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鎮餐廳的歇業談起─土地如何承載夢想

五月底,小鎮的一間餐廳因故歇業了。這間起初因著老闆對美食的喜愛、所以從原本的工程生涯急轉至此,期盼一圓夢想的餐廳,就因為是在實現夢想的緣故,所以那怕只是位處偏僻小鎮、也不在學區熱鬧之處,老闆與老闆娘…

前言

五月底,小鎮的一間餐廳因故歇業了。這間起初因著老闆對美食的喜愛、所以從原本的工程生涯急轉至此,期盼一圓夢想的餐廳,就因為是在實現夢想的緣故,所以那怕只是位處偏僻小鎮、也不在學區熱鬧之處,老闆與老闆娘仍舊細心準備食材,烹煮一道道在名稱上平凡──不過就是水餃、麵點、肉燥飯等──但在滋味上不凡的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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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又油又鹹、只因為佔據地理優勢所以往往不甚看重味覺與營養的學區店家,這間被朋友暱稱為「夢想家」的餐廳,其誠意確實很能溫暖許多只能選擇外食的學生,它幫助學生在每日必須的飲食上能夠得到實在的滋養。

但這種誠意其實在今日並不容易尋得──而或許我們可以換一個方式設問,即今日在各行各業的經營奮鬥裡,還有哪些人是在追尋夢想呢?或更精確地問,誰的工作就是其夢想之所在、以致於工作不是為了累積財富以實現夢想的跳板而已?

這種看似老生常談的提問或許可以有兩種表達方式──它可能是以工作者為第一人稱而發出牢騷抱怨、從而引起同樣處於工作中的人們認同;又或者像電影《練習曲》那樣映照無夢想、或有夢想卻不去實現的蒼白。其次,對於這提問的回答常常會侷限在個人的立場與處境,以至於某某人就得為自己的人生辯駁:「其實我也不是沒有夢想,只是……」,而以無奈作結。

最後,這種提問背後通常隱藏著一種我們聽到耳朵都要長繭了的意思──雖然我們有時還是會因為羨慕與期望夢想實現而情願注意一下,那就是,「有夢就去追吧!」。不過,底下所要說的,全然不是上述的這種陳腔爛調(唉,有時候這種陳腔爛調其實是資本主義刺激消費的工具),而是,那夢想的實現與否,或許值得我們有所省思。

隱藏在文化裡的德性理論

台灣的社會文化裡存在著許多種層次,其中一種,在某個意義上有些類似──雖然兩者並無關係──那衍生自早期北美洲清教徒的德性理論。而對於德性理論的一種粗糙、但卻相對貼近我們文化的解釋,或許可以「愛拼才會贏」作為代表。哪怕這在今日已是一首俗不可耐的老歌,但它當年的廣泛流行卻也不無道理,因為它正反應著這個文化裡的一種認識:「愛拼,才會贏」。

請注意,它並不是說「愛拼,才『有可能』贏」或「愛拼,才『有贏的機會』」,不,它是直接宣告「愛拼才會贏」、努力才會成功、夢想才會實現──於是從這裡我們就能夠看出它在今日仍是十分流行的。

但問題就在於它也可能宣告了「不成功是因為不努力」的這種意涵──對此,雖然我們可以從這首歌的歌詞裡認識到作詞者似乎在某些地方並沒有抱持這麼絕對的態度,但當我們看到「成功」在人與神之間、竟存在著百分之七十與三十的決定上的區別時,我們真的要感到非常驚恐!我們還以為台灣人是非常敬神的,不,在這裡人的意志竟然高過神的意志!神對人的作為的影響力甚至沒有超過半數、神頂多只能減損人三分,並且這樣的歌曲在台灣社會廣為流傳,幾乎二十餘歲以上的台灣人都能朗朗上口卻又渾然不覺……,唉,這也就難怪會得出「愛拼『才會』贏」的道理了。

但這樣的想法合理嗎?我們沒能成功、沒能實現夢想是否都是自己不夠努力為緣故所致?無怪乎某些人在評論富士康員工跳樓事件時,會著重在年輕員工的意志力薄弱、情緒管理不佳等個人問題上面。把罪咎歸於個人是最方便省事的辦法了──當然這不意味著其中沒有個人因素影響,因為前者往往是將損害降到最低的有效方法,以致於我們就能顧全大局、大企業、與大老闆,或大國。

同樣地,把年輕一輩打成脆弱嬌惰的草莓族也具有一種施放煙霧彈的效果──當然這不意味著年輕人本身不存在著問題,但前者將可以遮掩從根爛起的、偏差而狹隘的社會文化。啊,這種手段多麼好用,因為只要有人不耐上司無理壓迫或要求,我們就可以批評他是爛草莓,又以「為什麼我╱別人都受得了,你就受不了」來強化這種論述的合理性。這種思維多麼尋常。

而能夠進一步強化這種「成功需要努力,不成功是因為不努力」想法的,是一系列歌頌台灣百工的媒體宣傳,在這近十年來,我們會看到許多電視節目介紹著某某店家、企業是經過多少困難的磨練,而以奮鬥不懈的精神尋求克服與突破,最後獲致成功。這些故事的確振奮人心且具有教育意義,同時也提昇了台灣人的光榮感。

然而這種受觀眾歡迎的、專注在個人生命史的節目內容卻也很可能淡化了種種環境因素,這些環境因素在裡頭似乎都成了闖關者「應該」衝破的保麗龍。沒錯,成功「就是」要靠努力,以致於你應該努力走向成功──這其實就是類似節目最最尋常的結尾與教化意義。

於是,被這種思想薰陶的台灣人就很有可能生出一種殘忍與無感,因為這社會對於那些遲遲無法獲致成功的人,常常就會投以鄙視的眼光,認為他們可能是因為懶惰、散漫、不切實際、缺乏責任感、不願在能力上有所精進所以才會遭遇「如此下場」;我們可能認為他們的遭遇就是對他們的懲罰。

相反地,我們可能會對那些所謂成功人士、或多或少地抱以肯定;我們縱然會對其中某些人咒罵幾句,但最後卻還是給出「不過他很努力」、「真不簡單」的正面評價,相信他們的成功就是其努力的報償。

於是,當我們看到那些打著「農業亮起來」、「活力新農村」等口號的節目、欲表達那看似老舊土俗的農業其實充滿了無限的可能性時,我們或許就要懷疑鄉下許多「沒出頭」、苦哈哈的農民是肇因於他們不夠認真打拼、跟不上時代、不懂得把握機會……。唉,像這樣的人,乾脆被時代淘汰好了,因為這──在這種德性理論底下──也是理所當然的,這裡沒有什麼制度殺人或政策殺人的問題,只有努力不努力的問題。

同樣的道理,所以紀錄片《無米樂》裡的人物就會諷刺且倒錯地被塑造成供人取樂的雕像──這其實正反應著政府與廣泛大眾關注的盡是「樂」,而不是導演企圖呈現的、那因著環境壓迫所導致的「無米」悲歌。

而也就是在這種德性理論底下,我們才會把自己或這社會給與弱勢的幫助當成施捨、當成是一種功德,因為我們是給予他們「多過其所應得」的東西了。我們打從心底喜歡這種理論、也喜歡這種思考方式,因為行慈善就因此不是一種非如此不可的義務了,而是各人憑著自己喜好去給予的,在這樣的事情上誰也無須勉強自己,因為這些對弱勢者來說都是多加出來的,他們應當感恩。

「台灣之光」──光照下的陰影

此外,一個在近年來十分鮮明的現象或許也能幫助我們從另一個角度思考這種尋常想法的問題,即所謂的「台灣之光」──那些讓眾多台灣人充滿著光榮感、與有榮焉的優秀台灣人。這些優秀人物的出現沖淡了我們在國際上遭到打壓的鬱悶、以及一種隱隱約約的普遍自卑感。所以當王建民、古又文、吳寶春、陳樹菊等人在國際上獲得巨大的肯定時,它確實在某個意義上填補了台灣人心裡的空缺。

但問題是,為什麼大部分的台灣之光都不是「made in Taiwan」呢?意思是,為什麼大部分的台灣之光都是在這個國家之外的地方得到肯定,其中很少人能夠早在台灣就享大名、為大眾所肯定呢?

這難道不奇怪嗎?為什麼這些成功人士的「成功」往往都是外國人給的、外國人肯定的、外國人將他們推上高峰的?對此,我們或許還要爭辯「他們還不都是在台灣成長……」,但這種辯解是不會成功的,事實上我們就常常是跟著外國人的腳步在「發現台灣」、進而「肯定台灣」,我們常常是連捍衛台灣的人權與自然生態都需要外國人來幫我們說話、站台、施壓。

話講到這裡,那些因為一個又一個的台灣之光而同感榮耀的人們,難道沒有生出一絲懷疑嗎?我們的社會文化真能給那些努力的人以「成功」的肯定嗎?台灣這片土地真的那麼好、足以讓許許多多誠懇打拼的人的夢想生根嗎?我們真的有能力辨識出下一個台灣之光嗎?並且,這「只是」誰來執政的問題嗎?又「只是」各人自己不努力的問題嗎?

《聖經》裡有段話或許在某種意義上能夠與此類比,即耶穌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太13:57),換言之,「先知在本地是沒有人尊敬的」(約4:44)。為什麼本地人反倒認不出那有價值的人身在他們當中呢?

以此來思考是饒富深意的,根據《聖經》的脈絡,我們知道這不是那有價值的人把自己給隱藏起來所致,而反倒是因為人們常常是瞎了眼的,人們只顧自己眼前的表淺事物與利益,以致於誰還願意費神了解何謂真正的美善呢?誰還在乎真正的美善價值應當得到表揚呢?誰還在乎我們應當想辦法讓努力的人能夠得到相稱報償呢?誰還在乎那些明明努力了卻因著惡劣的環境因素而得不到報償的人呢?

貧瘠的土地

而這種批判有沒有意義呢?事實上它或許是我們澄清「為什麼這社會上發生這麼多不公不義的事情,卻總是缺乏民眾關心參與」疑惑的途徑之一。

因為很可能這種德性理論就潛藏在我們對社會議題的評價裡,人們可能因此而對那造成不公義的體制、權力與利益結構、社會文化渾然不覺,以致於關心那些議題的人可能就算喊破了喉嚨也只得徒呼負負──因為按照之前的討論,德性理論在這裡很可能具有兩種效果、也能衍生出一種問題。

那效果之一是,強勢者之所以強勢、並且強勢者之所以可以壓過弱勢者是有其合理性的──這不就是因為強勢者比較努力也比較有能力嗎?或如我們愛說的,比較有「競爭力」嗎?這種競爭消長有什麼錯呢?這不正是一個自由的國家嗎?在競爭之下淘汰弱勢不也是無可厚非的嗎?

效果之二是,對不公義所導致的弱勢伸出援手其實稱不上是什麼義務,而是一種自願的施捨。而那些弱勢者自己應當好自為之,好好地跟令他們感到困擾的人溝通,「如果他們夠努力,我想他們也是會成功的」……。看,這種冷漠多麼正當!

而那問題是,身在這狹隘文化裡的我們可能根本無能分辨價值之所在,而我們對於成功的認識也是極為侷限的。人們很可能並不認為一堆阿公阿婆每日辛苦付出的工作稱得上什麼「努力」、算作什麼「成功」、更遑論「夢想」了──它一點也不令人羨慕。

反之,我們倒是可以期待當台灣的高科技產業遭遇到一點點阻撓時,人們所可能投注的更多關心。因為後者的錢景可期,我們相信後者才是帶動台灣經濟發展的火車頭,當這些領導產業好起來,台灣的經濟才可能跟著好起來,人們才可能成功──發大財不是嗎?

於是,科學園區與西瓜田要怎麼比呢?──倘若我們僅僅著眼於經濟價值的硬碰硬,我認為這結局將會是悲觀的,我們豈能隨著量化的價值觀起舞呢?但反過來說,不談這些數字,台灣人還聽得懂什麼呢?生態價值?那可以吃嗎?

美國開國之父之一、大半生都在為建立與穩固一個新生國家而奔波勞累的John Adams(1735-1826)曾經說過一段震動人心的話:「我必須學習政治與戰爭,於是我的孩子才能夠擁有學習數學與哲學的自由。而我的孩子應該去學習數學、哲學、地理學、自然史、造船學、航海術、貿易與農業,於是他們的孩子才能夠擁有學習繪畫、詩歌、音樂、建築、雕塑、編織與陶藝的權利」。

將這段話放到台灣的脈絡裡,即是,我們若想要在這貧瘠的土地上種出人權、農業的尊嚴、對生態價值的肯認,我們勢必得穩固那最最重要的道德與價值基礎,否則就只會落入無盡又無奈的抗爭裡──這對那些重新翻閱二三十年前資料的人來說,他們必定要驚訝今日的台灣在某個意義上幾乎與過去無異。的確,台灣社會文化在某些面向上的龜步發展或許令人感到灰心,但我們應當可以相信,認清事實與掌握問題將會比接受心理治療更具積極意義。

並且,哪有那種能夠輕易地以磕頭或休閒散步的方式完成的革命呢?我們總要認識到,為追求公義而遭受痛苦是必然的──而這就是Adams話語所隱含的另一個意義,相反地,沒有痛苦的革命也將是廉價的──並且它也不會為長遠的文化與未來造成什麼正面影響。關於這點,我們有歷史為證。

結語

最後,我們並不否認德性理論所可能包含的、對努力的肯定與督促,我們的確應該努力,也當批評怠惰,但我們卻也不能忽略影響成功或美善價值彰顯的、更基礎深刻的層面──這些層面的確常常阻礙了公義的實現、讓應得報償的人得不到報償。從這裡看前述意義上的「愛拼才會贏」,就要發現那只是一種非常天真無知的相信。

而台灣的榮耀既不能倚賴自我感覺良好或自我欺騙,也不能總倚賴那種宛如灰姑娘情節的素人出線、然後爭相割稻尾。並且,我也寧願不要對於台灣的那種、在拼鬥競爭上「生猛有力」或「打死不退」的稱讚──這種稱讚也可用在蟑螂身上;我寧願台灣社會能夠作為完熟美好的森林,讓萬物各得其所、美善的夢想得以滋長,成為展現最美好的多樣性的地方。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走入歷史,最後記事

2年多來,在蘇煥智的堅持與臺南縣政府同仁的持續努力下,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終於正式走入歷史,七股潟湖、大潮溝以西、黑面琵鷺保護區及海寮紅樹林保護區等地也正式納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重要的文化及自然資源將永續保存。

2006年6月,我和蘇煥智聯手寫下「黑面琵鷺的鄉愁(續篇)」,為一個長達13年的環境保護運動先行畫下一個小小的句點。

2年多來,在蘇煥智的堅持與臺南縣政府同仁的持續努力下,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終於正式走入歷史,七股潟湖、大潮溝以西、黑面琵鷺保護區及海寮紅樹林保護區等地也正式納入「台江國家公園」範圍,重要的文化及自然資源將永續保存。

此刻起,句點總算真的是句點,懸在心中的那顆石頭也得以放了下來。延續「黑面琵鷺的鄉愁(續篇)」,我把這2年來的點點滴滴給記錄下來,向大家報告,也向大家致意。因為有大家的努力,我們才得以共同寫下歷史。

1994年12月5日,東帝士與燁隆集團以工業興辦人名義(以下簡稱「開發業者」),將「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及「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說明書」遞交台南縣政府、層送經濟部以1995年5 月2 日經(84)工字第84800648號函分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及內政部審查。

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估,先於1996年 5月6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作成有條件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再於1999年12月17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六十六次會議」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作成27項應辦事項,8項應補正或修正意見,以及9項附帶決議的結論。

至於「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定稿作業,則在開發業者與環保署一來一往間,遲至2006年1 月19日始由環保署以環署綜字第0950006595D 號函認可,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3條第3 項規定公告。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被內政部退回!

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評估報告書定稿期間,反對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的蘇煥智於2001年底當選臺南縣縣長。2003年,臺灣鹽業公司辦理減資,原屬臺灣鹽業公司管理、開發業者申請編定為濱南工業區的公有土地,經變更以台南縣政府為管理機關後,臺南縣政府即表示反對所管領的公有土地編定為濱南工業區用地。

2006年11月9日,內政部召開的第193次區域計畫委員會以「本案可行性規劃報告無法反應現今土地權屬現況,工業主管機關意見亦未能整合,本案申請程序,因涉時空環境變遷,計畫內容不符地方未來整體發展方向,且其中縣管土地未獲縣府之同意,影響陸域使用配置甚鉅,使後續審查程序無法進行」為由,決議退回「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案。決議內容抄錄於附件A

2006年12月4日,內政部依區域計畫委員會第193次審查會議決議,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退回開發業者所遞交的「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予經濟部,再由經濟部以2006年12月22日經工字第09500191070 號函將「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規劃報告」退回臺南縣政府,並副知開發業者。臺南縣政府亦依法以2007年1 月5 日府經工字第0950276205號函將申請報編工業區案退回開發業者。

開發業者提起訴願,被駁回!

稍後,開發業者以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193次會議結論有重大瑕疵,且未予開發業者限期補正的機會等為由,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於2007年10月18日作成「內政部2006年1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部分訴願駁回。其餘部分訴願不受理」的訴願決定(院臺訴字第0960092243號)。訴願決定內容抄錄於附件B

開發業者提起行政訴訟,獲勝!

在訴願決定駁回後,開發業者再提起行政訴訟,聲明:(1)訴願決定及內政部等所為退回函均撤銷;(2)內政部應就所送可行性規劃報告,作成審查並同意的行政處分;(3)被告經濟部應作成准予「台南縣濱南工業區申請報編工業區案」核定編定為工業區的行政處分,並予以公告。

行政訴訟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於2009年1月21日判決:(1)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2007年10月18日院臺訴字第0960092243號訴願決定及內政部2006年12月4日台內營字第0950807299號函、經濟部2006年12月22日經工字第09500191070號函均撤銷;(2)內政部對於開發業者提送審查的「台南縣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可行性報告書」案,應作成決定;(3)其餘之訴駁回(96年度訴字第4176號)。判決書內容抄錄於附件C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重新討論,限期補正!

在行政訴訟判決後,2009年4月9日召開的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第251次會議,作成「請開發業者補充修正後,於三個月內送營建署,提區域計畫委員會討論」的決議(附件D)。

2009年 5月8日,內政部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4222號函送「非都市土地變更申請案件區域計畫擬定機關限期補正通知書」予開發業者,限期於文到次日起算3個月內補正完成。

逾期未補正,內政部宣布程序終結,建請經濟部予以駁回!

依照內政部2009年 5月8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4222號函令,開發業者並未於補正期限2009年8月17日將補正的書圖文件送達營建署。

2009年9月1日,內政部依據《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2第2項規定:「區域計畫擬定機關辦理許可審議時,如有補正事項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應為駁回之處分。」以內授營綜字第0980808544號函建請經濟部予以駁回,並宣布濱南工業區土地申請報編案於內政部的處理程序業已終結,未來如再送審查,將視同新案件處理。

2009年9月4日,經濟部復以工地字第09800669500號函請臺南縣政府轉知開發業者,若仍有意願,請其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將可行性規劃報告層送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若已無續辦的意願,亦請函知工業局,以便辦理結案。

「台江國家公園」,我國第8座國家公園成立

2009年6月29日,內政部召開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83次會議,審議「台江黑水溝國家公園計畫」(草案),經討論後通過該計畫並修正名稱為「台江國家公園」。

「台江國家公園」範圍涵蓋海陸域,計畫總面積為39,726公頃。其中,陸域面積約5,321公頃,包括台南市鹽水溪至曾文溪沿海公有地及台南縣的黑面琵鷺保護區、大潮溝西側及七股潟湖等範圍。海域範圍面積約34,405公頃,以漢人先民渡台主要航道的東吉嶼至鹿耳門段為參考範圍,是全國第一個兼具歷史、生態、產業等資源特色的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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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國家公園」計畫內容包括地理環境、資源現況、遊憩活動、發展現況、課題與對策、實質計畫、經營管理計畫、國家公園事業等部分,並依資源特性,適度劃分區內土地為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及一般管制區等分區。

其中,生態保護區包含黑面琵鷺保護區、七股海寮紅樹林保護區、高蹺鴴保護區、北汕尾水鳥保護區,計4處,合計面積約635公頃;特別景觀區包含七股外圍沙洲區(青山港、網仔寮)、頂頭額沙洲區、七股重要野鳥棲地區、城西、北汕尾、高蹺鴴濕地景觀區等,計6處,合計面積約1,342公頃;史蹟保存區包含南、北竹筏港溪區及四草砲台區,計3處,合計面積約20公頃;遊憩區包含六孔碼頭服務區、南灣碼頭服務區,計2處,合計面積約48公頃;一般管制區包含七股潟湖、七股魚塭區、大潮溝西側魚塭區、大潮溝區、城西保安林區、城西魚塭區、鹿耳門溪沿岸區、鹽田生態文化村及四草魚塭區等,計9處,合計面積3,276公頃。

「台江國家公園」的成立,等同於宣告「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已經結束。

結案,走入歷史!

2009年9月16日,臺南縣政府遵照經濟部工業局的指示,以府經工字第0980212805號函轉知開發業者。

2009年10月14日,經濟部工業局依據水利署2009年10月7日經水源字第09853177541號函,再度叮嚀臺南縣政府。

由於開發業者並未就是否續辦函覆臺南縣政府,臺南縣政府復於2009年10月21日以府經工字第0980248444號函請開發業者,於發文日起10日內函復經濟部與臺南縣政府。

在未見開發業者回復下,臺南縣政府終於2009年11月6日以府經工字第0980269811號函檢附開發業者郵件收件回執單,請經濟部工業局逕依規定辦理。

經濟部工業局最後這一招,是「依法行政」嗎?就當好事多磨!

是落幕的時候了!濱南工業區開發計畫已經終結,正式走入歷史。

(作者為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教授,反濱南工業區運動長期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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