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說明:受災部落目前最焦慮的就是:重建政策不清楚,資訊混亂。
記者收集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新聞稿、新聞局網站,以及媒體報導為資料基礎,再加上災區自救會接收到的資訊,交叉比對之下,大概整理出以下幾個政策和法令,出現混亂、矛盾的部份,也有政策渾沌不清的情況(請見附錄)。
期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儘速說明政策,以及釐清法令解釋,並協助災民了解政策和法令。
問題一:受災區的安全鑑定與重建區域整體計劃還沒啟動,永久屋已起跑
決定遷村計畫之前,有兩項重要的作業,第一項是必須對新遷入地區與受災部落原址,都進行安全鑑定。第二項是在家園重建計劃之上位計畫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這是經建會必須要負責擬定的計畫(註1、註2)。
(1)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未出爐
所謂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是經建會根據災後重建條例第三條規定,在內政部畫定災區範圍之後,經建會在災區內劃定重建規劃區,並訂出重建區域整體計畫。
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就說,經建會訂出的重建計畫原則只是上位計畫,因為必須要先確保當地環境安全無虞後,才能討論後續要做什麼、如何做,而災民如果想參與,可以在各縣市主導的地區重建計畫或部門重建計畫中表達意見。(註2)
實際上,經建會負責擬定的重建區域計劃草案,在9月1日是宣布一週之內要出爐。截自目前,尚未看到草案,也沒有出爐。永久屋計畫不應該搶先在重建區域計劃草案都沒有出爐之前,就要部落決定是否遷村。
(2)安全鑑定報告才開動,尚未有結果
受災區的安全鑑定報告已經開始進行了嗎?答案是,剛要開始。總統馬英九8月底面對災民質問,當著民眾飆官員,而馬上下令,七日內要作完安全鑑定報告,列出2009/9/2要限期完成的口令(註3)。實際上,到9月2日的期限日到了,安全鑑定工作並未真正展開。
直到9月5日,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舉辦第七次重建工作會議,閣揆劉兆玄宣布,三週內要完成受災地區的安全鑑定,屆時遷建社區可定案(註4)。因此可見,安全鑑定才剛剛要展開而已。
反觀,行政院在9月4日、5日就急著宣布三大永久屋計畫,要規劃民族村遷入慈濟和鴻海協助興建的杉林國中月眉農場地段,要小林村遷入紅十字會協助的五里埔,以及好茶部落和達瓦蘭部落遷入世展會協助的瑪家農場地段。
除了好茶部落的瑪家農場遷村案,是成熟的計畫之外,其受災部落都還不知道家園土地的受災情況,建築物是否安全、農地是否適合復耕、部落附近環境是否安全、對外交通是否是否能恢復或將採取休養情況。
因此,重建區域計劃、受災區安全鑑定報告出爐之前,實在不宜要災民簽署遷村意願書,也不適宜作任何遷村意願調查。
在受災部落安全鑑定報告尚未完成之前,政府和慈善團體就已開始"鼓勵"遷村,造成的問題是讓受災部落陷入兩難,陷入猶豫,陷入不安,甚至陷入分裂,部落雖然能夠領受慈善團體的好意,畢竟是在資訊完全不充分、受災安全鑑定資訊匱乏的情況,貿然要決定接受遷村,讓部落族人意見分歧,極為惶恐不安。
由此可見,政府的施政程序,不能跳過安置階段,必須透過安置階段,爭取出行政的工作時間,完成受災區的安全鑑定,經建會規劃出全盤的區域計畫,才有可能進一步提供必要資訊,進入遷村的討論和思考。
(3)七天或三週趕工的安全鑑定報告,哪ㄟ甲緊?
總統馬英九8月底面對災民質問,直接下令在場官員,七天內完成安全鑑定報告。閣揆劉兆玄在9月5日,宣布救災告一段落,要6日起將進入重建階段,工作報告第一項,就是要要三週之內完成,不管是七天或是三週,災民部落都擔憂地問:這樣短時間的安全鑑定報告,真的夠專業嗎?能夠真正保證安全嗎?會不會滲入政治考量,就是要逼大家搬下山呢?
有必要呼籲政府:
(1)資訊公開:必須公開安全鑑定的相關資訊,對外公開安全鑑定團隊的名單,以及安全鑑定機制,並且對外說明和報告安全鑑定的內容。
(2)部落參與:安全鑑定不能是黑箱作業,更不能只限於專家團隊,必須由部落參與安全鑑定,並且開放經建會和地方政府擬訂重建區域計劃的參與管道,讓部落能夠參與安全鑑定,表達意見,並且了解和參予區域計劃的擬定。
問題二:政府應該公告正在規劃的重建區土地地塊
受災部落目前都是片面被動被告知只有一個土地地塊的遷村選項。到底,中央政府規劃多少處土地可以釋放出來做為重建之用呢?閣揆劉兆玄說27處(註5),行政院對外宣稱有13處(註6),經濟部長尹啟銘說要建100戶以上的有7處(註7)。到底是多少處?
目前都找不到官方網站或主流媒體公佈所有重建區土地的地段清單。受災部落根本不知道政府更在構想哪些土地地款可以作為重建區。
中央政府的操作模式,是私下找慈善團體和企業,進行「分配」各個重建地段,再規劃出將遷入的安置部落。政府應該要公告這些正在名單中的重建土地,運作和規劃的地段,讓受災部落可以參考。
建議遷村覓地的機制,應該是以受災部落為主體,在部落傳統領域之內,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概念,尋覓部落認定安全和適合居住、生活和保存文化的土地地塊,由政府協助徵收土地。而不是只能挑選政府的口袋名單土地。
問題三:永久屋是否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權或長期租用權,房子又為何不能買賣?
考慮遷村的部落最想要知道的是,搬入永久屋,到底能不能持有永久屋的所有權呢?能不能取得永久屋的土地所有權呢?政府的政策訊息,災民目前也霧煞煞。
比較媒體和官方的版本,發現:媒體根本沒有亂報導,反而是行政院以繞口的、詭異的、專業的法律術語包裝,讓災民霧煞煞。
行政院閣揆劉兆玄的對外說法是: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註8)。行政院一堆使用權、所有權的名詞,讓人眼花撩亂。
媒體終於點出重點了,房子可以繼承、不能買賣,無法取得土地。(註9)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的說明,也比較詳細,直接點出房子不能繼承(註10)。
用白話來說,就是災民取得永久屋的房子,可以保有(所有權),但保有的權利是受到限制的,只能繼承、不能買賣。房子所在的土地,無法持有(所有權),只能使用(使用權),土地仍屬於國家、國營企業等原本物業的地主。
房子幾十年之後萬一破舊了,需要重建,那還能夠繼續保有房子嗎?可以繼續在當地生活嗎?萬一土地地主有其他用途,打算收回土地,部落又怎麼辦?
閣揆劉兆玄在介紹慈濟+鴻海主導的台糖月眉農場新聞記者會講了一句話說,部落未來要發展農業,台糖不只可以作為土地提供者,還可以參予者。(註11)這就講得很清楚,這塊土地沒有要變更給遷入的民族村族人,地主仍是台糖公司,還希望台糖能夠協助族人未來發展農業。這也顯示了居民並無法自己決定土地的使用方式,地主─台糖仍有參與的權力。
事實上,保障居民使用該塊土地的措施,除了產權徹底轉移之外,還有很多可能性。例如在921之後,中寮鄉清水村12鄰居住地走山,後來決議要搬遷至縣府的苗圃用地來重建,為了確保村民的權益,雖然沒有將土地轉移給居民,但是縣府和居民之間,簽了長達50年的租用同意書,並言明租約到期後將有優先權利續租,這都是保障居民權益,也能解決土地產權的模式
問題四:原有的山林和部落,是否會被強制徵收呢?
重建條例讓人最擔憂的就是第20條強制徵收條文,在民間團體努力之下,列入「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的但書。
總統馬英九講的是:「如果災民居住地方真得很危險,政府還是非要採取行動不可。馬英九強調,該遷就遷,絕不能軟弱,這不是所謂的滅村,而是防止二次滅村。」(註12)
這番言論,當然引發大家的不滿,閣揆劉兆玄去探視安置營區,已經改口為:「如果要遷村的話,是不是會被政府徵收,我們一定不會徵收,除非你們同意、願意,你們提出申請,政府才來徵收。」(註13、14)
經過部落幾天的反應民情,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在9/5日,已經可以說出,遷村計畫,首先是要考慮安全,其次是依照災民「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意願,若都不符合,才會另則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註15)
實際上,馬英九跟劉兆玄兩個人對舊部落強制徵收的落差極大。馬英九實際上完全符合重建條例,就是該徵收還是得要徵收,這就是大家對重建條例最為擔心的部份。相反的,劉兆玄提出,部落主動提出徵收意願,政府才會徵收。兩個人之間有極大的落差。劉兆玄如今又下台了,令人更加擔心。
由於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躲在背後,這項政策的轉折,最明顯的就是在慈濟永久屋意願書可以看到兩次大轉折,慈濟在8月底發給受災部落的永久屋意願書第一版本,寫下接受永久屋的但書是「承諾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經過大家抗議和質疑之後,慈濟9月初版本,已改為「其所有山地保留地,不得從事破壞水土保持之使用」,迴避徵收與否的問題。
慈濟永久屋意願的前後轉折,其實就代表政策的前後轉折,畢竟慈濟沒有公權力,不能要災民放棄既有山林。
強制徵收既有部落山林,是極為重大的政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慈濟貿然把「承諾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寫在永久屋意願書,造成受災部落對慈濟的極大反彈,這剛好突顯慈濟照章行事、照政策行事,與政府合作,卻無法跟災民站在同一邊,無法符合災民需求的嚴重落差。
此外,這也突顯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躲在幕後,災民面對永久屋意願書對強制徵收政策滿腹疑惑,卻找不到官員來對應的龐大無力感和困境。
附錄:永久屋新聞資料整理
問題一:受災區的安全鑑定與重建區域整體計劃還沒啟動,永久屋已起跑
(1) 經建會:「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 一週內提出 (2009/9/1,中廣新聞網)
內容摘要:攸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的「重建區域整體計畫」草案,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表示,將在一星期內,提報災後重建委員會。黃萬翔表示,這份草案中,會先對重建區域進行環境分析,並且擬定策略,協助災區進行家園和產業重建工作。
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中南部重大災情,依照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三條規定,在內政部認定災區後,經建會將在災區內劃定重建規劃區,並且訂出重建區域整體計畫。
對於傳出有災民認為災後重建、政府應該多傾聽民間的聲音,黃萬翔表示,經建會訂出的重建計畫原則只是上位計畫,因為必須要先確保當地環境安全無虞後,才能討論後續要做什麼、如何做,而災民如果想參與,可以在各縣市主導的地區重建計畫或部門重建計畫中表達意見。
「這安全了、你還要去溝通,不一定安全了、他就願意來,但起碼你不能拿一個危險的去跟他們溝通,所以第一步就先確保安全,第二步才是說如何做,然後大家來談判。」黃萬翔表示,這份重建計畫,不只是消極的避免再度發生災害,也希望把舊的恢復成新的、甚至擴大建設的效益,以達到加值的效果。
(2) 災後重建 土地將分三等級(2009/09/02,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 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本周日首度召開,討論經建會研擬的災後重建計畫。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表示,由於這次風災產生很多新崩塌區域,未來將畫為「保育區」;其他不在地質敏感地帶土地將分成重建區與減量區,讓災民重返家園,有限度利用。
《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本周火速三讀通過,行政院依法召開「災後重建委員會」,陳添枝表示,莫拉克過後,旗山溪、荖濃溪等河川河床寬度增加了三、四倍,兩旁農地與建築物都被土石流吞噬,處處看到土石流畫過的光禿禿山壁。
根據經建會災後重建計畫,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將依地質敏感程度,將災區土地分三等級,分別是重建區、保護區/保育區、減量區。陳添枝說,除了國有林地等法定保育區,這次風災新增的崩塌地,例如小林村、六龜新開等,也將列為保育區限制土地開發。
(3)劉揆:完成救災慰助階段性任務,明起正式展開重建工作(2009/9/6,行政院新聞稿)
內容摘要: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今(5)日舉行第七次工作小組會議,各相關部會在會中報告了自8月15日重建委員會成立至今的救災慰助工作成果。完成第一階段任務之後,自明(6)日起重建工作將正式展開,行政院長劉兆玄在會議中有以下指示:一、 於3週內完成災區地質安全鑑定,並以高雄縣五里埔永久住宅興建基地為優先。災區鑑定部分如仍有道路無法搶通,必要時請國防部派直升機支援搭載鑑定專家進入。
重建推動委員會執行長、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於南部辦公室舉行記者會表示,重建推動委員會8月15日成立後,經7次工作會議、4次專案會議與座談,明(6)天開始將進入重建工作,包括以國土保育為上位的區域計畫與家園重建等。他說,劉兆玄指示3週內要完成受災地區的安全鑑定,屆時遷建社區就可定案。(2009/9/5,中央社)
(4)原居地安全鑑定 馬令七日內(2009/9/3,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
針對家園是否安全、能不能繼續居住,相關單位因交通中斷,至今仍未實地會勘。馬英九總統二日指示內政部加速安全評估,七天之內公布初步鑑定報告,讓原住民安心。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國土安全的科學資料庫已建置完成,營建署今日將率鑑定小組南下高雄縣桃源鄉,一周內會公布結果。
林中森表示,鑑定報告出爐後,會與災民做溝通。如果原居住地不安全,會提供幾個遷移的地點供災民選擇,完全尊重災民的意願,不會強制要求災民搬離原居住地。
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回應表示,必須等到山區道路搶通後,才能請學者專家進行實地會勘,近日將召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就地質及土石流狀況進行會商,但未明確交代何時可公布鑑定結果。
馬總統聞言略顯動怒,當場要求內政部訂出一個期限,好讓急著想知道家園可否繼續居住的災民能夠安心。最後,他乾脆直接指示內政部,九月九日前必須提出初步的安全鑑定報告,並將未來是否原地重建的條件一次說清楚。
(5)劉兆玄說:政府選定27處土地,做為重建地點。
內容摘要:行政院長劉兆玄今(2)日訪視高雄仁美營區及屏東龍泉營區鄉親安置情形時表示,政府已經選定27處土地,做為未來可能遷村重建的地點,但也歡迎原住民朋友提出更合適的地點進行勘查,政府一定會充分尊重原住民朋友意願,但是一定要以安全為優先考量。(2009/9/2,行政院新聞稿)
(6)行政院重建推動委員會說:已擇定13處土地,可興建3645戶永久屋。
重建/擇定13處土地 建3645戶永久屋,選八名災區代表進重建委員會
內容摘要:
行政院經土地勘查,已擇定13處共約261公頃安全土地可供興建永久屋,預計可提供3645戶災民居住。(2009/9/6,中央社)
(7)經濟部長尹啟銘說:7個要興建100戶以上的重建區。劉揆進駐災區11天 完成階段性任務
內容摘要: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邀民間參與興建永久屋,目前計有7個安置超過100戶以上的大型重建區。(2009/9/6,莫拉克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問題三:永久屋到底有沒有所有權?
(8)行政院長劉兆玄說,災民可以取得永久屋的所有權。(2009/9/2,行政院新聞稿)
內容摘要:
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注意!!新聞稿刻意不提,不能買賣)。
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
(9)蘋果日報:永久屋只能繼承,不能買賣 (2009/9/4,蘋果日報)
內容摘要: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承諾:除經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山上土地;遷村後會替災民興建永久屋,災民也可免費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坐落土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但無法買賣。
(10)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說,只能繼承,不能買賣。(2009/9/5,中國時報)
內容摘要: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初步規劃第一優先是高雄縣660戶房屋遭大水沖走的災損戶,先展開災民意願調查為期2週,只要有意願,第一期就動工,隨後視災民需求分區分期開工;自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公布施行後半年,災民都可表達需求。
林中森說,永久屋將以災民需求為導向興建,房屋可繼承但不能買賣。
林中森指出,政府於2週內處理變更土地使用等事宜,排除各種困難。未來2口以下可分配到14坪永久屋,3到5口28坪,6口以上34坪,若1戶內有很多人口,比照921地震前例,只要戶內人口有獨立生活情況,就可分配好幾戶。
(11)閣揆劉兆玄:說明山杉林國中月眉農場永久屋計畫(2009/9/5)
內容摘要:
規劃最成熟的是在杉林國中台糖月眉農場,土地有58公頃,規劃中有800-1000戶,還有足夠的空間在附近發展產業。要發展成一個平台,裡面有好幾個界面,一是興建者慈濟,慈濟有完整的規劃。二是後來要進來,做產業或教育或高科技服務提供的是鴻海,鴻海有自己的規劃。政府在後面,協助他們突破法令規章,窒礙難行。
災民意見是主要因素。
將來在農業的發展當中,台糖,不只是土地提供者,也可以做為參與者。
這個計畫非常樂觀,也有初步往下推動的雛形,可以有完全不一樣的景象、完全不一樣的理念,讓住進來的朋友有完全不一樣的未來。
問題四:原有的山林和部落,是否會被強制徵收呢?
(12)總統馬英九說:防止二度滅村,該遷就遷(中國時報,2009/8/31)
馬英九說,是不是要遷村,必須根據兩個因素,客觀因素是災民原來居住地方,從科學證據來看是否還適合居住,如果不適合居住了,就應該遷村;主觀因素則視災民意願而定,一定會充分尊重災民意見,災民達成遷村共識,政府才會進行遷村作業。
不到最後關頭 絕不輕言遷村,馬英九強調,政府絕對沒有趕大家離開家園的意思,但是,如果災民居住地方真得很危險,政府還是非要採取行動不可。馬英九強調,該遷就遷,絕不能軟弱,這不是所謂的滅村,而是「防止二次滅村」。
(13)閣揆劉兆玄說:政府一定不會強制徵收 (2009/9/2)
內容摘要:
很多鄉親擔心,原來的土地、祖靈地、生活地方,如果要遷村的話,是不是會被政府徵收,我們一定不會徵收,除非你們同意、願意,你們提出申請,政府才來徵收。
重建是政府提供土地,讓紅十字慈濟世展會等公益團體來興建,讓企業界專業人士來規劃,建好,大家將來的就業就學等等就可以獲得保障,甚至很多很多很好的新觀念,都會放入社區,會建造更好的家園。
另外,大家想要知道的是,斷路斷橋何時能搶通,大家可以回家去看看,跟大家報告,我們修路修到哪,打通到哪,都可以不斷告訴大家。(980902-劉院長訪視高雄屏東安置鄉親情形)
(14)行政院新聞稿:遷村後原有土地 非經同意不會強制徵收(2009/9/3)
內容:行政院劉院長承諾,如果經過大家的共識決定遷村,鄉親們原有的土地,除非經過同意,政府不會強制徵收。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南部辦公室發新聞稿進一步說明,遷村之後,政府會提供原住民鄉親永久的住屋,鄉親們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權與房子座落土地的使用權,並且可以繼承下去。政府會充分尊重各位原住民鄉親的意願,並且請企業及慈善團體參與,幫大家打造一個可以傳承文化,更可以快樂工作、快樂生活的美麗新家園。
(15)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先考慮安全,其次依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意
行政院政務委員蔡勳雄下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災民永久屋興建地點首重安全,其次依災民「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意願,若都不符合才會另擇安全地點興建永久屋。(2009/9/5,中央社)
(本文為公民記者summer 製作之「永久屋計畫系列報導」)
延伸閱讀:
永久屋計畫系列(4)外界有大愛,居民有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