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山部落永久屋完工,族人抗議分配不均

為了安置富山部落災民的永久屋即將完工,日前舉行抽籤作業,但有族人抗議分配不公,也有族人去現場看了以後,發現空間太小無法擠12個人,也看不到太平洋,準備回原來的部落居住

台東縣政府在大武國小興建的33戶永久屋,是為了要安置去年在八八風災中受災的富山部落的族人,這33戶永久屋已經快要完工,台東縣政府28日到了大武鄉公所進行永久屋分配的抽籤作業,不過現場有災區代表抗議自己沒有分配到永久屋,在抽籤的過程中很不滿,向縣府人員抱怨。

不過縣府卻認為,族人當時沒有白紙黑字的簽字證明也沒有戶籍證明,要申請永久屋就窒礙難行,縣府依然強調戶籍證明很重要。

在遷居永久屋的說明會上,也有人提出八八風災時愛國蒲部落因大量的雨水讓原本翠綠的山頭形成嚴重的土石流區,如果將永久屋設在愛國蒲部落,未來可能還會遇到土石流。但是也有族人擔心,搬到愛國蒲會看不到海,因為原本居住在富山部落只要出門就可以看到美麗的太平洋,如果搬到愛國蒲要看到海達得走上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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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部落遷居後,出門無法立刻看到太平洋(攝影/ 鐘聖雄)。

舊大武國小興建的33戶永久屋,預計在下個月4日完工,具有入住永久屋資格的人已完成抽簽,施工人員正積極趕工,但是沒有永久屋可以住的災區居民,卻還是忿忿不平。

而積極趕工蓋在舊大武國小的33戶永久屋,就是希望趕在總統馬英九7月4日視察之前完工,施工人員表示,希望能早日將房子交給災區居民。

就在抽籤完後,有一戶人家等不及趕快到抽到的永久屋裡看,不過看了以後結論是夫妻倆要回家住,族人陳永表示:因為這一戶人家有十二個人,除了自己夫妻外,還有小孩親戚們要一起同住,但永久屋一樓加二樓才三十二坪,他感到很困擾。他表示,樓上給弟弟的5口人家,樓下給小孩住,他和另一半乾脆回富山繼續住。

除了有人覺得永久屋空間太小但是還有族人持不同的看法,一位年過60歲的Vuvu,也過來看房子,因為人口不多,她除了感謝有房子住,以後住在大武的永久屋裡可以方便看病,也方便買菜。

儘管舊大武國小永久屋已完成抽籤,但接下來不同的家庭要面臨的是不同的挑戰,特別是還分不到永久屋的災區代表,還是希望政府再查清楚,放寬認定。

富三部落─我們是「原住民」,為什麼還要「所有權」證明?

台東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在這次莫拉克風災後,雖然只有兩戶被政府核定為房屋損毀的災戶,但整個部落,都被政府初步評定為潛在危險區,村民希望遷村。

台東大武鄉大竹村富山部落,在這次莫拉克風災後,雖然只有兩戶被政府核定為房屋損毀的災戶,但整個部落,都被政府初步評定為潛在危險區,也就是面臨下一次大雨之後,整個部落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小林村」。

面對整個部落都有潛在危險的狀況,村民希望遷村,而要遷村,就得經過政府的人口普查(確定戶口數)、畫定危險線(在危險線內才能符合配得永久屋的遷村首要條件)的行政程序,

而富山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表示,政府普查過後的戶口數為31戶(也就是到時候分配永久屋數最多為31棟),但部落至少大約有40戶人口,其中有大約兩戶目前選擇中期安置在馬蘭榮家,而其中一戶為政府所核定的受災戶,大部分的村民還是選擇住在富山部落,為了生計,也是不願離開「家」。

但要取得永久屋,不只是住宅要畫在危險線內,還有幾點重要的條件(請參閱「永久屋的申請與分配」),也就是要有房屋所有權狀,若沒有房屋所有權狀也要有土地所有權狀及水電證明,但富山部落大部份的居民都沒有房屋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

全部落的族人幾乎都沒有土地所有權

台東縣大武鄉公所黃翠蓮表示,目前富山部落的居民都是以前從舊部落遷移到現在的用地,那些都是國有地,所以那裏的房屋在法律上是屬於「違建」,致使他們也沒有土地所有權。

在民國74年時,政府為解決此問題,曾經提出「非都市土地編地使用」,只要是在民國74年11月16號以前,在那裏蓋房子的住民,提出接電證明、接水證明、舊有房屋證明、房稅證明,透過大武鄉公所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經過地政事務所割地劃定,將原本的林業用地改為建築用地,才能向鄉公所申請土地所有權,經過五年使用,再透過鄉公所與縣政府的審核通過,最後再由地政事務所處理,給予土地所有權狀。

黃翠蓮也說,那個時候富山部落並沒有人去做申請的動作,所以到現在那邊的人還是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居住在那裏。

富山部落自救會總幹事何曉英表示,對於鄉公所的說法感到相當遺憾,那還是在用「非原住民」、「文明」的觀點在看待原住民,何曉英說:

「他們怎麼不想想看,為什麼74年的時候我們沒有過去申請,你想想看,我們現在面臨莫拉克風災,對於那些法令、政府要怎麼作已經很難理解了,何況74年那個時候,我們原住民這麼窮、受的教育又差,怎麼會了解政府要我們做什麼?像我的母親,那個時候,他們也是以為政府會過來做處理,而不是我們自己過要過去政府那理處理阿,都說我們是原住民了,這裡本來就是我們的土地啊…。

何曉英也說:「民國92年鄉長王福源,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必須請政府的人來做每戶的測量,而依測量坪數的大小要給予不同的經費,那時候部落有一些人就各付了4000元,但之後也就不了了之,到現在還是一樣…。」

這某種程度的,這突顯了一個長久以來在文化上的衝突與行政管理殖民心態的問題。

部落傳統的遷徙模式與文化

原住民幾千年以來,為了生存、躲避災難、躲避瘟疫、躲避戰爭,不斷的遷徙,與大自然平衡共生,尊敬土地、萬物、祖靈、天地,但近幾百年來,卻開始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外人殖民,改變、扭曲他們的生活方式與文化。

原本住在深山的Calapi部落(日據時代的大部落,後來Calapi又拆為幾個部落,富山部落為其中之一,也只有富山部落繼續使用Calapi這個名字),卻因為日本政府的管理方便,而被強制拆散、遷移到接近平地的山坡,之後,為了生存,一次又一次的遷徙,譬如現在的富山部落,三十年前左右陸續從舊部落,遷到現在的地方。

在原住民的文化裡,根本是沒有文字和法令的,他們有自己千年來形成的文化和倫理,他們從來就不知道在自己長久居住的土地上求生存、自給自足,需要一個外來政府的允許、需要所謂的土地所有權狀,

他們從來不知道,一個他們自古以來就在實行的、半農耕、採集、狩獵、與山林土地貼近的生活方式,在文明社會裡是那樣的難以實行,

他們從來不知道,自己千年來居住的土地,會因為所謂的外來者政府的法令,就變成「國家」的而不是他們的,而那個國家現在又是誰的?是大家的?還是某些少數統治官僚的?

原住民只要一天過著不是自己要的生活方式,他們永遠都是處在被殖民的狀態。

政府以「非原住民的文化與法令」來決定原住民的未來

當初日本總督府及後來的國民政府佔有、搶奪了原住民千年以來就生存在上面的土地,並訂定了有利於外來者的遊戲規則(法令)要他們去遵守,幾乎忽視原民原有的生活方式與文化,而他們會聽從是因為無奈,長年下來,聲音不被聽到,無處發聲,外人也看不見原住民真正的文化內涵與差異性。

部落長老表示,現在甚至連一些年輕輩的原住民,也被文明化得盲目的追求文明的生活方式,以為他們可以與一般民眾一樣公平的享受著法令與權益,以為他們可以過的和一般民眾一樣好,忘了他們到底是如何在不聲不息中被剝削著走過來的,原住民一直以來會聽話順服,那是因為,殖民者如日本有大砲、有槍、有軍隊,國民政府有警察統治,有政經優勢的內部殖民掠奪,有流竄於民間的極端暴力黑道。

面對文化的衝擊與內部殖民勢力,為了生存,他們漸漸失去了、遺忘了、或是不得不放棄自己的文化、生活方式,而不得不過著「迷戀文明」的生活,原本在山林裡自給自足的生活,已變成沒有錢就活不下去的現金主義生活,進入都市工作、資本主義的勞雇關係、一切向錢看的大環境,造成部落的共同體價值倫理瓦解,在放棄傳統與追逐文明的過渡期中,因為資源的落後與對文明的適應困難,原住民也一直處在弱視與被歧視的位置。

即使是憲法原住民條款通過後15年的今天,因為國民政府的長期忽略,等同繼續殖民化原住民,或許大家會以為,這是過往的事情,但到了現在,以富山部落為例,他們的處境有任何改變嗎?

透過這次的莫拉克風災救災安置行動,我們再次看到了,我們的政府,沒有更了解原住民、沒有比較尊重原住民,一樣用「不是原住民」的角度、標準、法令在衡量他們、決定他們該怎麼生活。

回到法令執行層面,台東縣政府原民處的王技士表明,沒有土地所有權狀的富山部落,要配得永久屋相當困難,唯一的希望,就是將這個問題讓中央重建委員會知道,希望他們對原住民放寬審核條件。

期待政府能夠正視原住民文化差異,與文明、法治社會的對原住民照護的法規盲點,重新給原住民一個適合他們的人道待遇,讓他們從漫長被剝削、忽視的歷史狀態下,給他們一個稍微合於紅十字救災人道精神的補償,稍微適於世界展望會愛的展望的愛顧,給他們憲法昭示的最起碼的生存和居住權。

如果我們的政府,當初將原本這片土地的主人的山林拿走,認為自己會妥善分配這些資源,會照顧到所有的人民,那在這次災難,是否就應該切確落實這樣的態度呢?

(本文與「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共同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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