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徵收 遠離正義了

在土地徵收法制上,土地所有權人是一點位置也沒有的,他們完全是被制度排除在外,無法享有憲法保障的權利。藉由幾個徵收案,我們看見的是藉由法律制度的設計,對社會弱勢的欺壓與剝奪,讓人民無路可逃。

任憑竹南大埔、中科相思寮及其他許多土地被徵收人北上向總統府及監察院陳情,但是苗栗縣政府仍派出怪手及威勢警力,持續在農田上「整地」,並宣稱一切「依法行政」。對於這群土地被徵收人而言,任憑他們強烈的抗議,政府卻宣稱土地所有權已「合法」移轉至國家名下,農民反成為「違法占用」自己世代居住的家園。怎會如此?是什麼樣的法律制度造成這樣的結果?

首先,土地徵收是由國家啟動,發動要件其實相當的寬鬆。我國土地徵收相關規定散佈於許多法規中,若以區段徵收為例,只要是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或土地徵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的規定,都可以逕行發動區段徵收。以後者為例,其包含了六款,而這六款所指涉的範圍其實皆相當的含糊廣闊,幾乎是無所不包,如「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者」即為其一,因此政府往往可以輕易的啟動土地徵收。

其次,須深刻瞭解土地徵收的程序也是對土地被徵收人絕對不利。由於大法官釋字第四百零九號解釋文要求,「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因此規定,「需用土地人於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前,應舉行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但這規定並未落實第四百零九號解釋文要求。

這個公聽會應由核准徵收機關舉辦,而且其舉辦時程應是在提出土地徵收計畫書時,而非於前期事業計畫階段,也非僅是由需用土地人來辦,但目前作法卻扭曲大法官意旨。由於需用土地人(如地方政府)與土地被徵收人立場相對,因此,由需用土地人來舉辦公聽會,明顯是球員兼裁判,在此情形下,公聽會往往流於形式,並無實質意義,這對土地被徵收人相當的不公平。

或有人會問,內政部不是還有徵收核准的審查程序?然現行規定其實非常簡略,僅規定經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議,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而已。法規中不僅對於徵收審查基準、程序皆未為明確規定,且於此重要階段並無賦予被徵收人陳述意見機會,這是屬重大之瑕疵,這也明顯與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之規定明顯不相符合。

徵收程序中另一個為人詬病之處乃是所謂的協議價購。根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地價之補償是以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標準,必要時得加成補償之。但根據實際的情況觀之,需用土地人根本不可能以高於協議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加成後的價格來購買土地,因此所謂的協議價購往往流於形式,僅是為了符合法律之規定罷了。近年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至少已有二次判決,宣告上述程序為違法,這相當值得肯定,惟行政機關卻仍不為所動,這著實讓人遺憾。

由於土地徵收涉及土地利用計畫改變,因此,在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方面,須分別通過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區域計畫委員會的審議,有些個案尚且需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的通過。因此,每當這些委員會開會審查時,就會看見許多來自於被徵收地區的農民在營建署或環保署前大聲抗議,因這幾乎是他們唯一的希望。然而,只要是清楚瞭解這些委員會的組成,就可以知曉彼等的訴求大抵都是無法實現了,因為各委員會幾乎皆是以行政官員為主體。

在上述情況下,只要政府啟動徵收程序,勢必可達成目的,因在土地徵收法制上,土地所有權人是一點位置也沒有的,他們完全是被制度排除在外,在憲法中所享有的權利其實都沒受到尊重。

藉由幾個徵收案,我們看見的是權力擁有者藉由法律制度的設計,對社會弱勢的欺壓與剝奪,我們也悲憤的看見這個徵收法律體制讓人民無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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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制度任意剝奪人民權利,將老農驅離家園(攝影/陳寧)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原文刊載於中國時報20100629,出處請點選這裡)

從竹東到後龍到竹南 : 浮濫徵收 憲政之恥

審視這三個徵收案,其實皆不吻合土地徵收所要求的嚴謹前提要件,土地徵收反成為地方政府用來進行土地開發或炒作的主要工具,這全然是政府公權力的濫用,這也就是我國土地徵收案件會如此浮濫的根本原因。

前天,筆者跟學界幾位朋友一起參加了三個重要的活動,首先,我們到新竹竹東二重埔,參與了由縣府所主辦的特定區計畫說明會;緊接著,我們趕到苗栗後龍灣寶,參加已舉辦九年、並完全由社區自主經辦的「西瓜節」;再來,則是一同前往竹南大埔,關心當地的農民,因為他們的農田招致縣府粗殘的破壞。

為什麼我們要參加這些活動?這些活動的共同特點在哪?這些地區大抵都是優良的農田,並且擁有豐富的自然及文化資源,如竹東圳、天然湧泉、九牧第、傳經第、龍雲宮及多樣的生態物種等;然而,最為重要的是,在這些土地上居住了許多忠厚善良的農民,他們熱愛及認同腳踏的土地,因為土地孕育了他們,是他們世代生活存續的根本,也是未來的主要希望。

但是,這一切可能都將有了重大的改變。苗栗及新竹縣政府祭出嚴厲的土地徵收(包括區段徵收)手段,要以此來剝奪他們所保有的土地,並將其轉移至企業、財團或地方利益集團的手裡。理由仍然是過去四、五十年以來的經濟掛帥論點。姑不論縣府的論點是否正確,他們其實都嚴重濫用了土地徵收公權力。

由於土地徵收嚴重剝奪人民在憲法中所保障財產權、生存權及工作權,因此,一般先進民主國家皆不隨意啟動,若要啟動它,一定要符合非常嚴謹的前提要件,包括了:須有法律之依據、須基於公益上的目的、須符合比例及必要性原則、須為最後不得已之手段、須給予合理補償等重要要件,而且是缺一不可。

其中,最為重要者,乃是須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要件,而這正是我國土地徵收目前所最為欠缺者。

審視這三個徵收案,其實皆不吻合土地徵收所要求的嚴謹前提要件,土地徵收反成為地方政府用來進行土地開發或炒作的主要工具,這全然是政府公權力的濫用,這也就是我國土地徵收案件會如此浮濫的根本原因。

最為誇張者,由於財團的要求,政府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一個月內就完成竹南大埔的徵收程序,這簡直是棄憲法於不顧,是民主憲政的重大恥辱。

我們因此嚴正的要求,政府應立即停止所有的土地徵收案件,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共同譴責浮濫的土地徵收,並要求政府儘速修法,建構一個符合民主憲政的土地徵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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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聚社會各界,將被破壞的憲政與稻子扶正(攝影/鐘聖雄)。

(作者為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本文原刊載於自由時報20100621,出處請點選這裡)

農民反粗殘徵收聯合宣言:一方有難,八方來援!

從二重埔到相思寮、從相思寮到灣寶、從灣寶到大埔,開發主義的幽靈,不斷迴盪在我們的上空!每當政府宣示要打拼經濟,每當財團聲稱要擴大投資的時候,幽靈駕駛的怪手就會一台台開出,摧毀我們的土地,糟蹋我們的五穀…

大埔自救會、灣寶自救會、二重埔自救會、相思寮後援會、台灣農村陣線  共同宣言

從二重埔到相思寮、從相思寮到灣寶、從灣寶到大埔,開發主義的幽靈,不斷迴盪在我們的上空!每當政府宣示要打拼經濟的時候,每當財團聲稱要擴大投資的時候,幽靈駕駛的怪手就會一台台開出,摧毀我們的土地,糟蹋我們的五穀,威脅我們的身家,破壞我們的家園。近年來,各地強徵農地的案例層出不窮,種種事實顯示,農民已經退無可退了。因此,我們今日聚集起來,就是要向社會宣告:我們將會團結抵抗,奮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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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上)二重埔(右上)相思寮(左下)苗栗大埔(右下)灣寶,聯合為農民與農地的未來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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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米,怎麼果腹?沒有鄉村,怎麼有都市?台灣社會的根基在於農村;農村是我們的來處,也是我們的去處。我們的祖先篳路藍縷以啟山林,替台灣奠定富饒的基礎。台灣的農村,一向是社會堅強的後盾,更是茁壯的土壤。

事實上,我們農民已經替台灣社會犧牲太多太多,只為換取進步或現代之名。日本政府強逼我們把甘蔗繳會社,國民政府強逼我們拿稻穀換肥料。政府說要「農業扶植工業,工業回饋農業」,卻從來只有落實一半。台灣的經濟發達了,物價全面上漲,唯獨米價不漲!台灣社會前進了,卻遺忘了它的來處!我們真的是用血淚在餵養社會;社會越富裕,農民越貧窮。為了開發,多少的血淚只能往肚子裡吞!為了所謂「進步」,多少個夜晚只能暗自哭泣!

1990年代台灣為求加入WTO,不斷壓抑農業,農地被迫休耕;2000年農發條例修正通過以後,農地種起別墅;2010年產創條例通過以後,農地餵飽財團。過去,政府剝削我們的勞動和作物;現在,政府和財團聯手奪去我們的農地和身家。在不公平的遊戲裡,農民甚至失去最基本的生存權。發展的大旗閃閃發亮,明明灼灼,都是由農民的苦難所點綴。我們在此沈痛地呼籲政府,終止浮濫的土地徵收。土地作為最珍貴的資源,必須公平管制、合理使用,不可獨厚財團。

我們頭頂上的幽靈不斷盤旋,張牙舞爪,時時要吞噬我們。因此,我們覺悟到,除了團結,我們一無所有。我們必須團結,因為我們其實面對同樣的困境。我們必須團結,因為我們要守住祖先的基業。我們必須團結,因為我們要保衛我們的家園。如果我們不團結,那麼,大埔的米粉將不再飄香;二重埔的泉水將不再流暢;灣寶的西瓜將不再甜香;相思寮的碗粿將不再彈牙;農民的生存將無所依憑。

「團結真有力!同胞需團結!」前輩的告誡猶言在耳。大埔、二重埔、灣寶自救會、相思寮後援會、台灣農村陣線及來自全台灣的人民,在此共同承諾:一方有難,八方來援!不分晝夜,不分你我!團結到底,直向公平正義!

竹南大埔,怪手挖田事件懶人包

以下為苗栗縣政府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以及封路毀田事件之事件整理。包含文字與影音記錄與相關附件收集。本案事件緣起:郭台銘要地,劉政鴻緊急變更計畫強徵民地!大埔里緊鄰竹南科學園區…

0617增補:大埔的未來需要您的大力協助,自救會已經發起了連署,請點選這裡,並請大家多多宣傳,讓政府知道真正的民意。

編按:以下為苗栗縣政府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強制徵收大埔里用地,以及封路毀田事件之事件整理。包含文字與影音記錄與相關附件收集。想瞭解更多大埔的事情,請參考竹科竹南基地徵收案之自救會facebook(請點選這裡)。

一、影音資訊:

以下有幾部影片,每部約十分鐘左右,網友也可點閱快速理解事件。

(1)狀告城隍爺(公視)http://www.youtube.com/watch?v=dWG_QlyKr6U
(2)當怪手開入稻田http://ppt.cc/WdEB(內有影片記錄)
(3)苗栗縣長,這是我們的土地! http://ppt.cc/9(p0

二、6月9日縣府毀田封路事件整理

五月底,苗栗縣議會通過謝芳紋提案:

為保障縣民財產權及文化權,提升都市規劃品質,關於「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週邊地區特定區(主要計劃)案」,縣府應依劉縣長「從優從寬補償」之承諾與居民達成共識後,方得進行徵收。(公文圖:http://ppt.cc/A9ky

然而六月八號,竹南大埔里的進出口被圍住。六月九日怪手開入竹南稻田──凌晨四點,兩三百名警力將大埔里團團圍住。怪手直駛至未繳權狀的人家,進入稻田,搗毀即將收成的稻穀……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九日,是苗栗竹南大埔居民永生難忘的一天。在這一天他們經共同歷了對國家機器暴力的恐懼、無助。儘管警察、挖土怪手已經隨著從未發生過的「整地」、「道路拓寬」一起離去,但居民們再也無法安穩地熟睡於自己的家園,隨時擔心著同樣惡劣且無道理的暴力,會不會再度地降臨?

相關連結:

(1)台灣有個「苗栗王國」? http://ppt.cc/sRlU
(2)哭泣的六月九日──竹南大埔圍城記 https://www.dfun.tw/?p=2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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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件概述與大事紀──竹科竹南基地徵收案

(1)快速回顧:

請參考「反粗殘徵收──竹南大埔農民的怒吼!」http://ppt.cc/3eFR

(2)簡易大事記

時間 事紀
93-96年 都市計畫原地原配23公頃
97/3 群創光電陳情增地4.98公頃
97/4/1 都委會679會議通過群創案
97/5 公告區段徵收
97/6/3 竹南大南埔自救會成立
97/8/26 都委會689會議劉縣長允諾「從優從寬」
98/5/30-6/3 原來繳交土地所有權狀(公文不斷)
  康立委的協助發聲
98/7/3 陳監委下鄉遞陳情書(吃案)
98/11/10 都委會第718次密室會議(12/31前交權狀)
98/12/18 北上抗議-狀告城隍爺
99/4/3 說帖發至小地方新聞網
99/4/15 拆屋期限

(3)事件緣起–郭台銘要地 劉政鴻緊急變更計畫強徵民地!

大埔里緊鄰竹南科學園區。民國九十三年起,便有園區擴大徵收的計畫。原本的徵收條件是「原地原配」(開發完後,原本徵收的農地可以換配為建地),且原本預計徵收面積僅23公頃,劃及民宅、民地較少。

但在民國97年3月,因郭台銘旗下的群創光電(今奇美電子)陳情,建議擴大事業專用區,苗栗縣政府便超有效率地在短短一個月內,就草率將原先預計徵收的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整整五公頃的民宅、農地被大量劃入。(縣政府公告 http://goo.gl/FG3K.qr

在公展期間,適獲群創公司依法陳情調整園專區範圍(由23公頃調整為28公頃)經本府逕送內政部於同年4月都委會第679次會採納審定,並於同年5月辦理第二次再公開展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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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序走到哪?–劉政鴻以徵收價「從優從寬」矇騙居民

本案共經內政部都委會三次會議通過。

基本上,整個規劃案在2008年4月間第一次會議(679會議)便已通過,條件是劉政鴻答應居民必須以徵收價格「從優從寬」為原則作徵收。但整個過程多數地方居民並不知情。公告只貼在公所小小一角,說明會公告不彰,僅少數人家參加;行政命令為何可以納入「從優從寬」(根本可隨政府信口開河!)這種不具明確性的條件?也令人匪夷所思。

2009年4月,徵收在即。許多居民這才知道自家要被徵收,前往縣府、內政部抗爭。縣政府卻反而威脅居民必須在六月底繳交權狀,才可領取補償金,「否則想後悔都沒機會!」最後在七月底於內政部密室會議通過規劃案。自此程序走完。但居民聲音卻被屏除在外。

相關報導:

1、竹科竹南基地徵地案 申領抵價地今截止登記 (2009.06.03自由時報地方版)http://goo.gl/1ArA

摘要:縣府推動竹科竹南基地周邊地區區段徵收案,面臨部分地主抗爭,縣長劉政鴻昨天強調,申請核發抵價地,未來的利益遠高於領錢,提醒尚未申請的近300名地主,今天是公告登記的最後1天,逾期只能依公告現值發放補償費,「想後悔都沒機會」。

2、擴大竹科竹南基地》200多人反對縣府徵地(2009.12.19自由時報地方版)http://goo.gl/FqfS

摘要:縣府辦理「擴大竹科竹南基地周邊特定區計畫」,立委康世儒昨天帶領200多名民眾到行政院、監察院、營建署及縣府抗議,質疑徵地價格偏低,指責縣府黑箱作業、圖利財團。……

縣府並說,縣府辦理區段徵收,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借貸,康世儒竟向財政部施壓不得撥款,阻撓地方建設發展,疑有「反商」情結,也違反他競選時,要繁榮地方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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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劉政鴻及工商發展處長,照片來源:《自由時報》

四、事件爭議點──

(1)採區段徵收,徵收價格僅市價四成

事實上,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遠低於鄰近地區(以公告現值加40%至60%)。縣府更矇騙居民,使多數居民認為能以100%的農地換回46%的建地,事實上以劉政鴻於縣議會答詢時說,每坪價格約為五萬(這個價格是如何來的,縣長並未說明,並且未加上利息與公共工程費用),實際上,可取回的土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

(2)良田變工廠,居民住墓地!

新版規畫書中,地主領回的土地並不是依法律原則位於原本的土地,而是在新規劃的住宅區抽籤取得。某些地主原本土地位於繁榮的大馬路旁,其他則為平坦的優良耕地,但是這些新規劃的住宅區位置偏僻,有些為三角形的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以及未來的工廠旁,不但位置比原本的土地差,也不適合居住。

這樣的徵收條件,豈能稱為「從優從寬」?

(3)科學園區設置必要性?

事實上,目前苗栗縣內的竹科銅鑼園區,就有274公頃的土地尚未開發,目前可使用的工商業用地僅十二公頃,其中真正動用的僅佔4公頃

再者,科管局早已表明不再主動徵收民地擴大竹南園區,除非縣府找到廠商進駐。而原先陳情要求擴增廠區的群創,在2009年合併了統寶光電後,廠房早已擴大,沒有擴增需求。苗栗縣府卻仍執意要徵收此地,動機令人費解。且徵收後土地將大量被重劃為住宅區,更引人轉賣土地、「炒地皮」聯想!

相關連結:科學園區用地率統計 http://ppt.cc/M8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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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規劃案中被規劃為住宅區的墓地,及群創光電廠房

(「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周邊徵收地」自救會Facebook 網址如下, http://ppt.cc/ACGi,請大家持續關心聲援,感謝!)

相思寮悲歌:面板業吃人的中科圈地運動

相思寮是隨著殖民時期日本製糖會社發展而逐漸形成的農業移民聚落,見證早期台灣農業發展的歷史,聚落約有二十戶農家,居民一百餘人,占地約2公頃,許多磚造三合院仍保留完整,但日前卻被劃為中科四期用地…

英國資本主義開始萌芽之際,毛紡織業的利潤豐厚,有錢的貴族開始投資養羊,他們圈起原來的農地,拆毀農舍,趕走農民,農民成了無家可歸的無業流民……

當下的台灣,國科會竟然再度上演壓迫農民的相同劇碼,以發展面板業為由,中科四期將徵收彰化二林相思寮的農業聚落,相思寮面臨全面滅村的迫切危機!

相思寮背景

相思寮是隨著殖民時期日本製糖會社發展而逐漸形成的農業移民聚落,見證早期台灣農業發展的歷史,聚落約有二十戶農家,居民一百餘人,占地約2公頃,許多磚造三合院仍保留完整,還並存更早期之竹篙厝跟半壁厝,可一窺農業聚落的演進歷程。

目前全區畫入中科四期園區內,依目前細部計畫看來,相思寮位於將來中科四期的專業廠區用地、停車用地的交接帶附近。

我們質疑:

1. 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強迫搬遷之實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明示:「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國科會以發展面板產業為全國「公共利益」之由,將強制徵收相思寮土地, 但何謂「公共利益」?

中科四期是為提供友達與華映擴廠之土地需求,強制徵收顯然已有圖利特定私人廠商之嫌。既是為了特定私人廠商的擴廠需求,則不該以強制徵收人民的土地,也不符土地徵收之法律要件。

2. 土地廠房多閒置,中科四期無徵收民地之必要

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明示:「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 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

中科園區目前整體土地核配率僅達54.86%,顯示過去中科園區之規劃皆是over design,造成大量閒置的蚊子園區(http://ecology.org.tw/enews/enews254.htm)。

今中科四期總開發面積為631.0961公頃,扣除私有土地約81公頃(其中相思寮及鄰近聚落之私人建地僅占總開發面積之0.3%面積,約2.2公頃),仍餘約550公頃之土地,還是大幅超過現有中科各園區之面積(請見11/02會議資料,p.4)。

對比中科園區目前土地核配率只有五成左右,中科四期園區實無徵收私人土地之必要。開發單位應變更園區規劃設計,不得徵收任何私人土地,以免造成對人民財產生活造成嚴重侵害,並形成土地資源之浪費。

3. 公告地價加幾成,都換不回農村生計、生活

即使要進行全村徵收,那麼目前徵收價格為公告地價加四成,農民買不起別處的住宅與田地,要如何維持生計與生活?彰化縣政府所提供的安置計畫更是粗製濫造,簡直草菅人命:

彰化縣政府的拆遷配套有兩種方式(請見11/02會議資料,p140),第一種既有房舍出租,縣政府目前找到六間房舍,約168坪可供租售,僅就數量與面積而言,就完全不足以安置現有居民;

第二種為提供可建土地,其中伸港鄉全興地區區段徵收土地,距離相思寮聚落過遠,居民難以接受;另外員林都市地重劃之住宅區與二林精機園區之土地,都必須等到民國102年之後才可出售,試問這三、四年間相思寮居民該何去何從,屆時又如何負擔得起買土地與蓋樓房?

在在顯示,彰化縣政府目前只有迫遷方案,沒有安置方案。

相思寮多位居民更表示,田地跟祖厝是他們的生命,搬遷後他們很難生活,就算有親友接濟、就算有安置補償,居民們仍然很煩惱,一想到搬離家園,心眉就糾結:

相思寮個案一:

老農夫婦家的三合院與部份田地將被徵收,他們說雖然兒子們的生活也不好過,但萬一徵收還是勉強可以住在台北或台中的兒子家,但是他們想繼續在未被徵收的三、四分田地上繼續耕作,卻是一個遙不可及的破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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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樹財夫婦的三合院

個案二:

「獨居」是都市生活才有的概念,相思寮有三個老寡婦,雖然平常一個人守著老厝,但有許多老鄰居的陪伴,反而是將來搬到都市的兒孫家後,白天大家出門上班上課,阿嬤才是真正的獨居……

老寡婦陳黃暖騎著電動車,正要到田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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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寡婦楊閑花與她的灶

個案三:

相思寮聚落約有五戶人家仍有青壯年從事農業或者農事服務業(代耕、農產運輸)之經營,他們的工作範圍主要都在相思寮鄰近地區,家中也需要寬廣腹地擺放各類農機具,一旦遷村,將難以找到同樣大的住所可擺放維生器具,也將因脫離原本的維生網絡,而面臨生計困頓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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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豹的農機具

我們要求:中科四期全面停止徵收民地,原地保留相思寮,莫讓農民四處漂!

中科各園區的土地核配率僅達五成左右,顯示過去園區規劃都是over design,造成大量蚊子園區,但中科四期仍要強徵80餘公頃之私人用地,來滿足財團的開發利益,既無必要,也不符公益,應立即全面停止徵收私人土地。

其中相思寮範圍僅兩公頃,面積不大,更可以透過園區的空間規劃,例如調整住宅分區的配置與規劃,保留這個小小的農業聚落,不要讓工業排擠農業,不要讓面板業圈地吃人的資本暴行在21世紀的台灣再度發生!

黑箱作業 中科闖關

相思寮變墓仔埔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今通過營建署區域計畫審查 學者:民主程序嚴重倒退

別說中科跟你沒關係,連蚵仔煎都不能吃了!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