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再公聽會─花蓮瑞穗0422報導(2)

我常常願意相信許多政策的立意原本都是良善的,只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法律無法完備到足以規範任何會發生的狀況,因此,執行的人很關鍵,即使是幾經修改擁有眾多配套的條例,懷有私心的人仍可能在其中鑽出漏洞。

前言:

我是花蓮子弟,目前在壽豐念書,也服務、學習於一個理念與我相近的社區協會。這個協會沒有特意要發展產業,也不著重於促進觀光,在意外配、老人、小孩和環境;花了很大心力於生態的維護上,不為遊客,而是希望成為當地環境教育的一部分。

對於歌功頌德目前有點反胃(笑),但在這個地方觀察與領受的一切,讓我更加相信某些堅持仍有可能,希望以自己證明,實踐理想,即使辛苦,卻走得坦然,貧窮而幸福。

這是一場不談條例內容的公聽「說明」會

四月二十二號,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於瑞穗鄉公所舉行,之所以由原本公布的花蓮市改變為瑞穗,猜測應該是因為水保局輔導的社區,例如舞鶴、光復的兩個示範區距離這裡較近。

人很多,樓下七八台遊覽車,據第二天自由時報載,總共來了73個社區,五百多人。在與其他社區的閒聊間,我相信水保局並沒有刻意動員,他們寄了公文給熟識的社區,邀請其來參加農再公聽會,但社區自會揣測上意。

確實如佳安的觀察,會場上方懸有紅布條「農村再生公聽說明會」,無「條例」二字,整場討論更絕少聽見農村再生「條例」,大部份的社區竟不約而同都稱呼它為農村再生「計畫」,顯見大家是以提計畫的角度在看待農村再生條例,法律?交給專家去修。且開放發言時間,也不斷出現「由下而上」、「整體性發展」、「活化」等水保局用語。

公聽會流程及會議記錄如附件。

簡單的說,開放發言時間,幾乎就是給各社區對水保局歌功頌德的時間,除有少數人提供較具建設性的想法外,多數人的發言模式竟是:

「過去生活很苦→遇到水保局→改變人生→致上萬分謝意→全力支持農村再生」

甚至有縣議員當眾開口要求水保局實現「他的心願」,完成某個地方的綠美化。

少數較有建設性的想法:富源社區林興華老師提到以造町的概念,以鄉為單位執行計畫,擴大營造範圍;光豐農會總幹事林清水先生提到,計畫必須配合農事時令;秀林鄉鄉民代表高小姐提到,社區的凝聚需要傳承,但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抱負,政府有沒有可能成為一種媒合,讓社區裡的人知道外面的人在想甚麼;外面的人進來的時候,有一個引介的平台,能順利進到部落的生活中。

牛犁社區交流協會總幹事楊鈞弼先生表達不支持的立場,認為在全台灣沒人敢反對,因為政府要給你錢,就像消費券,要給你錢,怎麼會有人反對?接著詢問現場的社區夥伴們,但有誰閱讀過這個條例?現場僅兩三個人舉手,楊先生建議各社區先了解條文。

他不反對錢進社區,但希望這個錢能直接進到社區,除以用顧工購料的方式,更期盼關注於人的部分。大家提計畫的方向多是產業發展、促進觀光,楊先生呼籲應該透過這些規劃去關心社區內部的人。最後也提到,並不否定水保局的功勞,但當初社區營造是由文建會所推動,內政部來發起,讓各社區能夠實行由下而上的概念,「由下而上」並不是水保局的制定,而是政府的政策。

和水保局工作人員的對話

我則是針對第三章土地活化提出了質疑。在發言完離開講台準備要回到座位上時,被一位大姊攔住,她問我有看過「小地方新聞網」嗎?我高興的回答,只要時間許可,我幾乎都會看,她接著說,那你還有疑慮?

哈,還以為是可能的盟友呢,我笑著說,那你願意跟我解釋嗎?後來才知道,她是水保局總局的工作人員,但她並沒有給我她的名片,反而留了另一位先生的,她很客氣,也很和善,我們展開了一段蠻長的對話,歸納如以下幾點:

一、針對土地活化:

她說,土地活化是部份徵收,為了公眾利益有時候必須犧牲少數人權利。就像都市有都市計畫,鄉村卻欠缺這樣一套法律。都市計畫經過幾十年的增添才有現在的規模,農再條例的細則也必須要等到條例本身通過後才有辦法備註。

許多地方,常常有閒置無人甚至不清楚地主是誰的土地,公部門對這個地方的建設容易因為找不到此地地主而暫停,十分可惜。

對於地主的補償就是他可以享受到公眾利益,雖部分土地被徵收公用,但因公用土地地價上漲,此地主剩餘的土地地價也會隨之水漲船高。

我認為這是多數人的暴力,也覺得其中有太多可以操作的部分,甚至有可能出現為少數人利益犧牲多數人權利的狀況,面對她的堅持,視為兩種不同的觀念。

二、我問,農村議題包含各種面向,應是各部門,例文化局、社會局、環保署等共同面對,為什麼水保局要專責來推動農再條例?

她的回答是,農村有各種議題,但農民無力個別洽詢各個單位,因此,水保局希望成為一個平台,如果不是水保局的業務,可以代為洽詢其他部門。

我問,那鄉公所鎮公所是在幹嘛的?

她頓了一下:「他們也可以去找鄉鎮公所阿。」

「那,水保局幹嘛還要成為這樣的平台?」

「…………」

三、我說,我相信你們的立意良善,但經費非常龐大,社區若無足夠自主性,很難堅持自己的信念,甚至清晰的看見地方真正的需求為何,如果真的想要改革,為什麼不能陪社區緩慢長出力氣,持續的改變?反而是急著要通過農再條例?

她回答,之所以急著要通過農再條例,因為過去水保局的錢是每一年每一年由立法院審核,這一年的「績效」沒有達到標準,下一年的預算就會被刪除,但農再條例是一筆基金,只要今年過了,兩千億不會被更動,水保局就更有可能循序漸進以社造的精神輔助農村,而沒有為求績效的壓力。

四、夥伴問到窳漏地區地主必須負擔修建費用的部分

她回答,關於窳漏地區的改建,地主必須負擔全額費用,有太多人覺得不合理,且有些地方也已經不容易找到屋主,所以作出修改。

我對於這個答案有點失望,因為如果只就這個她立即反應的答案做分析,看得出來他們在乎的是輿論,是公部門難以找到「窳陋地區」的所有人,卻不是這塊地的地主的人權。

五、關於農作物產銷

她說,農作物的產銷問題含括在「農村發展條例」裡,所以不是農在條例能夠明文訂定。夥伴問,所以這樣聽起來,農再條例只能規範到地上物的建設?

她再次回答,因為農作產銷的部分規劃在農發條例裡。

六、腳踏車道

有機會聽聞各社區的提案,驚訝的發現,大家竟然有志一同的都需要自行車道,天阿,除市區外,花蓮的整個鄉村街道難道不都是自行車道嗎?我學習與服務的社區協會,他們跟村長討不要的樹,自行培苗,雇請村民一起種樹,發給工錢,最後自然形成和諧的自行車道…我實在搞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要花這麼多錢「打造」一條原本就有的「路」?

以此詢問水保局的大姊,她模糊的答覆,這與體委會近來推動自行車道和人行步道有關。

和她聊到一個段落後,遇見自由時報花蓮地方版的記者花孟璟,她所做的報導和花蓮地方報更生日報關於公聽會新聞如附件。

人的培育很重要

我常常願意相信許多政策的立意原本都是良善的,只是在執行的過程中出了問題,法律無法完備到足以規範任何會發生的狀況,因此,執行的人很關鍵,即使是幾經修改擁有眾多配套的條例,懷有私心的人仍可能在其中鑽出無數漏洞。

所以,我們一再強調「人的培育」很重要,這個培育不只是技術或能力,更接近於「觀念」,觀念的培養需要長長的時間、不斷嚐試、容許失誤,慢慢慢慢積累而成,沒有辦法量化為幾個小時的時數。

社區必須經過思考和辯證循序磨出自己的理念、堅持,不是有計劃就接,更不該將「條例」單純視為「計畫」,把了解法條的權利讓渡給「專家」。縱然法令的書寫方式難解,仍有許多管道可以聽見不同的說法。

其實,開放發言時間我並沒有像記者所描寫的那樣激烈,抨擊農再是惡法(但謝謝記者不只描寫口徑一致的部分,更將這些爭議透過報紙傳播出去),我認為它固然需要修改,也認為,在抨擊或巴結公部門的兩端,我們該有自省的能力,自己長出力氣。

一直以來都關心蘇花高(蘇花替)的議題,讓我覺得有趣的是,農再條例的簡報中,水保局也使用了「一條回家的路」這樣的標語;另外,開放發言時間,我又聽見「不是農民,不要代表農民發言;我是農民,我可以代表農民發言」的弔詭論述;或是將反對者一竿子打為「學者」和「學生」(蘇花高議題中為「環保團體」和「學生」)這樣看似不知民間疾苦的角色。

這次公聽會,瞥見許多垂涎的表情,那樣赤裸裸的要求讓我好幾次震驚、無法言語,是真的很苦,還是我們總用錢(經費、建設)來衡量「幸福」?鄉村的收入沒有都市高,但我們擁有較好的環境、不那麼疏離的人我關係、慢慢過生活的能力。

如果忘了這些,卻睜大了眼睛向都市看齊,要都市的人來,要家鄉子弟因為都市的人會來而留下來,自然覺得農村「破落」,需要「休閒農業」、「田園風光」來拯救。死了,才需要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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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可以動員,但是要讓家鄉子弟回流,就必須要讓人真的能留下來(攝影/江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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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再公聽會─花蓮瑞穗0422報導(1)

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對此條例有所疑惑,然而,這些疑問並沒在現場得到回應。22個人發言,只換來主持人說一句:「感謝大家的發言,我們會蒐集各位的意見提報中央參考。」聽完一場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也沒有…

目前仍在花蓮讀書的我,不時收到朋友轉寄關於農村再生發展條例議題的信件,信件內容有支持、也有反對的聲浪。因為不了解,莫名地擔心起在斗六種著文旦、橘子的兩個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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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車開也找不到人載的我,決定自己從花蓮市區坐火車到瑞穗鄉公所參加公聽會,聽聽政府機關、民意代表、學者專家、一般大眾等不同立場人士對此條例的看法。

我想知道,這個條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條例?

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的公聽會

4月22日一大早,爲了趕在10點前抵達會場,只能坐7點15分的莒光號從花蓮出發,火車整整誤點1個小時,匆匆忙忙趕到現場,居然看到好幾輛的遊覽車停在場外,原來是社區發展協會、村長動員村民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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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後,來不及填發言條,只看到場內坐滿了不知道幾點就到場的阿公、阿嬤們,邊聽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科員的簡報,一邊打著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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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好像在政令宣導一般,強調農村再生法規面有完善配套,採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三推動原則方向,重視農村生態、文化和人才培育,期望能建立富麗的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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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15分鐘,就是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的條文!

好不容易擠進去坐在台階上,聽完台上水土保持局報告,又聽了試辦的馬太鞍、大和社區發展協會簡報。

厲害的是,兩個社區發展協會做出來的簡報ppt格式居然一模一樣,報告的內容也大同小異,完全符合水保局科員報告的,重視生態、振興農村文化、公共空間的美化、教育體驗和社區行銷…,真的讓人欽佩水保局人才培育的用心,執行情形全數符合政策的規劃。

主持人致詞 10:00-10:05
農村再生政策說明 10:05-10:20
試辦情形 10:20-10:35
開放發言 10:35-12:05

另一個15分鐘過去了,我還是沒有聽到任何解釋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的說明。

開放發言的時間到了,看著現場許多聽不懂國語、不會寫字的老人家,我擔心不會寫發言條的他們,是否會有發言權?

果然,上台發言的幾乎全都是立委、議員、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村長。

聽得出來,大家都很高興政府總算關心到農民,也很感念水土保持局協助桃芝風災後的家園重建,但整場的發言不是歌頌此政令規劃的好,就是在行銷部落經營的理念,期望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能多撥經費給社區發展協會,讓社區能夠動起來。

很多人提出了擔憂

表面上好像沒有人對條文內容有所質疑,其實,22個發言人,在渴望農村受到政府關注的同時,還是提出了許多擔憂。

「農委會六年來換了六個主委,將來政策執行時會不會隨著不同的主委上任而搖擺不定?」

「原住民部落有很多年輕人到外地工作,很多人一年半載才能回到故鄉,原本耕作的土地會不會又像以前在太魯閣耕作的山坡地一樣,被國家強制徵收?」

「農委會的規劃是以社區為單位,各社區的計畫執行能力不同,一個鄉鎮可能會有好幾種不同的社區風貌,是否能以鄉、鎮為單位,進行整體規劃?」

「要讓年輕人回流農村,最重要的還是在產業的發展,此計畫能不能關注此面向?」

「文建會、內政部早已推行多年的社區總體營造,此政策為何是由水土保持局來推動農村再生?」

「推動農村再生的相關建設時,100萬以上的工程是否可以由政府招標,100萬以下的工程則由承辦單位自行雇工購料,提供在地人的工作機會?」

「要申請經費就要會寫計畫,政策執行時會不會有相關的教育培育課程?」

「此政策強調由下而上,會不會造成地方權勢的資源壟斷?」

「法令條文第三章關於農地整備的部分,會不會造成農地會被強制徵收的結果?」

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對此條例有所疑惑,然而,這些疑問並沒在現場得到回應。22個人發言,只換來主持人說一句:「感謝大家的發言,我們會蒐集各位的意見提報中央參考。」

因為不瞭解,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說什麼。

聽完一場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也沒有任何政府與民間對話與回應的公聽會,我跟阿公、阿嬤一樣,在離開時領了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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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站在鄉公所門口手提著便當,等著搭遊覽車回家的阿公、阿嬤,我又想起在斗六的舅舅,希望每年的中秋節都能收到他們寄來的文旦,給我們這些沒有土地可以耕作的孩子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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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溪青梅大歉收,農民血本無歸

花蓮縣卓溪鄉72.71公頃的青梅嚴重歉收,預估產量只有去年的1成,創下近30年來最低記錄。依照農委會的認定,果樹只有在收成前夕受災才能申請救助;但像梅子這種在開花期遭受天災,導致無法授粉、結實,卻無法申報災損….

受到冬季忽冷忽熱、以及去年11月底米塔颱風的影響,花蓮縣卓溪鄉72.71公頃的青梅嚴重歉收,預估產量僅約50公噸,只有去年的1成,創下近30年來最低記錄,花蓮縣瑞穗鄉的青梅也減產5成以上,農民血本無歸,無語問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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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已進入產季,原該綴滿果實的枝條上卻只有一顆青梅孤伶伶懸著。

花蓮縣是國產青梅的主要產地之一,3月份即進入產季,是最早上市的青梅,碩大優質的頂級手採青梅市價可達一台斤35元以上,竿採(以竹竿敲打採收)後經過分級的上等青梅批發價一台斤15元,每年為山區農民帶來不少收益。

然而這個冬季氣候異常,梅花盛開的12月和1月份天氣忽冷忽熱,導致花期大亂,梅樹分批開花、分批結實,同一棵梅樹上,同時綴著花、果,使得梅農不知如何採收,竿採怕敲壞了花、手採又不敷成本。

南花蓮的梅樹除了受到冬季天候不穩的影響,更在開花初期就慘遭秋颱摧殘,玉溪地區梅李產銷第四班班長李宗信說,去年11月底,花苞才剛成形,就遇到米塔颱風,掃光了所有的花苞、也損傷了枝條,梅樹根本來不及開花授粉,「沒受孕的樹長不出果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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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梅李產銷第四班班長李宗信拉著梅枝說,「往年收成好時,結實累累的枝條會垂到這麼低」,但現在枝條上卻空盪盪的。

卓溪鄉中平部落的梅農金阿榮種植一甲地的青梅,去年的收成有4,000多公斤,結滿青梅的枝條沉甸甸地垂墜到地;但現在走進梅園,原該結實累累的枝條上只有零星一兩顆青梅孤伶伶懸著,一棵樹採不到50顆青梅。

金阿榮說,種青梅將近30年,今年是最淒慘的,光是兩次施肥就花了36,000元,卻只有四、五百公斤的收成,估計最多只能賣到30,000元,「連肥料錢都不夠付啦!」

農糧署東區分署長曹紹徽3月10日南下視察玉溪地區農業,特別關注青梅嚴重減產的情形,前往卓溪鄉梅李產銷班慰問梅農,表示會與農友和農會共同努力,為卓溪青梅產業打拼。

李宗信向曹紹徽訴苦說,這兩年班員們投入很多人力修剪枝條,讓梅樹矮化,並施用有機肥,希望提升青梅品質,沒想到老天爺不幫忙,梅農投注比往年更多的人力與生產資材,產量反而銳減,實在不知如何是好。

玉溪地區農會總幹事龔文俊指出,依照農委會的災損認定,果樹只有在收成前夕受災、落果嚴重才能申請救助;但像梅子這種全年生果樹,明明在開花期遭受天災,導致無法授粉、結實,卻無法申報災損救助,非常不合理,農委會應該認真檢討災損認定標準,以免農友繼續受害。

對於這麼奇怪的災損救助標準,南花蓮有農友是這麼形容的:就好像健保只補助落胎的,卻不補助少女時代被強暴而致不孕的不幸婦女。

面對嚴重歉收的局面,曹紹徽表示,只希望今年因為青梅產量少,價格能夠上揚,減輕梅農的損失;她也指出,未來行銷青梅的方向是品牌行銷,要做到讓國人都知道「花蓮的梅子就是好梅子」的口碑。

龔文俊則希望農糧署伸出援手,今年卓溪青梅產量創下有史以來最低紀錄,梅農投入的心血與成本無法回收,盼相關單位給予協助。龔文俊說,產量減少或許會讓青梅價格稍微上揚,但近幾年政府鼓勵粗放梅園轉作,等於是不鼓勵青梅增產、又受到中國進口青梅的影響,台灣青梅的價格一路下滑,青梅產業局勢不利。

今年這些逃過風災和天候影響的青梅因「競爭對手」遽減,倖存的梅子滋養得更好,量少質精,龔文俊表示,農會將和往年一樣輔導青梅加工、協助農友做品牌行銷,打開卓溪青梅的知名度;而許多梅園位於深山地區,運輸成本高昂,將研議辦法輔導梅農轉作,但近郊緩坡產區的梅園仍具有相當的市場競爭力,也將輔導梅農加強田間管理、並儘力爭取資材補助,期使卓溪青梅產業更上一層樓。

小地方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