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縣府的那瑪夏避難屋

最近開始漂一些雨了,我們很擔心,現在都三月了,六月雨季就要來了。政府的錢都投入到大愛屋,好像我們這些回原鄉的就不是人,只會跟我們說雨季要來很危險,但避難屋卻還沒有下落。

以下兩篇稿件,分別為南沙魯(民族)村與瑪雅(民權)村避難屋發展的最新動態,南沙魯的部分,是由趙文彬牧師口述,輔大生命力新聞網記者區煦俐採訪整理,瑪雅村的部分,則由「88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幹部」林聖傑(韃虎)口述,輔大生命力新聞網記者許珈菁記錄整理(那瑪夏避難屋先前發展,請點選這裡閱讀)

一、南沙魯的避難屋進行情形

最近開始漂一些雨了,我們很擔心,現在都三月了,六月雨季就要來了。政府的錢都投入到大愛屋,好像我們這些回原鄉的就不是人,只會跟我們說雨季要來很危險,但避難屋卻還沒有下落。

民族平台面積有20幾公頃,但是有5、6公頃被評定是安全的,但其中只有七分地是部落集資購買的,其他的沒有要動用,這已經過戶到我們名下了,避難屋就希望蓋在這裡。我們只要政府的公文讓我們蓋,不要政府花一毛錢。既然他們不蓋,我們就決定自己來蓋,就像我們在山上蓋房子一樣。

初步估計一戶要80萬到90萬元的經費。我們把計畫書給長老教會看,總會願意提撥3百萬到4百萬元,當作基礎建設的費用。我們也向嘉義中會提出計畫,而世界展望會也同意提供20萬到40萬的材料費。

我們透過管道放出了想要自己蓋避難屋的風聲出去,9號時,縣長楊秋興馬上再一次請世界展望會去報告避難屋的計畫,縣長說同意,其實他從一開始就說可以,但避難屋必須是公家的,土地必須徵收,由世界展望會蓋好後,再由我們裡來認養。這有違我們的原則,所以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世界展望會規劃的屋型是一戶一層樓,大約30坪,裡面有衛浴、客房和客廳,符合我們的需求。但政府規劃的避難屋屋型只有廚房跟儲藏室,整棟屋子根本是空的,屋子在兩到三年內必須拆掉。但警訊來時,我們不可能只在避難屋待一、兩天,原鄉的房屋可能有損毀必須裝修,至少會住到一個星期,甚至一到兩個月。政府規劃的屋型根本不適合,一點隱私都沒有。

如果要住避難屋,還必須放棄原鄉的居住地。這根本是變相要趕我們走,希望我們全部都遷村離開,希望我們去住永久屋,用各種方法讓我們放棄原有的居住地。

如果真的等不到政府的公文核准,我們蓋起的避難屋就將成為違章建築,等到汛期來臨,如果政府真的覺得,合乎政府的命令比我們的生命更重要,那要拆就拆吧,但山上大部分的房子都沒有建照,不知道政府究竟要拆到多少?

二、瑪雅(民權村)避難屋進行情形

目前避難屋的興建進度,碰到兩個困難點,包括向縣政府申請的建築執照尚未通過,以及展望會經費短缺的這個問題。

縣政府的建築執照遲遲未發放

「我們還在申請建築執照,縣政府態度還是希望我們搬下去嘛。」韃虎說,縣政府的立場是不希望他們在山上建避難屋,希望大家都能下山去住大愛的永久屋,因此建築執照一直遲遲未通過發放,使得避難屋的興建進度陷入膠著。

展望會經費短缺

另一個困難點則是經費短缺的問題,韃虎說,可能因為展望會募得的善款較少,因此經費不足,「現在我們自救會想請世界展望會跟紅十字會兩個單位協助,共同協助分擔經費,希望請紅十字會分擔公共建設和基礎建設的經費,然後舊民權平台興建避難屋的部分則由展望會來蓋,看看能不能突破目前的困境。」

展望會希望重建委員會自己制定審查的標準,制定申請避難屋相關的條件和申請辦法,「地主這邊的溝通應該都沒有問題,重建委員會也已經審查通過一批要申請避難屋的地主。」目前在申請手續上或是跟地主溝通的部分都持續進行中。

勤和村民回鄉路,向前跨了一步

勤和村民反對劃定特定區域,積爭取原鄉的中繼屋興建地點,暫住2-3年,觀察並且追蹤山林變動情形。日前營建署針對居民尋覓地做了評估,皆為安全,世展會也已準備興建中繼安置場所,對想回鄉的勤和村民來說,是一大進展。

前言:

勤和村民全體約92戶,他們反對劃定特定區域,積爭取原鄉的中繼屋興建地點,就近暫住2-3年,觀察並且追蹤山林變動情形。日前營建署針對勤和村民尋覓的兩塊遷居用地做了現場評估,皆為安全,世界展望會也已協調建築團隊勘查,準備興建中繼安置場所,對想回鄉的勤和村民來說,是一大進展(勘地的詳細情形,請點選這裡閱讀)

本文為記者採訪日前勤和村民Tama Haisul的報導,在已經找到安全中繼安置地後,再回顧當時政府當時積極推動下山的政策導向,以及居民忐忑心情,八八再造聯盟執行長伊斯坦大曾言:「對原住民來說,風災從來就不是危機,政府才是!」,實為居民真實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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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男性為Tama Haisul(攝影/柳琬玲)。

Tama Haisul,勤和村民,民國41年生。因為家裡的保留地不多,年輕時在新竹客運當司機,退休後舉家遷回故鄉。

他出生在高雄縣桃源鄉桃源村。記得小時候,當時在荖濃溪更上游一點的勤和部落,其實不是在現在被專家宣稱為不安全的位置,原本是座落在現在桃源國中上方的勤和平台上(勤和平台即是現在居民希望興建中繼安置屋的場所)。

後來因為南橫開路,政府也政策引導,讓大家遷村到現在的位置,「比較接近公路」。遷村之後,勤和平台仍繼續引水開墾,成為部落居民種植經濟作物之用的保留地。

對於小林村的災難,Haisul直覺地認為是越域引水工程惹的禍。「因為你在山裡面開了一條這麼大的洞,卡車都走得進去,所以水一沖,整個山頭就掉下來了」。由於越域引水工程的入山口就在勤和部落旁邊,這3-4年來水保局施工打隧道的過程中,每日夜的爆炸聲與隨之而來的山搖地動,成為勤和部落人日常生活的一部份。

這一次莫拉克風災,引發上游堰塞湖潰堤、造成勤和部落嚴重淹水與周邊道路衝斷成為孤島,更造成小林村滅村慘禍,越域引水工程難辭其咎。

對於政府要大家去住杉林月眉的永久屋,Haisul覺得不能接受。「我家裡的房子是70-80坪,我需要地方放農具、貨車、作物;結果你拿一兼兩層樓總坪數34坪的房子給我,平均一層樓才17坪,我跟我的孩子們要怎麼住?未來孩子娶妻生子後又怎麼辦?」

對於政府要取得永久屋資格的人簽切結書,必須放棄對於山上房屋的使用權,Haisul更覺得不可思議。「政府如果真的要幫忙,不應該用換的」他說。「你可以蓋個小一點的房子在旁邊,如果颱風來的時候,不安全,我們就住進去避難。但是你不可以叫我用我的房子換,我的房子即使不安全,也是我的家,我自己會使用、修理」。對於勤和村地水患、土石流問題,Haisul還是希望政府應該設法修整、補強。

很有趣的現象是,雖然在主要安置那瑪夏民權村、民生村民的仁美營區,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曾試圖召開返鄉說明會勸說村民返鄉,但是在安置勤和村的陸官營區,社會處的說法卻是口徑一致地告訴勤和村民,山上不安全,要他們或者住營區或者租屋住外面,不要回去。

現在接受安置、住在陸官營區的Haisul與部分勤和村民,最近都向政府表達希望爭取中繼安置在寶來樂樂段的心聲。寶來樂樂段位於寶來橋往山上方向左側的上坡地段,屬鄉公所之公有地,目前有一個龍山農場,是外地人來承租作為梅子家工廠之用。

之所以想要爭取樂樂段作中繼安置,Haisul表示:「希望有2-3年的時間觀察山的變動,再來判斷勤和部落的安全性決定何時回去。因為擔心未來只要颱風一來,勤和平台也一樣會成為孤島,如果在寶來樂樂段安置,對外交通比較方便」。

目前隨著道路開通到桃源、以及部份八八臨工方案啟動,加之桃源國小返鄉復校因素,越來越多勤和村民陸續返回勤和部落去引水、整理田園。現在讓村民繼續留在營區的因素,最主要是因為許多人正在作大樹鄉的八八臨工、或者是在外地找到工作、或者是孩子就讀桃源國中尚未返鄉復校者。雖然有部分的村民想回去勤和平台,部份村民想要爭取在樂樂段中繼安置,但他們共同的根,都在山上。

後記:

本文採訪時期,縣府仍希望勤和村民下山,對於山上土地均已不安全為由,希望居民入住月眉大愛屋。至本文刊出時,山上土地不論是勤和平台或樂樂段,皆已證實為安全,縣府也已放行,除樂樂段因有私人土地需在做協調外,勤和平台已在世展會協助下展開中繼屋興建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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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和村民想念的山景(攝影/柳琬玲)。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共同刊登)

災後百日‧原民怒吼─高雄縣百日跨夜靜坐,燭光祈福

98/11/15凌晨時值災後一百天,原住民將在高雄縣鳳凌廣場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為逝去的親友祈福,也為活著的朋友爭取人道的權益。親愛的朋友,請您於災後第一百天站出來,參與守護八八跨夜靜坐活動,守護原住民的未來。

98/11/15凌晨時值災後一百天,原住民將在高雄縣鳳凌廣場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為逝去的親友祈福,也為活著的朋友爭取人道的權益。災後一百天,災民還是安置在營區中,過著沒有基本人權的生活;確定遷村的部落,則完全沒有選擇權,地點與房屋的建置完全不能有自己的想法,而我們的父母官卻只對選舉當仁不讓、對美國牛肉嘖嘖稱道,任憑災民自力救濟。

親愛的朋友,關心災後重建的朋友,請您於災後第一百天站出來,以行動支持原住民,參與守護八八跨夜靜坐活動,守護台灣原住民的未來,讓人民團結的力量撼動野蠻的政策。

一、靜坐行前記者會

「災後百日‧原民怒吼」記者會

時間:11/14(六) 下午1:00~1:30

地點:高雄縣政府廣場

二、「百日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靜坐活動

時間:2009.11.14(六)19:00 ~ 2009.11.15(日)6:00

地點:高雄縣鳳凌廣場

活動聯絡:陳子儀 0915-962-961 艾達兒 0922-228-402

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19:00 集合
19:30~20:00 祈福儀式、慰悼亡靈
20:00~20:10 馬耀.比吼災後短片【Kulumah想回家】【Pepe年糕】【留在山上】【路通】
20:10~20:30 kanakanavu古調、布農八部合音
20:30~21:30 災後100天生活回顧:營區廚房五四三、災民風走秀……
21:30~22:00 團體分享災後100天的工作邀請團體:自救會、小林重建會、88聯盟、霧台聯盟、聲援團體……
22:00~24:00 「你怎麼說、我怎麼問」時間國土計畫?我的祖先怎麼遷?我想要的家?未來的路要怎麼走?
24:00~ AM 到天亮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的災民老師、所有會彈吉他的人

三、災後百日報告,敬請協助連署

回想八月中旬的災難,災區原住民仍歷歷在目、心有餘悸。感謝社會大眾適時伸出援手、捐助資源,讓家破人亡的族人感受到社會溫暖。

2009/11/15星期天,是莫拉克颱風災後第100天,我們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明高雄縣原住民族的處境,以及政府如何對待台灣最早的原居住者。

高雄縣災區原住民困境如下:

一、 災後族人甫受創傷,面對山河破碎之際,便被政府逼迫做出永久性「離村且離鄉」的遷村決定

試問搬一個家需要多久時間思考?又試問遷一個村需多大勇氣決定?政府卻好像在搬一堆沒有生命的東西,要驚魂未定的族人還在營區安置(災後第二週起)的階段,就進行艱難的遷村表決,並且要求簽下永久屋(遷居)切結書,永久放棄山上的土地權利,搬到陌生的平地鄉鎮求生存。

我們多次反應這樣的做法不人道,且傷害原住民的存亡,但是行政院長吳敦義仍然表示:全災區22個不安全的部落,在明年汛期前(明年三四月)完成遷村作業。

二、 行政部門未依「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執行遷村程序:「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擬定之家園重建流程:

1. 政府應先進行公有屋或組合屋配置(中期安置2個月至2年);

2. 依據【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不安全地區「經原居住者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指需原居住者透過民主的集體討論與決議後同意,才得劃定特定區域降限使用,如建地變非建地、農地變林地、原道路變產業道路)、「土地降限使用」之階段;

3. 最後才進行重建或遷居工作。

但是政府沒有依據【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規範之遷村作業,不進行中繼安置給災區居民組合屋(或中繼屋),也未提供充份資訊讓居民進行民主討論是否同意「劃定特定區域」,便辦理遷村意願調查,導致許多原住民在不了解自身權益,且身心俱疲的狀況下,倉促簽下永久屋切結書,而將永遠離開自己祖先留下來的土地。

三、 高雄縣原住民至今仍無法入住組合屋(中繼屋),僅能在外租屋或住軍營。

縣營區陸續傳出家暴、性侵、自殺未遂等案件,婦女孩童的人身安全問題需受重視,且一個正常的家,應有獨立的衛浴設備、烹飪設施、就寢空間、交誼空間,營區明顯無法滿足災區居民對「家」的基本需求。

災區部落團體多次向政府陳情反應,高雄縣政府卻仍然向災民表示:軍營就是中繼屋;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讓災民住進中繼屋,會導致他們三心二意,減緩災後重建的速度。中央與地方政府仍然只顧自己的災後重建進度,不願同理原住民的痛苦,開放中繼安置的政策選項。

我們對重建工作的三點訴求

一、 循序漸進:

先進行1-3年完整的中繼部落安置計畫,讓災區原住民有休生養息 的時間、空間,思考應該返鄉重建,或易地重建。

二、 依法行政:

未經部落共識的劃定特定區域與重建區位確定之前,停止遷居遷村作業。

三、 尊重原住民:

遷村地點必須優先考慮原住民族群文化存亡,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為最高指導原則。

發起團體: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連署團體:

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卡那卡那富文教產業促進會、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屏東縣平和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南區原住民同志工作小組(陸續增加中)

連署請回傳:sourtherntribes@gmail.com

聯絡人:陳子儀 0915-96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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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大家都能順利回家( 圖/ blog.lamfai.net/archive/2006_06_01_archiv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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