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廣場是國有地

這樣的狀況,在東部屢見不鮮,台東的關山鄉長與代表,也曾來南華向村人要自救會的資料。同樣的移民問題,在花東兩地上演,政府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兼顧移民權益,而不至給老百姓剝削感,是一大考驗。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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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村,是中央山脈東方山腳下的村落,夏天溝圳裏的水仍是冰的,因為水源來自山上融化的雪水,乾淨而富養分;曾經在日治時代,因為土壤水質的獨特,而生產著只供日本天皇才能食用的米—吉野一號「天皇米」。或許因為這樣好的條件,許多自西部來的移民在這裏落腳生根,從亂石堆裏開墾出供妻兒子女溫飽的田地,但卻由於日本與國民政府的政權交替帶給村莊裏的百姓許多的困擾。

「我在這裡出生。」民國三十四年生的林先朝先生這樣說,「我的父母因為躲避大戰的空襲,從桃園大溪先逃到高雄,再來到這裡(花蓮縣吉安鄉南華村)。」「你看到這樣平坦的土地,以前不是這樣的,是以前的人一顆顆石頭,一堆堆土整理填平的。以前沒有機器可以整地,都得花錢請人整理;而且凹凹凸凸的田地,水流會不均,沒辦法耕種。」

林大哥,國小畢業後學過做餅乾,當兵完後種了十年的田,後來到鐵路局當了二十幾年的工人,現在在開早餐店。他說,這裡的土地都是前一代的人從荒地耕作出來的,日治時代的時候有土地登記調查,後來大戰之後過了許多年,國民政府來了,卻沒有做土地登記的工作,很多人民開墾的土地都收歸國有。雖然說後來有登記的機會,但農人的知識程度不高,也沒有那麼多的錢可以繳稅,所以在八十多年的時候,很多人就收到國有財產局「竊佔國土」的警告,必須補繳稅加罰金。

即使有做土地登記的也是有遭遇很多問題,旁邊的一位大哥說,農人沒有田地就什麼都沒有了,小時候家裏有田地物質很豐裕,每天田裡都有好幾十包的農作生產出來,阿婆有錢了會給小朋友錢,小時候還能買糖吃,但是七歲的時候,土地被政府強制徵收走了,什麼都沒有,後來每天吃地瓜,吃到現在都怕了。

林先朝先生

林先朝大哥(攝影/潘建任)

南華村這邊的老百姓,開墾的範圍頗廣,而遭遇到的問題也不少。例如現在「君達香草世界」的「五十甲地」,是一開始被國民政府以「國防部靶場」為由,強制徵收走的,後來並沒有做靶場,反倒是分配給一些退伍軍官,以至於後來還賣給財團做開發。

「而且我們的土地也很難買賣,三千坪一張所有權狀,沒辦法分割來賣。不像外省人,一小塊地就一張。」

還有現在的「光華工業區」、「花蓮監獄」、以及木瓜溪沿岸的農地,都是給政府強制徵收走的,補償金沒有多少,甚至完全沒有。像木瓜溪旁的農地,原本因為木瓜溪的泛濫,土地面積難以確認,所以農民沒有進行登記,「水一來田地就沖走啦。」林大哥這樣說,後來政府蓋了堤坊,竟把這些農人費時費力整理的的田地都收為國有了。

收回國有的河川地,在數十年後的今天,有的則以極低的價格租給熟悉門路的人耕作,數甲的收益可至上百萬。

不只農耕地的問題,包括住家也是一樣,同樣因為戰時交替產生的土地登記問題,讓居住在這裡的住民,沒有自己住家土地的所有權。林先朝大哥的家,有兩百一十坪,同樣被視為國有地,國民政府來了以後,要求他們要付租金,但租金的調幅很大,讓林家人很困擾。後來,民國八十九年,有機會能買,林大哥便想抵押自己的農地來買住家的地,當時政府要求要承租三年才能購買,而且購價保密,由台北的審議委員會公告,後來,也因為委員會出的價格過高,所以林大哥家並沒有決定買下來。

一直到後來修法,村裏也成立「國有財產地爭取自救會」,因此才能以比較便宜的價格購買下自己的居住地。林大哥家由於是兩兄弟一起買的,所以把整塊地買全了,但其他人家,由於政府規定每人只能買一百五十坪,所以很多人家只能買了自己屋子裏的地,沒辦法買前頭的廣場,形成了自己家有一半是國有地的特殊情況。

這樣的狀況,在東部屢見不鮮,台東的關山鄉長與代表,也曾來南華向村人要自救會的資料。同樣的移民問題,在花東兩地上演,政府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兼顧移民權益,而不至給老百姓剝削感,是一大考驗。

*後記: 由於採訪了林先朝先生,所以對於台灣光復之後的土地登記問題產生了許多疑問,因此查閱資料,發現民國九十二年時,政治大學李志殷先生的碩士論文《台灣光復初期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之研究》,第六章即提到光復後國民政府來台的土地憑證繳驗問題,相信是理解東部移墾問題的重要參考之一:

『……光復初期,政府急於接收日資、開徵土地稅;所以在未有完善先期規畫下,即匆促實施權利憑證繳驗,並且將其擬制為依土地法所辦理之土地總登記。又,在光復初期,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不考慮台灣經日本統治五十年之事實,竟舉行全省漢奸檢舉及禁止使用日文。因此,在此資訊不完全及正值台灣社會動蕩之情形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所辦理之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產生了許多問題。」

……光復前的台灣土地問題研究會報告書提到:「台灣土地調查,日人於一八九七年開始,至一九○四年完成,土地台帳全部編峻,一份存總督府,一份存各地土地登記所。」事實上,已有錯誤之認知。因為,依本文第二章所敘,土地調查完成後,台灣地區之土地台帳尚未全部編峻。之所以會有如此之情況,乃因台灣總督府所舉辦之土地調查,係針對台灣西部人民私有耕地為主,並非針對全台灣地區,其他如台灣東部、台灣西部部分原野、北部山嶺茶地及部分耕作地、山林原野等未登錄於土地台帳土地面積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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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領略新涼驚骨透,流傳故事總魂銷」─側記莿桐部落利本家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編按:即將在立法院通過的「東發條例」對花東地區將造成非常巨大的影響。一群關心東發條例的地方人士,製作了系列專題,共有7篇文章,介紹東部目前面臨開發難題的各個部落或地區。閱讀系列其他文章,請見文末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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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臺東市北延臺十一線上行,左側巒嶂纚連,高低抑揚。右望浩海淼漫,柔浪撫岸。天陰時微雨涳濛,薄霧盤山,景緻異趣,逕不讓仲夏豔陽。

山海之間,美麗灣飯店肆踞莿桐部落,正是利本一家祖居之地,漢名方順興,阿美族,與妻育有三女,平時外地從事建築業,趁休假歸家團圓。提起外力外資硬建之龐然大物,村落人人自有一套觀感,利本表示「飯店我不喜歡」直言污染廢水為最大隱憂,再說雨量充沛時周遭野溪四處穿鑿切割,原可直奔入海,依著共三期工程示意圖,給擋掉大半。或許對開發單位而言只是工程枝節,然而建築恆久銅牆鐵壁?利本言未殆及,且部落恐未了然者,工法粗糙尚在其次,該開發案取巧闖關,歷環境影響評估五場,與臺東環盟來回興訟最後敗訴,依然執意營運,有恃無恐,方是罪惡所在。商人以牟利為其基本教義,縣政府帶頭玩法。居民抱怨建築截溪拒海,只能說太客氣了。這一切利本表示持家工作,實在無力顧及。再者地權、法規、判決、行政云云,都是漢人語彙。強制植入概念,其殺傷力亦不下實體工程。「部落族人也是會擔心」,利本續道,私下聚會會聊起,卻因不善表達而卻步。「我們知道,但是要怎麼講?」用外來語言挑戰絕對優勢,艱難可知,即便反對也不知如何反法。

莿桐居民林淑玲目前在部落抗爭最力,是利本從小玩伴,記得兒時沙灘外展,面積甚大。村童畫沙為戲,赤足馳騁。而今潮線近迫,徒賸碎木紙屑、工程廢土與不美麗灣飯店。憶昔童趣,利本眉飛色舞興致甚昂。如今挺身而出者依然屹立,而居民大抵觀望居多,不是不會操心,但畢竟有所顧忌。世局丕變,政府與資本家早已組成掠食聯盟,然部落正值傳統漸衰,公民意識尚未進駐之際,多數人還莫能即時對應現況。若無直接衝擊,如何點燃行動火焰?僅賴一二家庭出面抗爭,不只是利益之辯,更是爭公義存亡興廢。

「最近我家房子才申請到丙種建地執照」,家後院在跑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程序,但是官方說法卻是與飯店預定地重疊,眼下尚未決定撥交與誰。財團與當地居民爭地,連協商知會都免了,反正買辦才是地方政府真實身份,真箇輕輕巧巧,取人於無形。相較於原民在行政體系內突圍,委實詭異之極。「本來就在土地生活,為甚反要證明自己存在?」

阿美族土地觀本不如「文明社會」公有私有等等饒舌名目,族人審地良莠,可則張羅定居,否則游覓淨土,天地便是法則。怎知現代國家介入,平白多了「管理單位」,轉瞬土地貼上所有權,而所有權卻非公器,於是乎此「權」之標籤牌位成為巨獸爭食對象,端的肉肥味美,啖嚥不盡。是為一次剝剝。等到分食完了,再惠與原住民所謂保留地,給與不給,生殺大權仍在政府,給是恩惠,不給是現實,此為雙重剝削,一魚二吃。說到雙重剝削,實為現代公私專權最擅長把戲。首先截取地區資源至匱乏,居民因此生計困頓,無以為業,次而引進重大建設,美其名為提供就業,絕口不提原初正是因為有此「資金」、「管理」、「建設」才惡化聚落生態。先前外力擾動正好眼下替吞噬計畫舖路,雙重剝削於焉完成。所謂就業,替頂層掙錢,淪為奴工事小,從此依賴體系過活、無得脫身才是套牢人生、魔鬼契約。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道德經如是說。情況惡劣處,受壓迫者出面替雙重剝削辯護,渾然忘卻是誰讓工作機會憑空消失?

利本希望海灘如故,以後小孩還可以定居莿桐,轉述長女意見:「飯店蓋了以後我們下海怎麼辦?不會給擋住?」大人只是笑笑,,飯店群與公路背腹夾擊部落,連安靜度日也成奢望。「也許大家想說子女多住都市,這裡萬一待不得了還可以依親。」但願只是多事人無謂憂慮。

抗爭六年,族人林淑玲回顧斯土,「這裡彷彿就是產業實驗場。早年種甘蔗為發展糖業,後來看上紙漿製造,廣植銀合歡。再來椰子林、現在不玩農業,改種旅館了。」聞罷神勦心悒。

十二月十八,明日便是踩街遊行,緊接美麗灣渡假村基地新建工程說明會。說明會在臺灣,尤其涉及環境衝突者,場面可想而知,台上醉語喤諠,瓦釜雷鳴。永遠羅織建設如何美好,對於破壞前例之質疑,保證本次絕對妥善照顧各方需求,維護生態完整,照顧居民生計。直到下一開發案,自己成為失敗前例為止。

是夕,朔風稍歇,層雲流靄,清明臺東,索䚕未得,聊記一二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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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2004-2010年行政院新聞局製作之「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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