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文明殺手殺了自然民族的狩獵文化
寒冷的冬夜,半山腰上細雨飄盪,一位年邁的原住民老vuvu(老人家),騎著自己的陳年野狼,車上載著好不容易獵到的dakec(搭可子,排灣語,意為山羌),車燈打照著絲絲的雨滴,緩緩地沿著山路往家前進,雖然妻兒早已離去,孤身一人生活已久,生活也頗為拮据,但好不容易打到的山所賜予的禮物,也稍稍溫暖了孤寂的心靈,帶回去過過年[1],
但沒想到騎到一半,稍稍雀躍的心馬上沉到谷底,幾個警察攔截載回家的路上,依法將他逮捕。老vuvu帶著惶恐迷惘的心情想著:「我做錯了甚麼?犯法?保育類?動物保護法是甚麼?」
1988年1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實行細則公告了「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範圍如圖:
(製圖:李玉琪)
大武山自然保留區,比玉山國家公園大很多,生物多樣性高、物種均勻度很高、,優勢種很明顯,植物多樣性高,中低海拔植物相豐富,是為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雖然林務局設立保留區的目的打著保護天然的生態系統、維持區內生態多樣性、保護豐富的遺傳資源、維護自然和文化景觀、保存歷史和自然襲產,但實際上則配合著文化資產保留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大大的限制、甚至逐漸扼殺了原住民延續其傳統文化生命的可能性。
傳統上,倚靠山林而生的原住民,自然而然長出與自然間達到微妙平衡的生命智慧,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幾千年,生態並沒有因為原住民的狩獵文化而影響其豐富性,適可而止、樂天知命,對這個世界敬畏並感恩,一直是原住民認知自己是這個世界的一份子的生活態度。
直到日本人來了、漢人來了,為了其政權、民族的利益,漸漸的,強迫原住民照著他們的遊戲規則去過生活,強迫他們離開祖先辛苦開拓留下來的土地,禁止他們回到山林狩獵的分享文化,原本在山林中自給自足的團體生活,變成在平地單打獨鬥、被歧視壓迫的生活,從充滿尊嚴的部落王國,變成失根的流浪者,一切生命的榮耀、對山林土地的依賴與敬畏、族人間緊密的情感,看似就漸漸地瓦解、變質了…。
而於2010年10月1日,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受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委託,由盧道杰、斐家騏等教授主持,林務局台東林管處副處長劉瓊蓮及課員黃群策也參與其中,於台東縣金峰鄉正興村舉行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經營管理座談會」,目的是讓金峰鄉的太麻里溪流域及金崙溪流域的居民了解林務局對於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的經營理念跟實際作為[2],也希望聽取當地居民對林務局管理的感想,營造一個改善、邁向更好的經營方式的座談會,
而與會的在地原住民居民,則積極的報告、反映在政府毫不了解原住民之文化的政策的管理下,是如何的一個扼殺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生命,讓原住民遠離了他們的家、他們的祖靈、他們生活千年的土地。
[1] 原住民本來就沒有過年的習俗,但被漢化(文明化)久了,也漸漸成為中活中的一部分。
[2] 林管處所提之經營理念共分為三點:①保護保留區內生態系之永續生存,保存其生態平衡及生態系之完整;②保存保留區之生物多樣性,並確保生態系自然演替過程;③提供自然科學研究及環境教育之場所與機會。
(系列待續)
好想回舊部落的家 但是回家的路好遠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