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略新涼驚骨透,流傳故事總魂銷」─側記莿桐部落利本家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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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臺東市北延臺十一線上行,左側巒嶂纚連,高低抑揚。右望浩海淼漫,柔浪撫岸。天陰時微雨涳濛,薄霧盤山,景緻異趣,逕不讓仲夏豔陽。

山海之間,美麗灣飯店肆踞莿桐部落,正是利本一家祖居之地,漢名方順興,阿美族,與妻育有三女,平時外地從事建築業,趁休假歸家團圓。提起外力外資硬建之龐然大物,村落人人自有一套觀感,利本表示「飯店我不喜歡」直言污染廢水為最大隱憂,再說雨量充沛時周遭野溪四處穿鑿切割,原可直奔入海,依著共三期工程示意圖,給擋掉大半。或許對開發單位而言只是工程枝節,然而建築恆久銅牆鐵壁?利本言未殆及,且部落恐未了然者,工法粗糙尚在其次,該開發案取巧闖關,歷環境影響評估五場,與臺東環盟來回興訟最後敗訴,依然執意營運,有恃無恐,方是罪惡所在。商人以牟利為其基本教義,縣政府帶頭玩法。居民抱怨建築截溪拒海,只能說太客氣了。這一切利本表示持家工作,實在無力顧及。再者地權、法規、判決、行政云云,都是漢人語彙。強制植入概念,其殺傷力亦不下實體工程。「部落族人也是會擔心」,利本續道,私下聚會會聊起,卻因不善表達而卻步。「我們知道,但是要怎麼講?」用外來語言挑戰絕對優勢,艱難可知,即便反對也不知如何反法。

莿桐居民林淑玲目前在部落抗爭最力,是利本從小玩伴,記得兒時沙灘外展,面積甚大。村童畫沙為戲,赤足馳騁。而今潮線近迫,徒賸碎木紙屑、工程廢土與不美麗灣飯店。憶昔童趣,利本眉飛色舞興致甚昂。如今挺身而出者依然屹立,而居民大抵觀望居多,不是不會操心,但畢竟有所顧忌。世局丕變,政府與資本家早已組成掠食聯盟,然部落正值傳統漸衰,公民意識尚未進駐之際,多數人還莫能即時對應現況。若無直接衝擊,如何點燃行動火焰?僅賴一二家庭出面抗爭,不只是利益之辯,更是爭公義存亡興廢。

「最近我家房子才申請到丙種建地執照」,家後院在跑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程序,但是官方說法卻是與飯店預定地重疊,眼下尚未決定撥交與誰。財團與當地居民爭地,連協商知會都免了,反正買辦才是地方政府真實身份,真箇輕輕巧巧,取人於無形。相較於原民在行政體系內突圍,委實詭異之極。「本來就在土地生活,為甚反要證明自己存在?」

阿美族土地觀本不如「文明社會」公有私有等等饒舌名目,族人審地良莠,可則張羅定居,否則游覓淨土,天地便是法則。怎知現代國家介入,平白多了「管理單位」,轉瞬土地貼上所有權,而所有權卻非公器,於是乎此「權」之標籤牌位成為巨獸爭食對象,端的肉肥味美,啖嚥不盡。是為一次剝剝。等到分食完了,再惠與原住民所謂保留地,給與不給,生殺大權仍在政府,給是恩惠,不給是現實,此為雙重剝削,一魚二吃。說到雙重剝削,實為現代公私專權最擅長把戲。首先截取地區資源至匱乏,居民因此生計困頓,無以為業,次而引進重大建設,美其名為提供就業,絕口不提原初正是因為有此「資金」、「管理」、「建設」才惡化聚落生態。先前外力擾動正好眼下替吞噬計畫舖路,雙重剝削於焉完成。所謂就業,替頂層掙錢,淪為奴工事小,從此依賴體系過活、無得脫身才是套牢人生、魔鬼契約。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道德經如是說。情況惡劣處,受壓迫者出面替雙重剝削辯護,渾然忘卻是誰讓工作機會憑空消失?

利本希望海灘如故,以後小孩還可以定居莿桐,轉述長女意見:「飯店蓋了以後我們下海怎麼辦?不會給擋住?」大人只是笑笑,,飯店群與公路背腹夾擊部落,連安靜度日也成奢望。「也許大家想說子女多住都市,這裡萬一待不得了還可以依親。」但願只是多事人無謂憂慮。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十二月十八,明日便是踩街遊行,緊接美麗灣渡假村基地新建工程說明會。說明會在臺灣,尤其涉及環境衝突者,場面可想而知,台上醉語喤諠,瓦釜雷鳴。永遠羅織建設如何美好,對於破壞前例之質疑,保證本次絕對妥善照顧各方需求,維護生態完整,照顧居民生計。直到下一開發案,自己成為失敗前例為止。

是夕,朔風稍歇,層雲流靄,清明臺東,索䚕未得,聊記一二故實。

延伸閱讀:

詹順貴美麗灣不美麗── 台灣第一件勝訴的環評公民訴訟案例介紹莿桐部落格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系列報導

領略新涼驚骨透,流傳故事總魂銷 - 側記刺桐部落利本家_img_0

利本故居,今已改建,主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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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建築工,隨口聊聊現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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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後,飯店地下室積水

(閱讀「東部發展條例」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黑潮書寫14】山海BOT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這是「海角七號」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山也BOT、海也BOT、啥米攏乎恁BOT」

「難道恆春人連看自己的海都要付錢?」

這是創國片最佳票房的「海角七號」內的經典台詞,而現在,它不再只是電影內的台詞,更在台灣現實社會中真實上演,而且接下來還會有許多續集。

沙灘、礁岩、海洋,構成台灣海岸最美的風貌,但在臨海工業區、垃圾掩埋場、漁港建設等大肆開發之下,台灣已經沒有多少未開發海岸,這些美麗且尚未開發的地方,大多屬於國有地,令人驚豔的天然景致讓財團看見了龐大商機;另一方面,財團也看見了政府對於經濟開發的渴望,依循「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所條列的OT、BOT、ROT等開發模式,配合政府用「增進國家財政收入,創造公共利益,協助地方發展」等字眼來美化每個開發案連帶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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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壯麗的天然礁岩地形著稱、海岸阿美族人豐饒的海──石梯坪──也已成為財團覬覦的對象。(陳雅芬/攝)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令人失望的發展結果,往往指向──讓財團藉此得以低廉的價格取得土地(每年租金幾十萬元、加上淨收入百分之一到二點多的營運權利金,計算起來一年也不過是一百多萬)、甚至在政府部門的漠視或護航中層層通過環保法規的規範(以『開發面積低於5公頃』而規避環評),另一方面也讓政府把國家公共資產(例如美麗沙灘)化為財源,藉以掩飾政策及財務狀況不佳的窘境!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築起了一道又一道的圍籬,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

當這些濱海祕境一一開發完成,到時候想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就成了不可能的事情。縱使現在政府已經宣示沙灘隸屬於公共領域,這些因OT、BOT、ROT而取得經營的財團業者不能壟斷;但是這些標榜「開放」的區域,卻無法保證民眾能不受阻攔、輕易地找到前往沙灘的入口。要玩沙灘、享受海岸,不再是免費或酌收50、100元的門票或清潔費,而是一次收上6,000、10,000元以上的高級豪華旅館住宿費用!

財團行銷的重點往往強調提供遊客自然景觀及「個人獨享」;但,BOT不是針對公共建設投資嗎?怎可讓一個公共領域,變成一個以金字塔頂端為消費訴求的私人賺錢樂園?相對來說,一般平民老百姓,在政府部門委外給民間經營的渡假村及旅館,實在很難消費得起。

與其將這些濱海祕境交給財團蓋渡假村、建樂園賺大錢,為何不能換個角度,讓在地居民自已來管理這些祕境呢?地方發展難道就只有豪華、大型的渡假村這種選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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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和政府聯手,在美麗的風景旁陸續起造一道又一道金錢與水泥構築而成的圍牆,阻隔了人與大自然親近的權利。穿條短褲、夾腳拖、不帶錢到海邊遊玩,幾乎已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賴威任/攝)

回歸到居住權的角度來看,長年在當地居住的社區居民應該是優先於財團被考慮的元素;而政府的角色,則是應該引入守護鄉土的社區營造理念,協助社區居民自己找尋在地的創意,友善並且溫和地經營這片他們熟知的土地,並藉此發現別具意義又富有深度的社區景點,進一步引導遊客參與體驗,讓旅遊的過程除了欣賞美景外,更能導入在地的生活文化與歷史發展脈絡,因而使得旅遊過程更加生動深刻,在參與的過程中得到情感的相互交流。

反之,一味斥資建設豪華渡假村而捨棄小而美的社區或部落,所得到的結果,就只是在光鮮的外貌下,硬生生將鮮活的人文,變成泛黃照片裡的回憶──這真的是觀光發展嗎?這些像是摧毀景觀、文化然後重新建設的OT、BOT、ROT開發案,卻是人與海岸、海洋文化最大的疏離。

在台灣的觀光發展紀錄中,山被BOT、ROT早已經不是新聞,位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晶華酒店(現已改名為晶英酒店),以B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5年;位在花蓮富源森林遊樂區內的蝴蝶谷溫泉渡假飯店,以ROT方式所獲得的開發許可年期為20年。

而海呢?情況似乎半斤八兩,目前通過的開發許可年限甚至更長。像是位於東海岸的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而標榜「東海岸唯一五星級飯店」、由東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與六福集團簽約的三仙台旅館區BOT案,開發許可更是長達52年。

這些案例僅是「現在進行式」,然而不知有多少未知的規劃案會在何時突然冒出來,那些被列入「可能開發」的自然海岸線,會不會因此多出幾個需要高額消費才能享受的「無敵海景」、或是突兀的人工建築體?這些,都值得我們持續去關注。

如同電影畫面般唯美,推窗面海的渡假夢,事實上只滿足了金字塔頂端的消費階階層,大多數金字塔底端的老百姓只能望著圍籬流口水。

位在墾丁的夏都酒店因電影「海角七號」爆紅,酒店外牆上斗大的門牌「恆春郡 海角七番」卻像是在暗示著消費不起的民眾住不了夏都、享受不到原本屬於大家的沙灘;臨近的出入口告示牌上標示著「本出入口限夏都沙灘酒店房客及員工進出…請務必配合以維護園區安全」的字樣,似乎也在宣告「此路不通」!

遙望這一片美麗的沙灘,在未來的30幾年,都將淪為財團私人的營利工具,等到和林務局的租約到期,以筆者現在的年齡推算起來都已經邁入古稀之年,不知道到時候的風景,是否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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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原海水浴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提供給美麗灣度假村公司開發許可為50年,當地刺桐部落的人前往總統府表達反對心聲。(媽祖魚保育聯盟陳秉亨/攝)

備註:

OT=Operate-Transfer=民間營運-移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民間興建-營運-移轉

ROT=Rent-Operate-Transfer或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民間租用(更新)-營運-移轉

(閱讀更多「黑潮書寫」系列文章,請點選這裡)

臺東縣府強渡美麗灣 違法營運在所不惜

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台東縣民很沉痛的控訴,現任總統帶領下的地方政府是一個帶頭違法、視環評法為糞土的政府,族人誓言用進一步行動守護杉原海灣。

縣府無視停工判決 核發使用執照

臺東杉原灣美麗灣開發案,事態越演越誇張,臺東縣府城鄉發展處建築管理科,昨日(21)悄悄公告核發美麗灣渡假村公司[部份使用執照],此一消息出來,刺桐部落、狼煙行動聯盟、環保團體皆譁然,簡直無法置信臺東縣政府以此鴨霸態度,無視停工及違法環評法判決,無視地方民眾觀感,以政府身份帶頭衝撞法律,不但在訴訟進行中違法核發六公頃建照,還一氣呵成發出建築執照與使用執照,誓為美麗灣年底營運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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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徹頭徹尾違法

從民國93年起,一個徹頭徹尾違法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歷經三任縣長,到現任的黃健庭縣長,仍勇於為美麗灣開後門。

7年期間不斷有臺東縣民、原住民族團體、環保團體、海洋生態、地質等專家學者對此違法開發案提出質疑與表達反對立場,並對臺東縣府及美麗灣違法部份提起法律訴訟,行政法院9月7日已判決臺東縣府及美麗灣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敗訴】,[應停止一切開發施作行為],法院從頭到尾判給美麗灣及臺東縣府紅牌出場,縣府仍不顧一切強力護航。

縣長黃健庭強調,雖然環評無效行政訴訟還在上訴中,但這次的建照是業者依合法程序申請的六公頃面積,在行政訴訟定讞前,環評仍屬有效。但詹律師之前已針對台東縣府8月核發建照行為指出:「環評被撤就是溯及既往!當初此案會發回,是覺得學理上法律適用部分要再釐清,並沒有認為不須停工!」

他並指出,4月時台東縣府還不敢發建照,上月卻發給業者建照,「這難道不是受環署的影響嗎?」

建築執照 - 複製

台東縣府面對外界發照疑慮,僅提供了「核發建造流程圖」給民眾,其餘沒有說明。

杉原灣被破壞殆盡

然而昨日的縣政記者會,臺東縣長黃健庭誓言會讓美麗灣公司趕快營運:「美麗灣營運可以帶動觀光人潮、增加縣民就業機會,提高經濟發展,只要對臺東長遠發展有利的產業,我們都會展開雙手熱情歡情,我們希望它(美麗灣)儘快營運。」(http://www.taitung.gov.tw/tw/Information/CountyNewsDetail.aspx?SN=21098)

刺桐部落林淑玲表示反對民眾並不是反對臺東觀光發展,但美麗灣施工過程不但違法、且接連破壞環境,傷害縣民與美麗杉原灣建立的深厚情感、掠奪人民親水權,瞞騙當地居民、侵佔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建築體超挖、超建、超高、濫倒施工廢土鋼筋於沙灘,飯店廢水排向不明…….

陳昭倫老師的調查及連續三年珊瑚礁體檢更發現珊瑚礁生態因此岌岌可危,阿美族耆老指出60年前東海岸發生過大海嘯,今氣候異常,美麗灣如此臨近海岸,旅客安全堪慮,地質專家姜國彰老師憂慮,大雨一來美麗灣旁藥子橋上游泥土沖刷成河,將危及兩旁居民住宅的安全,近日臺東大雨更證實此憂慮,將來來臺東的旅客,還敢住美麗灣嗎?

林淑玲指出種種疑慮,皆不是可用反對觀光發展的大帽扣上,一個美麗灣開發案,可能會賠上人民的性命與黃縣長甚至馬政府的聲譽,一個將沙灘、海洋、土地視為生財工具的財團,為了發展觀光、不惜賤賣了子孫永續的未來,一個50年的BOT,會將阿美族世代傳承的海洋文化殺死,難道這是臺東永續發展的真相,這不但是東海岸第一個違法BOT,東海岸數十個BOT等著仿效美麗灣蓄勢待發(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

中秋夜 守護杉原灣

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台東縣民很沉痛的控訴,馬英九先生帶領下的地方政府是一個帶頭違法、視環評法為糞土的政府,迫害人權的政府,原住民族權益大倒退的政府,永續破壞的政府,並誓言用進一步行動守護杉原海灣。中秋夜裡,杉原灣,妳不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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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兼裁判 美麗灣環評一團亂

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

在9月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東縣府敗訴,應立即停工之後,昨(17)日上午10至12時有一場「『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現場查核」,但是名列在公文中、應出席的「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人員沒有出現,由於動工與否的各種現象,取決於建管課的認定標準,但該單位逃避缺席,使許多疑慮無法現場釐清,今日場勘形同白忙一場,浪費時間。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出,今日來執行查核的台東縣政府人員(環保局蔣炳釧及城鄉發展處胡宗仁),卻同時也是美麗灣訴訟案中的被告,如此「球員兼裁判」的環評現勘根本不具公信力,而且9月7日更一審判決公佈後,縣府還在媒體表達不排除再上訴,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金蒂就此抗議「縣府錯誤的政策一錯再錯,真的看不下去了!」刺桐部落族人呼籲縣府停止荒謬的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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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是被告,卻來擔任本案「查核」工作,不具公信力,讓眾人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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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提出拍照證據,比對環保局的照片,質疑縣府刻意忽略美麗灣飯店動工情形。

針對今日會勘結果,林淑玲有兩點聲明:

第一、呼籲台東縣政府停止上訴!因為此種「球員兼裁判」的環評方式不符合公平正義,林淑玲表示「如果縣府要再上訴,居民不會就此罷休!」

第二、本次會勘沒有公信力,因為權責單位(台東縣政府建管課)沒有參與,需要認定的復工疑慮仍然沒有解決,一拖再拖,時至今日該單位仍無法公開解釋,所謂的「開工、施工、動工、復工」所指為何。

林淑玲指出,這些「工」,都是需要「雇工」來做的「工程」,工人進出工地卻不算施工行為,那他們做得是什麼。因此,關於復工的具體內涵,就是在今天需要台東縣政府建管課的認定,「該來查核的人不來,來的相關單位卻又不清楚認定標準,能查核什麼?」

民眾也質疑台東縣環保局的監督機制不明確(還是根本沒有建立機制?))負責查核的環保局人員蔣炳釧對現場環境不熟悉,他也坦承本身不了解工程施作內容,勘查又缺乏有系統的時間、地點對照組,面對民眾的質疑只能說「帶回去研究、帶回去討論」。

由於今日場勘無法具體回應民眾的質疑,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民眾表示,絕對會要求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及環保署給人民一個交代。

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無法估計並不代表沒有影響),日後帶來的衝擊將沒有後悔與重來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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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麗灣飯店已經蓋好的陽台望出去,是本來屬於全體國民的海洋,將來卻可能變成需要付費才能親近的私人地。

哀哉,天災人禍杉原灣

杉原灣也有非常多的受災戶,大部分都在風災過後半個月內陸續死去,而且不可能會有中繼安置,因為他們根本不可能離鄉;這些受災戶,就是海洋的珍貴資產 – 珊瑚。

提到台東莫拉克災區,多半人會聯想到的,無非是嘉蘭、大鳥、富山或歷坵等村落;但事實上,台東還有個很另類的災區,就位在刺桐部落旁的杉原灣。杉原灣也有非常多的受災戶,大部分都在風災過後半個月內陸續死去,而且不可能會有中繼安置,因為他們根本不可能離鄉;這些受災戶,就是海洋的珍貴資產 – 珊瑚。

多數人也許對「杉原灣」一詞感到陌生,但只要一提起「那個蓋了間美麗灣飯店而引起眾多爭議的海灘」,也許大家就比較能進入狀況了。事實上,杉原灣最大的觀光價值,根本就不是海平面上的柔細沙灘,而是海面下分佈廣泛、生態多樣的珊瑚群聚。

據中研院2008年研究報告指出,杉原灣杉原海域內有高達110種珊瑚種類,占台灣珊瑚種類1/3,多樣性不亞於綠島、蘭嶼。更重要的是,杉原灣內有全台首次發現的貝式耳紋珊瑚,高約1公尺,寬約60公分,是台灣海洋研究的重要據點。(更多相關報導請見《台東杉原灣 發現貝氏耳紋珊瑚》)

然而,去年八八風災後,大量的漂流木被山洪沖刷入海,隨後又被海浪、潮汐拍打進杉原灣內,一場珊瑚浩劫於焉誕生。2010年5月,風災過後9個月;大量的漂流木仍被棄置在礁石、沙灘之上,下一次的颱風季節又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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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漂流木被棄置在杉原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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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石上也仍殘有大量漂流木。附近居民說,這一帶礁石過去有大量的珊瑚礁,俯拾即是,但如今已被摧毀殆盡,得費好大一番功夫才能找到倖存的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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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礁石群中,只能勉強找到小珊瑚,與過往珊瑚遍佈的景況有巨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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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杉原灣沙灘上,四處可見被漂流木無情屠殺的珊瑚屍體…(還有大量垃圾與漂流木殘屑)。一個宣稱「美麗灣」的地點,怎會淪落至如此景況?

刺桐部落居民林淑玲表示:「我們向林管處還有縣政府反應過好幾次了,但他們(指公部門)都只是說沒有經費處理,最後就不了了之了。」對此,台東林務局林管處課長吳昌佑則回應,「杉原灣屬於台東縣政府轄管範圍,雖然不歸林管處負責,但我們也幫忙清過好幾次了…現在雖然還有部分漂流木殘留在礁石上,但那真的不是政府不想處理,而是沒有辦法處理」。

吳昌佑表示,漂流木剛被拍打上岸時,林管處就曾經會同台東縣政府一起進行清理工程,大部分的漂流木都在第一時間被清走了。「如今剩下來的」,吳昌佑說,「一部份是在與部落協商後,同意拿給部落進行社區營造之用,另一部份留在礁石上的,則是擔心重機具進場會造成礁石破壞,所以才擱置處理」。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林務課課長林潤榮表示,杉原灣的確是城鄉發展處的業管範圍,但因為縣政府缺乏經費處理漂流木,所以林管處雖然已經幫了不少忙,還是無法完全清理乾淨。林潤榮坦承,目前留在礁石上的漂流木,的確會對珊瑚形成威脅,但重機具(如吊車、怪手)進場,也會造成礁岩生態破壞,因此縣政府絕對不是不處理,而是無法處理

吳昌佑與林潤榮不約而同表示:「其實漂流木也是沙灘生態的一環,不是非要清掉不可。」記者追問,礁石間的漂流木是否可以人力處理(例如先以電鋸分解巨木,再用人力搬離)?林潤榮聞後則表示:「我們會再考慮看看,既然在地有聲音,我們就會擇期再去會勘,看看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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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玲坦承,過往沙灘上有漂流木出現時,當地部落的人總會在第一時間前往「搶收」漂流木。然而八八風災為杉原灣帶來太多漂流木,不但政府處理不完,也沒有部落居民有意願處理這些「多到用不完」的漂流木。為了向政府表達抗議,刺桐部落的人將部分漂流木「直立」插在沙灘上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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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大量漂流木堆置在沙灘上,實在不美觀也不安全,刺桐部落居民遂利用漂流木製作茅草木屋、瞭望台、漂流木迷宮等建物,充分發揮了原住民的創作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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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原灣沙灘上,豎立著美麗灣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所製作的警告標語。當地居民質疑,杉原灣明明就是原住民傳統領域,美麗灣憑什麼禁止阿美族原住民在此海域打獵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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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刺桐部落走向美麗灣飯店主體建築,可發現鬆軟的沙灘地面,逐漸變得越來越堅硬。當地居民說,這都是因為美麗灣飯店在施工期間,違法在沙灘中回填鋼筋、廢土,才會導致沙灘「泥地化」。由於飯店停工多時,沙灘上長期無人管理,沙灘表層被風吹撫過後,也漸漸露出沙灘底下的沙土、鋼筋等違法回填物。至於原本的沙灘跑到哪去了?當地居民推測,多半被業者賣去台北市信義區101百貨公司旁,當作美麗的人工沙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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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灘望向美麗灣飯店,可發現漂流木幾乎可打到飯店主體建築,這樣的飯店真的安全嗎?刺桐部落居民質疑,由於「中科三期」被環保署認定為「並非至始至終沒有通過過環評,所以不用停工」,連帶影響「雖然被判違法,但也曾經通過過環評」的美麗灣飯店傳出復工消息。由於美麗灣飯店復工一事,並非本文重點,所以筆者在此就不先多做著墨,有興趣的讀者請參照《美麗灣度假村破壞杉原海灣大事記》、《中科效應 台東美麗灣又動工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美麗灣渡假村廢棄土污染~持續進行中

自96年發現廢棄土被倒置於美麗灣渡假村沙灘以後至今仍未見財團處理,其污染是不斷持續進行中,美麗柔細的沙灘不再了。刺桐部落阿美族人一聽說美麗灣即將要裝潢,都錯愕地表示它目前不是仍在行政訴訟當中嗎?

自96年發現廢棄土被倒置於美麗灣渡假村沙灘以後至今仍未見財團處理,其污染是不斷持續進行中

美麗柔細的沙灘不再了

美麗灣渡假村的消息

最近的一次是台東環保聯盟與美麗灣財團的環評無效之訴

去年八月份確定一審判決敗訴

這中間發生莫拉克風災

杉原灣沙灘遭受大量漂流木佔據

刺桐部落阿美族人一聽說美麗灣即將要裝潢

都錯愕地表示它目前不是仍在行政訴訟當中嗎?

莫非是受”中科三期環評無效案”的影响嗎?

每逢走過美麗灣渡假村前的沙灘時

就會想起昔日

尤其在炎炎夏日時

親海的人潮總是像熱鍋上的螞蟻般

在杉原灣戲水的畫面

杉原灣沙灘罕見的完整性也在財團開發之後

完全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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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照片http://picasaweb.google.com/tepu950/gTDQGE#)

莫拉克風災時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為了清理漂流木招募志工

也曾發文至台東縣政府農業處

都不得其門而入

甚至自行掏腰包清理漂流木

想借用美麗灣的路口將清理的漂流木運送出去

卻還遭致財團經理予以不友善的口吻對待

竟以協會不配合環評的過關為由

拒絕協會協助政府單位清理漂流木

如今,,,,,這個要求台東縣政府建管課

運用公家資源清理美麗灣前漂流木的財團

打算在對美麗灣渡假村進行裝潢且在今年內開張

(詳見工商時報導 http://tw.money.yahoo.com/news_article/adbf/d_a_100322_3_1xw7f)

真是令人感嘆與悲憤

這個國家的環境正義及社會公平正義

就像那美麗灣前的廢棄土一樣

泥濘不堪

惟今司法的諸多判決也己經露出曙光

開始納入尊重生態、多元文化傳統習慣等思惟

希望可以阻擋東海岸的不當開發

為東海岸保存自然之美

刺桐部落族人不會忘記繼續捍衛自然主權及傳統領域的使命

但對於三仙台BOT案即將進入環評程序..

“東海岸是否需要這麼多的BOT”

認為有建請內政部營建署檢討其必要性

除此之外

也呼籲政府機關台東縣政府、原民會、台東縣環保局等

應尊重在地三仙台阿美族人的意見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所賦予的權利

也應使其充分行使

溝通是彼此互信基礎

因為美麗灣渡假村就是最壞的例子!
漂流木公文

(本文轉載自「台東環境保護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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