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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論(3)海市蜃樓泡泡國─國光石化環境影響評估疑問 – 小地方新聞網

六國論(3)海市蜃樓泡泡國─國光石化環境影響評估疑問

如果開發單位的環說書內容屬實, 國光石化原來是浮在海面上!? 是氣球、還是白海豚在底下撐? 明顯地, 若只浚挖港口部分海砂是不足以填充所需要的空間, 為何土方不夠仍要說會”挖填平衡”?

原來, 國光石化是浮在海上!?

根據國光石化所提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本開發案預計佔地共8194.81公頃, 包括含水域的工業區4206.79公頃, 其中陸地面積2773.11公頃; 另, 工業港3988.02公頃, 含陸地141.27公頃。 目前該計畫編定範圍土地,65%為為海域(面積約5358.66 公頃),另外35%為水深在-2公尺以內之潮間帶泥灘地(面積約2836.15公頃) [1] 。 由環說書的圖6.4.3-2 計畫區土地使用現況圖(套衛星影像)清楚看出, 現在這塊地是在海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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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填不平衡

A. 只從海平面向上填。

根據環評書記載, 國光石化預計填海造陸到海平面以上5.5公尺 [2] , 且挖填平衡。 如果預定地海拔為0公尺, 預計未來將產生陸地2914.27公頃( = 2773.11 + 141.27), 也就是需要堅實的土方1.6億立方公尺(= 2914.27 * 1(萬平方公尺/公頃)* 5.5公尺)。 但本計畫書也提到 [3] , 以鬆方填海需要另加12%沉陷量與6%流失量, 所以只從海平面0公尺填高5.5公尺就需要土方1.88億立方公尺。

若沉陷量不是12%而是15 -17 %, 由海拔0公尺填, 共需要1.94至1.96億立方公尺! 環說書中說港內、港外與水道浚挖可取得1.98億立方公尺土方, 所謂挖填平衡, 其實是從海拔0公尺計算!

B. 海面之下空間沒有東西撐?

根據開發單位之環境影響說明書p. 5-24, 圖5.2.4-2 開發區域邊緣約為海拔0公尺, 從此向外推展, 多半在0至-5公尺區域, 最深處可接近 -15公尺。 粗略估計, 0到-5公尺區域面積約2574公頃, -5到-10公尺區域面積約255公頃, -10到-15公尺深區域約85公頃。 姑且以平均深度 -2.5公尺, -7.5與-12.5公尺計算, 開發區域在海平面之下的總體積約為9410萬立方公尺!

若以環說書中”鬆方填海需要另加12%沉陷量與6%流失量”計算, 至少還缺土方1.11億立方公尺 [4] , 或1.14到1.16億立方公尺土方,若沉陷量為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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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忽略氣候變遷導致海平面上升。

根據2007年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 最近十多年每年海平面上升0.31公分, 速度已經是過去四十多年平均的兩倍, 未來會更快。 萬一, 格陵蘭冰全部滑到海裡, 海平面將會上升7公尺!

此外, 不是所有海砂都適合填海造陸。 “依港域土質調查報告顯示,在現況海床下36 公尺內,部份地層含有45%甚至90%的細粒料。在抽砂船於港域抽砂遇細粒料含量超過15%不適合作為回填料時,皆需慎重處理以免造成問題 ”。

如果開發單位的環說書內容屬實, 國光石化原來是浮在海面上!? 是氣球、還是白海豚在底下撐? 明顯地, 若只浚挖港口部分海砂是不足以填充所需要的空間, 為何土方不夠仍要說會”挖填平衡”[5] ?

如果這問題是無心地估算錯誤, 本開發案還有多少這種「無心過失」? 這樣的開發案是否過於草率, 難道不令人擔心? 以國營企業為主的開發計畫即使估算錯誤, 其結果很可能是全民買單, 所以規劃漫不經心?

另一種可能是為了便宜行事, 以迴避土方來源的說明: 是從陸地購買砂石, 還是抽更多海砂? 若前者, 就必須解釋交通狀況… 若後者, 還需說明從哪些地點抽取, 會不會毀損海底地形地貌, 會不會影響近海漁塭? 過去, 台塑六輕在麥寮開發前, 曾與附近養殖業者協議出備忘錄, 承諾開發前會做海底攝影, 且若抽砂損及魚塭將賠償; 然而, 建廠後當漁塭毀損發生時, 卻推是颱風造成, 而海底攝影至今都沒做過。

你認為「浮在海上的工業城」是無心之過, 是刻意迴避更多問題, 還是其他原因?

註釋:
[1] 環說書第四章「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表4-1、開發場所所在位置、所屬行政轄區及土地使用分區(附開發範圍圖)之2. 或環說書第六章, p.6-171.

[2] P. 5-22 二、填地工程; (一)造地高程: 在不影響重力排水及堤防安全情況下,造地高程應儘量降低以節省費用,惟考量挖填平衡、地盤長期沉陷及海平面上升等因素,須預留餘裕以確保原設計功能。基此,本計畫造地高程採大潮平均高潮位(EL.+2.1m),加上供重力排水使用之2.0m,再加1.4m 之餘裕,即以EL.+5.5m(2.1+2.0+1.4=5.5)為造地完成面設計高程。

[3] 環說書, p.5-25 ”依雲林離島工業區新興區填地經驗,水力抽沙之平均流失及沉陷率採18%(流失量約6%、沉陷量12%),故估算填方量時,除量測之填土區體積外(實方),尚須加計18%之流失沉陷量,始為所需之料源區供沙量(鬆方)”,

[4] 因為造陸無法垂直向上, 底座一定要比表面大, 這裡所有估計是以垂直向上應有的體積計算; 實際應該需要更多土方。

[5]  劉彥忠, 2010“由兩個建港實例談抽砂造地工程之規劃及施工”, 水利會訊第十三期, p.7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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