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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會 – 小地方新聞網

「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檢視系列(1) 政策說明與問答

「生活重建中心」為政府重建政策中,最貼近居民生活的一項方案,在各地設置中心與連絡站,由政府編列預算,委託NGO承辦,如能發揮效應,將對災區重建有莫大幫助,莫拉克新聞網將有系列採訪,瞭解實際運作情形。

一、系列前言:生活重建中心政策簡介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九條規定:「政府應於各災區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提供生活心理就學就業及各項福利服務」。這裡所指的各項服務,包含:

(1) 心理服務: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及協助醫療轉介。

(2) 就學服務:協助學生就學扶助及輔導。

(3) 就業服務:協助失業者申請失業給付、參加職業訓練及推介就業等服務。

(4) 福利服務:對老人、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者、變故家庭、單親家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弱勢族群之生活需求,提供預防性、支持性及發展性之服務。

(5) 生活服務:協助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及促進地方產業發展。

(6) 其他轉介服務:提供法律、申訴、公共建設、產業重建、社區重建、藝文展演。

就上述內容來看,幾乎包含與災民生活有關的所有面向,都在「生活重建中心」的服務範圍內,可說是最貼近災民的重建政策(完整政策內容,請點選這裡)

而這項政策的執行設計模式,是由中央編列預算,委託具有社福經驗的NGO到各災區設點,由NGO「召聘社工人員連結教育、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等資源提供災民生活重建服務」,政府則負責督導與考核。

為了執行這項政策,政府共編列了近5億的預算(491,100,000元),分成3年(99年~101年)執行,預計設置22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部分重建中心因服務範圍廣大,再分設連絡站,各地連絡站加起來總數共有33處(詳細名單請點選這裡)。

政府提供給各生活重建中心與連絡站的預算,運作模式如下:

(1)維持生活重建中心運作之行政預算:

政府提供每個生活中心每年度預算為中級災區468萬元(若屬重災區為536萬元;每個聯絡站年度預算67萬,這些預算用於開辦費、人事費、租金及業務費等。

(2)扣除行政與人事運作之外的服務方案費:

在(1)的年度總預算之下,扣除政府指定的人力配置(生活重建中心需聘僱5-6人、連絡站需聘僱1人)後,實際可用於災民身上的「服務方案」費用,政府一年僅給予40萬的額度。

目前生活重建中心已經招標完成,各地也都設置了中心與連絡站(詳細名單請點選這裡),這項與災民生活最貼切的政策,如能發揮效應,將對災區重建有莫大幫助,因此,莫拉克新聞網將採訪各地生活重建中心,瞭解:

1、在實際的運作情形與預算額度下,是否能達到原先政策所欲達成的目標?

2、承包各生活重建中心的NGO看見的災區生活面貌是如何?他們認為重建遇到的難題與可能性有哪些?執行政策的過程遇到的問題有哪些?

3、生活重建中心所進行的工作,是否真能協助災民重建?

我們期望透過系列採訪,能整理各地的不同運作情形與經驗,透過對NGO的訪談,檢視這項政策的實際作為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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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愛園區內的生活重建中心,由慈濟基金會承辦。

二、重建會對生活重建中心的說明問答

在這系列開始之首,我們採訪中央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先生,請他就政府設計政策的角度做說明,也回應目前各生活重建中心傳出的疑問或難題,以下為記者與副執行長的對話整理。

陳小川
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先生。

問:能否簡述中央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定位與期許?

答:在這次的重建規劃中,生活重建中心其實就像是一個「窗口」或是「橋樑」,功能在於協調所有NGO、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發展協會等等,幫助政府各重建相關部會導入資源,協助災區重建家園、產業、文化及生活。

也就是說,我們並不期待生活重建中心一肩扛起所有的工作;畢竟,我們很清楚,生活重建中心只有6個服務人力,不管在人力、經費上都很有限,所以比較期望是一個協調、調度資源的窗口,等大家協調出共同看法後,再各自去分工。

不管生活重建中心是設置在永久屋,還是非永久屋,基本上所需扮演的功能都是一樣的。非永久屋部分,例如霧台、好茶、那瑪夏等等,會形成互動合作機制,由生活重建中心、鄉公所、縣政府、農委會、勞委會、水保局等等單位各自分工,分別發揮不同功能,互相照顧。

至於大家關心的永久屋部分,生活重建中心本來就不能具備管理的功能,因為當初他們和內政部簽約的時候,應該都只是提出計畫,看要怎麼重建產業,本來就不能負擔管理責任

簡單講,生活重建中心就是一個以服務為導向的窗口與合作平台,他們要做的是協助災民做一些行政工作。不管是經費還是專業服務團,各部會都會支援,例如,勞委會就有一些支援人力在慈濟的生活重建中心,這就是一個例子。所以請大家不要只去看說,生活重建中心怎麼只有6個人力,一年也只有40萬預算,這樣能做哪些事?其實不是這樣的,他們就是協調窗口而已。

問:中央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任務交付,是否有其短、中、長程規劃目標?

答:生活重建中心就只是服務聯絡點,所以我們並沒有對這些服務點有什麼期程規劃與期待。要講的話,應該要說,他們可以協調執行上位的家園重建計畫、一鄉一產業、農村再生計畫、有機農業、觀光休閒產業等等計畫,而這都需要時間。也就是說,都要看上位法怎麼規劃,每個分工的單位就怎麼做,並不是特別針對生活重建中心有所規劃,這樣就是本末倒置。

問:每個生活重建,每年只編列了40萬的預算(針對實際服務方案),但重建項目包山包海,還得做人員培力,經費是否過於短缺?

答:我們對於「生活重建」所投入的預算,不能只去看那40萬,而要看背後協調的各部會、企業、NGO等等,還會投入多少資源,這都要一起計算,那40萬元就是協助處理生活重建中心在行政工作上的開銷,不是只投入40萬。

資源與經費的部分,中央和地方都會分配經費,有些有各部會分別發包,有些則由鄉公所、縣政府等等去執行。舉例來說,我們都已經編好預算、阿里山的部分有17億、高雄的災區也有16億,這些就是給鄉公所去執行的,你說這些夠不夠?我想鄉公所也才多少人力而已,這種規模的預算要他們去執行,說實在他們負擔也很大了。

此外,縣政府、各部會也都有編預算在做事。例如,嘉義縣總共就有90億、高雄縣也有70幾億(註:這裡所說的縣府預算部分,都有包含原住民鄉所編列的部分),然後中央在產業重建部分編了100多億、基礎設施700多億、家園重建也編了300多億,總共有1185億的預算,加上去年度剩下的300億預算也都會投入重建。我想,這些預算不多,但絕對對重建有很大的幫助。

問:先前重建會決議,希望協助興建永久屋或避難屋的NGO,在基礎設施(如排水、通信、水電、公共設施、道路等部分)部分需要負擔51%,政府則只需負擔49%,如此決策的理由何在?是否合理?有單位反應,政府說做不到就換單位,是否真有此事?

答:我想重建,特別是興建房舍的部分,時間是很重要的因素,不能拖太久。水電、路、通信等等,就是政府作,但NGO如果可以負擔部分基礎設施,他們就可以快速發包出去,大家分頭做,會比較有效率。此外,NGO以協助重建的名義向外界募款,他們本來就有要把募款執行掉的壓力。

我們一開始就和NGO談好了,基地外的基礎設施全部都是政府要做,至於基地內的一切,NGO就要負擔。這樣的作法我想在平地還不太會有問題,但在山上,的確問題就會跑出來。我們是希望,NGO可以透過縮小基地規模來解決此問題。

至於做不到就換單位這件事情,我想其實也沒有啦。我們之前有決議了,如果NGO對於經費的部分確實無法負擔,那就可以跟地方政府反應,要求地方政府負擔,那如果地方政府再不OK,那就報請中央編列預算執行啊!不管怎麼樣,NGO在這場重建中,畢竟只是擔任協助的角色,所有的問題和結果,政府還是得要概括承受的。

問:部分位於受創災區的生活重建中心承包NGO反應,政府對於聯外道路、基礎建設部分,進展過於緩慢,甚至也有降限使用政策,以致於他們要籌備、規劃產業重建時,得要付出更大的成本,部分計畫更是窒礙難行。批評的聲音指出,政府在災區的硬體都沒有做好,卻要NGO進場做產業重建規劃,是否本末倒置,也大幅提高生活重建中心工作負擔?

答:我們在基礎設施重建的預算的確有限,雖然很多事情很難執行,但我們會盡力而為。當初生活重建中心招標,NGO都是心甘情願投標,能夠得標,也都是競爭來的,不能之後又說很難執行。NGO在承包生活重建中心業務之前,其實就已經知道狀況,也都有提出他們的因應計畫來,這都是公開的,不能說今天他們得標之後,才出現不同的聲音來,他們要做的,應該是要去執行他們當初在瞭解狀況之後,所提的計畫,而不是回過頭來說很多事情很難,做不到。

事實上,NGO之間也存在競爭關係,NGO不管想做什麼事情,包括蓋房子、成立生活重建中心等等,都要先考量到自己有多少能力與資源,看自己有多少子彈,才能有效發揮,不能很多事情都表態要包來做,結果又說很困難作不到。

問:內政部規定,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應優先僱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族社會及文化之人員,至於專職主任還得要有「社會工作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並具有2年以上之社政、心理、勞政、教育或文化之1項實務工作經驗」。這樣的規定是否過於嚴格,以致於想在原鄉成立生活重建中心的NGO卻步?

答:的確有聽說過這情況,但這是內政部規範的,所以要看他們之後遇到狀況會再怎麼處理。我的瞭解是,各部會都會看狀況調整做事的方法,不是都由重建會來要求。很多事情政府本來就在做,不是沒有NGO就做不成。各部會對於規劃的重建業務,本來就有專長的人,也都有服務團,這些人都會到重建中心來幫忙,也會協助把資源帶進災區來運用。

我必須重申,中心只是一個服務點,是一個窗口、橋樑,不可能把產業重建的工作都委託給中心的工作人員,那一定做不成

問:以高雄慈濟大愛園區為例,慈濟在那裡有設立生活重建中心,政府、企業也投注了不少資源在那邊,但目前進駐園區的人,得到的工作機會仍然不多,這是否代表生活重建中心在產業部分,能發揮的力量很有限?

答:這個…其實…我們已經掌握這狀況了。勞委會在分配工作機會時,會把工作機會派給鄉公所分配,那鄉公所本來就會優先分配到鄉內,因此大愛村能得到的就很有限。但我們在瞭解這狀況後,已經要求各部會進行調整了

之後我們有個「打造新家園,啟動園區內外短期零工」,會分別在園區內、外釋放出58與50個名額,總計108個工作機會。然後,永齡農場那邊已經拿到建照了,之後一些溫室、基礎設施都會開工,會再有70個工作機會。同時,我們的「多元職訓班」方案,會提供150個員額,讓他們提升轉業與就業力,他們在受訓期間也會有津貼可領,這是我們的培力計畫。

問:有傳聞指出,慈濟曾經反應要退出生活重建中心,是否真有此事?

答:這個…我沒有聽說這件事情。但是慈濟當初既然要標下生活重建中心的案子,就應該要按照他們擬定的計畫去執行,如果說真的有打算退出的事情,那也得看他們當初和內政部的契約是怎麼訂的,他們要評估棄標後會什麼影響。當然,慈濟畢竟力量有限,生活、產業重建的重責大任,還是得以政府為主

補充資料: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八八水災生活服務重建中心設置情形及一覽表

內政部:

內政部莫拉克颱風災區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含聯絡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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