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凱本週進度─重建法條巡迴說明會

八八水災後,屏東霧台鄉的重建工作遇到最大問題就是,居民對於莫拉克災後特別重建條例的不熟悉,大家最關心的是山上的土地是否會因為取得永久屋而被徵收。從這個禮拜開始,屏東縣霧台鄉愛鄉協會…

八八水災後,屏東霧台鄉的重建工作遇到最大問題就是,居民對於莫拉克災後特別重建條例的不熟悉,大家最關心的是山上的土地是否會因為取得永久屋而被徵收。

從這個禮拜開始,屏東縣霧台鄉愛鄉協會及魯凱族部落重建聯盟,結合「南方部落重建聯盟」針對法條中的第二十條(土地是否被徵收問題)向各個部落的村民做說明。由於各部落情況不同,我們希望讓他們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什麼樣的狀況,所以說明會將分場次進行。

重建法條巡迴說明第一站─谷川(伊拉部落)

十月二十八日時,我們在谷川部落做了第一場說明會。谷川部落也就是伊拉部落,大約有將近100戶,但是房子只有約60間,這個部落比較特殊的是,全部的土地都屬於神山部落大頭目的,他們當年是從神山部落分出來的,所以到目前為止,幾乎沒有一戶是有土地所有權狀的。

目前谷川(伊拉部落)被行政院評估為「有條件安全」,原則上是,離河道50公尺內的不安全,往山上則算安全。古川族人大部分都想回去住,但也有人怕有水一來,會不安全,所以蠻多人想要中繼安置,一個避難的房子,豐水期就下山,但是也有一些人怕不安全,就想遷村。

針對永久屋的部分,谷川部落的居民中有兩種不同的想法。

第一種是認為即使有了永久屋,原來山上的土地也可以保留。

但是一旦擁有永久屋,山上的土地必須降限使用。降限使用就是由政府評估後決定土地必須做何種規畫,例如:原來為農地,種植農作物,經過降限後可能只能種植樹木等。雖然居民依然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自己的土地種什麼卻由別人決定,心情上會有土地並不是我的感覺。

而有些居民認為,如果是這樣,我不要取得永久屋,只要有中繼屋即可,如此一來,有長期居住的地方,也能保有山上土地的決定權。

可是情況並非如此理想,只要山上的土地被判定為不安全區域,不論是居民取得的是永久屋或是中繼屋,土地依舊會被降限使用。有些居民也表示他們並不想下山,因為一旦下山了,他們要靠什麼吃飯?在山上就算沒有錢也不會餓死。

老人家宋文山也表示過去政府沒有限制的開路、伐木才會造成現在的災害,為什麼倒頭來又要我們居民自己負責任?


老人家宋文山(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因此還要再做安全評估,以了解谷川地區的情況,雖然之前有專家學者前往該地區做安全評估,可是由於評估靠的是空照圖,空照圖除了不甚清楚外,還有許多陰影的地方沒辦法看到,與實際上的情況有落差。所以谷川居民希望能夠再配合當地居民、熟悉地理環境的居民,再做一次環境評估。

我們自己可能在十一月的六、七、八號會自己帶年輕人上山勘查、評估,先完整地建立自己的資料,未來可以與政府的資料做比對,看看哪裡有闕漏。做好自己的資料整理,才能清楚了解狀況,而不是一切都是聽別人說的。

(左)谷川社區發展協會會會長賴聰明(右)古川社區發展協會總幹事李靜花(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參與的谷川居民(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10/28 谷川部落說明討論會紀錄(針對居民問答部分)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晚間八點整

地點:榮家谷川餐廳

出席人員:谷川部落居民

工作人員:素芳、彥龍、啦法告、撈祖(魯凱重建聯盟)、宜瑾(魯凱重建聯盟)、敏男(魯凱重建聯盟)、江瑛(協助重建工作者)、盈豪(大安溪部落重建經驗工作者)、俊朗(地球公民協會,南方部落聯盟成員)

主持人:賴聰明

紀錄:吳宜瑾

一、主持人開場

二、主辦單位自我介紹

三、地球公民協會俊朗講解

1. 重建計劃工作流程

2. 永久屋取得流程

四、問答

李靜花:

若我們全體以離災不離村離災不離鄉,是不是我們擁有現在完整的家跟土地還有權利?

江瑛:

有一個辦法是由我們自己選擇要遷居的地方,選好地方之後請政府做安全勘查,若可以居住的話,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現在政府提出的地或是我們自己選的地,都有一個工作是要徵收做移住使用,即使是林務局的地我們都可以做考慮,由政府要去談怎樣釋放土地出來。

若我們選的地是別人的地也是一樣有一個徵收過程,是有這些可能性的,而不是像現在開出來的這些地都是台糖的地。只要政府安全評估是可以住的,那就談怎樣拿到這些地,然後我們就可以住。

俊朗:

如果談到離災不離村離災不離鄉這一步,就還是走到劃定特地區域、降限使用的這一步了。

素芳:

只要你的地區被勘查是危險的,你的土地就是降限使用,這是現在國家的政策。

江瑛:

我們要取得居民共識。現在政府已經有做安全評估報告,接下來第二個步驟是我們認不認同這個結果,若我們不認同的話可以在要求再做評估,而且我們可以要求我們要進入評估安全的小組,找我們的老人家和熟悉山上的人一起來評估部落安不安全。

我們接下來要去看的是我們認不認同他們評估我們安不安全,我們自己也可以去提出我們覺得安全的標準是什麼。原民會的評估標準的結果,那是他們的標準,住在部落的人可能更清楚這些地方究竟是不是安全的。評估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就是要決定我們同不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話,那接下來我們要做什麼事情。

賴聰明:

現在的問題是說,如果政府說我們是不安全,如果我們不同意怎麼辦,我們是不是要去跟政府講我們的聲音,永久屋可以換我們老人家留下來的財產嗎?不可能!原住民不可能是這個樣子!

有幾個村長跟我一樣卡在這個問題,我們是不是能夠發出我們的聲音,讓政府去聽到我們?要我們住永久屋,地也不給我們!要我們住永久屋去換祖先的財產,我們不同意!

所以我想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如就給我們中繼屋,不要永久屋,我想政府不可能不管我們,是不是我們釐清我們的聲音,對政府表達出我們的立場。阿禮、去露是不可能再回去住,像我們谷川是河流邊不安全,我們也是可以搬,但是誰能保證我們的安全?希望我們的聲音能夠發出去讓政府聽到。

俊朗:

我分享高雄縣勤和部落的情況,勤和沒有土石流,但是河床墊高,所以專家學者會擔心下次雨來的時候。現在河床跟部落之間的距離剩下十公尺,以後會面臨最大的危險就是下雨後會沖上來,一開始專家學者都說不安全,但是勤和的人都覺得河床挖一挖保護地基就可以了。

楊縣長去了之後也覺得可以朝這樣子去走,把河床跟部落的距離拉高,就可以把部落的安全問題解決掉,如果谷川是類似的或許也可以提這個訴求。

宋文三:

八八災害的評估都是政府的評估,我們要不要遷都不是部落的人在講的,規則都是政府訂下來的。過去的工程都用到大量的木材跟石材,所以會有很大的破壞,以前的老人家就有說知道部落有大量的木材跟石材運送出去,佳暮部落上方土石也是因為木頭的大量砍伐。

過去傳統領域有很多比較大的樟樹,日據時代留下來還有沒有開採的,政府機關也沒有確實的管制木材的開採。要不是你們的開發、開路我們今天也不會這樣子,這是你們造成的為什麼要怪罪在我們身上。

谷川有些人沒有土地所有權,也有一部分的人是想要遷走的,還是要以部落所有人的共識為主。

江瑛:

回去住還有另外一件可能是,我們練習雨下很大的時候我們就下來避災,平常安全的時候就回去住,這也是一個可能性,不一定要到整個村莊放棄。

回去住也有一個意義是,以後國家在做公共工程的時候我們要去把關,去看這些工程會不會危害到我們的環境,我們可以去盯住這些事情,要開路的人要經過我們的同意,要回去住的話我們主動的力量要更強大。

林秋男:

我剛剛看到我們霧台鄉在(區域重建計劃綱要的)紅色區域裏面,要降限,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們魯凱族都沒有了,我們沒有辦法同意!

我們魯凱族的願望就是我們不能沒有魯凱族的土地。谷川社區,政府說是安全的,但是又說河流邊五十公尺以內不能住,那已經是社區的一半了,所以我們這樣真的很困難,很多老人家不懂這個事情。

原民會來說明的時候我要求再一次勘查,專家學者帶我們部落的人一起去,我們部落有五個人死掉,我們也知道好茶都沒有了,所以今天我又看到這個報告真的心裡很難過,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不能接受!我們知道我們是不安全,所以我要求政府再一次勘查,大家一起看我們才知道我們的方向在那裡。

俊朗:

政府第一次做的勘察真的是滿離譜的,霧台鄉連去都沒有去,因為說天氣不好、路不好所以沒有進去,所以我們也認為專家學者沒有實際踏到土地上的勘察不算數,應該要做第二次勘查而且應該要帶部落裡熟悉環境的人去看,這樣才會提高勘查結果的公信力,這點是我們一直的訴求。

我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有透過什麼管道要求屏東縣政府或行政院的重建委員會做複勘。我昨天在高雄仁美營區,高雄縣原民處處長說原民會剛簽了約要做部落的第二次勘查,我們要知道第二次勘查包含哪些鄉鎮、哪些部落,時程要怎麼排,有沒有部落的人參與,我們比較可以清楚的知道說霧台鄉有沒有被排在第二次勘查裡面,這個我們可以去了解一下。

李靜花:

如果我們申請中繼屋的話還可以擁有山上的土地是不是?

素芳:

如果申請中繼屋就是我們先把問題慢下來,我們每次先討論一個問題,把谷川的想法弄出來,我想政府會聽我們的。我們霧台這邊是完全沒有聽到是要中繼屋還是永久屋。我們之後有最新的消息會拿給理事長去看,看其他地方發生什麼事情,我們就可以知道人家在講什麼事情。

我們太過於信任政府了,可是我們的權益我們自己要知道,定案之後再吵、再抗議已經很難改變什麼了。

李靜花:

我們這邊一直卡在安全不安全,其實我們應該要改變思想,如果部落是不安全的如何改變為安全。我們只求自己生存,沒有以整體考量,沒有統一。我們要慢一點去思考要不要遷村的問題,遷下來我們要靠什麼?

政府不會一直養我們,我們要養自己。現在我們可以工作,可是我們也不願意跟我們的小孩一起生活好像累贅,我們在山上就算沒有錢還是可以過生活不至於餓死,因為我們有土地可以自己去做。

五、俊朗講解返鄉、安置、遷村的可能性

六、素芳總結

賴聰明:

我們希望團隊可以協助將我們的訴求展現出來,是不是我們原住民可以發出我們內心的話語向中央表達我們的立場?這是我們最需要的。如果永久屋不能住我們就先住中繼屋,讓我們有一兩年的時間好好想一想,所以我希望我們的團隊可以幫我們將這樣的要求發出來,你們需要我們的幫忙我們會盡力的支持你們。

那瑪夏朋友:

我想分享我們的情形,一開始我們也是很怕,因為我們那邊很嚴重。那時候我是指揮逃難、搶救的,當時下來之後我發誓永遠不回去,但是我後來覺得不能這麼快放棄我們祖先留下來的地方,我們原住民被遷來遷去我覺得很可憐。

只要我們人在那邊,政府一定會重新整理我們住的地方,但是遺憾的是民族村重災區現在分成兩派,那時候經過紛紛擾擾,我們遺憾不能把絕大部分的人拉回山上,要回去的已經是少數了,但我們還是堅定要固守祖先留下來的地方。

我們一到平地其實會沒辦法生存,現在吃住都不用花錢還沒有感覺,再三五年問題就出來了。我們有義務要跟住在永久屋的人說情形是怎樣,但是我們也不強求。

我們民族現在的狀況就是分成兩派,有人要永久屋而我們是要回原居地,我們還是會找山上比較安全的地方。我覺得原住民不要再沉淪下去,必須要對抗造成我們傷害的事物,譬如政府、林務局,我們還有越域引水的問題。

我們必須提出我們強烈的訴求,不然會被政府壓下來,我們的子孫會一直沒有辦法跟上社會的腳步。不要這麼快被打敗,就算不安全我們還是要回去,政府有這個方案只是寫出來給我們看,但是我們要回去他們也沒辦法,因為我們有那個權利。


現場解說可能的遷村程序。(20091028谷川重建法條說明會)

延伸閱讀:災前的伊拉部落(谷川部落)http://lfat.pixnet.net/blog/post/24946350

【紀錄片】颱風過後,你們還好吧0927

馬躍‧比吼,一個從小在媽媽所屬的花蓮阿美族春日部落長大的小孩,更是十二年前到三鶯部落拍《天堂孩子》,十二年後又在同一個地方拍出《我家門前有大河》的紀錄片導演。三鶯部落的拆遷、災區原住民部落重建,和花蓮、東台灣有什麼關聯?

「土地、部落、人,颱風過後,你們還好吧?」

-馬躍‧比吼《天堂小孩》、《我家門前有大河》三鶯部落紀錄片放映、座談會

莫拉克颱風來襲釀成88水災,全台各地災情頻傳,尤其台東、高雄、屏東、阿里山等地皆有原住民部落村毀人亡的消息,即便是不曾親臨現場的我們,也不由自主地留心相關災後報導,更不斷想著還能多為災民們做些什麼?

但也有一些聲音在說

「明明知道颱風要來了,為什麼那些住在山上、水邊的原住民還不撤離?」
「政府早就安排好遷村的計畫,那些原住民為什麼就是不肯配合?」
「土石流會這麼嚴重,還不是因為部落山上種的檳榔樹太多?」

龍王、桃芝颱風侵襲花蓮的記憶猶新,莫拉克颱風過後,鄰近花蓮的台東太麻里亦有多處原住民部落災情慘重,民間也曾在災後流傳著諸如此類的言語;就連花蓮亦有多處原住民部落仍位處土石流警戒區、危險行水區內,很多人疑惑著,他們為什麼還要繼續住在那些危險的地方?

三鶯部落,一個多為謀生而從花東遷徙到台北縣市工作、生活所自然形成的原住民部落,更是一個十二年前台北縣政府一再基於部落位於行水區強制拆除,居民又不斷回到原地自力造屋的部落。

馬躍‧比吼,一個從小在媽媽所屬的花蓮阿美族春日部落長大的小孩,更是十二年前到三鶯部落拍《天堂孩子》,十二年後又在同一個地方拍出《我家門前有大河》的紀錄片導演。
三鶯部落的拆遷、災區原住民部落重建,和花蓮、東台灣有什麼關聯?

長期關注台灣東部文化、教育、社會發展的東海岸文教基金會,邀請您一起來思考!

9月27日晚上七點在現場不僅放映《天堂孩子》、《我家門前有大河》兩部紀錄三鶯部落拆遷的影片,更邀請導演馬躍‧比吼與各位對談,歡迎大家共同關心原住民部落災後重建等議題。

時間:2009年9月27(周日)晚上7點到9點
片長:《天堂小孩》12分鐘、《我家門前有大河》57分鐘
座談:約50分鐘
地點:東海岸文教基金會2樓(花蓮市林森路210-2號)
洽詢電話:03-8334545

Ps.參考資料
﹝關於三鶯﹞公視-獨立特派員 天堂小孩追蹤報導

 

 

 

八八重建:推動原力造屋

原鄉災民自力造屋,須由企業界、民間團體謀為造屋經費,由建築師與原鄉災民一同設計建屋形式,謀畫作為臨時住所過渡到部落重建的中繼屋,或為返鄉重建的整體部落重建。自力造屋可使災民早日進入到重建行列增其信心…

編輯補充說明:

謝英俊建築師正在原鄉與族人共同自立造屋,徵求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參與,請點選這裡閱讀更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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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的「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置優惠方案三擇一:

1.自行租屋者,獲有租屋賑助二年、生活補助金半年。

2. 自行購屋者,享「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與「生活補助金」半年。

3.由政府安置興建臨時住宅(組合屋)安置或運用現有國防部備用營舍、教育部閒置校舍、 其它閒置公有建築物等資源,並不得再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以上所有租金補助或購屋利息補貼,均不得與其他政府租金補貼或購屋優惠方案重複領取。

證諸「九二一」災後重建經驗,「安家計畫」不符受災部落實際現況。「九二一」災後重建時,選擇自行租屋者,大多借助親友家,日後搭建簡易鐵皮屋,至今猶然。選擇自行購屋者僅僅是麟毛鳳爪的公務人員,對大多數的原鄉災民無實質效益。選擇組合屋者,因不再享有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大都也因工作無著不定,最後歸建回部落。

值此「八八風災」受創原鄉,估計台東兩百戶、屏東九百四十戶、高雄縣五百戶,原住民各族群多有共享共勞共食的傳統,加以凝聚力強、具備與大自然相處之道,前有邵族部落屋的自力造屋,又有泰雅族「部落廚房」的重建經驗,應可鼓勵原鄉災民自力造屋。

原鄉災民自力造屋,須由企業界、民間團體謀為造屋經費,由建築師與原鄉災民一同設計建屋形式,謀畫作為臨時住所過渡到部落重建的中繼屋,或為返鄉重建的整體部落重建。

自力造屋可使災民早日進入到重建行列增其信心決心,二從造屋萌生族群重建共識,三可由造屋工作積累重建規劃技能、視野,四可以造屋工作積累各家所得,以謀日後重建之利。

政府所為,則是與予原鄉災民自力造屋實惠有利的地權規範,並發放生活補助金,使原鄉災民能安全、自尊的過渡到重建部落的階段。

(作者為泰雅族教師,資深作家,曾參與921原鄉重建工作,本文轉載自「中時部落格─瓦歷斯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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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英俊建築師在921後和劭族一起實踐的自立造屋(圖片來源請點選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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