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一年(2)重建,錯在哪裡?!

圓桌會議主持人之一的林益仁表示,災難是台灣的一部份,我們必須要學習跟災難相處。這場論壇邀請原住民以及NGO、政府代表找來,希望促成對話的開始。希望能從「三方彼此不理解」到「一個對話的窗口建立」。

編按:11月12、13日在台灣師範大學舉辦「一年過後:原住民族災後重建與永續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圓桌論壇以及議題發表討論的方式進行災區的族群代表、NGO代表、政府代表之間的對話。本文為會議整理系列報導(2)。

前言:

圓桌會議主持人之一的林益仁表示,台灣本身是一個災難的島嶼,這不是說台灣比較倒楣,而是災難是台灣的一部份,我們必須要學習跟災難相處。他也表示這場論壇邀請原住民以及NGO、政府代表找來,其實希望是促成一個對話的開始。希望能從「三方彼此不理解」到「一個對話的窗口建立」。

這場由靜宜大學生態系助理教授林益仁、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共同主持,有族群代表:鄒族陳有福、魯凱族李金龍;NGO代表:慈濟發言人何日生,基督教長老教會總會伍杜;行政院重建會家園重建處長邱啟芳、綜合規劃處張恒裕處長共同參與進行對話。

在圓桌會議的討論中,NGO表示,災民變成只要符合NGO救助的資格才有可能被救助,在這樣的救災邏輯下,還有多少災民在這場救災資格中的「揀選」過程被犧牲掉應有的權益?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土地,卻還是做了。重建,錯在哪裡?!,政府、NGO、災民對話的開始為這場論壇劃下的不是圓滿的句點,而是更大的問號。

一、族群代表、NGO、政府的對話

(1)族群代表:你們又不是真正的受災戶你們能夠懂我們嗎?

鄒族代表陳有福表示,遷村跟遷居要考量到鄒族的一個傳統文化,教育國家的人民防災或是減災的知識,並不是困難。為什麼要花那麼多的錢把鄒族原住民幾千個人從山上遷下來?

魯凱族好茶部落李金龍也表示,被土石掩埋的好茶村有證據可以證明是人為因素。他也提出一個重建最大的問題表示,「你們又不是真正的受災戶你們能夠懂我們嗎?」

對於重建的問題他也提出建議表示,希望政府去理解現在災後的重建不是「遷村」是「安置」,什麼是遷村?真的值得大家好好去思考。

NGO與災民與政府的三角關係問題,族人紛紛表示政府不能理解災民的困境也表示這是重建政策中一個很大的問題。

(2)NGO只是提供一個選項,其他的部分還是由政府決定。

對於永久屋的概念以及政策,是不是有值得要檢討的部份。林益仁表示因為這次慈濟主要也是執行永久屋的政策,也請慈濟發言人代表何日生說明這個過程的複雜度。

何日生表示,慈濟在一開始提出永久屋,這一個思維過程,在很多災民裡面,我們是希望提供一個永久安居的地點。

他說,「我個人也跟世展會負責主管也跟紅十字會主管多次談到,我們很尊重其他NGO的提案,慈濟世只是一個救助者,讓符合慈濟方案的人來接受我們的幫助。」慈濟只是提供一個選項,其他的部分還是由政府決定。

(3)政府:將災民的問題在帶回去重新思考。

行政院重建會家園重建處長邱啟芳也表示,政府處理的方式,也許不是災民期待的方式,中央橫向聯繫的部份是因為重建會的成立才能夠做政府部門的橫向聯繫,他也表示會將災民的問題在帶回去重新思考。

二、學者:用問題養問題,越養越大。

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表示,政府代表提到部落不願意遷村是可能因為土地、文化的問題,才導致許多成見的問題。可是政府卻忘記真正的原因是把「永久屋」跟「遷村」的是綁在一起才造成今天這樣的一個問題。

她也表示,重建一開始的選項,就只有「永久屋」,並沒有中繼屋或其他的安置方式。她說,「只有永久屋一個選項,請問你一無所有的時候,你會選擇去或不去?要或不要?」

她也提出質疑表示,重建法條裡面寫的非常清楚,災民的原居地就是會限制居住,而且可能會有強制徵收的問題,政府也說不會。她說,「我(政府)現在沒有限制你(災民)。我(政府)現在沒有強制徵收你(災民),如果你(政府)永遠都不會限制災民回原鄉,不會強制徵收原住民的土地,請問你(政府)法律為什麼這樣寫?」

林益仁則提出表示,政府的永久屋措施又是如何?重建政策有很多的問題,就是繞在一個對「家」的想像。而安置過程的公平性,遷村以及遷居背後複雜的經濟面向影響著安置減災的部份是不是一定要強制遷村的問題。

他也表示,重建過程在進行一個這麼大的搬遷,有沒有進行公平的分配?以及資源分配公平性的問題。而災害發生後,族人有沒有因為資源進入而得到幫助或受阻?

林淑雅最後則表示,從大家的回應,一年的災後政府沒有正面的回應災民的問題,一年後我們還是在這裡談這些問題。她說,「如果部落遷村只要有房子的話,政府即使說的再好聽,以人為本、按照原住民基本法,可是結果仍然是失去土地!! 」她也表示,政府用問題養問題,越養越大。

三、與會者的提問

國家對於治理想像的貧乏與對原住民文化的不了解,間接造成重建機制反而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共同關心災區原住民的重建問題還有哪些?與會者也提出以下不同的看法。

(1)那種愛即使是我們自己的爸爸媽媽要給的,我們都還有可能會反抗!!

現場與會的阿美族人表示,「事實上不管在怎麼弱勢的人,他所遇到困難的時候,很需要的是力量需要的是協助,但是並不要幫我做。」

她也提出疑問表示,「永久屋的議題是不是做過頭了,因為那個所要決定的樣式以及格局都已經被決定好了送到你面前來。」那代表這個過程當中就把信任感跟力量交給了NGO,忘了弱勢也有自己的力量。

她也表示,雖然族人自己蓋的房子沒有那麼好,但是很舒服。為什麼溪州部落那麼多阿美族人要住在那邊?「就是那個自己(部落)要起來的力量」。政府應該要思考的是要怎麼樣去「尊重」他!!

永久屋政策的「愛」變成是一種「我要全部給你」,那種愛即使是我們自己的爸爸媽媽要給我們這樣的「愛」,我們都還有可能會反抗!!她也表示,我們都在學習,我們都在進步,這個過程的對話可能大家都要彼此了解。

(2)「永久屋」:這種選擇好像很自由,但是其實它是不自由的。

接著現場也對「永久屋」政策表示質疑的與會者也表示,國家對於治理想像貧乏的問題。她說,對於處裡災難的選擇只有你「要」永久屋的選擇,還是「不要」永久屋!?這兩種選擇的答案。這種選擇好像很自由,但是其實它是不自由的。

她也表示,用漢族的定居思考的方式來思考原住民遷居的問題,已經與原住民傳統遷村方式相背離。為什麼原住民不能按照他自己的選擇方式,選擇自己的居住地來定居。

(3)強制徵收土地:造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

嘉蘭部落的重建執行者蘇雅婷提問表示,嘉蘭的重建政策是離災不離村,可是現在蓋永久屋的土地是徵收部落族人的土地。她說,「很多地主不願意自己的土地被徵收,因為那是他們在部落裡剩下一塊唯一安全的土地,政府的整各政策是非常荒謬的。」

她也提出質疑表示,台東大概有百分之8、90的公有土地,為什麼安置受災戶不是用找公有地的方式,而是要一般的人民搶奪他的土地、搶奪他的財產,結果造成受災戶與地主的對立。

而地方政府也將問題丟給中央,說這是中央的政策,那現在台東縣政府決定要強制徵收,這個問題也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地主道德壓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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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表示,政府不能理解災民的困境,是重建政策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圖中站立者嘉蘭部落災區執行者蘇雅婷表示,政府的重建機制變成部落撕裂對立以及族人道德壓力的問題。)

小結:重建,錯在哪裡?!

政府與NGO提出對永久屋質疑的問題與災區現場的真實情況,部分問題有所出入也讓在場與會人員提出重建政策的質疑。而可以符合資格卻無法配得永久屋的災民,永久屋的配住「資格」,誰才有權力可以揀選?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部落的土地,這個問題卻也在台東的嘉蘭部落災區發生。

當災民變成只要符合NGO救助的資格,才有可能被救助的救災邏輯下,還有多少災民在這場救災資格中的「揀選」過程被犧牲掉應有的權益?政府表示不會「徵收」原住民土地,卻還是做了。重建,錯在哪裡?!,政府、NGO、災民對話的開始為這場論壇劃下的不是圓滿的句點,而是更大的問號。

「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檢視系列(1) 政策說明與問答

「生活重建中心」為政府重建政策中,最貼近居民生活的一項方案,在各地設置中心與連絡站,由政府編列預算,委託NGO承辦,如能發揮效應,將對災區重建有莫大幫助,莫拉克新聞網將有系列採訪,瞭解實際運作情形。

一、系列前言:生活重建中心政策簡介

根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九條規定:「政府應於各災區設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提供生活心理就學就業及各項福利服務」。這裡所指的各項服務,包含:

(1) 心理服務: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及協助醫療轉介。

(2) 就學服務:協助學生就學扶助及輔導。

(3) 就業服務:協助失業者申請失業給付、參加職業訓練及推介就業等服務。

(4) 福利服務:對老人、兒童及少年、身心障礙者、變故家庭、單親家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弱勢族群之生活需求,提供預防性、支持性及發展性之服務。

(5) 生活服務:協助創造在地就業機會及促進地方產業發展。

(6) 其他轉介服務:提供法律、申訴、公共建設、產業重建、社區重建、藝文展演。

就上述內容來看,幾乎包含與災民生活有關的所有面向,都在「生活重建中心」的服務範圍內,可說是最貼近災民的重建政策(完整政策內容,請點選這裡)

而這項政策的執行設計模式,是由中央編列預算,委託具有社福經驗的NGO到各災區設點,由NGO「召聘社工人員連結教育、衛生、勞工、社會福利等資源提供災民生活重建服務」,政府則負責督導與考核。

為了執行這項政策,政府共編列了近5億的預算(491,100,000元),分成3年(99年~101年)執行,預計設置22個生活重建服務中心,部分重建中心因服務範圍廣大,再分設連絡站,各地連絡站加起來總數共有33處(詳細名單請點選這裡)。

政府提供給各生活重建中心與連絡站的預算,運作模式如下:

(1)維持生活重建中心運作之行政預算:

政府提供每個生活中心每年度預算為中級災區468萬元(若屬重災區為536萬元;每個聯絡站年度預算67萬,這些預算用於開辦費、人事費、租金及業務費等。

(2)扣除行政與人事運作之外的服務方案費:

在(1)的年度總預算之下,扣除政府指定的人力配置(生活重建中心需聘僱5-6人、連絡站需聘僱1人)後,實際可用於災民身上的「服務方案」費用,政府一年僅給予40萬的額度。

目前生活重建中心已經招標完成,各地也都設置了中心與連絡站(詳細名單請點選這裡),這項與災民生活最貼切的政策,如能發揮效應,將對災區重建有莫大幫助,因此,莫拉克新聞網將採訪各地生活重建中心,瞭解:

1、在實際的運作情形與預算額度下,是否能達到原先政策所欲達成的目標?

2、承包各生活重建中心的NGO看見的災區生活面貌是如何?他們認為重建遇到的難題與可能性有哪些?執行政策的過程遇到的問題有哪些?

3、生活重建中心所進行的工作,是否真能協助災民重建?

我們期望透過系列採訪,能整理各地的不同運作情形與經驗,透過對NGO的訪談,檢視這項政策的實際作為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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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愛園區內的生活重建中心,由慈濟基金會承辦。

二、重建會對生活重建中心的說明問答

在這系列開始之首,我們採訪中央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先生,請他就政府設計政策的角度做說明,也回應目前各生活重建中心傳出的疑問或難題,以下為記者與副執行長的對話整理。

陳小川
行政院災後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先生。

問:能否簡述中央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定位與期許?

答:在這次的重建規劃中,生活重建中心其實就像是一個「窗口」或是「橋樑」,功能在於協調所有NGO、社區管理委員會、社區發展協會等等,幫助政府各重建相關部會導入資源,協助災區重建家園、產業、文化及生活。

也就是說,我們並不期待生活重建中心一肩扛起所有的工作;畢竟,我們很清楚,生活重建中心只有6個服務人力,不管在人力、經費上都很有限,所以比較期望是一個協調、調度資源的窗口,等大家協調出共同看法後,再各自去分工。

不管生活重建中心是設置在永久屋,還是非永久屋,基本上所需扮演的功能都是一樣的。非永久屋部分,例如霧台、好茶、那瑪夏等等,會形成互動合作機制,由生活重建中心、鄉公所、縣政府、農委會、勞委會、水保局等等單位各自分工,分別發揮不同功能,互相照顧。

至於大家關心的永久屋部分,生活重建中心本來就不能具備管理的功能,因為當初他們和內政部簽約的時候,應該都只是提出計畫,看要怎麼重建產業,本來就不能負擔管理責任

簡單講,生活重建中心就是一個以服務為導向的窗口與合作平台,他們要做的是協助災民做一些行政工作。不管是經費還是專業服務團,各部會都會支援,例如,勞委會就有一些支援人力在慈濟的生活重建中心,這就是一個例子。所以請大家不要只去看說,生活重建中心怎麼只有6個人力,一年也只有40萬預算,這樣能做哪些事?其實不是這樣的,他們就是協調窗口而已。

問:中央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任務交付,是否有其短、中、長程規劃目標?

答:生活重建中心就只是服務聯絡點,所以我們並沒有對這些服務點有什麼期程規劃與期待。要講的話,應該要說,他們可以協調執行上位的家園重建計畫、一鄉一產業、農村再生計畫、有機農業、觀光休閒產業等等計畫,而這都需要時間。也就是說,都要看上位法怎麼規劃,每個分工的單位就怎麼做,並不是特別針對生活重建中心有所規劃,這樣就是本末倒置。

問:每個生活重建,每年只編列了40萬的預算(針對實際服務方案),但重建項目包山包海,還得做人員培力,經費是否過於短缺?

答:我們對於「生活重建」所投入的預算,不能只去看那40萬,而要看背後協調的各部會、企業、NGO等等,還會投入多少資源,這都要一起計算,那40萬元就是協助處理生活重建中心在行政工作上的開銷,不是只投入40萬。

資源與經費的部分,中央和地方都會分配經費,有些有各部會分別發包,有些則由鄉公所、縣政府等等去執行。舉例來說,我們都已經編好預算、阿里山的部分有17億、高雄的災區也有16億,這些就是給鄉公所去執行的,你說這些夠不夠?我想鄉公所也才多少人力而已,這種規模的預算要他們去執行,說實在他們負擔也很大了。

此外,縣政府、各部會也都有編預算在做事。例如,嘉義縣總共就有90億、高雄縣也有70幾億(註:這裡所說的縣府預算部分,都有包含原住民鄉所編列的部分),然後中央在產業重建部分編了100多億、基礎設施700多億、家園重建也編了300多億,總共有1185億的預算,加上去年度剩下的300億預算也都會投入重建。我想,這些預算不多,但絕對對重建有很大的幫助。

問:先前重建會決議,希望協助興建永久屋或避難屋的NGO,在基礎設施(如排水、通信、水電、公共設施、道路等部分)部分需要負擔51%,政府則只需負擔49%,如此決策的理由何在?是否合理?有單位反應,政府說做不到就換單位,是否真有此事?

答:我想重建,特別是興建房舍的部分,時間是很重要的因素,不能拖太久。水電、路、通信等等,就是政府作,但NGO如果可以負擔部分基礎設施,他們就可以快速發包出去,大家分頭做,會比較有效率。此外,NGO以協助重建的名義向外界募款,他們本來就有要把募款執行掉的壓力。

我們一開始就和NGO談好了,基地外的基礎設施全部都是政府要做,至於基地內的一切,NGO就要負擔。這樣的作法我想在平地還不太會有問題,但在山上,的確問題就會跑出來。我們是希望,NGO可以透過縮小基地規模來解決此問題。

至於做不到就換單位這件事情,我想其實也沒有啦。我們之前有決議了,如果NGO對於經費的部分確實無法負擔,那就可以跟地方政府反應,要求地方政府負擔,那如果地方政府再不OK,那就報請中央編列預算執行啊!不管怎麼樣,NGO在這場重建中,畢竟只是擔任協助的角色,所有的問題和結果,政府還是得要概括承受的。

問:部分位於受創災區的生活重建中心承包NGO反應,政府對於聯外道路、基礎建設部分,進展過於緩慢,甚至也有降限使用政策,以致於他們要籌備、規劃產業重建時,得要付出更大的成本,部分計畫更是窒礙難行。批評的聲音指出,政府在災區的硬體都沒有做好,卻要NGO進場做產業重建規劃,是否本末倒置,也大幅提高生活重建中心工作負擔?

答:我們在基礎設施重建的預算的確有限,雖然很多事情很難執行,但我們會盡力而為。當初生活重建中心招標,NGO都是心甘情願投標,能夠得標,也都是競爭來的,不能之後又說很難執行。NGO在承包生活重建中心業務之前,其實就已經知道狀況,也都有提出他們的因應計畫來,這都是公開的,不能說今天他們得標之後,才出現不同的聲音來,他們要做的,應該是要去執行他們當初在瞭解狀況之後,所提的計畫,而不是回過頭來說很多事情很難,做不到。

事實上,NGO之間也存在競爭關係,NGO不管想做什麼事情,包括蓋房子、成立生活重建中心等等,都要先考量到自己有多少能力與資源,看自己有多少子彈,才能有效發揮,不能很多事情都表態要包來做,結果又說很困難作不到。

問:內政部規定,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應優先僱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族社會及文化之人員,至於專職主任還得要有「社會工作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並具有2年以上之社政、心理、勞政、教育或文化之1項實務工作經驗」。這樣的規定是否過於嚴格,以致於想在原鄉成立生活重建中心的NGO卻步?

答:的確有聽說過這情況,但這是內政部規範的,所以要看他們之後遇到狀況會再怎麼處理。我的瞭解是,各部會都會看狀況調整做事的方法,不是都由重建會來要求。很多事情政府本來就在做,不是沒有NGO就做不成。各部會對於規劃的重建業務,本來就有專長的人,也都有服務團,這些人都會到重建中心來幫忙,也會協助把資源帶進災區來運用。

我必須重申,中心只是一個服務點,是一個窗口、橋樑,不可能把產業重建的工作都委託給中心的工作人員,那一定做不成

問:以高雄慈濟大愛園區為例,慈濟在那裡有設立生活重建中心,政府、企業也投注了不少資源在那邊,但目前進駐園區的人,得到的工作機會仍然不多,這是否代表生活重建中心在產業部分,能發揮的力量很有限?

答:這個…其實…我們已經掌握這狀況了。勞委會在分配工作機會時,會把工作機會派給鄉公所分配,那鄉公所本來就會優先分配到鄉內,因此大愛村能得到的就很有限。但我們在瞭解這狀況後,已經要求各部會進行調整了

之後我們有個「打造新家園,啟動園區內外短期零工」,會分別在園區內、外釋放出58與50個名額,總計108個工作機會。然後,永齡農場那邊已經拿到建照了,之後一些溫室、基礎設施都會開工,會再有70個工作機會。同時,我們的「多元職訓班」方案,會提供150個員額,讓他們提升轉業與就業力,他們在受訓期間也會有津貼可領,這是我們的培力計畫。

問:有傳聞指出,慈濟曾經反應要退出生活重建中心,是否真有此事?

答:這個…我沒有聽說這件事情。但是慈濟當初既然要標下生活重建中心的案子,就應該要按照他們擬定的計畫去執行,如果說真的有打算退出的事情,那也得看他們當初和內政部的契約是怎麼訂的,他們要評估棄標後會什麼影響。當然,慈濟畢竟力量有限,生活、產業重建的重責大任,還是得以政府為主

補充資料: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八八水災生活服務重建中心設置情形及一覽表

內政部:

內政部莫拉克颱風災區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含聯絡站)一覽表

季節性遷移的備戰時刻-社區避災計畫系列紀錄

其實大家對於政府效率已沒有太大的信心了,加上處理遷村或永久屋議題,只會丟給大型NGO,不定期成為麻煩製造者,讓災民無以心靈重建還要增加陳情抗爭的疲憊。所以面對汛期,很多人覺得不如自救比較實在。

災後重建的時序來到乾燥的四月天,從高屏溪到林邊溪的疏濬與河堤修補工程,日日夜夜。但歷經水利署第七河川局以及屏東縣長得說明簡報後,大家很清楚在定義的汛期(每年五月到八月)範圍內,許多防災或減災工程,不見得能如期完成。這個訊息在考驗災區民眾,要面對避災與救災的準備。其實政府年年都有防汛演習,所有流程也熟悉的不得了,國軍的救災演練也比以往更精進,但是一場莫拉克顯示了手忙腳亂,特別凸顯有救災計畫卻指揮混亂。同時也展現出另一面向的漏洞,那就是所有台灣人民,面對災難時大多是等待政府或軍隊來救援,嚴重欠缺社區內的自救能力。

921地震的教訓經驗,讓中台灣許多社區參與或設計了避災機制,但非災區對此仍舊陌生。因此莫拉克若能帶來經驗的反省,那就是避災類型必須增添土石流與洪災的避災規劃。

不過,政府對於避災的準備動作,仍是緩步作業,想像式的決策仍舊太多,不論中央或地方。因此如果災區各社區或聚落,仍舊以「依賴」的態度來面對汛期,那麼損失的不是政客,而是災區本身。仔細去過高屏兩縣的災區,不需要太多專業知識,光看到場景就會知道今年的汛期無須莫拉克的規模,光是農曆年那場雨,就已經讓桃源、甲仙等脆弱的便道受毀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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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義鄉大後部落聯外道路位於土石流經過位置,一場小雨也會使部落變成孤島。攝影:周克任(2010.03.28)

為此,災區許多民眾或陪伴社團,頻頻洽詢政府是否有避災計畫,但除了行政院指示高屏兩縣各鄉鎮準備辦理模擬演習,或是水利署集水土保持局開始在重點鄉鎮辦理模擬演練外,許多災區鄉鎮公所的民防體系或防救災承辦人,至今尚未獲得明確的操作計畫,因此更遑論各村里長能預先做什麼準備。

其實大家對於政府效率已沒有太大的信心了,加上處理遷村或永久屋議題,只會丟給大型NGO,不定期成為麻煩製造者,讓災民無以心靈重建還要增加陳情抗爭的疲憊。所以面對汛期,很多人覺得不如自救比較實在。

社區防救災手冊

其實大部份民眾並不知道行政院災害防治委員會有出這個教材,若非NGO團體平常彼此有些聯繫,政府的宣傳通路恐怕永遠也到不了民眾這一關。去年11月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因為協助屏東縣政府辦理災區30個重建工作站得專管中心業務,進行辦理社區說明會時,邀請了長榮大學土地管理系的邵珮君副教授,進行「社區防救災」的專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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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於林邊永樂村辦理重建說明會,長榮大學邵珮君老師專題講授「社區避災計畫」與居民互動過程。攝影:周克任(2009.11.29)

由於災情剛過,民眾記憶猶新,因此對於推動這個計畫,沒有人會投反對票的。也因此,大家認為只有一堂說明太少,應辦理一系列的培訓課程。就這樣,由台大城鄉所陳亮全教授等人,本來是為921災區編寫的「社區防救災手冊」,以及過去培訓的種子講師,決定於今年一月開始,在林邊鄉永樂村福記古厝進行為期七次的培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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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社區防災手冊」封面。資料來源: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

原來要製作避災地圖呀

製作避災地圖,深耕文化工作室的王貞儒老師抱來一大堆的各村落衛星底圖以及各類文具,每一村編為一組,用透明軟墊板鋪在底圖上,王老師要大家運用文具中的彩色膠帶、各類彩色白板筆以及製作很多貼在珍珠板上的符號表,每一組成員當然開始在地圖上去找自己家的位置,不論在平地或原住民鄉,說實在的,衛星空照圖是蠻能引發學習趣味與動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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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幹部學習製作避災地圖過程 攝影:周克任2010.02.04)

除了看圖並將現場災情照片,逐一貼在圖的邊緣,然後七嘴八舌的討論當時災情的動態,這樣的目的是在找出真正的致災點,以便之後由社區規劃出較正確的疏散路線、緊急避難所等。

別以為隨手在地圖上圈一圈就能用的,你開始得考慮若集結點只設一處,所有大車小車在此塞成一團,如何在有效疏散的七到八小時內,順利疏散?王老師還提醒,若社區內有許多行動不便的老人、病患、孕婦或身心障礙者,疏散的時間長度還會增加。

顯然的,小小一張社區避災地圖,必須導引社區幹部逐一找出許多關鍵的資料,包括弱勢族群(還要一一幫其配對協助疏散的志工)、要準備的必要藥品、要幫遇到預產期的孕婦提報指定送往的醫院、要調查社區平時有多少台車子、有多少無線對講機,最後還要去預定的避難所或安置所,預先規劃生活空間與公共衛生的準備。一張避災地圖,必須填入拯救圈村人命的各類關鍵資源與動作。

只有辦一場,夠嗎?

雖然廣邀各重建工作站人員參與,但報名的社區只有一半左右,也有一些是內政部委託的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但這樣的社區數,以及幹部數,恐怕仍無法推及屏東所有災區社區。特別是原住民因為路遠,參加者稀少。

有些人說,原住民鄉只要提早撤離即可,但這樣的說法太過輕率,許多員鄉聯外道路只有一條,且沿線還有許多村落,若山上的車輛不足,等遊覽車上去還有可能遇到路崩卡住,許多現場需應變的情境,不是如馬總統這樣不食人間煙火的貴人,可以體會瞭解的。因此,原住民鄉恐怕也需加辦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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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總幹事吳儷嬅至來義鄉古樓村說明推動避災培訓課程重要性攝影:周克任(2010.04.10)

為此,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四處洽詢願意協辦的團體,特別是手頭剛有經費的生活重建服務中心,但大部分的中心推說這並非是社工專業,也不是與內政部簽訂契約內的業務範圍。因此,僅承辦來義鄉的中華溝通分析協會理事長成亮表示,這是攸關災民的年度大事,非辦不可。因此縱使經費欠缺下,來義鄉生活重建中心於四月十日正式開辦第二梯次培訓課程,並特別在開辦前,對於來義鄉重災區及非災區部落,一場場辦理說明會,邀請村鄰長一定要出來參加。

屏東縣政府社會處長涂怡娟也認知到社區做好避災計畫有其關鍵性,因此邀請中華溝通分析協會至生活重建中心聯繫會議中,向所有鄉鎮服務中心人員及縣府重建組社工,進行推動計畫說明,並指示社工及各重建中心務必參與第二梯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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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亮理事長於來義村說明籌設部落避災推動小組的重要性攝影:周克任(2010.04.01)

中華溝通分析協會發現,內政部本要求各中心必須先予調查高關懷族群名單並進行個案服務評估,但此業務剛好可以作為避災計畫中協助弱勢族群疏散的基本重要資料,因此成亮理事長邀請成功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的王亮懿老師,主動帶領一群研究生當志工,幫忙規劃出新的調查表,以調查弱勢族群在疏散及安置過程中的個別需求,以導引出需要的人力、醫藥、照護及公共空間的安排等。

許多排灣族社區媽媽也表示,願意組隊一起去預定避難所踏勘,用媽媽的細心先來規劃安置空間,才不會像去年那麼混亂。

一場社區營造的避災計畫

社區避災計畫的推動,其實本質就是一場社區營造。社區居民一旦參與進入計畫,必然政府就得提出清楚的對應銜接計畫,等於政府資訊必須釋放、溝通及共同設計,而且民眾參與設計後必定配合及熟悉度會加高,更能減輕政府在疏散避災及救災各種成本上的降低。如果當初遷村或永久屋規劃過程,也能導引社區參與設計過程,那麼今日的怨懟與陳情抗爭必能減少許多。

社區已經開始參與進入避災過程了,接下來要觀察的是,各級政府如何銜接因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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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義鄉老人家參加避災培訓課程,聆聽現場古樓村長協助母語翻譯學習認識土石流神情,專業變得不那麼複雜難懂了!攝影:周克任(2010.04.10)

(作者為屏東縣來義鄉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專案督導)

災後重建之政府與NGO關係

災難後,基於人道關懷的基本信念,政府與NGO是很容易凝聚共識,走向「合作與伙伴」關係。然而,分界線要如何劃設?兩造間如何各有所本?甚至災難現場的主角-受災者,在「合作與伙伴」關係中如何被對待?

編按:

本文為作者參與紅十字總會「921.512.88 災後重建工作研討會(2010/03/22 )」與談資料,與小地方讀者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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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是官員喜歡在「碰到事情」、「需要民間」,且「面對民間」時掛在嘴巴的開場白,很好聽,很動人,卻有點奇怪,所以把它當作是一句「場面話」,才不會讓自己以為上了天堂,看見「曙光」。

基於體制,除非是「富可敵國」,除非是「視法令如無物」,否則,政府是政府,民間是民間,其間的分界線與如何在分界線的兩邊各有所本的作為,或進行合作、成為伙伴關係,或相互抗衡、成為對峙關係,都是值得討論與觀察的議題。

災難後,基於人道關懷的基本信念,政府與NGO是很容易凝聚共識,走向「合作與伙伴」關係。然而,分界線要如何劃設?兩造間如何各有所本?甚至災難現場的主角-受災者,在「合作與伙伴」關係中如何被對待?都攸關「合作與伙伴」關係能否持續且成功?

再者,匯聚資源能力不同的NGO之間,以及其與政府的「合作與伙伴」關係,也不盡相同。因此,如何累積經驗,於「承平時期」心平氣和找出「理性」的平衡點,在災難常態化的預期下,似乎刻不容緩。遺憾的是,我們總是在災難來臨之後,才想到要找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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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的NGO團體與重建居民之間,應有更多的平等互動(攝影/鐘聖雄)。

以臺灣最近10年的兩場大型天然災害為例,災後工作含括「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住宅(家園)重建」、「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產業重建」、「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等大項;其中,與民間團體互動最為頻繁,也是民間團體最為關心者,則以「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住宅(家園)重建」、「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以及「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的「校園重建」為主。

由於兩場災難的災情不同與安置政策不同,10年前的災難後,大型NGO及企業機構的投入,以認養「臨時住宅興建」及「校園重建」為主;一般NGO則以參與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為主,包括受託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自籌或申請經費投入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政府募集的民間捐款,則以投入「住宅(家園)重建」為主,佔64.86%,其次為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佔18.4%。

八八水災後,安置與住宅(家園)重建政策大躍進,除緊急避難處所的陪伴與數量不多的校園重建外,大型NGO及企業機構幾乎轉向「住宅(家園)重建」;一般NGO則以參與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為主,包括受託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自籌或申請經費投入生活重建與社區營造相關業務。政府募集的民間捐款,則全數用來發放政府應辦的各項慰助金及補助部分緊急避難場所陪伴業務。

總的來看,排開「產業重建」及「公共設施(基礎建設)重建」等以政府主導為宜的項目,「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部分,已經逐漸建立「公辦民營」或「政府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的共識模式,當年由民間力量發想設置「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的觀念已獲得認同,而有關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的委辦作業、服務內容與績效考核等,皆有所傳承;其中,政府的主導機制與民間的協力功能皆有所本,值得肯定。

唯,美中不足部分,在於災後相關的生活重建(含社區營造)方案或計畫,因無事前的通盤整理,導致共識到啟動之間,出現時間落差。因此,再度建議參考日本復興基金的作法,將捐款運用及重建方案(含服務內容、補助標準、申請及撥款流程)等機制化、題庫化(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

「校園重建」部分,則存乎認養者的重建規劃能否透過「參與」,更貼近社區及使用者,過去以來問題不大,即便有爭議,亦鮮少向外界訴說。

「住宅(家園)重建」部分,是兩次災後重建差異度最大的項目,從「自費為主、補助為輔」擺盪到「先建後贈」,加上八八水災後「國土保育、遠離山林」、「劃定特定區域」的倡議風行,時間的壓縮與文化的保存不斷的出現衝突,最特別者,是少數(大型)NGO的強勢作為,已導致在「重建效率」的美名與「國際典範」的自誇外,出現波滔洶湧的另類聲音。這些聲音已經在網路迴盪(http://www.88news.org/),無法被掩蓋抹去。

臺灣,需要什麼樣的「住宅(家園)重建」模式,「住宅(家園)重建」應該如何因應,顯然要重新討論。政府與大型NGO都不宜以解決某一次災後重建為滿足,我們需要一套可長可久的機制。這種極右到極左的模式,必須要有更多的配套,我擔心下一場災難,還管用嗎?若不再採用,又如何解釋?

其他,還得一提的是屬於短、中期的「緊急安置及臨時住宅興建」安置政策,應「以人為本」,從「家」及「社區」的角度,釐清「安置」是為「災後安置」或「社福延伸」(要在平時講清楚)?不宜便宜行事。

還是一句老老的話:「備妥引擎,不要逢災找引擎!」

建立 [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 (1)定期對話機制

以921為例,直至9月30日,南投縣政府社會科長都未踏出縣政府過,越無法瞭解各地實況越無法理解需求與可用資源的關連,當然組織統合這些是需要有經驗。後來透過當時屏東縣團隊的建議,婦團所召集與成立…

參與「莫拉克之後」的NGO伙伴好:

能有你們組織起來,對災後重建一定會有關鍵的影響。其實以921為例,許多NGO與各縣市政府都有協力救災經驗,尤其當年屏東縣蘇縣長的團隊也為埔里認真的盡過力。

可惜到如今,我們台灣國家與各地政府以及NGO仍未建立「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無論政府或民間,都欠缺這樣急難的模擬&演練,如果藉由「莫拉克之後」得以真正形成:

(1)在政府─有以公務員為主的建置,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以免政黨輪替如此刻板,又亂成一團;

(2)在民間─有以NGO在各地形成,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組織」。那麼這個 「因應急難的完整制度」是可以「集合眾人關注的力量,可以陪伴社區重建、農人復耕」

至於「透過反省思考,探索災難成因,找出與環境共存之道」,則需要各多的NGO結合社會各界,靈活的在政府決策之前提出具體建議,有效結合政府與民間邁向重建。

建議:應當建立與重建的政府團隊展開 定期對話的「機制」

目前當務之急是,安置中心的自救會之需求共識&橫向組織起來。自救會與NGO 結合社會各界,比政府部門之間(部會的本位問題)的橫向對話要快,故此刻提出具體建議,促使部會本位意見紛歧的消彌,讓務實的決策真正契合自救重建的需求,民間的團結才能夠有立場,去要求建立與重建的政府團隊展開,定期對話的「機制」。

相信此刻的社會輿論,會支持自救會聯合組織的建言,災難的組織性與社會注意的新聞時間點一錯過,避免如台北東星大樓、如台灣遷村的諸多經驗般,災民成為永遠的災民。因為當事件不再是新聞,同時也就不再有政治壓力,相對的也不再引起世人關切,如此在時間的因素下,又被慢慢淡忘於國家的角落。

定期對話的機制,其實是民主組合模式的落實。近十多年來,婦運姊妹組織集體的團結合作,針對「女性、國家、照顧工作」(註一)理想的建制,以及非殘補式福利的普及照顧福利政策的落實,可貴的傾盡全力跨越藍綠認同,不分政府與民間部門共同研議。

這樣民主組合的模式,是對話機制建立的原則,也是真正民主思維落實的示範。NGO組織無論是全國性或地方性都有機會,與中央或與地方政府對話,讓諸多相關需求與問題,有討論和互理解的平台。

921的對話經驗

以921為例,直至9月30日,南投縣政府社會科長都未踏出縣政府過,越無法瞭解各地實況越無法理解需求與可用資源的關連,當然組織統合這些是需要有經驗。

後來透過當時屏東縣團隊的建議,婦團所召集與成立的安置工作站,協助與縣政府溝通機會的安排。鄉鎮的座談會就從埔里啟動,第一次讓所有進駐埔里的NGO,及屏東縣團隊與縣政府正式共同面對面,相互瞭解各自所作外,進駐埔里的NGO也同時有機會表達了對政府的建言。

半天的聚會,縣政府傾聽與記錄所有意見,也讓縣政府社會科有勇氣(政府官員都很怕被k又不知如何回應?),迅速召開全縣的鄉鎮對話。全縣鄉鎮對話迅速於一週就完成,這些記錄經由社工專協的協助規劃,921滿三個月之際,縣政府就順利召開近126個NGO組織的聯席會議,共同分區分工合作的討論進行的會議場外,婦團的安置工作站也階段性任務完成而結束。

從這樣的經驗我們瞭解到:

跨越本位的平權尊重與合作思考重建之路,是穩定重建的重要元素

後記:

因為新災又會再來臨,以全球的溫室效應看,這樣的災難只會增不會減。讓我們一起努力吧!

個人願盡棉薄之力,將許多參與建制的經驗陸續整理與分享。

面對農村部落如何研擬出,落實普及照顧福利政策的推動策略?這與莫拉克之後的重建實有相關,願藉由這機會我們來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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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地震至今,民眾逃難逃出心得,政府救災卻沒有進步(圖片引用自「漂浪。島嶼」部落格)。

註1:

「女性、國家、照顧工作」係女書出版 劉毓秀主編, 呂寶靜、陳景寧、周月清、王淑英、賴幸媛、胡幼慧、劉梅君、張晉芬、黃玟娟等共同撰寫。 目前 國家的普及照顧福利政策所依循的價值與原則,大都來自此書所論述。

(本文作者 曾任: 921南投安置工作站召集人、2001~2009行政院婦權會民間委員、婦運人士,現任: 桃園縣大溪鎮愛鎮協會顧問、婦權基會普照政策研議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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