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貴醫院之塵埃落定─拆除側記

台南下營「玄天上帝廟」真的是向「天公」借膽;6月30日如期如時拆除下營鄉唯一歷史建築「文貴醫院」,在台南縣政府文化處、台南藝術大學「創意營造公社」華麗的告別氣球…

編按:近日文貴醫院拆除,引起社會各界重視,作者整理一年來大事記(列表於文末),期盼新聞過後,大家仍能繼續討論文化資產保存議題。文中藍色字體均可點閱更多圖文,請大家多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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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下營「玄天上帝廟」真的是向「天公」借膽;6月30日(三)如期如時拆除下營鄉唯一歷史建築「文貴醫院」,且在台南縣政府文化處長葉澤山的見證下、台南藝術大學「創意營造公社」華麗的告別氣球升空之後..,進行拆除。而當怪手從左外牆側向施力,屋頂塌陷所有一切堅固的事物,瞬間分崩離析….

下營「文貴醫院」的失落,將對台灣各地陷入爭議的文化資產或歷史建築,帶來負向的影響,甚至會引發仿同效應。未來對在地「文史工作室」商借地方上傳統建築(古厝),作為歷史的展覽場域,將更形艱困,因為此次提報暫定古蹟保護是由使用「文貴醫院」的「利益關係人」,而引發糾紛

這也是首宗主管文資機關首長「監督」下公然被拆除(所謂的保留部分秀面)的歷史建築;主管的單位無「法」可管,社會大眾關心但束手無策,更無法置喙。

「文貴醫院」最終遭致拆除,各方(海墘營文史工作室、文貴仙的二房後代、玄天上帝廟方、台南縣政府)均有不同的見解與堅持,僅就這段期間所見所聞的側記,依事件時程彙整事件一覽表,提供給大家對照閱讀,或有助於理解事件全貌。(詳見本文附錄)

「文貴醫院」當然不會是最後一個被拆除的歷史建築。而「文貴醫院」留下的地基空缺,可以用水泥填平,但歷史卻無法覆蓋。我們總不能把心思一直停留在拆除的斷垣殘壁中,當勇於反省過去錯失的「應然」(應該怎麼做)與「實然」(實際發生的事)。

文貴醫院事件中的各方狀況

「文貴醫院」為日治時期下營首家公醫院,是曾文貴(1896-1974)赴日留學返台後在下營設立,建成於昭和3年(1928年),見證地方醫療的發展。

「文貴醫院」為三開間街屋建築,磚木主結構,騎樓承重橫樑採鋼筋混凝土,明間橫樑上塑「文貴醫院」,左右塑主診科別正面頂樓弧形山牆上施勳章、花籃卷草圖飾窗戶為長條窗,窗樘上方以拱心石裝飾。而廊柱則仿「愛奧尼克」柱式窩卷的形樣,屋頂為二披水傳統紅瓦,左右採傳統木形馬背,饒富中西融合趣味。「文貴醫院」在地方文史、建築特色均具指標意義與保存價值。

不過,下營街坊民眾與上帝廟信徒們(其實全台皆然)對於「古蹟」或「歷史建築」文化資產意涵,了解並不多。在詢問的過程,最常被揶揄:那樣也可以當「古蹟」喔?才80年而已。直指哪裡也有百年的房子,比文貴醫院「閣卡讚」!

下營鄉舊稱「海墘營」,歷史悠久的「北極殿玄天上帝廟」更是鄉民的信仰中心,傳襲下營鄉姜、林、陳、曾、沈、洪等六大姓共治,成立六姓財產管理會,推選委員管理廟務。

對於「海墘營文史工作室」逕自提報縣府「暫定古蹟」的做法,廟方管理委員會一直無法釋懷,在對立下的意氣用事做出:「我一定拆給你看」的決定,而且廟方最高權力機構-「信徒表代會」又全數通過拆除的決議作為後盾廟方的管理委員們自是有恃無恐,更有得理不饒人的霸氣。

地方的經營著重「人情世故」,文史工作者亦然。尋訪「上帝廟」廟口一帶店家,察覺「文貴仙」雖曾是公醫又連續擔任15年下營鄉代表會主席,卻沒有感受到人孚眾望,附近商家對「文貴醫院」其實並沒有太多情感(有些懷念的語彙是文史工作者的情感想像)。這或許可以解讀庶民階級對社會「菁英」(仕紳)的疏離感,而有媒體報導眾多地方民眾極力爭取保留的說法,個人充滿困惑。

海墘營文史工作室」成立已有13年,組織活力創意與文化深度具足。這次以「利害關係人」的角色(期間正以文貴醫院為主題執行文化處社造計畫案),向縣府緊急提報「文貴醫院」為「暫定古蹟」又未與所有權人溝通,係造成「企圖霸佔廟產」的導火線,也就失去理性討論的空間。

而「創意行動」被誤解成「文化流氓」;住在玄德街後的一位老人家,很不習慣平靜的生活被干擾,很有感觸地說:「社會這樣亂,就是冊愈讀愈多逐愈亂,做代誌就是愛帶一堆少年郎做夥,親像流氓同款!」(老人家對南藝大創藝營造公社的創意,認為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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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現場的天帝廟委員與信徒代表,右下方為主張拆除的洪福成委員

關於公共利益的討論

什麼是「公共利益」,這是最近被廣泛討論的議題,尤其是政府以「重大經濟建設」為名對農地公告徵收,強力而有效率(如竹南大埔、中科二林相思寮)。社會大眾極度關心農友們私有財產(農地與房舍)被逕自徵收的不合理價格與有堅決不願意放棄農作生活的農友,對徵收單位的抗爭。

但在「文貴醫院」事件,土地與建物的擁有者玄天上帝廟方,購地後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提報為「暫定古蹟」,由縣政府核定為「歷史建築」(也一樣強力又有效率),可是在這件事情上,我們的焦點卻放在公共利益-「保護文化資產」上,而不是關懷廟方在權益上可能的損失,更遑論探究政府為何公部門可以逕自審議公告為「歷史建築」。這種「類比思考」或許有誤,但「公共利益」確實需要我們更多的討論與定義!

而公部門面對緊急事件的處置總是「放屁安狗心」;文化處官員眼見事件,無力回天,就對外聲明會妥善保存「文貴醫院」立面裝飾,拆除結果卻是盡成瓦礫。

因為要完成保存「山牆」「柱式」、「彩磁」等物件,最好採切割而非震動式,而且須搭鷹架與吊掛機具才能克服,但縣政府並未事先聯繫與協調施工單位,而廟方發包拆除與清運三萬五千元,額外的切割、吊掛費用(初估5萬元),文化處又從何提撥?加上廟方置身事外的消極態度(堅持無論如何當天要拆除與清理完畢),片甲不留是最不傷腦筋的辦法。

最近「2010年世界盃足球賽」正如火如荼展開,歷屆球賽均有裁判誤判的情況,這屆也已出現多次,面對外部指責的「世界足球總會」回答說:「誤判,也是球賽的一部份!」對我而言,是多麼經典。而所有在「文貴醫院」拆除事件過程中的支持與反對的作為、紀錄與評判,不論創意的發聲或是沉默不語的,無關正確與否,終是屬於「文貴醫院」塵埃落定的歷史;就像似世足賽「誤判」般的殘酷,無法再重新比賽一次!

下營「文貴醫院」拆除事件一覽表:

日期 事件原由 海墘營工作室/曾家後代 上帝廟廟方 縣政府/文化處
2009.1. 活化文貴醫院 海墘營透過奇美醫院公關室主任吳政隆與「文貴仙」台北後代取得商借同意推動「社造創新圓夢計畫案」
2009.4.12 「文貴仙」訪談與授權 利用返鄉掃墓首次與「文貴仙」五位子女會面並進行訪談
2009.6 廟方接洽土地()買賣 曾家後代告知海墘營與廟方有買賣的計畫在進行中… 購地蓋香客大樓為上帝廟整體發展計畫
2009.9.14 廟方交付五十萬訂金 海墘營轉向廟方商借繼續延續使用以繼續推動方案 廟方姜主委同意借用,要求租借書面資料並向委員會說明 10/10開展11/7文貴仙故事演出
2009.9. 海墘營邀約廟方展前說明會 邀約廟方管委會、六姓代表主席,展現誠意說明展出內容與期待 無人出席
2009.10.10 文貴醫院再展風華」開展 獲得外界熱烈迴響,開始凝聚「保留」文貴醫院的共識,已有嗅出廟方「傾拆」的可能 僅極為少數人以個人名義前往觀展 再造海墘風華首部曲-啟動鯨魚的夢想
2009.11.14 廟方委員提出去除醫院「花壇」事宜 出席廟方委員會提出文貴醫院未來使用規劃構想與爭取保留的機會,並願以「補差價」方式取得保留文貴醫院 廟方與曾家後代交易有「保留」「不保留」文貴醫院兩種價格,曾家以「不保留」交易。姜主委同意讓海墘營提未來文貴醫院的構想案。
2009.11.26 完成交易 海墘營成員商議對策召集人吳政隆(以拖待變,以時間換取空間) 交付尾款,總金額千餘萬,據廟方稱每坪以七萬元成交
2009.11.29 廟方委員準備提案拆除 姜主委告知委員會提案通過機率極高,要有搬遷準備洪福成委員強力主張拆除,委員間已逐漸形成共識
2009.11.30 緊急協調 下營子弟南藝大曾旭正教授緊急協調洪福成委員無功而返(採取申請暫定古蹟之緊急措施 拆除文貴醫院主張不變 縣政府文化處受理
2009.12.1 開始募款 海墘營召開募款記者會(單純依11/14構想進行勸募) 意外刺激廟方,誤以為以差價就可取得文貴醫院使用權
2009.12.2 暫定古蹟與撤展 海墘營表達無奈與不捨希望可以爭取多一些時間溝通對話。廟方要求海墘營撤展(撤離文貴醫院)。 廟方收到「暫定古蹟」公文。廟方極度憤怒並表示無法接受,拆除立場堅定。 「暫定古蹟」公文送抵,文化處處長葉澤山受訪表達拆除文貴醫院有違法之虞
2009.12.3 對話窗口異動 海墘營後續則改由總幹事鄭慶凰(尋祕桑田負責人)接手。 廟方姜主委被迫辭職由楊丁福副主委接任(廟方不滿海墘營提報古蹟未告知)
2009.12.8 上帝廟信徒代表大會 被指與曾家聯合詐騙,意圖侵占廟產。(副縣長顏純左曾為海墘營理事長)且戰且走立場,尋求動之以情,緩拆不急拆。 六姓代表主席與信徒出席率9成全數通過拆除文貴醫院。並譴責海墘營文史工作室。(當日主席曾進發) 下營子弟副縣長顏純左親自出席說明企圖化解誤會
2009.12.11 縣長斡旋 海墘營對廟方表達溝通不良的歉意。積極尋求在上帝廟附近購地,並取得廟方理解。 主委楊丁福、主拆委員洪福成與六姓代表願再召開信徒大會提供土地遷移保存(縣府負責遷移)廟方在市區以廣播車與文宣強烈表達達廟方立場。 縣長蘇煥智、鄉長陳文珍、文化處長葉澤山出面協調達成文貴醫院與日式木造宿舍文資審查分開處理。向北遷移保存的建議獲得採納。
2009.12.18 通過歷史建築 搶救策略初步奏效但往後與廟方均無法達成有效協調 「歷史建築」為拆除埋下伏筆。「古蹟」、「歷史建築」法律位階與細則不同。廟方對文貴醫院已經有處理基調。 8位委員現場勘查後即召開審議決議通過文貴醫院為歷史建築(日式木造宿舍未通過)
2010.6.22 拆除爭議再起 購地進度受挫,且遷移距離1.5公里技術上有困難。對外尋求媒體、文史人士、網路串聯支援,但希望各界給廟方「鼓勵」而非「壓力」。 委員會發文要求縣府月底遷移至下營國小後方的廟產(距1.5公里),否則於30日八點拆除。(並再一次出動宣傳車與廣播帶) 葉澤山出席委員會見大勢已去,會後表示保留部分構件與泥塑
2010.6.29 飛吧!文貴醫院縣長緊急出面協調 凌晨南藝大「創意營造公社」與海墘營仿電影「天外奇蹟」情節以氣球飛揚,期待以創意喚醒下營民眾公民意識,創造奇蹟 廟方因未獲告知活動,創意動作再一次激怒主拆的委員強烈表達抗議,更堅決一定要拆除。拆除進入倒數計時。 部分電視、平面媒體無法全盤說明,斷章取義。縣長再一次緊急出面無效,縣府立場已退縮至保存構件。
2010.6.30 塵埃落定分崩離析 南藝大「創意營造公社」與海墘營再次以實際行動到場表達對歷史建築的關心-「華麗的告別 廟方委員、六姓代表主席均到場坐鎮,宣示廟方立場。拆除承包工程車輪胎爆胎延遲至9點才陸續抵達。11點26分怪手扯下有線電視電纜後,28分從左外側屋頂怪手作業屋頂陷落,作業迅速,下午3點已夷為平地,進入地面清理。 文化處葉澤山蒞現場協調拆除作業(科員全程參與)由於沒有前置準備(施工方式、費用提撥)致使連構件均無法完整留存。(完全沒有處理經驗)
2010.7.1 地基空缺可以填補,但記憶無法抹除 遺憾與無奈(這美好的一仗已打過)進入沉澱反省期 廟方計畫拆除位置的地面先填平,短期內先當停車場。進入歷史解釋期。 新聞熱點已過,進入政治檢討期。

█ 請參考延伸閱讀
台灣大百科全書-下營文貴醫院
文貴醫院-片甲不留。(YouTube)
公視新聞網-守護老建築
台南縣政府文化處-下營文貴醫院
下營北極殿玄天上帝廟


寶藏巖的明天,居民的未來?

寶藏巖幾度面臨改建、拆除的命運,終於在公告定為歷史建築後,寶藏巖才朝著「文化保存」的方向進行,並推出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寶藏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

編按:

此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文化資產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並由小組成員共同撰寫,原報告名稱為「寶藏巖變遷過程之居民角色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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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巖與共生聚落之遠景,20090518。

「寶藏巖」背景介紹

「寶藏巖」主要包括了寶藏巖寺、寶藏巖塔及其週遭所組成的聚落,也就是福和橋下與汀州路所圍成的地區。

以自然地形劃分來看,北倚觀音山,南望新店溪,是一個以觀音山為主所形成的自然邊界區域,同時也是後來不論是自來水水源區設置,或是成為主要軍事重地劃區最主要的原因。與外界交流的重要窗口就是現今所見寶藏巖主要入口道路──汀州路三段230巷。

早期寶藏巖聚落總是處於一個變動的形態,在開墾與種植果樹的名義下整地,屋體則是於先茅屋、後板屋、再磚屋的過程中,還要冒著被拆毀的風險,才能逐步完成。

1980年因應都市景觀公共工程,計劃將寶藏巖地區由保護區變更為「中正297(永福)公園預定地」,揭開了接下來歷經十多年來相關違建拆遷、安置與保存等爭議及社會運動。最後在2004年經臺北市古蹟審議委員會決議,由臺北市政府公告寶藏巖為臺北市第一處聚落型態之「歷史建築」。

寶藏巖幾度面臨改建、拆除的命運,終於在公告定為歷史建築後,寶藏巖才朝著「文化保存」的方向進行,並推出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寶藏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領取賠償金約72萬元後離開,或是留下共同開發藝術村。

問題是:居民肯不肯搬出來?是否搬回去?保障及發言權為何?

對於政府每隔一段時期就提出一個不同的方案,除了陳情之外,他們對於寶藏巖的感情,面臨留不下也離不開的困境,在這樣的弱勢情況下,居民如何重握自治權,以及究竟該何去何從,將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政策計畫評估

政策評估將以寶藏巖公社、寶藏巖文化村協會以及政府單位三方為主,簡述其對政徹的影響以及其述求。

寶藏巖公社由藝術家和學生組成,成立原因,一為不滿臺北市政府對寶藏巖的政策規畫,二為協助捍衛寶藏巖居民的權益;寶藏巖公社積極地讓媒體、社會大眾關注此項議題,在藝術家駐村期滿後,寶藏巖公社繼續抗爭,不願讓市政府拆遷寶藏巖,此一事件讓許多媒體大篇幅報導(註1)。

然而,事實卻是寶藏巖當地原住民大部分已答應遷出,導致寶藏巖公社的抗爭,已失去立足點,且公社藝術家私自帶入外地藝術家,以及招攬學生入住造成居民困擾也是事實-抗爭並非原居民所希望,雖突顯以原住民為主體之出發點,不過,在執行過程中卻演變成佔屋者,姑且不論誰是誰非,寶藏巖公社之佔領計畫,顯然是沒有成效。

至於政府一端,一般認為是由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The Organization of Urban Re-s,簡稱OURs)全權規劃,產生了「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這樣的概念(楊芷茜,2008),分為「寶藏家園」、「藝術行動者駐村」、「國際青年會所」、及「生態環境學習基地」四個發展面向。

然而,實際上之計畫內容,吸納來自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簡稱臺大城鄉所)的建言(註2),以及寶藏巖文化村協會居中與居民不斷協調後的結果,政府於2004年定調寶藏巖將朝歷史文化保存發展,並於2007年開始招標營建工程,將約16戶居民先安置於中繼住宅,並非外界所言政府完全站在強勢一方強行介入(楊芷茜,2008)。

不過,臺大城鄉批評「未原地居住」與「未保存原民文化」,寶藏巖公社也以「土地取得」、「藝術政策適用性」、「居民處置」、「藝術家待遇」等(註3)表達自身立場,並落入各說各話與各表立場,也造成原居民的真實聲音,似乎快被湮沒,為政策執行不順利之一大原因。

政府以原地居住不適當性為由,將居民安置到中繼住所,臨水區的四十餘住戶除了外面自有屋舍者外,其餘被安置在單身國宅(劉益誠,2002),至於寶藏巖公社隨意占領原住民的空屋,並未進行處理,此亦導致工程遲遲無法動工(徐聖情,2007)。

寶藏巖居民,何去何從

在整體外觀不甚討好的情況下,幾度面臨改建、拆除命運,完全無視於居民的心聲、忽略居民的需求,相關政府部門提出幾個不成熟的方案就要居民遷出,後續也缺乏具體配套計畫,逼迫原本安居於此的居民跳出來陳情協調,2004年5月14日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登錄全區為「寶藏巖歷史建築」後,最後結論是:保存寶藏巖,但是所有居民都得搬去河邊草地的臨時房屋,整個木屋區因安全問題大規模重修,2年後再讓居民搬回去;

關鍵問題是:政策規定房屋修好後屬於政府,公屋只可住9年,寶藏巖居民可住12年,這樣的決定,對於政府而言,是否也算是對於居民之特別照顧?此外,部份空置房屋,將作為青年旅舍、書店、藝術家工作室等,居民可選擇領取賠償金約72萬元後離開,或是留下共同開發藝術村。

問題是:居民肯不肯搬出來?是否搬回去?保障及發言權為何?十多年來,這地是拆是留,一直令人困擾,居民很沒安全感,是搬到臨時屋2年後再搬回來,還是馬上領取償賠金後離開?在如此不明朗的時候,怎麼還會和藝術家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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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藏巖聚落一角,目前正進行施工重整中,左前方的風車為先前夢想社區所贈送的形塑地標,20090518。

寶藏巖之當地居民為了基本生存而選擇於此落地生根,靠著自己的力量,以就地取材方式,運用各式建材於顛崎不平的山坡上築起了小小的避風港,或許外表和城市之標準化大樓無法比擬,裡面的裝設也與現代裝潢的整體風格大有落差,但這就是陪著大半居民走了大半輩子的窩,對他們來說除了回憶外,亦存在著濃溢的感情。

多位居民20年來搬進搬出3、4次,最後還是選擇在寶藏巖建構自己的家,其中有位80多歲的朱伯伯因為對家園的濃厚情感,堅持不願離開住了幾十年的窩。寶藏家園的居民們,對於政府每隔一段時期就提出一個不同的方案,除了陳情之外,他們對於寶藏巖的感情,面臨留不下也離不開的困境,因為,對於寶藏巖的未來發展,沒有發言權,在政府大刀闊斧、各種團體協調、奔走與介入的,卻是他們長久居住的家園啊!在這樣的弱勢情況下,居民如何重握自治權,以及究竟該何去何從?

寶藏居民的未來?!

仔細檢視各單位所提出之寶藏巖規劃方案,究竟有多少意見是居民所提出的呢?是否真正了解「共生聚落」的重要意涵?希望藝術家或其他觀光客進入寶藏巖嗎?目前住在中繼住宅的居民,多為年事已高的老兵,當新的規劃案執行完畢後,會願意回住嗎?若原居民回住率不高,還能稱寶藏巖為「共生」聚落嗎?

許多失落的角落,長期未受關注,但是,卻因為新聞報導而沸沸揚揚,公權力與發聲團體間的爭執,讓身處其中的居民無所適從-他們並沒有要求什麼,只是眷戀這個充滿回憶與記憶的地方;目前寶藏巖重建規劃正在進行當中,政府未依原訂進度執行寶藏巖共生聚落計畫,導致寶藏巖居民久久無法看到完工的一天。

既然現狀已經無法改變,只能放眼未來,有關未來共生聚落之營運模式,仍然不甚明確,未來「寶藏家園」的住民,會是那些眷戀著寶藏巖的原生居民嗎?也仍不得而知。當居民大多已選擇領走72萬離開此地,搬移至其他地方居住,中繼住宅僅剩零落的幾位居民,他們還有機會或還願意重新搬回來嗎?

或許,現在討論「當初」已經太晚,不過,究竟有多少規劃內容是多數居民能接受的?又有多少是都市規劃者或地方領袖所提出與支持的?也許是此案必須面對與思考之重要議題。

綜觀與本案相關之多方意見及執行歷程認為,政府既已介入,並運用公權力改造寶藏巖為歷史聚落,就應該盡全力讓寶藏巖擁有最原始的樣貌,原居民是寶藏巖之所以豐富、特別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已提供中繼住宅給無處可去之寶藏巖居民,針對經濟能力較寬裕或有地方住處之居民經費補助,另策劃活動讓大家可以定期聚會聯絡感情,諸如過往之一家一菜,讓居民有維持情誼之交流平台;展望未來,原住民應凝聚內部意見,並以寶藏巖文化村協會為管道,向政府進行意見傳達,並促成雙向性之對話及互動,另審慎評估「寶藏家園」、「藝術行動者駐村」、「青年會所(寶藏巖驛站)」、「生態環境學習基地」之4大方向,應有細緻配套措施,才不會讓寶藏巖因注入大量新血,卻失去過往文化地貌,甚至因為過度商業化,而失去以原住民為主體之重要價值與內涵。

註1:參考寶藏巖公社官網資料,包括:〈搶救寶藏巖連署聲明書〉、〈北市文化局對於寶藏巖社區的處置爭議〉、〈寶藏巖公社就是要聚落保存!!!〉等,網址:http://blog.yam.com/treasure_hill。

註2:同註腳1。

註3:同註腳2。

參考文獻

徐聖情,2007,〈拒絕再做軟柿子,新市府請硬起來〉,破[POTS],2007年1月1日,http://pots.tw/node/448

楊芷茜,2008,〈公館寶藏巖 打造國際村〉,聯合新聞網,2008年4月5日,http://www.udn.com/2008/4/5/NEWS/DOMESTIC/DOM2/4287452.shtml

劉益誠,2002,〈從寶藏巖出發,然後我們回到城鄉所--從精神分析角度探討都市底層社區保衛運動下的專業自省〉,文化研究月報第20期,2002年10月15日,http://hermes.hrc.ntu.edu.tw/csa/journal/20/journal_park135.htm

文化資產的爭議─開發、保存、再利用

當歷史不斷的往前,歷史建築往往也已成為了國家的文化資產,有形的一磚一瓦紀錄下當年歷史的風采,無形的存在價值蘊含著懷古思今之情,凝聚了地方集體記憶。當一個國家政策重視古蹟空間的保存維護與再利用…

自人類開始有營造活動以來,舊建築或環境再利用的行為一直就不曾間斷過,其中當然不乏古蹟或重要歷史遺址。幾乎沒有一處古蹟或重要歷史遺址未經過一連串的歷史變遷,而變遷則必然會牽涉到再利用過程。

在社會發展快速發展下,台灣投入許多資源在發展都市區域中。這種快速的城市空間形式,缺乏累積土地上長期生活的情感。而「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發生,將心力重新投注於既有城市空間中的資源與生活累積的空間文化經驗。

它不只是一種新的政策規劃,而是實踐一種生活價值觀的追求。藉由創新空間的使用規劃來調節與滿足社會生活的新需要,這有可能產生在地地域的新產業,而這種新文化空間的建構行為,本身就是新文化經驗的具體形式。

而這種即是空間文化,由人與自然交互反映出來的文化形式;甚至是層層文化交疊的深層意義被覆函在空間裡頭。在這想談的是舊空間在利用的價值觀的想法,泛指稱所有的舊空間再利用,包括古蹟、歷史建築、閒置空間等再利用作為論述的共同範疇。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建築古蹟保存的觀念逐漸孵育出民眾的共同意識,於面對文化資產的保存上,是有實質助力的。而繼推動具建物性質之文化資產「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再利用發展後,而文建會更是積極推動另一波閒置「歷史空間」的再利用。

在政府積極推動與民眾熱烈的參與下,雖然它的正面價值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提倡發展的同時,不免令人憂心,這一窩蜂推動保存與再利用發展的閒置空間再利用,漸漸的儼然已開始成為空間機能上的複製,或者說是空間文化的工業生產,生產出大量菁英式的文化資產。

這種類似文化工業生產的「大眾文化」的價值觀,普遍的佔領了現代社會看待舊建築文化資產的思考模式;操作空間再造的是什麼族群:一群從國外回來崇洋的建築師、再被訓練出來的建築專業者、伴隨文化工業洗腦的政府官員、到社區邊緣無法發聲但可操作的居民,環環相扣的生產出當代空間文化資產階級的價值觀。

而這種文化資產的階級化可由現下的再利用空間的形式窺視,所有再造的空間都以朝向藝文展演、商業取向、藝術村和文史工作室等方向。在閒置空間再利用已行之有年的當下我們必須再思考這些再利用的價值觀是否應該重新考量。

一個社區中需要好幾間的咖啡廳嗎?或是金碧輝煌到社區的阿公、阿媽都不敢踏進去的藝文空間。而且這唐突的硬體空間和與地方生活脈絡斷落的展演系統形成了更多的閒置空間;而且所展演的內容往往多以外來的、精緻的、主流的藝術型態為主,這樣的空間形式與表演內容往往形成了一種菁英式的階級藝術價值。

當歷史不斷的往前,歷史建築往往也已成為了國家的文化資產,有形的一磚一瓦紀錄下當年歷史的風采,無形的存在價值蘊含著懷古思今之情,凝聚了地方集體記憶。當一個國家政策重視古蹟空間的保存維護與再利用,就代表這個社會有反省與創造的能力。一直強調與國際接軌的同時,更須不斷的回首,聯繫過往的歷史與傳統,如此創意才能源源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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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樹鄉一棟菸樓歷經道路拓寬被削成剖半以歷10年,但是建築的歷史豐華卻屹立不搖的存在著。開發與保存成為了對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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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日治時期興建的北斗鎮零售市場,以特殊的回字形空間形式書寫北斗鎮一甲子的繁榮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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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在當地有意為建築本體申請古蹟證明的同時,一場無名火燒毀了所有歷史的見證。而部分反對者的意見是希望重新建造新式的大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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