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藝中心過度商業化,傳承宗旨已斑駁不清?

雖然傳藝中心以文化傳承為重點,休閒觀光發展為輔,但以2010年元旦,傳藝中心邀請之表演團隊為例,所邀請的團隊無法展現傳藝中心所應給人的主要價值概念,另因民藝街坊過於商業化,且建築本身並不所具有歷史感…

位於宜蘭縣五結鄉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稱傳藝中心)是在國際童玩節告吹後,另一項讓宜蘭走出國際,並且有著深刻傳統文化傳承、教育意義的國內重要藝文中心;傳藝中心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8年底,累計入園遊客數已達130萬人次[1],這樣的數字代表的是臺灣傳統藝術文化復興成功,或是其實只是過度商業化帶來了虛胖的觀光數字,卻未真正的達成既有宗旨呢?

傳藝中心背景介紹

政府鑒於社會變遷快速,傳統藝術文化即將成為失根的蘭花,傳統技藝將後繼無人,而於1995年2月奉行政院核定,將「籌設東北部民俗技藝園計畫」提升轉型為「傳統藝術中心籌設計畫」,並定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文建會)附屬機構,1996年籌備處成立,經過7年的興建,2003年10月正式對外開園營運。

其重要地位為第一個由政府主導籌建的民俗技藝園區;為了要落實「民俗來自於民間更要回到民間」的理念,且除民間外,更鼓勵企業一同發展文創產業,故以OT方式將部分區域委外給民間企業經營,讓民間的活力、人力、物力與傳藝中心進行良好的導入與對話。

伴隨文化創意產業在臺灣逐漸發酵,2008年3月因應文建會組織政策調整,傳藝中心整併於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簡稱傳藝總處),成為轄下派出單位之一,更為加強其傳承、教育、推廣、培植等重要理念[2]

通路大老進駐傳藝中心

誠如前述,傳藝中心正式開放2年後,園區部分設施以OT方式委外給由統一企業成立之子公司-統一蘭陽藝文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統一蘭陽公司)經營,依據2007年9月22日經濟日報報導指出,統一蘭陽公司接手經營後首度由虧轉盈(林茂仁,2007),顯示企業化經營的嶄新可能性;傳藝中心整體規劃依據傳統戲曲、音樂、舞蹈、工藝及民俗雜技的需求籌建,規劃21棟建築及景觀區,主要分為傳統藝術傳習及展演區、傳統工藝推廣區、景觀體驗區等,而統一蘭陽公司經營區域評價最兩極化的便是民藝街坊的部分。

傳藝中心剛開幕時,有許多人因為不用票價,而且民俗表演極有特色而心愛萬分,近年來,不僅票要價150元(普通票)[3],接近國際知名之國立故宮博物院,若是整體園區真的以傳統文化展現為核心的話,倒還可以令人理解,但是,民藝街坊上不僅任何商品皆是100元起跳,雖然養成大眾文化消費的習慣很好,然而,園區內設施幾乎都需要付費,是否以調降票價減低民眾負擔,值得思考與評估。

雖然傳藝中心以文化傳承為重點,休閒觀光發展為輔,但以2010年元旦,傳藝中心邀請之表演團隊為例,所邀請的團隊為臺北市立體育學院武術隊、小丑默劇團、如果兒童劇團等(江志雄,2010),雖然表演內容多少有結合傳統藝術,可是若以扶植或培養之國樂團、豫劇團、京劇團,甚至是宜蘭的文化根基-歌仔戲,這樣的表演團隊,並無法展現傳藝中心所應給人的主要價值概念,另因民藝街坊過於商業化,且建築本身並不如閒置空間再利用之剝皮寮所具有的歷史感,若傳統藝術文化從主角變成配角,而商業觀光成為重點發展,其形象如同其他散落於各鄉鎮的老街一般,價值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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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假日總是人聲鼎沸的民藝街坊(劉正輝提供)

傳藝總處應發揮其效用

傳藝總處底下,不僅設有傳藝中心,還有國家國樂團、臺灣豫劇團、臺灣音樂中心與國光劇團等[4],這樣的組合,應該在傳藝中心要發揮強烈的重用,傳藝中心若是能夠開發一些團隊進駐,成為專門專業的表演團隊,然後以大團帶地方小團的方式,讓宜蘭的歌仔戲文化能夠更加深入與深刻發展,最重要的是,讓發揚傳統藝術文化的能見度更加提高,而不讓許多民眾因其過於商業化,而減少再訪意願。

賴聲川先生曾經於「賴聲川的創意學」一書寫道:「創意產業」必須依賴「創意」才能成立;「創意」又必須要依賴「文化才能茁壯」(2006:97)。以傳統「文化」作為其重要涵養的傳藝中心,應該去思索商業與文化間的平衡點,雖然傳藝中心在經濟層面上看似成功(此部分確實令人讚嘆萬分),但是,如若眾人所期待的文化層面,卻在園區經營的壓力下而被逐漸犧牲掉,這將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換言之,若不思索如何能夠在教育、推廣、扶植等層面,成為傳藝中心的確切使命與具體形象,而是發展成為許多觀光老街般的特色薄弱,則只是在消耗自我的文化財而已。

參考文獻:

江志雄,2010,〈宜蘭傳藝中心 新節目登場〉。自由時報電子報,2010 年1月2日,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2/today-north13.htm。

林茂仁,2007,〈統一超 擴大進軍文創產業〉。經濟日報(臺北),2007 年9月22日。

賴聲川,2006,《賴聲川的創意學》。臺北:天下雜誌。

備註:

[1] 參考傳藝中心官網之2004-2008年入園人數統計表,網址:http://www.ncfta.gov.tw/ncfta_ce/Files/O_affair/664615155452_A.xls。

[2] 參考傳藝中心官網,網址:http://www.ncfta.gov.tw/。

[3] 同附註2。

[4] 參考國立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官網,網址:http://www.nhtta.gov.tw/ce/content.htm。

(本文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產業學系98年度第1學期文化政策課程之生態博物館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除撰稿者外,小組成員尚包括戴呈穎、謝宜蓁、詹心雅、劉小同、陳惠瑩、王芝珮、顏多嘉。)

在〈傳藝中心過度商業化,傳承宗旨已斑駁不清?〉中有 3 則留言

  1. 拜讀您的大作,有幾點想要向您討教:
    1.傳藝中心的成立倘若只是扶植宜蘭地區歌仔戲發展,似乎太偏頗,台灣傳統藝術的總類繁多,何獨大團輔植小團的戲種,獨挑歌仔戲?國家級的表演團隊已經有政府的固定預算編列照顧,但是如何大團帶小團?這應該不是文字上簡短一句口號能解決的問題。
    2.就您所舉例的表演團隊,僅限於第一季的表演團體,您是否全年度都有進入傳藝中心做深入的觀察、訪談?
    3.「園區內設施幾乎都需要付費」這句話,就我的經驗,買完100元的縣民票後,可以免費看表演、展覽、還有diy可以玩。台灣傳統表演藝術節、亞太傳統表演藝術節也都有國外團隊的演出,不僅可以看到台灣傳統文化還可以看到國外團隊的表演,也沒有額外付費的問題。
    4.傳藝中心是宜蘭縣民之朋友入縣遊玩首推的景點之一,若是短短千字內的「文化政策課程之生態博物館工作坊的分組書面報告」就能成為論點,那麼貴小組的學問之道是否也太過度的速食化?

  2. 謝謝關魚,莫拉克的朋友說要順便拜託您,大愛落成系列,也請多關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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