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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造屋 – 小地方新聞網

蒙上神秘面紗的瑪雅村自力造屋

那瑪夏鄉瑪雅村的原鄉災後重建,採取「自力造屋」模式,但是進行方式與經費來源均不斷改變,連是否適用莫拉克條例都不能確定,至今已經蒙上神秘面紗,居民無所適從。

前言:

那瑪夏鄉瑪雅村的原鄉災後重建,採取「自力造屋」模式,原先部落的認知是,由紅十字會以及世展會協助援建,並由紅會協助規劃,且將依循「農村再造方案」的方式作「遷村」。然而,紅會在5月份行文通知縣府、中央重建會,瑪雅村的自力造屋將循個別補助的方式,透過補助經費協助自力造屋,但是紅會將不參與屋舍建造。(紅十字會重建補助辦法請見附錄)

這樣的轉變與當初村民的認知不同,連所謂的「農村再造方案」,直至目前為止仍在立法院中未通過,高雄縣政府針對紅會提出的「個別補助」的模式,則強調「瑪雅村不接受特定區域劃定,所以不適用於莫拉克重建條例,也不能使用莫拉克善款」,眾說紛紜之下,瑪雅村的「自立造屋」計畫與經費來源,蒙上神秘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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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申請?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在5月底行文中央重建會、高雄縣政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八八水災個別重建興建補助辦法」,辦法中提到「為協助八八水災受災戶,個別於自有建築用地或經政府撥用之土地重建家園,特制定本辦法。」

同時,申請人之資格認定,則依據內政部「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住宅分配辦法」以及「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及規範」包含房屋毀損戶、核定遷居遷村戶、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安置用地範圍內拆遷戶都在申請範圍內,申請人限定「住屋之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之直系親屬;並以戶為單位。」

那瑪夏鄉瑪雅村因專家勘定「安全堪虞」,但因為村民不願意部落被劃定為特定區域,同時也僅少數住戶選擇杉林大愛園區,多數人仍留在原部落,縣長楊秋興雖認為瑪雅村「相當危險」,但在村民不願意被劃定,也不願意下山選擇永久屋的情況下,因而選擇「自力造屋」的方案。

但瑪雅重建會起初的決議是透過世界展望會建造「避難屋」,但在實際與相關單位接洽後,卻走向自力造屋的方案,除了部落內目前對於自力造屋的意見分歧外,同時對於自力造屋的地點─民權平台,也面臨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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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僅提供經費

紅十字會負責瑪雅村自力造屋案的王雅微表示,紅十字會將「只提供經費補助」,最高上限為112萬,預計補助101戶,她也提到,先前曾獲知部分居民有自己的土地想自力造屋,但並非針對瑪雅村擬訂此辦法,公布後,相關單位也認為瑪雅村適合朝向「集村式造屋」發展,因而建議居民可以依循紅會的補助辦法進行自力造屋。

至於經費來源,王雅微說,仍是使用88善款,但瑪雅村因為不願意劃定為特定區域,故不適用於重建條例中的永久屋申請資格,紅十字會原先計畫以永久屋的方式協助瑪雅村,但行政院重建會、高雄縣府在接獲紅會公告的個別補助辦法後,主動詢問紅十字會:「瑪雅村是否適用紅會的補助辦法?」,王雅微提到,當時紅會方面「我們在第一時間是回應沒有,因為我們那時候還不曉得瑪雅這邊的居民資格的適法性問題」,直到紅會參與會議後得知瑪雅村實際狀況後,再次針對瑪雅村進行討論。

雖然瑪雅村的自力造屋不適用於莫拉克重建條例,但部落仍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紅十字會方面將原先允諾協助瑪雅村自力造屋的經費挪作「個別重建補助辦法」的經費。

無所謂「農村再造方案」

瑪雅重建會在部落內的重建會議中曾提到,法源適用「農村再造方案」,但高雄縣政府原住民處處長谷縱‧喀勒芳安表示,中央對於永久屋及自力造屋的分界仍待釐清,所謂的「農村再造方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尚未通過,無所謂適用農村再造方案的情形。

高雄縣重建會主任王正一說:「瑪雅平台造屋案是屬於民間直接協力災民的狀態,跟目前政府所有的永久屋的方式都不同。」至於誰有資格申請,王正一則提到,「瑪雅平台上的建地不是所有人都有,擁有建地的這個人,他們也願意上來,紅十字會就協助他們,完成他們的一個願望。」

非遷村,但審查辦法依循莫拉克特別條例

對照先前部落內的認知,認定自力造屋即形同「遷村」,王正一表示,「怎麼會算遷村呢?因為你民權有些人也到山下來啊,也不是所有人都在平台上有建地啊,平台上的建地都是私人所有,住在本部落的人,他沒有土地,紅十字會也沒有辦法幫他蓋啊!」

王正一也提到,原先政府曾提出,平台上的土地由政府出面徵收,再循永久屋的模式進行造屋,但居民不願意,都希望土地能維持私有,因而不適用永久屋的辦法,進而改由紅會協助,但王正一也同時直言:「政府會想要把民權平台建設成以後的一個行政中心。」

而對於民間團體能協助部落到何種程度,王正一說:「其實我們政府並不清楚。」詢問王正一,目前瑪雅村有多少戶有意願上平台,王正一答:「詳細細節你可能要問我們原民處。」

在瑪雅村的自力造屋經費上,紅會的善款以專案處理,高雄縣重建會方面則認定不適用莫拉克特別條例,王正一說「既然不適用莫拉克條例,政府怎麼予以協助呢?」

但平台上的道路屬於公眾用途,仍會由公部門處理,私有建地上的建物則由民間捐建,公部門方面僅負責建築許可及其他行政程序上的協助。

審查資格上,王雅微說,是由縣政府負責審查,但仍是以「莫拉克重建特別條例」進行審查,紅會也已在五月底將個別補助辦法送交縣政府。

附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八八水災個別重建興建補助辦法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

小林自主重建,仍須辛苦奮戰

災後一直努力「自立重建」的小林村居民,目前面臨嚴重考驗,除了遷居五里埔基地的小林村民外,尚有將近200戶村民希望在杉林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儘管已經找了建築師協助設計,也有紅十字會允諾要協助造屋,政府卻始終不願放行,仍然堅持小林村民應入住慈濟大愛園區。

0205增補:

小林居民製作了一支感人的小短片,說明想完整重建家園的心情,請您點選觀看,並多多協助轉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OAH-WV__bQ

前言:

災後一直努力「自立重建」的小林村居民,目前面臨嚴重考驗,除了遷居五里埔基地的小林村民外,尚有將近200戶村民希望在杉林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而非入住「大愛村」,儘管已經找了建築師協助設計,也有紅十字會允諾要協助造屋,政府卻始終不願放行,仍然堅持小林村民應入住慈濟大愛園區。

隨著慈濟大愛園區將於本月(2月)11日進行入厝進駐,堅持「自主重建」的小林村民卻屢遭挫折,以下為公視peopo新聞的報導,小林重建會長蔡松諭表示,希望各界能夠支持,讓小林人可以有機會打造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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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八八風災高雄縣災民的永久屋「杉林大愛園區」, 將在11 號舉辦入厝典禮,不過小林村有150多戶村民, 為大愛園區的設計不符合他們的生活習慣,不願意入住。

今天他們帶著另外委託建築師設計的社區模型, 重建會報告,希望獲得政府的支持, 助他們重建記憶中的小林村。

L型的基地,除了住家還有村民的信仰中心「公廨」和學校。

八八風災讓甲仙鄉的小林村滅村,
家園重建後該長什麼樣子?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投入兩個多月的時間做口述歷史,
也請村民畫出社區的原來的樣子,
終於設計出新小林村的模樣。

災後重建,小林村分成五里埔和杉林鄉兩個社區。
五里埔目前已經完成土地變更手續,永久屋即將可以動工,
不過杉林鄉這個部份的重建進度卻停滯,
160多戶村民只有10戶願意入住
政府委託慈濟基金建造的大愛園區。

週三小林村民帶著新小林村模型參加行政院重建會,
希望政府協助他們把社區再蓋回來。

不過重建會以重建工作進度不能延緩為由,
讓村民碰了軟釘子。
重建會表示,依照目前的進度,
特別為小林村另外規劃永久屋的機率不高。

不過村民認為,重建工作不能為了追求效率,
而犧牲災民的主體性,他們會繼續溝通,
希望政府協助他們重建真正屬於村民的小林村。

(本文轉載自公視peopo網站)

從「自力造屋」落實「部落自主」

八八水災後,不少人一再呼籲要尊重部落的主體性,但至今似乎離此主軸甚遠。樂見小林村民勇敢的踏出第一 步,由受災者自主徵詢專業團隊,研擬重建籃圖,也從921災後「災民自主」、「自力造屋」的經驗,呼應…..

呼應「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

八八水災後,不少人一再呼籲要尊重部落的主體性,而倉促間制定的《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也有模有樣的將「尊重」兩個字放入條文中,並強調「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

要如何才能落實尊重部落的主體性?實踐社區參與?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聽聞卻似乎都因「快快快」的承諾及「趕趕趕」的要求,環繞在「要不要接受永久屋」、「需不需要組合屋或中繼屋」、「要不要同意被劃定為特定區域」、「劃定為特定區域後衍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等議題上打轉。

加上中央政府有意無意的模糊、地方政府似強非強的態度,以及政府企圖透過單點切入,以能在最短時間內端出「示範性」案例的習用政令推動模式,讓不少有志之士因此陷入泥淖。

在前景看似悲觀之餘,卻在災後百日前夕隱然見到曙光露出雲端。

首先,88災後第一個在地成立的「社團法人高雄縣六龜鄉重建關懷協會」在11月8日發出了第一份《荖濃溪望》社區報,啟動在地發聲的管道;隔天,眾所矚目的小林村也在11月9日宣布解散「小林村自救會」,成立「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並以「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作為訴求,決定自主徵詢建築規劃團隊,研擬重建家園籃圖。

受災者為再造家園,自主徵詢專業團隊,研擬重建籃圖,已經不是「新」聞。然在當前慈善團體將無償提供「永久屋」的微妙氛圍中,小林村民願意勇敢的踏出第一步,絕對是88災後重建的「新」聞。樂見之餘,特別從921災後「災民自主」、「自力造屋」的經驗,呼應「小林的未來,由我們自己決定」的訴求。

由災民自主來重建家園的經驗

921震災後,不管是原地重建、易地遷建或另行購屋,受災者雖可獲得補助,但總因補助款「杯水車薪」,絕對多數是必須要負擔額度不等的重建經費。因此,「災民自主」重建家園,在當時是很自然的一個原則,沒有人會去質疑或提醒政府與協助重建的民間單位。

連帶地,以「災民自主」作為原則,透過「自力造屋」方式辦理家園重建,更是再自然不過的一種方式。也因為太平常,太自然,大多數受災者與社區很少去強調它,因為「本來就該如此」。

什麼是大家習以為常的「自力造屋」?

以921災後許許多多的集合住宅與社區更新重建為例,或者像和平鄉三叉坑部落、中寮鄉清水村頂水崛社區與信義鄉潭南部落等的遷建計畫,都是由受災者或遷居者,自主籌組「更新會」或「遷建委員會」等組織,自己遴選規劃團隊或建築師,進行家園重建規劃與設計,討論建築圖樣,決定建築材料,然後辦理工程發包,遴選營造廠商,辦理工程監督,最後聘請代書,處理產權移轉登記事宜。

這種靠自己的「力量」,透過社區內部意見整合,打造家園的方式,當然就是另一種層次的「自力造屋」。

不管是「災民自主」的原則先行,或者是「自力造屋」的方式先行,當時政府或民間組織的協助,都是順著家園重建的流程,提供各階段所需的經費補助與行政協助,包括辦理研習營隊、補助社區委任規劃團隊或建築師的服務費與辦理家園重建事宜相關的行政費用、提供合約範本與作業手冊等,甚至是委請建築經理公司、銀行從旁協助社區辦理重建工程、經費與產權的控管。

時空不同,環境背景有異,未來走向或許得因地制宜並適時調整,惟經驗來自在地學習。不論小林村民「自力造屋」的企圖心將來會如何發展,能在「政府或經政府認可(參考《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1條第2項)」之外,學習走出自己的路,絕對值得嘉許。

在期待因此引領風潮,創造另類臺灣災後重建模式之餘,更期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慈善團體能共襄此舉,樂見其成。

(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教授,前「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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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munch,部落團結,自主討論,就可以編織自己的未來。圖中人物為當時住在旗山禪淨中心的布農婦女。 )

八八重建:推動原力造屋

原鄉災民自力造屋,須由企業界、民間團體謀為造屋經費,由建築師與原鄉災民一同設計建屋形式,謀畫作為臨時住所過渡到部落重建的中繼屋,或為返鄉重建的整體部落重建。自力造屋可使災民早日進入到重建行列增其信心…

編輯補充說明:

謝英俊建築師正在原鄉與族人共同自立造屋,徵求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參與,請點選這裡閱讀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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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的「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置優惠方案三擇一:

1.自行租屋者,獲有租屋賑助二年、生活補助金半年。

2. 自行購屋者,享「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與「生活補助金」半年。

3.由政府安置興建臨時住宅(組合屋)安置或運用現有國防部備用營舍、教育部閒置校舍、 其它閒置公有建築物等資源,並不得再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以上所有租金補助或購屋利息補貼,均不得與其他政府租金補貼或購屋優惠方案重複領取。

證諸「九二一」災後重建經驗,「安家計畫」不符受災部落實際現況。「九二一」災後重建時,選擇自行租屋者,大多借助親友家,日後搭建簡易鐵皮屋,至今猶然。選擇自行購屋者僅僅是麟毛鳳爪的公務人員,對大多數的原鄉災民無實質效益。選擇組合屋者,因不再享有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大都也因工作無著不定,最後歸建回部落。

值此「八八風災」受創原鄉,估計台東兩百戶、屏東九百四十戶、高雄縣五百戶,原住民各族群多有共享共勞共食的傳統,加以凝聚力強、具備與大自然相處之道,前有邵族部落屋的自力造屋,又有泰雅族「部落廚房」的重建經驗,應可鼓勵原鄉災民自力造屋。

原鄉災民自力造屋,須由企業界、民間團體謀為造屋經費,由建築師與原鄉災民一同設計建屋形式,謀畫作為臨時住所過渡到部落重建的中繼屋,或為返鄉重建的整體部落重建。

自力造屋可使災民早日進入到重建行列增其信心決心,二從造屋萌生族群重建共識,三可由造屋工作積累重建規劃技能、視野,四可以造屋工作積累各家所得,以謀日後重建之利。

政府所為,則是與予原鄉災民自力造屋實惠有利的地權規範,並發放生活補助金,使原鄉災民能安全、自尊的過渡到重建部落的階段。

(作者為泰雅族教師,資深作家,曾參與921原鄉重建工作,本文轉載自「中時部落格─瓦歷斯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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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英俊建築師在921後和劭族一起實踐的自立造屋(圖片來源請點選這裡)。

[為什麼要自己蓋房子] The End

至此,讓時間再回到去年,當協/自力造屋的機會出現時,我毅然選擇嘗試這個看似不可能成功的夢。如今,房子的骨架雖然建成了,但未完工的部分和已經完成的一樣多,甚至在內心的藍圖裡,其實需要繼續去做的事情比起已經做好的…

編按: 

作者在鄉間進行了一段時間的自立造屋,也有不少朋友協力參與,透過本篇文章整理進行自立造屋後續工作的心得,閱讀2008年開始的自立造屋計畫,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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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一鼓作氣把房子蓋好?為什麼一定得給出一個完工日期?而如果一件事情是這麼的有趣,能夠為我的生活帶來挑戰、思考、新鮮嘗試、人生的學習,甚至是生命真味的體驗,那為什麼這份樂趣不能無限的延伸下去?

在生活周遭,發現許多現代人除了有遲疑、躊躇不前的毛病外,還常常在「懊悔」;為什麼在做了一件事後又去感到後悔,如果錯誤的嘗試已經這麼令人扼惋,那怎麼還能浪費光陰去嘆息呢?

近來一直想為「為什麼要自己蓋房子」這件事寫一個Ending,而這個Ending正是希望能為上面的提問做出回答;不過更為重要的,還是想要讓更多人了解『為什麼要自己蓋房子』的根本需求與目的──如何活得快樂。

只要開始行動,人生永遠充滿可能

田間那幢木結構的房子,經過快要一年的風吹日曬雨淋已經變了顏色,再沒有那種立即可聞的木頭香味,當初切割過、散發幽幽香氣的檜木柱靜靜立在那裡,變得一點也不特別。

是的,一年的時間快要過去,至今房子還是沒蓋成,對當初提供資助的單位、朋友,還有一起參與工作假期的伙伴我感到抱歉;可是已無法再向外尋找幫忙了,因為這樣的話「自己蓋房子」這件事就會演變成一種乞求或者同情。

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來完成的,而且只能自己去面對。

回想一年多前覺悟出自己這輩子最想做、也最讓自己感到快樂的事情是:「助人」的時候,當下毫不遲疑便開始著手去做。為此我找了一個基金會加入它,那時覺得要把事情做好前,應該要先能照顧好自己的生活──尋求一份基本薪資,因此加入一個有薪水可領的NGO組織似乎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然而事與願違,雖然有了維持生活所需的薪水,但沒想到基金會的工作方向卻與自己想投入的青少年教育背道而馳,雖然同樣是做助人的事業,然而我應該繼續在基金會待下去嗎?尋思許久,我最後決定辭去工作。

當時,只有一間學校接受我,讓我到學校擔任高關懷班的外聘講師,教授學生在校內從事有機農藝;時薪4百元,看起來似乎不錯,但每週只有三小時的課,一個月的收入加起來只有4800元,此外因為學校有寒、暑假,這時我連一丁點收入也沒有了。

慶幸的是,後來接觸了林口社區大學並有機會在社大開設課程,加上自己偶有的一些稿費、拍照收入,勉強維持了生活。緊接著,透過毛遂自薦或朋友介紹而多開拓了兩所國中。收入雖然仍少,但至少無憂。然後在這之間,因為意外的機緣,我開始嘗試自力造屋。

人生這般奇妙,當我想要有所倚賴時(加入有薪水可領的基金會),反而讓自己陷入了困頓。結果在拋下一切又變得一無所有時,機會卻接踵而來,甚至在遭遇難題、麻煩時,老天竟還都給我安排好助我度過難關的貴人。

回想過去一年發生的種種,除了心懷感謝、感恩外,再沒有其他感受可以形容。只是領受了這麼多人的恩惠後,內心時常覺得「心虛」,自己何德何能得到這麼多人的幫助,我能回報什麼呢?什麼也沒有。我沒有任何有形或無形的力量能回報眾人的無私給予。即使如此,我仍舊不能對所接受的這些餽贈、幫助無動於衷。

此刻,立夏的節氣已過,時值芒種,再不久就是讓人汗如雨下的盛暑了。撇除其他一些事項不談,去年七月底開始的協/自力造屋,至今還有許多工程尚待完成。在聽聞今夏的第一場蟬聲喧嘩時,我突然明白自己可以、也該怎麼去做──憑藉自己微薄的力量把屋子建成──這便是此刻我應該去做的,而且只能自己來做,因為這是我僅有的所能回報給眾人的最好的禮物。

不,這還不夠格稱為一份禮物,僅僅是身為一個人所應秉持的基本品格──做應做的事,讓自己成為所應該成為的那種人──努力鍛鍊自己,成為一個值得他人幫助的人。

在生命的最終,你只能對自己負責 

這世界上僅有一個人,而且是唯一一個能陪你走到人生最後一瞬,那個人便是你自己。

沒有人應該為你的人生負責,你只能對自己忠誠,自己去譜寫自己的人生樂曲,是歡樂的歌,還是哀傷、怨懣的曲調,全部由你。

蓋一幢自己喜愛的房子,便是這樣的一件事──譜寫自己的人生樂章。世上有很多價值上億的房子,但更多的是硬紙皮所蓋的貧民窟,那我蓋的房子呢?至今花費約略不足30萬台幣。但是,我們衡量事物的標準只剩下「金錢」一種嗎?不,絕對不是,因為金錢無法衡量一切,過去如此,今日如此,明日也如此;錢不能買到時間,不能買到快樂,當然更不夠格買到友朋的無私與付出。

歸根究底,人的價值不是用金錢來定義的,所謂的富足與否,取決於你對他人付出了多少,而非你為自己賺取了多少。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什麼要自己蓋房子?」房子到底代表什麼,只是一處供人遮風避雨的處所,還是能如杜甫詩文所言:「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回想蓋屋之初所希冀的,是想要在田間打造一所二手書屋,並作為舉辦文學、生態、環保與有機農業等相關講座活動的處所,同時利用書屋座落的整個園區,我還想將其經營成一個實際展示儉樸生活的空間,與提供有需要的人來參與操作農、園藝課程的體驗教室。

一切似乎離這個最初的希望還很遠,渺小的我實不該懷抱這麼大的夢想,要放棄嗎?這個看來註定失敗的計畫。已經蓋好的一個還算穩固的基礎骨架,改以「自己的渡假小屋」為目標繼續下去吧!或者放一把無名火,當作一切未曾發生?(反正自頭自尾其實花費的錢根本大多都是從別人口袋掏出的)

當我面對兩難的抉擇時,總會這麼問自己──如果明天是我生命的最後一天,對於所經過的一生,我會否了無遺憾?只要這麼一想,當下該做什麼?而什麼無須擔心?所有臨到人生面前的輕重緩急便立即豁然開朗。

在撇除枝微末節的雜事後,若還有兩件以上的事必須去做,那麼曾在電影《喜馬拉雅》看到的一幕場景會成為我做出最後抉擇試金石。電影裡,年老的村落酋長在大兒子運鹽死去後,轉而寄望當喇嘛的二兒子能離開寺廟和他一起加入商隊運鹽,從小就被酋長強迫入寺學習的兒子完全沒有帶領犛牛運鹽的經驗,他一口回絕了父親的請求,讓酋長傷心的離開了;就在酋長準備獨自帶領商隊出發時,他的兒子回來了。最後酋長在途中問兒子你為什麼要回來,兒子對父親轉述了一個上師對他說過的話:「當你面前出現兩條路時,選擇最難的那條。」

至此,讓時間再回到去年,當協/自力造屋的機會出現時,我毅然選擇嘗試這個看似不可能成功的夢。如今,房子的骨架雖然建成了,但未完工的部分和已經完成的一樣多,甚至在內心的藍圖裡,其實需要繼續去做的事情比起已經做好的還多更多。

當生活在前進時,我不時會低頭看著自己腳下,我發現支撐著自己平安走到今日的是這個社會上許多我認識與不認識的人,在領受了親人以及諸多好友的那麼多幫助的此刻,剩下的蓋屋工程我應該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會這麼說的原因,我不是想證明自己有多厲害,而是「把書屋建成」是我唯一能夠回報眾人的方式。

因為在「為什麼要自己蓋房子」這件事上我起了頭,那麼讓故事有個結尾,這是我對自身生命負責所應有的表現。因為若不這麼做的話,我就辜負了大家的付出,把一件美好的事變成了一個可笑的鬧劇;而且也將讓這個蓋房子的故事成了自己生命的遺憾。

最後,僅讓我以奧地利心理學家法蘭可所說的一句話做結尾:『歸根結柢,人不該問自己的生命意義何在,而必須自己找出答案。』

對我來說,練習自己蓋房子和我所做的其他許多事情,都是我在尋找自己生命意義答案的過程,結果因為我所做的事對他人與社會產生了正面影響,所有的付出在最後都變成了收穫,因為我發現──自己每天都活得很快樂;若下一刻我將死去,我可以很欣慰的說:自己了無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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