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獨立媒體,需要你來相挺

「新聞作為一種志業」,雖然是句八股的老話,但我們真的希望在苦勞網寫新聞,可以是一生的志業與職業, 而不只是人生中的某段年少歷練。苦勞網需要每一個你的支持,讓我們可以一直走下去,一直寫下去。

前言:

苦勞網成立於1997年,是台灣長期完全以非營利模式經營的一個獨立媒體,並且在2007年獲得財團法人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頒發的第二屆「社會公器獎」。

在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官方新聞稿指出,「『苦勞網』長期關注社會議題,使用網路媒體討論勞工、外籍新移民者、殘障者等弱勢團體在台灣的社會適應及其問題,在主流媒體之外,發表另類觀點和相關資訊供社會大眾參考,相當程度上填補了當前主流媒體的若干資訊空檔…………重視弱勢者的傳播人權。作為一個媒體,「苦勞網」以極其有限的資源長期為公益發聲,其用心與成效,值得肯定。」

但誠如卓越新聞獎所言,苦勞網「資源極其有限」,過去苦勞的工作者都是義工,但這也造成工作人員流動人才養成不易的困境。目前,苦勞網發起了長期募款,希望累積薪資基金,讓工作者真的能夠以新聞作為一種志業與職業。

獨立媒體的存在,是捍衛言論自由的重要防線,苦勞每日報導的新聞,也許乍看之下未必與您的生活直接相關,但是每一則新聞都具體的表達了我們有參與社會決策的權力,有追求更美好生活的心聲。而這些,相信也都是你我的目標。

以下是苦勞的工作人員發表的文章,與您分享,文末有支持苦勞網的方式,請您一起來支持正港台灣本土出產的獨立媒體。

苦勞網同時作為志業與職業的可能

文/姜秀玲、陳寧(苦勞工作站行政人員、苦勞網特約記者)

今年三月,我開始進到苦勞網實習,並在實習結束後,成為了特約記者之一。而也就在今年,我考上了研究所, 邊當個學生,邊當個記者。

每次我媽媽打電話來,總是問我,「你最近都在忙什麼?」

而每次聽到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她,只好說,「沒什麼啦,就在忙學校的功課」。

身為偉大的母親,多少心知肚明,她的寶貝女兒,花了大半的時間,在苦勞網跑新聞、寫新聞。但我不敢直接向她坦承, 她也一向不直接明言阻止我做這個、做那個,只是在每次我回南部家中的時候,一次次勸我,「我看你畢業以後, 還是準備去考個公務員吧,工作比較有保障」。

我嘴上當然說,「好啦!我知道啦!」,但我心中其實很明確的知道,我想繼續留在苦勞網工作。

但大家也都知道,待在苦勞網,是一份沒有薪水的工作,那麼,我該怎麼辦?

苦勞網目前的記者群中,大部分成員都是像我一樣,因為還保有學生身份,我們的家庭,還願意給予我們生活上的支持, 讓我們能在課業之外的時間,無虞的投入、報導我們所關注的社會議題。

但對一個獨立媒體組織來說,靠著一群學生,或者更正確的說, 靠著這些願意「暫時」包容孩子做一些「有的沒的事情」的家長,來支撐運作,並非長久之計,也無法讓他擁有健全體質,來面對各種變化。

每當夜深人靜,思考到離開學校之後的自己,似乎就不得不該聽從長輩的話,找份工作,過個正常上班族的生活, 而我這段時間在苦勞網所累積的一切,以及能自由自在寫新聞、批判社會問題的空間,也許只能讓他化為年少輕狂的記憶,說真的,會心有不甘。

雖然我進到苦勞網僅有短短半年多時間,但已經不是第一次聽過,讀者覺得「苦勞網變了」。也許是報導的深度不夠, 又或者批判的力道變弱了,不過,無償勞動總是有個極限,當一個媒體中的成員,不斷流進流出時,儘管現在的每位記者們, 都非常努力的在充實自己,建立自己的問題意識、思考能力與人際網絡,但過去許多的經驗無法累積、傳承,只能夠任憑其流失。

現在的苦勞網,因為有每一個願意支持我們走下去的你,記者們雖然仍然是無償勞動,卻已經先開始投保勞保, 讓我們的工作,至少有對於人身安全的保障。如果你對台灣媒體紊亂的環境有所不滿,或者對社會的不公不義心有怨氣,又或者你認同這群年輕人, 想要改變社會的理想,苦勞網真的需要再多一點支持。

當「薪資基金制度」順利上路後,記者們也能夠進一步在經濟上,得到多一些的保障,與多一些的獨立性, 而不是當面臨生涯規劃的現實面時,就被迫把理想擺一旁,把自己的勞動力,轉奉獻給別的老闆。

「新聞作為一種志業」,雖然是句八股的老話,但我們真的希望在苦勞網寫新聞,可以是一生的志業與職業, 而不只是人生中的某段年少歷練。苦勞網需要每一個你的支持,讓我們可以一直走下去,一直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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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勞的捐款方式:

每個月定期定額捐款(使用信用卡或郵局存簿)
一次性單筆捐款(郵政劃撥/ATM轉帳或銀行臨櫃/信用卡單筆)

「苦勞工作站」在內政部登記成立「台灣勞工資訊教育協會(統編為14928276)」;符合所得稅法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四項「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要件,我們會對捐款者開立本協會的捐款收據,可以此收據,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在「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二十」的條件下,列為你的綜合所得稅的「列舉扣除額」;如果是營利事業機構,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可「列為當年度費用」。

在〈【支持】獨立媒體,需要你來相挺〉中有 3 則留言

  1. 太酷了,剛才去看了,關魚做的事情都好有意思,真高興我們也是連結中的一環!

  2. 在台灣好生活的虎年祝福公告,加入了「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小地方新聞網、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等獨立媒體的連結,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這些網路媒體: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blog/aboutfish/20100212/1557

    公告裡預告要出的書,我會預留給小地方新聞網一本,也希望屆時有機會當面跟小非聊一聊。先祝貴站的編輯群虎年都平安快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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