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談地方知識的建構

這條對於台灣四百萬客家人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法律條文,對於三百年來總是默默為家鄉耕耘、為傳承自身文化努力的客家人,打了一劑強心針,再也不會有一種猶如妾身未明的移民情懷,可以很大聲、自豪的說聲「我是客家人」……

六堆客家公共論壇4 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與新六堆客家人—

從客家基本法的制訂談地方知識的建構

想要成為客家公務人員嗎?想通過客家認證,成為客語薪傳師嗎?想參與制訂全球第一個客家日、出席全國客家會議,為台灣客家發展提出建言嗎…,這些都是今年一月施行的客家基本法,專屬於客家人的第一條法律所含括的內容。

客家基本法是繼「原住民基本法」後,台灣第二個族群事務專法,象徵意義與實質影響都十分具有代表性。當所有的移民來到台灣,最早的住民(原住民)與人數少的移民(客家人),現今都因為弱勢而成為被保護的對象,客家基本法的制訂是客家人長年努力的結果,也是當政者落實多元文化主義基本價值的重要方向。

但不論如何,客家基本法之制訂,仍給予台灣的客家人獨步全球的文化保障。如台灣的國家考試增訂客家類科—新增客家公務人員、實質推動客語傳承並獎勵、建立客語資料庫、制訂全國客家日與召開全國客家會議、依照客家人口訂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區公務人員客語能力,並予以獎勵、推動客語無障礙環境,並予以推廣有功人員獎勵、獎勵客家研究、保障客語傳播與媒體近用權,獎勵製播客語節目等。

客家基本法的重要突破,除了實質政策推動層面的影響外,最大的突破也在於,相對於「原住民基本法」的血統主義定義,凡是具有客家血緣、客家淵源,或是熟悉客語、客家文化,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都是客家基本法中所定義的「客家人」,可享有法案中規定的相關權益。

這項「客家人」定義打破傳統以血統主義認知族群的概念,也具有打破東方文化父權主義思維的功效,讓客家認同向上提升,從血統主義認知轉變為文化認同主義,更符合客家移民遷徙台灣及世界各地所發展出的族群文化與地方認同。

這條對於台灣四百萬客家人具有跨時代意義的法律條文,對於三百年來總是默默為家鄉耕耘、為傳承自身文化努力的客家人,打了一劑強心針,再也不會有一種猶如妾身未明的移民情懷,可以很大聲、自豪的說聲「我是客家人」,更不用害怕自己的文化漸漸流失,因為有政府一同來為傳承及發揚客家文化努力。

而這樣與你我密切相關的法律,究竟為客家人規範了什麼、定義了什麼、保障了什麼,如何與一般生活扣合發展,需要你我共同來討論,歡迎大家蒞臨六堆生活學院第四場次公共論壇,一起來討論客家基本法對於你我的意義。

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指導、屏東縣政府主辦、社團法人屏東縣深耕永續發展協會承辦的六堆生活學院,將於99年10月16日(六)下午兩點於屏東縣客家文物館舉辦「六堆公共論壇」最後一場次「客家基本法與新六堆客家人」,由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員徐正光召集,召集客家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與地方研究者參與論壇分享,本次主題引文如附件,歡迎對客家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報名參與討論。六堆生活學院

電話:08-778-9395、08-778-5118

傳真:08-769-4721

地址:屏東縣竹田鄉西勢村龍門路97號(客家文物館)

部落格網址:http://liouduei.pixnet.net/blog

六堆生活學院計畫主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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