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力姆部落」誕生─中間路永久屋落成入厝

屏東縣牡丹鄉中間路部落永久屋,在公部門協調、世界展望會協力興建及英業達集團的贊助下,共興建45戶,每戶32坪。日前舉行永久屋入住典禮,並以當地地名「普力姆puljimu」作為新部落的名字。

屏東縣牡丹鄉中間路部落八八風災後被劃入特地區域,歷經一年多,在公部門協調、世界展望會協力興建及英業達集團的贊助下,共興建45戶,每戶32坪。28日舉行永久屋入住典禮及揭牌儀式,並以當地地名「普力姆puljimu」作為新部落的名字。

入住典禮中邀請中間路巡理會獻詩祝禱,以及原住民文化園區傳統歌舞、中茄社區傳統歌謠表演,並將象徵開啟入住之門的大鑰匙道具交給部落耆老,同時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也由林中森執行長代表致贈每戶入厝禮金1萬元。會後,與會來賓與部落代表也一同在新部落種下牡丹鄉的鄉花-野牡丹,象徵種下生生不息的希望。image002
災後重建推動委員執行長林中森代表政府致贈每戶入厝禮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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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曹啟鴻跪在地上為種植在新部落的野牡丹覆土,讓旁觀的居民好感動,喊著:「縣長加油」

林中森說,重建過程中政府與NGO的充分合作,各取所長,已獲國際社會的讚賞。屏東縣長曹啟鴻表示,除了感謝世界展望會在過程中,不厭其煩地與居民溝通,以符合居民最大利益為考量。另外也對臺北市政府表達感謝,北市府的善款也透過展望會提供給居民,入住時所需要的家具及家電。

台灣世界展望會會長杜明翰會長強調,重建不只是恢復原來的生活,而是要比以前更好。永久屋建造考量文化傳承、環境保護、減災與防災等許多因素,並且「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中間路永久屋的入住,是八八重建嶄新的一頁,也希望普力姆的居民們能夠綻放出如同牡丹鄉花野牡丹一般的活力。

對於新部落的誕生,入住中間路居民皆表示興奮及期待,中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德行除了表達對於援建單位及政府的感謝,也期望政府能繼續在居民就業及產業轉型方面給予輔導、協助。他說,近期年輕人有回流的現象,希望搬到新部落可以讓部落的產業也能有新的生氣,可以自立更生,讓年輕人留在部落。就像部落入口的意象一樣,太陽照亮,五穀豐收,期待部落能夠「否極泰來」。

高士部落永久屋可望農曆年前落成

相較於中間路部落永久屋的竣工,同屬牡丹鄉的高士部落的永久屋顯得遙遙無期。杜明翰表示,高士部落永久屋因所處的地形及氣候較特殊,增加了在興建時的困難,基於之後居民居住安全的考量,加強很多擋土牆、基地的安全,也增強房子的防風係數,也因此造成成本的增加,中央重建會也願意增資,目前只要把最後的資金問題協商好之後,可望在農曆年前完工

另外,關於高士災民在生活及安置上所遇到的窘境,杜明翰表示,基於幫助災民的一貫立場,世展會會派社工員前往部落,給予居民協助。

以下為活動當日的照片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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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差先生請注意,以後牡丹鄉石門村多了「中興路」的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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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入口處的汙水處理廠機房,有著部落藝術家名為「否極泰來」的創作,象徵部落歷經苦難後,五穀豐收的光明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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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中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德行,將擔起新部落未來發展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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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茄社區的耆老們獻上普力姆的古謠,為新社區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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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贈鑰匙,象徵永久屋落成,交贈給中間路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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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巡禮,世展會八八重建專案執行長全國成親自擔任解說員,為與會的來賓導覽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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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厝第一天,居民已辦喜事的心情,邀請親朋好友前來新屋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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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還沒有家具,但已經等不及設宴邀親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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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新部落能有新產業,將年輕人留住。

中間路部落:要劃就全部劃,別拆散了我們的部落

對部落來說,「遷村」是集體性遷徙,只要是部落的一份子,就「一個都不能少」,但政府是以個別式的「遷居」思維來面對複雜的「遷村」問題,讓必須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有說不出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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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路部落(kajajanan,咖佳佳南),位於牡丹水庫東側的高位河階上,原轄於牡丹鄉高士村,今屬牡丹鄉石門村的行政範圍。部落依山而建,屏199縣道貫穿整個部落。

中間路部落居民大多於民國35年時,由獅子鄉的舊內文部落(現內獅村)移居至此建屋,然而去年的「莫拉克」讓中間路部落受創,98年11月25日與鄰近的高士部落同時被公告劃為特定區域,讓這個64歲的年輕部落不得不面對部落建成以來的第一次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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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內壁畫講述部落遷移的故事,如今又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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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坡潛移+野溪 部落安全受威脅

專家學者的評估報告表示,部落內的擋土牆嚴重傾斜,根據當地地形及樹木傾斜情況研判是邊坡潛移所造成,潛移範圍寬度約40公尺,一旦發生豪大雨,中間路部落第一鄰的七戶民宅將受到嚴重威脅。居民描述道,2005年海棠颱風曾造成擋土牆上邊坡坡頂處一道裂縫,莫拉克之後,除了擋土牆傾斜嚴重外,其上邊坡又新增數處裂縫。

部落安全的另一個威脅,就是流穿部落南方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屏縣DF058,雖然在莫拉克颱風期間並未釀災,但五年前海棠颱風來襲成上游崩塌,土石衝入民房的致災紀錄。因此專家們也將這條土石流潛勢溪流納入對部落安全的評估,但當時的牡丹鄉長林傑西表示,橫跨DF058的中間路橋興建迄今超過60年,未受土石流影響而破壞。

「遷村」 「遷居」 傻傻分不清楚

98年9月30日,政府在部落舉辦了「部落原居地安全初步評估結果說明會」,會議上專家們告訴中間路的居民評估結果-部落不安全。經過那一夜的驚慌失措,對於評估的結果,居民心中或許早有數,部落會議也做出遷村的決定。

根據當時的會議紀錄記載,當時有部落居民代表表示,評估報告只針對第一鄰,其他的潛在危險區域也應納入評估,因為「遷村」是全村的共識。另一位居民代表則表示,是否能將整個部落一併遷住。

在部落社會裡的想法,「遷村」是集體性遷徙,只要是部落的一份子,就「一個都不能少」,但在立法者的邏輯裡的「遷村」,顯然和部落的「遷村」有著落差,以個別式的「遷居」的思維來面對複雜的「遷村」問題,這也讓必須依法行政的公務人員,在面對居民的疑問時,總有說不出的無奈。

中間路部落在98年11月25日就被公告為特定區域,很快也在距離原部落約2公里取得了永久屋的興建基地-牡丹鄉石門村25林班地。相較其他的原鄉部落而言,這裡似乎是個很快就能夠在新社區安居樂業,但默默的族人並不表示沒有聲音。

特定區域劃定 無視部落共識?

內政部牡丹鄉生活重建中心石門村連絡站的聯絡員陳先生說,中間路部落申請永久屋有45戶,而實際通過只有23戶,原因不外乎和其他原鄉部落一樣的問題,多是文件不全或是分戶的問題,但令居民無法理解的是,特定區域只劃定了道路(屏199縣到)的東側部分,而道路西側的12戶卻被排除在外。

陳先生轉述居民的話說:「上面如果坍了,我們住下面難道不會被掩埋嗎。」這12戶居民在申請永久屋的過程中,備考欄就被註記「特定區域外,不符合」,無法取得永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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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區域就沿著貫穿部落的屏199縣道劃設,兩旁的居民分屬特定區之內外,在取得永久屋的資格上有著天攘之別。且一旦發生天然災害時,從山上滾滾而下的土石,可不會只到道路為止

在收集資料的過程中,記者也發現,98年11月19日,在與部落取得共識的諮商會議資料顯示,當時與居民取得共識的特地區域是有包含道路西側的民宅,然而農委會在12月25日的公告中(農水保字第0981853575號),卻將西側民宅的部分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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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見附錄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第二十條1的規定,特定區域的劃定,是必須在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方能生效,也就是說,特定區域的劃定是必須建立在與原住居者的共識之下,但在取得共識後為何又在提報重建會後產生變卦呢?專家學者的現勘建議及部落居民的共識,在重建會的會議桌上到底只是一張白紙的重量。

陳先生說:「上次是又有專家來評估了啦,目前結果還沒出爐。」

部落訴求:要劃就全部劃,別拆散了我們的部落

「部落的訴求就是,要劃的話就全部劃,畢竟大家在一起生活這麼久了,如果有的遷出去,有的留下來,留下來的又不是很安全,族人就覺得,『怎麼會這樣…』」陳先生娓娓道出部落的想法。陳先生說,立法委員也有來關心,也有找縣政府、原委會討論找出可以解套的方法,但也都礙於現行法令的規定,讓部落可能要拆分為二。

後記:

午後的寧靜部落,炎熱有風,不遠處的永久屋工地傳來尖銳的敲打聲,趕著要8月8日要讓災民入住。部落的老人,枯槁的身影單坐,面對一位外人的叨叨絮絮,老人慵懶地述說起當初年輕的瘋狂:

「以前就聽外面回來的人說,種水稻可以過的比較富裕,所以部落的年輕人,就紛紛向外尋覓河谷平地,移往開闢水田,那時候的老人家也不願遷往他土,但拗不過年輕人的要求。」老人就是那時候遷徙到這裡的,當時他是年輕的小夥子。

老人說:「我們沿著河谷台階開闢水田,生活確實比原來好多了,但也無法和原部落親友交往。只知道山的那邊還有親人,卻無法見面敘舊,很多年長的人就這樣抱憾終生。」老人繼續說道,牡丹水庫蓋在這裡,當初開墾的土地,有的被徵收,有的就變成了水源保護地了。稻子,早沒了。

如今,部落再度面臨歷史變遷,當時的年青人成為老者,中間路部落是否能完整如昔,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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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莫拉克颱風造成中間路部落受災,山上的土石不斷滾落,部落也因地表滑動,硬生生地將部落撕出一條裂縫。(圖/李孟霖 9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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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數天的中間路部落,散落一旁的土石,和隨時待命的怪手,讓災後的部落更加顯得驚魂未定。(圖/李孟霖 9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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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林班地是未來中間路部落的遷居地

附錄:

1. 牡丹鄉石門村中間路部落劃定特定區諮商紀錄.pdf

2. 公告劃定臺東縣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中間路部落及高士村高士部落等3 處為莫拉克颱風災後特定區域範圍.pdf\

註1: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第二十條: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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