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的爭議─開發、保存、再利用

當歷史不斷的往前,歷史建築往往也已成為了國家的文化資產,有形的一磚一瓦紀錄下當年歷史的風采,無形的存在價值蘊含著懷古思今之情,凝聚了地方集體記憶。當一個國家政策重視古蹟空間的保存維護與再利用…

自人類開始有營造活動以來,舊建築或環境再利用的行為一直就不曾間斷過,其中當然不乏古蹟或重要歷史遺址。幾乎沒有一處古蹟或重要歷史遺址未經過一連串的歷史變遷,而變遷則必然會牽涉到再利用過程。

在社會發展快速發展下,台灣投入許多資源在發展都市區域中。這種快速的城市空間形式,缺乏累積土地上長期生活的情感。而「閒置空間再利用」的發生,將心力重新投注於既有城市空間中的資源與生活累積的空間文化經驗。

它不只是一種新的政策規劃,而是實踐一種生活價值觀的追求。藉由創新空間的使用規劃來調節與滿足社會生活的新需要,這有可能產生在地地域的新產業,而這種新文化空間的建構行為,本身就是新文化經驗的具體形式。

而這種即是空間文化,由人與自然交互反映出來的文化形式;甚至是層層文化交疊的深層意義被覆函在空間裡頭。在這想談的是舊空間在利用的價值觀的想法,泛指稱所有的舊空間再利用,包括古蹟、歷史建築、閒置空間等再利用作為論述的共同範疇。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建築古蹟保存的觀念逐漸孵育出民眾的共同意識,於面對文化資產的保存上,是有實質助力的。而繼推動具建物性質之文化資產「古蹟」與「歷史建築」的再利用發展後,而文建會更是積極推動另一波閒置「歷史空間」的再利用。

在政府積極推動與民眾熱烈的參與下,雖然它的正面價值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在提倡發展的同時,不免令人憂心,這一窩蜂推動保存與再利用發展的閒置空間再利用,漸漸的儼然已開始成為空間機能上的複製,或者說是空間文化的工業生產,生產出大量菁英式的文化資產。

這種類似文化工業生產的「大眾文化」的價值觀,普遍的佔領了現代社會看待舊建築文化資產的思考模式;操作空間再造的是什麼族群:一群從國外回來崇洋的建築師、再被訓練出來的建築專業者、伴隨文化工業洗腦的政府官員、到社區邊緣無法發聲但可操作的居民,環環相扣的生產出當代空間文化資產階級的價值觀。

而這種文化資產的階級化可由現下的再利用空間的形式窺視,所有再造的空間都以朝向藝文展演、商業取向、藝術村和文史工作室等方向。在閒置空間再利用已行之有年的當下我們必須再思考這些再利用的價值觀是否應該重新考量。

一個社區中需要好幾間的咖啡廳嗎?或是金碧輝煌到社區的阿公、阿媽都不敢踏進去的藝文空間。而且這唐突的硬體空間和與地方生活脈絡斷落的展演系統形成了更多的閒置空間;而且所展演的內容往往多以外來的、精緻的、主流的藝術型態為主,這樣的空間形式與表演內容往往形成了一種菁英式的階級藝術價值。

當歷史不斷的往前,歷史建築往往也已成為了國家的文化資產,有形的一磚一瓦紀錄下當年歷史的風采,無形的存在價值蘊含著懷古思今之情,凝聚了地方集體記憶。當一個國家政策重視古蹟空間的保存維護與再利用,就代表這個社會有反省與創造的能力。一直強調與國際接軌的同時,更須不斷的回首,聯繫過往的歷史與傳統,如此創意才能源源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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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樹鄉一棟菸樓歷經道路拓寬被削成剖半以歷10年,但是建築的歷史豐華卻屹立不搖的存在著。開發與保存成為了對立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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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日治時期興建的北斗鎮零售市場,以特殊的回字形空間形式書寫北斗鎮一甲子的繁榮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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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在當地有意為建築本體申請古蹟證明的同時,一場無名火燒毀了所有歷史的見證。而部分反對者的意見是希望重新建造新式的大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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