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8月1日,是台灣有機農產品管理進入法治階段。
有機農產品進入法治管理是進步的,而且是必要的;但問題在於現階段的台灣有機農業是否有足夠條件進入法治管理?而政府除了祭出棍子,而蘿蔔呢?也就是法律工具和政策執行應該相輔相成,但現今卻是有落差。
法律訂個高標準,但執行面卻是低標準;如同老師的考題是高難度,學生平均得分偏低,不但影響學習意願,甚至造成逃學現象。
如宜蘭縣有些朋友為了規避「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他們所生產的農產品就稱為「友善環境」。宜蘭的「友善環境」,就如同花蓮縣政府的「無毒農業」,不管是「友善環境」或「無毒農業」,其實就是挑戰或規避「正統」的「有機農業」。
而八月一日以後,應當會出現更多創意的農產品,如友善環境、無毒農業、自然農法、樸門農藝、永續農法、永續農耕、生物互動性農業,也就是有機農業的發展將進入戰國時代,百家爭鳴。
百家爭鳴並不一定讓真理越辯越明,有時候卻是劣幣驅除良幣。我們擔心的是,邁向法治管理的有機農業,會不會發生揠苗助長,傷了台灣有機農業發展的元氣,枉費以法治管理發展有機農業的企圖。
前述的這些農業耕作方式,自然農法、樸門農藝、永續農法、永續農耕、生物互動性農業都是有機農耕的方式之一,也就是所謂organic farming的光譜裡。
而當以這些耕種方式所生產出來的農產品,可能無法被台灣主流的有機農業所接受,而必須靠著自家品牌招攬生意時;就凸顯台灣的「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是無法確實反應現代的有機思潮。
有機農業的開創者如魯道夫.史代納(Rudolf Steiner)、岡田茂吉,都以多元價值的觀點看待有機農業的發展,如史代納所提倡的是生物互動式農耕、人智學教育、自然醫學療法,岡田茂吉也強調農耕飲食、藝術文化和淨化療法的整合意義。
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針對有機農業的價值也強調社會、生態和文化的多元面向。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上路後,農糧署大聲疾呼政府有補助農民的驗證費用,事實上這項措施以前就在施行了,但為何這項政策的成效有限?
也就是這幾年來,有機農業的發展策略不是以「如何發展台灣的有機農業」為戰略目標,而是以創造「台灣的有機農業驗證」商機為目的,連成功大學也加入有機驗證行列,可見驗證商機的未來。
無可諱言的農業生產的最終產品是會變成商品,但別忽略農業生產的生態環境效益,以及糧食所帶來的社會安全與穩定的功能,特別是有機農業在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上所扮演的角色是不能被忽略,但事實上是被人低估和忽視。
2009年七月,英國的研究機構公布了一項研究,指稱比較有機方法所生產的食物和一般傳統生產的食物,對於營養和健康並沒有特別的助益。針對這項研究,提倡有機農業的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FOAM)和英國土壤協會(The Soil Association)都發表聲明表示嚴重遺憾。
在此並無意捲入這場紛爭,讀者可以在這兩個網站分享更直接的信息。
http://www.ifoam.org/growing_organic/2_policy/criticisms_misconceptions_main_page.php
但英國這項研究紛爭給台灣有機農業發展有何啟示?我們台灣沒有這項紛爭,也就是我們對於有機農業的發展還沒有進化到有討論這項紛爭的準備和能力;換言之,對於有機農業我們還擅長於技術面,病蟲害防治、土壤培力、驗證管理,對於深層的有機意涵和哲學,談論和研究的更少了。
從政策的思考,有機農產品的法治管理暴露了:台灣的有機農業幾乎等同有機產品;但事實上卻無法迎上全面性的有機產業(organic industry)趨勢。以有機畜產而言,台灣也有相關的法規和驗證機構,但我們準備好生產有機畜產的相關環境和產業?一個最殘酷的事實,有機畜產所需的有機飼料是要從國外進口還是台灣自己種植?
另外有機產業所包括的有機水產、有機棉、有機保養品等。台灣的有機產業政策為何?
檢視台灣有機農業的發展歷史,近二十年來,光在驗證方面所出現的驗證標籤版本,就已經進入第四代了,也就是從早期以政府農改場為主的斗笠標籤,到民間驗證團體的個別標籤,而後又是政府和個別民間團體的雙標籤,八月一日起的政府版的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籤。
我們的驗證政策確實有了一些改變,但有機農業或是有機產業的整體政策卻是相當模糊,甚至可以說是空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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