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潮書寫14】山海BOT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這是「海角七號」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

「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

這是創國片最佳票房的「海角七號」內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不再只是電影內的台詞,更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沙灘、礁岩、海洋,構成台灣海岸最美的風貌,但在臨海工業區、垃圾掩埋場、漁港建設等大肆開發之下,台灣已經沒有多少未開發海岸,這些美麗且尚未開發的地方,大多屬於國有地,令人驚豔的天然景致讓財團看見了龐大商機;另一方面,財團也看見了政府對於經濟開發的渴望,依循「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所條列的OT、BOT、ROT等開發模式,配合政府用「增進國家財政收入,創造公共利益,協助地方發展」等字眼來美化每個開發案連帶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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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壯麗的天然礁岩地形著稱、海岸阿美族人豐饒的海──石梯坪──也已成為財團覬覦的對象。(陳雅芬/攝)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令人失望的發展結果,往往指向──讓財團藉此得以低廉的價格取得土地(每年租金幾十萬元、加上淨收入百分之一到二點多的營運權利金,計算起來一年也不過是一百多萬)、甚至在政府部門的漠視或護航中層層通過環保法規的規範(以『開發面積低於5公頃』而規避環評),另一方面也讓政府把國家公共資產(例如美麗沙灘)化為財源,藉以掩飾政策及財務狀況不佳的窘境!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築起了一道又一道的圍籬,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

當這些濱海祕境一一開發完成,到時候想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縱使現在政府已經宣示沙灘隸屬於公共領域,這些因OT、BOT、ROT而取得經營的財團業者不能壟斷;但是這些標榜「開放」的區域,卻無法保證民眾能不受阻攔、輕易地找到前往沙灘的入口。要玩沙灘、享受海岸,不再是免費或酌收50、100元的門票或清潔費,而是一次收上6,000、10,000元以上的高級豪華旅館住宿費用!

財團行銷的重點往往強調提供遊客自然景觀及「個人獨享」;但,BOT不是針對公共建設投資嗎?怎可讓一個公共領域,變成一個以金字塔頂端為消費訴求的私人賺錢樂園?相對來說,一般平民老百姓,在政府部門委外給民間經營的渡假村及旅館,實在很難消費得起。

與其將這些濱海祕境交給財團蓋渡假村、建樂園賺大錢,為何不能換個角度,讓在地居民自已來管理這些祕境呢?地方發展難道就只有豪華、大型的渡假村這種選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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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起造一道又一道金錢與水泥構築而成的圍牆,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幾乎已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賴威任/攝)

回歸到居住權的角度來看,長年在當地居住的社區居民應該是優先於財團被考慮的元素;而政府的角色,則是應該引入守護鄉土的社區營造理念,協助社區居民自己找尋在地的創意,友善並且溫和地經營這片他們熟知的土地,並藉此發現別具意義又富有深度的社區景點,進一步引導遊客參與體驗,讓旅遊的過程除了欣賞美景外,更能導入在地的生活文化與歷史發展脈絡,因而使得旅遊過程更加生動深刻,在參與的過程中得到情感的相互交流。

反之,一味斥資建設豪華渡假村而捨棄小而美的社區或部落,所得到的結果,就只是在光鮮的外貌下,硬生生將鮮活的人文,變成泛黃照片裡的回憶──這真的是觀光發展嗎?這些像是摧毀景觀、文化然後重新建設的OT、BOT、ROT開發案,卻是人與海岸、海洋文化最大的疏離。

在台灣的觀光發展紀錄中,山被BOT、ROT早已經不是新聞,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晶華酒店(現已改名為晶英酒店),以B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5年;位在花蓮富源森林遊樂區內的蝴蝶谷溫泉渡假飯店,以R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0年。

而海呢?情況似乎半斤八兩,目前通過的開發許可年限甚至更長。像是位於東海岸的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而標榜「東海岸唯一五星級飯店」、由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與六福集團簽約的三仙台旅館區BOT案,開發許可更是長達52年。

這些案例僅是「現在進行式」,然而不知有多少未知的規劃案會在何時突然冒出來,那些被列入「可能開發」的自然海岸線,會不會因此多出幾個需要高額消費才能享受的「無敵海景」、或是突兀的人工建築體?這些,都值得我們持續去關注。

如同電影畫面般唯美,推窗面海的渡假夢,事實上只滿足了金字塔頂端的消費階階層,大多數金字塔底端的老百姓只能望著圍籬流口水。

位在墾丁的夏都酒店因電影「海角七號」爆紅,酒店外牆上斗大的門牌「恆春郡 海角七番」卻像是在暗示著消費不起的民眾住不了夏都、享受不到原本屬於大家的沙灘;臨近的出入口告示牌上標示著「本出入口限夏都沙灘酒店房客及員工進出…請務必配合以維護園區安全」的字樣,似乎也在宣告「此路不通」!

遙望這一片美麗的沙灘,在未來的30幾年,都將淪為財團私人的營利工具,等到和林務局的租約到期,以筆者現在的年齡推算起來都已經邁入古稀之年,不知道到時候的風景,是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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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當地刺桐部落的人前往總統府表達反對心聲。(媽祖魚保育聯盟陳秉亨/攝)

備註:

OT=Operate-Transfer=民間營運-移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間興建-營運-移轉

ROT=Rent-Operate-Transfer或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租用(更新)-營運-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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