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村與原居地重建,到底誰說了算?

11月3日下午,由「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召集了「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家園重建計劃第1場意見交流座談會(高雄場)」,參與者包含高雄各自救會組織及參與重建之民間團體,與政府相關單位。中央政府表示,遷村必須經過…

11月3日下午,由「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委員會」召集了「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家園重建計劃第1場意見交流座談會(高雄場)」,於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舉行,會議由副執行長陳振川主持。

這次會議召集了高雄各自救會組織含鳳雄之家自治會、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八八再造)、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南盟)、勤和村民自救會、那瑪夏鄉民族村自救會、兒童福利聯盟(兒福聯盟)、至善基金會、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與內政部、原住民委員會(原民會)、營建署、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台南縣政府等官方單位共同座談。

主辦單位準備了一套「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概況」簡報檔,首先揭開會議的序幕。然而該報告僅羅列災後安置狀況與安全調查進度的大略資料,對於已經由行政院長指示納入討論的「中繼屋」政策隻字未提,引起聯盟團體與多位自救會代表不滿,紛紛發言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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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由重建會舉辦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家園重建計劃第1場意見交流座談會」。

災民抨擊高雄縣政府獨斷的遷村政策

南盟代表吳紹文表示,自從10月8日行政院重建委員會中由小林自救會與災區各鄉長聯合提案要求興建中繼屋至今,未接獲任何進一步溝通討論的通知,質疑此次會議是否有意遺漏重要議題。

鳳雄自治會代表發言指出,嘉義縣、屏東縣都已經協助災民興建中繼作用的組合屋,不解為何獨獨高雄縣政府不願放行。軍營中的生活缺乏家庭機能,想歸鄉但是路不通,且沒水沒電,點出了災民在原鄉附近興建中繼屋的需求。

主持人陳振川表示,關於院長交辦的中繼屋政策之研擬,將於週五(11月6日)的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中討論,屆時將邀請災區相關之各聯盟與自救會參加。

樟山自救會表示,(高雄) 縣府限制永久屋僅有杉林(慈濟) 大愛村的選項,殊不知原住民是山區子民,要求原住民遷村下山是何其大的政策,執行卻過於粗操,顯示縣府的政策未從原住民立場著想。原住民也同意山林復育,然而需考量原住民的生計,找到吸納原住民智慧的山林育政策,而非一味想要驅趕原住民下山,變成社會問題。

行政院:須遷村部落尚未公告,也不會強制指定遷村地點

陳副執行長重申行政院立場,表明不會驅趕大家下山,也願意協助大家留在原鄉,馬總統宣示的「離災不離鄉、離鄉不離村」原則並未改變。

對於原居地點被判定為不安全的遷村部落,遷村地點絕對考量災民意願,對於災民希望遷村地點的探勘申請,營建署採開放態度,目前有140多個地點在勘查中,也請各縣市地方政府於11月9日前彙整災民意見後提給營建署,並協商有意願合作的慈善機構來興建永久屋。

陳副執行長並明確指出,「目前尚未就遷村地點的特定區域做任何規劃」,但為了施政效率考量,才會在地點勘查階段,就由地方縣市政府採「調查、造名冊的行政作業同步進行」的方式,以求「在明年汛期以前,可以明確保障遷村者的生活」。

關於農耕地,只要沒有國土保育的疑慮,當然開放給大家使用。關於評定危險區域,如果部落會議希望保留,政府也會尊重,但是不得留宿過夜。對於國土保安問題,行政院正在檢討過去以價格標發包的模式,將調整造林政策,未來以聘請在地人擔任造林人員為原則。

營建署並且補充說明,不論是永久屋或中繼屋,當原住民希望原鄕安置,只要不是危險區域,就會接受部落、縣府所提報的區位盡速安排會勘。

行政院官員表示,目前遷村意願書切結書,皆無法律效力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社區(部落)組織、文化及生活方式」;且各級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南盟代表質疑:

目前高雄縣政府針對那瑪夏鄉民族、民權、民生三村;以及桃源鄉勤和村、寶山村等鄉民,進行進住杉林(慈濟)大愛村永久屋意向的勸說,然而該等部落多處土地的複勘或初勘都尚未完成,就對災民發動勸說簽署意願書,設定(慈濟)大愛村永久屋為其唯一選項,是否違反依法行政的原則?

陳副執行長否認該等遷村永久屋意向書、申請書、甚至切結書所代表的公部門意志,認為這些都只是意願調查,且「是為災民著想」、「加快安置速度」才在勘地階段就將調查、造冊行動同步進行,指稱「最後還是要依照安全鑑定結論來處理」。

那麼,高縣政府近日主動對受災部落一村一村地進行遷村意願投票究竟有沒有問題?陳副執行長則認定此符合法律程序,可以與安全鑑定並行處理。

那瑪夏民族村自救會代表聽到這裡,忍不住直接發言表示:

「你(政府官員)說意願書不算,切結書也不算,但是村民已經無法回頭了」;

「我們(堅持反回民族部落的)16戶被綁,有沒有人權問題?」(註:日前縣長主持的工作會報表明要對遷村原鄕斷水斷電)

「為何短期內逼我們?為什麼不給我們考慮的時間?」在行政院的默許下,高雄縣府先斬後奏的作法,導致現在民族村支離破碎。

部落分裂之重與輕

同樣的問題,也正持續在桃源鄉的勤和村、寶山村發酵著。勤和自救會幹部表示:

「重建條例一直在講尊重,但是我完全沒有感受到尊重,高雄縣政府完全只提永久屋,就像一手拿羅蔔一手拿劍在逼我們,造成我們部落內分化成兩派對峙」。

但這些因為縣政府行政措施引發鄉民間反目成仇的對立紛擾,在這位行政院長官的口中,都成了不需當真的意見調查遊戲,甚至是被縣府錯植的的夢幻泡影。

原住民部落分裂之「重」,對行政院的漢人高官而言,卻是輕飄無物之「輕」,何其諷刺;然而對於相信並遵守自己每一次舉手、每一輪投票誠信度的村民而言,何其屈辱。

在聽到民族自救會與勤和自救會的抨擊之後,原民會代表出面說明:

「至今公部門尚未正式公告遷居遷村,目前都只在安全評估階段;呼籲縣政府與慈善團體不應使用逼迫口吻來騷擾村民….強制遷村的時間未到,目前的一切作業都只是前置的訪查動作,不代表任何意義」。

代表「八八再造」出席,也長期做原住民族權益耕耘工作的理斷牧師表示,政府的作法當中,沒有部落意識,是當下對原住民災區部落最大的災難。

山區的原鄕可能需要3-5年才會穩定下來,但是原住民的文化是不能離開土地的,請設法讓原住民自己往前走,「不要再拿杉林來煩我們了」。為何原住民的未來是由主流社會來主導?八八風災也是歷來的自然災難之ㄧ,中央看到山坡地就認為不安全,但是這是原住民的家,「請重視原住民的選擇權」。

長駐營區擔任社工的兒福聯盟代表也表示,11月1日勤和村投票這件事,是在10月20日晚上重建委員會到營區來跟勤和村民討論遷村議題的時候,有委員提出投票的建議。10月28日上午,縣政府就過來開會決議要在11月1日進行投票,他坦言「要村民在這麼短的時間中消化資料、吸收與討論是非常困難的」。
也因為鄉民意見紛歧,才出現投票結果是249張投票人中,只有一成(25人)的人願意領票的現象。漢人可能認為,部落很急,所以要快徵詢;但是部落認為,這形同部落會議,意義重大,不敢輕易去投。

且「老人家看不懂(選票上)這四個選項是什麼」。有一個原則是,「安置要快,重建要細膩與慎重」,但是,「我們的細膩與慎重在哪裡?」

「八八再造」的婦女幹部表示,政府應當提供臨時性的中繼屋,因為過了3-5年,可能原鄉穩定了,我們就可以回去原鄉加固、重建。「你們說我們原住民的地危險,但平地也有危險啊,同樣的雨量,如果下在台北盆地,難道就不危險?可是台北就不用「遷村」」?

她也擔憂交通問題,目前桃源鄉通車的道路,多數路段是利用河床便道,一下雨就不能走了。

至善基金會洪執行長表示,安全鑑定不應一味依賴專家,應當考量山林未來漸漸穩定下來的期程,「由大自然來鑑定」。並且建議政府應當記取之前九二一的經驗,遷村最大的阻礙在於土地取得,「那如果是林務局的地呢?」確實林務局佔用的大片山野,過去多半是原住民的傳統領域,聽起來確有可行。

永久屋是隨時可以放棄的

理斷牧師詢問,申請永久屋的原住民,未來若回原鄉有沒有可能?

陳副執行長慨然回答:「可以啊,前提是經鑑定確定安全。首先是因為山上不安全,才有永久屋安置,但是假如國土環境改變了,大家確定是安全的,永久屋是隨時可以放棄的」。

民族村代表接著詢問:「如果南沙魯(民族)村不安全,房子會打掉嗎?土地會變什麼?」陳副執行長說:「土地是你們的,就是房子不能住。拆不拆,要看是否涉及安全問題及是否變成文化資產或公共」。

官員的話語可以相信嗎?

營建署官員也表示,經建會正在協調水保局、水利署,劃出特別災害區;屆時土地會被政府徵收,不過為了尊重原住民文化需求,可以不徵收,惟房子不能使用。

此時,高雄縣政府代表終於發話,「建地不能居住了,降限使用去做農作當然可以」 (變成林用或農用地) 。

許多受災部落目前最關切的仍是安置的問題,由於大家都希望在接近原鄉的地方生活,多人提問可否由災民自行找地,或者請公所、縣府協助找地。

至善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問了一個關鍵性問題,土地取得流程若到了高雄縣政府那一關就被卡住的話,該如何處理?但營建署的官員未正面回應,僅說:

「遷村土地取得的途徑,可由國有財產局主動提出、縣政府提出,或者是部落自行提出三種途徑,由營建署來完成地質初勘報告之後,交由縣政府與相關技術人員來做最後審查;營建署只管土地面積,有住屋需求的人數與土地需求面積需由縣政府提供」。

南盟代表擔憂表示,目前災民只要去住永久屋,戶籍就遷到杉林去了,如何回來主張自己的權益?

由於對於官員座談會中的回答感到不滿意,南盟代表提出要求五項訴求:

一、一週內啟動國有地、林班地鄉有地作為中繼屋作業地點的作業程序。

二、月眉農場與隔壁之2018號地做為中繼屋興建地點。

三、在安全評估與重建區位確定前,立即停止永久屋申請作業。

四、我們希望臨時住宅可以兼採散居式及集居式。

五、受災部落可以自主選擇中繼屋興建地點與合作團體等

南盟成員表示,若是週五行政院重建委員會的工作小組會議中,上述訴求尚無具體回應,則88風災後100天,等不及的原住民部落災民將跟大家街頭見,忿忿然先行離席抗議。

雖然南盟代表離席,但是自救會成員仍然契而不捨地要抓緊這個與中央官員對話的機會,繼續詢問,焦點放在取得永久屋的影響是什麼。

至善基金會黃姓社工問到,是否可以跟居民說,取得永久屋的人就是在不安全區?那以後會斷水斷電嗎?如果該鄉民又回去原鄉住會遭致什麼懲罰?

高縣政府代表回應,一旦符合四大取得永久屋身份,原鄉的房子就不能作任何兼具居住功能的措施或設備,可以當作回去種菜時的工寮,但是不可以住下來。

嘉義縣政府代表則更明確地回答,屆時所有的建築行為包括搭建工寮,都是不允許的,而且前述高雄縣政府官員所提到的所謂農業設施或建地改為農地使用的行為,那是有既定申請程序的。亦即,所謂的建地降限成農地或林地使用,不是災民的單方面意志說了算。

由於整場座談會皆繞著土地取得與原居地房屋的處理問題,屢屢受到民間團體點名的高雄縣政府代表,也始終沒有正面回答問題,在會議的最後,八八再造婦女原住民代表感概地說,希望官員執行任務要納入原住民想法,

她並批評,至今為止除了逼迫遷村之外,看不到政府對於災後重建問題提出涵蓋產業面、文化面等的整體看法,眼看著陸續有部落的人回去了,到底怎麼辦?

會終人散,僅留下問號在與會者腦間迴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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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由重建會舉辦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家園重建計劃第1場意見交流座談會」。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

在〈遷村與原居地重建,到底誰說了算?〉中有 2 則留言

  1. 好的,我會先在這裡修改,然後通知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編輯與作者,都注意這個修正,抱歉了!

  2. 您好:

    我是兒福聯盟的會議代表。您的紀錄中有誤,在此訂正:我說的是10/20重建委員會開會後決議以投票方式,10/28上午(並非10/21上午)縣府過來開會決議在11/1投票,敬請修正,謝謝!

    兒盟 黃瑋瑩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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