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造】客家社造點徵選0215止

本計畫將舉辦社區營造點徵選,透過對縣內客家社區的輔導,舉辦人才培訓課程,及社區諮詢輔導,協助屏東縣客家社區團隊發掘出其社區特色,完成自力打造計畫,俾使屏東縣客家社區之生活環境展現其文化特色與產業利基。

 客家生活環境營造中心 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生活環境總體營造點徵選辦法

一、 緣起:

社區總體營造自1994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開始推動以來,台灣的社區、聚落、鄉村、小鎮,透過這股浪潮改變風貌,展現台灣社區豐富的改造再生潛力,讓充滿特色的新社區風貌呈現在民眾眼中,而參與社區營造的人才也不斷湧現。

2008年,行政院客家委員推動「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針對客語復甦、客家文化振興、人才培育以及發展特色文化加值產業四個面向,作為主要的推廣方向。據此,屏東縣政府推動客家社區生活環境總體營造計畫,針對屏東縣客家社區進行文化、產業和環境面向的檢閱及培訓。

本計畫將舉辦社區營造點徵選,透過對縣內客家社區的輔導,舉辦人才培訓課程,及社區諮詢輔導,協助屏東縣客家社區團隊發掘出其社區特色,完成自力打造計畫,俾使屏東縣客家社區之生活環境展現其文化特色與產業利基。

藉此,期能為屏東縣之客家社區營造工作行塑未來之願景和行動策略,開創更精彩豐富的屏東縣客家社區總體營造成果。

二、 主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

承辦單位:屏東縣新埤鄉愛鄉發展協會

三、 徵選資格:

1. 凡位於屏東縣已立案之客家社區組織、文史社團、學校,均可報名參加。

2. 入籍並居住在屏東縣客家社區之個人,亦可報名參加。惟在報名後兩個月之內,須完成立案手續。若未完成立案手續,視同放棄社造點提案資格(若因政府行政程序而無法完成立案者,不在此限)。

四、 徵選辦法:

1.第一階段-繳交報名徵選相關文件:

有意參加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營造點徵選的社區組織、文史社團、學校或尚未立案的個人、團體,將徵選報名文件(有立案之單位應檢附公文)以郵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自送達方式,送至收件地址,方完成報名程序。

2.第二階段-參加初階人才培訓課程:

報名社造點徵選之社區,應參加二月份舉辦之人才培訓課程,學習基本的社區改造知識,瞭解本案推動相關注意事項。

3. 第三階段—參加徵選會議:

邀集屏東縣客家事務處代表、學者專家代表、本計畫團隊代表組成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營造點徵選委員會。召開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營造點徵選會議,現勘社區,現場簡報15分鐘,評審問答15分鐘。

現場簡報內容,須至少包含以下幾點:社區現況、社區資源、社區未來夢想、社區工作團隊成員、社區工作團隊與社區居民的互動關係、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證明社造潛力、學習熱誠的資料。簡報方式不拘,用大字報、Powerpoint、表演方式均可。

4. 評選標準:

n 文件資料準備齊全與豐富程度(含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20%

n 團隊的社造理念10%

n 團隊的執行力10%

n 團隊可派出固定2人以上參加專業幹部培訓課程20%

n 團隊對社區了解程度與互動程度20%

n 改造點後續環境維護計畫20%

5. 社造點入選公告:

公告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社造點入選名單:在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網站,公告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區社造點入選名單。

五、 徵選數量:

本年度預計入選30-40個客家社區,以未曾接受過任何相關社造培訓課程,並可派出至少固定二人以上參加培訓課程的社區為優先入選依據。

六、 社區營造點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1. 補助金額:凡入選98年度屏東縣客家社造點,均可獲得縣府客家事務處30萬元的社區營造補助。單一社區提案補助30萬元,3個社區聯合提案最高可補助90萬元。上列補助可依計畫工作內容繁簡情況差異,審定時增加或減少10萬元補助額度。實際補助金額,需經本案評審會議決定。

2. 營造方式:以自力打造(僱工購料)方式執行。

3. 結案事項:檢附領據、原始憑證、支出明細表及成果資料3份,送機關核銷。

義務:

1. 須派出至少固定二人以上之社區工作團隊成員參加本計畫開設之課程活動。

2. 提案單位需通過台灣社區通網站註冊。

3. 社造點缺課或缺繳作業達三次以上,應喪失社造點培訓及提案資格。

4. 社造點之社區工作團隊,應擔任本計畫團隊與社區的聯繫窗口,協助本計畫進行會議聯繫、課程聯繫等行政作業,並完成本計畫所指派的作業。

七、 徵選報名文件:

1. 徵選報名表一式五份(如附件一)。

2. 屏東縣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一份(村里辦公室可免)。

3. 屏東縣人民團體負責人當選證明書或當選村里長之現任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4. 人民團體或村里辦公室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5. 徵選計畫書一式五份(如附件二)

6. 土地使用同意書一式一份(如附件三)

7. 固定二人以上參加社造中心開設之課程承諾書一份(如附件四) 。

8. 預計主要參加培訓課程人員的身份證影本各一份。

9. 其它可證明具有社造潛力或學習熱誠的文件一份。

八、 徵選報名文件寄送地址:

送件地址: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建成巷10號(送件前請電話聯絡)

收件者:屏東縣新埤鄉愛鄉發展協會 收

九、 聯絡方式:

聯絡人:鍾展雄、許瑞君

聯絡電話:08-779-4945(週一例休日,上班時間為週二至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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