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應尊重部落主體精神

災後十日,我除與台東縣原住民友人聯繫,也走訪高雄縣、屏東縣山區部落,見識慈善團體的善心暴力,及其以資源挾持原住民「部落」的重建動向。姑且不論高雄縣「災民」認定竟以「搭直升機撤離」與否為依據的荒謬…

0822編輯說明:

這篇文章轉載於蘋果日報,該報原下的標題為「重建應尊重部落主體精神」,小地方編輯轉載時,根據作者內容,更名為「慈善團體的「善心暴力」,漠視部落主體精神」。

經讀者Max留言後,編輯決定將標題更名為與蘋果日報相同的「重建應尊重部落主體精神」,更名的原因和考量,寫在下方回應欄內,僅此說明,也歡迎讀者針對文章內容或標題,持續給予意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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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風雨造成南台灣土石流災難,尤以原住民部落為甚;而在救災、安置暫告段落時,更棘手的「重建」課題卻已淪為各級政府與幾大慈善團體政治協商下的版圖瓜分,但無視「部落」主體的真實需要。

災後十日,我除與台東縣原住民友人聯繫,也走訪高雄縣、屏東縣山區部落,見識慈善團體的善心暴力,及其以資源挾持原住民「部落」的重建動向。

姑且不論高雄縣「災民」認定竟以「搭直升機撤離」與否為依據的荒謬,也暫且不論「山上等於危險」的悖論;以我曾學習地質學、民族學、城鄉規劃,及參與九二一震災後部落重建、二十餘年原住民部落文化再生工作經驗,深知不脫離原鄉山林而立基生態法則,並以「部落」為主體的永續發展,才是原住民生存重建的憑藉。

但幾大慈善團體,不論慈濟秉持財大組織力強的募款動員力對揚言欲購地興建永久屋,或紅十字會在王清峰部長率眾要屏東縣泰武鄉、來義鄉長等接受其組合屋善心等,顯示的不只是民間團體的壓力、地方政府的無能與無奈,也凸顯整個原鄉重建完全漠視「部落」主體的事實。

首先,高雄縣那瑪夏鄉的原住民「部落」在此次災後,被當作個別災民安置在一、二十個安置所,乃無形摧毀部落重建的社群連結基礎;而屏東縣各鄉則在集中安置狀態下,其重建也一樣得面對「集體遷村」與否的課題。然而,多數的組合屋與安置計劃,都忽視了「在地生計重建」與「原鄉情感連結」面向,因此即便快速擇地興建組合屋,也未必符合部落需要。

考慮原民生計問題

其次,此次風雨成災不同於地震(除坐落於斷層帶之外的多能就地重建),過往被政府遷村過的部落,新部落災情遠比舊部落嚴重(如屏東縣霧台鄉新好茶整個淹沒、三地門鄉新達來地層滑動);因此,安置可能不是兩、三年,而是一住可能至少五到十年,才能在法制、既有生計條件基礎上,重建新的永續「部落」發展基地。

第三,「部落」是原住民「社會性自我保護」的組織,扮演了協力互助、社會照護、福利分享等功能;在歷年災難中,遠在外界救援進入前,便多是依憑部落團結的力量,才度過一次次危難。因此重建不該淪為個體家屋的思考,而應以「部落集體重建」為思考。

在上述重要原則下,如何提供面積較大、較舒適的中繼住宅,以至少五到十年以上的時間來思考部落重建,當比急就章的臨時安置組合屋重要。加以原住民自古以來即有「自力造屋」的本能,必然可以透過「以工代賑」的方式,興建自己的部落和住宅。

因此,不論臨時安置或永久基地何在,重要的是得提供一種能自力興建、建材可拆卸重複使用、居住品質良好並具公共空間和生計土地,才是原住民「部落」重建的關鍵。

否則,被迫藉機搬遷下山而失去山林的原住民,一旦少了部落分享與生計的屏障,必然很快就淪為都市流動的新難民,製造更多的社會問題!在此企盼各慈善團體,得正視「部落」主體、聆聽部落聲音、思考原鄉生計來提供重建計劃,才不失其善心善行。

(作者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系助理教授、多樣生態文化工作室負責人,本文轉載自0821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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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不斷的在災難中學習自治互助,外來援助團體應尊重受災者之主體性(圖片引用自「台東地區莫拉克風災部落訊息通報區」)

在〈重建應尊重部落主體精神〉中有 4 則留言

  1. Max:

    您說的沒有錯,蘋果日報那天刊登的標題是「重建應尊重部落主體精神」,我不知道這是否為作者的原標題,通常稿件上到編輯台的時候,不同的編輯者會根據他認為的文章重點,下不同的標題,而我下的則是您現在看到的這個標題。

    我會下這個標題的的主要根據,是作者寫的這幾段內容:

    「災後十日,我….走訪高雄縣、屏東縣山區部落,見識慈善團體的善心暴力,及其以資源挾持原住民「部落」的重建動向。…凸顯整個原鄉重建完全漠視「部落」主體的事實。 」

    在這個情況下,我下了這標題,因為我認為,標題是一種「協助讀者快速瞭解作者意涵的工具」,等於是「一句話的摘要」,所以我就下了這個標題─「慈善團體的「善心暴力」,漠視部落主體精神」。

    但是,作為一個讀者,我可以理解你的感覺,你希望大家不要用「挑東撿西」,不惜福的態度面對資源,因此,這個標題讓你會有一種對立衝突的感覺。

    讓我們先回到這篇文章,我覺得,作者寫這篇文章的原意,是希望提醒慈善團體,善款都是大家捐的,務必要用「對的方式行善」,而「對部落好的方式」必須回到部落的文化脈絡去思考,

    當「善心」沒有顧及對方的需求時,對「被施者」來說,感受到的很可能是一種「暴力的形式」,儘管出發點是善的。

    如果您同意作者想表達的觀點是如此,那麼,這個標題與內容,應當是貼切的。

    但是,您擔心這個標題會引起對立,我也同意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

    我同意,在充滿了緊張不安的重建時刻,我們應該盡量減低不必要的緊張,讓力量凝聚起來。因此,我同意把標題修正為如同蘋果日報下的標題。

    但是,即使我改了標題,作者的文章中,仍然明白的表達了如是的觀點,他所看見的部落處境,是的確存在的,眾人交在慈善團體手上的善款,該如何用在對部落最好的方式上,應該尊重部落的主體性,應該避免可能不小心產生的暴力,這是我們都應當謹慎對待的課題。

    謝謝您的留言,讓我有機會再多思考一些,重建之路,一起努力。

  2. 請把標題改一改,原文章標題並不是這樣的, 加上這種標題只會使問題更難解決, 對部落並非好事, 反而有反效果.

    標題這樣的指控很不道德!

    即使送禮物的人所送的禮物我們不滿意, 也不應該糟塌送禮者的心意,

    人都應該用感恩的心對待這些無私幫助我們的民問團體,即使他們幫的忙不符我們的預期.

    維持部落靠得是我們自己人而非政府或他人, 部落沒有資格要求無私幫助我們的人非要做到我們想要的那樣不可!
    重建是條長路, 靠得是自己而不是要求別人要百分之百滿足部落的需要, 救急不救窮, 部落要的日後靠我們自己力量.

  3. 高雄那瑪夏的會議記錄(旗美社大部落格),看了令人生氣:

    旁聽順賢宮那瑪夏民權民生村組合屋會議(略);報告禪淨中心部分,今天已經將社大的DV借予打亥,但卻聽到民族村有不好的消息:

    縣長提出兩種安置方案,包括以宗教團體支援興建的鋼筋水泥空屋安置(已接近永久安置)、或自己租屋(部落居民將四散)。

    沒有第三種可能性?意見領袖打亥聽聞後心情低落。

    關於安置方案近日陸續「出爐」,但似乎在講求效率的迷思之下,部落自己的聲音變得微弱、渺小。

    這裡面反映的是人與自然價值觀以及生命權、居住權等的多方角力與拔河,我們該如何思考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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