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政府還是先有百姓? ─ 東部發展別忘了人民土地權益

靠捕魚維生的陳家人雖然期待政府再次開放公地放領,能夠買回阿公辛苦開墾出的土地,卻也不免擔心在財團與房地業者的炒作下,恐怕會買不起現在市價一坪5萬以上,自己住了將近一輩子的土地。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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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來的時候,這若沒先做好,風大一點,整個屋頂都會被掀開。」

陳阿公指著圍繞自家房子周圍的繩索和石堆,說那是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後,每到夏天必定要做的重要防颱措施─綁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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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攝於梅姬颱風過後的七星潭陳家門口)

大風吹,宜蘭農民變花蓮七星潭討海人

阿公會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也和颱風脫不了關係。

今年88歲的陳耳敢額阿公,小時候和父親陳錢來在宜蘭向地主租地種稻,每到要收成的時候,就遇到颱風,連續三年颱風不斷,種的稻繳給地主都不夠,根本養不活一家人。

家境拮据之際偏逢第二次世界大戰,阿公也曾被日本人拉去當軍伕,遠渡馬來西亞、菲律賓,等戰後回到台灣,家中稻作收成還是不好,聽聞幾位從宜蘭移居到七星潭討海的親友們生活過的不錯,便乘坐載運煤炭的船來到花蓮一探究竟。

七星潭,擁有黑潮經過所帶來的豐富漁獲資源,一直以來都有人在沿岸從事漁撈行為,日據時代開始就有不少宜蘭移民前來,自然形成一個小漁村。

當時的人口並不多,海岸佈滿林投、草海桐原生林,阿公邊跟著親友學討海,邊靠著雙手和簡單的工具一點一滴的開墾土地,種植花生、地瓜等作物,還學會用曬乾的甘蔗葉當屋頂,混著芒草的泥土當牆,蓋起能遮風避雨的小屋,等到一切準備就緒,才放心地將遠在宜蘭的父親和其他家人們接到七星潭一起生活。

辛苦墾荒,光復後一切收歸國有

光復後,阿公辛苦開墾出的房子與土地,都被國民政府劃為國有,不但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還得跟政府租地才能保有自己原本就蓋好的芒草屋。

七星潭風大,颱風、東北季風來襲的時候更是恐怖,經常連續兩個月不能出海捕魚,芒草屋越來越抵擋不了強風豪雨的侵襲。民國50年左右,阿公眼看孩子陸續出生,為了讓家人們住的安穩,在親友及左鄰右舍的幫忙之下,合力將芒草屋改成木造屋。

好不容易等到民國七十幾年政府開放公地放領,阿公到處籌措資金,耗費所有的積蓄,總算買下一小塊原本耕種花生,及自宅所屬的一部分土地,可惜笑稱自己口袋空空的他,仍得繼續向政府「承租」大部分自己過去開墾的土地與房舍。

戶籍地籍不同調,居民權益無人曉

樂天知命的阿公,一直靠著捕魚耕種養活家人,從小在七星潭出生長大的兒子陳中乙目前也在鄰近的定置漁場擔任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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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鄰近定置漁場工作的陳中乙先生)

對於向政府承租自己父親辛苦開墾的土地本來無太大怨言的陳大哥,卻在自宅不知何時被劃入花蓮市政府美崙都市計畫區的環境保護區以後,開始對政府土地政策產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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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以北地籍為新城鄉公所管轄,以南為花蓮市政府管轄,陳家即在此區內)

陳大哥表示,花蓮縣政府進行土地重劃時並無在社區裡公告,陳家原地籍資料屬於花蓮縣新城鄉公所轄區,民國89年因家中親友過世到新城鄉公所申請地籍資料時,才發現自己家不知何時開始被劃入美崙都市開發計畫中的環境保護區,成了戶籍在花蓮縣新城鄉公所,地籍在花蓮市公所的怪異處境,同時有著房舍禁限建的相關規定,即使屋舍遭颱風摧殘後也只能在原有建物上進行維修,不能整個拆掉重建,只好年年颱風,年年綁屋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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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家向政府承租土地的地籍資料圖)

陳大哥說:「現在跟政府租的地有三代人住在這,禁建又不能加蓋,原本有兩間房間空著,牆壁都是自己用木板補的,現在只能當倉庫,三個小孩出生全部擠在一個房間睡,房子變的很小,每次到夏天就煩惱颱風快來了,房子會飛掉;屋子破大一點,又不知道要找哪個單位申請補助,新城一下說你是花蓮市的,花蓮市的又說你是新城的,與其耗時間申請補助,不如自己買個木板釘一釘就好。颱風季我們也不能出海捕魚,就跟孩子一樣放暑假,連續兩個月沒薪水領,花在颱風後的房屋維護費用都要上萬塊,九月三個孩子開學要繳學費,每年這樣也是對心理和經濟上造成很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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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身後的這面牆全部是自己和家人四處撿木板、買材料補起來的)

東部要發展,居民權益應優於財團利益

相對於陳家買地修屋的困難,大型財團要在七星潭買地建屋卻容易許多。

自花蓮縣政府積極發展觀光,在七星潭廣設自行車道、賞星廣場等觀光設施,吸引大批飯店、旅館業者大舉向村民買地進駐後,不但對社區帶來噪音干擾、交通危險、垃圾污染等影響,七星潭地價也隨之逐年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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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台九線順著四八高地、花蓮空軍基地之間的大斜坡進入七星潭社區,到處都是用水泥磚造的民宿與飯店。)

靠捕魚維生的陳家人雖然期待政府再次開放公地放領,能夠買回阿公辛苦開墾出的土地,卻也不免擔心在財團與房地業者的炒作下,恐怕會買不起現在市價一坪5萬以上,自己住了將近一輩子的土地。

在梅姬颱風後,和傅縣長一起上台北爭取蘇花改的陳大哥表示:「縣長說花蓮以後不要讓財團進來七星潭、太魯閣、壽豐這些觀光地區,不要讓財團買居民的地,要讓輔導居民發展商店街,讓社區發展的更好。」

他也希望政府如果有公有土地買賣的相關政策,能夠讓像他們這樣在七星潭住了三、四代的老住戶以較便宜的價格優先承購,不要讓在地人買不起自己的家,最後土地全被財團買走,還得被迫搬遷。

七星潭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游煌明大哥表示:「在縣政府應該可以進行權責主導,邀請兩地的公所修正既有的都市計畫,將兩百多戶、四五百個人口的社區全部歸到其中一個主管單位底下,同一區來規劃,不要一村兩制,花蓮市公所這邊的公告地價較高、租金相對較高,又有禁限建的規定,限制上較嚴苛,以前有開放的時候居民有能力蓋穩固一點的水泥建築,被劃入保護區後都不能再蓋,房子早已不堪使用,地租繳的貴、又不能改建,政府的政策不能利於財團,要利於整個民眾,應該要不怕麻煩,進行政策或管理上的修改。」

在七星潭,仍有多數居民像陳家一樣,向政府承租著長輩在光復前辛苦開墾出的土地,並憂慮著要如何改提升孩子們的生活環境。未來政府在推動東部公有土地利用、觀光發展政策之前,是否應回頭看看人民的實際處境,以「給人民一塊安居樂業的土地」為優先考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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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一天颱風過後,阿公不用再爬高綁屋頂)


耳敢,手寫為耳+敢,電腦輸入法沒有這個字,唸敢。 (閱讀「東部發展條例」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在〈先有政府還是先有百姓? ─ 東部發展別忘了人民土地權益〉中有 1 則留言

  1. 台灣政府,官員,民意代表,財團都不懂得人情,只會吃水果,不懂得拜樹頭觀念,要把台灣農業滅絕掉,因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都各忙搶業績,炒地皮,變更事項,賺取黑心錢,進入個人口袋後,在把土地賣給財團運用,最大損失是百姓與農民,因為被強制徵收後,農民與百姓不划算,好像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像大小土匪,欺壓善良百姓,台灣政府應該將有農業地主納入公務員,例如一分地聘請一位公務員 ,假設農民有3分地.由家屬安排3位是公務員,要生產稻米或是種菜或是種水果由政府安排,開銷由政府買單,收購也是政府收購 ,但是土地權還是農民,可以簽約10年或是20年或是30年,這樣才是改進農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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