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大埔的土地徵收案,縣政府在完全沒有跟地主協商的情況下,就先後兩次把怪手開進稻田,把即將可以收割的稻禾剷除釐平。地主的大媳婦眼見一車車的地土被載走,承受不了心中的痛而當場昏倒。她的姊妹們告訴我,這些泥土是他們世世代代經過努力改良而成的,不必施肥就可以種出二十幾斤的大芥菜。縣政府這種沒有人性的鴨霸行為,還公然說一切「依法行政」。
徐世榮在今日(6月29日)的時論廣場指出,台灣的土地徵收制度遠離正義,只要徵收程序啟動,被徵收的一方就完全沒有說話的餘地,只能任憑國家宰割,而且還可以說是依法行政。這是台灣徵收制度的嚴重缺陷。但是,本文要指出的是,除了徵收法的問題之外,徵收過程中的浮濫與舞弊,讓不該徵收的土地也強被徵收,可能才是台灣近來眾多徵收衝突的根本原因。
近年來,台灣的土地徵收每年都在急速增加中。2001年的徵收面積有3281公頃,但到了2008年,徵收土地面積到達6618公頃。這個面積與日本相比,幾乎是日本的十倍。但是,台灣土地的面積只有日本的十分之一。我們土地徵收的輕易與浮濫,可見一斑。最近在新竹地區的幾件徵收案,都備受爭議,包括竹東二重埔、竹北的知識旗艦園區、竹南的大埔、後龍的灣寶等。
為什麼台灣的土地徵收那麼輕易浮濫呢?一個比較正式的、臺面上的理由是,進入90年代後,資本逐漸全球化,國家為了強化資本的國際競爭力,於是對資本進行大量援助,其中包括建設大量的「園區」供資本家使用,而產生所謂的「新圈地運動」。這是新自由主義全球擴張的一環。國家也在國際競爭的口號中,以社會發展為名,輕易取得圈地的合法性。
四大徵收案均缺少必要之公共性
但弔詭的是,這種圈地的合法性,竟也演變成浮濫徵收的主因。政治人物以發展之名,可以輕易徵收土地,是製造官商勾結最有利的條件。本來,土地徵收必須有「公共性」和「必要性」的先決條件,但在新自由主義的全球局勢下,這些公共性和必要性的評估很容易被忽略。
竹東二重埔的徵收案,雖然以竹科三期為名,但跟竹科毫無相關,既沒有公共性,也沒有必要性。竹南的大埔徵收案,本來是因應「群創」要地,才突然增加五公頃。2009年群創合併統寶光電,已無擴廠需求,但縣政府仍然繼續徵收,其必要性何在?後龍灣寶的徵地也是沒有必要性,因為附近銅鑼園區的土地,幾乎都還沒有使用。竹北的「知識旗艦園區」,由交大主導,用知識的名義加入強地的行列,一徵就是600公頃,根本看不出必要性,甚至沒有公共性。
因此,以上這些徵地案,即無公共性,也無必要性,以其說是為了社會的發展,不如說是為了政客的私利和財團的貪婪,這才是讓受害者最不服氣的地方。況且,農人們辛苦耕耘了幾個世代的土地良田,卻以低價轉讓財團,這種拿窮人的地來成就政商的財富,又怎能讓人心服?社會又怎能不對立衝突呢?
1950、60年代,我們以農業培養工業。現在,工業起來了,應該是回饋農業的時候。可是,我們的政府還是「以農養工」,讓政商可以輕易勾結,竊奪農地。大埔的例子更是公然搶劫。尤其,氣候變遷,台灣正需要一個永續的農業來帶動整個社會的永續發展。馬政府卻輕易摧毀農業和土地,不知道其執政目標和方向在哪裡?
犧牲多年累積的肥沃土壤,卻僅為私人牟利,如何令人心服口服?(攝影/朱淑娟)
(清華大學人社院學士班教授兼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