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公主在農村

農村再生條例,我想就是白雪公主走到農村裡。農村落後嗎?是的。農村需要建設嗎?無庸置疑。條文的內容上的不妥之處,這陣子很多關心這片土地的朋友們,都作了相當詳細的解說與分析,身為一個農家子女,我很感動…

你喜歡大房子嗎?

你喜歡美麗的、豪華的大房子嗎?

這個大房子,有花有草,有大庭園可以給狗狗跑。

你期待的大房子是什麼模樣?

我們都會有所期待,讓房子不只是房子,還可以是成功的證明。同時也表示自己有一處真正屬於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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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農村有期待嗎?更進一步地說,你對於務農的想法是什麼?是退休之後可以買下一小片土地,種種菜,自給自足,讓自己在忙碌大半輩子之後,有一處可以遠離塵世紛擾的桃花源,有一處「生命的依歸」,一種「生命的實現」。

或者,假設你的立場是務農維生,對你而言,務農最大的期待是風調雨順、五穀豐收,小偷不來偷走抽水馬達、水井電纜線,作物價格不至於低廉到血本無歸,孩子的註冊單來時,不必開始忖度著該和誰借錢,一邊還要想著欠隔壁村肥料李的肥料錢該去哪裡籌。

農村是什麼?農村是一個人口大量外流的地方,是促進台灣有今日的經濟、科技發展的源頭,是劉先生的家,是他把我養大的地方。上一次回家,我發現家門前出現「步道」,開車接我回家的姐姐笑著說:「嘿,你看,我們以後要來這散步啦!」

「你跟劉太太每天『下班』都會走步道回家嗎?」我問著剛剛「下班」的劉先生。

「怎麼可能啦!每天忙完就只想要趕快回家休息啊,我們哪來的閒情逸致?」劉先生回的簡單明瞭,並且順便給我了一記「我哪來這種笨女兒」的眼神。

我看著步道,心裡想著,如果這個步道會說話,它大概會苦惱著要怎麼跟一旁的「鄰居」──有應公廟先生、排水溝小姐、雜草先生小姐們「增進感情」,就像是白雪公主突然到了農村一樣,格格不入,一身的不合時宜。

白雪公主需要先換下蓬蓬的大禮服,換下高跟鞋,換上輕便的T恤,穿著雨鞋或者打赤腳,戴著斗笠,在農村中才顯得不突兀,才能夠真正融入。

農村再生條例,我想就是白雪公主走到農村裡。

農村落後嗎?是的。農村需要建設嗎?無庸置疑。條文的內容上的不妥之處,這陣子很多關心這片土地的朋友們,都作了相當詳細的解說與分析,身為一個農家子女,我很感動,也很感謝,深深的,我感謝大家這麼努力為台灣的農村努力,更自私一點說,謝謝你們為劉先生、劉太太付出。我並不想再去談條文的內容,我想說的是,農村的現況。

 農村的現況

這幾年農村小偷猖獗,演變到後來,「賊卡惡人」的情況更是愈趨嚴重,每年蒜頭、西瓜收成,劉先生要不是開車睡在田裡守著,要不就是與劉太太兩人每兩個小時騎著車巡一趟。

有效果嗎?我以為有的,直到有一天,我接到電話,電話那端的家人告訴我,劉太太的英勇事蹟之後,我想我知道效果了:

「媽媽今天去巡瓜園,剛好碰到小偷要偷摘西瓜,結果她先去把小偷的車鑰匙拔了就跑」

「然後呢?」我問著

「結果小偷反過來追媽媽要拿回鑰匙啊,還把劉太太拖著走……」

「我的天啊,太誇張了吧,有沒有怎樣?」

「還好,只是擦傷,但小偷跑了,劉太太很生氣。」

「…………………」

曾聽過父執輩的長輩說過,有一年巡蒜園時,發現小偷正在犯罪,並且自備剪刀準備在蒜園內將蒜球剪下再帶走,地主發現之後,揪著小偷上警局,老人家氣不過,打了小偷一下……

「他打你,你可以告他傷害喔,你要不要告?」承辦的員警這麼問著小偷………

這是農村的治安,不知道農村再生是不是也可以把農村治安再生?制度上沒有規範到的,還有台灣各地農村的獨特性,如果按照條文說的,我想,全台灣的農村大概會長得差不多,那,社區特色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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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生命力新聞》的關係,前幾天有機會到龍潭去了一趟,在龍潭的田園間,我看見了這樣的建築出現在土地上,數量不少,我與我記憶中的「農舍」作了比對,我想,這跟我家長得不太一樣。

而我的叔伯公舅們的農舍當然也不是這樣的外觀,三合院是基本配備,升級版的是兩樓半的獨棟加上一間一層樓高的倉庫,旁邊是自家的雞舍,裡頭的雞鴨鵝全住在一塊,門前有大庭院,但不是給狗兒奔跑,狗兒綁在門外「顧厝」,庭院是曬稻、蒜的地方,農人們在收成時,還得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天有不測風雲」時,他們必須「跑得比飛得還快」,開玩笑,一但作物淋雨了,這下中盤商又更有藉口壓低價格了。

我們需要再生、需要建設,但不是為既得利益者「量身打造」的那種,是為各地的農村,是為全台灣的農民們「量身訂作」的那種。

(作者為農人之女,輔仁大學新聞系學生。本文同時刊載於作者部落格─誰說的,蒜http://suantou.blogspot.com/

(作者另一文章「請給他們一雙手」描述蒜農實際處境,有興趣的朋友亦可點選閱讀)

如果您是農家子女…….

如果您是農家子女,麻煩您撥一點時間,閱讀下面這篇文章,因為如果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將會對農家產生很大的影響,包含家中未修繕的舊農舍會被「強制美化」,而農家得強迫付款,還有家中土地可能會被強制納入區域開發……

最近「農村再生條例」在立法院一讀通過後,引發許多地政研究的專家,或關心農村議題的各界評論。

如果您是農家子女,麻煩您撥一點時間,閱讀下面這篇文章,因為如果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將會對農家產生很大的影響,包含家中未修繕的舊農舍會被「強制美化」,而農家得強迫付款,還有家中的土地可能會在您和家族成員未必同意的情形下,被納入區域開發的範圍,雖然可能換成建地,但是土地面積大幅縮小,還得強制繳納「受益金」,而您或家裡的長輩就此失去務農的可能…

我們懇請所有的農家子女,一起來閱讀和關心這個條例,並請您和家中的長輩們討論這件事情,以免老人家因為不擅文字,失去關心這個重要議題的機會。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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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與農地不只是生產,也是一種生活連結。

一、「農村再生條例」簡要說明:

從名字來看,這是一個想要「促進農村再生」的法案,預備以10年編列2000億的天價,推動草案中的內容。

「農村再生」牽涉的層面很廣,但是目前的條例當中,幾乎所有的焦點都放在「土地利用」的議題上,包含各種形式的土地重劃、開發的方式與作法,對於其他的產業振興、農人福利…議題很少著墨,所以被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這比較像一部「土地開發」的法案。

閱讀條例全文,請點選這裡

二、「農村再生條例」令人不安之處:

(1)家裡的舊農舍若被認定「妨礙景觀」會被「強迫美化」,並且得強迫繳錢。

法案的第31條這麼寫著:

…….主管機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得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改善;屆期未改善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為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前項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經主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當處所公告三個月,期滿無人異議者,得逕依前項規定辦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一項規定實施環境綠美化、建築物之維護或修繕所需費用,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擔。

(2)如果被圈訂為「農村再生或整備區域」,要反對可能不容易:

法條的第26條這麼寫著:

……主管機關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為實施生產與生活環境之整體規劃及建設,得選定範圍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並併同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於選定範圍內之鄉(鎮、市、區)公所之適當處所,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實施之。前項範圍之選定,應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範圍內之公有土地,應一律參加。

這條文的意思是,假設我們家有一小塊地,旁邊有一大片公有地,有人想要開發我們這一個區域,把農地都變成建地,他就可以去影響政府來把這個範圍都劃定成「選定範圍」,因為他只要找一些人頭(例如找100個人共同買一分地),這樣就可以通過「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再加上「範圍內的公有土地都要參加」,所以很容易的就可以達到「土地面積三分之二」同意的條件,這樣我們的農地,就得強制參加這項計畫,要反對就很困難。

(3)如果被「強迫再生」,農地變成建地或其他用途,要捐地還要繳錢給政府:

法條的第25條這麼寫著:

……由所有權人配合計畫內容捐贈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使用,交換取得其餘二分之一土地作為建築用地。

除了捐地,還要繳錢給政府作開發費用:

法條的第27條這麼寫著:

整合型農地整備選定範圍內,其供道路、溝渠、廣場、電信電力地下化、下水道、污水處理、綠地、農路、水路等公共使用之用地,除以各該原有公共設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與工程費用、整合型農地整備費用、貸款利息、稅捐及管理費用、拆遷補償費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率共同負擔,並按整備後評定地價,以範圍內之土地折價抵付;其應分配之土地因折價抵付致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時,得改以現金繳納。

所以,我們家只有兩分地,原本自己住家上種一點菜剛好,被強迫加入計畫之後,只剩下一分地,然後還要負擔開發費用,因為他們覺得建地的價值比農地高,所以要繳納「受益金」。而這受益金是很貴的,甚至得把這塊地賣掉,才能支付這個受益金,這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厄運嗎?

當然,農地不一定變成建地,還有可能變成公共設施用地,例如家裡的稻田變成馬路,也可能還是農地,但是因為面積會縮小,萬一小到一分地以下,那爸媽甚至就會失去了農民的資格,連老農年金都領不到,本來安穩在老家種菜渡日的長輩,這個法案通過後,反而可能失去所有!

這個條例還有很多條文,大致上令人擔憂的,就是這個草案如果通過的話,土地很容易被開發,但是開發後真的能受惠嗎?

也許土地變成建地了,但是建地只有出售才有價值,那不就等於逼大家賣地求財?如果不想賣地的人,只想在農地上好好過日子的家庭,該如何保障這樣的權力?

幸好,這個法案現在只進行到一讀而已,還有很多修正的空間,如果您是農家子女,拜託您務必要關心這個議題,而且請您打電話或回家的時候,跟爸媽討論一下這些消息,農地對老人家來說,有很多意義,不應該讓一個法案莫名的剝奪了大家務農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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