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兼裁判 美麗灣環評一團亂

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

在9月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台東縣府敗訴,應立即停工之後,昨(17)日上午10至12時有一場「『美麗灣渡假村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評估』現場查核」,但是名列在公文中、應出席的「台東縣政府建管課」人員沒有出現,由於動工與否的各種現象,取決於建管課的認定標準,但該單位逃避缺席,使許多疑慮無法現場釐清,今日場勘形同白忙一場,浪費時間。

刺桐部落族人林淑玲指出,今日來執行查核的台東縣政府人員(環保局蔣炳釧及城鄉發展處胡宗仁),卻同時也是美麗灣訴訟案中的被告,如此「球員兼裁判」的環評現勘根本不具公信力,而且9月7日更一審判決公佈後,縣府還在媒體表達不排除再上訴,富山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金蒂就此抗議「縣府錯誤的政策一錯再錯,真的看不下去了!」刺桐部落族人呼籲縣府停止荒謬的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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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是被告,卻來擔任本案「查核」工作,不具公信力,讓眾人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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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提出拍照證據,比對環保局的照片,質疑縣府刻意忽略美麗灣飯店動工情形。

針對今日會勘結果,林淑玲有兩點聲明:

第一、呼籲台東縣政府停止上訴!因為此種「球員兼裁判」的環評方式不符合公平正義,林淑玲表示「如果縣府要再上訴,居民不會就此罷休!」

第二、本次會勘沒有公信力,因為權責單位(台東縣政府建管課)沒有參與,需要認定的復工疑慮仍然沒有解決,一拖再拖,時至今日該單位仍無法公開解釋,所謂的「開工、施工、動工、復工」所指為何。

林淑玲指出,這些「工」,都是需要「雇工」來做的「工程」,工人進出工地卻不算施工行為,那他們做得是什麼。因此,關於復工的具體內涵,就是在今天需要台東縣政府建管課的認定,「該來查核的人不來,來的相關單位卻又不清楚認定標準,能查核什麼?」

民眾也質疑台東縣環保局的監督機制不明確(還是根本沒有建立機制?))負責查核的環保局人員蔣炳釧對現場環境不熟悉,他也坦承本身不了解工程施作內容,勘查又缺乏有系統的時間、地點對照組,面對民眾的質疑只能說「帶回去研究、帶回去討論」。

由於今日場勘無法具體回應民眾的質疑,刺桐部落居民及關心本案的民眾表示,絕對會要求台東縣政府相關單位及環保署給人民一個交代。

本案是台東第一個BOT開發惡例,坐落在都蘭灣內的開發案皆蓄勢待發(包括都蘭鼻、黃金海、棕梠海、遊艇港…等),過去忽視生態環境的開發思維,需從現在中止,若開發單位忽視環境成本(無法估計並不代表沒有影響),日後帶來的衝擊將沒有後悔與重來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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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麗灣飯店已經蓋好的陽台望出去,是本來屬於全體國民的海洋,將來卻可能變成需要付費才能親近的私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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