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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永久離開部落,請讓族人充分討論 – 小地方新聞網

如果要永久離開部落,請讓族人充分討論

我個人覺得,能有慈濟提供永久屋,讓民族村人雙腳踏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不流落為難民,不受風受雨到處被移送,民族人是幸運的,但是這背後,若會造成永久離開部落的後果,應讓部落有更充分考慮與討論的時間…

編按:

以下文章為8月25日在順賢宮進行的(位於內門的災民臨時收容點)「慈濟永久屋說明會」記錄,由921後長期記錄三叉坑的工作者陳亮丰所記錄,文中附上該永久屋方案要求居民簽署的「意願書」,居民如果選擇永久屋安置,必須承諾「不再回到原居住地居住」,這樣重大的承諾,要求一群正在流離失所的災民立刻做出決定,令人難以理解。

記錄者希望這份文件,能夠盡可能讓高雄縣府或相關人士閱讀,請大家盡可能的轉寄,廣為週知。

本文轉載自「台灣民間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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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慈濟永久屋說明會」記錄

記錄者/ 陳亮丰(三叉坑紀錄片作者)

各位朋友:

請容我報告一下昨天 825在順賢宮的現場。

825上午,馬總統來訪順賢宮與災民面會,會中我聆聽楊縣長的話語,忽然間理解到,縣府的想法,是讓災民領取慈濟永久屋的同時,同時簽具放棄民族村山上房子的權利。但是這一點,縣府沒有對災民明確說明。

為此,使我無法離開順賢宮,下午繼續旁聽慈濟營建部門委員對那瑪夏村人永久屋的說明會。就在慈濟人報告完整個杉林災民新社區與家屋的規劃之後,我做了一件對民族村長很不好意思的事情(對不起)。不過我必須做。

我馬上舉手,要求楊縣長對那瑪夏族人說明,是否縣府會在族人領取慈濟永久屋的同時,同時要求族人簽具同意書,放棄民族村房子的權利。並且可能對民族村宣佈禁建?也就是,是否已確定放棄重建民族村?

楊縣長相當誠實不隱瞞,他完全聽懂我的問題,他馬上回答,縣府確實有意朝向這方向進行(這就是縣長當時回答的話語)。

我在當時說,現在縣長這樣回答了,村落的人也聽見了,我懇請族人想一想,是否已經決定放棄重建的想法了?因為這樣來看,領取永久屋的同時,就要下山了,影響是世世代代的。若不重建,不修路、不築產業道路,那不就連回去開墾也不可能嗎?

為了不佔用時間,我當時只能簡單提一個問題,不過當下我就了解,村長聽到我這樣發言,是很生氣的。有些部落的人也表示對我很不滿,但我非常了解,我願意承受,只能說抱歉了。

我沒有答案,作為一個不了解民族村的外人,也不適合提供想法。但是我之所以舉手發問的原因很簡單,非常簡單。

就是平地政府在展示美麗的房屋與補助背後,一定要誠實的將背後的資訊透明公佈,面對著部落的人當面講出來,甚至應該現場用母語再翻譯一遍,絕對不適合有語言上的修飾與隱瞞。

如果真的要進行一手交屋,一手放棄部落原屋,如果平地公務人員認為這樣的思惟邏輯,部落的人應該很清楚的話,那麼是危險的。因為這裡有文化與思惟上的差異,甚至在情感上,也有極大的差異與牽繫流連。

我個人覺得,能有慈濟提供永久屋,讓民族村人雙腳踏在屬於自己的房子裡,不流落為難民,不受風受雨到處被移送,民族人是幸運的,但是這背後,若會造成永久離開部落的後果,應讓部落有更充分考慮與討論的時間,要有相當的耐性,也許最後的決定還是要走,不過務必要有這一段考量及體貼的耐性。

這份耐性,在災難此刻,對認真急切的縣府與慈濟,可能是痛苦難耐的(我肯定楊縣長當時對部落人的誠實回應),但是這種對不同文化的理解,與對民族村人凝聚意見的耐性與等候(甚至是情緒上的等候),在此抉擇時刻,卻是必要的。

災難重建現場,瞬息萬變,這些文字,寫出來其實已經晚了,不過為了記下一筆,還是提出。

附錄:同意入住【慈濟永久屋】的災民意願書

南盟朋友, 【825順賢宮慈濟永久屋說明會】文中所擔憂的事情,在會後發出的災民意願書上清楚的顯示出來。

現在把【意願書】內文 key 給大家閱讀使用。

主要是請留意最後一句,昨天在禪淨中心向災民請教這件事,有些民族部落的人,對最後一句不能同意也深感憂慮。也因為這最後一句,而不敢填寫這份意願書。以下是意願書全文。

標題:意願書

全球暖化,氣候異常,台灣雖屬寶島,仍因98年8月7日遭【莫拉克】颱風造成嚴重災害,許多村落房屋更在一夕之間被摧毀。

本人 《》欣聞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秉持「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人傷我傷」心情,啟動「八八惡水毀大地,秉慈運悲聚福緣」賑災專案,並立即與政府相關部門研議於高雄縣杉林鄉月眉地段2166等地號上,協助興建永久住屋免費供災民居住。

本人至感謝易,茲出具此意願書,除全力配合基金會及政府部門外,並承諾未來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除繼承外,不移轉他人,且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

(ps 戶籍以八月八日為準)

立書人(戶長):
身分證字號:
戶籍住址:
全戶總人數﹕
現居住所:
□ 同戶籍地
□ 現住地,地址
□ 借住親友處,地址
□ 暫住 ( )收容中心
□ 其他
連絡電話 :
填妥以上資料,請擲回高雄縣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陳?裙科長 07-7477611轉 2735彙辦
中華民國 98年 8月 日

980827-y82414971-400.jpg

攸關部落重大決定,應公開全部訊息,並以母語翻譯,以免造成族人遺憾。

在〈如果要永久離開部落,請讓族人充分討論〉中有 16 則留言

  1. 自動引用通知: 寬衣解帶:脫給你看
  2. 通往地獄的路 常是善意鋪成的 慎之!
    用錯時 真是 阿彌陀佛!

    慈濟自然是有影響力

    在節骨眼更要對政府勸說 做對的事!
    普渡也要眾生 包括政府
    不是嗎?

  3. A:0828週五22:25 我得到的一些訊息 →

    1:本人至感謝易,茲出具此意願書,除全力配合基金會及政府部  門外,並承諾未來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後,除繼承外,不移轉他  人,【且不再返回原住屋居住】←最後這句是高雄縣政府加的

    2:原本讓我覺得憤怒的誇張高傲【意願書】不是慈濟擬的!
      但慈濟現場人員也的確沒處理

    B:我想慈濟會願意對此事更進一步將強溝通
      但
      許多關鍵點是在政府是否會答應或信守承諾

      慈濟自然是有影響力
      但這些牽涉到政府職權的面向不可能由慈濟來擔保或介入
      慈濟在許多方面"必需要"不沾鍋
      若不如此
      當年南亞海嘯時的塔米爾之虎也不會接受慈濟進入搶救
      亞齊省也是

      只是
      這麼大的影像力的慈濟自限於"技術面"的話
      是很容易【變成政府不當措施的載體】的!

    大家加油
    尤其是部落的人真的要多多發聲

  4. 我深深有一種歷史宿命論的感覺。
    原住民族跟漢人政權打交道四百年,究竟獲得了什麼?幾乎每一次都是不幸地失去土地、失去族語文化、失去尊嚴…這一次連代表自己說話的權力都不可得了!!

    我很納悶,究竟這20年來,這麼多人類學家、社會學家研究多元族群、討論公民社會的的人,喊了這麼久的多元族群究竟意義何在?

  5. 宗教慈善團體一但事業化或志業化
    就帶來商機創造無本的工程機會
    如以信眾捐款蓋醫院蓋學校
    很多建設引來很多的商機
    吸引更多信眾是為此而來

    信眾自己來標組織內的工程
    以公益為名行私利之實
    以善為名行私欲之實
    以大愛名強制人犧牲成全
    這到底是什麼慈善ㄌㄟ???

  6. 我想請問一下「高雄縣杉林鄉月眉地段2166等地號」,其目前土地的產權是縣府地?還是其它?將來會變成各戶部落私人所有嗎??

    另外,部落原有的地籍地產是否將有所更動(這應該是內政部的工作)?而且,中央跟地方將怎樣評估瑪夏鄉民族村的環境脆弱性?什麼時候會評估出來?哪些單位會投入評估?因為這牽涉到最後慈濟意願書最後一點的「時限」與理由。

    如果相關單位對於國土瑪夏鄉民族村的重建環境等評估都還沒有一個雛形,現在訂這個契約未免有點太早了吧。那如果村民簽訂慈濟意願書後,瑪夏鄉民族村村民關於山上的產權是不是等同放棄?等於變成國有地嗎?那萬一休養生息完畢了,縣府或中央可以自行開發或買賣嗎?

    不再返回,請問是世世代代嗎?還是到這一代?是只有戶長不能回去?其它的戶民可以回去?那如果,比如說,三年五年後地層土質環境等都比較穩定了,村民還是不能回去嗎?

    以上是我的疑問。

    另外,一些心得:

    「永久」屋對一個人、家庭、社群的意義是什麼?是指鋼筋水泥,住都住不壞的那種?還是一個讓你有安全感有歸屬感的地方,使你覺得可以久居之地呢?

    「高雄縣杉林鄉月眉地段2166等地號上」地權、房權項目(使用、所有)尚未明確、完整,住一住萬一未來十年後縣府要徵收,部落居民是不是又變成流民?萬一未來縣府因為財政問題要收稅金?那是不是與意願書上「免費」居住相違背呢?

    在很多不確定因素下,為什麼要急迫地讓村民簽下這紙意願書呢?

  7. A..

    那個意願書
    真是令人憤怒
    拔民族部落的根還要部落感恩?!

    行善豈能如此急切如此高傲如此強求~~~~

    B..

    我之前提到”白紙黑字要細細酌量”表示我真是個白痴

    一旦倉卒簽下去
    白紙黑字其實都是沒保障的

    C..

    看來
    目前最需要的白紙黑字反而是各位要給”上人的公開信”了

    加油

  8. 建山村也傳遞出關於縣府即將「封山」、「封村」的訊息。

    如果選擇永久屋的話,在建山村的房子就只能回去看一眼或拿東西,不能過夜,不能再居住。不過,這似乎是「一屋」換「一屋」,但災民選擇的永久屋並沒有地權,因此這也不是徵收。

    災民表示,「寧可請政府直接徵收,」他無力地表示,「換現金還比較實在。」有些人心裡真的在想:再多給一些正反效應的訊息,讓災民擁有多一點考慮的時間!

    不清楚為什麼就這麼急?也還沒有機會聽到地質界、文化界的聲音,是「誰」在急著決定永久安置?

    執行者應該遵循該有的「程序正義」,為了達到某些「善意」的目的,而走了「不擇手段」之路,難以讓人心誠悅服地「領受」。

    問題不說出來不代表就不存在,更不能說一切交由時間來解決!「請用文明來說服我」,許多朋友帶回來的訊息,正在這裡蔓延開來。

  9. 之一..

    由文章上來看不如各自打電給話自己在民族村的朋友
    相信可以聽到”隨時的”進展與變化

    我在樓的樓上因此特別加上”目前”~~~

    之二..

    至於樓上那位朋友提到的
    的確是一個令人擔憂的事

    若路不修不保養
    白紙黑字的保證也等於沒用

    之三..

    看來白紙黑字的內容得要細細酌量 !!!
    不過我個人目前對這方面沒進一步訊息

  10. 從文章來看,顯然不是這樣的:

    「…我馬上舉手,要求楊縣長對那瑪夏族人說明,是否縣府會在族人領取慈濟永久屋的同時,同時要求族人簽具同意書,放棄民族村房子的權利。並且可能對民族村宣佈禁建?也就是,是否已確定放棄重建民族村?

    楊縣長相當誠實不隱瞞,他完全聽懂我的問題,他馬上回答,縣府確實有意朝向這方向進行(這就是縣長當時回答的話語)。

    我在當時說,現在縣長這樣回答了,村落的人也聽見了,我懇請族人想一想,是否已經決定放棄重建的想法了?因為這樣來看,領取永久屋的同時,就要下山了,影響是世世代代的。若不重建,不修路、不築產業道路,那不就連回去開墾也不可能嗎?…..」

    似乎,答案就是要永久放棄祖靈地,放棄山上的部落了。

  11. 目前關鍵在於 :

    雖然放棄”返回永久居住”的行為

    1.仍可回原居地從事農業活動
    2.仍可回原居地從事部落傳統文化活動
    3.與祖靈地的保留…….

    必須要得到白紙黑字的確認保障 !!!

  12. 我家房子倒了逃出原鄉
    善心組織給我一間遮風避雨的組合屋
    然後說:你從此不可回原鄉重建居住

    這是那門子的慈善???
    簡直是趁人之危 斬人之根 行惡嘛~~~

  13. 必須承諾「不再回到原居住地居住」????
    人民有居住的自由
    這是誰做的違憲決定
    這樣的善意????
    該被上帝所審判!
    也為佛陀所不容!

  14. 能不能有哪位慈濟的師兄姐,看到這份記錄後,可以轉給組織內部的人看?要一個族群做出這麼重大的決定,至少要有一段時間的討論,要他們急著作決定,等於是把災害再度加在他們身上,這不是慈善的本意。

    我想那一定不是慈濟的本意,也請大家一起向高雄縣政府反應,請體諒災民目前的處境,讓族人有時間凝聚意見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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