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以下為苗栗縣政府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以及封路毀田事件之事件整理。包含文字與影音記錄與相關附件收集。本案事件緣起:郭台銘要地,劉政鴻緊急變更計畫強徵民地!大埔里緊鄰竹南科學園區…

0617增補:大埔的未來需要您的大力協助,自救會已經發起了連署,請點選這裡,並請大家多多宣傳,讓政府知道真正的民意。

編按:以下為苗栗縣政府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以及封路毀田事件之事件整理。包含文字與影音記錄與相關附件收集。想瞭解更多大埔的事情,請參考竹科竹南基地徵收案之自救會facebook(請點選這裡)。

一、影音資訊:

以下有幾部影片,每部約十分鐘左右,網友也可點閱快速理解事件。

(1)狀告城隍爺(公視)http://www.youtube.com/watch?v=dWG_QlyKr6U
(2)當怪手開入稻田http://ppt.cc/WdEB(內有影片記錄)
(3)苗栗縣長,這是我們的土地! http://ppt.cc/9(p0

二、6月9日縣府毀田封路事件整理

五月底,苗栗縣議會通過謝芳紋提案:

為保障縣民財產權及文化權,提升都市規劃品質,關於「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週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劃)案」,縣府應依劉縣長「從優從寬補償」之承諾與居民達成共識後,方得進行徵收。(公文圖:http://ppt.cc/A9ky

然而六月八號,竹南大埔里的進出口被圍住。六月九日怪手開入竹南稻田──凌晨四點,兩三百名警力將大埔里團團圍住。怪手直駛至未繳權狀的人家,進入稻田,搗毀即將收成的稻穀……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是苗栗竹南大埔居民永生難忘的一天。在這一天他們經共同歷了對國家機器暴力的恐懼、無助。儘管警察、挖土怪手已經隨著從未發生過的「整地」、「道路拓寬」一起離去,但居民們再也無法安穩地熟睡於自己的家園,隨時擔心著同樣惡劣且無道理的暴力,會不會再度地降臨?

相關連結:

(1)台灣有個「苗栗王國」? http://ppt.cc/sRlU
(2)哭泣的六月九日──竹南大埔圍城記 https://www.dfun.tw/?p=2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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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件概述與大事紀──竹科竹南基地徵收案

(1)快速回顧:

請參考「反粗殘徵收──竹南大埔農民的怒吼!」http://ppt.cc/3eFR

(2)簡易大事記

時間 事紀
93-96年 都市計畫原地原配23公頃
97/3 群創光電陳情增地4.98公頃
97/4/1 都委會679會議通過群創案
97/5 公告區段徵收
97/6/3 竹南大南埔自救會成立
97/8/26 都委會689會議劉縣長允諾「從優從寬」
98/5/30-6/3 原來繳交土地所有權狀(公文不斷)
  康立委的協助發聲
98/7/3 陳監委下鄉遞陳情書(吃案)
98/11/10 都委會第718次密室會議(12/31前交權狀)
98/12/18 北上抗議-狀告城隍爺
99/4/3 說帖發至小地方新聞網
99/4/15 拆屋期限

(3)事件緣起–郭台銘要地 劉政鴻緊急變更計畫強徵民地!

大埔里緊鄰竹南科學園區。民國九十三年起,便有園區擴大徵收的計畫。原本的徵收條件是「原地原配」(開發完後,原本徵收的農地可以換配為建地),且原本預計徵收面積僅23公頃,劃及民宅、民地較少。

但在民國97年3月,因郭台銘旗下的群創光電(今奇美電子)陳情,建議擴大事業專用區,苗栗縣政府便超有效率地在短短一個月內,就草率將原先預計徵收的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整整五公頃的民宅、農地被大量劃入。(縣政府公告 http://goo.gl/FG3K.qr

在公展期間,適獲群創公司依法陳情調整園專區範圍(由23公頃調整為28公頃)經本府逕送內政部於同年4月都委會第679次會採納審定,並於同年5月辦理第二次再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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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走到哪?–劉政鴻以徵收價「從優從寬」矇騙居民

本案共經內政部都委會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上,整個規劃案在2008年4月間第一次會議(679會議)便已通過,條件是劉政鴻答應居民必須以徵收價格「從優從寬」為原則作徵收。但整個過程多數地方居民並不知情。公告只貼在公所小小一角,說明會公告不彰,僅少數人家參加;行政命令為何可以納入「從優從寬」(根本可隨政府信口開河!)這種不具明確性的條件?也令人匪夷所思。

2009年4月,徵收在即。許多居民這才知道自家要被徵收,前往縣府、內政部抗爭。縣政府卻反而威脅居民必須在六月底繳交權狀,才可領取補償金,「否則想後悔都沒機會!」最後在七月底於內政部密室會議通過規劃案。自此程序走完。但居民聲音卻被屏除在外。

相關報導:

1、竹科竹南基地徵地案 申領抵價地今截止登記 (2009.06.03自由時報地方版)http://goo.gl/1ArA

摘要:縣府推動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案,面臨部分地主抗爭,縣長劉政鴻昨天強調,申請核發抵價地,未來的利益遠高於領錢,提醒尚未申請的近300名地主,今天是公告登記的最後1天,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放補償費,「想後悔都沒機會」。

2、擴大竹科竹南基地》200多人反對縣府徵地(2009.12.19自由時報地方版)http://goo.gl/FqfS

摘要:縣府辦理「擴大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計畫」,立委康世儒昨天帶領200多名民眾到行政院、監察院、營建署及縣府抗議,質疑徵地價格偏低,指責縣府黑箱作業、圖利財團。……

縣府並說,縣府辦理區段徵收,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借貸,康世儒竟向財政部施壓不得撥款,阻撓地方建設發展,疑有「反商」情結,也違反他競選時,要繁榮地方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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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劉政鴻及工商發展處長,照片來源:《自由時報》

四、事件爭議點──

(1)採區段徵收,徵收價格僅市價四成

事實上,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遠低於鄰近地區(以公告現值加40%至60%)。縣府更矇騙居民,使多數居民認為能以100%的農地換回46%的建地,事實上以劉政鴻於縣議會答詢時說,每坪價格約為五萬(這個價格是如何來的,縣長並未說明,並且未加上利息與公共工程費用),實際上,可取回的土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

(2)良田變工廠,居民住墓地!

新版規畫書中,地主領回的土地並不是依法律原則位於原本的土地,而是在新規劃的住宅區抽籤取得。某些地主原本土地位於繁榮的大馬路旁,其他則為平坦的優良耕地,但是這些新規劃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為三角形的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不但位置比原本的土地差,也不適合居住。

這樣的徵收條件,豈能稱為「從優從寬」?

(3)科學園區設置必要性?

事實上,目前苗栗縣內的竹科銅鑼園區,就有274公頃的土地尚未開發,目前可使用的工商業用地僅十二公頃,其中真正動用的僅佔4公頃

再者,科管局早已表明不再主動徵收民地擴大竹南園區,除非縣府找到廠商進駐。而原先陳情要求擴增廠區的群創,在2009年合併了統寶光電後,廠房早已擴大,沒有擴增需求。苗栗縣府卻仍執意要徵收此地,動機令人費解。且徵收後土地將大量被重劃為住宅區,更引人轉賣土地、「炒地皮」聯想!

相關連結:科學園區用地率統計 http://ppt.cc/M8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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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規劃案中被規劃為住宅區的墓地,及群創光電廠房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徵收地」自救會Facebook 網址如下, http://ppt.cc/ACGi,請大家持續關心聲援,感謝!)

在〈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中有 199 則留言

  1. 樓上的

    如果犧牲2%人的利益可以達到98%人的利益

    那我可以告訴你,那2%的人絕對不會犧牲的,因為創造出來的利益很大,絕對可以補足那2%的人。

    國光石化的話,犧牲的可不只少數人而已,中部人民健康狀況、當地自然環境都會受到巨大的影響。

    若要追求全面的經濟發展,那很簡單,可以看看對岸長江、黃河的情況,完全就是以經濟利益掛帥犧牲環境所換來的。

    說有理說不清,是自己不願意接受當然有理說不清。

  2. 我非常贊成大埔人所說的言論
    我對於”澎湖小雲雀” 以及”竹南人”的印象卻不甚好
    因為兩者總是鑽牛角尖 不求甚解 在此議題帶入個人情感,主觀意識
    讓自己化身為正義使者,愛,勇氣,希望

    原本我對此案不甚了解..但是因為功課需求來此一遊
    突然發現老師提出的問題如同澎湖小雲雀以及竹南人

    因此我下定決心不交”用12字體打滿1張A4″的心得
    我抄足了資料想跟老師辯論..雖然我知道老師仍然會以激烈的言詞反擊

    但我認為理性是相當重要的

    如果2%人的利益>98%人的利益 那麼所有法案基本上無法實行..

    當初在討論國光石化案的時候 我就討厭有理說不清的下場

  3. I located your blog using bing and I must say, this is certainly one of the best well composed articles I have experienced in a long time. I have bookmarked your site for additional posts.

  4. 從頭看到尾這麼久,我對大埔人的分析印象深刻,我相信政府在法律上沒錯,但顯然只有依法行政不能解決問題,我希望憑有人對這件事的了解,能幫忙指出政府在依法行政外,要怎麼作即可避免問題的發生(如果問題出在人民對法律或程序的不了解,要如何做才能在事前確保人民了解),如此一來,才能避免重蹈覆轍,這才是重點,不是嗎?

  5. 上方不是很多人在說 這20幾戶的權益嗎?如”非大埔人””竹南人”…
    不知權益受損是哪些權益受損
    另外,很驚訝的一件事,兩個月前自救會的4個訴求,現在真的變了..
    變成什麼”立即停工”等等了

  6. Q:有農民認為,如果以地易地之後,農業保留區的部份地目永久不能變更,儘管可以轉賣,不過卻不能轉作其他用途,擔心權益會因此受損?
    A:權益受損?不是世世代代都要務農嗎?政府順應自救會訴求,讓自救會成員的農地永不得變更地目,給予永永久久的保障不好嗎?應該是務農權益更有保障才對吧!凱稻事件讓自救會獲得全面性的勝利!!!

  7. mobile01 上看到的….
    之前上方一堆人說農民權益,大埔農民…
    現在地可以種了..
    正如下方的人說的
    “權益會受影響????不是田可以種嗎?”
    現在大埔農民又開始抗議權益會受影響
    唉…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

    不得變更地目 農民憂以地易地損己

    重型機具來回整地,讓苗栗大埔農民,又想起當時怪手和推土機,將農地剷平的場景,其實這是縣府為農業保留區進行的排水工程。

    縣府為了竹南園區強制徵地,大埔農民實在嚇怕了,好幾位農民還在田間,架設好幾支監視錄影器,隨時監控田里的任何一舉一動,在苗栗縣府強行徵地之後,行政院提出具體方案,表示農戶住宅可以原地保留,還在竹科竹南基地旁,畫出面積九公頃的農業保留區,要用以地易地的方式,讓農民繼續耕作,有農民認為感受到政府誠意。

    房屋採原地保留,農地則採「以地易地」集中畫設農耕區,讓有農地的農戶能以相同面積繼續耕作。不過也有農民認為,如果以地易地之後,農業保留區的部份地目永久不能變更,儘管可以轉賣,不過卻不能轉作其他用途,擔心權益會因此受損。

    有人可以接受,有人認為權益會受影響,兩方的意見還得要整合,再和行政院方面做進一步溝通。

    內容連結:http://web.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57171
    ————————————————————————————————————————-
    權益會受影響????不是田可以種嗎?

  8. 01上的wo-nu網友給了一份比較清楚的數據。

    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糧食供需年報」所載之糧食自給率,糧食區分為榖類、薯類、糖及蜂蜜、蔬菜類、果品類、肉類、蛋類、水產類、乳品類、子仁及油籽類等十大類。民國95年以價格為權數之綜合糧食自給率為74.4%,各類糧食之自給率由高而低依序為水產類 164.2%、蛋類100.0%、蔬菜類86.7%、果品類85.9%、肉類72.1%、穀類44.5%、乳品類27.9%、薯類20.2%、糖及蜂蜜 17.1%、子仁及油籽類9.7%;以熱量為權數之綜合糧食自給率則為32.0%,其中穀類為24.4%。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049807&p=3

    敢問chientai,您還有什麼話好說?

  9. 我對chientai的數據很有意見。所謂的30%自己率那是拿所有糧食包含小麥之類的在內吧。小麥本來就不是台灣主要作物,按照愛護地球與慢食的原則chientai應該鼓勵臺灣人不要食用小麥來提高糧食自己率啊。

    單就稻米的產量,臺灣是綽綽有餘的。而這方面的討論,其實網路上是很多的。可見得chientai並沒有真的對這方面的議題作稍微多花一點的功夫來研究,只是把很多看起來很危機的是情兜在一起,讓大家覺得很嚴重。

  10. 目前的台灣稻米產量以39年的飲食結構而論,可以供應1300萬人,而且這還是在休耕水田過半的情況下。

    倘若真以如此悲觀的條件評估石油存量,以及船運業的前景,哪麼台灣的前景著實不容樂觀。

    首先由於運輸能量短缺,高雄台中基隆等港口貨運體系瓦解,而航空業也無以為繼;中鋼中船中油六輕等重工業因無法進出口,不得不關閉;砂石業因缺乏海陸運輸能力,營造業也為之停擺;電力設施缺乏燃料,全台限電;化工材料缺乏,醫療藥品服飾器具等必需品短缺,社會陷入混亂;畜牧業缺乏飼料,農業缺乏化肥農藥,糧食供應瓦解;社會動盪,政府無力維持有效管理,水利設施崩潰,社會安全保障失效。

    這個時候,就算有閒情逸致想下田耕作,水圳裡連一滴水不會有。

  11. 喔,
    原來農村服務業發展落後不是因為人口密度與平均收入低
    原來農村資訊封閉不是因為基礎設施架設成本高而效益低

    原來這一切都是財團跟政府掛勾的結果。

  12. 「匿名」您好,其實您的問題就現況來說,大多數的人都會回答NO!因為農村的環境實在太差了!為什麼會差?因為政府的政策一面倒向工業,財團與政府掛勾,完全不顧環境與生態,所以才會讓您只想當地主,不想當農夫,這是國家體系的大問題,不是民眾意願的問題。

    要探討今天大埔的問題必須回到農村、農業的本質上來談。如果一件辛苦的事情非得存在,否則就會造成生存問題,那麼我想大家就不會去爭執這件事情要不要存在,而是會開始討論誰去作?如何做得輕鬆些、更有尊嚴?如何讓從事這個工作的人獲得該有的所得?

    農村、農業牽涉到的是糧食,肚子的事情,不知道您是否留意到最近各地農作物減產的報導?台灣的糧食自給率是在東亞進入工業化的國家當中敬陪末座,只有 30%,油價已經上漲到 80美元。

    希望您有耐心繼續往下看看這些數字:

    研究指出 2023年:石油的供給量只能滿足一半的需求量。(N. A. Owen, O. R. Inderwildi and D. A. King, “The status of conventional world oil reserves—Hype orcause for concern?,” Energy Policy, Vol. 38, No. 9, pp. 4743–4749, 2010.)

    2008年版的《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說:2030石油每桶200美元。

    要知道電能取代石油十分困難,一加侖汽油3.6公斤,儲存相同能量的電要用一噸重的電池。兩者的能量密度280倍。(W. Youngquist, “Alternative Energy Sources – Myths and Realities,” K. R. Gupta, M. A. Jankowska and P. Maiti (Ed.), Global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policies, Vol. 2, Atlantic Publisher, pp. 151-160, 2008.)

    也就是說,電能只能用於有軌運輸與家用小車,不能用於大型農耕機、大型貨卡與輪船,因此,跨洋穀物貿易可能會終止,因為,13年後,海運量減少且成本大幅提昇,穀物越洋運輸不敷成本。那時候我們吃什麼?

    如果我是您,擁有土地,我會很聰明的好好保護,因為,13年後,他們會是我的救命寶地。

  13. 農地根本不值錢也賣不掉,就連要找人整地除草也只有老人家願意做,免費借人耕作也沒人要。

    為什麼這麼有心的縣長是在苗栗?為什麼!

    去年農損賠了幾十萬,養豬幾年賠了幾百萬。支持永續農業的人跑到哪裡去了!

    不是要支持農業嗎?為什麼不把農民辛苦種出來的東西吃下去?通通吃下去啊!

  14. 自以為關心農業的人請自問:
    1.是否願意擔任農夫?

    2.是否願意在台南雲林鄉下居住?

    3.是否願意接受必須開車才能到7-11的生活環境?

    4.是否願意接受無法申請ADSL,沒有3G網路的資訊環境?

    5.是否願意將作息時間調整至4:00~20:30?

    6.是否願意接受年收入為負值之情形?

    7.是否願意365天全年工作?

    8.是否願意颱風天下田工作?

    9.是否願意冬天下水工作?

    10.是否願意接受化肥農藥毒害?

    11.是否願意接受蚊蟲毒蛇叮咬?

    12.是否願意接受只能視聽無線四台與地下電台?

    13.是否願意忍受鄰居的流言蜚語?

    如果以上都不願意接受,那請問你是否願意為了替農民微薄的收入盡一份心力,將伙食費提升3倍以上?

    不然的話,請閉嘴。老子這邊農地多的是,可是老子只想當地主,不想當農夫啦!

  15. 問題:
    1.新竹科學園區的利用率已經超過99.7%,為何不能進行擴增?

    2.竹南都市計畫可帶動地方發展,將賤價之農地轉成高價之建地,實為民之所願,有何不可?

    3.為何自救會只在群創用地擴增5公頃問題上打轉混淆視聽,而無明確指出涉及154公頃的都市計畫?

    4.其中2%的地主自98/6~99/6違法在徵收土地上種植作物,是否涉及不當得利?

    5.以永續農業角度而論,南部農地極廣且務農者稀,對應此事是否有誇大之嫌?且以當今資本主義農業而論,淘汰作物眾多。

    6.請為自救會護航者捫心自問,是否已自行查閱相關政府開發計畫及相關法律規定?是否已自設立場?是否將公共議題轉為政治議題?

  16. To Ray:

    Q:是因為迫於無奈, 自拆可以領多一筆獎勵金, 如果被縣政府拆就沒有了有多少人是迫於無奈的”自願”您了解嗎?
    A:有多少人是迫於無奈我不清楚,閣下若很清楚的話,為何不直接說出個數字或比例呢?

  17. 自願配合拆遷,自己派廠商動手拆除

    是因為迫於無奈, 自拆可以領多一筆獎勵金, 如果被縣政府拆就沒有了
    有多少人是迫於無奈的”自願”
    您了解嗎? 哀

  18. To 非大埔人:

    Q:如果您確知有900多位地主,那可以再請您行行好 可以把這900多位的名單都找出來或是公布其他同意被徵收的人民的發言嗎?
    A:大埔徵收案共計967 位地主,這個數據是從苗栗縣政府新聞稿與平面新聞報導中得知的。公布名單?地主名單只有縣政府、地上物查估公司與土地仲介才有,更何況,即使有名單也不能公佈的,因為這涉及到個資保護法,至於其他同意被徵收人民的發言,可至苗栗縣政府網站或上網搜尋!

    Q:您可就此事公開說明您本身處的狀況為何?是徵地有受益的地主?受益狀況為何?
    A:之前己說過,我既是大埔土生土長,也是徵收戶,房屋也拆了,仁愛路兩側一大片拆遷戶都是我的鄰居,也跟我相同狀況!

    Q:您說”自救會不實訊息再添一樁!自救會在其FaceBook 裡頭放置了許多民宅被拆毀的畫面,並以聳動的文字泣訴家園被縣政府強制搗毀,但事實上,那些都是98%贊成徵收之地主中,自願配合拆遷,自己派廠商動手拆除的”?
    A: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講,沒有100%肯定的事情,我是不會貿然發表言論的,要檢驗我的所言是真是假,只要去向那24位反對徵收戶查證,便可知曉!!!

    Q:您在這邊發言用大埔人,在01論壇故意改名為竹南人,是否有混淆視聽之嫌?
    A:在mobil01以”竹南人”發言是在約一年之前就已登錄註冊使用的(閣下可至該網站查詢我最早發言日期就可知曉),而在此以”大埔人”自稱乃在大埔事件爆發後才取的,之所以用”大埔人”一詞,乃在突顯本人對大埔地區一切的一切孰悉度,自信不亞於任何所謂的正義之士!

  19. To釘子戶先生
    從討論串看過來, 您的口氣真是尖銳阿,
    小心刺死自己, 不過您非常有當政客的潛力, 真是恭喜您.

    我對您說的”基因作物比較不好?你都吃幾年了,不好的話你身體怎麼還沒出問題?” 這句話比較有興趣,
    您可以專找基因改造的東西來吃, 其他非基改的東西都不吃,
    我倒是滿想知道吃個四五十年會不會出現什麼病痛會跟基改食物有關.

  20. 還有大埔人,
    您在這邊發言用大埔人
    在01論壇故意改名為 竹南人
    是否有混淆視聽之嫌?

    我想這邊的竹南人
    和01論檀的竹南人是不同人吧?(對照您的發言和01的發言,發現01竹南人的發言是您發的,不是嗎??)

  21. To:大埔人

    (1)
    如果您確知有900多位地主
    那可以再請您行行好 可以把這900多位的名單都找出來
    或是公布其他同意被徵收的人民的發言嗎?

    (2)
    您可就此事公開說明您本身處的狀況為何?
    是徵地有受益的地主?
    受益狀況為何?

    (3)
    您說”
    自救會不實訊息再添一樁!
    自救會在其FaceBook 裡頭放置了許多民宅被拆毀的畫面,並以聳動的文字泣訴家園被縣政府強制搗毀,但事實上,那些都是98%贊成徵收之地主中,自願配合拆遷,自己派廠商動手拆除的!

    ~~~請問此消息從何而來? 有否資料或新聞可佐證?
    還麻煩PO上相關連結? 畢竟您說別人是”詐欺罪” 這感覺是滿嚴重的指控

    以上 小妹指教請您速回覆..

  22. 真的沒啥好講的
    大埔走到要整地動工
    其實該作的程序都有了
    不管你再怎麼討厭,至少人家程序合法
    環評都通過幾年了
    徵收會辦公聽會,也是n年前的事
    這純粹就是另一個樂生而已

    要救火就去後龍吧,
    環評和農地變更似乎還在審(有人有最新進度嗎)
    有意見趕快講

  23. 台灣也有少量國產小麥,只是很貴,你想吃可以去買,沒人逼你不準買,你明明可以選擇貴的食物,怎麼會沒有選擇權呢?

    你如果知道台灣休耕的田有多少,就不會嫌農田少了。

    台灣沒濫用藥物?你真是太天真了。
    基因作物比較不好?你都吃幾年了,不好的話你身體怎麼還沒出問題?
    台灣不是機械式生產? 你真的住台灣嗎?
    玉米只是飼料? 看來美國人也很傻,一堆吃玉米片的。

    其它地方或許是不缺吧,像是高雄我記得就有三個蚊子園區,但大埔是真的很缺,那邊已經飽和了,才要擴大。

  24. 樓上的釘子戶:
    買進口食物的人沒有錯,錯的是那些造成讓消費者沒有選擇只能買進口食物的國家政策。
    大家現在會這樣反彈是因為農地真的已經很少了。如果現在不保留僅存的農地,以後的狀況應該是有錢人才買得起台灣農產,窮人只能買美國跟中國進口的低價劣質農作物,我說的劣質,指的是用基因改造的、濫用藥物的機械式大量生產農作物,例如玉米跟黃豆現在就已經是這樣了,台灣很少人知道自己吃的玉米跟黃豆在先進國家是給牛吃的飼料級的,還傻傻的一直買一直吃。
    建議你去租”食品公司”紀錄片(亞藝影音有)DVD來看就大概明白了。

    我們不是新加坡,不是香港,(他們幾乎百分百靠進口食物,是因為地真的很小)。
    我想說的是,今天台灣並不缺科技園區,台灣科技園區面積已經比科技公司所需的還多了,沒有必要把台灣搞成到處的是科技園區,人人都在科技園區上班。也沒有必要到處都變成建地蓋帝寶大廈。

    這就好像振興台灣體育不是蓋蓋球場跟巨蛋就可以振興的,重要是人才的培育與支持。

  25. 你認為2008年的狀況,在未來將成為常態,所以我才說為了防範於未然,禁止所有生鮮食品,全作成罐頭,盡一切可能延長食物保存期限,這樣才能在缺乏食物的時候能拿出來食用。將狀況設想到極致的你,理當讚同這觀點吧。

    另外為了因應將來全面復耕以及氣候異常,所可能造成的缺水問題,現在也有必要大興水庫,我想你也應當是讚成的吧? 畢竟為了台灣未來可能發生的糧食危機,生態保育也將不再重要了。

  26. 請釘子戶先生要想起來一點:

    其他東西買不到就頂多是生活品質下降,
    慘一點的就是經濟蕭條,
    糧食買不到不夠吃可是會死人的啊!

    豈可不慎?

    另外很多專家都說 2, 3, 4 點遲早發生
    其實 2008 年就已經發生過 3 和 4 了

  27. 你如果打算全將狀況預想到最惡劣的狀態,也不能說你錯啦

    所以為了後代子孫,我們理當「盡全力」防範各種問題

    為了防範戰爭
    以後所以體育賽事、各種不能賺錢的展覽、比賽都應當停止
    禁止買外國貨,要全力支持國貨
    人民的娛樂應該減少,努力賺錢然後將錢捐給政府
    總之想盡辦法把不必要的花費省下來
    然後–「擴充軍備」

    為了防範世界糧食突然大量減少、價格大漲、或其它國家不賣我們食物
    全台灣各種食物應當想盡辦法製成各種「罐頭」
    反對生鮮食品這種不能久存的東西

    既然要防範各種可能性,這樣做也沒什麼奇怪的對吧?

  28. 台灣現在沒有糧荒,現在買進口食物沒有錯
    但是未來數十年以後呢?
    你如果能保證這些事情永遠「都」不會發生
    那你講的東西,的確都沒有錯

    1. 台灣永遠都不會因為戰爭或其他國際糾紛而被禁運封鎖
    2. 全世界的糧食生產永遠都比消耗多,始終有多餘糧食賣給台灣
    3. 世界主要糧食產地永遠都不會因為遇到嚴重天災與病蟲害而減產
    4. 世界的主要糧食價格永遠低廉
    5. 糧食外銷國家永遠都有意願將多餘糧食賣給台灣

  29. 台灣有糧荒嗎?買進口食物有錯嗎? 看你講的好像犯了天條似的。如果你有疑問,下面這一篇留言有在討論糧食自給率的問題,你可以加入他們的討論。

    http://www.dfun.com.tw/?p=28777#comment-32582

    另外可以請你說一下要怎麼讓農業變成「高收入產業」嗎?別光說不練。還有請不要只講一些特例,要特例現在就有了,不勞你費心。

  30. 因為關心台灣農地所以逛到這裡,難得看到這麼豐富精彩的留言。

    事件的始末與自救會地主的內心想法為何,根本不會影響我對農村與農民的支持。

    我相信很多局外支持者的核心價值在於挽救台灣日漸消失的農村與農田。
    根本上就已經反對整個科技園區開發案了,
    才不在乎到底是23公頃還是28公頃。98%還是2%,

    一些質疑自救會的網友可以批評有心人士刻意模糊事件過程,利用大埔個案凸顯(或用炒作這個字眼,無所謂)台灣社會對農地問題的關注,
    這點我不否認,那又如何? 誰規定社運人士手段一定要像天使一樣正直否則就不能稱為社運人士?

    財團不是也利用所謂政客或立法院,建立法律制度來謀取甚至合理化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的對手是善於耍心機用權謀的財團或政客,今天所發生的一切也只是以其人之道而已。

    至於一路看下來看到某位技術員網友的留言,知道你有孩子,
    想提醒你,孩子的人生是長遠的,為孩子留下農村就是為孩子留下一口飯,除非你希望你的孩子以後拼命賺錢買進口食物。
    去台積電或友達上班,就像三十年前台灣人去成衣廠,塑膠工廠上班一樣,這是政府主導產業政策的結果。
    難保有一天不會成為夕陽工業,但我認為農業必須永續,因為人要活著就要吃。

    我不相信沒有主機板跟晶圓台灣人會餓死~
    如果政府有認真關心過農業,誰說農業不會成為高收入產業?
    誰說台灣人一定要當科技新貴?

  31. hahaha先生你的論點應該建立在「什麼都不知道」的狀況下才成立,誠如我所說,就算沒有大埔人先生的證言,但只要把總徵收面積與抗爭面積一比較,就能發現財團治國先生說法奇怪的地方,在現有資料下做合理的判斷也是一種必要的行為。

  32. [ 大埔人 on 七月 19th, 2010 6:35 下午 To財團治國:

    Q:您連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與不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比例都不知道, 就可以以98比2大放厥詞, 我想到此為止網友都看清你了?
    A:那我也可反問你,你連面積比都不知道,還敢替反對者護航?況且,我已經說過N遍了,不相信縣政府數據的話,有種就去要求全部地主公投(人數比和面積比),到時就可知道是誰在大放厥詞,你敢不敢呢(請回答Yes/No)。 ]

    這一段我是強烈反對的
    當沒有証據時 站在反對政府的那一邊應該是常識
    政府有強大的力量 因此應該證明自己的正當性
    面積比如果很重要 政府就應該主動提出
    而不是避重就輕

  33. 這有什麼好傷心的
    要不是有這麼多人討論
    會有這麼多的客觀證據呈現在你眼前嗎
    在這裡得到的事實比媒體上的多多了

    要傷心的是
    對某些議題大家永遠只有
    我認為 我絕得 我相信
    但沒有任何客觀的證據
    永遠沒有出現真相的一天
    (偏偏這種討論每天都在發生)

    當然證據有時候是假的
    但對於強烈可信的證據仍然不相信的人
    也沒什麼好討論了

  34. Well said 大埔人! Thank you for letting the truth be told! Sad to see so many people commenting on things that they do not understand.

  35. 說的太好啦,不用求證,大家一起來支持姦殺國賠案,這一定是國家裁贓他們,財團治國先生,不來聲援他們嗎?這可是姦殺案,被裁贓的人可能會死刑耶,這事情比大埔徵收嚴重多了,快聲援他們吧。

    還有財團治國先生認為被拆房的很少,不說大埔人先生本身就實地看過,只要稍微想一下,徵收地有上百公頃,遠大於有抗爭的那幾公頃,徵收了卻只拆一點點,其它都不動?你當縣府吃飽沒事幹,外加錢很多嗎?這用常理想就知道怪怪的,你還理所當然的樣子。

  36. To財團治國:

    Q:您連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與不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比例都不知道, 就可以以98比2大放厥詞, 我想到此為止網友都看清你了?
    A:那我也可反問你,你連面積比都不知道,還敢替反對者護航?況且,我已經說過N遍了,不相信縣政府數據的話,有種就去要求全部地主公投(人數比和面積比),到時就可知道是誰在大放厥詞,你敢不敢呢(請回答Yes/No)。

    Q: 既然不是每戶都要拆, 那麼不拆的人當然同意, 要被拆屋的人抗議抵死不從, 這又有什麼不對呢? 再次驗證所謂98比2是個笑話?
    A:可見你根本不懂大埔的區段徵收,98%是指967 位被徵收地主中,申請抵價地之地主比率,換言之,已被剃除在徵收外的地主根本沒有納入計算分母(967不包含剃除在徵收之外的地主)。

    Q:請告訴我 要拆房子的人裡頭, 有98%的人同意 有98%的房屋數目都願意被拆, 您才有說服力?
    A:徵收範圍內共有967 位地主(不包含剔除部分之地主),至於總共有幾戶要拆,只有縣政府才知道!我雖然沒有精確的數字,但目前已配合拆遷的戶數絕對遠大於自救會成員未拆的戶數,不相信就去問縣政府,或去現場看看!

    Q:事實就是您是當地人, 或許您是被徵收戶, 而您家不用被拆, 地價又上漲, 既得利益有什麼好說嘴的呢?
    A:我既是大埔土生土長,也是徵收戶,房屋也拆了,仁愛路兩側一大片拆遷戶都是跟我相同狀況,大家樂得很,還有問題嗎?

  37. 老百姓只要罵政府就好了,不用去求證
    是阿 當然囉 不然總統讓我們來當就好啦 公權力是作什麼的?
    有公權力不正已, 還要被老百姓罵, 我真是不懂, 這是所謂的執政無能嗎?

    不過你也不必過於憤青, 劉縣長也是有很多地方做的很好的
    只是他對工業區議題操之過急, 我想如果他願意放下身段
    應該也是可以處理的很好的
    畢竟他想當五顆星或一顆星也只在他老人家一念之間

  38. 1. 您連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與不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比例都不知道, 就可以以98比2大放厥詞, 我想到此為止網友都看清你了.

    2. 既然不是每戶都要拆, 那麼不拆的人當然同意, 要被拆屋的人抗議抵死不從, 這又有什麼不對呢? 再次驗證所謂98比2是個笑話!

    請告訴我 要拆房子的人裡頭, 有98%的人同意 有98%的房屋數目都願意被拆, 您才有說服力

    3. 事實就是您是當地人, 或許您是被徵收戶, 而您家不用被拆, 地價又上漲, 既得利益有什麼好說嘴的呢? 如果你願意用一坪1.3萬加上200萬拆遷費把您的房子賣出去(一般透天厝大約是一棟250萬不到的價格) 您再上小地方教訓大家吧.

  39. 是啊,老百姓只要罵政府就好了,不用去求證,像是警察開槍打傷人就是錯,反正警察只會吃案,我們要維護老百姓的權益,不用求證,罵就對了。

    就算事後查出被打傷的是姦殺犯,也還是警察的錯,因為我們是小老百姓,不能去相信政府公佈的資料,警察公佈的資料當然都是假的,怎麼可以相信?

    然後姦殺犯要國賠政府就該賠,求證什麼,一切都是政府的錯,會相信政府資料的都是政府的走狗。

  40. 以為一人分飾多角就人多勢眾,可以仿效你所崇拜的縣太爺對待農民那樣,對網民搞霸凌了嗎?

    可笑之至。

    還以為所謂「大埔人」知道什麼內幕可以來教訓人呢,原來跟我們一樣「都是老百姓,苗栗縣政府沒公佈的就不知道」。只是我們至少知道握有權力的政府所言所行是理當被質疑的,而你這樣的人則把掌權者的說法照單全收,拿來壓制弱勢的農民甚至幫他們出聲的網友。

  41. 財團治國先生快搬去大陸吧,那邊會很歡迎你的,搬去那邊就沒人會徵你地了,順便買塊田,當個快樂農夫,老來含飴弄孫,樂呵呵。偉大的祖國等著你。

  42. To財團治國:

    Q:可以請您回答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與不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比例是多少嗎?
    A:我跟你一樣都是老百姓,苗栗縣政府沒公佈,我怎會知道呢?

    Q:154.13公頃徵收土地內是真的全部都要每棟每戶都拆除, 每塊地都挖掉整平嗎?
    A:有兩種情況:
    一是房子雖位於特定區範圍內,但屬於被剔除範圍者免拆(剔除區域參見文章編號: 21008541)。

    二是房屋坐落在徵收範圍,理論上是需拆遷的,但若是合法建築改良物且不想被拆遷時,可以依據「苗栗縣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申請既成建築物基地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審查作業規定」申請房屋保留,但是否真的能夠保留需視有無阻礙都市計劃與該屋主名下全部抵價地面積是否足夠等多項指標衡量方能決定!像位於道路、公園、工業區等預定地上的建築物即使申請建築物保留也是無用的,因為保留會阻礙都市計劃!

    Q:若你是當地人, 您應該很清楚事實, 為何有些要拆有些不用?
    A:如上題所述!

  43. 連大陸政府都知道尊重農民意願, 台灣卻只會用暴權施壓, 台灣人真該覺醒了, 或許共產黨都比國民黨好

    重慶推動千萬人「棄農進城」

    * 2010-07-19
    * 中國時報
    * 【湯斌/綜合報導】
     雖然農民進城可享就業、住房、養老、醫療、教育等福利,但相對就要放棄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等土地。據調查顯示,九成農民都不願放棄農村土地進城,其最大擔憂是無法適應城市的高成本生活,也失去返回農村的「資本」:土地。
     因此這次戶籍改革中,還設計出「彈性退出過渡」制度來保障農民權益。《大公報》報導,自願轉戶的農民轉成城市居民後,可暫時保留土地收益,政府給予三年緩衝期。期滿後,這些人想恢復為農民可再轉回,但確定成為城市居民時,就需交出土地。

  44. TO 大埔人 先生

    您這麼有心, 可以請您回答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與不同意拆遷的土地面積比例是多少嗎? 想必您應該很了解

    另外, 154.13公頃徵收土地內是真的全部都要每棟每戶都拆除, 每塊地都挖掉整平嗎?

    若你是當地人, 您應該很清楚事實, 為何有些要拆有些不用?

    如果是154.13公頃範圍通通整成平地, 其中又有98%土地面積同意, 我想今天問題就不會這麼大了.

    大陸法律都可以容許一戶釘子戶, 我們民主台灣卻容不下數十戶居民, 30%的不同意土地, 我想您提出再多說明, 也是沒有用的, 因為在您的想法, 就是開個推土機推倒一切的這麼簡單.

    這跟縣長有什麼不一樣? 用這樣的心態溝通, 又何必溝通呢? 溝通就是要解決共同的問題, 而不是一昧要對方買單, 強迫接受.

  45. to 澎湖小雲雀:
    你是有問題嗎?完全沒求證就發言,”竹南科學園區原本的基地,大部分都是閒置的情況”,說這話代表你沒來過,沒來過至少查一下好嗎?

    大埔人網友說的很清楚了,我本地人,我支持…

    to Kose :
    你有你’高高’的道德,令人欽佩,但你去搞你的環境吧,別來亂了…
    二林中科南科,地更大,離你家很近都在台灣,趕快去抗議吧.

    To旁觀者: 一切都如大埔人網友所說,事實上擴增的範圍至少5,6年前就知道了,差別只在於是否是園區專用地.

    to 出發 :
    去吧去吧,我知道你愛種西瓜,理想也很大,也希望麻煩一件事,一些值得先幫助的基金會都快餓死了,請你先多多幫忙這些,給你一個訊息,之前不是說新竹某某喜憨兒的麵包店有危機,先幫助他們吧.

    to rebelvillager:
    支微末節?成語?看看你說的太有深度了,大概你是從商,對商團操作很懂. 商人的確是以利為主,你自己都沒良知了,出來說啥阿.

    有很高理想很好,我也認同環境保護,我家上一代也是農民正負2度C,我也有看,但在現實的考量下我絕對是希望竹南頭份能更繁榮更好.

  46. 昨晚的守夜行動看來是成功了。還沒展開就已經讓這麼多人心驚膽戰地跑來角色扮演,一搭一唱搞污名化,讓他們盡可能的暴露自己,更是功德一件。

    感謝農民長輩們和各位老師、同學的付出!

  47. To:澎湖小雲雀:

    Q:竹南科學園區原本的基地,大部分都是閒置的情況下,就要擴大徵收,恐怕只是創造更多的荒地?
    (補充答覆)

    工商時報 2010.01.19

    景氣回升,科技業積極擴廠,竹南科學園區僅剩的兩筆土地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其中,第1筆用地已被旺能光電取得,第2筆土地目前則有昱晶能源科技和一詮精密工業積極爭取中。

    97年的金融海嘯延續至98年上半年,雖然土地使用已趨飽和的竹南科學園區,仍有2筆面積分別為2公頃及1.9公頃的用地,因廠商投資縮手,一直沒有提出申請使用,直到去年下半年高科技產業景氣回升,多家廠商都有擴廠意願,這2筆土地頓時成為搶手貨。

    竹科管理局指出,第一筆2公頃的土地位於昱晶能源科技旁,包括昱晶能源科技和旺能光電都提出申請使用,最後由旺能光電取得。第2筆1.9公頃用地除了昱晶能源科技之外,計畫擴廠的一詮精密工業也提出申請。

    至於最後由那一家廠商取得,科管局指出,提出申請時間的先後不在評比範圍之內,主要看該產業的重要性及新產品是否符合科學園區上下游的需求。

  48. To:澎湖小雲雀:

    Q:因為這些土地上面真的變成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和一般道路、國道,而不是荒地或被財團拿去變成建地或炒地皮?
    A:154.13公頃徵收土地中,有46.36公頃做為公共設施用地、住宅區用地67.55公頃、商業區2.88公頃,園區事業專用區27.98公頃…,其中,園區事業專用區是做為園區廠商設廠之用,住宅、商業用地皆為配給地主之地價地,如何給財團拿去變成建地或炒地皮(除非地主取得抵價地後進行變賣,那也是地主自願的啊,要怪誰)?(請參閱文章編號: 20382486使用面積表)

    Q:而且這些最後是成為公共財產,並且徵收前就已經擬定好計畫並有完整評估,絕非是先徵收再決定開發計畫?
    A:先徵收再決定開發計畫?請仔細看過上述使用面積表後再發言!

    Q:竹南科學園區原本的基地,大部分都是閒置的情況下,就要擴大徵收,恐怕只是創造更多的荒地?
    A:竹南科學園區基地土地早已分配完畢,建議您上竹科管理局網站查詢,或搜尋歷史新聞,你就會知道眼見並非所知!

    備註:懇請您與其在這裡無厘頭亂發言,還不如先仔細詳讀計畫書來得實際!

  49. Q:這24戶也許原來就在整個徵收範圍內?
    A:也許?錯,一直都在總徵收範圍內。

    Q:但是因為在2008年之前都沒有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所以原本是可以不用被徵收的,但是在群創提出更多的土地需求所以在2008的規劃中就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必須被強制徵收是這樣嗎?
    A:錯,二者都會被徵收!(參見文章編號: 21008541)

    Q:也就是說縣政府直接至自救會會長家說明.並不是正式公開說明會
    這並不代表5公頃的人都知道?
    A:錯,苗栗縣工商發展處處長姜松茂曾至自救會會長家中拜訪(多少次我不清楚),也曾派規劃公司(長豐副理)到場與反對者溝通(多少次我也不清楚)!自救會會長家只是個集合地點,並非只是跟會長本人說明而已。

    Q:縣政府以98%和開了許多說明會來回應自救會和縣政府.是在對抗不同時間的問題不知這樣解讀對嗎?
    A:錯,正式的說明會都是法定會議,參加者不是一般大眾,就是全部地主。而非正式的私下溝通活動,則是大都針對自救會進行的(縣政府早就知道那群民眾抗議不斷)。

  50. 這幾天我在想是不是甚麼東西都能夠用金錢來衡量,結果答案是幾乎是!
    這樣的答案想必有人又要罵我唯利是圖,只知道錢。其實我是在想金錢到底是甚麼?金錢是交換的媒介。如果金錢不是交換的媒介或是金錢可交換的事物太少,那我想不會有人為了撫卹金跳樓。為了撫卹金跳樓是唯利是圖只知道錢,還是在某種條件下,當事人覺得可以用生命來換得家人的安頓。這是高尚還是低劣?
    金錢是不確定可交換的利益。我們各有許多所愛,當我們覺得可以用某個所愛去換得別的更愛時,便可能交換,而金錢不過是其間的媒介,事實上我們是以所愛換所愛。所以金錢是不確定可交換的所愛,這個時候要去指摘的就不是金錢本身了。只不過金錢所代表的可交換的所愛,有太大的不確定性,無法直接拿來討論,使我們誤以為金錢本身就是標的。所以我們只能呼籲大家不要太低估土地的利益,太高估有限金錢所能交換的所愛。
    希望這樣的詮釋能調和大家在某些觀念上的爭執。

  51. 我的中文不太好,打不了太多字。看了大家這麼多意見,大埔人網友條理分明的解釋,讓我客觀的了解很多實情,我很佩服你有這麼大的耐心可以跟各種情緒溝通。如大埔人網友所言,惡法亦法,整件事情應該秉公處理,如有違法、濫權的事蹟,台灣應該還是個法治的國家吧? 整件事情演變至今,最後就是在打爛仗,一會兒挖劉政鴻的糞,一會兒又唱起高調要環保。如果真的要幫那些農民,應該拿出真正有效的法律程序去幫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把這樣的輿論風暴擴大。

  52. Q: 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你為何不拒搭乘呢?當你開車時,為何沒有拒駛在一般道路、國道呢?你怎麼沒有拒絕進入公園綠地呢?上述公共建設土地都是強制徵收而來的,平常你在享受強制徵收的成果時,你怎麼沒有上台北抗議呢?

    A: 因為這些土地上面真的變成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和一般道路、國道,而不是荒地或被財團拿去變成建地或炒地皮。而且這些最後是成為公共財產,並且徵收前就已經擬定好計畫並有完整評估,絕非是先徵收再決定開發計畫!

    竹南科學園區原本的基地,大部分都是閒置的情況下,就要擴大徵收,恐怕只是創造更多的荒地,過了一段時間後,就變成「美和市」那種建地了!更遑論還有銅鑼廣達兩百多公頃的閒置土地。群創已經表達不需要的立場,也就是說原本強制徵收的理由已經不存在,要強制民眾讓出財產的正當性也已經不存在!除非有其他廠家提出確實建廠計畫,重新規劃徵收對象,否則絕無理由先徵收,但是又不能保證一定有廠商進駐,而不是銅鑼第二!

  53. 1.會議召開有幾次(有些會議是縣政府直接至自救會會長家中拜訪的,可能沒有被記載下來),可以去苗栗縣政府網站查詢看看,或直接請求縣政府公佈明細。
    .

    關於第一點,從縣府召開協調說明會的次數可以看出主事者口出的盡全力溝通的誠意和是否合乎程序正義。據自救會的說法,好像2008年的擴大徵地過程多數是在黑箱作業中完成,那縣政府在2008年以後究竟辦理幾次說明會就很重要。我試去苗栗縣政府網站搜尋,不過不得要領,能否請您指教如何取得?

    也就是說縣政府直接至自救會會長家說明.並不是正式公開說明會
    這並不代表5公頃的人都知道
    所以這5公頃的人意見被納入98%外.變成反對的2%.(黑箱)
    所以自救會以不知情來訴求.
    縣政府以98%和開了許多說明會來回應
    自救會和縣政府.是在對抗不同時間的問題
    不知這樣解讀對嗎

  54. Q:竹南基地徵收案早在傅學鵬擔任縣長時代就已經開始規劃,當時規劃面積為23公頃?
    A:錯,本徵收案在何縣長時期被阻攔(後來才有銅鑼園區的誕生),在傅縣長第二任時才對地主召開說明會,當時徵收面積高達300多公頃,範圍(大埔自救會接受「新頭殼」電視節目訪問時所拿版本)為往公義路西側延伸並跨越北二高(未包括竹南工業區),但因公義路以西反對人數眾多,以致遲遲未在傅縣長任內完成徵收,直到劉縣長上任後,在顧及開發時效下才毅然決然將公義路以西範圍剔除(該區域的農地從此一落千丈,乏人問津),直到第二任才定案並實施。

    Q:這24戶也許原來就在整個徵收範圍內但是因為在2008年之前都沒有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所以原本是可以不用被徵收的但是在群創提出更多的土地需求所以在2008的規劃中就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
    必須被強制徵收是這樣嗎?
    A:參見文章編號: 20997350

  55. To大埔人

    感謝提供資訊
    現在可以確定的是2008年1月時的規劃仍是專用區有23公頃
    幾個月之後才變成28公頃
    那這24戶是否原來不用被徵收
    (不管是否在整個徵收範圍內)
    但是在2008年5月的新擬定規劃中
    才變成要強制被徵收的

    因為我在觀察這整件事的過程中
    感覺自救會的說法是
    2008年之前縣政府的規劃和處理過程
    爭議性並不大
    是在2008年擴大徵收後才衍生如此多爭議的

  56. To旁觀者:

    關於您所提第二個問題,我找到證據了:

    1.九十七年一月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書P8-4:「(五)本次因應原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用地需求所擴大劃設之園區事業專用區,主要作為高科技產業從事研究與生產,面積合計23.14 公頃,佔本次擴大部分之15.01%」。

    2.九十七年五月擬定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書P8-4:「(五)本次因應原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用地需求所擴大劃設之園區事業專用區,主要作為高科技產業從事研究與生產,集中規畫為一處,面積合計27.98 公頃,佔本次擴大部分之18.15%」。

  57. TO大埔人:

    關於第一點,從縣府召開協調說明會的次數可以看出主事者口出的盡全力溝通的誠意和是否合乎程序正義。據自救會的說法,好像2008年的擴大徵地過程多數是在黑箱作業中完成,那縣政府在2008年以後究竟辦理幾次說明會就很重要。我試去苗栗縣政府網站搜尋,不過不得要領,能否請您指教如何取得?

    至於第二點,您的說法和苦勞網的報導有點出入:
    ================================================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2892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徵收案早在傅學鵬擔任縣長時代就已經開始規劃,當時規劃面積為23公頃,都是單純的田地,並沒有住家,雖然徵收價格很低,民眾也只得默默接受。竹南大埔自救會葉秀桃表示,剩餘約5公頃的土地,由於上面有住家,當時的縣政府不願意把農民趕走,因此在原本的規劃中就沒有列入主計劃的範圍。

    直到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光電看上了這5公頃農地,在96年12月10日,向縣政府提出一份「投資意向書」 ,表示目前園區計劃中的23公頃土地不孚使用,如果政府能提供約30公頃之土地,將會考慮進駐設廠。

    苗栗縣都市計劃委員會於是在97年2月1日審議通過變更案,然後在97年4月15日送內政部審議。在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第687次會議紀錄中,縣府表示,「群創公司既表達設廠意願」,將「儘可能將園區事業專用區予以集中配置調整為27.98公頃」,擺明了是為了群創公司的需要而變更徵收範圍。
    ============================================
    我試著如此理解,請問您看對不對
    這24戶也許原來就在整個徵收範圍內
    但是因為在2008年之前都沒有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
    所以原本是可以不用被徵收的
    但是在群創提出更多的土地需求
    所以在2008的規劃中就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
    必須被強制徵收
    是這樣嗎?

  58. To旁觀者:
    1.會議召開有幾次(有些會議是縣政府直接至自救會會長家中拜訪的,可能沒有被記載下來),可以去苗栗縣政府網站查詢看看,或直接請求縣政府公佈明細。

    2.這24戶原本就在整個徵收範圍內,唯一差別在於有沒有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如此而已(其他說明詳見之前所述),閣下可向苗栗縣政府求證!
    雖然向苗栗縣政府求證才是最準確的,不過,這倒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方法。園區事業專用區無論規劃為23公頃或28公頃,皆是做為園區廠商設廠之用,換言之,並沒有抵價地在該範圍內,既然抵價地在園區事業專用區,又是區段徵收方式徵收,就表示總徵收面積絕對超過園區事業專用區的面積大小!!!

  59. 我對相關的討論有興趣
    但所知有限
    有幾點疑問不知各位能否幫忙解答

    1.據大埔人所言,整個徵地案自始至今都是區段徵收?縣政府至今,總共和地主們開過幾次說明/協調會?其中於2008年4月以後召開的會有幾次?

    2.據報載,此次徵地爭議最大的地方,在於2008年縣政府把徵地範圍從原先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目前24戶農戶們就是在這次擴大徵地時被劃進去的。但是大埔人卻說,這24戶原本就在徵收範圍內,和2008年的擴大徵地規劃無關。請問哪種說法才是對的?

  6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華視新聞 2010/07/01

    前陣子新聞媒體報導高雄市警方逮到了一名偷蛋糕的中年失業街友,一般人看到街友落魄的樣子多少都會替他感到難過同情,以為又是經濟不景氣惹的禍!然而,在警方一查之下發現,這個44歲的小偷,竟然曾經是沙茶醬始祖,赤牛沙茶醬的小開,身價有三億元,不過卻在短短三年他全都敗光光。華視新聞找到了這個小開,發現他一身酒氣,滿口胡言亂語,當場唱情歌向我們的記者示愛,還出手搶走攝影記者的手鍊,喝醉酒的窘樣,讓人看到都搖頭…。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當我們看到聽到令人義憤填膺、同仇敵愾的畫面、言論時,最好先冷靜思考一個問題,所看到聽到的內容到底是事件的全部,還只是事件的片段呢?

  61. 自救會不實訊息再添一樁(補充說明)!
    房屋自動拆遷期限為今年四月中旬左右,因此在徵收範圍內所看到的拆除房屋,都是屋主配合政府自願拆遷的,而對於逾期需強制拆遷之建築物,縣政府根本尚未行動,因此,何來縣政府派遣怪手強制拆除民宅的畫面呢?

  62. Q:只要對政商集團如何運作有些基本認識,都不會認為這些徵收案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只要對別人還有點同理心,就會對這些徵收案件感到義憤填膺?只要一個人心中還能存在一絲良知,就不會認為這些徵收案還有正義可言?
    A:您的意思是說為了抵抗政商集團的運作,就可以不實言論誤導輿論嗎,是這樣嗎?你們這些所謂正義之士為何對自救會的是是而非言論充耳不聞呢?真正的正義之士應該是在中立客觀的立場,縣政府或自救會無論哪一方只要有不實不法之處,皆應同等撻伐同聲譴責才對不是嗎?已預設立場稱得上客觀嗎?這跟選舉只選顏色,無論是非又有何不同?

    Q:我要去台北了,我要讓政府知道,生活在這個島嶼上的不是只有作面板的,我就是想要這塊土地乾淨,充滿清新的空氣,種出安全的西瓜?
    A:這個島嶼不是只有作面板的?請問你的電腦電視螢幕是LCD、CRT,還是西瓜皮做的。你說就是想要這塊土地乾淨,充滿清新的空氣,那請問你去台北是用走路的嗎?你用電腦在討論區上留言,難道就沒有消耗能源、產生二氧化碳嗎?這個島嶼只種西瓜能養活兩千三百萬人口嗎?你天天吃西瓜都不膩嗎?這個島嶼只有西瓜最重要是這樣子的嗎?
    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你為何不拒搭乘呢?當你開車時,為何沒有拒駛在一般道路、國道呢?你怎麼沒有拒絕進入公園綠地呢?上述公共建設土地都是強制徵收而來的,平常你在享受強制徵收的成果時,你怎麼沒有上台北抗議呢?

  63. 行動才是最重要的,出發!

    我要去台北了,我要讓政府知道,生活在這個島嶼上的不是只有作面板的,也不是只有政治人物,我要出發去台北,告訴政府,我就是想要這塊土地乾淨,充滿清新的空氣,種出安全的西瓜。

    用行動,說明我們自己吧!

  64. 別再為這些支微末節的事與所謂”大埔人”筆鬥了:
    其實,
    只要對政商集團如何運作有些基本認識,都不會認為這些徵收案是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
    只要還有一點獨立思考的能力,就不會認為這個政府是站在對的一方(儘管他口口聲聲說依法行政);
    只要對別人還有點同理心,就會對這些徵收案件感到義憤填膺;
    最起碼,
    只要一個人心中還能存在一絲良知,就不會認為這些徵收案還有正義可言…

    若以上皆非,那就不用跟他吵了……

  65. 自救會不實訊息再添一樁!
    自救會在其FaceBook 裡頭放置了許多民宅被拆毀的畫面,並以聳動的文字泣訴家園被縣政府強制搗毀,但事實上,那些都是98%贊成徵收之地主中,自願配合拆遷,自己派廠商動手拆除的!

    自救會一再以不實言論誤導輿論,如今又以不實畫面對外發布,殊不知已經觸犯詐欺罪!

  66. 自救會除在「新頭殼」節目上使用傅學鵬時期的徵收計劃圖版本外,還對外表示縣政府把地主的抵價地分配在墳墓上,試圖引起外界憤慨,但事實上,該私葬墓地早已規劃為綠地,哪來的規畫為住宅用地,此外,抵價地分配乃先依據地主的意願自由選擇,再抽籤分配之,根本不是隨機抽籤或政府強制指定,自救會一再以不實訊息誤導輿論,居心何在?

  67. Q:自救會使用的徵收計劃圖都是舊的版本,的確很奇怪,也希望麻煩自救會的人員到一些竹南頭份賣’預售屋’的招待館詢問,或是上內政部網站查( 都委).這是很好查的?
    A:苗栗縣政府在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於竹南運動公園三樓禮堂舉行區段徵收說明會,該說明會是以掛號通知地主開會(只有地主才能參加),除會議通知外,還隨函附上協議價購與區段徵收說明會冊子,裡頭除有細部規劃圖外,連徵收補償之依據法規、抵價地申請程序等裡頭都有陳述,自救會除用舊的版本公布於電視媒體外,還對外宣稱完全不知補償依據,真不知其心態?

    自救會也一再否認縣政府舉辦很多場次說明會與公聽會一事,宣稱完全沒有收到通知,既然如此的話,自救會還能參加該區段徵收說明會,還在該會議中公開表示完全不知徵收案一事,當場就被縣政府人員反嗆,既然不知情,為何還三番兩次前往縣政府議論呢?

  68. 這個kpHung寫的一點還不錯.如果來投資苗栗的都是’大鯨魚’,那什麼投資才不是大鯨魚?

  69. 回大埔人;
    自救會使用的徵收計劃圖都是舊的版本,的確很奇怪.也希望麻煩自救會的人員到一些竹南頭份賣’預售屋’的招待館詢問,或是上內政部網站查( 都委).這是很好查的.

  70. Q:看到”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才覺得有足夠的事證來做判斷?
    A:諸位先進可以試想一下,如果『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一文不是事實,自救會會悶不坑聲嗎?該民意代表會毫無反應嗎?若有半點虛假,自救會會甘願放棄這千載難逢的反擊武器嗎?

    Q:這幾天我也在等待是否有有新的事證出現,但都沒看到?
    A:(大埔人 on 七月 8th, 2010 9:51 上午)一文中每一項皆為我個人自認為似乎為是是而非的言論,故才斗膽提出個人拙見,以供輿論評斷!若所言有誤,為何自救會沒有反駁呢?

    Q:對我來說關鍵性的差別在於,原徵收地並非由23公頃擴編為28公頃,而是原本都在重劃徵收範圍內?
    A:自救會一直對外宣稱原本只徵收23公頃,因新奇美要求而改徵收28公頃,新聞媒體報導前也未經查證,使得一堆像澎湖小雲雀這種不知真相下就同仇敵愾加入撻伐縣政府行列的人,也因此,我才覺得有必要以正視聽。

    Q:我不確知自救會成員土地的位置?
    A:這個討論區並沒有充分支援HTML,使得竹南特定區徵收案規劃圖無法顯示,故閣下可上Mobil01網檢視;圖內位於中間約正下方那一塊直立矩形大方塊,就是28公頃園區事業專用區用地(也就是大部分自救會成員的住處),在此一題的是,自救會在「新頭殼」節目上所使用的徵收計劃圖是傅學鵬時期的版本,與定案版無論在範圍或規劃內容上都有極大差異,實在不知道是真的弄錯,還是故意誤導外界!

    Q:在義憤填膺之後發現自己被唬弄了,一時之間或許不容易轉彎,但討論事情畢竟要根據事實,才會有共同的基礎?
    A:感謝您的深明大義,許多正義之士在不明真相下為自救會辯護乃人之常情,因為看著電視媒體上怪手、員警剷除農田的畫面,加上聳動的新聞標題與自救會高喊我們要家、我們要土地、我們不要錢下,確實很容易讓人義憤填膺。然而,當這些正義之士在得知抗爭真相與其言論不實後,卻沒有以同樣的正義之心反過來譴責自救會誤導輿論…。

  71. 大埔事件上媒體之後,在網路上看了許久的文章,但始終覺得雙方都並未提供足夠的說明,來支持自己的正當性。直到幾天前看到”大埔人”的”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才覺得有足夠的事證來做判斷。這幾天我也在等待是否有有新的事證出現,但都沒看到,在現有事證下我選擇接受”大埔人”的說法。
    對我來說關鍵性的差別在於,原徵收地並非由23公頃擴編為28公頃,而是原本都在重劃徵收範圍內,只是區劃由住宅區(?我不確知自救會成員土地的位置)變成園區專區,其間的差別”大埔人”的文章中已有說明。
    個人覺得自己的價值觀,與在這裡支持農民的網友是一致的,但大埔人提供的資訊能說明徵收本身的正當性,這與我的價值觀並不衝突。或許苗栗縣政府在其他案子上有弊;或許苗栗縣長在其他案子上有弊;台灣的土地重劃徵收確實太浮濫,將來必會造成一堆蚊子重劃區,蚊子工業區;或許農再確實會有不小潛在的弊端。但這些都已與大埔案不相干,我支持把大埔案的議題與其他議題分開,甚至我認為大埔案反而會混淆717的訴求。
    在義憤填膺之後發現自己被唬弄了,一時之間或許不容易轉彎,但討論事情畢竟要根據事實,才會有共同的基礎。希望這件事能讓社會更成熟,更能理性討論。而對被冤屈的人也應該還他公道,或許事件沉澱之後大家應該說”劉縣長,我們錯怪你了”(但僅限於這個事件,其他則再論)
    當然我也還在等待新的事證。

  72. TO kpHung on 大大
    麻煩跟我說一下有什麼公司不是”大鯨魚”鹽酥雞攤嗎?
    這點我沒意見,也同意弱勢者要對抗惡勢力.我只是針對公共議題的討論態度提出個人淺見

  73. 關於公共議題的討論,一但開始扣帽子時,就表示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的立論何在,工業區開發填飽大政客、大財團的口袋,農再餵飽小政客、小樁腳,這樣的指控最簡單,卻也最不負責任,同時是對公共討論最大的傷害

    小時候常聽媽媽罵我們青番,現在終於弄懂了媽媽的話

  74. 有理說不清大大,麻煩跟我說一下有什麼公司不是”大鯨魚”
    鹽酥雞攤嗎?

  75. to 竹南人
    你說:我不懂有何切割的必要?
    工業區開發填飽大政客、大財團的口袋
    農再餵飽小政客、小樁腳
    一個是鯨吞,一個是蠶食
    這樣地串連合情合理,唯有串連團結才有可能對抗這些大鯨魚

    最好你不要有親戚朋友在工業區工作,你從來不用工業區生產出來的產品,這些話你最好理直氣壯的去跟申請農再計畫的社區講.不要只坐在電腦前熱血沸騰,自許正義之士,將農村議題簡化成非黑即白,暸嗎?

  76. 大埔人:

    容我再指出一次你對人性簡化理解的盲點,指出你是在醜化農民,指出你對農民完全的不理解。

    你要去理解以下幾點完全不衝突:

    1.公民/農民對農田有感情。
    2.法律強迫一定會被徵收,公民/農民只好努力爭取更好的徵收條件,在兩種徵收條件的兩害中,簽選其一。
    3.公民/農民,因為一定會被徵收,對徵收條件不滿,不願按照縣府命令搬遷。
    4.公民/農民,因為一定會被徵收,對徵收條件不滿,決定拉高抗議目標,針對法律本身提出抗議。
    5.徵收條件豐厚,公民/農民為了農業環境的惡化(中盤商壟斷,被盜竊農業技術,這些即是最小政府的基本功都作不好),和自己子女的未來,願意被徵收。

    以上2,3,4,5,都不會和1.農民和農田有感情抵觸。你為什麼可以一直指控有2, 3的行為,就不是對農田有感情呢?你為什麼可以一直指控有2,3的行為,又宣稱對農田有感情,就被你醜化成掛羊頭賣狗肉呢?

  77. 大埔人:
    Q:不過,他們當中若大多數的地主都像您所說的,為何自救會的訴求當中隻字未提呢?自救會為何還有人在公告期限內去申請配地呢?自救會為何還要向內政部訴願補辦配地申請呢?自救會為何還跟縣政府談條件呢?請您告訴我!!!

    Answer: 你的問題,沒有辦法回答你對農民的醜化扭曲。因為你的問題,我之前已經解答了。你所說的這些公民/農民行為是法律制度induce的行為,法律規定他們只有幾條路走,所以他們不得不在法律規定下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在被法律強迫限定的兩害相權選其輕。裡面有很多地主都先對法律限定的幾條路投降了,不代表法律的規定就是合理的,也不代表投降的人就對農田沒感情。如果可以翻修法律,讓整個程序過程可以根據公益的必要性等等因素的考量更合理,讓農民的聲音有更多的重量,有更多選擇,讓這些都制訂在修法的法律中,你覺得農民會怎麼選擇呢?

  78. To增路人:
    這個例子舉得非常好,恰可用來解釋對土地的情感到底能不能用金錢衡量,可以用來判斷自救會是不是真的我們要家、我們要土地、我們不要錢,還是
    1.土地補償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2.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3.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4.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備註:以上四大訴求皆與願意徵收有100%相關,其中第2、4項與放棄配地資格的自救會成員無關,我實在不懂為何還會納入自救會訴求當中???

  79. 偷懶路過,之前有一個網路流言,

    問在座20多位情侶還有夫妻,我給妳們一筆錢但是你們必須分手

    給你1萬美金分不分….沒有人舉手

    給你10萬美金分不分…..有人議論紛紛了

    給你100萬美金分不分…..有人要舉手了

    給你1000萬美金分不分,已經有人舉手了

    當然舉手的人就被訪問了,她們舉手的原因很簡單,

    因為1000萬美金平分就可以讓對方過更好的生活,

    雖然很殘忍,但是指細想想,人性不就是這樣子嗎~~~??

    所以愛情是可以被金錢衡量的,感情也是,親情也不過如此,

    所以我才會說很多仁義道德是利益(利益不一定是金錢)下的產物。

  80. Q:(有理說不清)你的立論很清晰,也很佩服你勇於提出不一樣看法的勇氣?
    A:感謝您的認同,我只是盡我所能就所了解部分加以闡述而已,不一定都正確!

    Q:(有理說不清)建議小編是否考慮一下將大埔與灣寶的文章與農村再生條例專題分開?(竹南人)我不懂有何切割的必要?
    A:還記得我一再重申的話嗎?無論是大埔或灣寶徵收案,真正有權贊成或反對者唯有地主本身,因為只有地主在承擔地方未來發展的好壞後果,外人僅能提供意見而已!!!

    Q:(增路人)我個人認為,比較有機會的解決方式是,補件辦理?
    A:我已經說過,自救會欲以司法或抗爭方式請求爭取抵價地配地權利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此縣政府不但違法,也嚴重影響98%地主的配地權益!其實,爭取補償條件與申請配地程序可以同時進行,並不相違背的,只怪少數地主誤信民意代表之言,欲哭無淚。

    Q:(kpHung)大埔自救會一直說不知道家要被徵收了….擴增這事,我5年前就知道了,他們還不知道…滿奇怪的?
    A:終於有人跳出來協助講真相了!此外,自救會口口聲聲說97年4月才知道要被徵收,既然如此,為何自救會會在97/6/3 成立呢?

    Q:(zachary)被法律制度induce出來討價還價的行為,和愛護自己的農田和自己的農田有感情,這兩者間當然可以共存,就我對抗爭農民的瞭解,他們兩者都有?
    A:我並沒有說沒有啊,你可以看看我之前答覆竹南人的內容!

    Q:(zachary)你罵他們掛羊頭賣狗肉,是對人性有過度簡化的理解,而且是藉著簡化理解,醜化扭曲他們?
    A:難道唯有2%的人對農地有情感,98%的人就沒有嗎?再者,用掛羊頭賣狗肉的字眼或許難聽了些,不過,他們當中若大多數的地主都像您所說的,為何自救會的訴求當中隻字未提呢?.自救會為何還有人在公告期限內去申請配地呢?自救會為何還要向內政部訴願補辦配地申請呢?自救會為何還跟縣政府談條件呢?請您告訴我!!!

  81. 大埔人:

    我想你把人性簡化了。被法律制度induce出來討價還價的行為,和愛護自己的農田和自己的農田有感情,這兩者間當然可以共存,就我對抗爭農民的瞭解,他們兩者都有。

    如果法律規定下,你不能保住有感情的農田,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在法律規定的幾條路上討價還價,可是當你有機會訴求法律本身的惡質的時候,有機會翻修法律的時候,你回來用原本對農田情感的訴求,去抗議整個法律,這兩者一點都不衝突!!!

    你罵他們掛羊頭賣狗肉,是對人性有過度簡化的理解,而且是藉著簡化理解,醜化扭曲他們。

  82. Q:問題在於被徵地的農民/公民之所以會開始計較被徵收後的價格和配地條件,本身就是法律制度induce出來的?
    A:我完全認同先進所言!

    Q:站在惡法亦法、依法行政的角度,嘲笑農民/公民的世俗討價還價行為,根本上忽略了問題的始作俑者在法律?
    A:我很感謝這位先進也終於了解自救會其實是在為自己爭取更高權益,不過,我並沒有嘲笑他們,我不知道你為何對我的言論會有如此離譜的錯覺,以下是我曾回覆竹南人的部分內容:「你終於承認他們的訴求是在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而不是純粹愛家愛鄉愛土,不愛錢,有你這句話就夠了!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天經地義,但掛羊頭賣狗肉就不夠厚道」。

    Q:這次北上凱道的抗議事件,核心焦點本來就在抗議徵收惡法?
    A:我還是那句話,法本身並沒有善惡之分,善惡來自於利害關係人的自身感受!此外,我由衷希望您能看看我之前對徐教授要求修法的拙見(大埔人 on 七月 14th, 2010 12:34 上午/第五點 ),我不反對修法,法律本來就應該順著時空變遷而逐步調整,在此我想要強調的只是,這個世界上不會有柏拉圖式的法規存在,因為無論立法或修法者,都只是人不是神(況且所謂的不公不義不合理都是主觀認定,沒有標準可循)!!!

  83. Q:你所謂清流之言,我認為薄弱言論,恐怕經不起網友連番考驗?
    A:我可沒說我的言論乃清流之言,在發表言論之前,就已預知會被所謂正義之士攻訐,我能諒解,畢竟人們常基於同情心,總是會站在弱勢者這一邊!
    拔刀相助固然可敬,但吾人常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就自救會抗爭一事而言,正義之士已經了解事件真相始末與足夠知識辨別是非了嗎?像您說持分農地者就是人頭一事,就是知識不足,而說只徵收28公頃一事就代表沒有了解真相。
    至於能不能經得起網友連番考驗?多謝您的關心,那是我個人的事吧!如果您覺得我在胡說八道,擾亂視聽,歡迎轉寄,好讓更多網友撻伐我(或瞭解更多事件真相)!

    Q:再論”你有你的思維認知與價值觀,但社會是多樣的,並非每個人都跟你一樣,完全以錢看世界?”
    A:你都已經說社會是多樣的,既然如此,難道彎寶農民反對理由就只有愛鄉土如此唯一而已嗎?你做過調查了嗎?還是只是你的臆測而已。
    要診斷自救會對外的訴求是否為其內心真正訴求,有一個辦法,那就是以目前的徵收條件做一次全部地主公投,再把徵收條件大幅提高(例如農地徵收價格由1.3萬元/坪提高到13萬元/坪),然後再做一次全部地主公投,從兩次公投贊成與否比例之差異大小就可明瞭到底是不是在掛羊頭賣狗肉!
    灣寶自救會就跟大埔自救會一樣,對外界當然只能說一些能引起輿論憤慨與憐憫的話語,這是人之常情,可以想像!
    而我說主因之一一詞你卻解讀成唯一,我不曉得是我的國文造詣太差,還是你的數學分數(幾分之幾)沒學好,希望您回去請益數學老師再來教導我。

    Q:可見你真的很不了解苗栗?請您將心比心, 遠離家園的痛, 不是金錢可以收買的?客家人有客家人對土地的固執, 所以我才會猜想你應該不是當地人吧?
    A:我在大埔土生土長至今逾四十年,我會不了解大埔?對大埔地區而言,我不敢自誇100%熟悉地理人文,但絕對有100%的自信勝過先進您!
    此外,遠離家園的痛?這未免也太嚴重太悲情了吧!竹南頭份市區不能住人嗎?大埔周遭沒被徵收的地區不能住人嗎?還是如某位自救會成員所言,只有園區事業專用區(28公頃)才能住人,是這樣嗎?若拆遷就叫遠離家園的痛的話,那98%中拆遷家園的地主就不痛嗎?不是金錢可以收買的?那為何自救會以公告地價加七成做為訴求呢(這個問題竹南人已經百口莫辯了,你想當下一位嗎)?客家人有客家人對土地的固執?客家人對土地有執著,難道同樣住在大埔的閩南人就沒有嗎?對土地有無執著是以省籍判斷的嗎?請問你在大埔住多少年?你跟我一樣認識自救會的成員嗎?

  84. To大埔人:

    我不懷疑農民/公民在這整個徵地過程中,為了自己利益的討價還價行為。問題在於,被徵地的農民/公民之所以會開始計較被徵收後的價格和配地條件,出現這種被嘲笑的討價還價的市儈俗世行為,本身就是法律制度induce出來的。

    當法律告訴你,你只有幾條路的時候,不然你會死更慘的時候,你就被限制在那幾條路中討價還價,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對一般公民來說,要衝撞整個法律對這幾條路預先設定,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站在惡法亦法、依法行政的角度,嘲笑農民/公民的世俗討價還價行為,根本上忽略了問題的始作俑者在法律,還有不惜大幅推動惡法,以從中牟利的官商勾結。

    依法行政個屁,惡法違背憲法的基本權利概念時,官員當然可以為了保護人民,技巧地迴避不去推動和該法律相關的政策。為了有利可圖,大幅徹底地執行惡法,再嘲笑農民/公民被惡法induce的行為,真是shame on the gov’t。

    這次北上凱道的抗議事件,核心焦點本來就在抗議徵收惡法。

  85. 我是頭份人是一個技術員,養兩個小孩,一個家庭,什麼農村再生,環境離我太遠…我沒哪樣高超的情操,所考慮的只能是當前的現實.
    大埔自救會,說到底只是”錢”的問題,沒這麼大題目,只是要錢而已..
    我去參加過一次說明會(無聊去的),縣政府人還沒說,抗議的地主就只會針對”徵收”的地價做文章而已.什麼不公阿..等等的…就結束了..這不是錢而已嗎?那個配地能有更多,這我了的,我親戚在新竹金山街之前
    也是這樣,阿那之前幹麻不去選配地阿,現在才在說.
    那個”對土地的情感,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也不要用錢汙辱他們”,如果你去參加過你就不會說這話了,當然或許”某”些沒有經濟壓力的政客,教授擁有崇高的理想,這就不是我這種被現實溫飽又要照顧小孩的父親能體會的了.
    我當然是希望能竹南園區擴增,這代表人口能增加,地區能更繁榮,能有更多的工作權,最好友達也來設廠,這樣我不用轉公司了, 只是友達很大,大家又要說大鯨魚來了,欺負我們鄉下人…這樣不好,那就台積電來好了,挖..台積電也很大…那請問要誰來設廠,我才有工作好做..拜託大家告訴我…
    大埔自救會一直說,我都不知道我家要被徵收了….擴增這事,我5年前就知道了,他們還不知道…滿奇怪的,都會上網路搞這站了,還不知道這事喔…就為了群創多要5公頃等等的..這地有很大嗎?我還覺得不夠,最好公司來越多越好..”糟蹋的農夫們”的心血”,是阿,記得有什麼粒粒皆辛苦的.毀損的確不好,不過那邊不就早就不能耕種了嗎?所以反正先貪小便宜一下也無所謂,對吧,我也會這樣的,所以我能體諒,我就種了不少菜在我家前面的馬路上.
    拜託替農民發聲,也替我這種技術員發聲吧.

  86. 再問幾個問題~~~~
    1.如果政府有公告拆除時間,農名不願意配合,然後導致徵收速度變慢,請問政府虧損要算誰的,

    2.關於經濟方面你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

    但是我還是要繼續問,我們國家是否要具續務農,每公頃年經濟效益約20萬,真的是比一個工程師的薪水還低,然後我國家出口大幅衰退,搞的大家只能像東南亞一樣生活,然後一堆台勞,然後再來談仁義道德,說政府都不做事情之纇的。

    已上還會有人說到時候被中國大陸封鎖的時候,人民不就餓死了,但是如果我們用我們的電子科技,經濟實力,讓大陸不敢封鎖,甚至封鎖打陸,這樣子不是比一堆人種田還來的實在。

    3.農民對於自己選擇的路為什麼不敢面對,口口聲聲說要換錢,換錢給他了他也不要,換地也超過時間,面對不懂法律的人,可以同情,尋求其它解決之道,但是不可以濫情。

    我個人認為,比較有機會的解決方式是,補件辦理…。

  87. 考慮一下將大埔,灣寶的文章,農村再生條例專題分開,硬要牽扯一起…
    感覺莫名奇妙..

  88. 我不懂有何切割的必要?
    工業區開發填飽大政客、大財團的口袋
    農再餵飽小政客、小樁腳
    一個是鯨吞,一個是蠶食
    這樣地串連合情合理,唯有串連團結才有可能對抗這些大鯨魚

  89. 建議小編是否考慮一下將大埔與灣寶的文章與農村再生條例專題分開,因為兩者完全不同,可能會一再造成不了解者的誤解.當然還是尊重小編的處理啦.感恩

  90. 實在搞不懂大埔這件事跟農村再生有什麼關係,似乎只要關心農民就可以將所有事混淆一通,也不用去讀法條,不用關心事情始末,反正人云亦云,理不直氣倒很壯.大埔人寫了那麼多,也不仔細看其中的邏輯,反正只要不完全站在自救會這邊,就是劉政鴻跟財團的幫兇,帽子就一頂頂的往他頭上戴,看來我們離理性討論的公民社會還遠的很.大埔人加油,你的立論很清晰,也很佩服你勇於提出不一樣看法的勇氣

  91. A:很多人是因為政府不徵收他們土地而抗爭?有看沒有懂!

    可見你真的很不了解苗栗, 苗栗是人口外移鄉村, 很多地方抗議的反而不是像自救會這樣愛鄉土的人, 而是想爭取土地徵求以求解套的共同持有人

    也就是您說的:”唯有如此,農地持分人才能擺脫世世代代看得到吃不到的夢靨!” 他們都不是在鄉村居住的當地人, 而是早已遠離家園另有居所的外地人了. 相較於自救會成員, 他們的土地不能自由買賣, 當然就會有不同立場.

    我相信您的說法是有說服力的, 對於土地不能買賣想解套的共同持有人. 如果今天我的土地是共同持有而得以被徵收套現, 而我又沒有被趕離家園, 根本就住在外地,我當然贊成.

    但請您將心比心, 遠離家園的痛, 不是金錢可以收買的. 客家人有客家人對土地的固執, 所以我才會猜想你應該不是當地人吧.

    這是很簡單的同理心, 我想也沒有什麼好辯的. 就像院長堅信台大研究出海豚會轉彎的事一樣. 每個人心中的價值觀不同. 我也很愛錢, 但是我不會想透過剝奪別人的生命財產得到, 對於人權自由民主, 每個人想法也不同.

    您一直在意的是賠償金高低的問題, 您一直說自救會只是愛錢嫌錢少, 但我想您忘記土地價值本來就是取決於買賣雙方的合意, 也就是說我覺得要賣, 土地才會有價值. 不是每個人都想賣地換錢的. 再多的辯論如果您只是假設每個人都想賣地換錢, 賣越高越好, 那只會讓您的說法越來越不通而已. 因為這個價值觀跟小地方 跟大埔 灣寶 相思寮的人們都是不同的

  92. To 大埔人:

    為何不直接先到自救會的臉書網頁去辯論?難道你怕嗎?
    這裡只有少數幾個人有注意看到而已,去自救會臉書網頁,那裡的瀏覽網友比這裡要多得多,你的所謂清流之言才看得到,但是我認為你的薄弱言論,恐怕經不起網友的連番考驗?

  93. 我很期盼自救會成員能親自上陣與我逐一討論我所謂的是是而非言論!

  94. To小編:
    小弟才疏學淺,文筆不佳,還被竹南人指正“主因之一”=完全之意。您若覺得我的拙見具有參考價值,還能登大雅之堂的話,就直接引用無妨,但切莫斷章取義,以致扭曲本意!!!

    備註:我一再重申,立場不同之地主彼此要尊重,我在此發言的目的也只為釐清真相,至於本事件之評價就讓外界去輿論。

  95. Q:你有你的思維認知與價值觀,但社會是多樣的,並非每個人都跟你一樣,完全以錢看世界?
    A:完全以錢看世界?看樣子我的國文造詣太差,原來“主因之一”=完全,感謝您的指正!

    Q:應該用土地面積來看支持比例而不是人頭?
    A:按照市地重劃的規定,贊成與否的比例必須同時看面積比與人數比;此外,我說過N次了,唯有967名地主全面公投才能化解各方的爭論,諸位先進既然這麼懷疑縣政府所公布的數字,那麼你們為何不立即發起地主全面公投,而老是在這抬槓呢(我全力支持地主全面公投)?

    Q:若如大埔人所言, 自救會只愛錢! 那何不請縣政府把他們五公頃剔除在開發面積外呢? 那想配建地的人可以繼續配, 想種田的可以繼續種不是很好嗎?
    A:那何不請縣政府把他們五公頃剔除在開發面積外呢? 你的疑惑很直接,也很正常,但顯然你不清楚嚴重性,土地徵收走到這個地步,若硬要把他們五公頃剔除,等於整個徵收案需全面停擺,重新來過,必須再等相當漫長的一段時間才能再走到目前的整地階段,倘若屆時再有人抗爭,開發時程將一再延宕,甚至走向死亡;非但如此,縣政府不但有舉債利息壓力,還得面臨與開發廠商違約的問題,更嚴重的是縣政府將面臨98%地主的鉅額賠償(請參閱行政法)!!!

    另若自救會既然高喊不要錢,為何還訴求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懇請財團治國先進特別解釋!

    Q:你顯然沒搞懂在鄉下地方, 家族共同持有土地這當然很平常, 幾代下來數百人持有一小塊地, 但這些持有人早已離開家鄉, 他們對土地祖產只有可以分一杯羹的信念. 而不是要守護家園?
    A:我沒搞懂鄉下地方?我在大埔出生長大逾四十年,我會不了解?家族共同持有土地這當然很平常?廢話,這種情況我敢說比諸位更清楚,守護家園?我可沒講這方面的事情,我認為你張冠李戴,請再仔細檢視我的說明後再發言!

    Q:真正想留在祖先土地上的, 是被您偉大縣府糟蹋的農夫們, 他們的田被鏟了, 那種心痛是早已成為都市人的共同持有人不可體會的?
    A:我相信有這種人,但絕對不會是大部分自救會的成員!!!你可以再回頭看看他們的四大訴求,你就會知道我說的到底有無道理。

    Q:所以你常會看到在苗栗地區, 很多人是因為政府不徵收他們土地而抗爭?
    A:很多人是因為政府徵收他們土地而抗爭?有看沒有懂!

    Q:對土地的情感,不能用金錢來衡量,也不要用錢汙辱他們?
    A:對土地的情感能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是每位地主自己主觀的想法,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更沒有對錯之分!此外,您說我用錢汙辱他們?真是天大的冤妄,我還是那句話,煩麻您回頭看看他們的四大訴求再來損我(你非得跟竹南人一樣,辯到最後才免強承認他們的訴求是在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嗎)!

    Q:報導事實衝突始末?
    A:真相雖只有一個,卻只有上帝知道!

  96. Allmelody:

    謝謝你的提醒,我試著請很瞭解來龍去脈的作者寫一篇專題,回應這6個議題,謝謝!

  97. 給小編:
    這個衝突令人感到痛心,這樣的事件一再發生,但是資訊都是零星或激情; 聽到你要寫一些專題報導以正視聽, 感到很高興. 以下6個方向應該是需要的供你作參考. 但願完整報導可以舒緩情緒,讓相關者冷靜的找到解決的可行方案
    1. 報導事實衝突始末
    2. 政府處理的方式及改善的空間
    3. 受徵收戶應有的認知權利與義務
    4. 社會工作者的態度及智慧
    5. 建議短期解決方案( 針對此事件)
    6. 探討並建議長期解決方案( 針對土地使用與徵收程序)

  98. 怎麼沒有團體或新聞媒體敢請群創/新奇美出來說句公道話?

  99. 署名為大埔人的網友稱「一件事件是善是惡,端賴你是受益者還是受害者而定,這個世界就是如此」,倘若如此,如何得出徵地事件「就單純依法行政的觀點,實在也找不出哪裡不對」?

    這裡有幾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署名為大埔人的網友或許是這徵收事件中的受益者。

    第二種可能是,署名為大埔人的網友所謂「認為縣政府在法律上並沒有錯」的說法是無效的,因為對錯端賴各人是受益或受害,法律在這裡並沒有什麼意義。

    第三種可能是,署名為大埔人的網友的一連串質疑其實與追求真相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按照他的說法,就算自救會是掛羊頭賣狗肉,這對自救會來說也沒有什麼不對。所以,署名為大埔人的網友愛批評就批評、愛發表意見就發表意見,大家也看看就好。

  100. 1. 應該用土地面積來看支持比例而不是人頭! 以上辯論大埔人的論點很失焦
    2. 若如大埔人所言, 自救會只愛錢! 那何不請縣政府把他們五公頃剔除在開發面積外呢? 那想配建地的人可以繼續配, 想種田的可以繼續種不是很好嗎?

    顯然事實並非如大埔人所說得這麼簡單. 至於您批評小雲雀笨得可以, 我想您可以收回這句話. 因為你顯然沒搞懂在鄉下地方, 家族共同持有土地這當然很平常, 幾代下來數百人持有一小塊地, 但這些持有人早已離開家鄉, 他們對土地祖產只有可以分一杯羹的信念. 而不是要守護家園.

    真正想留在祖先土地上的, 是被您偉大縣府糟蹋的農夫們, 他們的田被鏟了, 那種心痛是早已成為都市人的共同持有人不可體會的.

    所以你常會看到在苗栗地區, 很多人是因為政府不徵收他們土地而抗爭的! 這就是您所說的”唯有如此,農地持分人才能擺脫世世代代看得到吃不到的夢靨!”

    他們確實才是想分錢的人. 對土地的情感, 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請您一起加入抗議縣府, 請縣府停止開發自救會土地吧, 也不要用錢汙辱他們.

  101. 我是竹南人,但非大埔人,我是男生,你有你的思維認知與價值觀,但社會是多樣的,並非每個人都跟你一樣,完全以錢看世界! 你認定的灣寶有高比例反對的主因只是你的個人的看法。這件事我非財產或經濟上受益者也非受害者,但我卻是大大震撼與傷害我的生命觀及對台灣民主法治的信心。我不想要去對灣寶或大埔居民去多做臆測,我只想去理解、去感受、去關懷、去凝聚起那份難得的向心力與社區情感、生命力,那是我離開南部北上打拼之後,所深深發現北部城鎮都市所缺乏的。就這樣,反正說再多你一時也無法懂~也感謝你對此一議題的付出。

    我也說過,我本來是冷眼旁觀的,但就如你說的,我也提到過,一切關鍵在於一而再、再而三的毀田事件,如果不是那事件,今天不會是這樣的局面!不會讓大眾去重新檢視劉政鴻以往對居民抗爭的處理模式,這局面是他自己啟動,這一啟動已經將分散全省各地的自救會逐漸連結在一起。我要說的是,沉默的力量一旦被喚醒,那力道會讓政客感到懼怕的! 所以請繼續擺爛、繼續強壓弱勢,我會一改以往冷眼旁觀的態度,去追求去支持自己想要的生活並喚醒那些沉睡生命力。

  102. 我問一個問題,如果今天連原本的竹南科學園區都沒有了,小孩生出來不願意務農,跑到外地去工作,人口一直下降,這是大家想要的生活嗎?仁義道德本來就是在茶餘飯後的事情霸了~~~~!!大家先認清楚自己小要的生活是什麼吧~~~~~!!

  103. To竹南人:
    Q;我不是小姐,不過這不重要?
    A:只要是女性,我一律以小姐稱呼,即使你已嫁為人妻亦是如此!

    備註:我也是歐吉尚!

  104. Q:大埔自救會他們的訴求是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沒錯,社會大眾也看得很清楚,不必你一在地強調?
    A:妳終於承認他們的訴求是在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而不是純粹愛家愛鄉愛土,不愛錢,有你這句話就夠了!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天經地義,但掛羊頭賣狗肉就不夠厚道!!

    妳一直納悶為何我不對縣政府所作所為加以評論,道理很簡單,這個徵收案件我從何縣長時期就一直關注至今,整個過程除了一大清早派警員、怪手鏟除農地我比較疑惑不解外,就單純依法行政的觀點,實在也找不出哪裡不對,充其量只能說縣政府整地手法粗暴了些而已。

    我也說過很多次了,一件事件是善是惡,端賴你是受益者還是受害者而定,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動物不是嗎?如果事件原本就對自救會成員有利,他們會站出來替別的受害者聲援嗎?他們還會關心所謂的糧食安全嗎?捫心自問一番吧!

    我一直在重申,98%與2%的地主間彼此應尊重彼此的立場,切莫以是是非非言論誤導輿論,這是我在此發言的唯一目的。

    我也一再說明,我非地政專家,若有不當言論歡迎批評指正,很多說明應該是縣政府分內的事,其實輪不到我在這裡撒野…。

    Q:經濟財富是人們用以生存的一個手段,但並非全部,看到你將所有的東西都轉化成為了錢的思維模式,我只能搖頭再搖頭?
    A:我就知道妳會這會說,妳難道看不懂主因之一的意義嗎?還要我多做解釋嗎?妳不膩我都嫌膩了!我最痛恨的就是別人曲解我的原意!!!

    Q:公投是人民發聲的一個重要管道,但不是等一切都豪奪強取威脅後才動用公投,而是要一開始開發案計畫當初,就訴諸公投?
    A:我完全贊成你的說法,不過,話又說回來,自救會當初為何不提呢?妳自己不也說很早就知道大埔要徵收了,既然如此,為何連妳也隻字未提公投呢???

    Q:康立委事件原委如何我不清楚,但你為何不去思考為何居民會聽康立委的建議呢?而不願相信縣府呢?縣府在面對這樣的誤解時,有派員到現場與康立委辯論釐清真相嗎?
    A:很好,妳也終於承認康立委事件原委如何妳不清楚,我終於等到你說這句話了。

    為何不去思考為何居民會聽康立委的建議呢?我要反問妳,為何98%的地主沒去相信康立委呢?康立委有能耐讓配地資格起死回生嗎?妳怎麼知道縣政府沒有釐清真相呢?妳去查證了嗎?

    此時,妳應該明白你並沒有了解事件始末,或許你也會反駁我也沒有做到,是的,妳我都只是了解片段,然唯有正反雙方不斷辯駁,才能釐清真相,讓外界就像法官一樣,聽取原被告言詞辯論後再做公平審判,名偵探柯南也說—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備註:灣寶社區的一切與竹南徵收案是兩碼子的事,不要混為一談!

  105. 給小編:
    前前後後的回文太過零散,加上我現在時間有限無法更加精確地呈現一些東西,但如小編認為我寫的有足以成文的分享給其他人,小編可以直接擷取成文。

    但從大埔人提出的問題,有很多是農陣的朋友需要思考及投入整理的東西,藉此機會釐清一些疑慮,理解他們的想法,讓廣大觀看的沉默大眾得以判斷,我想對於農再條例的翻案會有一點幫助的。而從這一次,我想農陣及社區大學或許可以推動認識你的農民你的食物生產過程的活動就像主婦聯盟一樣,這長遠的工作或許有利於凝聚農村的力量。

  106. 我說的是灣寶社區。大埔自救會他們的訴求是替自己爭取更多權益沒錯,社會大眾也看得很清楚,不必你一在地強調!! 弱勢者替自己爭取合理權益是正當地,遠比藉此開發來豪奪龐大利益的政客、財團,以及在旁邊等候撿取碎肉的土地禿鷹們來得正當!

    經濟財富是人們用以生存的一個手段,但並非全部,看到你將所有的東西都轉化成為了錢的思維模式,我只能搖頭再搖頭,灣寶社區前前後後包括農田水利單位、文建會、主婦聯盟、荒野、鳥會、農陣、社會學者投入許多心力協助農民發展農村社區意識,主婦聯盟邀集成員前往當地認識當地農民,了解農民的生活,彼此溝通、相互理解、相互幫助加上農民的熱情,才有今天的模樣。你的說法其實是對這些曾經投入這個社區的單位、社團與人的污辱!! 如果這個社區只是單單為了錢,那早就被劉政鴻攻陷! 有時我真為苗栗縣的政客、縣民及投資客感到可憐,凡事向錢看,而忽略了理解、情感背後那強大的凝結力量,忽略了這才是社會永續發展的幸福之道。

    公投是人民發聲的一個重要管道,但不是等一切都豪奪強取威脅後才動用公投,而是要一開始開發案計畫當初,就訴諸公投。如果當初縣府有主動採用此一模式並對反對居民妥善溝通互動,不會有今天的局面。康立委事件原委如何我不清楚,但你為何不去思考為何居民會聽康立委的建議呢?而不願相信縣府呢?縣府在面對這樣的誤解時,有派員到現場與康立委辯論釐清真相嗎?有諄諄引導居民理解縣府的”苦心”嗎? 再次重複我之前說過的,人除了是經濟的動物外,更重要的人是情感互動的動物,用理解關懷才能化解怨恨、對立,也才能輕易破解所謂的有心操作。

    有機會,去灣寶社區走一走,跟社區內的老人、年輕人、孩子聊一聊,看看洪箱、洪江波那份記錄鄉里生態,理解鄉里人文生態的用心,用心記錄那些與他們共同生存在同一社區、同一塊土地上的蟲魚鳥花的變化並與社會大眾分享他們的喜悅,及在被縣府艱困封殺與追殺中所發展出來的樂觀生命力! 這些都是跟錢財完全無關的東西! 他們許多人比我還專業,這些人與人、人與生物、自然的毫無做作的連結就是灣寶最令人著迷的地方,也是社區生命力所在。而很神奇的地方就在這裡,當這個社區的人們不汲汲於營利時,社區的凝結力道就愈大,而這凝結力也替他們帶來細水長流的財富與幸福。我相信來自農村的孩子都知道我在講的是什麼。

    去看看灣寶吧!你會對你的生命有新的體會的,去把你心中最原始的那個小孩喚醒。這個社會人與人、人與自然的情感連結正在被無情地打斷,靜下心來,等你錢賺夠了,或許你會發現原來你並沒有那麼快樂!

    我說得夠多了!另外,我不是小姐,不過這不重要!

  107. Q:盡是對這些已經被追殺到接近懸崖邊緣的無助農民,在旁邊鼓譟質問你們不可以要求保家保土地以外的選項?如果縣政府法規也把這個選項納入,他們會不選嗎?
    A:甚麼叫不可以要求保家保土地以外的選項?請問98%的地主是立委嗎?是政府官員嗎?他們有何能力與權利要求不可有保家保土地以外的選項?現金補償與配地二選一乃區段徵收法定的選項,全國適用,如果你認為還有第三選項且合法下,那就直言啊,我期待中。

    如果縣政府法規也把這個選項納入?縣政府?小姐,土地徵收條例非地方性自治條例,縣政府無權修改!

    Q:我現在時間有限,不然就來發起一個網友上網收集全國各地為何道路會轉彎,為何特定區內有間房子會屹立不搖的照片與真相?
    A:妳只看到現象本身,卻對造成現象背後原因一無所知,道路為何會轉彎?那是因為道路土地取得以一般方式徵收,只要徵收道路用到的土地即可,故可轉彎(重要建築或大勢力協助,否則很難純為地主要求而轉彎)!為何特定區內有間房子會屹立不搖?有兩種情況:

    一是房子雖位於特定區範圍內,但並不代表就一定是會被徵收。以本徵收案為例,請您去仁愛路現場看看兩側房屋密集的地帶,那些被劃為住二的地帶就是被剔除在徵收範圍的!

    二是房屋坐落在徵收範圍,理論上是需拆遷的,但若是合法建築改良物且不想被拆遷時,可以依據「苗栗縣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申請既成建築物基地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審查作業規定」申請房屋保留,但是否真的能夠保留需視有無阻礙都市計劃與該屋主名下全部抵價地面積是否足夠等多項指標衡量方能決定!像位於道路、公園、工業區等預定地上的建築物即使申請建築物保留也是無用的,因為保留會阻礙都市計劃!

    自救會成員的住家就是被劃入園區事業專用區內,所以無法申請保留!自救會宣稱縣政府答應原地原配,還可以將配回土地坐落在居家旁耕種?如果可以這樣的話,我絕對是第一個申請的人,對這一點我覺得果真如此承諾的話,為何自救會不公佈證據呢?再者,並不是名下所有農地轉換成建地後,都可依地主意願分配到房屋四周,原因複雜,請自行看看「苗栗縣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申請既成建築物基地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審查作業規定」。

    自救會之所以反對,乃因為28公頃範圍劃到他們的居家,如果,劃在
    其他地主土地上,他們還會反對嗎?劃到他們家就不公不義,劃到別人家就合情合理,是這樣嗎?還有,如果被劃到就反對,反對就不徵收,試問,徐學者任教的政治大學校地怎麼取得的,他若搭高鐵,高鐵土地如何取得?他開車上國道,土地怎麼來的。大家平常在享受政府強制徵收建設台灣的成果之時,為何沒有替那些犧牲者憐憫呢?遇到公權力對自己不利時,就說政府鴨霸,如此思維,客觀理性嗎?

    我之前就已說過,很多紛爭來自於地主對法規不熟悉、不了解程序、或對縣政府的說明有聽沒有懂或會錯意所致,再者,若要溝通到100%的地主完全明白利弊得失後才能徵收,是件多麼遙不可及的事,試想,連知識份子都搞不懂這當中的錯綜複雜了,還能期望老農理解嗎?自救會在地政學者與法律顧問的撐腰下,仍然對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都分不清,妳說,要溝通到民國幾年呢?這個問題就跟需100%地主同意是一樣的,只能當作是個理想而已!

    我這麼說明,妳可了解一二了!!!

  108. Q:完全團結,要家要土地?
    A:自救會要求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要家要土地?=我們不要錢?連這麼離譜矛盾的等式,妳都仍然堅信他們的動機是來自單純的愛家愛鄉愛土(還是你拉不下臉承認呢)?本人實在甘拜下風,佩服的五體投地!

    Q:如同灣寶社區,這是最令人敬佩與感動的,連你都會起而支持?
    A:小姐,您真的是太無知太天真了(請原諒我的惡言相向),請問您知道後龍科技園區與竹南特定區之徵收方式有何差異嗎?讓我來告訴妳(雖然我知道妳依舊不信),後龍科技園區徵收案取得之土地,由於完全做為公共用途,故以一般徵收方式徵收,也就是公告現值+四成發給現金,別無選擇(也就是沒有配地給地主),這種徵收方式任誰都會抓狂(轉換時空一下,如果我是該地區地主,那妳一定會看到帶頭抗爭的人之一就是我!),故灣寶為何有70%的人反對,這是主因之一,在我告訴妳之前,你可曾深入了解?

    而竹南特定區以區段徵收方式徵收,就像自救會所言,補償金以公告現值發放,對地主確實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問題是他們還有申請配地的選擇(自救會宣稱配地是兩顆爛蘋果二選一?有興趣的話,煩請去請教其他縣市曾被區段徵收的地主或有經驗的地政專家,不是地政學者喔,看看他們會不會認為配地是爛蘋果),如此就完全不受是否加成的影響(這也是為何98%地主選擇配地的主因),如(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一文所言,是他們自己先放棄了配地,然後才來不斷抗爭,要怪誰呢?如果竹南特定區同後龍科技園區徵收案一樣都是以一般徵收方式徵收,那麼100%大埔地主都會抗爭的,七月十七日妳也會在凱道與我相遇的!!!

    另妳說民意代表唆使自救會成員不去申請配地一事為政治議題,不願評論?如果不是事實,為何苗栗縣長的死對頭康世儒沒有提告呢?為何沒有向外界澄清任縣政府污衊呢?苗栗縣政府若沒有證據請問它敢明目張膽指名道姓嗎?若妳依舊不信,可以去問問自救會成員啊(如果他們夠誠實的話),或者也可以問問大埔居民(這是眾所皆知的事情),自救會在不斷抗爭不斷向新聞媒體投訴時,為何對康立委介入此事隻字未提呢?

    徐教授等諸位知名學者在為自救會聲援之前,請問他們事先就已知道(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的內容嗎?還是只看到電視上怪手鏟平稻田一幕,不知頭尾,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呢?

    既然諸位先進自認為對事件始末瞭若指掌,那就鼓勵自救會新增兩項訴求(我全力支持):
    1.967名地主全面公投!
    2.土地徵收條例未修法前(需以徐教授版本拍板定案),停止全省一切土地徵收!

    備註:看樣子無論我所說的是否為真實,您依舊不為所動,依舊不去求證事實,好吧,最好解決的方式就是交給高等行政法院審判吧,在此多說無益!

  109. 完全團結,要家要土地,如同灣寶社區,這是最令人敬佩與感動的,連你都會起而支持,歡迎帶著感動聲源灣寶社區居民,他們很需要你這份支持,七月十七日歡迎親臨凱道對灣寶居民表達敬意,也了解這些種出你平常吃的食物農民的思維與憂心。

    而當面臨選項及其稀少,了解最壞狀況,特別目前法源是以數人頭的方式來決定居民生死的時候,居民想要了解並爭取獲得最大權益損失補償,這是相當合理的。其正當性遠比周遭非受害居民及土地捐客因開發所帶的龐大利益在旁鼓譟指責更站得住腳,如果今天他們評估認為他們的房子農田經過抗爭就可以保下來的話,我想他們會選擇保有土地及家的。

    然而當權力極度不對等下,所造成的精神壓力及對未來生活的恐慌,以及以往數個徵收案政客普遍的信口開河、欺騙行徑所帶來的社會不安全感(包括本案)。在這種恐慌下,要求政府做出最大的補償以為未來生活留後路,我無法理解為何這樣就必須被譴責! 不被尊重?

    特別是這個案子,都委會會通過,劉政鴻所作的三項承諾是關鍵所在。今天這個開發案不是為了教育或國防等公共用途,明顯是為了商業經濟發展,為了方便廠商、政客。他背後的業主不是沒有錢,既然已經做出承諾要跟企業募款,就該想盡辦法,法規不符也要設法突破法規,來消弭這種社會不正義,以他的資源與權力要找到符合法規的辦法並不難,只在於他願不願意!!

    我是不能理解為何你不去質問劉政鴻團隊及其背後要進駐的廠商一起來擔負起政治承諾,早日設法尋求合理的解決,謀求事件最低的影響,這樣對整體發展不是更有助益嗎? 對於土地投資客或是捐客們不是更符合利益嗎?對企業的形象不是大大提昇嗎?

    而盡是對這些已經被追殺到接近懸崖邊緣的無助農民,在旁邊鼓譟質問你們不可以要求保家保土地以外的選項?如果縣政府法規也把這個選項納入,他們會不選嗎? 你看看聰明的劉政鴻,對於文化古窯及他的老家的處理態度就可以得知。我是現在時間有限,不然就來發起一個網友上網收集全國各地為何道路會轉彎,為何特定區內有間房子會屹立不搖的照片與真相!

    我對劉政鴻其實原本也沒多少不好印象,我只在乎一位縣長對於環境及文化有無遠見,其他方面或許很努力,但這方面他是不及格的。最近他又獲得天下的教育力第二名,其中關懷弱勢項目還是第一名,這真是令我膛目結舌!

    住宅的要求各有主觀意見,原住戶認為現在他們住的地方,房子農田所在的地方是最適合居住的,他們希望原地原配,你說其他人(講明就是政客及財團)也希望在這裡,以及其他地主也會有所期待,問題是縣政府有無針對此去做廣泛的溝通?為何傅學鵬可以去溝通,去了解?去讓牽涉私有地的爭議降到最低? 劉政鴻卻硬幹?為何媒體上看到的提到傅學鵬人民眼中話語中都帶著感激,說實在這引起我很大興趣,想要知道兩者差異何在?? 而你要我正面回應,卻對這個計畫變更前後所發生的變化及程序問題採取不聞不問甚至迴避的態度,說這是政府的自由?這其實是不好的心態。哪一天他將你在大埔或是頭份附近的地也劃入,他還是會採取對待大埔農民同樣的自認”有魄力”的手段!他不會因為你曾經發聲支持他就會鳥你。

    這件案子不在全國徵收案例如何如何? 補償多少如何如何?那非常不合理,亟待改善沒錯!!但是,你難道看不出來關鍵在於劉政鴻的為人父母官的態度,從一開始就錯到底嗎? 只是他花錢買來的媒體害了他!讓他以為硬幹這樣做深具魄力,讓他以我讓他們連躺的機會都沒有,我讓古窯連列入古蹟的機會都沒有自豪,媒體也將其捧為有魄力有魅力。卻不去報導高鐵特定區內劉家為何屹立不搖!!有些事情他做得不錯,但在這些事情的處理上真的很糟糕!整個事件彷彿是”國王的新衣”童話故事的翻版。一旦被看清,一旦有人忍不住指出其謬誤,就兵敗如山倒,縱使最後勉強保住,也已對他的政治生涯產生重大影響。

    基於我個人時間關係,以後對於你的疑問不再作長篇大論回覆,這點請見諒

  110. To竹南人:

    Q:我們要家、我們要土地、我們不要錢?
    A:既然自救會高喊不要錢,為何仍要求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為何要求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為何要求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為何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上述訴求都與土地徵收100%有關,既然只要家、只要土地,為何還做出背道而馳的訴求呢?(請妳務必正面回答本題;這是我一直無法理解的地方)

    Q:大埔自救會成員表示:「那時候(傅學鵬縣長時代)的規劃是把所有的住家和農戶閃開,他不要農民搬家,2008年3月為了群創徵地的部份,就變成他(劉政鴻)要把農民全部趕走」?
    A:怎麼規劃是縣政府的考量,我無法回答,我只想讓外界知道,反對者之農地由於皆位於總徵收範圍內,故園區事業專用區無論是規劃為23或28公頃,皆面臨被徵收的命運,唯一不同在於若規劃為23公頃時,地主可能保有合法建築改良物的機會,如此而已!而規劃為28公頃時,則根本沒有選擇是否保留建築物的權利,是非拆不可的(這對屋齡不夠久的建築物確實無法達到100%補償)!

    Q:現在縣府版規劃的工業區那塊地才是最適合區住的?規劃的住宅及商業區根本就不恰當? 不過是點出他對住宅的期望罷了?
    A:最適合區住?對住宅的期望?難道只有他對那塊地有期望,別人對其他地就沒期望?就像您所說的,哪裡適合居住是主觀的想法,既然如此,為何還斬釘截鐵的表示根本就不恰當呢?

    Q:今天財團、政客先依自己的需求,並用促進經濟發展包裝,要說服人民搬離兩三代辛苦建立的家園,要這些人民抽離百年來與土地所建立的連結與情感?
    A:財團、政客是否濫用公權力強制徵收我不清楚,一介草民的我也改變不了你所說的病症。我的焦點是擺在自救會之抗爭果真來自於對農地稻米的熱愛,絕無其他動機嗎(如第一題所示)?如果他們真的100%來自對農地的熱愛,他們的抗爭令人敬佩,而諸位正義之士的拔刀相助更具俠義之風。

    Q:你質疑徐老師的部分,我想徐老師有空也會上來與你耐心對話,他很多是站在呼籲土地徵收法不合時代所需的角度去看事情?
    A:我對他所提的疑問與土地徵收法是否合於時代所需無關。身為一位地政學者,應該站在中立客觀的角度剖析一項政策的利與弊,再讓外界去做評斷,而不是只談弱勢者或觀眾愛聽的一面!
    再者,在電視媒體上看他大聲疾呼未修法前,停止全省一切土地徵收一事,本人大感佩服。台灣的土地徵收是否浮濫、是否成為有權者的魚韌工具我不知,但他可知道停止全省一切土地徵收的後果嗎?停止徵收就能停止不願被徵收地主抗爭是無庸置疑的。但沒有了徵收,就沒有了公共建設,若法規修法成土地徵收都得經過100%地主同意,那麼,永遠都沒有一件徵收案可以成功的,這也是為什麼要用公權力強制徵收的主因。
    若法規原本就規定都得經過100%地主同意,那麼,全台目前所有科學園區都無法誕生;所有高鐵車站及其軌道都無法成行,所有的車用道路無法產生,這一切的一切公共建設將蕩然無存,影響所及,不是任何人能承擔得起的。
    總之,徐學者的高論看似為理想的柏拉圖,實際上根本不可行,若他看到我如此說他,相信他一定會忿忿不平的,沒關係,煩請您轉告他,請他表達我對他四項言論的看法哪裡不妥,歡迎指正!
    此外,既然他呼籲要修法,那就請他提出他認為完美的土地徵收條例版本,我到要看看他的版本是實用派還是象牙塔派(最好請他將他的版本寄送立法院)!

  111. 澎湖小雲雀:

    妳真的笨得可以(請原諒我的憤怒),就是因為無法達到法定分割面積,在不斷向下繼承下,才會一塊農地有很多人共同持有。

    例如,有位老農育有年幼二子且老伴已故,並擁有一塊3分大的農地,老農往生後,其下二子就以相同比例(各50%)共同持有該農地。

    數年後二子長大並各自成家立業,於是興起了分割財產的念頭,但由於分割後每一筆農地僅1.5(=3/2)分,未達到法定分割面積2.5分/筆,因此,礙於法令,是無法如願以償的。

    若該二子各自有一妻2子,兩人相繼過世並辦理財產繼承後,就變成6人共同持有該3分地,以此不斷繼承下,經過數代後就會形成一塊農地多人持有的現象。

    法規之所以規定最小分割面積,其目的在於防止單一筆農地種植面積過小,除避免不利種植與有礙農村景觀外,亦防止有心人士炒作農地!

    農地數人持分不但是台灣的常態,亦是農地持分人心中的痛,因為大多數持分者僅有所有權而無耕種權,這種持分農地很難脫手,平常乏人問津,只有兩種方式可以處分,一是全部持分地主同時願意賣(要全部持分地主願意賣且價錢都可接受是難上加難),二就是政府強制徵收,唯有如此,農地持分人才能擺脫世世代代看得到吃不到的夢靨!

    備註:您對我已有成見,再多解釋都是枉然,煩請向地政事務所或地政士請益!

  112. (續上文)

    最後,一句話送給你也提醒我自己,我同意你說的 知識就是力量 ,知識份子應盡一份心了解來龍去脈,以理性來釐清問題所在。

    但這份力量必須是以關懷及信賴作為其出發的原動力,否則只是流於專業與權力者的暴力。特別人是依賴情感而互動的,面臨爭議,要多花時間來溝通、磨合、以關懷與信賴的心相互理解互動。

    看看國外的例子http://tw.epochtimes.com/9/12/16/128342.htm,再回頭看看台灣,如果今天苗栗縣政府是這樣的作為,竹南、後龍、銅鑼、高鐵特定區等等的爭議不會發生,而相關計畫只會加速不會遲滯,後續不良影響也才會降到最低。

  113. (續上文)
    另外nojustice說”你知道嗎?那塊工業區(化學用料極多,又位處北方上風處又位處高地,如果有任何差錯,整個頭份精華區會是什麼景況你可想而知?”你做如此的回答!! 如同89c51所言,園區現狀就已位於頭份市區北方高處,再多一塊工業地也差不到哪去。這觀念是極端錯誤的,大自然有其可以自淨的能力範圍,生物對有毒物質也有一定可以容忍的範圍,但是卻會透過營養階層的食物網絡造成生物毒物累積放大的效應,新設工業區的環境評估必須將現有工業區的汙染排放納入考量,尤其是牽涉到人民健康安全的風險評估更要處處小心,絕非你們這樣三言兩語輕輕帶過的態度,特別此地附近仍然有很多農田作物,政府如果對廢水空氣汙染物的排放不小心以對,那是會帶來長久永續的災難的。這邊的房價也別想高漲。電子光電業的汙染近年來逐漸浮現,也被檢討,這是一個令人憂心的潛在威脅!

    你質疑徐老師的部分,我想徐老師有空也會上來與你耐心對話,他很多是站在呼籲土地徵收法不合時代所需的角度去看事情。土地徵收是一個開發者及被徵收者兩方絕對權力極度不對等的法律,這樣的法不改絕對在全國各地引來大小不一的抗爭!並對人民帶來一次又一次的重傷害! 而在沒有修改之前,為政者應該要了解其殺傷力,使用上必須極其小心,必須用更大的耐心,以公僕服務的心態來化解對峙。而不是像苗栗縣政府這種傲慢、蠻幹的鴨霸作風,今天發展到這局面,簡單說不過是物理學上的反作用力罷了!

    新奇美(群創)的問題澎湖小雲雀已經回答你了,不再重複。至於說有民代誤導,這屬於政治操作的部分,很無聊,沒有回答的意義!

    我還是沒有採取你喜好的逐條問答的方式,跟你說聲抱歉。

  114. (早上貼的,但一直沒貼成功,沿續上文):
    至於你的問題,我跟你一樣非地政法律專業人士,我也說過此部分已有律師幫忙處理,重複回覆沒有幫助! 關於你對nojustice問題,你可以去參看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119 苦勞網這一篇”惡霸! 政客惡法粗殘徵收誰憐? 大埔老農無語問蒼天”的報導,大部分的疑慮都在此可以獲得解答。

    而nojustice所言:現在縣府版規劃的工業區那塊地才是最適合區住的?規劃的住宅及商業區根本就不恰當? 不過是點出他對住宅的期望罷了!,每個人對適合居住的環境要求有所不同,有人喜歡都市環境,交通要四通八達,離上班地點近一些,周邊有大賣場、小吃等等,最好有大量的車潮與人潮; 有人希望遠離塵囂,住家附近有廣大的綠地、森林,周邊鄰居相互熟悉認識,隨時要散步、散心、聊天都可以,吃的、用的盡可能自給自足。相當地多樣!! 也因此當一個人要買房子與土地建立連結落下根來時,都會依自己的期待標準與現況來找到最合適的地點。

    今天財團、政客先依自己的需求,並用促進經濟發展包裝,要說服人民搬離兩三代辛苦建立的家園,要這些人民抽離百年來與土地所建立的連結與情感,拿到自己認為各方條件都符合的一塊地,來成就政客與財團的希望,是屬於有求於人。理應廣泛深入與這些人民協商,用關懷理解的心,取得人民信賴與同意。這就如房仲的業主看上一塊地想買來蓋房子,地主說他跟這塊地有所感情,不想賣,但房仲業者的業主卻非常想要這塊地。如果你是房仲業者你會如何做??是想盡辦辦法跟地主搏感情互動說明你可以有的利益何在?藉以換取地主的信賴與好感,進而說服地主的疑慮,讓地主願意將其賣給他;還是以威脅、恐嚇、強佔的手段來獲得這塊地?

    但今天政府財團卻便宜行事,連對人民的疑慮溝通、說服及這一個動作都不做,政客們連發揮一下選舉時的柔軟身段,用理解與關懷的心來跟人民搏感情(這一招理應是政客的超級強項才對!)都不做! 而是從一開始就直接便宜行事說你意見表達過了,謝謝你們的反對,但對不起,我已經完成法律應有的程序了,這塊地我要定了!為了我未來的政治前途及財團們的錢途的”大我”,你必須要被犧牲,我對你很優惠了,由不得你們不同意。至於未來你們要落腳何處?生活如何?那就看你們運氣囉!干我政客屁事?這不是我政客可以管的,我只管我的財團業主。

    講白一點,今天為何那麼多政客、財團掀起蓋工業區徵地的熱潮,就是其間的利益太大,為何到處都有抗爭?因為權力極端不對等!抗爭程度則完全視政客是否人民感受而定,人民感到被理解,被關懷,抗爭自然小,事情自然進行順利;相反地,毫無誠意,不願放下身段,沒有同理心,那抗爭通常持續個十年、二十年都不算太長!

  115. 1. 很多是共同持有,否則那麼多「地主」,平均起來根本沒有 0.25 公頃。你說 137 公頃,就算每個地主只拿最小的 0.25 公頃,也只能容納 458 位地主,請解釋為何會有 967 位地主?

    2. 請問現在除了新奇美已經放棄使用該地,還有哪位廠家對此地有意願?你該不會天真認為土地徵收了就一定有廠家來徵詢?那請問為何整個苗栗縣就有數百公頃工業區土地,沒有廠家來進駐?你能保證不會變成荒地或被拿去炒地皮?

    3. 既然你認為未來「可能」會有廠家使用,土地徵收就合理,那你為何不乾脆說強制徵收是對?

  116. Q:你逃避農田多重繼承沒有分割,導致大部分所謂「地主」,只是擁有極少量的持分,並沒有實際耕作,甚至連居住都沒有,只是掛名而已,根本就是人頭戶?
    A:都市計畫外之農地,分割後之每一筆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否則不得分割!因此,農地持分在全台都是普遍的現象(不相信的話回去問問家中長輩有務農者,順便問問持分農地者是不是人頭戶)。

    Q:其他廠家的用地需求就跟新奇美一樣?說不定其他廠家不需要額外五公頃?
    A:我已經說過N遍了,園區事業專用區未來不一定為新奇美使用,再者,誰告訴你28公頃(或23公頃)只能給一家廠商使用呢?

    Q:為了一個不確定性的需求,去剝奪人民權利,這也叫做對?
    A:從頭到尾誰跟妳說強制徵收是對是錯?

    Q:我是來是南部半漁半農的村落,後來移入竹南的人。大埔這地方我去過不少次,這件事在你眼中或許沒甚麼,但看在我們這些出生自農村的人,從小被父母要求不准浪費任何糧食,常常吃過夜菜長大的而言,真是件令我匪夷所思及生氣的事情。
    A:我在大埔土生土長逾40餘載,對徵收範圍內的一切瞭若指掌(科學路徵收時,我全程參予),範圍內逾20公頃的農地都曾由我的粗手代耕過(我的學費就是這樣來的),對糧食的珍惜不亞於各位。

    我為什麼要寫「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就是因為外界只單從電視媒體片面認為自救會是單純因愛家愛鄉愛土所致,才會不惜抗爭,然事實果真如此嗎?

    「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一文乃根據縣政府新聞稿及報紙內容所綜合而出的,即使如此,自救會不會承認,諸位正義之士應該也不會相信,總認為是官商媒體勾結是吧!

    那咱們就以邏輯推理一番吧!自救會若果真單純基於愛家愛鄉愛土抗拒徵收的話,他們應該表現出拒絕任何條件談判,不接受任何妥協,不是嗎?既然如此:

    1.自救會為何還有人在公告期限內去申請配地呢?
    2.自救會為何還要向內政部訴願補辦配地申請呢?
    3.自救會為何還跟縣政府談條件呢?

    (自救會訴求:1.土地補償比照南科中科竹科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徵收辦法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2.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3.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4.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諸位先進看完上述的推理仍然認為他們的動機還如想像中的純樸憨厚嗎?我相信他們之中一定有這種人,不過,應該只是極少數,否則就不會有那三項疑惑!

    我一再重申,立場不同之地主彼此要尊重,我在此發言的目的也只為釐清真相,至於本事件之評價就讓外界去輿論。諸位先進在譴責我之前,仔細思考有沒有道理!

    備註:我若是後龍科技園區的地主,我也會誓死抵抗的(原因待續)。

  117. 大埔人與竹南人:

    您好,我是小地方新聞網的編輯,在閱讀了兩位的留言後,關於苗栗大埔事件,包含區段徵收以及怪手進入民田這些部分,不知道兩位是否有意願寫成完整的文章,讓小地方可以刊登,也可以激起更多討論?

    如果兩位願意賜槁,請寄到dfunnews@gmail.com,十分感謝!

  118. 請問大埔人:要不要順便連同80%都是再生稻的說法都護航一下啊?

  119. 如果你的人頭算法合理的話?

    例如以後要 100 公頃的地,只要花少許錢買下一公頃,然後切割給許多人頭,只要超過剩下 99 公頃的地主人數,政府就可以用一公頃吃下 99 公頃土地?

  120. 竹科竹南基地徵地案 申領抵價地今截止登記

    2009-6-3

    〔記者李信宏/苗栗報導〕縣府推動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案,面臨部分地主抗爭,縣長劉政鴻昨天強調,申請核發抵價地,未來的利益遠高於領錢,提醒尚未申請的近300名地主,今天是公告登記的最後1天,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放補償費,「想後悔都沒機會」。

    新竹科學園區因已飽和,政府在竹南大浦地區規劃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的區段徵收面積約137公頃;縣府地政處表示,共有967名地主,截至昨天只剩不到3分之1的299名地主尚未登記,今天下午5點公告登記截止,15天內發放徵地補償費,逾期未領將逕行提存,預計民國100年完成土地開發。

    劉政鴻說,今天是地主登記申領抵價地的最後1天,請尚未登記的近300名地主把握最後機會,今天登記可以抽籤換地,明天起只能依公告現值領取補償費,且沒有加成;他並說,聽說有部分地方人士鼓吹地主抗爭、不要登記配地,他呼籲地主們不要被有心人誤導,以免未來利益受損,無法補救。

    縣府強調︰換地價值高於補償金

    工商發展處長姜松茂及工策會總幹事李京勳強調,換地比例優於其它縣市的區段徵收案,縣府已盡最大誠意照顧地主,且換地後的買賣價格,絕對高於徵地補償金;縣府提供的抵價地發還比例是農地重劃區46%,非農地重劃區41%,比桃園、雲林、南投、新竹縣區段徵收案的45%、40%更優惠。

  121. 我覺得你還是在逃避…

    1. 土地應該是要論面積,否則以後土地所有權會大亂,大家都來搞人頭,然後以小吃大嗎?

    2. 這次徵收案明明全部也只有 28 公頃,其中的新增 5 公頃才是爭論所在!本次徵收案是大埔第一個徵收案?請問 154.13 – 28 公頃是什麼啊?

  122. Q:你逃避農田多重繼承沒有分割,導致大部分所謂「地主」,只是擁有極少量的持分,並沒有實際耕作,甚至連居住都沒有,只是掛名而已,根本就是人頭戶?
    A:誰告訴你持份者就不是地主,就像買電梯大樓之住戶一樣,對該建地都是持分者(都是地主),你這種說詞只會讓人笑掉大牙,懇求您去問問地政專家。

    Q:我的資料是那五公頃就有四百多位地主,既然你也不知道 98% 的資料從哪裡來,又為何一直猛提 98% ?154.13公頃中那些以前就徵收的土地,根本就是跟這次新徵收土地是不同事件?
    A:我很好奇你的資料打哪來,本次徵收案是大埔第一個徵收案,哪來以前就徵收的土地?懇求您詳讀計畫書再來討論!

  123. 1. 不是沒人對你的不實訊息加以反駁,上面很多人回答了,而是你充耳不聞、固執己見!

    2. 你自己做的功課問題就很大了,還說別人?

  124. 1.我很希望諸位先進能對我所指的不實訊息加以反駁,為何鴉雀無聲呢?莫非已自知理虧?

    2.想要給予小弟批評指教者,煩麻先做足功課,並看過我之前的言論後再發言(已討論過的老問題不要再提)!

  125. 為大埔人:

    你的 Q&A 仍然是避重就輕!

    你逃避農田多重繼承沒有分割,導致大部分所謂「地主」,只是擁有極少量的持分,並沒有實際耕作,甚至連居住都沒有,只是掛名而已,根本就是人頭戶。拿一些根本沒有實際使用的人頭,去灌水冒充民意,會不會太無恥了?

    國家不能用不確定的因素去強迫人民讓出資產!你一直講鹿死誰手不知道?那你怎麼確定就一定有廠家要?別的廠家就一定就要用到那 5 公頃?如果土地沒有廠家要呢?是不是就是變成荒地呢?看看苗栗這麼多閒置工業區土地,有很搶手嗎?難道就不能等到需求確定呢?
    那些被徵收卻被閒置的工業區土地,就是你錯誤論點的最強反證!

    我的資料是那五公頃就有四百多位地主,既然你也不知道 98% 的資料從哪裡來,又為何一直猛提 98% ?154.13公頃中那些以前就徵收的土地,根本就是跟這次新徵收土地是不同事件,那些地主的意見可以取代新徵收土地的地主意見?那以後是不是可以用上一期徵收案地主意見,直接當做下一期地主意見?

  126. 大埔農地受難記觀後心得

    Q:反對徵收的土地,其實佔了總面積的一半?
    A:還是那句老話,強烈建議自救會要求苗栗縣政府進行九百多位地主全面公投,免得老是在這裡爭論不休!

    Q:苗栗縣政府卻只給大埔居民兩個選擇,第一條路是領取補償金,土地按照公告現值來徵收。第二條路,是領「抵價地」?
    A:請問全台灣哪個區段徵收案不是二選一呢(請詳讀法規)?此外,之前已一再說過,竹南特定區徵收案確實以公告現值徵收(約1.3萬元/坪),但這對98%的地主毫無影響,因為有無加成並不影響抵價地大小(根據了解,全台區段徵收案例中,僅有竹北六家區段徵收有加四成),只有那剩餘2%未申請配地的地主才會虧很大。

    Q:居民表示,現在農地市價三萬五,縣政府用公告地價一萬三徵收,完全沒有加成,之前竹南科學園區群創公司的廠區,還是以公告地價加七成來徵收的?
    A:現在農地市價三萬五?說這話的居民為何沒有進一步說出為何有三萬五的行情呢?這是因為即將區段徵收所致,才有這個行情,看看公義路以西被排除在徵收範圍外區域的價格,每坪才一萬出頭(不信者請洽當地仲介)。
     
    Q:農民實際上能領回的土地,是原有土地41%或46%嗎?居民問了縣政府、問了承包的顧問公司,到底能領回多少土地?地點又在哪裡?都沒有具體答案?
    A:請參閱(大埔人on 七月 8th, 2010 9:51 上午)裡的說明,不再贅述。

    Q:劉政鴻縣長在縣議會回答議員質詢,說一坪5萬,100坪剩下20坪,落差相當大,而且這都還不是定案,未來搞不好一坪5萬、6萬、7萬,居民能領回的土地就越少?
    A:劉縣長所說的一坪5萬,應該指的是評定地價(與市價無關),評定地價的高低並不會影響整體配地比例,其餘請參閱(大埔人on 七月 8th, 2010 9:51 上午)裡的說明。

  127. Q:這些辛勤工作的農民並非流動攤販,他們是農田被縣府更動員警力與怪手搗毀的地主。而且大埔自救會會員黃秋琴表示,縣府說98%農民讚成徵收是公然說謊,事實是總計徵收130公頃,反對的農民就有近20公頃。
    A:2%反對的就是地主,98%的人就不是?非流動攤販?你看不懂中文嗎?我是以取締流動攤販的例子來詮釋法之善惡,來自於相對感受,並無絕對善惡之分!至於自救會老是說反對者近20公頃之類的話語,我之前就已說過,自救會可以要求縣政府讓九百多位地主進行公投(重複性的問題請就不要再提了,我打字慢,很煩耶)!

    Q:其他廠家的用地需求就跟新奇美一樣?說不定其他廠家不需要額外五公頃?新奇美也沒說永遠不再於澎湖擴廠了嗎?
    A:我希望你在發文之前,最好先看看我之前的文章!(部分內容如下)大話新聞來賓:本來只徵收23公頃,後來因群創要求改為徵收28公頃?本徵收案之徵收總面積為154.13公頃(其中28公頃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園區事業專用區雖是因新奇美之要求由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但該地需以公開標售方式移轉,任何企業都有機會投標,故屆時鹿死誰手還無法定論!再者,反對者之農地由於皆位於總徵收範圍內,故園區事業專用區無論是規劃為23或28公頃,皆面臨被徵收的命運,唯一不同在於若規劃為23公頃時,地主可能保有合法建築改良物的機會,如此而已!而規劃為28公頃時,則根本沒有選擇是否保留建築物的權利,是非拆不可的(這對屋齡不夠久的建築物確實無法達到100%補償)!,另外,新奇美在澎湖的一切與本事件有何干?

    Q:5 公頃的土地能塞得下400 多位地主?
    A:本徵收案之徵收總面積為154.13公頃(其中28公頃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共九百多位地主,不管98%是真是假,我還是那句話(地主全面公投),我強烈建議您做足功課再來發言,以免貽笑大方!

  128. 至於你的問題,我跟你一樣非地政法律專業人士,我也說過此部分已有律師幫忙處理,重複回覆沒有幫助! 關於你對nojustice問題,你可以去參看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119 苦勞網這一篇”惡霸! 政客惡法粗殘徵收誰憐? 大埔老農無語問蒼天”的報導,大部分的疑慮都在此可以獲得解答。

    你質疑徐老師的部分,我想徐老師有空也會上來與你耐心對話,他很多是站在呼籲土地徵收法不合時代所需的角度去看事情。土地徵收是一個開發者及被徵收者兩方絕對權力極度不對等的法律,這樣的法不改絕對在全國各地引來大小不一的抗爭!並對人民帶來一次又一次的重傷害! 而在沒有修改之前,為政者應該要了解其殺傷力,使用上必須極其小心,必須用更大的耐心,以公僕服務的心態來化解對峙。而不是像苗栗縣政府這種傲慢、蠻幹的鴨霸作風,今天發展到這局面,簡單說不過是物理學上的反作用力罷了!

    新奇美(群創)的問題澎湖小雲雀已經回答你了,不再重複。我還是沒有採取你喜好的逐條問答的方式,跟你說聲抱歉。

    最後,一句話送給你也提醒我自己,我同意你說的知識就是力量,知識份子應盡一份心了解來龍去脈,以理性來釐清問題所在。但這份力量必須是以關懷及信賴作為其出發的原動力,否則只是流於專業與權力者的暴力。特別人是依賴情感而互動的,面臨爭議,要多花時間來溝通、磨合、以關懷與信賴的心相互理解互動。看看國外的例子,http://tw.epochtimes.com/9/12/16/128342.htm,再回頭看看台灣,如果今天苗栗縣政府是這樣的作為,竹南、後龍、銅鑼、高鐵特定區等等的爭議不會發生,而相關開發只會加速不會遲滯,後續不良影響也才會降到最低。

  129. (續上)
    至於你的問題,我跟你一樣非地政法律專業人士,我也說過此部分已有律師幫忙處理,重複回覆沒有幫助! 關於你對nojustice問題,你可以去參看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119 苦勞網這一篇”惡霸! 政客惡法粗殘徵收誰憐? 大埔老農無語問蒼天”的報導,大部分的疑慮都在此可以獲得解答。

    你質疑徐老師的部分,我想徐老師有空也會上來與你耐心對話,他很多是站在呼籲土地徵收法不合時代所需的角度去看事情。土地徵收是一個開發者及被徵收者兩方絕對權力極度不對等的法律,這樣的法不改絕對在全國各地引來大小不一的抗爭!並對人民帶來一次又一次的重傷害! 而在沒有修改之前,為政者應該要了解其殺傷力,使用上必須極其小心,必須用更大的耐心,以公僕服務的心態來化解對峙。而不是像苗栗縣政府這種傲慢、蠻幹的鴨霸作風,今天發展到這局面,簡單說不過是物理學上的反作用力罷了!

    新奇美(群創)的問題澎湖小雲雀已經回答你了,不再重複。我還是沒有採取你喜好的逐條問答的方式,跟你說聲抱歉。

    最後,一句話送給你也提醒我自己,我同意你說的知識就是力量,知識份子應盡一份心了解來龍去脈,以理性來釐清問題所在。但這份力量必須是以關懷及信賴作為其出發的原動力,否則只是流於專業與權力者的暴力。特別人是依賴情感而互動的,面臨爭議,要多花時間來溝通、磨合、以關懷與信賴的心相互理解互動。看看國外的例子,http://tw.epochtimes.com/9/12/16/128342.htm,再回頭看看台灣,如果今天苗栗縣政府是這樣的作為,竹南、後龍、銅鑼、高鐵特定區等等的爭議不會發生,而相關開發只會加速不會遲滯,後續不良影響也才會降到最低。

  130. (續上)
    台灣的生態、用水安全、原民議題是我最初關心的地方,對於這些開發案我大多從這些去切入思考。農糧安全則是因這兩、三年開始被學者們注意頻頻上報,才發現台灣怎麼會被政客搞成這模樣? 你可以去農委會網站去看看台灣糧食自給率下降的慘況。 在氣候暖化加速,暴雨暴旱發生頻率加劇的狀況下,這真是個非常嚴重的國家安全問題,也是攸關你我的民生問題。不要以為這問題不會發生在這一代,在氣候持續暖化下,許多不可能的事已經來到我們眼前。

    遠的不說,光是去年中國西南省區及東南亞各國所面臨的無水可用無法耕作的幾個國際新聞,中國官方及東南亞各國磨拳擦掌的緊張氣氛,你就會了解到當一個國家的糧食自給率過低未達安全標準,發生社會動亂的機率是有多大了。這樣的動亂是會徹徹底底毀掉一個國家的。回頭看看台灣,這幾年中央政府聯合地方政客盲目趕建各式園區,加上對高科技產業汙染物疑慮逐漸浮現及法規訂定明顯不足的狀況,台灣農地食物安全這一塊已經是令人堪慮了。

    以上這些我知道不是你所在乎的事,能不能因為工業區發展帶來可觀的房市或是土地利益,這或許才是你所關注的所在。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也是成長背景差異或是生活壓力過於競爭所造成。

    社會本具多樣性,但當權益有所衝突之時,一個地方為政者不能因為要滿足某一方(特別是這一方常常是對他本身有很大的利益輸送,或是他獲取更高權力上的助益所在!),而用豪奪強取的方式,徹底毀滅另一方。特別這些受害方往往是社經地位相對弱勢的底層居民時,他應該要發揮更大的耐心,替他們爭取合理的權益損失補償。如果這時用用馬總統發明的突破法規(雖然這令我膛目結舌!突破法規不就是等於違法嘛!),相信社會大眾不會有意見,還會說你這位縣長不僅有魄力還非常關懷弱勢,有智慧。至於中央政府官員、民代及各委員會學者應該要知道自己崇高位置所應有的視界。面對這些零零散散的開發案,應該要站在全台長遠永續安全發展的尺度去思考,不是如現在及以前老是將政黨及政客的短期利益擺在眼前,遲遲不肯好好規畫國土三法,老是用政治力黑手伸入威脅專業良心!

  131. To大埔人:

    我是來是南部半漁半農的村落,後來移入竹南的人。大埔這地方我去過不少次,以前這地方很美,淺緩丘稜、大型水塘、農田、果園,維繫著一個相當完整的農村生態體系,野生動物也不少,農民勤奮和藹。但隨著園區的開發,先是一個接一個的水塘被填掉了,然後工廠蓋起來了。這些快速的棲地、地貌變化都看在眼裡,雖然覺得無奈可惜,但也無處著力。

    知道有大埔自救會是去年的事,那時只覺得要跟當時正紅的劉政鴻對抗是毫無勝面! 因此,我確實一開始是冷眼旁觀!!所以你罵我罵得好! 未來我會多多關懷不要再冷眼旁觀。

    再來就是最近的令大家睜大眼睛、直幹在心裡的怪手毀田事件。這件事在你眼中或許沒甚麼,但看在我們這些出生自農村的人,從小被父母要求不准浪費任何糧食,常常吃過夜菜長大的而言,真是件令我匪夷所思及生氣的事情。

    當我冷靜下來時,我一直在想政府與財團人員的思維模式到底為何? 縣政府要如何說服我及大眾如此的做法的正當性? 可惜,等待了一個月,苗栗縣政府的做為讓我看到的都只是採取迴避、硬幹、你奈我何?我是依法行政,我可是有超高選票五星級的縣長、你們這些農民算老幾的態度,讓我一直無法理解一個地方父母官怎麼會這樣鴨霸?? 我想很多農民也是,他們這些老人家更帶著一份惶恐在過日子!

    自救會的人有無操作我不清楚,但從自救會會長到那位上公視有話好說代表來看,我是不認為他們能夠操作何事,況且,連當地主流媒體都不願意報導的狀況下,談何操作?

    從頭到尾我只看到農民們驚慌失措,呼天喊地,與官員的高傲、冷漠、無情,警察與包商的暴力。我最心疼的是那位孩子,這樣的事情恐怕將在他心中留下永遠的疑問?

    這般令人民恐懼害怕的作為你要人民如何能心服口服?你知道台北縣前幾天才剛有一位老婦人在得知自己的房子即將因道路擴寬被二次拆遷而自殺性命垂危嗎? 你知道她為何選擇自殺嗎? 因為台北縣政府十年前第一次的承諾答應幫忙興建安置住宅還未實現,她們的現居地又要被二次拆遷,你能理解這種恐懼憂慮嗎?這是一個天天喊說他準備好了的政府所帶給我們的生活希望與願景嗎?

    所以當我在這網上看完你的post文時,其實是蠻高興的,因為你讓我了解縣政府人員的想法(我相信你非縣府人員),而且也呈現出許許多多政客們的面貌及手段,這樣的回文實在是太棒了!! 雖然未觸及背後官商操作的黑箱部分,但已經可以讓現在受害的農民及未來即將及可能面臨徵收厄運的人民,提早了解政客財團及媒體們不想讓人知道的部分,也將土地徵收法及農再條例令人疑慮之處呈現了一部分,所以說這部份,我非常謝謝你。也希望你能本著你的專業多多呈現。

  132. 我是來是南部半漁半農的村落,後來移入竹南的人。大埔這地方我去過不少次,以前這地方很美,淺緩丘稜、大型水塘、農田、果園,維繫著一個相當完整的農村生態體系,野生動物也不少,農民勤奮和藹。但隨著園區的開發,先是一個接一個的水塘被填掉了,然後工廠蓋起來了。這些快速的棲地、地貌變化都看在眼裡,雖然覺得無奈可惜,但也無處著力。

    知道有大埔自救會是去年的事,那時只覺得要跟當時正紅的劉政鴻對抗是毫無勝面! 因此,我確實一開始是冷眼旁觀!!所以你罵我罵得好! 未來我會多多關懷不要再冷眼旁觀。

    再來就是最近的令大家睜大眼睛、直幹在心裡的怪手毀田事件。這件事在你眼中或許沒甚麼,但看在我們這些出生自農村的人,從小被父母要求不准浪費任何糧食,常常吃過夜菜長大的而言,真是件令我匪夷所思及生氣的事情。

    當我冷靜下來時,我一直在想政府與財團人員的思維模式到底為何? 縣政府要如何說服我及大眾如此的做法的正當性? 可惜,等待了一個月,苗栗縣政府的做為讓我看到的都只是採取迴避、硬幹、你奈我何?我是依法行政,我可是有超高選票五星級的縣長、你們這些農民算老幾的態度,讓我一直無法理解一個地方父母官怎麼會這樣鴨霸?? 我想很多農民也是,他們這些老人家更帶著一份惶恐在過日子!

    自救會的人有無操作我不清楚,但從自救會會長到那位上公視有話好說代表來看,我是不認為他們能夠操作何事,況且,連當地主流媒體都不願意報導的狀況下,談何操作?

    從頭到尾我只看到農民們驚慌失措,呼天喊地,與官員的高傲、冷漠、無情,警察與包商的暴力。我最心疼的是那位孩子,這樣的事情恐怕將在他心中留下永遠的疑問?

    這般令人民恐懼害怕的作為你要人民如何能心服口服?你知道台北縣前幾天才剛有一位老婦人在得知自己的房子即將因道路擴寬被二次拆遷而自殺性命垂危嗎? 你知道她為何選擇自殺嗎? 因為台北縣政府十年前第一次的承諾答應幫忙興建安置住宅還未實現,她們的現居地又要被二次拆遷,你能理解這種恐懼憂慮嗎?這是一個天天喊說他準備好了的政府所帶給我們的生活希望與願景嗎?

    所以當我在這網上看完你的post文時,其實是蠻高興的,因為你讓我了解縣政府人員的想法(我相信你非縣府人員),而且也呈現出許許多多政客們的面貌及手段,這樣的回文實在是太棒了!! 雖然未觸及背後官商操作的黑箱部分,但已經可以讓現在受害的農民及未來即將及可能面臨徵收厄運的人民,提早了解政客財團及媒體們不想讓人知道的部分,也將土地徵收法及農再條例令人疑慮之處呈現了一部分,所以說這部份,我非常謝謝你。也希望你能本著你的專業多多呈現。

    台灣的生態、用水安全、原民議題是我最初關心的地方,對於這些開發案我大多從這些去切入思考。農糧安全則是因這兩、三年開始被學者們注意頻頻上報,才發現台灣怎麼會被政客搞成這模樣? 你可以去農委會網站去看看台灣糧食自給率下降的慘況。 在氣候暖化加速,暴雨暴旱發生頻率加劇的狀況下,這真是個非常嚴重的國家安全問題,也是攸關你我的民生問題。不要以為這問題不會發生在這一代,在氣候持續暖化下,許多不可能的事已經來到我們眼前。

    遠的不說,光是去年中國西南省區及東南亞各國所面臨的無水可用無法耕作的幾個國際新聞,中國官方及東南亞各國磨拳擦掌的緊張氣氛,你就會了解到當一個國家的糧食自給率過低未達安全標準,發生社會動亂的機率是有多大了。這樣的動亂是會徹徹底底毀掉一個國家的。回頭看看台灣,這幾年中央政府聯合地方政客盲目趕建各式園區,加上對高科技產業汙染物疑慮逐漸浮現及法規訂定明顯不足的狀況,台灣農地食物安全這一塊已經是令人堪慮了。

    以上這些我知道不是你所在乎的事,能不能因為工業區發展帶來可觀的房市或是土地利益,這或許才是你所關注的所在。這是人之常情我能理解,也是成長背景差異或是生活壓力過於競爭所造成。

    社會本具多樣性,但當權益有所衝突之時,一個地方為政者不能因為要滿足某一方(特別是這一方常常是對他本身有很大的利益輸送,或是他獲取更高權力上的助益所在!),而用豪奪強取的方式,徹底毀滅另一方。特別這些受害方往往是社經地位相對弱勢的底層居民時,他應該要發揮更大的耐心,替他們爭取合理的權益損失補償。如果這時用用馬總統發明的突破法規(雖然這令我膛目結舌!突破法規不就是等於違法嘛!),相信社會大眾不會有意見,還會說你這位縣長不僅有魄力還非常關懷弱勢,有智慧。至於中央政府官員、民代及各委員會學者應該要知道自己崇高位置所應有的視界。面對這些零零散散的開發案,應該要站在全台長遠永續安全發展的尺度去思考,不是如現在及以前老是將政黨及政客的短期利益擺在眼前,遲遲不肯好好規畫國土三法,老是用政治力黑手伸入威脅專業良心!

    至於你的問題,我跟你一樣非地政法律專業人士,我也說過此部分已有律師幫忙處理,重複回覆沒有幫助! 關於你對nojustice問題,你可以去參看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3119 苦勞網這一篇”惡霸! 政客惡法粗殘徵收誰憐? 大埔老農無語問蒼天”的報導,大部分的疑慮都在此可以獲得解答。

    你質疑徐老師的部分,我想徐老師有空也會上來與你耐心對話,他很多是站在呼籲土地徵收法不合時代所需的角度去看事情。土地徵收是一個開發者及被徵收者兩方絕對權力極度不對等的法律,這樣的法不改絕對在全國各地引來大小不一的抗爭!並對人民帶來一次又一次的重傷害! 而在沒有修改之前,為政者應該要了解其殺傷力,使用上必須極其小心,必須用更大的耐心,以公僕服務的心態來化解對峙。而不是像苗栗縣政府這種傲慢、蠻幹的鴨霸作風,今天發展到這局面,簡單說不過是物理學上的反作用力罷了!

    新奇美(群創)的問題澎湖小雲雀已經回答你了,不再重複。我還是沒有採取你喜好的逐條問答的方式,跟你說聲抱歉。

    最後,一句話送給你也提醒我自己,我同意你說的知識就是力量,知識份子應盡一份心了解來龍去脈,以理性來釐清問題所在。

    但這份力量必須是以關懷及信賴作為其出發的原動力,否則只是流於專業與權力者的暴力。

    特別人是依賴情感而互動的,面臨爭議,要多花時間來溝通、磨合、以關懷與信賴的心相互理解互動。看看國外的例子,http://tw.epochtimes.com/9/12/16/128342.htm,再回頭看看台灣,如果今天苗栗縣政府是這樣的作為,竹南、後龍、銅鑼、高鐵特定區等等的爭議不會發生,而相關開發只會加速不會遲滯,後續不良影響也才會降到最低。

  133. 根據某人的論點,那為了避免我家社區的土地被徵收,我是不是要跑遍每個廠商,要求簽署永不使用我家土地的切結書啊?每次有新的廠家成立的時候,我都要去跑一趟要求簽切結?

    請回應要憑良心

  134. 不要再跳針 98% 地主同意了!

    簡單的算數,苗栗縣政府說不願意被徵收的農戶只有24戶,只佔 2% ,贊成的地主佔 98% ,也就是全部的地主約有 400 多位囉?5 公頃的土地能塞得下 400 多位地主?

    其實 98% 大多是人頭!

  135. 請支持苗栗縣政府的人解釋一下,為何在徵收那麼多科學園區土地,為何閒置率和閒置面積這麼多?不是先整頓未使用的土地,放任一堆空地不用,卻急欲徵收廠家並無急需的土地?

  136. 引言:

    Q:竹科管理局及鴻海均陸續表明無擴大的需求,此案的正當性已經完全站不住腳?
    A:群創、統寶、奇美雖已合併,但請問新奇美有對外表示永遠不再於竹南擴廠了嗎(請提出證據)?此外,即使新奇美短期無明確擴廠計畫,不代表其他廠商就沒有擴廠需求。園區事業專用區雖是因新奇美之要求由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但該地需以公開標售方式移轉,任何企業都有機會投標,故屆時鹿死誰手還無法定論,土地取得時程是相當漫長的,若需廠商有需求才能取得土地,往往遠水救不了近火,為時已晚!

    你這種回應,只能說強辭奪理…
    1. 其他廠家的用地需求就跟新奇美一樣?說不定其他廠家不需要額外五公頃,你怎麼知道一定就需要?
    2.為了一個不確定性的需求,去剝奪人民權利,這也叫做對?新奇美也沒說永遠不再於澎湖擴廠了嗎(請提出證據)?難道這樣我家在澎湖的土地就要停在那裡等新奇美來徵收?那其他所有新奇美也沒說永遠不再於此擴廠的土地,是不是自動就算新奇美的?

  137. To 大埔人

    以下為鳳凰衛視2月26日《駭客趙少康》文字實錄:

    趙少康:我是趙少康,歡迎你來到《駭客趙少康》的現場,在我們現場今天請到的嘉賓是尹乃菁小姐,乃菁你好。

    趙少康:明天國民黨跟民進黨決戰四縣市…..所以去年年底有三個立委的選舉,國民黨全輸,抱零蛋,…..上次是因為國民黨的立委都是賄選被抓,當選無效,這次有好幾個地方是國民黨的立委選上縣市長……這次是你高升了,你選上一縣之長,當了縣太爺,父母官,台灣的縣跟大陸的縣可能還不一樣,台灣就這麼幾個縣,台灣的縣等於大陸的省一樣,省長。

    尹乃菁:土霸王,真的是土霸王。

    趙少康:劉政鴻,苗栗縣長,以前跟我是同事,我陳文茜到苗栗去玩,他說少康兄,我當縣長就是土霸王。

    尹乃菁:他自己這樣講。

    趙少康:是土霸王。

    尹乃菁:真是可愛。

    趙少康:我什麼都能幹,只要不把錢放在自己口袋裡。

    尹乃菁:對。

    趙少康:我什麼都能幹,愛幹什麼就乾什麼。
    尹乃菁:劉政鴻蠻坦白的,可能也是碰到老朋友,講了實話。

    趙少康:要放大膽,大魄力,幹什麼就乾什麼,該拆除違建就拆除違建,該取締什麼就取締,你看他搞的不錯,邀請多明戈來演唱,非常好….

    ———————————————————————————–

    劉政鴻說: “我當縣長就是土霸王。” 請問這是什麼5星級縣長???

    大埔人,你說:”…就像警察取締攤販一般,商家會感謝政府執行公權力,而攤販就會對警察咬牙切齒,是不是惡法,就看你是商家還是攤販本人。…” 這種比喻非常不恰當。 請記住,這些辛勤工作的農民並非流動攤販,他們是農田被縣府更動員警力與怪手搗毀的地主。 而且大埔自救會會員黃秋琴表示,縣府說98%農民讚成徵收是公然說謊,事實是總計徵收130公頃,反對的農民就有近20公頃。

    大埔人,不管你如何強辭奪理, 還是那句話: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自有時………

  138. Q:請問你及縣政府對大埔這些農民所謂的尊重在哪裡?
    A:2%地主在反對徵收時,對98%的地主的尊重又在哪裡?

    Q:老是將自己的過錯推諉到民進黨如何如何?
    A:從頭到尾我絕無將過錯推諉到民進黨,再者,我也無黨無派!此外,說將過錯推諉到民進黨一詞言重了,您看不懂龜笑鱉無尾的意思嗎?就是天下烏鴉一般黑!既然如此,何來推諉過錯之說呢?我的意思是,即使法規制度有必要檢討,誰都可以批評指正,唯獨曾經執政的民進黨沒資格!

  139. To竹南人:

    1.您為何不敢對我的說詞,逐條反駁呢?

    2.先進國家皆將糧食安全視為國家安全與世界和平的重大問題?請再次捫心自問,您是原本就很關心糧食安全的議題,還是因這次徵收案才扯進來呢?難道糧食安全只有在竹南徵收案才顯得重要嗎?,別處徵收案就不重要,是嗎?如果你認為政府是鴨霸的,為何全省各地徵收案在地主抗爭時(包括後龍科技園區徵收案),請問你參予發聲的有幾場?您對糧食安全的偉大情操就只局限於本徵收案來發聲動機何在?

    3.自救會若果真單純基於愛家愛鄉愛土抗拒徵收的話,本人給予高度欽佩!問題是如上所述的話,為何還有人去申請配地呢?為何還要向內政部訴願呢?為何還根縣政府談條件呢(請求:1.土地補償比照南科中科竹科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徵收辦法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2.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3.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4.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我百思不得其解?!

  140. 當聯合國及先進國家皆將糧食安全視為國家安全與世界和平的重大問題時,在台灣就是因為你及短視的政客們這種認為這是好笑的心態,不斷地蠶食鯨吞良田,不斷地協助財團企業污染可耕的農地,才會讓台灣每年農田以每年9000公頃的速度在流失,若再外加因為配合政府將灌溉用水轉撥支援財團企業無所節制的大量用水所造成的不自願休耕,使得台灣糧食自給率也每下愈況,連中研院賀端華院士都看不下去多次投書給馬英九及吳敦義呼籲要重視糧食安全問題(同樣被當耳邊風)。當今天農民下跪跟你們這些權貴求一口飯吃而不得的時後,當氣候變遷所造成的糧食安全問題發生時,農民們會記得這一刻!

    而你一再提到無論對贊成及反對者都要受到同等的尊重,請問你及縣政府對大埔這些農民所謂的尊重在哪裡? 是迅雷不及掩耳地毀田?是未經原地主同意逕行將權狀過戶? 這是哪一門子的尊重? 請你去看看美國天外奇蹟中企業及政府對你們眼中所謂的釘子戶的作為及態度!

    老是將自己的過錯推諉到民進黨如何如何? 民進黨沒做好的部分確確實實需要被檢討也一直被批判!!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人民可以或是必須容忍現任的執政者可以亂來可以擺爛,如果是這樣,就不會有政黨輪替這回事了! 繼續用這種心態執政擺爛~沒關係!請繼續擺爛!!

  141. Q:如果制定惡法是惡的,那施行惡法就不是惡、不能譴責的嗎?
    A:請捫心自問,如果你是執法人員,又不是地主,你會因惡法就不去執行,而寧願受罰、失去工作嗎?再者,是不是惡法端賴你是該法執行後之受益者或受害者而定;以大埔徵收案為例,98%的地主是受益者,所以他們不會認為是惡法,反規2%地主因誤信民代言論失去配地資格,財產嚴重損失下,當然就會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是惡法,總之,惡法與否是相對的感受,不是絕對的,就像警察取締攤販一般,商家會感謝政府執行公權力,而攤販就會對警察咬牙切齒,是不是惡法,就看你是商家還是攤販本人。

    Q:竹科管理局及鴻海均陸續表明無擴大的需求,此案的正當性已經完全站不住腳?
    A:群創、統寶、奇美雖已合併,但請問新奇美有對外表示永遠不再於竹南擴廠了嗎(請提出證據)?此外,即使新奇美短期無明確擴廠計畫,不代表其他廠商就沒有擴廠需求。園區事業專用區雖是因新奇美之要求由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但該地需以公開標售方式移轉,任何企業都有機會投標,故屆時鹿死誰手還無法定論,土地取得時程是相當漫長的,若需廠商有需求才能取得土地,往往遠水救不了近火,為時已晚!

    Q:縣政府及內政部對於本案的作為、程序及執行方式許多都有適法性的問題,已經針對這些問題提告?
    A:我說過,我不是地政專家,也無研究,上述問題就留給司法解決,在此彼此狡辯無益。

    Q:目前此案已經進入法律程序,除了詹律師主動幫忙外,民進黨蔡英文終於到場關切,也承諾提供法律上的幫忙?
    A:如果土地徵收條例是惡法的話,為何在民進黨八年執政時期,不去修法呢?在民進黨執政時期,難道就沒有土地徵收案嗎?難道當時就沒有執行公權力,就沒有強制徵收嗎?還是當時有所謂善法的他版法規呢?蔡英文不但不知頭尾(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改朝換代後還敢有臉嘲笑執政黨,龜笑鱉無尾!

    Q:面臨台灣糧食自給率過低及未來全球氣候變遷威脅下的糧食安全疑慮,這些案件已經不單單是農民的權益問題,而是攸關台灣民生安全的重大事件?
    A:這個問題真是好笑,園區事業專用區規劃為23公頃時,就沒有您所說的問題,而增加到28公頃就有,單單只增加5公頃有這麼大的差異嗎?

    我一再重申:只有地主才有權利贊成或反對;無論贊成或反對都必須受到同等尊重;無論贊成或反對都不能以不實或不完整訊息誤導輿論。所以我尊重你們的立場,但請不要用是是而非的言論影響輿論,對於自救會財產上的重大損失,只能感到婉惜,也很納悶自救會為何不去找肇事者負責呢?

    備註:我也很希望自救會能對我的說詞提出有力有證據的反駁,唯有如此才能代表你們是站得住腳、有備而來的,也才能在不斷的激辯當中讓事件真相日趨明朗,讓外界在充分了解後再做社會輿論比較客觀,而不是盡拋新的問題給我,不對我的說詞加以反應。

  142. 在竹科管理局及鴻海均陸續表明無擴大的需求,此案的正當性已經完全站不住腳,這是苗栗縣政府急於動工讓其成為既定事實的原因。而縣政府及內政部對於本案的作為、程序及執行方式許多都有適法性的問題,這些徐老師及李老師都已有為文提到,也已經針對這些問題提告,有心的”大埔人”可以去仔細研讀!

    目前此案已經進入法律程序,除了詹律師主動幫忙外,民進黨蔡英文終於到場關切,也承諾提供法律上的幫忙,至於執政的國民黨中央至今無反應,繼續擺爛下去,全國農民該要覺醒了,不管你們目前的農地是否有被徵收,新的農再條例及產創條例已經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財產權,是起而發聲聲援這些受難的農民們,對抗財團政客的惡質圈地遊戲的時候了。

    在面臨台灣糧食自給率過低及未來全球氣候變遷威脅下的糧食安全疑慮,這些案件已經不單單是農民的權益問題,而是攸關台灣民生安全的重大事件。我們不能再容忍政客、財團、媒體及唯利是圖的土地投機禿鷹們的惡搞。農陣及社區大學的朋友們,是否能舉辦長期活動發起認識你的糧食及農民運動?? 凝聚更多力量來對抗政府的惡霸作為?

  143. 有時候,人們會說:”惡法亦法”
    如果制定惡法是惡的,那施行惡法就不是惡、不能譴責的嗎?

    到頭來,
    我們是不是只能無奈地說:
    “只能去怪XX了 ”
    “現在也沒有辦法XXXX了”……

  144. 看完自救會facebook裡的請求後感言

    Q:土地補償比照南科中科竹科苗栗縣竹南鎮科學路徵收辦法以公告地價加七成辦理?
    A:自救會第一個訴求就把自己陷入更不利的情況卻不自知!正確的說法是公告現值,不是公告地價;公告地價遠低於公告現值,即使加了七成頂多接近公告現值而已(況且,在土地徵收中,不會出現公告地價這個字眼,無論是自救會、新聞記者都沒有搞清楚,民視異言堂在討論環狀捷運土地徵收案時也犯同樣錯誤)。此外,區段徵收中是沒有在加成的(竹北六家是唯一例外),因為政府鼓勵地主申請配地。若執意要求加成,也應該在主計畫公開展覽期間爭取,此時為時已晚!況且,有無加成並不影響抵價地大小,這對98%申請配地的地主是毫無影響的,只有剩餘那2%喪失配地資格的地主才有差別!

    Q:馬上公佈抵地回算價(回算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
    A:2%地主已喪失配地資格,就算縣政府公布又如何?抵價地的一切已與他們無關了!

    Q:土地地上物補償重估?
    A:苗栗縣的補償標準或許無法達到當初建置的成本價(但卻大於折舊後的市價),但與其他縣市比較,屬中上水準。再者,由於制定、修改補償辦法都須縣議會通過,因此若覺得補償偏低,要怪就應該怪罪議員把關不周。此外,該拆除的建築物應該都已拆除了,縣政府不太可能為了少數釘子戶而重新修法補償的。

    Q:拒絕接受墓地變更為住宅用地?
    A:群創對面的那塊私葬墓地已規劃為綠地,不曉得何來變成住宅用地?

  145. To 竹南人:

    Q:整個問題還是出在台灣的民主、甚至所謂的法治,仍然停留在數人頭的多數暴力階段,從來看不到尊重少數居民的生命財產權的案例,國民兩黨皆然?
    A:很高興你終於明白長久以來(全國各級)政府所謂的公權力、不尊重地主意願等老掉牙問題,根源其實是來自於法規層面,這也是我一直在強調,你們應該怪罪於法規制定者,而非法規執行者(縣政府若不依法行政,那制定法律要幹甚麼呢?縣政府也會因不法而受罰的,即使是惡法亦然;公務員只在乎也只能在乎是否合法,至於是否合情合理,已經不是他們能控制的了,那是立法者的任務)。話又說回來,國會幾乎不可能因這一小小的徵收案件,就徹底修改土地徵收條例,這是全國適用的法規,在此事件之前,哪個徵收案件不是強制的,哪個徵收案件沒有人反對的,最後還不是依法行政,所以,除非你們能提出證據找出縣政府不法部分,否則很難扭轉情勢。

    Q:我仍然不解你一直暗喻大埔自救會的居民以不實的資訊及不完整的資訊誤導輿論?
    A:我並沒有暗喻,而是直接點出,你可以往上看看(大埔人 on 七月 8th, 2010 9:51 上午)我將自救會網友、報紙、電視等言論檢視過後,把其中我認為有必要說明部分逐項發表我的拙見,我一再強調,我並非地政專家,我的說明僅代表我個人對事件的了解與想法而已。

    Q:如果有你認為的不實報導或是內幕,歡迎趕快在這裡提出,說真的,你的見解讓我受益良多?
    A:不敢不敢,有空我會仔細看看報導的。不過,我比較希望你們能先針對我所認為不實的部分詳加思考,看看我說得到底有沒有道理,如果我所說的自救會都無法反駁的話,那要如何去面對巨大的怪獸呢?

  146. 大埔人:
    我誠懇的邀請你收看我們的島下星期一的報導,
    預告:【我們的島】#566
    2010-07-12 22:00 ~ 23:00
    灣寶農民戰役 及 大埔農地受難記
    http://web.pts.org.tw/php/html/island/island.php
    如果仍然有你認為的不實的報導或是內幕,歡迎趕快在這裡提出,說真的,你的見解讓我受益良多!

    灣寶居民及洪箱裡事長:
    你們是我見過最為團結及最看清楚政客面貌的一個村落,我深深佩服你們的向心力、團結,讓灣寶展現出深具台灣農村文化特色,這是竹南需要深深學習的地方!! 而這才是苗栗要讓全世界所看見的東西!也才是讓世界各地人們感動的事物,而非高汙染的科技園區! 向您們致敬!支持灣寶到底。也請大家一起替灣寶居民打氣。

    也對公視團隊深表敬意,並期待能夠持續下去!

  147. 大埔人:
    我從來沒有認為你是壞蛋,我非常感謝你願意逐一說明(苗栗縣政府則是一直拒絕公視的邀約,拒絕公開對話,這樣的公僕態度,可為民主國家的世界奇觀!),讓我們及農民們更加看清楚政府企業運作的思維模式,了解絕對不可以輕信政客的話! 絕對一開始就要團結!就如灣寶社區居民一樣!!

    雖然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你遠比苗栗縣政府正加值得我尊敬。整個問題還是出在台灣的民主、甚至所謂的法治,仍然停留在數人頭的多數暴力階段,從來看不到尊重少數居民的生命財產權的案例,國民兩黨皆然!

    更加嚴重的是近年來少數財團與政客掌握了眾多社會弱勢居民的生命財產權,這個政府老是在玩”依(惡)法行政”、”突破(善)法規”、近年更是連突破都不突破了,直接修改法規! 將善法修成惡法! 只要財團看上,政府警察聯手幫忙搞定,完全不管呼天喊地的困苦受害人民及大聲疾呼的學者專家。

    最後我仍然不解你一直暗喻大埔自救會的居民以不實的資訊及不完整的資訊誤導輿論?? 請問大埔居民對媒體說的話那一句是不實資訊?? 完整資訊的提供應該是開發單位苗栗縣政府應該要做的事,一般農民關心的是作物的收成好不好,能不能安全快樂地生活,法條的解讀實非他們的責任。身為一位公僕應該要善盡溝通協調的責任,而非蠻幹,不是跑完程序管你同不同意我要定了!!如果政府是這樣的心態,這個政府絕對要被轟下台,管你是哪一個政黨都一樣!

    況且政治人物說話必須算話~劉政鴻把自己在內政部下的承諾當屁話!這種政客最為可惡!!現今台灣的問題全然是政客說話普遍缺乏誠信!! 人民過於相信政客的話所造成。

  148. To 801:

    Q: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前,應就損失最少之地方為之,並應儘量避免耕地?
    A:所謂應儘量避免,就是能避免者就避免,但這只是一個選地原則,不代表絕對要避免!就大埔徵收範圍而言,幾乎都是農地,要避免是不可能的!

    Q:大埔居民黃秋琴表示,「我反對家園被徵收有罪嗎」?
    A:只有地主才有權利贊成或反對;無論贊成或反對都必須受到同等尊重;無論贊成或反對都不能以不實或不完整訊息誤導輿論!

    Q:她指縣府說98%農民讚成徵收是公然說謊,事實是總計徵收130公頃,反對的農民就有近20公頃?
    A:我也相信不可能98%的地主都完全欣然贊成,若自救會自信反對者絕對過半的話,那自救會可向苗栗縣政府要求全部地主進行公投(以電話或問卷調查都不具公信力),如此,不就可了解真正民意了嗎?

    Q:如果98%同意的人都是農民,那怎麼不見媒體採訪他們罵這群反對家園被徵收的大埔居民呢?
    A:這個問題問得有點奇怪,只要是地主都有權表示同意或反對,與其是否為農民無關吧!再者,除非情勢開始對98%的地主不利,否則有誰願意吃飽撐者得罪反對的鄉親呢?

    Q:如果是你的家園被強制徵收呢?是你的家園被搗毀呢?你還是會說這是公權力的展現?
    A:凡人都是很自私的,當對自己有益或無害時,就希望政府展現公權力,但若公權力的展現對自己不利時,就很自然地會控訴政府鴨霸,此乃人之常情,可以體會!

    Q:還是那句話: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自有時?
    A:我完全認同。

  149. To 大埔人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條 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土地前,應按事業性質及實際需要,勘選適當用地位置及範圍。 徵收土地於不妨礙徵收目的之範圍內,應就損失最少之地方為之,並應儘量避免耕地。

    大埔居民黃秋琴表示,「我反對家園被徵收有罪嗎?」她指縣府說98%農民讚成徵收是公然說謊,事實是總計徵收130公頃,反對的農民就有近20公頃。 再者,如果98%同意的人都是農民,那怎麼不見媒體採訪他們罵這群反對家園被徵收的大埔居民呢?

    如果是你的家園被強制徵收呢?是你的家園被搗毀呢? 你還是會說這是公權力的展現, 應該怪罪的是法規制定者,而不是法規執行者嗎?

    還是那句話: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自有時………

  150. 受到諸位先進的”指導”是可以預期的,我也能體恤!誠摯歡迎地政專家對本人所提之諸項拙見給予糾正,小弟虛心受教(無謂的攻訐就免了)!

  151. To 竹南人:

    我乃一介平民,即使向劉縣長投懷送抱,也沒有人會理會的,我也無傲人頭銜,電視媒體也懶得理我,至於澄清,我既不是政府官員亦不是地政專家學者,何來立場資格呢?再者,我僅是就事論事,就我所收集到的資訊與法規,盡可能去釐清事件真偽,不偏袒任何一方,有很多誤會其實是外界對相關法規或因果不熟悉,也不願求證所造成的。

    至於您說我躲在大批保警及主流媒體背後放話,我並不會介意,只是我想強調的是,不是與你立場不一(就好比支持總統候選人與你不同,就敵視對方一樣),就是壞蛋,這不是現代民主社會之公民應有的態度!

    我說過,我只是盡我所能讓外界了解事件原委,讓外界在充分了解後再做社會輿論比較客觀(就像法官也是在聽取原被告之證詞、足夠證據後才能下判決一般),光聽信任一方之言論很容易產生偏頗的!

    備註:我也很不解,為何縣政府不指派孰悉本案之經辦與另一方在新聞媒體上當場對話,解答疑惑?

    To 801:

    您提到苗栗縣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 這是對農民們的尊重嗎一事。

    關於強制徵收部分,您或許認為政府沒有尊重地主意願,不過,98%的地主都申請配地了,這樣的比例還不算夠尊重嗎?如果這些人也認為不受尊重,為何不站出來參予抗爭呢?

    此外,您看過台灣的土地徵收史上,有達到100%地主同意才徵收的嗎?強制徵收是法規賦予法規執行者的權力,縣政府的強制徵收在地主眼中或許不夠尊重,不過,換個角度,這不也是公權力的展現不是嗎?

    若外界認為縣政府沒有100%獲得地主同意就強制徵收是不對的話,那應該怪罪的是法規制定者,而不是法規執行者,不是嗎?

  152. “竹南人” 說得好!!

    大家都應該好好記取這次教訓,了解 “政客(+ 極權政體)、企業、媒體的三合一金鋼體”的思維邏輯與可怕的無形暴力。 投票給與極權政體站在一起的政客, 等同自殺, 自尋死路!!!

    給”大埔人”:

    你說 “在民主的社會裡,無論贊成或反對任何政策都應該被同等尊重…”, 請問你.苗栗縣政府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以及封路毀田事件之事件整理, 這是對農民們的尊重嗎??

    建議你主動上公視的有話好說及三立的大話新聞這種可以即時辯解的節目去澄清, 反正這種事看來不久的將來會一再地發生,下次有相關節目,請你主動上節目與專家學者及農民們對話,幫助我們理解
    政客、企業、主流媒體及保警的”良心”與”用心”。

    順便, 你可以考慮放棄吃米飯, 建議你開始練習吃泥土或主機板…

  153. 給”大埔人”:
    謝謝你這麼用心地解構政客操弄的手法!讓我們更加地確認了解法律陷阱的重要性,也更加清楚政客說的話都只是屁話!不能信!

    也讓我更加清楚政客、企業、媒體的三合一金鋼體的思維邏輯與可怕的無形暴力。大家都應該好好記取這次教訓,選舉時你的每一票都將會深深影響到你未來的生活!特別是當台灣的民主還停留在屬人頭的多數暴力階段的時候,更要小心,否則只會自作自受。真的很感謝你!

    既然你對相關法條及政府行事作為這麼清楚,知道這麼多的所謂的”正義良心內幕”,建議你主動上公視的有話好說及三立的大話新聞這種可以即時辯解的節目去澄清呢?或者你比較喜歡TVBS也可以,同時也主動投書主流媒體及各重要部落格?(劉政鴻一定會龍心大悅,不管你在哪一個位置,馬上高昇!)

    也沒關係,反正這種事看來不久的將來會一在地發生,下次有相關節目,請”大埔人”主動上節目與專家學者及農民們對話,不要老是躲在大批保警及主流媒體背後放話,我相信這些受害的農民、農陣的朋友、及地政、環保、社會學者等都會樂意與你及政府代表公開對話,相互理解彼此的”良心”與”用心”。

  154. 801:
    我也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我也覺得沒有良心的人,遲早會有報應的…
    而我所謂的沒良心的人,指的是以不實言論誤導輿論者…

  155. To 樓上”大埔人”,

    看來你才是有心人士~~~
    小心了, 人在做,天在看
    沒有良心的人 遲早會有報應的….

  156. 在民主的社會裡,無論贊成或反對任何政策都應該被同等尊重,只是同nojustice所言,上網看到有些似是而非的文字,小弟雖非專業人士,但也想盡點棉薄之力釐清案情,讓外界更清楚事件的輪廓;只有證據才能獲得外界共嗚,名偵探柯南也說──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上圖中住一(黃色線條)與商業區(紅色線條)將配回給申請抵價地地主
    以下是小弟對網友、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報導內容之拙見:

    nojustice:問題在於一開始縣府根本不是以區段徵收的名義?竹南特定區徵收案之徵收範圍與規劃內容雖經數次改變,不過,唯一沒變的就是從頭到尾就是以區段徵收方式徵收(請自行詳讀各版本計畫書)!
    nojustice:我們鄰居父執輩的參於最後幾場說明會時回來還高興的說大家可以原地重配?區段徵收根本沒有所謂的原地原配的說法,在技術上其實也是無法實現的;所謂的農地換建地是指農地地主可以選擇不領現金,改以換回建地,至於建地位於何處,則由地主自行選擇街廓並參與抽籤決定。因此,關於縣政府承諾原地重配一事,個人認為應該是該等長輩的誤解。簡單說明如下:第一種情況,單純的空地(包含農地與建地)被徵收,是絕對不可能原地原配的,況且,並不是所有地主都贊成原地原配!第二種情況,被徵收土地上有合法建築改良物不想被拆遷時,可以依據「苗栗縣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申請既成建築物基地原位置保留分配土地審查作業規定」申請房屋保留,但是否真的能夠保留需視有無阻礙都市計劃與該屋主名下全部抵價地面積是否足夠等多項指標衡量方能決定!像位於道路、公園、工業等預定地上的建築物即使申請建築物保留也是無用的,因為保留會阻礙都市計劃!
    nojustice:2009年4月徵收在即,許多居民這才知道自家要被徵收?程序上是照法律規定的進行(事後才知道是公佈在農民不知道的地方)?這個計畫早在竹南科學園區誕生時就已有了,歷經何智輝、傅學鵬(連任)與劉政鴻(連任)才付諸實施!而首度對居民舉行說明會是在傅學鵬連任縣長時在大埔活動中心舉辦!當時參與人數超乎縣政府預期,於是又於竹南鎮公所禮堂與頭份地區陸陸續續舉行數場次(場次自行查證),此外,大約於民國97年就已發函所有地主舉行區段徵收說明會,並於同年進行全面性實地之地上物查估,因此,若硬要說至2009年4月才知道徵收,真的是不知可否!
    nojustice: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遠低於鄰近地區(以公告現值加40%至60%)?竹南特定區徵收案確實以公告現值徵收(約1.3萬元/坪),但這對98%的地主毫無影響,因為有無加成並不影響抵價地大小(根據了解,全台區段徵收案例中,僅有竹北六家區段徵收有加四成),只有那剩餘2%未申請配地的地主才會虧很大。備註:自救會代表受訪說:現金補償是以「公告地價」計算,正確說法應為「公告現值」。
    nojustice:是選擇嗎?根本沒得選,什麼叫理性? 大家知道那些農民平均年紀嗎?至少也有65 以上,叫他上網看,叫他到鎮公所看公告,神經?抵價地配回比例是按照法律規定,地主確實沒得選擇,但這也不能怪縣政府,因為這是全國適用的法規,要怪就去怪立法單位!而我所謂的理性指的是在非得被徵收的前提下,領取現金補償與配回抵價地選項間之取捨(理性自利的經濟人會選擇配地,而不會選擇領取現金,超高的領地比率不僅在竹南徵收案出現,連竹北六家或全國其他徵收案亦是如此,閣下可自行查證)。至於叫老農上網或看公告一事,個人覺得實在好笑,老農沒有子女嗎,還是凡是身為老農的子女都不識中文、不會上網?長輩遇到不懂不了解的地方,做晚輩的不就應該協助了解嗎?讀書是幹嘛用的?記得在傅學鵬時期有印製區段徵收Q&A手冊發至地主手中,該手冊是用中文且白話文寫的,閣下很多疑惑或不解之處手冊裡頭其實都有說明,試問有多少老農子女仔細研讀過?
    nojustice:實際上可取回的土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到現在還以尚在精算中搪塞,你知道縣府所謂的46%是怎麼得來的嗎? 45 (最低) +1 當作是政府德政?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與評定地價高低無關)。若您覺得46%偏低,就應該拿出其他縣市的實證反駁縣政府(雖然法規規定抵價地比率以50%為原則,但查證資料中無任何案例超過46%的),此外,請問您的20%左右是怎麼算出來的,我很好奇!46%(或41%)都是整體徵收範圍的抵價地比率,而每位地主實際獲得的比例需視大小街廓之評定地價高低、地主土地之公告現值、地主選擇之街廓位置與都市計劃開發之總費用等諸項因素才能確定,換言之,根據縣政府的說法,最快今年底就會舉行抵價地抽籤分配作業,到時就可知道是距離46%(或41%)比較接近還是20%(若實際與縣政府所言出入過於離譜,想必全部地主都會反彈的,屆時再來抗爭也不遲,也才有據)…。參考公式: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權利價值及面積計算公式.DOC
    nojustice:現在縣府版規劃的工業區那塊地才是最適合區住的?規劃的住宅及商業區根本就不恰當?我也認同該地確實是福地,但並不代表全徵收範圍內唯有該工業地才適合人居住,照您這麼說,人口最密集的仁愛路兩側住家都該拆除,因為不是人住的地方,是這樣子的嗎?
    nojustice:新規劃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為三角形的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嚴格來說,規畫得並不是令人滿意(與竹北六家相比),但也不致於到位置偏僻(看看規劃圖便可知曉),至於變電廠、墳墓旁等也僅是少部分而已,閣下實不該為反對而以偏蓋全。備註:自救會在電視謀體上所使用的徵收計劃圖是傅學鵬時期的版本,與定案版無論在範圍或規劃內容上都有極大差異!
    nojustice:縣府都應硬說是區段徵收了,當然沒有所謂的土地原則位於原本土地?唯有區段徵收地主才有選擇配地的機會(竹北六家就是用此方式徵收),政府若是以一般徵收方式徵收土地,那才會人神共憤,後龍科技園區就是最好證明!
    nojustice:你知道嗎?那塊工業區(化學用料極多,又位處北方上風處又位處高地,如果有任何差錯,整個頭份精華區會是什麼景況你可想而知?如同89c51所言,園區現狀就已位於頭份市區北方高處,再多一塊工業地也差不到哪去。
    nojustice:那為什麼最好的地給工業區?如同89c51所言,工業地當然要緊靠既有園區,在管理上與建設上才會經濟,若是住宅區包圍工業區,這種規劃才令人憤怒!至於為何選在該區,那已經不是市井小民能夠掌控的啦!
    nojustice:為什麼一個區域平坦的開發案要用到54% 當作是成本 ( 當然有些綠地要扣除,但是縣府到現在仍然還在精算,想怎樣才可以將帳冊做得漂亮,我只能也用100-46 來算了) 46%土地是要分配給地主的,剩餘土地之用途包括道路、公園、綠地、停車場、工業地等,上述用途除工業地得標售外,其餘皆屬公有,何來當作開發成本之用,強烈建議您詳讀計畫書!!!
    nojustice:這個案子既然胸有成竹是合法的,為什麼不是在當初播種是就阻止?民國97年就已進行地上物查估,地主早就有農地隨時被徵收的準備,繼續種植只不過是搶種一期賺一期的心態罷了。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以「雙掛號」通知地主並不洽當?很多地主早已死亡?縣政府以雙掛號通知地主乃依法行政,即使通知方式真得不是很洽當的話,那也應該怪罪於法規「制定者」,而不是法規「執行者」,不是嗎?此外,地政學者光只會批評做法不洽當,為何不更積極地提出其所謂洽當的作法供外界評論呢?而另關於其表示很多通知函都是寄給已故地主一事更是滿腦疑惑,試問該學者統計過已故地主所佔的比率了嗎?所謂的很多到底是多少為何不說出個數字呢?再者,若通知函果真寄給已故地主,試問這是縣政府還是地政事務所的錯,應該是遺產繼承人自個不辦理繼承的問題才對吧!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縣政府會把最小抵價地面積規定得很大,讓地主無法單獨持有抵價地?若無最小抵價地面積之規定的話,確實可讓所有申請配地之地主各自擁有抵價地,問題是如此將造成眾多過小零碎無法建築之土地出現(例如配得10坪等),這對整體市容與都市發展上並不是件好事,因此,為兼顧上述二者,規定最小抵價地面積乃不得已的手段。至於學者所言縣政府會把最小抵價地面積規定得很大一事,試問最小抵價地面積已經規定出來了嗎?很大是多大為何不講出數字(多少坪)呢?規定得大,雖會造成小地主們必須共同持有的缺憾,但也因此使得整體市容與都市發展朝向更優質的方向發展;因此,對於這個議題只能說規定多大多小有利有弊,魚與熊掌無法兼得,端賴政策制定者的智慧了。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法律條文雖然有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至少能夠領回的比率,但是,當實際領回時,大抵都是低於這個數字的?法律只規定全部抵價地佔整體徵收面積的比例(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並未規定個別地主的配回比例;根據官方的說法,每位地主實際可配回的比例不盡相同,主因之一乃在於地主選擇的抵價地之評定地價高低所致,簡而言之,若選擇之街廓鄰越大的馬路,所配回的比例可能較低於整體比例,若選擇於較小街道則反之。
    有話好說地政學者:未來領回的土地是座落在哪裡,根本也沒有說清楚,都是未知的?地主之抵價地位置,乃以自行選擇街廓再進行抽籤依序分配決定。由於此時尚未進行配地程序除非神仙否則沒有人會知道領回的土地是座落在哪裡。
    有話好說自救會代表:地上物補償標準何在,地主都不清楚?地上物補償標準主要依據「苗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與「苗栗縣辦理徵收土地農作改良物水產養殖物及畜禽查估補償自治條例」,地上物查估的依據在說明會、公聽會、公文與新聞稿等早已表示,硬說不清楚不知道就不曉得該說甚麼了(縣政府沒印條文給地主倒是真的)。
    報紙媒體:怪手開進農田 大埔農民無語問蒼天?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發給之補償費,應於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之」,又第21條「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於應受之補償費發給完竣時終止」,第26條「未受領之徵收補償費,依第一項規定繳存專戶保管時,視同補償完竣」。故毀壞農田或許在做法上有爭議,但在法律上縣政府是站得住腳的。
    大話新聞來賓:本來只徵收23公頃,後來因群創要求改為徵收28公頃?本徵收案之徵收總面積為154.13公頃(其中28公頃為園區事業專用區),園區事業專用區雖是因新奇美之要求由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但該地需以公開標售方式移轉,任何企業都有機會投標,故屆時鹿死誰手還無法定論!再者,反對者之農地由於皆位於總徵收範圍內,故園區事業專用區無論是規劃為23或28公頃,皆面臨被徵收的命運,唯一不同在於若規劃為23公頃時,地主可能保有合法建築改良物的機會,如此而已!而規劃為28公頃時,則根本沒有選擇是否保留建築物的權利,是非拆不可的(這對屋齡不夠久的建築物確實無法達到100%補償)!
    大話新聞來賓:抵價地將來都是給群創(新奇美)作為建造員工宿舍用地?所謂抵價地就是地主放棄領取現金,改選擇以將來的建地做為土地徵收之補償;也就是說,抵價地之所有權仍然屬於地主的,既然如此,又怎麼會變成私人企業的宿舍呢(除非群創在政府徵收前就已大量收購農地)?
    抗爭事件原委:消息指出,有許多地主為爭取更優徵收條件(例如50%抵價地比率),因而向民代請求協助,在聽信民意代表之言(不要繳交權狀;不要申請配地;有事我負責)下,未於期限內申請配地,後來又提出訴願亦遭駁回,導致市價高達3.4萬/坪農地只能以1.3萬賣給縣政府,損失極大。上述權益受損地主欲以司法或抗爭方式請求爭取抵價地配地權利是不可能的(這才是自救會不斷抗爭的主因之一),因為如此縣政府不但違法,也嚴重影響98%地主的配地權益!其實,爭取補償條件與申請配地程序可以同時進行,並不相違背的,只怪少數地主誤信民意代表之言,欲哭無淚,已無法挽救。

    截至目前為止,無論反對者或新聞媒體之各項說詞、指控,個人總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對”區段徵收”的課題用功不夠,以及對本事件真相始末未詳加了解所致,老人家也就罷了,知識份子應該懂得上網補足這方面的相關知識、法規,才有足夠的力量捍衛自身的權利,才有充分能力辨別傳言的是與非;所提的諸項指控應附帶證據,而不是用臆測、懷疑不是嗎?知識就是力量,倘若縣政府在徵收程序中有任何違法事由,無論司法或外界都會站在你們這邊的!
    參考影片:
    「新頭殼」節目訪問大埔自救會
    「有話好說」節目訪問大埔自救會
    「大話新聞」節目討論此議題

  157. 大埔自救會不願公開的真相

    最近少數地主以苗栗縣政府假藉整地名義行破壞農田一事,以弱勢者的姿態反對竹南園區都計案徵收,並向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四處投訴、指控,並以不實訊息誤導外界企圖取得各方的支持與憐憫…。

    其實,無論報章雜誌、電視與網路等新聞媒體,或許只為單純滿足新聞報導需求而已,殊不知已淪為有心人利用之媒具;在未經仔細查證情況下,單憑反對者一方之言論就貿然大肆報導,導致外界對縣政府一片撻伐,不但使得縣政府一再疲於澄清,98%地主權益亦遭受嚴重影響,故著實有必要讓外界了解事件始末,以正視聽:

    事件原委:許多地主為爭取更優渥之徵收條件(例如抵價地比率由46%提高至50%),因而向民代請求協助,在聽信民代之言(不要繳交權狀;不要申請配地;有事我負責)下,未於期限內申請配地,因而喪失配地資格,於發現事態嚴重後向內政部提出訴願亦遭駁回,在權益受損求救無門下,才以毀壞農田、糟蹋五穀一事借題發揮,企圖以社會輿論阻饒土地徵收!

    備註:媒體應向苗栗縣政府查證

    參考資料:

    1.2009/6/3,自由時報:「劉政鴻說,今天是地主登記申領抵價地的最後1天,請尚未登記的近300名地主把握最後機會,今天登記可以抽籤換地,明天起只能依公告現值領取補償費,且沒有加成;他並說,聽說有部分地方人士鼓吹地主抗爭、不要登記配地,他呼籲地主們不要被有心人誤導,以免未來利益受損,無法補救」。

    2.2009/6/10,苗栗縣政府行政處新聞稿:「康委員不但不了解相關行政程序,還於六月二日任意散播不當言論,要求地主不登記抵價地的申請,造成未登記地主的權利損失,康委員你怎麼負責?」。

    3.2010/06/24,中國時報:「地政處副處長陳斌山說,部分地主未在期限內登記抵價地或完成補正手續,縣府三度展延到去年底,截止後卅多名地主向縣府訴願補請抵價地或補正、另有五人要求原址配地,內政部目前駁回九件,九件決定仍可申領抵價地」。

    4.2010/07/07,聯合報:「吳揆昨天會見劉政鴻,聽取苗栗縣5項重大縣政發展方案,針對擴大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案,吳揆表示,竹科已獲准在竹南地區興建,縣府已完成所有136公頃土地徵收、地上物補償,獲9百多位地主同意,僅20幾位地主強力抗爭,在申領抵價地截止日前拒絕登地配地」。

    5.2010/07/08,聯合報:「國民黨團20餘名議員與竹南鎮長謝清泉、前立委陳超明及支持開發的地主則在議會開記者會聲援縣府,陳超明、謝清泉都指,此案是有政治人物因選舉恩怨,慫恿部分地主不要申領抵價地,地主蒙受損失才後悔,但已公告期滿,才掀起風波」。

  158. 撰寫了一篇「劉政鴻縣長,你的霸氣是什麼顏色?」

    整理了苗栗縣長劉政鴻上任以來的霸道政績,
    或可供更多人更易瞭解不只是這個事件而已,
    重要的是一個公權力為了政府利益侵犯人權,
    違反民主精神,這才是最可惡和可怕的事情。

    摘要如下
    「政府擋住路、警察封了街、怪手開進了農田。
    公權力肆意地宰制人民和土地,民意代表被擋在外頭、媒體無人聞問。
    描述起這樣的暴力場景,只差沒有流血犧牲的衝突,卻已經是天安門事件的相似。
    而這卻不是苗栗縣的第一次。」

  159. 雖然我不是很清楚土地徵收條例
    但我印象中土地徵收
    是須先經過雙方協調
    最後在協調破裂的情況下
    才可以動用土地徵收吧?

    而這次的問題
    根據行政法院的判決
    應該是在於苗栗縣政府與地主達成「從優從寬」的條件
    因此都委會認為是苗栗縣政府的權責範圍(http://e-info.org.tw/node/56785)
    但苗栗縣政府卻沒有與地主進行討論而造成的
    另外苗栗縣議會也通過應暫緩徵收的決議(http://www.dfun.com.tw/?p=27672)
    但苗栗縣政府也沒有遵守

    而且即使土地在法理上的確是縣政府的
    但縣政府對待人民的方式
    卻實在讓人難以茍同
    其實從律師提出的法條(http://www.dfun.com.tw/?p=27980)
    也可看出另一個問題是在於執行的方式

    因此僅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討論這次的事件
    也只能是見樹不見林
    應該要從更寬廣的角度去理解才是

  160. 請問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沒有在區段徵收公告後,對徵收處分,提起訴願?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者,是否有提出異議等行政救濟?

  161. 苗栗人應該要動作了!
    用我們的力量把這些惡霸的政府給推導!
    革命才是改革政府的最大力量!

  162. 每次天下遠見那些雜誌,都喜歡把自己弄成好像很中立,很理性,批評論斷他們不喜歡的事情時,假裝溫文儒雅,但實際上這樣子作為,今天再看了龜去來西的新物證,真是感嘆,失格的記者,失格的媒體!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6987.html

    不過,幸好不是所有的記者都是如此,就如新頭殼的留言說的,不是所有記者都可以用錢收買,真正的記者在主流之外!

  163. 各位朋友

    台灣農村陣線自成立以來,向來秉持公民行動的原則,主張”理性 和平 非暴力”,面對強權,被壓迫者應該更加堅持理性和平原則, 建立公民行動典範 擴大社會認同.

    一直以來,農陣採取:
    立法遊說影響政策
    草根串連深耕組織
    公共宣傳擴大連結

    農陣相信 
    唯有更多的人理解小農耕作 農地 農村的深厚多元價值
    我們所追求的農鄉發展 社會穩定 環境永續才有可能

    六月九日 竹南大埔 怪手毀田事件 反應出國家暴力的荒謬
    六月十九日 大埔農民與台灣農村陣線及來自台灣各地的農民,將扶起稻禾,宣誓愛土惜穀的堅持

    我們希望 支持大埔的朋友 支持農陣的朋友 與我們共同堅持理性 和平 非暴力的原則  

    讓我們一起為這片土地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
       蔡培慧 敬上

  164. 對於苗栗縣府的舉動,我想我們大概都是無法認同,我們的內心也都是非常的憤怒。但是我們的行動一定要冷靜、和平、理性及非暴力,否則恐會滋生其他不必要的困擾,活動效果恐也會大打折扣。因此,盼請大家明天如果要參加大埔的活動,請一定要和平理性,不要受到任何的挑釁。個人以為台灣農村陣線明天的記者會與其他的活動都將在理性和平的情況下進行,我們的訴求非常的單純,我們也反對任何的暴力。摯盼大家能夠支持這個理念。

  165. 其實怪手有很多黃油、非常怕汽油彈火攻!但要事先警告!燒了一台,其他就跑的如飛的!(反裝甲戰術)

  166. 反抗虛假、不公不義的政府,欺壓善良人民!劉縣長是好縣長!只是虛假騙選民的中國國民黨的走狗! Seiko-Wu

  167. 請農民準備:
    (1). 保特瓶裝”礦泉水”…(灌水入油箱…使怪手, 警車, 機車..”暫時停止”)
    (2). 農藥(減量為十分之一)…(噴人用…可以送走一些人, 但不會死亡).

    ps: 但要假裝噴(除)草…不相關的人請離開, 太靠近噴到不負責…

  168. 請農民準備:
    (1). 保特瓶裝”礦泉水”…(灌水入油箱…使怪手, 警車, 機車..”暫時停止”)
    (2). 農藥(減量為十分之一)…(噴人用…可以送走一些人, 但不會死亡)

  169. http://www.bigsound.org/portnoy/weblog/006983.html

    這是苗栗縣政府發包中心2010年五月底決標的案子:
    「有效行銷苗栗.宣導縣政案」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底價金額]925,000元
    [總決標金額]925,000元
    [投標廠商家數]1
    [廠商名稱]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這是遠見雜誌2010年六月號288期的「特別企劃」:
    2010年25縣市 《遠見》5星滿意度大調查
    遠見5星滿意度〉苗栗縣長 劉政鴻

    所以你知道劉政鴻的五星級縣長是怎麼來的了。真「有效」。

    然後,
    就在昨天,苗栗縣政府又花了一百八十萬買媒體。
    [標案名稱]苗栗縣政府委託製播99年縣政宣導專業服務案
    [招標狀態]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預算金額]1,800,000元
    [開標時間]099/06/17 10:00

    現在還不知道得標的下賤媒體是哪一家,或許也不用查了。

  170. 各位夥伴:
    6/9號毀田事件後,封路的水泥馬本來是撤掉的。前兩天幾條路都還放行。但昨晚新聞稿、0619活動訊息發出去以後,今天中午開始,進入大埔的各個路口又都放上了水泥馬,禁止通行。

    通往徵收區人家的路口並且有保全看守,只准住戶進出。傍晚並有警員到自救會長家問話,追問周六的活動內容。

    但儘管如此,周六的記者會還是照常舉行。若我們被阻擋在外,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
    請各位本周六盡量到場聲援!

  171. 自動引用通知: 福熊樂多小屋
  172. 大埔需要您發出聲音來:展開行動、擴大團結,您的連署、您的轉寄、您的理解、您的支持,必將積沙成塔,帶來改變的力量!
    +1

  173. 自動引用通知: 漂流筆記
  174. 關魚,這是清大農村讀書會的年輕人整理的,我們也是與有榮焉的刊登,更是與有榮焉的有你來轉載!

  175. 各位伙伴:

    大埔自救會需要您的聲援 抵抗土豪劣紳與跨國財團合流的圈地毀田惡行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61512193300
    這是清大農村讀書會的年輕朋友協助架設的連署平台

    大埔需要您發出聲音來:展開行動、擴大團結,您的連署、您的轉寄、您的理解、您的支持,必將積沙成塔,帶來改變的力量!

    同時,預先邀請您十九日來到竹南大埔,相挺農民,發出正義之聲,請密切注意!

    台灣農村陣線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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