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災害防救法應大幅調整

美國企業研究所對台灣軍力的一篇評估,也建議將救災視為台灣軍隊主要任務及演訓科目之一。這個重要性也可以從美國2004年動用亞太軍力馳援印尼,參與南亞海嘯救災行動,以及美國對台灣說願意動用「亞太資源」…

許許多多的不容許

我們不容許:國家的救災英雄到頭來只能成為家屬與社會大眾悲泣的對象;我們不容許求救電話沒人接與打不通;我們不容許風雨肆虐台灣結束隔天之後還陸續出現突然發現還有新災區與新災民,不論是否生還;我們不容許災害發生後,救災行動還在「地方負責 中央支援」(馬英九,0810);我們更不容許需要龐大救災人力物力設備之時,婉謝國際救災援助。此次八八水災讓我們看到有許許多多的不容許。

這些憾事背後隱含著台灣目前依照災害防救法所建立的防災/救災體系面臨大幅度調整的關鍵時刻。

不論此次風災、水災與土石流是否如一些讀者所言,係「政府無能」、「人民無知」、「學者昏庸」或是貪婪人性的共犯結構所致。過去近二十年來,「小而美」這種委外、外包、或民營化等做為國家或政府執行業務有效率的概念,在面對天災預防與搶救上,已經不堪一擊。是建立「大政府」防災/救災體系的時候了。

災害防救法§ 1、3與9條早已在10年前開宗明義地告訴國人,「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是中央與地方的首要職責。同時,該法§22-1-11更特別告訴國人(多數人一定沒看過這部法律)「弱勢族群之災害防救援助必要事項」。此次災害防救,從救難的過程,看不出有事前預防與事後救災的全面性準備。

經查閱災害防救法,以及依該法應成立之災防機構、準備事項、以及防災救難對象等來看,災防法及其施行細則應該做相關修訂,才可能使國家朝「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的方向逼近(當然,行政部門的改革也很重要,限於篇幅,僅先將焦點框在制度面)。

現行災害防救法需調整之處─政府制度面

一、中央災防決策及執行機關應具充足第一線災害防救人力,不應將人力歸由無資源的地方政府負責,只在需要支援時,扮演調度協調角色:

經查,負責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的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具有最高的災防決策與監督權,但是該委員會並無專任人力,自召集人至各組辦事員共61人,均由消防署派員調用(派兼)。並在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係設於消防署,同樣的,沒有第一線專任成員,實際仍需消防署的人力支應中央的需求。

整體來看,此次救災人力晚到,實與中央無可用之兵以及不重視災害防救不無關聯。例如,消防署已規劃於今年辦理「基層警察特考錄取名額500人」,但是這些人力不是用於全國災害防救,而是配合台北縣「升格後新增擴編缺額」(p. 30)。

又如國防人力充作救災方面,應是最後的補充。但是災害防救法§ 3關於負責指揮、督導、協調與執行災害防救工作的部門,並未提到國防部。這種法制設計自然把國軍自災害防救任務中排除。此次救災中,國防部雖是主力,不論機具或人力都是。但是蜀中無大降,廖化先鋒之下,反顯現出國軍部隊的疲態。

美國企業研究所對台灣軍力的一篇評估,也建議將救災視為台灣軍隊主要任務及演訓科目之一。這個重要性也可以從美國2004年動用亞太軍力馳援印尼,參與南亞海嘯救災行動,以及美國對台灣說願意動用「亞太資源」協助救災等事看出來。因此,國防部應該立即列入災害防救法§ 3,負起真正的保國衛民任務才是。

 二、消防署應該依法調整名稱以及組織成員特性,落實災害防救法§ 7-4的法定要求:

該法§ 7-4明訂「內政部應設置消防及災害防救署」以「執行災害防救業務」。前述人力不足,與內政部自2000年該法通過以來,未積極地依法成立「消防及災害防救署」,反而龜速地改善消防署組織與人力(目前共有330-350人,分屬10個組、2個中心及一個中隊)不無關係。

例如,該署的業務迄今,政策白皮書中所列的法定災害預防與救災方面,仍以火災及危險物品為主。災害管理業務只有火災之預防是清楚獨立的一項,風災、水災等,淹沒在「災害」這個詞之下,極不易看到災害預防業務及內容(p. 30-31)。

細看其業務會發現,預防工作以建立所謂「義務的」民防團隊災害防救團體以及災害潛勢資料等為主。相較於防災,救災方面重視的是災區交通搶通、公共設施、民眾安置或重建等。對於如何防止災難發生或有發生災難之虞時,如何降低受災人數(死、傷、失蹤、肌餓等)缺乏著墨(p. 43-45)。

三、改變平地災害防救的思維,落實§22-1-11「弱勢族群之災害防救援助必要事項」:

姑且不論颱風降雨怪異程度,過去近十年的風災事件中經常看到的救災是平地災區先獲得救援人力與物資,接著約經過一天或甚至兩天,才會「突然」發現山區的災情遠比平地嚴重,救災人力與物資開始往山區調動。除非受災者隨身有即時通訊設備(不是國家已設置之防災設備),例如以有電的手機於第一時間撥話求援,才會改變這種防災/救災模式。

這種救災模式完全忽視災害防救法§22-1-11要求各級政府應做的「弱勢族群之災害防救援助必要事項」。

要修改當前這種防災/救災模式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在災防法施行細則當中明確將偏遠地區與山區的居民明列為防災/救災的「弱勢族群」。以避免消防署只將該法要保護的「弱勢族群」定位為2009消防白皮書中不知所云的「愛心關懷弱勢族群」,只以「提出防火改善建議」為主要職責(p. 75、172、211),以致颱風過後四天還不知阿里山鄉近千人斷糧。

四、建立獨立之第一時間救災資源,非完全依賴民間力量與資源:

既然將偏遠地區與山區的居民明列為防災/救災的「弱勢族群」,如何在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的第一時間,投入人力與物資以減少損害的程度便成為重要的問題。

我們在第二點已指出,消防署是災防法法定之防災/救災業務執行機構。為使加上「弱勢族群」得以獲得合理之防災/救災保護,消防署不僅需要擴增災防專業人員,更應於災防法中明訂,需於災害潛勢地區最近且地基穩固安全之處,建立至少可容數百人以上之災害防救倉庫,予以添置一週所需之防災/救災物資,以及自主防災/救災設備,包括救生艇、四輪傳動車輛、無線通訊設施、發電機等。

每個防救倉庫由消防署數位災防專業人員進駐,一方面維護各種物資設備,一方面讓當地民眾熟悉如何使用這些物資設備保命待援。此外,正在發展中的長照制度必須將地方長照輸送體系納入,以與防救倉庫專業人員形成災時避難照護的堅強人力。

(作者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系/醫學、科技與社會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暨 南方野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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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民間自己扮演了救災中心的角色(圖片引用「莫拉克災後颱風地圖」)。

痛定思痛,但拜託不要再 [整治河川]了!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日報社論:「痛定思痛 全力整治河川防治水患」。我實在很想呼籲媒體、政府、和人民:痛定思痛是一定要,但拜託不要再整治河川了!水患的發生不是河川本身的問題,不要「整」河川,整一整我們自己吧!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工商日報的社論:「痛定思痛 全力整治河川防治水患」。我實在很想呼籲台灣媒體、政府、和人民:痛定思痛是一定要,但拜託不要再整治河川了!因為,水患的發生不是河川本身的問題,不要「整」河川,整一整我們自己吧!

該社論首先問到:『「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迄今已經三年多,而此次水災仍造成如此重大傷害,確實令人不解』。這個問題,很多民眾都在問。對從頭到尾就反對「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環保團體來說,根本不意外,因為這個計畫無關執行效率、偷工減料的問題,計畫的本身根本徹頭徹尾的就是一項錯誤!

諸多媒體用「惡水」來形容這次的災害,似乎一切都因為流水無情,殘忍地吞蝕台灣。但水流哪有什麼好壞之分?(也請參考水就是水,哪管是河水,屍水,淚水、汗水這篇評論)無風無雨時的美麗河流也是水,山洪爆發時波濤洶湧的河流也是水,水沒有壞心眼,就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往低處流、往低處宣洩。洪水殺人,那是因為我們將小溪都變成了再也無法理解的巨大力量。

我想起整整兩年前(2007/8/17)我寫了一篇文章:「水患越來越嚴重,到底為什麼?」,現在再看這篇文章,真是不勝欷噓。當初,謝長廷之提出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不正是「痛定思痛、全力整治河川」這種思維下的產物?為了回應「全力整治河川」這種災後就絕不會缺席的僵化舊思維,以下我將兩年前的該篇文章再提出供各界思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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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引用自那瑪夏鄉韃虎老師的部落格。

水患越來越嚴重,到底為什麼?

近年來台灣各地的水患越來越頻繁,損失也越來越慘重,讓民眾覺得身家財產越來越不安全。許多人不禁想問:水患越來越嚴重,到底為什麼?且讓我們來思考一下可能的原因。

民眾受苦是因為政府無能嗎?

受災時許多人第一個情緒反映就是憤怒,認為政府無能,政府沒有好好做事!一切都是政府的錯!真的是這樣嗎?政府沒有做事嗎?(2009/08/17註解:當然,這次的災難會造成那麼多民眾罹難,政府的無能絕對要負責任,但這篇文章姑且論「救災」,僅就政府「治水」工作上來討論)。

諷刺的是,即使扣除貪官污吏放到自己口袋的錢,過去政府投入的治水經費並不少,每年都編列龐大的經費進行河川海岸治理程等防洪工作。目前,在總經費高達1410億的行政院「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的金錢投入下,各地的河川整治與區域排水等工程也如火如荼地進行著。

所以憑良心說,政府不是沒有在做事情,而且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幾年後台灣的大小河川和海岸「可望」被全面水泥化,水道排水的效率增加,達到「全面整治」的效果。到時候水患的夢魘是否就解決了?答案的絕對是否定的!要說未來不會有水患,是天方夜譚,而且我大膽認為未來河川若被「全面整治」 後,水患問題反而會更加嚴重。(過去也曾經為文探討工程治水的問題,請參考「摒棄河流整治迷思,建立與洪水共存的環境哲學」一文。)

台灣近年來的水患問題不在於政府有沒有做事,而在於作法不對,僅治標而不治本;換句話說,政府一直以來投入大量的金錢在錯的事情上。如果方法錯了,政府再怎麼用力地做,絕對不可能解決問題。

政府的治水模式錯在哪裡?就其中最根本的問題,就是幾乎把水患問題等同於排水問題,天真地以為只要河道能夠迅速地把洪水排掉,就不會淹水了。在水利官僚的眼中,河川不過是個單純的排水管道,卻不知道河川本身其實是非常複雜的環境系統,自然力量和人類活動的影響同時影響著河川的動態。

在這樣的思維下,河川整治成了面對水患問題的主要工具,不分青紅皂白就拿河川開刀:把「阻礙水流」的河岸植被剷除,用平滑的水泥取代;或將原本彎彎曲曲的河道拉直,以增加排水的速率;保險一點,再築個高堤把水擋在低窪的洪水平原之外。處理市區的雨水當然也是用同樣的思維,只要用排水道盡快將水排除到河流就好了。

如果水患只是排水的問題,為什麼這麼簡單的事卻做不好?很簡單,那就是因為水患的癥結根本不在於河流的本身,而在於土地開發利用的模式。

洪水是自然的作用力,除非哪一天,天公再也不下雨,不然洪水永遠都會存在;但隨著加諸在河川的防洪工程越來越多,這些工程也成了水患加劇的元凶。沒有被人類大量改造的集水區,自有其處理洪水的機制:例如河道旁低窪的平原或濕地就是河川蓄洪的空間;河岸兩旁植物產生在洪水來臨時會產生摩擦作用,可以削減洪水的力量;河川上游的森林以及流域中可以滲水的區域也吸收了大量雨量,減少河川的洪峰量。

土地開發要負責任

當土地的大量開發,也代表著越來越多水泥、柏油、建築物屋頂等不透水表面取代了可以透水的自然土壤,讓大部分的降雨無法滲透到地面上。讓我們想想看,即便降雨是百年一見的超大雨量,若至少有一部份得以直接滲透入地下,或是被儲存起來再利用,平地的淹水災害是可以減少許多的;

而如果河川上游沒有被濫墾濫伐,還有著茂密的森林可以吸收水分、抓住土壤,河川的洪水量也會減少;而如果中上游的河道有著自然的河岸,有可以減緩洪水流速的植物,有了中上游的緩衝,滾滾洪水也不會直沖人口較密集的下游城鎮。

可是每當洪水又帶來災難時,政府和輿論往往忽略了土地開發的影響,而直接歸咎於異常降雨,或是排水與野溪整治工程尚未完成。在已經有防洪工程保護的區域,則將問題推給抽水機故障、排水道系統堵塞、或是沒有經費做河川疏浚。

「河川尚未整治」與「管理疏失」成了水患成因最常見的禍首,主政單位卻從不知道應該檢討的是治水的基本邏輯。久而久之,民眾也以為問題都出在這兩樣,然後天真地相信一旦河川整治完成,再加上後續的維護管理和疏浚,天下就會太平。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有些地方做了整治加了河堤就沒有水患了?很簡單,因為本來應該淹到你家的水,其實是淹到沒有堤防的別人家去了!

你可能進一步想,那如果將台灣所有的河川都給築堤束起來,那麼大家都不用擔心水患了吧?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因為若整個流域中的河流都築了堤後,小水災或許可避免,但當超大的洪水來臨時,水還是會找到地方去,那時大家就一起淹水。

更恐怖的是,在這種情況下所淹的水因為堤防的阻隔,甚至無法排到河川中;那時就會令人難以忍受的是人間煉獄。顯然,河流整治是一條治水的死胡同。

有更有續的方法可以減輕水患災害

再者,當政府將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完全交付給防洪工程,其實是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要讓這套工程系統維持靈光,一方面得確保有足夠的經費對排水系統與河道進行清淤、疏浚等維修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當天災來臨時要祈求老天保佑抽水機不要故障、管理行政上沒有疏失。

但歷史告訴我們,讓人民看不到政績的經費永遠都不足,管理疏失也是家常便飯;需要仰賴具有高度不確定性的防洪工程系統,真的能夠提供我們安全保障嗎?此外,如果一個解決方案(也就是用防洪工程來解決水患問題)得仰賴源源不絕的金錢持續投入才能生效,那絕不是一個永續的解決。

台灣政府和水利官僚一直以來仰賴的治水方法有著上述根本問題,不值得信賴也不能帶領我們走向永續的未來,社會不能一直往工程治水或河川整治的死胡走。

那麼,水患有其他的解決方式嗎?當然有。許多研究已經證實,以河川整治為主的防洪工程無法解決水患問題,反而帶來更多的災害,因此,部分歐洲國家已經開始改變思維,思考利用河川的自然機制來處理水患問題(這部分我也曾為文介紹過,請參考「改變中的水患管理哲學—向歐洲學習」一文)。

更永續的水患管理方法不是沒有,只是頑固的水利官僚仍然不能採納新思維,國家系統和社會環境也還沒有準備好接受新作法;同時,自私的政治人物也認為硬體的政績比較能夠吸引選票。台灣要邁向真正永續的水患治理,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但我們至少不能不知道,當前的治水模式是行不通的!

尊重河川原有的自然運作才是減輕水患的根本作法。這並不等於說「治水工程同時也要考慮生態」,玵應該說「治水就等於尊重河川的生態系統」;若我們忽視了河川系統的健全運作,治水永遠都不會有效。治水等於保護河川生態,而不只是「考量」或「兼顧」生態。

回到最初的問題上:我們的政府沒在做事嗎?有,但是做的是錯事。我們的政府無能嗎?我認為,政府的無能在於沒有長遠的眼光,即使再有魄力、有執行力的政府,若沒有用前瞻永續的思維做事,再有能力也不會解決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的工程治水,不如不做,多做只是禍國殃民。

水患加劇不能全怪在氣候變遷頭上

最後,來談談氣候變遷。近來氣候變遷也成了方便的天災咎因,水患、土石流的災難可以一律怪罪在異常降雨上。異常降雨雖然的確是誘發水災的啟動鍵,但是不是該為生命財產損失的攀升來負責,需要嚴謹的探討。即便氣候變遷的極端降雨現象已經成為事實,但將任何嚴重的災情都怪在氣候變遷頭上,只會掩蓋其他也應該被關注的議題—也就是治水的基本邏輯是否有問題。

水患越來越嚴重,錯誤的防洪思維和不當的土地利用模式等人為因素要負相當的責任;如果沒有人為因素的推波助瀾,異常豪雨所造成的災情不會那麼嚴重。因此,我們不能將水患的責任全都推到氣候變遷上。

氣候變遷是一個頭痛的課題。在未來台灣的降雨無法精準預測之下,我們需要一個更有彈性的水患管理策略。作為自然現象的一環,可以確定的是洪水仍會持續發生,因此我們要解決的問題不在於如何完全排除洪水,而在於於洪水來臨時,能不能減輕災害?

用新的思維看水患問題

地小人稠的台灣,又面臨著氣候變遷的不確定性,若實在沒有其他空間、不得不居住在河川容易氾濫的地方,我們一定要思考如何更有韌性(resillience)。這並不是指像阿信般默默吞下苦楚的韌性,而是指在淹水時不會受到傷害或是只會受到最小傷害;打個譬喻,流行感冒的季節,健康的人比較不容易感染,而體質不好的人就容易生病,沒有人可能一直處在無菌的環境中,但是我們可以鍛鍊健康的體魄來防止生病。

同樣的道理,因為有河流就會有氾濫,我們不可能消除洪水,但是我們可以打造一個讓洪水不會造成災難的生活環境,調整自己的居住模式來適應洪水,解開人與洪水的衝突,才是真正的治本的水患解決之道。

在水災的議題上,我們一直進行著失焦的討論和指責,生命財產的損失固然令人心痛,但大部分的民眾和政客看不到真正的問題,才令人擔心。如果每當災難來時,就把矛頭指向政府整治不力或氣候異常,並盲目要求政府盡快解決,卻不去思考災難的根源,台灣島將永遠不會脫離多災多難的命運。

(作者為美國華盛頓大學博士候選人,地景及都市設計師,本文轉載自「西雅圖凹凸鏡部落格

即使狗吠火車 還是要不停的吠

我們如果無法讓河流走在它該走的地方(行水區、高灘地),那麼,洪水自然就會跑到我們的家屋,威脅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高屏溪行水區、高灘地被魚塭、高莖作物、香蕉違法佔用,導致洪水無處可去時,其實是人類侵犯…

編按:

本文作者為資深環保鬥士,長年針對高屏地區環境問題深入調查、提出解決方案,同時協助地區農友轉作無毒栽培。本文為作者提出之莫拉克災情觀察與意見,這些內容也皆為南部環保團體多年大聲倡議之意見,誠如作者文末所言,儘管這些行動如「狗吠火車」,但身為公民的一份子,還是要繼續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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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的鏡頭哩,許多災民的處境讓人鼻酸。除了表達同情、並以行動實際救災外。我想該是冷靜看待災情的時候了。否則新聞退燒,國土將再度崩裂!國人也將反覆沉淪!

8/11.12兩天,在風雨中陪同獨立媒體記者─朱淑娟小姐,深入到高屏溪、枋山溪看災情(閱讀朱淑娟的深入報導請點選這裡)。並經由過去的記錄資料呈現,探討林邊溪水犯的問題。僅就上訴3條災情嚴重的區域提出個人的觀點。

1.與天爭地的下場:

固然豪雨是50年僅有,但是高屏溪堤防是以100年水犯頻率設計,河堤寬度達2000公尺。但是在這次暴雨中,受限於里嶺大橋附近,高屏溪被人為開發干擾,擠壓其自然生命力,整個高屏溪水流最大之處(匯集隘寮溪、荖濃溪與旗山溪),竟然只有250公尺的通水斷面,

這個嚴重的屏頸效應,讓這條全國最大逕流量的高屏溪,在洪峰期間,苦於無法有效疏洪,洪水 水位躥高,威脅著主要跨河的所有橋樑:大津橋斷、里港大橋裂、里嶺大橋封閉(去年才重建好)、雙園大橋斷。

更嚴重的是:上游旗山、美濃一帶的區域排水,一方面受高屏溪水位高涱的影響,無法於短時間內快速排出,一方面來自山區不停湧入的雨水,加速水犯的累積與擴散,才會有這次嚴重的水犯。而此一現象不解除,我們恐怕每年都會上演同樣的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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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洪水是自然界形『大呼吸』作用:

我們如果無法讓河流走在它該走的地方(行水區、高灘地),那麼,洪水自然就會跑到我們的家屋,威脅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當高屏溪行水區、高灘地被魚塭、高莖作物、香蕉違法
佔用,  導致洪水無處可去時,其實是人類侵犯水的『大呼吸』作用。而大河靠著僅有的250公尺寬行水,無處可以宣洩而『憤怒亂竄』時,就像是腦血管堵塞,產生腦中風的現象。

「水犯」變成是我們對大河呼吸的認知,而將一切的災害推給大自然,掩蓋人類的貪婪與公權力不彰,我們真的就可以從罪孽中獲的救贖嗎?到底,是誰侵犯誰?而主管高屏溪相關業務的第七河川局、屏東縣政府、高屏河域管理委員會,能繼續推卸責任嗎?人類不尊重自然生命力,如何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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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方式過度侵犯水行區域,是一種很大的風險。

3.森林保育才能安身立命

每一公頃森林在植被良好的情況下,可以吸納4480立方(公噸)的雨水進入地下,這些寶貴的水資源還會在枯水期慢慢釋出,成為保命的活水。

想像一下,台灣山林總面積超過百萬公頃,我們如果能將森林保育好,會這次颱風期間,可以涵養超過44億噸的水資源,相反的,破壞水土保持的結果,得到 的將會是立即湧出、憤怒難抑,超過44億噸的『土石流』。而這不就是此次災難的元兇嗎?叔以致之?

產業道路四通八達,觀光遊憩區毫無節制,農業、民宿不斷上山,就是目前破壞台灣水土保持的最大壓力。每個水泥建築、開發計畫幾乎都是下回土石流之母,因為在綠色山林劃破一道道傷口,讓美麗大地開腸破肚的,不就是這些拼經濟的大計劃嗎、美其名為『觀光倍增計畫』、『城鄉新風貌』、『一鄉一特產』、『砍大樹種小樹全民造林運動』、『假風倒木之名行伐木之實』的不當政策。台灣人何其會作文章阿!

因此,認清自然的大呼吸現象,學習與自然合諧,就應該開始『還地於河』、『還山於林』。唯有森林被保育下來,洪水才能被綠色海綿的複雜根系吸納,儲水於山脈,補助於地下受壓含水層。也唯有讓出行水區給大河,當他有洪氾區、高灘地行走,才能將洪水在廣大的空間滯留、藉礫石與泥砂的孔隙介面,將地表逕流轉存入地下,而不是全部往下游與低窪區灌注,加劇水犯的威脅。

4.人謀不臧要被譴責

如果一句:『全球暖化暴雨集中』就掩蓋人為的疏失,那麼,台灣就永遠是政客的天堂!而且台灣將有輪迴不完的災難。公民為有認清責任歸屬,才能在未來培養出好的政策公僕!讓我們來檢驗一下媚俗的政客(只想著下一任)如何帶給大家災難。

水利法第78條:河川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填塞河川水路。

二、毀損或變更河防建造物、設備或供防汛、搶險用之土石料及其他物料。

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

四、建造工廠或房屋。

五、棄置廢土或其他足以妨礙水流之物。

六、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

七、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

水利法第78-1條:河川區域內之下列行為應經許可:

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

二、排注廢污水或引取用水。

三、採取或堆置土石。

四、種植植物。

五、挖掘、埋填或變更河川區域內原有形態之使用行為。

六、圍築魚塭、插、吊蚵或飼養牲畜。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與河川管理有關之使用行為

河川管理辦法第38條:申請圍築魚塭者,以河川區域寬度300公尺以上之河口區或感潮河段之不影響水流區域為限,且不得位於下列地區:…

顯見,目前里嶺大橋附近約1200公頃的高灘地,被定耕成魚塭、高莖作物是明顯違法,相關公務員與政客難辭其疚。

此外,莫拉克颱風讓林邊、佳冬、枋寮嚴重受創區,早已是政府明令公告:地下水超抽管制區,依法是不能繼續超抽地下水。身處地層下陷區,甚至於低於海平面,要求颱風不淹  水,恐怕上帝也瘋狂。但是,此區還是不停超抽未見政府積極作為。只有加高河堤、海堤、建更多抽水站,也只是消化預算徒勞無功。

而在森林法、水土保持法都有詳實規範山林開發行為應以水土保持為優先,但是,政客相繼以建設、爭取預算來拉攏選票、圖利利益團體,都是當前環境蒙塵、公民受害的主要共犯結構。

躺在立法院近十年的:國土復育條例。又被政黨惡鬥與利益團體的綁架,至今仍未見國土保安的整體規劃。完全執政的『國民黨』好像是被財團綁架般,毫無國土保安規劃,終於讓災情來為其執政績效打分數。苦的是無辜的百姓啊!

其實,上述問題都是筆者長年不斷批判、建議、抗爭的議題。常有如『狗吠火車』之感。作為公民的一份子,也只有如過河卒子,不停吠下去,不信前路已斷,火車還不停。

相關文章請參考:

解放高屏溪–取水模式再思考

解放高屏溪

還地於河–也談高屏溪水犯治理

官署錯誤政策公民無辜受害

質疑四大人工湖

香菇的代價知多少

香菇的代價

公民行動案例

森林的價值如何算

一顆一萬元的西瓜                                                                                                                                                    (作者為屏東環境聯盟理事長,本文轉載自「屏東環盟」部落格)

(閱讀朱淑娟記者之「莫拉克專題報導」,請點選這裡)

八八水災的省思by農友美麗

當我們右手拿著杯子,品茗清香好喝的高山茶,左手指著政府執行不力、民眾濫墾時,是否有想過你喝的高山茶從何而來。當夏天老是埋怨吃空心菜、蕃薯葉…而嚷著要吃高山高麗菜換換口味時,是否有想過冬天的蔬菜…

看到電視報導水淹南台灣的可怕景象,相信看到的人都會有怵目驚心之感,替那些受災的同胞深表同情,也慶幸自己免於受災。接著就把矛頭指向政府施政不力,救災不力,也不斷批判那些超限利用的民眾。這樣的思維是否合理,難道水患就只有這些人的錯而已嗎?全國的民眾都不需要負責嗎?非也!

當我們右手拿著杯子,品茗清香好喝的高山茶,左手指著政府執行不力、民眾濫墾時,是否有想過你喝的高山茶從何而來。

當夏天老是埋怨吃空心菜、蕃薯葉…而嚷著要吃高山高麗菜換換口味時,是否有想過冬天的蔬菜,怎會在夏天出現,它到底種在哪裡?
當放假大家披星帶月趕著到郊休閒,居住美麗漂亮的民宿時,是否想過這民宿到底蓋在哪裡?有沒有超限利用。

冬天大家攜家帶眷的去泡溫泉,臨著溪,聽著潺潺流水聲,是否有想過這溫泉旅館是否侵佔行水區,大水來了怎麼辦?

還有吃著美味的養殖魚類,是否有想過這些養殖魚類到底抽了多少地下水?

當大家都不希望雜草叢生,而將土地封起來時 ,是否有想過大家都把土地封起來了,下大雨水往哪裡去。

都市寸土寸金,把大水溝加蓋當馬路、停車場時,是否也想過下大雨時水往哪裡流?

這一連串的是否,有多少是你參與過的事情?如果你參與的越多,表示你也是造成這次水災的元兇之一。也許你會說我吃的高麗菜、高山茶產製…..,那裡今年沒有土石流,所以不是元兇之一,但是如果你去生產高山茶、高麗菜的地方看看就會知道,你怎會無罪。

所謂有需求,就有供給。當我們泡著溫泉、享受美食,是否有進一步思考,其背後所付出的代價為何。當我們處處與自然爭地時,就應該想到當它忍無可忍時,其爆發力何其可怕。

不要老是把矛頭指向別人,也多多反省自己。我們無心的消費行為,帶動多少違反自然的開發,請不要當一個無知的消費者,請帶點智慧的消費,就能減少天然災害對於台灣的衝擊。

人是善忘的,大水一退,幾年之後早已淡忘,回過頭來仍然是大口、大口吃著美食、喝著清香的高山茶,在溪邊泡著溫泉、聽潺潺流水聲,何其享受,唯有再一次的天災。才讓我們再度驚覺自然反撲的可怕,但是不消一會兒又忘記了,日子仍然逍遙的過,到底哪時候才學會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到了那一天我們就得救了,只是那一天何其遙遠啊!

(本文作者為於石岡務農的有機農友,文章轉載自「美麗的有機農場」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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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農謝美麗。

面對洪患 不能空談調適

目前台灣立法院中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其中關於境內的碳抵償計畫,仍無詳加規範種類與限制。如能將農業的碳抵償計畫,加以清楚規範並納入碳抵償的範疇中,藉由這些補助,生產者將更有能力與意願投資在有機…

莫拉克颱風肆虐過後,中南部一片狼藉,天人永隔的場景讓人看了為之鼻酸。然而,這樣的悲慘場景,並不是只發生在台灣。

根據國際人道組織樂施會(Oxfam), 針對1980年以來的6,500個氣候相關災害進行研究,發現至2008年為止,大型洪水發生次數成長了四倍;而受極端氣候影響的平均人口,也在三十年來成長了兩倍(*1)。

姑且不論刷新歷史降雨量將近3000釐米(*2)的莫拉克颱風,是否與暖化直接相關,但全球近三十年來的氣候災變頻率,的確顯著上升。面對勢不可擋的氣候變遷,以及其所帶來的各式極端氣候,我們只能選擇去適應它、去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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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水過後滿目瘡痍的旗山市區(圖/台灣世界展望會flickr相簿)

但是在台灣,卻有另一個隱藏的危機正在發生。幾百年來,一遇洪患便可供作為水量調節的農地,現正以每年9000公頃、相當於36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速度在消失(*3)。歸咎原因,除了農地大量變更他用之外,生產者在面對全球競爭與國內產銷失衡的狀況下,經常入不敷出,血本無歸,導致農村大量青壯人口外流,農地終究被轉作他用。

敵長我消,只怕當下一次的洪水來襲時,造成的傷亡將更為慘重。

美國今年6/26日在眾議院通過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 Act)》,目前仍在參議院作攻防,但這部悠關全美氣候安全的法案,或許能提供給我們對農業補助與氣候調適的另一種想像。

美氣候法案 提供農地存續誘因

一般人或許會認為,美國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跟農業與調適八竿子打不著關係,其實不然。ACES打算以總量管制與碳交易(Cap & Trade)的方式,將美國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降低到比2005年低17%的水準(*4),但其總量管制裏的「總量(cap)」,實際只「蓋」住美國87%的溫室氣體(*5),沒有涵蓋到的部份主要為農業、林業與畜牧業(*6)。

為了達成法案提出的減量目標,ACES規定20億噸(將近30%)的溫室氣體目標削減量,可藉由國內外的碳抵償(carbon offset,或稱碳抵換)計畫來達成。例如一座電廠的排放量,如果超過政府給核配的許可,則可藉由在國內外協助種樹等經過監測認證的計畫,來抵償 (offset)掉原本超過的排放量,而不需真的自己減量。這樣的好處,是廠商有可能以更便宜的方式,來達成一樣多的溫室氣體減量。

其中,ACES所規範的國內碳抵償計畫,主要以總量管制外的農業、林業、畜牧業為主要的施行對象。農夫與牧場的主人,雖然沒有被ACES管制到,但可透過例如肥料與糞便管理、或以增加土壤的碳吸付能力(carbon sequestration)等方式,獲得額外補助。該法案希望藉此提供農林畜牧業額外的減量誘因,也提供其他被總量限制到的產業,能以較便宜的方式達成減量目標。

碳抵償計畫 依碳價波動
目前農林畜牧業的碳抵償計畫,主要區分為作物管理、生質電力、動物廢棄物所產生之甲烷、土壤碳吸付、造林、森林管理、其他甲烷與氧化亞氮(註:肥料製造與施作過程會排放大量氧化亞氮)這七類(*7)。由下圖可看出農林畜牧部門的碳抵償量,由2010年後持續上升,而同一時期此類計畫額度的多寡,則主要由當時碳交易的價格來決定;碳價越高,碳抵償計畫也就越熱。

據估計,2020年時,美國境內的碳抵償額度,如經過美國環保署估計的當時碳交易價格換算後,將達每年兩百億美元的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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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立法院中審議的《溫室氣體減量法》,其中關於境內的碳抵償計畫,仍無詳加規範種類與限制。如能將農業的碳抵償計畫,加以清楚規範並納入碳抵償的範疇中,藉由這些補助,生產者將更有能力與意願投資在有機農業、肥料與殺蟲劑管理等,可同時達成溫室氣體減量與對環境生態有益的農法上。

若能如此,這將逐漸促進以生產導向為主的台灣傳統農業,轉型為兼顧氣候變遷、水資源、生態系、人體健康與糧食安全的永續農業。

氣候調適 讓災難減至最低

ACES除了對農業的減量提供誘因之外,也在氣候的調適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在對美國國內的調適上,擬成立統整十七個機構的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 (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Council),以及國家氣候變遷調適基金(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Fund),來協助國內的調適計畫。

另外國家海洋暨大氣管理局(NOAA),將負責每四年進行一次國家氣候變遷脆弱性評估(National Climate Change Vulnerability Assessment)以了解氣候變遷的衝擊所在,並於旗下成立國家氣候服務(National Climate Service),專門提供各級政府受氣候變遷影響的資訊,以資料倉儲中心的角色協助各級政府擬定氣候調適策略。

另外全球暖化所引發的熱浪、乾旱與洪水等,都將增加病菌的蔓延並引發相關的心肺疾病,於是ACES將成立人體健康服務(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以協助擬定人體健康的調適策略。

生態系調適 亦受重視

ACES除了關心氣候變遷下的人體健康問題,亦將關切的重點放在受影響的生態系上。由自然資源氣候調適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panel ),整合美國農業部、環保署、國家海洋暨大氣管理局、內政部、陸軍工兵署等與野生動物、自然資源管理相關的聯邦單位提出自然資源的衝擊評估與調適策略。

而州政府亦可向聯邦政府提出各種生態系的調適方案以取得相關的調適資金,這將促使濱海的州政府,開始進行海水酸化的研究,並保護脆弱的沿海生態系。

在國際的調適上,美國也跨出承擔其歷史排放量的一步,將在美國國際開發署(USAID)底下成立國際氣候變遷調適計畫(International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Program ),協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調適。國際地方政府環境行動理事會(ICLEI)中,協助城市進行調適的薇曼(Michelle Wyman)便認為:這法案代表美國政府已經理解,氣候變遷將無可避免的造成衝擊,現在美國將由科學證據轉換為實際行動!

額外性+持久性 碳抵償關鍵

不過要取得該法案的正面效應,全得架構在健全的設計上。像碳抵償機制最基本的精神即為「額外性」,也就是說這些計畫在原先沒有碳抵償機制的補助下,是不會發生的。如果這些計畫原本就會發生,例如電廠去找本來就已經在種樹的農夫,跟他買碳抵償的額度,那這樣整體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還是跟原本一樣並沒有減少,也就失去原先拿來抵償多餘排放量的用意。

目前 ACES在抵償這塊最為人詬病的,便是污染者可以購買2001年以後”原本”就已經在進行的農林業減量措施所累積的額度,來做為污染抵償,如此一來,只是肥了農業生產者,但對美國的溫室氣體減量卻沒有實質幫助。

據估計,如果這些現存的耕作方法可以產生碳抵償額度的話,這將使得ACES在2020年的減量目標再下降8~13%(*8),非常驚人。另外,生產者透過如減少深耕等方式,來將二氧化碳固定(sequester)在土壤裡,哪天開始他改回原本的耕作方式,這些原本儲存在土壤裡的二氧化碳便又跑回大氣中。

因此,這些新措施的施行時間便變得很重要;如果能持續實行好幾十年,那全球暖化的速度將因此減緩;但如果只做個五年就不做,溫室氣體一下就跑回大氣中,那對減緩暖化的意義便不大。目前ACES草案對實行期間僅寬鬆的要求五年,在補助完成後便無法要求生產者繼續實行減碳措施,如額度被汙染者抵償後生產者又恢復原措施的話,那就造成碳洩漏(carbon leakage)而無實際達成減量效果。

回到國內,這次風災的農業災損,已突破台幣 72.6億(USD 230 million)的天文數字,農民望著付之一炬的農田,完全不知道該說甚麼好。在未來,這類的極端氣候出現頻率,可能只會更加頻仍。

美國的《清潔能源與安全法(ACEs)》在調適的面向上,或已提供一個頗為完整的架構,在農業部門碳抵償計畫的部分,亦可讓我們深思我們的農業政策,能否與溫室氣體的減量與調適,發生甚麼樣的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又會對農民、生態系、糧食安全等,產生甚麼樣的交互影響。

天地不仁,萬物為芻狗,若已無法避免極端氣候的到來,至少政府及民間可以在調適正策上多作努力,讓下一次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到最少。

【參考資料】
(*1) Guardian 21-April-09 “Climate change will overload humanitarian system, warns Oxfam” by John Vidal
(*2)低碳生活部落格 10-Aug-09, 《百年大水 或非偶然》張楊乾報導
(*3)天下雜誌420期 Apr-09 《法令開了炒地皮大門》彭昱融報導
(*4)WRI, April-20-2009, “Brief Summary of the Waxman-Markey Discussion Draft
(*5)Pew Center, “The American Clean Energy and Security Act” (Waxman-Markey Bill)
(*6)WRI, April-20-2009, “Brief Summary of the Waxman-Markey Discussion Draft
(*7)Pew Center, “Agriculture – What the Waxman-Markey Bill Does for Agriculture
(*8)Environmental Working Group, 2009-July, “Loopholes in Climate Bill “Offset” Provisions

【延伸閱讀】
1.《農再條例 該把暖化寫進去》 林鼎傑 19-Jun-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2.《台灣 離糧食危機還多遠》 林鼎傑 15-Jul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3.《煞車 要在車禍發生前踩下》 林鼎傑 8-Apr-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4.《氣候援助 富國不能迴避的責任》 林鼎傑 11-May-09 低碳生活部落格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作者為低碳生活部落格邁向哥本哈根青年志工寫手團)

作者介紹:
林鼎傑,帶著處女座完美個性的七年級生。喜歡腳採土地的細軟與稻穗的清香。退伍後當過攝影助理,拍過紀錄片。並與幾位朋友組成探討環境、農作、人的”土豆人”讀書會。目前就讀台大環工所碩士班。鼎傑在「邁向哥本哈根志工寫手小組」裏,主要負責觀察調適策略因應部份。

88水患─災民的暑假作業

災民,意義不在自身的悲苦,而是他人的目光,當眾生投以無比關懷之情,災民是社會良心的集體反映,媒體聚焦報導,民間動員照應,官員下鄉親近,一切許諾相應而生,但是時間久了愛心用盡,或是收視率下降到不再切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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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民,意義不在自身的悲苦
而是他人的目光
當眾生投以無比關懷之情
災民是社會良心的集體反映
媒體聚焦報導
民間動員照應
官員下鄉親近
一切許諾相應而生
但是時間久了
愛心用盡
或是收視率下降到不再切蛋糕
於是災民脫去溫暖的華衣
開始被遺忘
遺忘他們的身影
遺忘曾有的承諾
甚至遺忘如何讓悲情不再發生
於是開始等待
等待安置重建的漫長公文旅程
等待下一次災難再當災民
或是等待那些可以預見的悔恨
九二一  七二水災  海棠颱風  桃芝風災
災民說逃難已成鄉下的暑假作業
用酸澀疲憊的淚水
不斷重覆書寫
人生最無奈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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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八八水患的思考

「治水必先護山,但政府反其道而行。」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直指:「大雨對脆弱的台灣來說,只是啟動扳機後的最後一擊。」廖本全以太麻里溪潰堤為例,太麻里溪淤積嚴重只是原因之一,山林水土破壞…

莫拉克颱風來襲,釀成比八七水災更嚴重的八八水災,台東太麻里慘遭淹村、南投山區再度崩塌…這場災難除反映政府投入的8年8百億治水預算已隨土石流走,更突顯國土復育腳步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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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大水只是最後一擊

「治水必先護山,但政府反其道而行。」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直指:「大雨對脆弱的台灣來說,只是啟動扳機後的最後一擊。」廖本全以太麻里溪潰堤為例,太麻里溪淤積嚴重只是原因之一,山林水土保持機能被破壞恐怕才是重點。

太麻里地區自82年開始進行整體開發,廣植金針與茶樹,以金針山聞名。近年農委會為推廣農村再生條例,選擇太麻里為示範點,並不斷砸錢在媒體做置入性行銷。水土保持局台東分局長孫明德表示,欣喜見到農民不再只重視農業生產,而往「富麗農村生活」大步邁進。

富麗農村即是休閒農業,具體展現的建設則是民宿。至目前為止,3百多公頃的金針山上共有22家民宿。休閒農業不是不好,但問題在於金針山上所有土地使用都屬「超限利用」。而當地鄉公所還曾出現「就地合法」的要求。

一般而言,災害發生的成因約可分為自然環境,如地方河道或山林地質等原生問題,其次便是人為因素,金針山的超限利用,便加速水的摧毀能力;但最值得擔憂的是:治理機制無法推動。

廖本全指出,金針山不是唯一一例,廬山溫泉、北投行義路溫泉都屬於「已經超限利用還拒絕管理,反而希望就地合法」的野蠻遊戲。他沉痛表示,一旦就地合法,後續違法狀況恐怕只增不減。

整治經費放水流

「這就像是一個技術好的司機駕駛一輛性能好的車,卻開錯方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徐蟬娟是治水聯盟易淹水計畫召集人,對於政府資源錯置的治水做法相當無奈。

徐蟬娟直指,政府投入的治水預算根本沒有成效。「總是不解決根源,而只處理行政權內可處理的事,淹水怎麼可能解決?」她以台北縣雙溪河整治計畫為例,會淹水是因福基公路把原先廣達60公頃的洪水泛濫區一分為二,「但水利署覺得,福基公路不是它處理的範圍,所以就只處理自己治理線內的事」。

什麼是治理線內的事?蓋河堤。規劃單位說明,這道河堤是以50年的洪水頻率所做的防洪規劃。但雙溪河的淹水卻是2百年的洪水頻率─意即這筆近10億的工程預算完全虛擲。徐蟬娟說,堤防一蓋,內水無法外流到河川,只要淹大水,就得靠抽水機抽水。

「但大水來時,抽水機根本就來不及到那地方。」徐蟬娟說,就算抽水機可以到達,也會因為水量太大而失去功用;「堤防內外的水都已經齊高到10米,水是要抽去哪裡?」

摧枯拉朽的「大溫暖」

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針對八八水災表示:「這麼大的雨,不管降在哪裡,一樣會淹水。」但水利署忽略的是,淹水可以是3公分,而非3層樓、飯店倒、橋斷的恐怖景像。

徐蟬娟表示,淹水原因層出不窮,需要跨部會整合,但目前治水計畫幾乎全權交給水利署,水患的根源無法獲得解決,治水工程只是處理枝微末節。她以台中淹水為例,是因七期重劃區跟中科園區是原河水氾濫區,但被奠高的結果,「為了開發工業區,住家就變得要淹水」。

「政府若不覺醒,災難不會停止。」廖本全形容,每次風災都像是一齣戲,「劇本一樣,只是時空不同。」廖本全指出,政府的開發魔手總是伸向國土脆弱地區,但這些敏感環境根本不適開發,「強行要地,就等著看老天要不要給最後一擊」。

莫拉克來襲造成屏東海水倒灌,養殖業超抽地下水再度成為千夫所指,但實際上工業才是超抽地下水的關鍵影響。

以國光石化和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為例,因中部水資源吃緊,目前彰化每日26噸民生用水近20萬噸抽地下水而來;未來中科四期用水每日將需27萬噸、國光石化則需40萬噸,國光石化所在又是嚴重地層下陷區,環團擔心,災害隨颱風路徑而生,「萬一哪一天到彰化,怎麼辦?」。

每當政府推行重大開發案,總強調工業是帶來就業機會的「大溫暖」,但廖本全指出,全球氣候變遷影響下,暴雨只會愈來愈多;研究也顯示暴雨對島嶼影響最大,若政府沒有長遠國土復育思維,台灣未來堪慮。

中研院地球所研究員汪中和統計過去70年來台灣年平均雨量,共2286公釐,但這次莫拉克來襲,阿里山光一天就突破2654公釐。氣候變遷造成可觀雨量並釀災難以避免,重要的是政府應記取教訓、以思改進。

(圖片來源:中央社)

怕被告 不清淤

台東縣太麻里鄉因太麻里溪潰堤慘遭淹村,除人為破壞水土保持外,與水利單位遲不清淤也有相當大的關係。

今年7月第8河川局曾召開說明會,表示為防範海棠風重創金峰鄉嘉蘭村災情再現,希望重建河堤補強,但村民則認為應加快太麻里溪疏濬工程才是良策。但水利署當時強調「築堤強化是當務之急」,雖允諾加快清淤,但現已緩不濟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徐蟬娟痛罵:「清淤是第一要務,工程根本是其次!」徐蟬娟說,太麻里上游水土保持不善,清淤就要積極,但水利署面對河川淤積問題經常避而遠之。

不敢清淤,是因為清淤的砂石牽涉利益回饋問題,「請誰清?包給誰?砂石車載走,可能就算砂石車的」。為了避免官司纏身的結果,就是河床被淤積物逐漸墊高,大水一來,只好溢流。

徐蟬娟進一步分析,潰堤除了水勢浩大,與工程工法也緊密相關,「水利署為讓河床變寬,都蓋90度的水泥建築」,但垂直式的基腳難以保固,水量一大,自然就垮。

多頭馬車治理難

八八水災慘重災情,除反映治水方向錯誤,也突顯政府的治水計畫缺乏統籌。以海水倒灌的屏東地區為例,前任與現任政府都希望推動流域治理,可惜成效不彰。

「高屏溪流域整體治理計畫根本是黑機關。」前治水聯盟執行秘書呂翊齊指出,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並無法源依據,也沒有流域治理管理條例,更誇張的是「完全沒有預算」。因此即便此流域治理被歸為「愛台十二建設」中的一項,也規劃出包括水災防治等預算達7百多億,但實際進度完全是零。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感嘆,高屏溪流域管理委員會因缺乏法律位階,連帶使得人員的任務性編組缺乏效率。「所有的人都是從各治水分責單位借調而來,權限也不大,自然無法做什麼事」。邱文彥指出,流域管理是國土復育的重要核心之一,「因此成立環境資源部相當重要」。

誰來當家?

邱文彥表示,成立環境資源部,流域管理和水資源利用將整併、成立水資源局與流域管理局;「法律位階確定,預算和統籌人力會較順利」。

不過台灣大半河川橫跨縣市、治水事權分散在林務局(林班地)、水保局(山坡保育)、縣市政府、水利署(中央管河川)、農田水利會(灌排用水)、環保署(污染)等單位;環保團體也擔憂,未來「環保」主導,或「資源利用(開發)」優先,恐怕是治水的另一挑戰。

邱文彥坦承對政府組織再造同時抱有期待與憂慮,「目前組織再造確實也遇到行政部門本位主義的問題」;治水要能統一事權,還有長路要走。不過邱文彥說,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已編列70億,在東石、布袋等地推行「河川治理緊急救援計畫」,包括建滯洪池,讓當地做低度利用等,是較進步的治水範例,或可成為參考。

總統馬英九上任的重要政策之一是國土復育、組織再造,不過兩者都進度遲緩。學者呼籲,風災水患的狀況隨著氣候變遷會更加嚴重,「國土復育不能再等!」


(圖片來源:中央社)

還地於河、還土於山林

復育國土,必須從還地於河、還土於山林開始。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發展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莫拉克重創台灣,是國民黨推動國土復育的好時機;「國會佔多數,若能跟居民好好談,是有機會的。」

國土復育條例談了數年,一直卡在高山土地利用、居民生活何去何從及補償等問題,廖本全認為,不是一定要強逼居民下山,但敏感土地該怎麼利用、不保育會有什麼結果,「這些資訊應該被充分公開。」

廖本全指出,國土復育難以推動的癥結之一,在於台灣民眾對災難一知半解,「每當發生災難,又只會怪別人。」廖本全說,現在的災難是「天人合一」造成的,絕非只是政府的責任,「災難發生,必須全民承擔,因此風險跟後續影響,都是政府在推動國土復育的過程中必須詳細說明的」。

廖本全表示,若居民在充分了解過度利用的問題,及可能造成的災害,卻依然不願下山,那風險就該由政府與民眾一起承擔,「否則現在只要出現災難,政府就毀了」。廖本全說,政府老是被罵到臭頭,就是因為沒有揭露資訊,怪不得民眾。

防災體系應嚴密

不過,國土復育非一蹴可幾,災害不會因國土復育馬上推動,就不再侵襲台灣。這次屏東縣長透過媒體求援,引發中央與地方互斥對方救災不力,突顯台灣的救災系統仍有改善空間。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表示,氣候劇烈變化成常態,但台灣的應變機制、救難設備、部門整合與觀念仍待調整。他以救生筏不足需緊急調度為例,即是長期的「開口合約」所致。

所謂開口合約是指一般縣市政府應備妥救災機具設備,如挖土機、抽水機等,通常會與提供廠商約定,編列預算以備不時之需;但許多地方政府的會計單位認為這筆預算是浪費,最後導致災難發生時要用卻調度不到的窘境。

而救生筏、水上摩托車雖是必備設施,但遇見大水,這些有螺旋槳的機具易被漁網卡住而無法發揮功用。邱文彥認為,救災單位應引入藉由風速當推進器的飛曳船,救災速度才不會被設備拖延。

邱文彥建議參考美國成立「聯邦緊急處理局」(FEMA)的救災單位。FEMA會釐清各種潛在危機在監測、預防、管理等方面的輕重,進一步提出優先財政預算,一方面能有效進行工作協調,也避免部門爭奪預算利益引起財政浪費。而為迅速對危機做出反應,FEMA在人力調度與財力資源也都享有很大自由。

更重要的是,FEMA相當重視以社區為主體進行長期減災工作,平時便會透過公部門與社區組織的串連,做好災前預防措施以降低致災風險;在災後也會負責接受民眾申請、提供對災民的直接服務;「台灣在九二一大地震時曾有想法,但沒有結果。」

邱文彥希望政府與民間都能在災後痛定思痛,思考人與環境如何共存,並承認災變事實,進一步改善體制,避免下一次災難的發生。

註:潰堤溪流─牛稠溪、陳有蘭溪、太麻里溪、林邊溪、知本溪、荖濃溪、旗尾溪、鹿草鄉、大內鄉。

(作者為線上記者,本文轉載自「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部落)

88洪患─退地還水的自然思考

屏東淹大水,一幕幕的景象,彷如不斷重覆的歷史,當災情產生民怨四起,八百億的治水方案成為最大救贖。但是,不斷加高堤坊、疏浚河道,能不能解決年年高昇的降雨量,帶來的超大水量,甚至蓄滿河水的堤坊,一旦決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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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淹大水,一幕幕的景象,彷如不斷重覆的歷史,當災情產生民怨四起,八百億的治水方案成為最大救贖。

但是,不斷加高堤坊、疏浚河道,能不能解決年年高昇的降雨量,帶來的超大水量,甚至蓄滿河水的堤坊,一旦決堤,瞬間的暴洪,會不會成為更恐怖的自然殺手。

也許是該放棄偏重治水於河道的人定勝天思維,正視洪氾平原存在的事實,重新思考退地還水的自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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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從一個歷史場景講起,屏東東港王船祭歷史悠久,在宗教儀式的背後,卻連結著屏東水患的故事。

在台灣西部沿岸,歷史上水患頻傳,死傷無數,為了悼祭亡魂,分別有牽水(車藏)、中元普渡等祭拜水魂的宗教儀式,而水患後的瘟疫橫行,也有供奉保生大帝、王爺的除疫驅癘的信仰。

屏東平原是一個沖積扇平原,由高屏溪、東港溪、林邊溪和士文溪四條河流的冲積形成。河水創造平原,地表上帶來沃土,地下礫石層形成平原下富含水源的地下水層,一個自然富饒之地,吸引先民前來開墾。

但是河水能創造平原,自然也能毀滅平原,氣候的變換,讓河水時而安靜,時而暴烈。在屏東平原上,一旦暴雨來臨,洪患侵襲,早期常造成重大傷亡,水患罹難者隨著洪流沖至河口,接連而至的酷熱氣候,引發瘟疫盛行,於是驅除瘟疫的東港王爺信仰,成為萬民誠敬恭奉的宗教儀式,其實包含著對於歷史水患的畏懼。

這樣的畏懼,讓先民謹守可在平原耕作,不宜平原居住的訓示,順應洪患的自然之道,其實洪氾也有補助土地養分的功能。

到了日治時期,日本水利工程家鳥居信平,為了解決屏東平原在枯水期無水,暴雨期洪患的問題,設計一條橫斷在林邊溪,長約三百公尺的地下集水廊道,讓河水收集於地下水層,再引流灌溉種植稻米、甘蔗的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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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學者丁澈士,高度推崇鳥居信平的設計,基本上已經奠定屏東平原的治水思維,善用地下水層,引水進入地底,平日蓄水,暴雨滯洪的觀念。

但是這樣的概念,在晚近一直被忽視,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口不斷朝平原內開發,遺忘洪氾平原的歷史,高山的開墾伐木,讓山水瞬間進入平原,平原地表的人工設施,破壞阻礙地下水層的滲透,一切毀壞之後,只是深信加高的堤防,浚深的河道,能夠阻擋洪水的到來,引導洪水流走。

但是,歷史依舊重覆,再長再高的堤坊工程,根本無法為屏東水系築上高牆,加上工程的品質疏漏,總會有所缺口,一旦暴洪侵入,堤坊反而成為鄉鎮困水的圍堤,排不出、抽不及的洪水,就在平原上四處漫佈,造成不斷重演的水患悲情。

長期以來,水利工程一直落在擋水分洪的思維上,但是對於暴雨洪水,根本不會乖乖的按照人類規劃的水道,順流入海,最後還是會依照自然地形,闖出自己的水路。

那麼,尊重歷史洪氾的區域,讓河道治理轉變為流域管理,順應自然地形整治水患,成為治水的生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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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屏東縣召開總合治水論壇,就是以鳥居信平的思維為藍圖,提出上游蓄水、中游吃水、下游排水的總體治水策略。

在眾多河流上游的大武山麓,保持林相生態,發揮海綿吸水的效應,在中游建立人工湖,除了滯洪,也讓地面水補注地下水,在上、中游二道蓄水疏洪防線後,下游則解決養殖魚塭超抽地下水,帶來地層下陷,造成排水不一的問題。

「退耕還河,退耕還林」,成為論壇中重要的思維,唯有正視河流洪氾的區域,減少人類的侵入,在水患時期避水而居,讓水能自然流入地底,或是向海而去,才是面對洪水侵襲的自然之道。

但是,潮洲人工湖計畫仍是受到置疑,認為有破壞生態、無助水患,中央也刪減預算,讓計畫陷入停頓,如何治理屏東水患,至今還是成為各方立論,相互角力的局面。

但是,防洪的設計,如果全然忽視洪氾區域的存在,只是想一昧依賴堤坊工程來擋住水患,保全人類的不當開發,太多的歷史教訓,已經警示著我們,更高的堤坊可以擋住更多的河水,但是相對也蓄積更多的水量,一旦決堤,暴洪來臨的速度,常常是在人們措手不及的狀況下,造成更大的傷亡。

台灣西部水患,早有歷史前鑑,也許在一而再的悲事重覆發生之後,該是反思現代治水工程,回到歷史之中,參考先民的經驗,那種危邦莫入,危水勿近,順水而生的自然謙卑心態。

(本文轉載自「飄浪。島嶼」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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