建,這個修復跟整建,不是說修好了就把他擺在那個地方,我們是希望針對空間的一個特色。

譬如說,這裡有個簡朝明的古宅,這邊是二結北管的發詳地,我們希望這邊整修之後成為二結北管館,這邊也有二結的紅糖文化館,過去二結所謂的糖廠這邊是非常重要的集散地,所以我們整修過後這邊變成非常重要的主題館,這就牽涉到產業活化的議題,包括二結穀倉的經營管理,包括穀倉的經營管理,成為一個有機推展的基地。

有生態保育也是整個計畫的重點,這邊有個水鳥賞鳥區,我們希望重新規劃一個賞鳥佈道,跟賞鳥設施,希望不要去影像到整個侯鳥的生態,溪底城生態環境的復育。

他是一個分期、分年、分項的計畫,也就是說有我們很難得一個重要部會用十年的時間,來進行農村的更生計畫,我們第一年是建構,第二年是深耕,第三年是擴散,第四年是永續,當然還有中期跟長期的這樣的一個計畫,這是整個聚落經費的概算。

最後我們希望溪底城聚落的新生命,建立當地民眾的信心與認同感,第三個希望建立人與人,人與環境的新關係,建立聚落產業發展的新契機。落實綠色生活與綠色生產的新目標。其實我們農村再生計畫在談的其實是這樣的一個概念。

在〈社區營造與農業再生條例〉中有 3 則留言

  1. 首先感謝先進的指正,我也完全同意先進的見解。針對「過去政府的計畫基本上是沒有辦法涉入私人的空間…」,我所發表的一段話,在此想提出進一步說明與釐清。基本上「尊重別人的私人空間」,我想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公民素養,因此我指的當然不是政府透過公權力粗暴的介入私人空間,我要表達的是從過去幾年的社造經驗,部分民眾為配合社區整體發展與規劃,願意(前提是業主同意)提供房舍與土地供公共使用或整體環境改善所需的整備工作,但大部分是不太容易獲得政府資源的協助。農再條例的宅院整備計畫,必須建立在業主有需要並符合空間與土地活化、生態原則,並由業主切結同意參與計畫等相關規定前提下,才能由社區提出。因次並未簡化到只要政化強勢作為,透過農再條例就能介入私人空間。
    我相信每個人、每個社區都有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也不需要他人來定義,台灣有四千多個農村社區,她們可以選擇自己社區的發展模式,甚至選擇拒絕參與「農村再生計畫」。我在談話中舉例的是自己的社區,經過多次的討論之後民眾的共同想法,或許「它」不是最好的對策,但在面對傲慢的大政府以及劣質的政治環境之下,社區如何取得最佳的戰略位置,可能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因為我們不希望自己的社區在一覺醒來之後,大樹、小路、野溪突然不見了。因此在面對政府與民代不斷加碼的不當建設,至少由社區民眾從自己的生活與生產需求,所提出的具體規劃願景,總比坐以待斃來得有意義。

  2. 就我的了解,林奠鴻先生所提的培根計畫的訓練與提案的連結,目前已被水保局自己給摧毀掉,為了消化龐大的預算,在預算發包與執行率的上面壓力下,目前已經完全走樣,沒有經過培訓的社區,只要水保局點名的社區,也可以提案。這也是宜蘭參與培根培訓課程的朋友親口告訴我的。

    「四月完成規畫設計、六月完成發包」這是在花蓮卡拉吉洋的說明會上,水保局的秘書親口說的。這些佐證再加上小黑提的開口契約,就讓人更擔心這樣的農村再生計畫會成什麼?真的能如社區所願嗎?

    (編輯加註:花蓮卡拉吉洋的說明會記錄,請閱讀http://www.dfun.com.tw/?p=11103)

  3. 仰山文教基金會秘書長林奠鴻談「社區營造與農業再生條例」裡面有這樣的一句話:

    「過去政府的計畫基本上是沒有辦法涉入私人的空間」,

    因此他期待農再條例可以解套讓他與政府合作的農村再生計畫可以涉入私人空間,我想這是癥結所在。

    不管林秘書長與他們的同志們的理想有多崇高,拜託請尊重別人的私人空間,二次大戰的日本可以打著「大東亞共榮圈」的旗號發動侵略戰爭,相較之下,農再條例只是小兒科。

    或許林秘書長們在他們理想的農村再生計畫的實踐上,自己覺得做出了一些成果,但千萬別以為已經掌握了真理,可以在全台的農村強制不同意的人跟著走。

    而行政與立法部門竟然想把這個錯誤當作民意基礎,並且大作文章,那就更扯了。

    反過來說,林秘書長們所不同意的、別人理想的計畫透過政府力量,涉入他們的私人空間不知他們又將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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