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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災區 – 小地方新聞網

中秋吹起原民風

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在中秋節前夕推出了「日光小林」月餅,要一掃往日的陰霾,如日光一般明亮、開朗、快樂、健康。

陽光灑下,新小林社區裡種的向日葵開得燦爛。感染了向日葵的陽光意向,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在中秋節前夕推出了「日光小林」月餅,要一掃往日的陰霾,如日光一般明亮、開朗、快樂、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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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村媽媽廚房的成員們秀出她們剛出爐的月餅

莫拉克風災後,部落災民們重拾生活,開啟產業新契機;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利用培力計劃,讓媽媽廚房的劉銀好、胡貴美等六位成員到高雄餐旅學校學習餐點及烘焙,經過多次試驗及老師指導,開始生產月餅。目前推出芋頭酥、梅子鳳梨酥及和風新月三種月餅,未來還要推出手工餅乾、蛋糕等其他餐點,若是經營順利,人力還會再增加。

媽媽廚房成員劉銀好說,以前沒有做過月餅,但看人做過蛋黃酥、芋頭酥,並不覺得難,就是要用心,而且開心快樂的去做。她強調,如果用憂愁的心去做,做出的月餅也會很憂愁,不好吃。開心去做,做出的月餅自然就會很美,會有幸福的滋味喔。

 小林月餅

同樣是災區的阿里山山美村,去年受到莫拉克風災影響,聯外的129縣道一度中斷,在公路總局全力搶修下,數月前已恢復通車,行政院重建會、嘉義縣政府等單位也積極協助輔導產業重建。山美村全村144戶有700多人,99%都是鄒族人,熱情純樸且好客,是人情味濃郁的小山村,

居民大多以農業為生,農產有阿里山高山茶、苦茶油、野生愛玉、咖啡、小米、芋頭、生薑、朝天椒、高山高麗菜、南瓜、樹蕃茄、蜜蕉、菠羅蜜、樹葡萄、龍眼、五月桃、鳳梨釋迦、紅肉李等。除自己食用之外另有販售,消費者可放心選購做為伴手禮,尤其是樹蕃茄、野生愛玉等當地特有的農特產更是值得一買。

阿里山咖啡
阿里山鄒族頂級咖啡

山美村居民大多以農業為生,近年來已轉型為休閒農業型態,並融入鄒族的文化特色,將文化經由眾休憩方式傳遞開來,發展出屬於山美鄒族人的產業特色,例如鄒族風味餐館;將產業與傳統文化結合的傳統編織、竹編、藤編;以及傳統文化歌舞展演、傳統文物收集製作與收售,讓山美村的產業結合鄒族傳統人文歷史的空間,文化產業亮起來。

*「日光小林」月餅綜合禮盒,現在已接受訂購,小盒9個售價240元、大盒12個加果凍每盒360元,消費者除可直接到現場(高雄縣杉林鄉上平村山仙路290-5號)購買外,也有宅配服務。意者可電洽07-6775100,傳真07-6775028。E-mail:shuowlin88@hotmail.com.tw

* 鄒族風味餐館:游芭絲0928-222583

阿貴的家0911-881132

二嫂的家0926-180965

山美社區發展協會05-2586994,或http://www.tanayiku.com.tw

「農村再生」風暴,席捲災區

雖然農村再生條例尚未通過,但水保局已動用本年度預算在各地推動農村再生工作。台灣農村陣線蔡培慧痛批:「面對全球氣候劇烈變遷,水保局更應該花心思守護台灣山林水土,不是用灑錢的方式來創造災區欣欣向榮的假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副局長李鎮洋日前在公開場合表示:「『農村再生條例』將於本會期通過,各災區將成2千億農村再生基金補助範圍,希望原住民部落都能成為『農村再生示範社區』。」對此,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痛批:「莫拉克颱風的慘重災情,正顯示了水保局過去的水土保持政策是失敗的,或者至少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水保局不思檢討,反而趁 人之危推銷自己的農村再生政策,根本就是發災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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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未決的農再條例,直接進入災區

蔡瑞月舞蹈社日前舉辦「第四屆蔡瑞月舞蹈節文化論壇」及「災後河川子民,部落文化論展」系列講座,會中除有學者專家發表論文外,水保局副局長李鎮洋更於會中公開宣示,雖然農村再生條例尚未通過,無法動用兩千億的農村再生基金,但水保局已動用本年度預算在各地推動農村再生工作。以阿里山災區為 例,便有新美、里佳、來吉、豐山、茶山等五個部落通過審查,開始試辦此一農村再生與災區重建結合的新型治理技術,但仍不適用於永久屋地區。

農村再生條例於2008年第一次於立法院闖關時,曾引起社會激辯,反對方組成「台灣農村陣線」,直指其為「滅農條例」;水保局亦不甘示弱,多次於各大報買下廣告版面,舉出各地農村再生示範社區為例,反駁民間團體的批評。而今日水保局於爭議未決的情形下,便公開宣示農村再生條例亦將應用於災區重建工作,甚至成為莫拉克災區重建、復育原住民文化等重要政策的施行主軸,引發與會人員多所議論。

李鎮洋表示:「我們的重點是『培根』教育,我們將花八個小時的課程到部落教他們什麼是農村再生條例、政府能提供怎麼樣的補助與幫忙,最終呢,是希望部落形成自己的共識,自己的部落發展願景,再向政府提案。」

未卜先知的立法預告,行政/立法機關制衡功能盡失?

農村再生條例是尚未通過的法令,是否能於本會期通過仍在未定之天。水保局這樣公開向部落喊話,萬一條例並未通過,是否讓部落空忙一場?

關於此點,李鎮洋表示:「目前執政黨仍是國會裡的多數,因為執政黨有這個意志要推,那我們相信這會期會通過的。」換言之,農村再生條例於水保局與國民黨團的共識之下,必定可在本會期順利通過,水保局也因此敢在公開場合鼓勵部落「趕緊提案,爭取補助。」

依照行政法設計原理,立法機關必須負責制定遊戲規則,但必須保留給行政機關裁量空間,以求施政的靈活與應變,但若行政機關過分倒行逆施,國會也有刪除預算、質詢監督的空間。水保局在法案三讀通過前,便公開「預示」法案今年必會通過,恐帶給人民「立法無法制衡行政」的感受。

提案補助:民間競爭 or 聯合提案?

李鎮洋表示,這一波的農村/災區再生工作的重點是部落自己要形成「共識」。若部落本身對於文化重建或發展願景有所分歧,甚或無法整合出一個團體來代表部落,將無法獲得任何補助。「不管它要叫做社區發展協會、文化重建協會、任何部落組織,只要部落能夠整合『一個』代表團體出來,我們就補助。

記者質疑,「提案補助」的治理技術是否將造成部落之間惡性競爭,甚至發生資源排擠效應,使得「明星災區」窪集更多資源,邊緣災區因無力提案而掉入更形邊緣的處境?

李鎮洋答覆表示:「我們希望保留競爭的精神,但不希望有這個競爭的惡果,還是要有競爭呀,不然部落之間的提案彼此抄襲怎麼辦?」但現行部落的行政區劃有諸多缺陷,可能有兩、三個部落同享一個文化傳承或區域特性的情形,難道也可誣指部落抄襲彼此的企劃?對此,李鎮洋表示:「若是這樣,我們鼓勵這幾個部落可以聯合提案。」

台灣農村陣線:水保局趁災區之危推銷農再,本末倒置

對於水保局的做法,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痛批:「莫拉克颱風的慘重災情,正顯示了水保局過去的水土保持政策是失敗的,或者至少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水保局不思檢討,反而趁人之危推銷自己的農村再生政策,根本就是發災難財!」

蔡培慧指出,災區的重建工作牽涉萬端,絕非以「景觀設計」與「社區營造」為藍本的農村再生條例可以解決。「風災對當地造成的破壞是巨大而全面的,例如自來水管線修復問題、灌溉水源問題,以及災後新邊坡工程的問題,難道是提案補助可以解決的嗎?」

李鎮洋對此則回應,根據政府採購法之規定,金額逾一百萬以上的工程依然照原有程序由公部門發包施做,一百萬以下的工程則盡量鼓勵部落自行申請補助完成,「尤其是文化工作方面,我們非常鼓勵部落自己來做。」

蔡培慧進一步表示,現有的災區土地並非缺乏整備,而是缺乏一套縝密的綱領性上位計畫來指引災區重建的前途。「政府對災區重建的願景沒有想法,重建腳步如此混亂,還意圖把重建責任丟給災區,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蔡培慧並沉痛地呼籲水保局:「台灣的水土保持出了這麼大的問題,請水保局好好檢討,回去做自己的水土保持工作,不要撈過界,成天想著如何推動農村再生,這是本末倒置的行為!面對全球氣候劇烈變遷的局面,水保局更應該花心思守護台灣山林水土,不是用灑錢的方式來創造災區欣欣向榮的假象。」

2008年的農村再生條例已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如今水保局在條例尚未正式通過前,逕行在災區推動「災區再生工作」,恐怕又是另一場農村再生爭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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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痛批:「莫拉克颱風的慘重災情,正顯示了水保局過去的水土保持政策是失敗的,或者至少有一部分是錯誤的,水保局不思檢討,反而趁人之危推銷自己的農村再生政策,根本就是發災難財!」(圖為阿里山一帶滿佈茶園,缺乏水土保持能力而致土石坍方的山頭。鐘聖雄攝)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災後重建之政府與NGO關係

災難後,基於人道關懷的基本信念,政府與NGO是很容易凝聚共識,走向「合作與伙伴」關係。然而,分界線要如何劃設?兩造間如何各有所本?甚至災難現場的主角-受災者,在「合作與伙伴」關係中如何被對待?

編按:

本文為作者參與紅十字總會「921.512.88 災後重建工作研討會(2010/03/22 )」與談資料,與小地方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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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是官員喜歡在「碰到事情」、「需要民間」,且「面對民間」時掛在嘴巴的開場白,很好聽,很動人,卻有點奇怪,所以把它當作是一句「場面話」,才不會讓自己以為上了天堂,看見「曙光」。

基於體制,除非是「富可敵國」,除非是「視法令如無物」,否則,政府是政府,民間是民間,其間的分界線與如何在分界線的兩邊各有所本的作為,或進行合作、成為伙伴關係,或相互抗衡、成為對峙關係,都是值得討論與觀察的議題。

災難後,基於人道關懷的基本信念,政府與NGO是很容易凝聚共識,走向「合作與伙伴」關係。然而,分界線要如何劃設?兩造間如何各有所本?甚至災難現場的主角-受災者,在「合作與伙伴」關係中如何被對待?都攸關「合作與伙伴」關係能否持續且成功?

再者,匯聚資源能力不同的NGO之間,以及其與政府的「合作與伙伴」關係,也不盡相同。因此,如何累積經驗,於「承平時期」心平氣和找出「理性」的平衡點,在災難常態化的預期下,似乎刻不容緩。遺憾的是,我們總是在災難來臨之後,才想到要找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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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的NGO團體與重建居民之間,應有更多的平等互動(攝影/鐘聖雄)。

以臺灣最近10年的兩場大型天然災害為例,災後工作含括「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住宅(家園)重建」、「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產業重建」、「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等大項;其中,與民間團體互動最為頻繁,也是民間團體最為關心者,則以「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住宅(家園)重建」、「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以及「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的「校園重建」為主。

由於兩場災難的災情不同與安置政策不同,10年前的災難後,大型NGO及企業機構的投入,以認養「臨時住宅興建」及「校園重建」為主;一般NGO則以參與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為主,包括受託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自籌或申請經費投入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政府募集的民間捐款,則以投入「住宅(家園)重建」為主,佔64.86%,其次為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佔18.4%。

八八水災後,安置與住宅(家園)重建政策大躍進,除緊急避難處所的陪伴與數量不多的校園重建外,大型NGO及企業機構幾乎轉向「住宅(家園)重建」;一般NGO則以參與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為主,包括受託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自籌或申請經費投入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政府募集的民間捐款,則全數用來發放政府應辦的各項慰助金及補助部分緊急避難場所陪伴業務。

總的來看,排開「產業重建」及「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等以政府主導為宜的項目,「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部分,已經逐漸建立「公辦民營」或「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的共識模式,當年由民間力量發想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的觀念已獲得認同,而有關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的委辦作業、服務內容與績效考核等,皆有所傳承;其中,政府的主導機制與民間的協力功能皆有所本,值得肯定。

唯,美中不足部分,在於災後相關的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方案或計畫,因無事前的通盤整理,導致共識到啟動之間,出現時間落差。因此,再度建議參考日本復興基金的作法,將捐款運用及重建方案(含服務內容、補助標準、申請及撥款流程)等機制化、題庫化(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

「校園重建」部分,則存乎認養者的重建規劃能否透過「參與」,更貼近社區及使用者,過去以來問題不大,即便有爭議,亦鮮少向外界訴說。

「住宅(家園)重建」部分,是兩次災後重建差異度最大的項目,從「自費為主、補助為輔」擺盪到「先建後贈」,加上八八水災後「國土保育、遠離山林」、「劃定特定區域」的倡議風行,時間的壓縮與文化的保存不斷的出現衝突,最特別者,是少數(大型)NGO的強勢作為,已導致在「重建效率」的美名與「國際典範」的自誇外,出現波滔洶湧的另類聲音。這些聲音已經在網路迴盪(http://www.88news.org/),無法被掩蓋抹去。

臺灣,需要什麼樣的「住宅(家園)重建」模式,「住宅(家園)重建」應該如何因應,顯然要重新討論。政府與大型NGO都不宜以解決某一次災後重建為滿足,我們需要一套可長可久的機制。這種極右到極左的模式,必須要有更多的配套,我擔心下一場災難,還管用嗎?若不再採用,又如何解釋?

其他,還得一提的是屬於短、中期的「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安置政策,應「以人為本」,從「家」及「社區」的角度,釐清「安置」是為「災後安置」或「社福延伸」(要在平時講清楚)?不宜便宜行事。

還是一句老老的話:「備妥引擎,不要逢災找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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