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三讀通過 農陣:仍有圈地滅農隱憂

《農村再生條例》今(14)天趕在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台灣農村陣線痛批,國民黨於臨時會時,趁機偷渡沒有急迫性的農再法案,更壟斷議事程序,完全排除民間團體的參與空間,無視農民權益…

《農村再生條例》今(14)天趕在立法院臨時會最後一天三讀通過,台灣農村陣線痛批,國民黨於臨時會時,趁機偷渡沒有急迫性的農再法案,更壟斷議事程序,完全排除民間團體的參與空間,無視農民權益,讓台灣民主「倒退嚕」。

民進黨宣佈退出立法院臨時會後,國民黨黨團發動甲級動員,本來預定在昨天讓《農再》強渡關山,卻因為原本高達2,000億的農村再生基金,被砍剩 1,500億,國民黨籍立委翁重均認為無法對民眾交待,當場表示抗議。今天再度開議,最後決定加上附帶決議,將500億留置《農再》行使10年後,再追加編列,法案完成三讀。

此外,昨天經過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間團體,與立委林益世、農委會水保局代表緊急協調,同意加入另一條附帶決議,限制法案第16、17條所指稱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只限於公共設施,以防止財團假借農村再生知名,行炒地皮之實。

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表示,雖然該條附帶決議限縮了農村再生發展區的使用,但所謂「公共設施」的定義仍然模糊,放眼現在全台各地,為了興建工業區、科學園區而徵收農地、引起諸多爭議的情形,也都是為了「公共建設」。她也指出,第16、17條條文給予縣市政府將農地變更為建地的權力,還是存在過度空白授權,引發「圈地滅農」的疑慮。

而《農再》中最為人詬病的「窳陋條款」,也仍然被保留下來。蔡培慧認為,該條文給予地方政府過多的裁量權,嚴重侵犯私人財產,有違憲之虞,未來一旦真的發生被縣府認訂過於「窳陋」,而面臨強制拆除、整修的案例,農陣也會持續關注,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蔡培慧表示,近兩年來經過民間團體的倡議,土地活化專章條文雖然沒有完全被刪除,但這場戰役也並非完全沒有成果。而待下個會期開議後,也會繼續遊說立委提案修正,並且在《農再》訂定施行細則時繼續把關,讓這些過度授權法條對於60萬農漁民的危害能夠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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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農村陣線等民間團體,於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譴責國民黨欲草率通過農再條例的惡質政治手段(攝影:陳寧)

相關報導: 2010/07/13 苦勞報導 藍綠聯手背棄農村 立院臨時會《農再條例》將闖關

(本文轉載自苦勞網)

農再公聽會─花蓮瑞穗0422報導(1)

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對此條例有所疑惑,然而,這些疑問並沒在現場得到回應。22個人發言,只換來主持人說一句:「感謝大家的發言,我們會蒐集各位的意見提報中央參考。」聽完一場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也沒有…

目前仍在花蓮讀書的我,不時收到朋友轉寄關於農村再生發展條例議題的信件,信件內容有支持、也有反對的聲浪。因為不了解,莫名地擔心起在斗六種著文旦、橘子的兩個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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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車開也找不到人載的我,決定自己從花蓮市區坐火車到瑞穗鄉公所參加公聽會,聽聽政府機關、民意代表、學者專家、一般大眾等不同立場人士對此條例的看法。

我想知道,這個條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條例?

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的公聽會

4月22日一大早,爲了趕在10點前抵達會場,只能坐7點15分的莒光號從花蓮出發,火車整整誤點1個小時,匆匆忙忙趕到現場,居然看到好幾輛的遊覽車停在場外,原來是社區發展協會、村長動員村民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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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後,來不及填發言條,只看到場內坐滿了不知道幾點就到場的阿公、阿嬤們,邊聽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科員的簡報,一邊打著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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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好像在政令宣導一般,強調農村再生法規面有完善配套,採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三推動原則方向,重視農村生態、文化和人才培育,期望能建立富麗的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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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15分鐘,就是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的條文!

好不容易擠進去坐在台階上,聽完台上水土保持局報告,又聽了試辦的馬太鞍、大和社區發展協會簡報。

厲害的是,兩個社區發展協會做出來的簡報ppt格式居然一模一樣,報告的內容也大同小異,完全符合水保局科員報告的,重視生態、振興農村文化、公共空間的美化、教育體驗和社區行銷…,真的讓人欽佩水保局人才培育的用心,執行情形全數符合政策的規劃。

主持人致詞 10:00-10:05
農村再生政策說明 10:05-10:20
試辦情形 10:20-10:35
開放發言 10:35-12:05

另一個15分鐘過去了,我還是沒有聽到任何解釋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的說明。

開放發言的時間到了,看著現場許多聽不懂國語、不會寫字的老人家,我擔心不會寫發言條的他們,是否會有發言權?

果然,上台發言的幾乎全都是立委、議員、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村長。

聽得出來,大家都很高興政府總算關心到農民,也很感念水土保持局協助桃芝風災後的家園重建,但整場的發言不是歌頌此政令規劃的好,就是在行銷部落經營的理念,期望農村再生條例通過後,能多撥經費給社區發展協會,讓社區能夠動起來。

很多人提出了擔憂

表面上好像沒有人對條文內容有所質疑,其實,22個發言人,在渴望農村受到政府關注的同時,還是提出了許多擔憂。

「農委會六年來換了六個主委,將來政策執行時會不會隨著不同的主委上任而搖擺不定?」

「原住民部落有很多年輕人到外地工作,很多人一年半載才能回到故鄉,原本耕作的土地會不會又像以前在太魯閣耕作的山坡地一樣,被國家強制徵收?」

「農委會的規劃是以社區為單位,各社區的計畫執行能力不同,一個鄉鎮可能會有好幾種不同的社區風貌,是否能以鄉、鎮為單位,進行整體規劃?」

「要讓年輕人回流農村,最重要的還是在產業的發展,此計畫能不能關注此面向?」

「文建會、內政部早已推行多年的社區總體營造,此政策為何是由水土保持局來推動農村再生?」

「推動農村再生的相關建設時,100萬以上的工程是否可以由政府招標,100萬以下的工程則由承辦單位自行雇工購料,提供在地人的工作機會?」

「要申請經費就要會寫計畫,政策執行時會不會有相關的教育培育課程?」

「此政策強調由下而上,會不會造成地方權勢的資源壟斷?」

「法令條文第三章關於農地整備的部分,會不會造成農地會被強制徵收的結果?」

原來,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對此條例有所疑惑,然而,這些疑問並沒在現場得到回應。22個人發言,只換來主持人說一句:「感謝大家的發言,我們會蒐集各位的意見提報中央參考。」

因為不瞭解,我不知道自己還可以說什麼。

聽完一場不談農村再生發展條例內文,也沒有任何政府與民間對話與回應的公聽會,我跟阿公、阿嬤一樣,在離開時領了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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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站在鄉公所門口手提著便當,等著搭遊覽車回家的阿公、阿嬤,我又想起在斗六的舅舅,希望每年的中秋節都能收到他們寄來的文旦,給我們這些沒有土地可以耕作的孩子們吃!

有關水保局系列公聽會之各媒體現場報導整理,請點選此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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