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那瑪夏鄉瑪雅村的原鄉災後重建,採取「自力造屋」模式,原先部落的認知是,由紅十字會以及世展會協助援建,並由紅會協助規劃,且將依循「農村再造方案」的方式作「遷村」。然而,紅會在5月份行文通知縣府、中央重建會,瑪雅村的自力造屋將循個別補助的方式,透過補助經費協助自力造屋,但是紅會將不參與屋舍建造。(紅十字會重建補助辦法請見附錄)
這樣的轉變與當初村民的認知不同,連所謂的「農村再造方案」,直至目前為止仍在立法院中未通過,高雄縣政府針對紅會提出的「個別補助」的模式,則強調「瑪雅村不接受特定區域劃定,所以不適用於莫拉克重建條例,也不能使用莫拉克善款」,眾說紛紜之下,瑪雅村的「自立造屋」計畫與經費來源,蒙上神秘面紗。
誰能申請?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在5月底行文中央重建會、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八八水災個別重建興建補助辦法」,辦法中提到「為協助八八水災受災戶,個別於自有建築用地或經政府撥用之土地重建家園,特制定本辦法。」
同時,申請人之資格認定,則依據內政部「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住宅分配辦法」以及「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及規範」包含房屋毀損戶、核定遷居遷村戶、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安置用地範圍內拆遷戶都在申請範圍內,申請人限定「住屋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之直系親屬;並以戶為單位。」
那瑪夏鄉瑪雅村因專家勘定「安全堪虞」,但因為村民不願意部落被劃定為特定區域,同時也僅少數住戶選擇杉林大愛園區,多數人仍留在原部落,縣長楊秋興雖認為瑪雅村「相當危險」,但在村民不願意被劃定,也不願意下山選擇永久屋的情況下,因而選擇「自力造屋」的方案。
但瑪雅重建會起初的決議是透過世界展望會建造「避難屋」,但在實際與相關單位接洽後,卻走向自力造屋的方案,除了部落內目前對於自力造屋的意見分歧外,同時對於自力造屋的地點─民權平台,也面臨不少問題。
NGO僅提供經費
紅十字會負責瑪雅村自力造屋案的王雅微表示,紅十字會將「只提供經費補助」,最高上限為112萬,預計補助101戶,她也提到,先前曾獲知部分居民有自己的土地想自力造屋,但並非針對瑪雅村擬訂此辦法,公布後,相關單位也認為瑪雅村適合朝向「集村式造屋」發展,因而建議居民可以依循紅會的補助辦法進行自力造屋。
至於經費來源,王雅微說,仍是使用88善款,但瑪雅村因為不願意劃定為特定區域,故不適用於重建條例中的永久屋申請資格,紅十字會原先計畫以永久屋的方式協助瑪雅村,但行政院重建會、高雄縣府在接獲紅會公告的個別補助辦法後,主動詢問紅十字會:「瑪雅村是否適用紅會的補助辦法?」,王雅微提到,當時紅會方面「我們在第一時間是回應沒有,因為我們那時候還不曉得瑪雅這邊的居民資格的適法性問題」,直到紅會參與會議後得知瑪雅村實際狀況後,再次針對瑪雅村進行討論。
雖然瑪雅村的自力造屋不適用於莫拉克重建條例,但部落仍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紅十字會方面將原先允諾協助瑪雅村自力造屋的經費挪作「個別重建補助辦法」的經費。
無所謂「農村再造方案」
瑪雅重建會在部落內的重建會議中曾提到,法源適用「農村再造方案」,但高雄縣政府原住民處處長谷縱‧喀勒芳安表示,中央對於永久屋及自力造屋的分界仍待釐清,所謂的「農村再造方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尚未通過,無所謂適用農村再造方案的情形。
高雄縣重建會主任王正一說:「瑪雅平台造屋案是屬於民間直接協力災民的狀態,跟目前政府所有的永久屋的方式都不同。」至於誰有資格申請,王正一則提到,「瑪雅平台上的建地不是所有人都有,擁有建地的這個人,他們也願意上來,紅十字會就協助他們,完成他們的一個願望。」
非遷村,但審查辦法依循莫拉克特別條例
對照先前部落內的認知,認定自力造屋即形同「遷村」,王正一表示,「怎麼會算遷村呢?因為你民權有些人也到山下來啊,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平台上有建地啊,平台上的建地都是私人所有,住在本部落的人,他沒有土地,紅十字會也沒有辦法幫他蓋啊!」
王正一也提到,原先政府曾提出,平台上的土地由政府出面徵收,再循永久屋的模式進行造屋,但居民不願意,都希望土地能維持私有,因而不適用永久屋的辦法,進而改由紅會協助,但王正一也同時直言:「政府會想要把民權平台建設成以後的一個行政中心。」
而對於民間團體能協助部落到何種程度,王正一說:「其實我們政府並不清楚。」詢問王正一,目前瑪雅村有多少戶有意願上平台,王正一答:「詳細細節你可能要問我們原民處。」
在瑪雅村的自力造屋經費上,紅會的善款以專案處理,高雄縣重建會方面則認定不適用莫拉克特別條例,王正一說「既然不適用莫拉克條例,政府怎麼予以協助呢?」
但平台上的道路屬於公眾用途,仍會由公部門處理,私有建地上的建物則由民間捐建,公部門方面僅負責建築許可及其他行政程序上的協助。
審查資格上,王雅微說,是由縣政府負責審查,但仍是以「莫拉克重建特別條例」進行審查,紅會也已在五月底將個別補助辦法送交縣政府。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