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遺產保存再思考

臺灣於1990年代末期曾出現一股閒置空間再利用的風潮,許多已經廢棄的工業廠房、鐵道倉庫、職工宿舍等,被以藝術家進駐、文化創意產業、懷舊商業空間等名義,而由已然消逝的過往歲月重新回返當代社會。或許因為這些傳統工業已經結束已久……….

伴隨科學文明的快速進展,以及產品研發週期之日益縮短,許多現代工業的興起及殞落,已經成為當代社會屢見不鮮的常態現象。

然而,許多傳統工業及其產品,除卻歸屬市場經濟環節,另亦保存著地方的重要特色,以及在地社群的集體記憶、技術與文化。因此,即便已經不再那麼符合經濟學的成本效益考量,還是希望可以找尋支持其持續存在於當代社會的條件與契機。

臺灣於1990年代末期曾出現一股閒置空間再利用的風潮,許多已經廢棄的工業廠房、鐵道倉庫、職工宿舍等,被以藝術家進駐、文化創意產業、懷舊商業空間等名義,而由已然消逝的過往歲月重新回返當代社會。

或許因為這些傳統工業已經結束已久,或者遷移至勞工工資或生產成本更為低廉的區域,繼續發展,因此,遺留下來的產業遺產,多數皆以空間資源的角度進行思考與規劃,頂多保留一個不起眼的小角落,來展現那些早已不再為人所知,或者不再受到重視的歷史微光。

也就是因為這樣,那些仍然持續運作中的「活」的工業遺產,也就更加為人所重視與期待。

臺灣文化資產保存歷史上,一個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案例,就是位於臺北市中正區精華地段的建國啤酒廠。這個原本要被遷移他地的啤酒廠,在酒廠員工與民間保存團體之共同努力下,最後在2000年被以指定市定古蹟的方式保存下來,並且史無前例的附加了一條必須延續既有生產線的附帶條款,後續並於2006年將其包裝工場、釀造大樓、儲酒室等登錄為歷史建築。

位於高雄縣美濃鎮之竹門電廠,於1992年指定為三級古蹟,2003年升格為國定古蹟,獲得保存,不過,臺灣電力公司基於維護成本偏高、部份維修技術流失、機具年代久遠恐將引發工安事件等考量,積極於廠區內籌建新的發電廠,一旦新的廠房興建完畢,4座高齡百歲的發電機組,即將功成身退而以古物的方式進行留存。當然,這是不是唯一的答案?是否為最適宜國定古蹟的保存方式?仍將有賴學術界與行政界之共同評估及探討,目前尚未有最後的定論。

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次修訂案於200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新增「文化景觀」類項,提供工業遺產一個嶄新性的彈性化保護工具。

位於基隆市暖暖區,且已運作超過百年的暖暖淨水場,原本臺灣自來水公司僅同意將幫浦間及八角井樓登錄為歷史建築,考量文化景觀登錄並不會對於既有廠區運作,造成立即性的干擾與影響,且有機會於文化資產保存與生產自來水產保存與響影響古蹟的方式給建新的發電廠,一但不過,廠方G在事業運作之間共創雙贏,基隆市政府在2007年,成功將全區公告登錄為文化景觀,以作為見證臺灣自來水事業之重要代表與象徵,同時,亦為人類善用自然資源以延續族群生命之重要例證。

近日,位於苗栗縣公館鄉之出磺坑油礦廠區,正由臺灣中油公司與苗栗縣政府共同研議登錄為文化景觀之相關細節,希望能夠保存全臺灣歷史年代最為久遠之油井基地,並希望能在延續既有天然氣開採與生產之前提下,推動廢棄纜車系統復駛,並運用遺留下來之辦公廳舍、宿舍群、廢棄油井,以及大量油礦機具及文物,再造油礦文化及產業景觀的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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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油礦陳列館典藏大出磺坑之
文物與資料
苗栗縣政府正評估出磺坑纜車復駛
之可能性
中油員工是出磺坑的重要資源及
特色之一

總之,唯有能讓既有產業持續運作,因應產業而存在的工作社群、生產技術、歷史文化等,才能以活生生的方式延續下來,而非僅是供人緬懷與憑弔的文物或遺跡。

即便未來將因應新的發展需求而推動之文化及服務事業,亦應以既有產業主,以及資深及退休員工,作為實際營運之核心團隊,而非一開始即以表面上看來更有效益的BOT或ROT等方式,交由外來(專業)團隊進行規劃與經營,最後卻因此失去最為寶貴之非物質文化,這將是未來推動工業遺產之保存維護與活化利用,最需要思索與評估的關鍵課題之一。

參考資料

劉正輝(2006)〈從古蹟「保存」到文化景觀「維持」的趨勢與挑戰〉。《2006年捷克文化遺產與文化景觀考察成果實錄》,頁104-109。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黃俊銘(計畫主持人)(2008)《苗栗縣公館鄉出磺坑石油產業文化景觀保存活化調查研究計畫》。苗栗: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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