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農家子女…….

如果您是農家子女,麻煩您撥一點時間,閱讀下面這篇文章,因為如果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將會對農家產生很大的影響,包含家中未修繕的舊農舍會被「強制美化」,而農家得強迫付款,還有家中土地可能會被強制納入區域開發……

最近「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引發許多地政研究的專家,或關心農村議題的各界評論。

如果您是農家子女,麻煩您撥一點時間,閱讀下面這篇文章,因為如果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將會對農家產生很大的影響,包含家中未修繕的舊農舍會被「強制美化」,而農家得強迫付款,還有家中的土地可能會在您和家族成員未必同意的情形下,被納入區域開發的範圍,雖然可能換成建地,但是土地面積大幅縮小,還得強制繳納「受益金」,而您或家裡的長輩就此失去務農的可能…

我們懇請所有的農家子女,一起來閱讀和關心這個條例,並請您和家中的長輩們討論這件事情,以免老人家因為不擅文字,失去關心這個重要議題的機會。拜託了!

971222-sib-360.jpg
農人與農地不只是生產,也是一種生活連結。

一、「農村再生條例」簡要說明:

從名字來看,這是一個想要「促進農村再生」的法案,預備以10年編列2000億的天價,推動草案中的內容。

「農村再生」牽涉的層面很廣,但是目前的條例當中,幾乎所有的焦點都放在「土地利用」的議題上,包含各種形式的土地重劃、開發的方式與作法,對於其他的產業振興、農人福利…議題很少著墨,所以被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這比較像一部「土地開發」的法案。

閱讀條例全文,請點選這裡

二、「農村再生條例」令人不安之處:

(1)家裡的舊農舍若被認定「妨礙景觀」會被「強迫美化」,並且得強迫繳錢。

法案的第31條這麼寫著:

…….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前項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經主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當處所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者,得逕依前項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所需費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

(2)如果被圈訂為「農村再生或整備區域」,要反對可能不容易:

法條的第26條這麼寫著:

……主管機關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為實施生產與生活環境之整體規劃及建設,得選定範圍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並併同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於選定範圍內之鄉(鎮、市、區)公所之適當處所,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實施之。前項範圍之選定,應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這條文的意思是,假設我們家有一小塊地,旁邊有一大片公有地,有人想要開發我們這一個區域,把農地都變成建地,他就可以去影響政府來把這個範圍都劃定成「選定範圍」,因為他只要找一些人頭(例如找100個人共同買一分地),這樣就可以通過「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再加上「範圍內的公有土地都要參加」,所以很容易的就可以達到「土地面積三分之二」同意的條件,這樣我們的農地,就得強制參加這項計畫,要反對就很困難。

(3)如果被「強迫再生」,農地變成建地或其他用途,要捐地還要繳錢給政府:

法條的第25條這麼寫著:

……由所有權人配合計畫內容捐贈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使用,交換取得其餘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建築用地。

除了捐地,還要繳錢給政府作開發費用:

法條的第27條這麼寫著:

整合型農地整備選定範圍內,其供道路、溝渠、廣場、電信電力地下化、下水道、污水處理、綠地、農路、水路等公共使用之用地,除以各該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與工程費用、整合型農地整備費用、貸款利息、稅捐及管理費用、拆遷補償費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率共同負擔,並按整備後評定地價,以範圍內之土地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

所以,我們家只有兩分地,原本自己住家上種一點菜剛好,被強迫加入計畫之後,只剩下一分地,然後還要負擔開發費用,因為他們覺得建地的價值比農地高,所以要繳納「受益金」。而這受益金是很貴的,甚至得把這塊地賣掉,才能支付這個受益金,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厄運嗎?

當然,農地不一定變成建地,還有可能變成公共設施用地,例如家裡的稻田變成馬路,也可能還是農地,但是因為面積會縮小,萬一小到一分地以下,那爸媽甚至就會失去了農民的資格,連老農年金都領不到,本來安穩在老家種菜渡日的長輩,這個法案通過後,反而可能失去所有!

這個條例還有很多條文,大致上令人擔憂的,就是這個草案如果通過的話,土地很容易被開發,但是開發後真的能受惠嗎?

也許土地變成建地了,但是建地只有出售才有價值,那不就等於逼大家賣地求財?如果不想賣地的人,只想在農地上好好過日子的家庭,該如何保障這樣的權力?

幸好,這個法案現在只進行到一讀而已,還有很多修正的空間,如果您是農家子女,拜託您務必要關心這個議題,而且請您打電話或回家的時候,跟爸媽討論一下這些消息,農地對老人家來說,有很多意義,不應該讓一個法案莫名的剝奪了大家務農的權力。

更多關於「農村再生條例」的內容與討論,請點選這裡

在〈如果您是農家子女…….〉中有 39 則留言

  1. Mr.H:

    真的很敬佩您!我也覺得這個案子不是完全不好,但在執行面上真的令人有很多擔憂,本來有擔憂,有對話,是好事,但是看這一陣子整個水保局的回應模式,覺得好像不打算對話,只希望單向說明然後就要趕緊執行,因為這個態度,而讓人更感憂心,這麼急著非怎麼樣不可的態度,讓人更覺得好像不對勁。

    謝謝你願意出面說明,這也說明,其實有很多努力的公務員,也仔細審慎的在為大家服務,請你諒解大家討論的時候,難免會用整個單位來含括,也希望您不要氣餒。

  2. 向Mr. H 致敬
    請再多多發表底層執行者的聲音。去年十二月,營建署就提醒農委會要執行如此大的預算,人力不足會是個大問題。從1999年以來推動的城鄉新風貌,是營建署主責,但分散到各縣市的城鄉局負責,城鄉局是相對比較有環境營造經驗的單位,如此的分工合作,一年也都只能執行十幾二十億而已。
    現今,水保局的一個分局中負責農村的科可能只有十來個人,卻要顧到三四個縣,一年要執行二三十億元,約與以前整個局用在工程的總額相當。怎麼做得來呀!如果要學城鄉新風貌的作法,下放給縣政府農業處水保科,他們有規劃、社區營造以及環境美學的能力嗎?
    經建會三月中通過編列一百億預算給農委會的再生計畫時,也提醒這一百億是水保局往年年度執行量的五倍多,特別提醒人力、規劃專業的能量是否能夠負荷?我猜測有許多在分局工作的人,恐怕都開始找其他出路,要快快逃離這個「打破要賠」「穩賠不賺」的工作了!未來誰來幫忙農村?誰讓事情淪落至此?
    請Mr. H 多多陳述局裡朋友的憂慮所在,提出具體數字來,讓那些矇著眼樂觀的人看看想想真相! 謝謝你

  3. 我在水保局服務,也在基層執行過多年的農村建設工作,對於目前農再條例草案,也詳細看過,裡面內容真的充滿問題,不但無法解決目前農村建設所遭遇的問題,立法之後推動更會造成許多爭議甚至抗爭,希望政府及國民黨高層能有人出來注意一下,不要讓少數的官員矇蔽了眼睛,草案貿然通過是不會為政府施政加分的,在此懇切呼籲,多多注重看看法條實質內容吧。
    很多人都認為水保局擬訂農再條例草案,所以大部分水保局的人都支持草案內容,其實不然,在基層人員的心底其實是大部分都非常不認同條例草案的內容,但是礙於上級長官的壓力,許多人不敢站出來而已,像最近的十一場說明會,我們也都知道說明會只是為了應付上級的要求,連說明會登記發言的人也大部分都是事先安排的,大家都可以猜到的吧!作作表面功夫,打壓一下反對草案的聲音,這些都只是企圖為強渡關山,完成立法而準備的作為而已,說明會裡從來不為條文爭議作說明及辯護,只是一味的強調再生的好處和龐大的資源可能給社區帶來的好處而已,這些條文內容其實連我們都沒辦法說服自己,讓我們如何去說服別人,現在局裡的對策是將理性反對條文的人都視作反對政策及反對編列預算的人,這作為真的讓我們痛心,這些關懷農村發展的人,我們政府如果可以好好的和他們合作,充分的溝通和理解,不是可以訂出一部更完整的法案嗎?現在98年預算及振興經濟方案特別預算都已經通過並在執行,法案的立法並非具急迫性,況且這樣一部具有高度爭議的草案,希望陳主委能夠仔細看看法案的內容和聽取多方的意見,不要受矇蔽而一意孤行,也盼望立法委員能夠審慎的立法,不要讓政治力左右了判斷。盡速撤回法案,以更高層的單位及聽取更廣泛的意見重新好好研擬,不然花費了數千萬的宣傳費,硬是要讓問題叢生的法案通過,我覺得花費得很不值得,台灣農村發展可能也會因此受到傷害。

  4. to:曦

    小地方的文章都可以公開的被引用或轉載,只要註明出處就可以囉!也謝謝你的分享,更歡迎你如果可以的話,寫文章到小地方來頭槁,我們也非常歡迎!dfunnews@gmail.com,期待中!

  5. 看了上面的回應講到了心坎裡
    那些制訂條款的人,那些認為完美條款的人
    有多少個真正下過田?儘管寒風刺骨亦或是炎炎正午?
    不懂得種田人的辛苦、心血。
    是啦,他們是人、要掙口飯吃;難道我們就不是有血有肉的、需要糊口的百姓?
    我二阿姨家裡是種田的
    我體會過那種插秧收割的艱苦;氣候不好看著心血泡湯的痛、還有產量太好因此而貶值的菜
    大家很容易的、走去超市或市場花個幾分鐘便足以得到今天欲食的菜餚;誰能在看到那些菜時,滿心感謝的因為有這些農民、我們才能得到這些輕易被踐踏的辛苦結晶?
    尤其是台灣加入WTO後農民所造成的衝擊
    加上他們在社會的地位太渺小
    誰肯多多關心他們的死活?
    唉,這不是藍或綠的事情。人性的貪婪、就算在純潔也能將其潑灑成骯髒的黑!

    想請問 [不敢稱農家子弟]先生/小姐
    有機會的話,或許我會投稿文章
    請問是否能將您所撰的文章部分內容讓我寫出來?
    就只是單純的敘事。
    可否?希望您能儘快回復。

  6. 除非條例中給我保證每個月每分地有3萬元以上(或是有國民年平均收入以上)的產值收入而且隨物價調昇,否則我不會同意。而且農民自始終都保有原來的田地擁有權,這田地只不過是配合參與『農村再生條例』,農民可以有中途不參加的權利,也不許有處罰的規定。

  7. 農民更需要的
    不是營造美麗的外衣
    而是協助他們如何在農業這塊,不再處於弱勢的一族
    輔導農民直接面對消費者而減低中盤商對他們的剝削
    協助他們在農業技術上的改良等等最切身的問題
    那才是首要..

    這波失業潮導致許多年輕人歸鄉
    我認為並非壞事,反而是一種契機
    老農+年輕人,一塊投入農業
    就像是一灘死水突然變成了一泉活水,是有生氣的
    農民不該再只是處於被動的角色
    這些條例
    受惠的,該是政客該是建商該是有可能牽涉到的種種利益者…
    不管是不是農家子弟
    既然關乎農民的權益
    政府就該聽聽這些人的聲音…

  8. 弱勢農村的建設,誠如台灣農村發展規劃學會理事長鄭詩華所說:
    台灣現正面臨富裕中貧瘠、國土下城鄉不均衡的困境,加上傳統的農業經濟發展面臨農村勞動力老化、外移等,其實有很多問題。農村不只是產業或生活方式,還是人格發展中很重要的領域,農村是一個教育、文化保存的地方,而這些只有在農村發展有很好的規劃、建設的時候,才能找回尊嚴。
    在立法必要性上,因為要推動多元發展地區,發展、有創新性規劃、涉及行政協調、須有農村推動組織成立等,如果沒有在制度上制訂法源給予權限,整體性、前瞻性的來推動,弱勢農村顯然沒有辦法有足夠的資源來因應狀況變化。

  9. 您好,我想引用本篇文章,但是因為我不會使用blogspot的引用功能。想請問一下,若全文轉貼是否可以呢?靜待回音,謝謝您!

  10. oliver:

    台灣的土地制度變化,似乎一直是朝向釋出土地資源做為私人買賣用途,或許因為台灣土地狹小人口眾多,所以被視為「不動產」的土地一向是各方勢力覬覦之處。

    有機會的話,請您多談一些中國的經驗,我相信三農問題在中國已經激起非常多的討論和想法,也要請您多提供資訊,大家可以多交流!

    感謝!

  11. 我来自大陆,我们这边也在推行类似的土地流转制度,只是由于土地是国有化的,农民并不能获得所有的土地出让金,具体如何操作,也在研议当中,希望台湾能给我们带来更多经验!

  12. 這次的農村再生條例專題,只有公視認真討論,公視加油!

  13. 看到大家對這些事情熱烈討論,深刻的覺得,
    這些年的農業政策,「真的」是沒有納入農村基層的意見。
    只是坐在冷氣房裡,一廂情願、自以為是的把對農村的想像,強加在農民身上。

    農業的問題,不是【再生】、【改善】,
    應該要先回過頭去看看,
    為什麼農村的年輕人出走?
    為什麼房子越來越沒有人住而毀壞?
    為什麼農民會想賣代代相傳、賴以為生的農地?
    為什麼?務農沒有機會?

    不然,一昧地再生、改善,農村只是會越來越像都市而已!

  14. 看來這個法案真的有很多地方,會增加農戶的經濟壓力
    很多農民已經過的很辛苦了..
    還要強迫整建,給地..付錢…
    看來應該發動遊行,台灣農民子弟應該要站出來..
    維護小時候-記憶中的那塊土地..
    該執政者知道..要定一個條例怎麼可以這麼草率..
    完全沒有下鄉說明跟宣導….
    真的很差勁…….

  15. 培慧:

    問了我舅舅,對上電視,他感到害羞及緊張,正積極遊說他,若有結果會直接通知你。

  16. 我們家旁邊有很多破舊的農舍,鄰居的伯父伯母老了以後被孩子接到都市去住,他們的房子的確蠻破舊的,看了這個消息之後,我在想那些破舊的房子,以後伯父就得強制去整理,或者由政府整理之後叫伯父來出錢,是這樣嗎?

    環境當然是美化比較好,看了比較舒服,但是他們的經濟能力可能很普通,叫他們維護已經不住的房子,看來也有困難,這樣的法條會不會有點強人所難呢?

    還有我們那邊的路燈有時候就不會亮,也不夠多,這個法條通過之後,就可以多裝一些路燈嗎?要向誰可以反應這些問題呢?

  17. 前二天 我從網站上看到 老家已經被納入農村再生計畫的示範區
    真的很驚訝 打電話給代表(剛好村長也在)
    與二位地方頭人聊了許久 代表是年輕人  村長中壯年
    他們一向熱心公共事務 
    村長與代表都很歡迎"有資源進來"

    與他們談完 我一直在想"非意圖的後果"
    也就是說 立意良善 未必達成好的結果
    我相信 許許多多 地方頭人 在資源面前 沒有選擇
    他們或許也曾疑惑這些經費真能帶來再生嗎
    然而 資源角力 上層關係 牽動著地方選舉 
    一次又一次的選舉 一次又一次的灑錢 一次又一次的盤剝
    記憶中的田園阡陌已不復現

    然而我們只能無力嗎 只能退縮嗎
    反對 農再條例 不會是最後一次拼搏 
    我們要迎向每一次戰鬥

     

  18. 先不談草擬這些條例的緣由,要灑錢給地方,當然大家都歡迎囉!尤其台灣有那麼多在做社區營造的單位和人。不過,如果對地方事務有些了解的人,應該也很清楚,以社區營造之名的有很好的,很進步的團體,也有一些不怎麼樣的民間文史工作者,還有大部分是地方政治/利益團體。

    這個法案看起來讓大家似乎都有些甜頭,要通過應該是輕而易舉,尤其現在經濟不景氣,房地產直直落,任人看到眼睛都亮了。

    當條例通過,這些錢好比水,農村好比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農村缺乏願景,缺乏反省,缺乏食物,缺乏想像力時,一艘接著一艘便會覆滅。

    再說捧出這個法案的人,如沒想到要圖利他人,就只能說是莽夫,完全不在意農村將來長什麼樣,要做什磨,應該也從來沒了解過食物或農村議題。

    從消費券到農村再生條例,邏輯如出一轍,但是消費券事影響事小,頂多過陣子後,被譏為無效的行動,累積一些負債,但是此條例影響的可是我們的環境權,我們的食物權,我們的居住權,是我們的將來。

    從另一角度來看,農村再生條例的出現,也讓我們警覺到,農村可能不只是被他人或自己看衰,慢慢式微,而且還有可能有像這樣規模性的創造破壞。看來大家得加油啦!或許我們應該提出不一樣的條例,或是藉由這次的議題,深化對農村的討論。

  19. 請問

    不敢稱農家子弟 這位朋友
    (你太客氣了 感受到你的情感與關心)

    你的舅舅願意接受公視採訪嗎?
    我們需要讓農民心聲表達出來

    很抱歉 我不知如何聯絡你,在此公開詢問.

  20. 瑋婷:

    如果有機會,能否請你和你父親談依下這個條例,從他的角度,不知如何看待這樣的法案,如果他有什麼想法的話,再麻煩你來跟大家分享好嗎?

    或者寫成一篇文章,放在你的部落格裡面也很棒,農人的聲音太微弱了,實在應該大聲一點才好!

  21. 為了所謂”美化”環境,進行這種以政壓民的舉動,真是掩耳盜鈴,太可惡了。台灣已經夠多表面假像了,不要再讓僅有的一些綠地、農地、生態 消失了,下一代有資格過較好的生活,不是整天面對水泥,面對人造物,只能從圖片中看到蝴蝶長什麼樣,而無法實際接觸,面對自然。污染已經夠多了,政府若真的要為農民著想,就不要愚弄人民了!

  22. 看完這系列的文章我有點難過,好像又回到九月我接到劉先生電話告訴我蒜頭的故事那樣,很酸,很澀。

    我不知道政府在制定政策時的考量是什麼,也許是為了公共利益、或者是讓經濟活絡,我所知道的是在我眼前所看見的這些長輩們的無助與孤單。對他們而言,誰當總統,誰貪污誰瀆職都不是重點,但這不表示他們認同這樣的行為,只是,與他們切身相關的是他們的困境有沒有人看見,並在看見之後有些改變。

    我常常聽到長輩們說:算了啦,反正我們種田人就是沒有用。
    這種自我貶低的文字總讓我感到心疼,因為我知道他們不是沒有用,他們只是找不到一個幫助自己的方法。

  23. 看了樓上的留言,實在沈重的不知怎麼說才好,以前高壓統治,農民沒有說出心聲的權力,現在的民主政治或許不成熟,但是有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農村再生,實在要多尊重農民的意見!

  24. 民國四十年代,台灣開始進行大規模土地改革,政府採獨裁高壓手段,不與農民溝通情形下,以絶對優勢武力逕行土地合併、分割,而一向木訥善良的農民只能任其為所欲為,若遇反對者直接殺雞警猴。
    當時年約六十初的遠房曾舅公就是桃園地區的第一隻雞,他阻止丈量人員在他的田地上丈量,旁邊的憲兵就把他的手綁在軍用吉普車後,在石礫路上拖行,直至肚破腸流,屍體鬆綁後還不準家屬領回,烈日下曝曬了一天,近幾個村莊都流傳了這個消息,原本微微諾諾的反對聲,片刻全部噤聲,丈量工作暢行無阻,而分配後曾舅公家原應被分配的田從此消失。往後,還殺了幾隻雞,整個桃園土地改革極高效率完成。
    04年總統選舉時,在舅舅面前說阿扁做得多爛,而孩提時親睹曾舅公死亡過程的舅舅只幽幽地說:「至少他不會直接殺人」。

    西元2008年,《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台灣農民唯一可依靠的農田又要再次遭揉佞。
    怯怯地打電話給六十幾歲,在田地裡勞動的舅舅,他先喜悅的分享,他餵榖物的放山雞下的糞,再做堆肥,種出來的菜長得多好,沒什麼蟲要吃,完全不用灑農藥,整個家族的人吃他種的就好了,不要再去買有農藥的菜了,要常回去拿菜。

    問舅舅知道《農村再生條例》嗎?他說:不知。將條例解說給他聽,他沉默不語。問舅舅現在的桃園農村有什麼地方組織,可以規劃農村建設?他想了很久,回答:農會。又回說:這下,農會總幹事肚子會吃得更撐了。
    舅舅忽然火大的說:政府為什麼不讓我好好的把田耕好,不讓我種出好的食物給家人吃,不做好產銷政策,讓種田的好好的種,吃菜的健康的吃;只會允許財團賣黑心食品,農民還剩一口氣,他是看得不甘心嗎?一定要把農民殺死,再來講農村『再生』嗎?天公爺都不會斷人後路到如此地步。
    最後舅舅低落的說:趁我還活著,還有田可以種,趕快回來拿米、拿菜;不要等我死了或田被人劃去了,就沒得拿了。
    放下電話,心想「農家子弟」實在愧不敢當,對農田來說我只是米蟲。

    馬英九獲得的選票裡有不少是農民投的,《農村再生條例》是對農民最佳的回饋,將農地變建地,建地換鈔票,鈔票買麵包,看看辛巴威,從前她還是非洲的大穀倉。若鈔票不夠買麵包呢?阿扁不是說了嗎「台灣海峽沒有蓋子」,也許將來黑水溝會被台灣農民的肉身填平,廈門人可以直接開車到台灣,住在台灣的人就吃祖國生產的『良心』食品,絶對實現『直通』的期望。

  25. 公告
    一般務農者不會注意甚至不識字
    就用這種方式強制執行
    讓農民無言以對
    然後政府可以大剌剌的說
    一切依法行事
    即使違法也能大三通
    你奈我何

  26. 仔細的看過條例,其中有一些還不錯,例如用社區營造的方式來進行農村的建設,對農村會有一些正面的幫助。

    作者在文章中點出這些部分,的確是看起來有些疑問的地方,是否能做一些局部修正,應該就會對農村有幫助。

    是否要考慮有個公聽會,或者網路上的意見蒐集,讓立法的過程更完整?

  27. 123:

    謝謝你來留言,想拜託你能不能在多分享一些意見,讓這個討論可以更豐富,拜託了!

  28. 先聲明我是道地的農家子弟,農村再生條例可能造成部分人困擾,但任何新措施都會有人反對有人贊成,沒有絕對的對與錯,要看你如何解讀,我個人解讀是正面的,希望能通果此條例。

  29. 看起來會影響很多人的法案,好像都沒有先徵求民意,其實農村再生真的是很重要,如果可以公開的用比較長的時間,來向大家說明以及收集意見,才能制訂出真正適合農村發展的條例吧!

  30. 很多人也許期待農村土地的釋出,可以把無用的田土變成黃金。

    把錢留在身上,可以投資,可以再轉成更多的錢。

    如果是以前,好像可以這麼想,可是金錢遊戲好像總是逃不了泡沫化的危機,也許有一天,錢泡化了,地沒有了,大部分可立足為生的農地都變成水泥了之後,我們就得面對進口糧價高長的時代。

    當華爾街的金童玩起金錢遊戲的時候,也許當時有人感到不安,也可能覺得,世界不會這麼脆弱吧,就讓這些遊戲往前走,最後引起大的金融海嘯。

    我們好像應該替未來,留一點平安財吧。

  31. 我祖母的家在台中南屯區那邊,本來是綠油油的稻田,一直蓋了房子,近幾年,地方一直傳言那裡要整個開發成博奕特區,地價更是一直漲。

    我祖母的地很小,很不巧的,就在那一區裡面,她的眼睛看不清楚,對她來說,這個世界就是那個熟悉的小範圍。

    可是聽說一旦真的重劃之後,家裡的房子會被銷去一半,然後前面的小田園也會消失,我爸勸她到時候就搬來跟我們住,可是我祖母所有的生活都在那裡,他搬到新家這邊真的整天都不知道要做什麼才好?

    她就一直在擔心,我們看了也很無奈。

    然後重劃以後,我們就沒有阿嬤家了。

    看了這個條例讓我想到這件事情,覺得房地產不是已經很多了嗎?到底為什麼還要一直把所有的地都變成那個樣子,難道我們就不能保留一些自己想要的記憶和傳統?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