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災後(5) 無所有權之受災戶,請求安置之權力不應被剝奪。

賴中強律師表示,「永久屋」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的政策,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永久屋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5),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前言: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執行委員賴中強表示,關於永久屋分配的問題或者更擴大來看,如果把中繼安置考量進去的話,「到底怎麼樣的人」有權力請求政府來提供「安置的住宅」?,或者是更根本的問題請求政府提供一個安置的住宅,到底是不是一個權利?或者災民的安置只是一個慈善團體的捐助或者是說施捨?

他也表示,災民有無權利請求安置這整個問題的出發點,剛開始的時候就注意到政府的一些法規,在定位上不太清楚,因此提出了這個質疑。

他也提出質疑說,「如果你是一個受災戶,但是你在原鄉部落住在那邊,但是你沒有房子的所有權。那這個時候這樣的一個住民是不是有權利請求政府提供適當的安置?」

接著賴中強也繼續提出一個案例,政府提供的安置如果說這個災民是跟房東租的,而這個房東根本不是住在原鄉部落,他是住在台北。政府反而提供這個永久屋給這個住在台北在部落有房屋所有權的人,這是一個很荒謬的事情!

以下是賴中強針對重建政策中永久屋政策所提出的討論相關整理報導。

一、重建政策與安置災民的衝突

(1)永久屋分配權:是政府在主導,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

賴中強律師表示,即使沒有被劃定特定區域,但是你的房子毀損了,或者是你住的地方是安全堪虞地,你還是可以分配永久屋,這是一個合理的修正。

而針對分配永久屋,按照法規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你有房屋的所有權狀」,跟你「沒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權狀」,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

那什麼叫做有房屋的合格所有權狀。簡單講就是你的房子有去地政事務所去做登記的有所有權狀的。或者是你雖然沒有所有權狀,但是你有繳房屋稅,他(政府)用這種方式來認定他有房子,這是比較好的情況。

如果說你是這種情形的話,那基本上98年8月8日當天以前的戶籍,如果這個戶籍內有2個人以下可以分到14坪,3-5人可以分到28坪,6-10人可以分到34坪,那如果上面是一個空戶沒有設戶籍的話,可不可以分配到永久屋呢?結果還是可以,這就是剛剛講的不合理的地方。

沒有戶籍即使沒有住在這邊,就看說房屋面積有多大?14坪以下可以14坪,14到28坪可以分到28坪,28坪以上者可以分到34坪。

那再下一種情況就是你如果沒有所有權狀,那政府會要求你拿出繳納水電費的證明以及你可以合法使用土地的證明。

如果沒有戶籍但是有居住事實的時候,可以要求部落會議、派出所、或是村里幹事來提出證明,但是最多只能分配一戶。沒有戶籍的最多只能夠分配一戶。那很多問題就由此而生。他沒有戶籍但是實際上住在這邊,住了很多人,可能住了10幾個人,但是最多只能分到28坪。

從以上的分配,如果民間團體有意見,可以跟政府再協商去修訂前面的原則。這個就衍生出一個問題就是說,這個到底是政府在主導的還是民間慈善團體在主導的?如果根據法規居民可以受分配,但是民間團體卻不分配,這樣合不合理?

(2)重建基本的錯誤:跳過了「中繼安置」

賴中強也表示,從以上的分析,政府提供給原住民不精確的消息──「他(政府)說你們一定要劃定特定區域,你們如果沒有劃定特定區域,就不能分配永久屋」。這個講法是不對的。因為政府還是有另一個辦法果是安全堪虞還是可以申請永久屋。

第二個要件是要自有房屋,可能是在地政事務所有登記的,或者是違建的但是有繳房屋稅。如果沒有前兩種情況,你就必須提出合法的土地使用證明,加上水電費的繳納證明。

第三個要件居住事實,很多問題都從這裡來,有戶籍的時候照戶籍人數分配,沒有戶籍的時候按照房屋的面積來分配,沒有戶籍也沒有房屋的所有權狀稅籍的時候,那就是說最多只能分到28坪。

他說,「基本上這樣的辦法,它有一個基本的錯誤,第一個是它跳過了中繼安置,這三件事情其實是同一件事,第二個是說,因為它最想提供的就是一個永久屋,那『永久屋』變成是一個以財產權的補償為核心,就是說因為你山上有一個房子,所以政府才替代了平地給你一個房子,而不是去保障受災戶的生存權。」

再來是不當連結的問題,在永久屋的授與契約裡面要求切結,不可以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因為這樣的一個根本性錯誤,在「永久屋」的分配上就有些根本以及執行細節上的問題。

要有房屋所有權也要有居住事實,不只是這樣,如果說一個房屋裡面有3張戶口名簿,但是實際上政府只承認只有一家可以申請。老大可以申請,老二、老三不能申請,可能住了10幾20個人,但是他只能分配到一戶,因為這個房屋所有權,只能夠拿來給一戶申請,第二戶、第三戶不能申請。

大社村有一個更離譜的例子,房子是爸爸的,爸爸在八八水災以前已經過世了,那三兄弟就分別去辦繼承登記,每個人繼承這個房子的1/3,形式上看起來符合政府的法令,政府還是說不可以,相對的這個三兄弟只能有一戶可以申請。

水電公司的門牌號碼跟住戶的門牌號碼不一樣,這是發生在大社村的情況,就是因為早年台電遷水電的時候,它規定說你一定要有稅籍號碼才可以遷水電,所以整個大社村的稅籍號碼,都集中在某兩戶人家,後來由於種種的不合理政府已經由原住民集體遷村安置方案,但是這個安置方案就是讓其他無法申請永久屋的災民可以跟政府承租的方式與部落一起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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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中繼安置,加上部落原本的合法房屋部落,造成整個村子被拆散成個別不同的單位入住,原本的人際關係也受到影響。

二、幾個可能的出路

對於以上在重建發生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與案例,賴中強也提出幾個可能的出路,第一個是說這是民間興建的永久屋,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1)被凍結的中繼屋經費

對此,賴中強表示,重建過程中政府一直不願意推動中繼安置方案,但是在政府所提的莫拉克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做了一個審核決議,原住民委員會災後重建預算裡面「災民就住及安置業務」有21億。

其中被凍結1/3也就是7億指定要來蓋中繼屋,所以其實國家的預算有一筆錢是準備給原住民蓋中繼屋,只是這個後續要行政機關來推動。如果政府不蓋中繼屋的話,這7億的預算是不可以用的。

(2) 民間團體蓋中繼屋並不是一個捐贈

最後,賴中強也特別說明,「我想來釐清一個事實,民間團體來蓋中繼屋,他並不是一個捐贈,他只是協助政府來履行政府應該履行的義務,所以這不是一個單純捐贈,而是政府根據公法上他應該可以履行的義務。」所以災民請求安置是一種權益。而災民在請求政府安置有爭議的時候,是可以透過訴訟來求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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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政府興建的永久屋呢?賴中強表示,照法律的規定民間興建不足的時候,才由政府興建。

莫拉克週年專題─重災區系列(1):小林─夢中的家園還有多遠?

風災後356天,小林重建發展協會對外宣布,與政府、NGO間長達8個月的協商溝通已成破局。風災屆滿週年,130戶小林村民,可能又得去總統府陳情抗議。他們的家,還有多遠?

小林474人罹難,家園已成回憶

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是提及莫拉克風災多數人的第一印象。2009年8月9日清晨6點,小林村上方山崩,瞬間摧毀小林村10至18鄰,大面積崩塌而 下的土石同時在甲仙溪形成堰塞湖;半小時後,堰塞湖崩毀,小林村第9鄰亦被土石掩埋。在這次的災難中,小林村9至18鄰被夷為平地,共474人罹難,死亡 人數居全台之冠,舉世譁然。

災前,小林村經濟收入以農業為主,青壯人口在故鄉無就業機會,多半選擇離鄉就業。災後,返鄉的「小林遺族」卻一度被外界批評為「回家領救濟金的假災 民」。她們選擇將苦水往肚子裡吞,並想方設法拿出自主重建成績單,向批評者證明自己重建家鄉的貢獻,決不是「貪利的假災民」。年輕遺族組成「小林重建發展 協會」,成為災後推動小林重建的主要力量。


找回記憶中的小林村

「找回記憶中的小林村」,一直是小林重建發展協會推動「自主重建」的主要口號。小林重建發展協會會長蔡松喻直指:「小林人現在已經沒有家,家只在回憶裡,所以要依照我們的回憶來重建」。

但政府執意與慈濟合作打造制式型社區,「這與小林村回憶、文化格格不入,根本不尊重我們的心聲」。蔡松喻和小林村倖存者,與高雄縣其他受災部落為了 自主重建,於2009年11月25日噙淚在行政院門口陳情;當天總統府公共事務室參議王大均事後接見小林災民時承諾:「願意幫忙協調自主重建事務,希望小 林村民不需要再來第二次。」這句話,開啟小林村與政府長達8個月的協商。


家,還有多遠?

然而8個月的重建過程,小林村民眼看慈濟大愛村落成、愈來愈多災民得到安置,但政府承諾的「家」卻像雲上之城,虛無飄渺。


翻拍自「新小林社區」影片,小林人期待能把小林重建起來,掛上「小林村」的牌子,而非成為大愛園區中的幾棟房舍。

雖然重建期間,近30戶小林村民選擇入住「不符合期望」的慈濟大愛村,也有近90戶選擇由紅十字會為她們在靠近小林村遺址的五里埔一帶興建永久屋。莫拉克風災週年,也將有50戶小林村民得以入住五里埔永久屋(另外40戶則得等待第二期工程完工,方可入住)。

但關鍵在於:仍約有130戶小林村民希望高雄縣政府釋出得以興建永久屋的安全土地,讓她們委託紅十字會,按照村民自主意願,「把小林村蓋回來」。只是,努力終究幻滅。

風災後356天,小林重建發展協會對外宣布,與政府、NGO間長達8個月的協商溝通已成破局。風災屆滿週年,130戶小林村民,可能又得去總統府陳情抗議。他們的家,還有多遠?

※ 小林村重建大事記:

時間 事件
2009 / 11/ 25 小林重建發展協會至行政院、總統府陳情,要求總統馬英九信守讓小林二村自主重建的承諾
2010 / 3 前行政院重建會主委蔡勳雄接見小林村代表,該名代表轉述蔡勳雄意見,表示小林村應為重建標竿,政府不可為小林村破例。然而,蔡勳雄亦強調,政府會在7/31前安置好所以第一期永久屋申請戶,之後有機會按照小林村民意願處理二村問題。
2010 / 3 傳聞行政院重建會介入小林二村用地取得問題,若慈濟大愛村二期有剩餘土地,可望撥給小林使用
2010 / 3 / 15 行政院重建會接見小林村民,透露等小林村民正式取得永久屋資格後,重建會會依照需求戶數開始規劃小林二村,並暗示小林村民別在馬英九面前陳情。
2010 / 3 / 16 小林村五里埔永久屋基地開工破土,預計第一期興建50戶8/8入住,第二期興建40戶,共90戶,全部由紅十字會負責。馬英九親臨破土典禮,但沒有針對小林二村一事發言。
2010 / 4 高雄縣政府公告第一批五里埔永久屋資格初步審查結果
2010 / 6 高雄縣政府公告第一批小林二村永久屋資格初步審查結果
2010 / 6 小林村民傳出自殺消息後,行政院重建會與高雄縣重建會同時至小林村召開永久屋資格審核說明會,向小林村民解釋永久屋審核流程,並暗示政府已著手推動小林二村自主重建。
2010 / 6 / 30 第15次行政院重建會會議決議通過「換手條款」,意即興建第一期永久屋的NGO,若無意願接手第二期興建工程,地方政府可尋求其他NGO接手。若無NGO願意接手二期工程,則地方政府可自行承接。
2010 / 7 / 8 小林重建發展協會、行政院重建會共同至花蓮慈濟總部參訪。席間小林與慈濟曾談及小林二村土地取得問題,但雙方並無交集。
2010 / 7 / 23 高雄縣長楊秋興接見小林村民,表示願意協助小林村取得永久屋基地。
2010 / 7 / 28 高雄縣政府提出「小林二村,縣府來蓋」的提案,但表示就算小林二村由縣府興建,規格也應與慈濟大愛村相同。
2010 / 7 / 29 高雄縣重建會通知小林重建發展協會,表示小林二村仍應由慈濟負責興建。

(本文轉載自莫拉克新聞網)

重建條例與部落生活的法令衝突(2)好茶的壓力

「重建條例」對好茶魯凱族人帶來的傷害,不只是當初政府違約的「遷村承諾」,無視於族人生命延續的困境,更讓族人對政府失去信心。同時面對遷村以及生存問題,好茶村的魯凱族人,面對的壓力是什麼?

編按:5月19日,由「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邀請法律界關注八八風災後關心重建特別條例的律師群,共同協助屏東災區解決申請上的法律衝突,本文為當日系列報導之(2),閱讀系列(1) 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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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即將遷至瑪家農場的好茶魯凱族人,遷村觸及最大的問題中,最基本的求生存都無法解決,談發展又何其容易?

前言:

重建條例」對好茶魯凱族人帶來的傷害,不只是當初政府違約的「遷村承諾」。政府無視於族人生命延續的困境,更讓族人對政府失去信心。

好茶村的魯凱族人,即使風災被迫離開辛苦經營的家園,為了維持基本的生存,族人還是想盡辦法在隘寮營區的安置中心,尋找一塊延續生命的空間。

而同時面對遷村以及生存問題,好茶村的魯凱族人,所面對的無奈與生活壓力是什麼?以下是5月19日當天與會的魯凱族人提出各項提問的整理報導。

一、基本生存面對的困境

當天在場的好茶村的魯凱族人也表示,好茶部落不應該跟其它的地方比較,好茶村安置在瑪家農場,限制很多,目前有很多人都沒有申請通過家屋,這些人我們要拿到哪裡去?

「政府應該看地方的需要,再來制定政策,這樣比較正確阿。」族人憤怒的說。

有些族人確實是沒有房子,卻又因為工作與孩子教育的需求,在外面有租房子,卻無法申請永久屋。

族人也表示:「部落族人為了小孩有更多的學習資源,才到都市暫時租房子求學,為了生存,才將戶籍遷到都市,如果遷村沒有把這些人算在這裡面,那這些人怎麼辦?以後你叫他們回部落,回到哪裡去?

政府必須要深入了解到地方來幫助,是不是部落真正的需要?族人申請永久屋受到法律的限制,並且好茶村都已經滅村了,為什麼政府不優先考慮這個部分。

族人也的到耕地的問題,他說,部落的族人就是靠在鄰近田地農耕,維持生活。以前居住在新好茶時,耕地就在部落後方的山上。好茶人未來部落到了瑪家農場沒有農田可以耕地,難道要叫部落的人每天待在家裡,都不出去嗎?沒有耕地去工作,那政府叫部落的人怎麼生活?

二、不合法就永遠被遺棄

霧台鄉代表副主席柯連登也表示,不知道政府是用什麼角度來制定重建條例。他也說,「從舊好茶遷村到新好茶30年來,族人沒有得到房屋的所有權,當初是集體遷村,應該是階段性的去變更土地作業,從這個角度去看政府的責任,政府的措施造成部落的損失,也使得族人淪落到不合法的就永遠被遺棄的情況。」

三、政府的發展政策是否符合原民部落?

政府政策制定,牽制族人本來在部落生活的秩序,破壞的層面不只是魯凱族人生活思維的秩序,也讓族人在面對新法令的制度後,得同時承擔政策改變對部落造成的生活壓力。

舊好茶部落30年前遷村到新好茶部落,從無到有一點一滴,接著為了孩子的教育到都市打拼,為的都是等到累積到足夠的財富以及能力時,再回部落打造自己的家屋。

兩年前的813風災已危及部落族人的生命,始族人面對不得不遷村的選擇,而八八風災又再次奪走,30年前下山後,一點一低打拼的部落。

政府重建條例的遊戲規則,讓好茶人輸掉一輩子辛苦打造的部落,好茶部落又要再一次面臨從無到有的遷村命運。

而目前部落遷村所觸及最大的問題中,連最基本的求生存都無法解決,再談發展又何其容易?

未來不管投入多大的資金發展與培訓計劃,最基本的需要耕地維持基本生存的問題都無法解決時,族人是否還有多餘的力量與心思來與政府的政策同步發展?是否又會演變成累死部落族人,卻肥了計劃者口袋的畫大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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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制定,限制族人發展的機會,無形中更增加災民遷村後的生活壓力。(圖為好茶村隘寮安置中心,族人開墾的耕地)

78天須完成319戶─瑪家農場永久屋的時間壓力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的永久屋,負責現場的陳組長表示,政府要求7月底完工,不僅壓迫到當初規劃團隊與NGO讓部落參與協力造屋的美意,也壓破了族人參與過程的「空間」。

瑪家農場「永久屋」,中央指示7月31日的完工日期,距離今天只剩78天,要完成三村319戶的永久屋數量,謝英俊建築師團隊的設計師洪明裕表示,7月31日的完工日期是近兩個月才接到的消息,工程期限的「時間壓力」大過部落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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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麟洛工作站的獨棟家屋模型與施工現場。

目前瑪家農場規劃的好茶115戶,大社119戶以及瑪家85戶永久屋,在3月18日瑪家農場舉行完動土儀式後,瑪家農場永久屋工程即在中央指示的時間壓力下,不斷的趕工,為的就是完成7月31日,319戶的永久屋完工目標。

以下是對於負責瑪家農場工地現場陳組長以及設計師洪明裕的採訪整理:

一、 瑪家農場「永久屋」施工進度

(1)目前整體進度

根據瑪家農場負責現場的陳組長表示,目前好茶區域都在進行營建署下水道的工程,但是已有部分區域可以開始進場施工,處理組合鋼骨結構的部分。而瑪家部落開始做擋土牆,但營造廠還沒進入,大社部落預計約下禮拜可進場施工。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的永久屋,面對這樣的完工進度。負責現場的陳組長也表示接到七月底前完工,是這兩個月才接到的消息,如果要8月8日以前入住,的確是不容易。目前就氣候變化雨季的問題,是無法掌控的。

而對於目前整個工地進場施工的狀況,5月底可以完成到哪個階段?陳組長也表示需要公共工程先完成,因為公共工程沒有完成,就會影響道路,間接也會影響進場施工的進度。

(2)「永久屋」的數量問題

另外,陳組長也表示,「永久屋」的工程進場施工,關鍵是基礎什麼時候完成。也說到5月底前,好茶部分區域的基礎是可以先完成的。也就是說,在目前最先可以進場施工的部分是好茶部落的區域,可以盡早進場組裝「永久屋」的鋼骨結構部分。

而對於「永久屋」的數量問題,洪明裕表示,目前的關鍵是縣政府的意願,在世展會的立場是願意全部蓋完,但是縣政府這邊擔心的卻是蓋了太多,而呈現類似高雄月眉永久屋「空屋」的狀況。

他也表示,世界展望會的態度是全部蓋,但目前縣政府不敢同意,洪明裕也提到規劃過程,戶數」早就是存在的問題,卻沒被認真去討論。這套重建機制本來就有問題,應該被當作議題被解決。

他也提到,甚至從規劃立場看「遷村」機制,也不是從遷村的邏輯來看待,仍然是用「安置」的方向思考。

二、「重建機制」與「遷村課題」

規劃團隊看見「重建機制」與「遷村課題」之間相互衝突的矛盾,而對部落帶來相對的問題又有哪些?

(1)部落參與的「空間」有多少?

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戶永久屋,工程品質如何掌握?洪明裕表示,為了趕工程進度,三家承包廠商必須要選擇自己熟悉的工班,才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這樣短期的艱鉅工程。

如果選擇「熟悉工班」的方式來趕工,相對當初部落族人可以協力造屋的目標與精神,卻也大打折扣。營造廠以及建築團隊的確都提供族人可以進場協力造屋的名額。但根據洪明裕表示,因為工作期程的壓力,在讓部落參與的限制上,也的確受到人數的限制。

只剩78天的工期壓力,不僅壓迫到當初規劃團隊與NGO讓部落參與協力造屋的美意,也壓破了族人參與過程的「空間」。

(2)「滅村」的好茶村,「空屋問題」從何發生?

好茶村的「遷村」課題,尚未解決,還有71戶停留在不知安置在何處的問題,通過永久屋申請的族人更不捨「又得留在」隘寮營區的族人,115戶蓋完,是否好茶族人真的可以順利遷村?暫時到一個新的環境安置下來?

好茶村整村淹沒,無法回去重建,族人除了遷村,別無選擇,最期待的是有個安定的家,「空屋」的問題又從何發生?

瑪家農場如果順利在7月31日前完工,是否所有的族人都能「順利入住」?三個村又會如何繼續協助尚未通過申請的族人,再次向政府陳情?記者將會持續做追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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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瑪家農場建築規劃團隊,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位於屏東麟洛工作站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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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左側為瑪家農場雙併家屋模型與施工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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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指示的7月31日工程期限,要在78天完成319戶的永久屋,平均一天要蓋完4~5戶永久屋,工程品質如何掌握?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大愛落成系列(6) 愛的代價?

政府災後積極推動的「永久屋政策」在高雄縣幾乎完全等同於「入住慈濟大愛園區」,未來災民在這裡如遇任何問題,政府將扮演何種角色?作為永久屋的居民,與援建單位的慈濟之間,未來將如何互動?需要外界持續關注。

慈濟基金會昨(2/11)天在高雄縣「杉林慈濟大愛園區」舉辦「入住圍爐」活動,席開三百桌慶祝災民入住第一期永久屋,並邀請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高雄縣長楊秋興等官方代表出席,頒贈永久屋鑰匙、新年紅包,也和永久屋住戶共同圍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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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抵達慈濟大愛園區後,首先前往「希望廣場」,欣賞由桃源鄉寶山村民組成的「那魯灣合唱團」演唱「三好歌」,彰顯入住村民未來將不再「抽煙、喝酒、嚼檳榔」。隨後,馬英九也前往位於園區內的安息日教堂,親手在十字架下的祭壇上,擺上由證嚴法師開示的「十在心路」磐石。

馬英九表示:「目前高雄縣已有六百多戶永久屋,未來連同屏東與其他地區,甚至要蓋到二千戶,希望可以在今年8/8之前,讓所有人都得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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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馬英九捧著證嚴法師開示的「十在心路」磐石,親自放上安息日教堂的祭壇上,位置正好在十字架正下方。
右:馬英九、吳敦義、王金平、楊秋興等政府官員在慈濟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的陪伴下參訪大愛園區,並與入住永久屋居民共同圍爐。

據慈濟方面指出,第一期永久屋共興建748戶,分別有14、28與34坪3種不同大小,會依照申請戶家中人口多寡分配。目前高雄縣政府已核准504戶入住,分別來自桃源、那瑪夏、六龜、甲仙、茂林、旗山及杉林鄉。高雄縣社會處處長吳麗雪則補充,雖然縣政府已核定504戶大愛永久屋,但34坪永久屋尚未完成,,實際上遷入504戶的時間點,仍然得在年後才能實現。

至於慘遭滅村的小林村,目前雖僅有12戶申請大愛永久屋,但日前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受訪時仍強調,不想住大愛村的只是少數,會預留160戶空間給小林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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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與慈濟醫療志業執行長林俊龍,一同站在永久屋前與民眾歡慶入厝。
(右)位在大愛園區內的雕像,彰顯慈濟志工對受難民眾的奉獻。

不被愛的處境─返鄉重建者百感交集

對比大愛村民熱鬧溫馨的入厝圍爐活動,許多拒絕入住永久屋的災民,也選擇同一天下午,在慈濟大愛園區旁的杉林國中舉行「感恩祈福」活動。

高雄縣八八再造聯盟、勤和村自救會、寶山村重建協會等代表在烈日下拉起「山下歡喜入住,山上自力救濟」、「原鄉亟需避難住宅、中繼安置處所」、「為杉林族人祝福、為原鄉重建請命」等布條,希望馬英九能瞭解,大愛園區落成不代表災難結束,因為入住大愛園區的僅是少數人,而選擇回鄉重建的大多數災民希望的「中繼屋」與「避難屋」選項,至今仍無任何回音。

勤和村自救會總幹事劉行健強調:「光是受創最嚴重的桃源鄉與那瑪夏鄉就有近1,500戶災民,如今就算住進大愛屋的全部都來自桃源、那瑪夏二鄉,他們也都還是少數,回鄉重建的才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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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行健認為,政府目前不願意給返鄉災民「中繼屋」和「避難屋」的原因,就是擔心影響大愛園區的「業務進展」。劉行健表示,先前他向楊秋興要求提供大愛永久屋之外的選項,但楊秋興僅回應 – 給了你們其他選項,那選了大愛永久屋的人會反悔。

祈福活動最後,總統府秘書處主任、行政院重建委員會家園重建處處長等人,出面接見了陳情災民代表。據劉行健轉述,總統府的人以為大多數災民都選擇住進大愛永久屋,並不明白絕大多數的災民都已經回鄉重建。他表示,官方代表最後仍是告訴返鄉災民,為了不影響推廣大愛永久屋,暫時不會提供返鄉災民任何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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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左:劉行健手拿永久屋模型,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只把目光放在造價昂貴的大愛永久屋,就以為災民已經得到充分的安置與照顧。他強調,少數災民住進永久屋中, 他願意祝福他們,但問題是多數回到山上的災民,不但要不到中繼屋,甚至連避難屋也沒有,他呼籲社會各界與政府都能正視災民需求。
上右:跪在烈日下拉布條的災民,與大愛園區內歡欣鼓舞的氣氛呈現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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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寶山村災民代表,手持要送給馬英九的陳情書。
(右) 災民代表說,能倖存下來的人,都是主的安排。既然主安排他們活下來,那他們就有義務回到主所賜予的土地上重建。

在愛之中─災民與援建單位,會是何種關係?

選擇有回鄉有其文化、生計考量;選擇住進永久屋的也是。

原南沙魯村民阿麗表示,實際看屋後,覺得慈濟從房舍到生活用品,一切都幫災民想得很周到,她對於大愛永久屋非常滿意。阿麗目前在那瑪夏鄉公所當工友,為了日後不要辛苦地在「永久屋」與「瑪雅村」之間跋涉,她已經在瑪雅租房子,未來永久屋將只是她和孩子團聚的場所。

「為了下一代,我之前就很努力在存錢,想要下山買房子生活,因為我想要改變別人對原住民的刻板印象,所以希望孩子可以到平地生活,受好的教育,未來才有前途。」阿麗強調,就算以後山上可以蓋避難屋,她也不會放棄永久屋返鄉生活。阿麗一邊摸著永久屋門廊石柱,一邊看著眼前整齊劃一的房舍說:「我們這批災民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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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每一戶永久屋居民都能拿到的慈濟醫藥包、紀念冊與靜思語。
(右)慈濟強調,所有生活用品都會幫災民備齊,一共有超過80種生活用品,讓災民可輕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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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左) 阿麗認為住進永久屋的災民非常幸福。(上右)阿麗的小孩在屋外的土堆中玩遊戲,遊戲內容是「用石頭擋住88水災的土石流」。

雖然阿麗認為能讓孩子在山下發展十分幸福,但是對於慈濟一定要趕在過年前要災民入住這件事情,也有抱怨不解,入住的當晚,慈濟提供了一整袋的泡麵、罐頭給永久屋住戶。晚餐吃什麼?阿麗苦笑,指了指手上的麵包。阿麗認為,永久屋雖然不錯,但她不懂為何堅持此刻入住,因為大愛村目前和工地沒什麼兩樣,工程車跑來跑去,很擔心小朋友在園區內活動會發生事故,漫天的塵土更讓入住居民不知該如何清掃

對此,慈濟工作人員鍾易璿表示,雖然慈濟大愛園區已在昨天風光舉辦「入住圍爐」活動,但不代表園區已全部完工。慈濟在年後會加緊趕工,完成行政中心與商店街的硬體部分;換句話說,目前的大愛園區只有純住宅,生活機能較為匱乏,住民有購物採買、醫療保健等需求,仍得自行到鄰近城鎮解決。

事實上,阿麗的抱怨並非僅顯現在入住的時間點,許多災民包含外界關注災區人士認為,大愛村從興建到入住的過程以及園區風格、標語雕像,幾乎完全由慈濟完全主導,災民最多僅扮演「八八臨時工」的角色,並非參與共同建村的決策過程,對日後入住者是否能「完全自主管理」也不敢太過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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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在土推上玩工程車,但現實上,巨大的工程車也在他們身邊揚塵奔騰,為了蓋更多永久屋加班努力。

慈濟:未來將努力重建災民生活,並輔導就業

慈濟秘書處組員鍾易叡表示,此次興建慈濟大愛屋的經費,完全來自莫拉克災後的各界善心捐款,完全是專款專用,沒有花到政府一毛錢,高雄縣政府僅負責協調取得台糖土地興建永久屋

「除了住家,我們也會努力重建災民的生活」,鍾易璿說,未來5年,慈濟將會在園區內持續經營「社區及生活重建中心」,進行社區營造、生活陪伴、心理輔導等30多項工作,特別是災民最重視的生計問題,鍾易璿也表示,農曆年後就會開始在大愛園區內協調家庭代工,讓住戶能有收入。

此外,鍾易璿強調,慈濟除提供永久屋給災民外,也請高雄縣府協調台糖提供5公頃農地;未來,想發展有機農業的大愛村民,能在旗山圓潭得到2分地,慈濟也會請內部農耕團隊提供協助。鍾易叡也表示,慈濟內有許多志工目前已是成功的企業主,慈濟會協調企業成員優先提供工作機會給大愛永久屋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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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碧玉表示,慈濟特地幫災民在園區中蓋了表演廣場,未來災民就能在廣場中表演八部合音給觀光客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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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將在第二期工程完工的行政中心與週邊設施,可望讓居民具備較完善的生活機能。

居民:對慈濟繼續的管理,感到無法言說的擔心

儘管慈濟對未來做了許多規劃,但是許多受訪災民表示,他們很擔心慈濟會成為以後園區內的管理單位,因為他們覺得,即便慈濟聲稱不會強制規定居民戒煙、戒酒、戒檳榔,但他們無法承受三天兩頭就有師兄、師姐帶著笑臉要對他們進行「善意勸說」。

對此,鍾易璿澄清,未來慈濟會輔導居民成立自主管理委員會,園區內的生活規範將由到時候的委員會制訂。「慈濟只是給房子而已,未來他們要怎麼在這邊生活,由他們自己決定」,鍾易璿強調。

記者問,包括把住屋改成商店,在園區內經營檳榔攤,賣煙賣酒也可以嗎?鍾易璿回答,慈濟只是給一棟房子,不會管住戶怎麼使用,如果他們未來的管理委員會覺得可以,那就可以,慈濟不會干涉。

對此,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那瑪夏鄉民則透露,「所有住在營區的災民,都很清楚哪些人和慈濟走得很近,未來就算可以成立自主管理委員會,多半也是由這些人組成,我不認為我們有辦法『不那麼慈濟』」。

另一位寶山村民則認為,未來園區內會有慈濟行政中心,誰手上有資源,誰就能決定遊戲規則,他覺得這些「勸說」,勢必會比想像中更有強制力量

以下圖「慈濟大愛園區住民生活承諾書」為例,為災民入住時必須簽署的文件,內容包含園區使用的規則及房屋管理模式,而簽署對象為「慈濟大愛園區管理單位與委員會」,但是按照慈濟的說明,未來將由居民自組管理委員會,並自訂管理規則,那麼在居民尚未成立正式管理委員會之前,為何會要求居民簽署「承諾書」,書中內容由誰擬定?將來是否持續生效?居民皆無從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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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落成之後,仍須持續關注

慈濟大愛園區搶在過年前舉行入厝儀式,並宣稱2/11是園區開工動土後的第88天,與八八風災對照之下,有其深遠意義存在。然而,目前園區仍與工區無異、居民生活機能匱乏、管理單位權責不清,種種問題仍讓入住居民感到不安。

而政府災後積極推動的「永久屋政策」在高雄縣幾乎完全等同於「入住慈濟大愛園區」,縣府與中央似乎都處於被動角色,未來災民在這裡如果有任何問題,政府將扮演何種角色?作為永久屋的居民,與援建單位的慈濟之間,未來將如何互動?作為「永久屋」的居民,是否真能在此建立自己永續的文化?需要更多的討論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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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2/10入住的居民,集合到教堂中聽證嚴法師SNG連線開示。
(下)慈濟志工在住戶簽署完生活公約後,將鑰匙交給住戶。一名受訪者表示,之前聽說入厝時,如果不到教堂聽上人開示,就會領不到鑰匙。慈濟方面表示絕無此事,所有願意到教堂中的災民,都是自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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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住宅、生計問題都能妥善解決,未來要在大愛村長大的原住民孩子們,能否在傳言的「大愛小學」中傳承原住民文化,仍是值得關注的焦點。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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